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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制衡 才是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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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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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 大鑒!

先向您拜個早年!

不過痞瘋完全無法同意您的看法,因為如果依您行政立法相互牽制的邏輯,則政黨要如何做事,人民要如何選擇會做事,做好事的政黨,這也是內閣制行政立法權合一的道理,讓一個政黨(或政黨聯盟)在一段時間全心去做事,做得好下次再選它,做不好就換黨做!

所以說,目前藉泛藍四分之三實力全心修憲,改為權責相符的內閣制才是最重要之作為,因此馬團隊目前是全民公敵,是推行內閣制唯一的石頭,此乃馬白臉如果當權,內閣制必然毫無實現之機會,因為她不會閹割自己,雖然她心理甚至生理上早就被實質閹掉了!

既然民進黨之謝長廷亦不得人心,則不如在總統大選中終結馬白臉,讓她自此一蹶不振,永遠不得翻身,則國民黨勢必會推動內閣制之修憲,造成謝長廷為虛位總統之結果,則馬謝兩個壞胚子均不得善終,這是公道自在人心的最佳結果!

至於王金平是否會因此受益,成為內閣總理,痞瘋並不盼望,這端視國民黨內鬥,黨主席或立法院長出線的結果,痞瘋仍然覺得,目前連爺爺回鍋出任黨主席,以擔任內閣總理是多數百姓欣喜之結果!希望王金平有此自知之明,以國家人民為重,不為個人權位,擁護連爺爺,才會為百姓所敬重,往後或有更上一層樓之機會!

附上痞瘋小文供您參考!

痞瘋 謹敬

監察院不當存在

監察院之是否當存在,最近再度引起討論,特略述筆者研究所得,以拋磚引玉!

中山先生在《五權憲法》裡告誡我們:「由此可知凡是一個東西,在當時一二百年之前以為是好的,過了多少時候,或是現在亦覺得不好的。」所以把握中山先生救國救民之大公無私服務精神,發展出適合現在國情所需之新見解,當是我們後輩子孫不可推卸之責!而五權分立學說主要源自美國總統制的三權分立,主要為了權力制衡,但不管是總統制或內閣制,筆者認為五權分立都不是一種很適當之權力制衡方式。

首先是權力間之制衡關係複雜,這可以數學之排列組合計算出來,以三權中之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來看,三取二的組合是三【(三 × 二 × 一)∕(二 × 一)=三】,此即三權分立只有簡單之行立、行司、司立三種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但五權分立則不然,以五權中二權之相互制衡子關係來看,五取二之組合數為十【(五 × 四 × 三)∕(三 × 二 × 一)=十】,卻有行立、行司、行考、行監、立司、立考、立監、司考、司監、考監共十種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加上五權亦可能碰上各權相互結合後之對抗關係,例如行立兩院結合對抗考監兩院,甚或考監司立四院對抗行政院,如果種種權限均要訴諸憲法的規範,那就更讓人傷腦筋了。

因此五權憲法各個權力間之制衡關係實在太過複雜,終必導至總統專權,或者行政、立法兩權對立,甚或行政權獨大之後果,因此期望五權平起平坐的初衷,幾乎是不可能的;而更可笑的是,在中山先生「發明」第四與第五權後,中央銀行之貨幣第六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新聞監督第七權與選舉委員會之選舉行政第八權等等,需要分立設置以獨立行使權力的機關,往後又一個個被「發明」出來。

其實機關分立不代表就必能獨立行使職權,重點在取得此等治權之源頭為何。德國類如我國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或聯邦憲法法院任期十二年之十六名法官,大體上是由其聯邦議院和參議院以三分之二多數決各推選一半,再由其無實權總統任命之,蓋高門檻同意權之制約,可擔保出線的委員或法官,讓各主要政黨都能接受,加上長任期之保障,更能維護獨立行使職權的結果。

再者,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黨政治,中山先生對政黨間之權力制衡,似乎並未深入了解,所以不知政黨間之制衡,才是權力不被濫用之關鍵,此即執政黨主要靠反對黨的監督,司法仲裁基本上只是輔助,因其力量薄弱而未可憑依,筆者在內閣制國家的瑞典,甚至常感覺不出司法權之存在,總覺得他們甚至沒有三權分立之制衡關係,因為總理是多數黨領袖,平時在國會立法,主要靠反對黨來針砭,但立法是為行政,哪裡還需要執政之行政權與立法權間之制衡呢!因為對執政黨本身之行使權力來說,應將執政之各個獨立部門整合,以效率周到為原則來為民興利,而實在沒有必要制衡自己,來給自己掣肘,找自己麻煩!

在歐美各民主先進國家,好像也沒有看過這種另立兩權之做法,但人家的政治卻較我國進步得多,加以五權這幾十年來在我國之失敗經驗,使得實施不為贏者零合通吃之內閣制,應該是現階段較佳之選擇,因此國家儀式代表之無實權總統改為立法院間接選舉,棄五權之考監兩院,而改由行政、立法與司法之三大權,或甚至再棄行政院而僅以立法、司法二大權,配以行政、考試、監察、貨幣、通訊傳播及選舉行政等,小型權力獨立行使機關,或為較佳之做法。

 政黨牽制論
2008/02/01 14:05 瀏覽64|回應4推薦2

胡卜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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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梅峰《中國人》
 胡卜凱

0.     前言

我記得三、四年前在自己的一篇文章中曾建議:

選民在總統和國會議員選舉中,投票給兩個不同的政黨(大意如此)。

這個觀點不是我的創見或獨門看法。根據我對政治和政黨兩者性質的認知,它是一個自然而然形成的結論。

最近在《淺談「轉型正義」這個誤譯》一欄中、我提到:

"如果"國民黨在立法選舉大勝,總統選舉也許應該投謝長廷。(胡卜凱 2008a)

當時只是借這個評論說明我對國、民兩黨並沒有以意識型態為判斷依據的偏見。

jane doe和岑霞兩位網友不恥下問我這個想法的「邏輯」,我簡單在此做個回應。也就是試著說明導致我同意這個看法的個人認知,以及我所接受的,一些和這個看法相關的理論。

我原來用「權力制衡論」稱呼這個觀點或想法,並且做了以下的定義: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胡卜凱 2008b)

為了更明白的表達這個觀點的意涵,我現在將把「權力制衡論」改稱為「政黨牽制論」。

由於台灣是個多元和開放社會,每個人的經驗可能有相當大的差異。許多網友也就可能不會同意我(根據自身經驗而形成)的認知和觀點,以及(我所接受的)理論。

如我過去一再說明,缺乏對話基礎的討論或對談,只是各說各話或自說自話,不能稱為「討論」。因此,如果有人有興趣賜教,請先簡單的說明各自就相關概念和議題的了解及觀點(胡卜凱 2004a)。

由於這個議題和「過渡時期的司法程序」沒有關係,所以另開此欄。

1.     資源有限

我對政治的看法主要從「資源有限」這個現實而來。「資源」一詞是一個普遍或抽象的表達方式。用具體或口語來說,「資源」一詞可以用金錢或財富來取代。我曾寫過幾篇短文分析「資源有限」、「資源分配」、和「政治活動」三者間的動態關係(胡卜凱 2006a、2006b、2006c、2004b、2004c)。有興趣的網友請參考。

2.     政治和政黨

2.1   什麼是政治

我認為: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這個命題我已在其他文章討論過,不在此重複。有興趣的網友請參考(胡卜凱 2006a、2005a,2005b第2、3兩節)。

2.2   政黨的性質

我認為:

(我所知道的)所有政黨都是金光黨。」

這個命題根據上一節我對政治的了解,和我所觀察到現行(各國)的選舉方式。以下略做說明。

如果一個政棍說:

我要當總統(或立委、參議員等等)是為了取得資源分配權。

我想大概沒有一個理性的選民會投他/她一票。於是我們聽到各種有的沒的,要臉不要臉的大話、神話、鬼話、謊話、或屁話等等。其目的只是在騙選票;或者說,間接的在騙「金改權」、「綁標權」、或「包工程權」等等。此處的「金改」可看成是「掏空」的同義詞。

台灣和美國正在進行大選或初選,我想我不需要在此一一列舉「說謊大賽」的案例。這種靠詐騙來謀取利益的行為模式,和金光黨成員並無本質上的不同。

3.     權力導致腐化

很多人都聽過艾克頓教授以下這句名言:

「權力導致腐化,絕對的權力腐化到爛。」(Acton 1955: 335頁)

這句話是艾克頓在寫給Creighton主教的信中,討論教廷和教宗權力的脈絡裏所說。艾克頓本人並沒有闡釋他做這個判斷的根據。我想這應該是他研究歷史,特別是天主教歷史所歸納出的結論。

從我以上1、2兩節所引用拙作中的分析,我認為艾克頓這個判斷也是對政治權力的生動描述或如實判斷。當下這句話被引用的場合,幾乎都是政治評論。可以佐證我以上的觀點。布希和陳水扁兩人過去八年的倒行逆施,則是艾克頓「權力腐化論」的具體表現。

4.     防止「權力走向腐化」的方法 -- 制衡

如果我們接受或大致同意以上艾克頓的「權力腐化論」,則站在一般老百姓的立場,

「如何防止權力走向腐化?」

是一個重要的、根本的政治議題。

民主政治「主權在民」的原則,表現在定期選舉和罷免、創制、複決等機制。它們確立了「權力」來源必須基於多數人民的認可。這個原則及其實踐減低甚至去除了「絕對權力」形成的或然率。

民主政治「三權分立」制度所依據和所實現的「制衡」原則,在確立政治「權力」被畫分為三大類;以及這三類權力分別由不同的個人和機構來行使。這個制度在減低甚至去除了「絕對權力」形成的或然率之外,也建立了檢察、監督、和糾舉等機制,來「防止權力走向腐化」。

以上的分析說明何以我認為:

對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來說,『民主政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胡卜凱 2005a)

5.     政黨牽制論

「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以上1到4等四節的論述,我說明了何以有「政黨牽制論」或簡稱「牽制論」的「需要」。下面我分析一下它的「應用」。

5.1   民主政治的死角

民主政治的「主權在民」和「三權分立」都是從制度或結構層次,試圖杜絕「個人」取得「絕對權力」,和防止「個人」的「權力」走向腐化。

民主政治另外的性質或機制包括「代議政治」和「政黨政治」。這兩者造成老百姓不能「直接」檢察、監督、或糾舉立法、司法、或行政部門的任何一位人員。因而,政治上常常發生「監守自盜」、「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或「狼狽為奸」所描述的情況。國民黨和自民黨在1990年代以前,分別在台灣和日本所造成的貪腐是兩個大家熟知的案例。另一個生動說法則是許水德的: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這句話。

人民如何防範上述一黨獨大時所可能發生的「狼狽為奸」等弊端呢? 

我認為從民主政治的運作層次來考慮,「政黨牽制論」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原則。

5.2   「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的相互制衡

當我說:

"如果"國民黨在立法選舉大勝,總統選舉也許應該投謝長廷。

我當然不是認為謝長廷(或任何一位非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有三頭六臂,可以「制衡」國會。

「總統」是一個「職位」,這個「職位」是「行政部門的最高首長」,佔有這個個「職位」的人擁有憲法所賦予的種種「權力」和「作為」。例如,他/她可以責成「行政部門」擬訂和提出政策及法案;他/她可以拒絕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他/她可以訴諸「民意」來推動或阻擋某一個法案的通過;他/她任命的官員可以積極推動或延宕政策及法案的執行;他/她任命的司法官員可以偵辦、起訴、和(在具有一定證據下)定罪或不定罪某一位國會議員等等。

如果我們把「總統」看成「個人」,他/她當然沒有能力「制衡」國會。但是如果我們了解「總統」是個執行憲政規範的「職位」,則佔有此「職位」的人,就有相當程度「制衡」或「牽制」國會的能力。

同樣的,在憲政體制下,國會有一定程度「制衡」或「牽制」行政部門的權力和能力。過去八年來,泛藍聯盟因為種種因素,沒有發揮這些作用。例如,在陳水扁所領導團隊的顢頇無能甚至倒行逆施下,立法院沒有發動一次倒閣,這個事實可以列入金氏記錄。

5.3   政黨牽制論的應用

1)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因此,如果「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被同一個政黨控制,「監守自盜」、「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或「狼狽為奸」等所描述的情況如果不是一定會發生,也非常可能發生。換句話說,貪官污吏的「吃相」會難看到不行。

2)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因此,一個政黨(的從政黨員)有防止一個社會的「資源」被另一個政黨掏空的強烈動機。否則,「輪替」後自己就沒有「資源」可掏了。

3)     人民不能直接檢察、監督、或糾舉立法、司法、或行政部門的任何一位人員。但公職人員,也就是一個政黨的從政黨員,可以用「爆料」方式做這些事。也可以使用憲政體制所賦予的種種「權力」和「機制」來做檢察、監督、或糾舉的動作。站在人民的立場,對付貪官污吏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讓狗咬狗。

5.4   批駁對「牽制論」的批評

在謝長廷和李遠哲提出「制衡論」來矇騙人民後,批判他們兩位「制衡論」的論點有兩個:

a.     總統不能「制衡」國會;因此,

b.     只有人民可以用「選票」來制衡,也就是鼓吹以「輪替論」來代替「制衡論」或「牽制論」。

TVBS的2100政論節目中,李濤和葉耀鵬兩位先生都曾鼓吹過這兩個說法。在我看來,它們都不成立。

我在5.1節中已指出第一個論點的謬誤在於混淆了「總統」一詞的「所指」或字義。

第二個論點的謬誤在無視於過去八年或四年的歷史。陳水扁的執政表現和記錄,已經把「政黨輪替」變成了「政黨輪暴」或「政黨輪姦」的同義詞。到現在還鼓吹「政黨輪替」,是不懂什麼是「政治」,和不能用現實來印證理論。

此外,「選舉」只是一種「權利」而不是「權力」。「權利」沒有對抗「權力」的力量。「人民」是一個集合名詞,人都可以被分化、矇騙、煽動、或收買。所以,「人民」通常沒有對抗「權力」的力量。

幾十萬紅衫群眾的失敗和民進黨到現在仍然有接近40%的支持率,就反映了上面所分析的現實。

另一個對「牽制論」的質疑,是以過去八年或四年陳水扁的執政表現,指出:

「『朝小野大』會導致政局混亂。」

我認為過去陳水扁在政壇上的荒唐和蠻橫,除了在野黨的無能(或狼狽為奸)外,主要是他不但沒有家庭教養(私德),也沒有社會教養(公德)。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但是「政治不是吃光抹淨的活動。」

在任何正常國家,兩個政黨都會在選舉過後,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共同有效的處理國家事務。沒有資源,資源分配權有個屁用?如《附表1》所示,過去近50年中,大概多於一半的的時間,美國白宮和國會分別由兩黨控制。過去半個世紀的美國政局,即使偶而可以用「混亂」來形容,也從來不是因為「朝小野大」。

6.     結論

「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我這篇文章只是論述一個觀點。沒有替民進黨助選或助陣的意思。

我要強調上面這段話中的「一般而言」四個字。台灣或中華民國的確不是一個「正常」國家。因此,「一般而言」並不涵蓋台灣社會。

以謝長廷到目前所表現的「奸巧」及卑鄙(炒作綠卡),和下流或瘋狂(炒作余祥銓事件),加上過去他在高雄市市長任內所涉及的弊案組合及所任命的貪官污吏群,誰要選他,大概就像一個人要硬上愛滋帶原的援交者一樣愚蠢和找死。

至於馬英九,其「奸巧」不下於陳水扁(推動返聯公投),其說話不負責任更甚於陳水扁(八年執政換百年幸福?),其(或其團隊)危機處理能力,我想社會自有公評。誰要選他,大概就像2004年選陳水扁的人一樣死忠或大腦受過某種傷害。

台灣選民,就憑運氣、憑熱情、憑感覺、或憑迷信,自行選個爛蘋果吧﹗

附表1

20 - 21世紀入主白宮政黨及參眾兩院多數黨對照

年代--61-65--65-69---69-73--73-77--77-81--81-85--85-89---89-93--93-97--97-01-01-05-05-09

白宮--民主---民主---共和---共和---民主--共和---共和---共和---民主--民主--共和--共和

眾院--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共--共和--共和--共民

參院--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共和---共民---民主---民共--共和--民共--共民

1.     本表根據wikipedia資料製成,如有錯誤,是我了解或解讀該資料有誤。2.     共民或民共表示在該期間的期中選舉後兩黨在國會的多數/少數地位易位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ty_leaders_of_the_United_States_House_of_Representatives

* 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Senate_Majority_Leader

參考文章:

* Acton, J. E. E. D 1955, ed., Himmelfarb, G., Essay On Freedom and Power, The Noonday Press, NYC

* 胡卜凱 2004a,《語言和論述 -- 對論述行為的建議》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442

* 胡卜凱 2004b,《反對運動何去何從?》,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513220

* 胡卜凱 2004c,《關於「反對運動」的討論 -- 2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健保免費連線《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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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權合一 政府之必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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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權合一 政府之必要武器
修改刪除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2008/02/06 21:14 推薦0


梅峰《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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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 大鑒!

謝謝回應!

如果我們要探求真理,而不考慮面子的話,痞瘋願意再多說幾句!

中國憲法自原來傾向內閣制之雙首長制,到如今被修到超級總統制,這點痞瘋不否認,而馬白臉心中也明白,但卻硬坳說目前是雙首長制,原因很簡單,她也想幹不受制衡有權無責之超級總統!所以說您的第一個前提痞瘋勉強接受,因您不當以實行雙首長制的法國為例!

至於您的第二前提,所謂之「權力導致腐化,絕對的權力腐化到爛。」問題就太多了,因為沒有權力要如何作為,所以「一段時間之施政作為權力」是一定要給執政黨的,只要限制了行使權力的時間與範圍(例如必須合法),則就不必太擔心「權力導致腐化」,甚或「絕對的權力腐化到爛。」,因為這是被限縮,且必須定期受到檢驗之權力,所以沒有「絕對權力」之可能!

再者,「一段時間之施政作為權力」,主要是指行政權,但不先經過立法,又如何能將政黨主張之政策給以施政作為之法律依據,所以行政立法權合一是有為政府之必要武器,否則就只有和稀泥的胡攪瞎整,何能成事!

其實痞瘋是多嘴,這麼淺顯的道理,胡老怎會不懂!建議胡老不要老是以社會科學分析事理的基本道理,類如「論述的前提和結構」為標題,到底與痞瘋討論問題,總不該從ㄅㄆㄇ開始吧!

向您拜年!

痞瘋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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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的前提和結構
    回應給: 梅峰《中國人》(MeiFeng)2008/02/06 13:53 推薦1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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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梅峰《中國人》

1. 內閣制

我不怎麼了解總統制和內閣制,所以我也沒有什麼立場。原文並不在討論這兩種制度中那一種比較適當或有效。

我想我們要面對現實。台灣是總統制,馬、謝兩人正在競選。這是我論述的脈絡。

我們不需要接受現實。你可以提出你認為理想、適當、或有效的制度,但那是另外一個論述脈絡。和我所討論的主題不相干。

2. 論述的前提和結構

如我所說:

a. 凡論述必有假設;

b. 一個論述只要能自圓其說和合於某些現實,就是完整或健全的論述((1)。

我的主張是針對台灣當下的情況,和總統制或行政首長及國會議員由普選分別決定的政治制度。原文是在這些前提下提出。

我的主張也有一連串的論點。它在總統制及「權力導致腐化,絕對的權力腐化到爛。」這兩個前提下推論而來。不合第一個前提的社會,我的主張自然不適用;不同意第二個前提的人,也很可能不會同意我的結論。如果我論述有不合邏輯的地方,歡迎指正。

你要鼓吹內閣制或其他政制,請另行提出你自己完整的論述,我沒有意見。我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參與討論。

附註

1. 我以前用「成立」,最近發現「成立」一詞在邏輯學上有其特定意義,和我的意思不完全相合「完整」或「健全」來表達比較適當。成立:valid。「完整」或「健全」:sound



本文於 2008/02/06 16:06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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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2.06  
民調多數想投民主黨 卻偏好麥肯
鍾玉玨/綜合五日外電報導

 勝券在握▲角逐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亞利桑納州聯邦參議員麥肯4日由妻子辛蒂(右)陪伴,在新澤西州漢彌爾頓市一場造勢集會上,豎起大拇指向支持者致意。(美聯社)
 奮戰到底▲美國共和黨總統初選參選人前麻薩諸塞州州長羅姆尼4日前往喬治亞州,在亞特蘭大的一場造勢集會上頻頻向支持者拱手致意。(法新社)

     美國「超級星期二」5日登場,共有24個州同步舉行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而美國「國家公共電台」最新民調顯示,多數選民樂見民主黨當家作主,但在一對一提示時,被問及偏好哪位候選人,卻是由爭取共和黨提名的亞利桑納州州長麥肯奪魁,超越爭取民主黨提名的希拉蕊與歐巴馬。

     68%受訪者認為,美國現在走上「歧途」。而受訪者關切的議題依序是經濟、伊拉克戰爭與健保。

     政黨支持率顯示,民主黨候選人獲得49%支持,共和黨則是44%。不過,當被問及對個別候選人的態度,共和黨的麥肯以48%支持率小贏希拉蕊(45%)與歐巴馬(47%)。但他和希拉蕊與歐巴馬的差距均在誤差範圍之內。顯見3人勢均力敵。

     希拉蕊若與共和黨另外一位候選人羅穆尼對決,希拉蕊獲得49%支持率,領先羅穆尼5個百分點。若是歐巴馬與羅穆尼相爭,歐巴馬以53%大幅領先羅穆尼的41%。

     而現任總統布希的聲望依舊偏低,只獲得38%肯定,多達56%選民不滿意他的表現,和去年10月的民調差不多。國會表現也不盡如人意,只獲得28%的支持率,不滿意人數多達65%。中國時報 2008.02.06  

歐巴馬旋風改變美國政治生態
林博文

     不論歐巴馬是否能挫敗希拉蕊而成為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這位46歲的黑白混血參議員,已在美國政治景觀上形成一種所謂「歐巴馬現象」(或曰「歐巴馬奇觀)」。他喚起了無數大學生開始關心政治,特別是民主政治中最基本的選舉;他激勵了年輕一代投入政治志工(義工)的熱潮,在各州初選中挨家挨戶勸人投票;他所提出的政治願景和理想主義,超越了族裔、性別和年齡,而提升了民主黨政治文化。

     最重要的是,歐巴馬為2008年初選注入了一股民主黨久已未見的政治熱流。民主黨已有40年沒有如此熱鬧、激烈的初選,上次是在1968年,越戰方酣之際。那一年初選有明尼蘇達州參議員尤金.麥卡錫、紐約州參議員羅伯.甘迺迪和副總統韓福瑞,詹森總統被越戰拖跨而宣布退選。暴力奪走了甘迺迪的生命,韓福瑞贏得提名,但民主黨已四分五裂、內耗過度,捲土重來的尼克森終於如願以償。

     許多民主黨人在歐巴馬身上看到了甘迺迪總統和羅伯.甘迺迪參議員的身影。他的口才與熱忱,極具甘家兄弟的況味;他求新求變的訴求,有如甘迺迪1960年強調「我們應使美國再向前推動」的迴聲;他要求美國應在此時此刻推選出新一代領導人的呼聲,令人想到充滿活力的甘迺迪取代老邁的艾森豪,後浪推前浪的往事。

     希拉蕊競選團隊完全沒有料到歐巴馬竟然會造成一陣銳不可當的旋風,而且很可能使希拉蕊的總統夢變成一場噩夢。希拉蕊祭出豐富從政經驗以對抗菜鳥歐巴馬,但經驗豐富並不能保證做一個好總統。林肯前面的第15位總統傑姆斯.布坎南做過駐俄、英兩國的公使,又當過參議員和國務卿,歷史上甚少總統像他那樣有完整的經歷,但他卻是一個極爛的總統。林肯只做過一任眾議員,沒有政治經驗,卻是一個偉大的總統。

     寫過甘迺迪和詹森傳記,去年又推出描述尼克森與季辛吉權力關係之新書的前波士頓大學歷史教授羅伯特.戴立克認為,經驗固然要緊,但具有正確的判斷力比擁有豐富的經驗還重要。甘迺迪在古巴豬灣事件中判斷錯誤而英名受損,但在古巴飛彈危機期間判斷正確而成為危機處理的典範。

     甘迺迪總統的女兒卡洛琳和愛德華.甘迺迪眾議員力挺歐巴馬,使希拉蕊受到嚴重打擊,並導致一批仍持觀望態度的民主黨中間選民投向歐巴馬。許多政壇名人和一般老百姓也都出現了一家之內「擁希挺歐」並存的分裂現象。尤其是卡洛琳公開宣稱歐巴馬就像她父親當年那樣能夠「鼓舞」(inspire,亦有激勵之意)新一代的美國人。一個多星期以來,這句話已響徹大學校園,吸引了大批學生為歐巴馬助選,其熱烈程度殆為40年來僅見。

     美國政治幸有歐巴馬登高一呼,喚醒年輕的一代,政治並不是那樣齷齪,美國並非沒有前景,唯有實際參與政治程序,方能「改變」美國的政治面貌與內涵。甘家兄弟生前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政治是一個崇高的志業。」歐巴馬出馬角逐總統候選人提名,又為這句話賦予了嶄新的意義。越戰結束以後,美國大學校園出現了政治冷漠症,拜金主義和功利主義大行其道,甚少人對政治和公職有興趣。歐巴馬改變了他們的想法,吹動了一股熱氣。

     希拉蕊和歐巴馬已到了短兵相接的階段,不少民主黨人很希望這兩位優秀的政治人物能夠攜手合作,共組「夢幻搭檔」(dream ticket),這願望如能實現,則在選戰中極具無攻不克、無堅不攜的威力。但問題在於:初選中勝利的人願意找對手當副手嗎?敗選的人願意接受徵召嗎?上周在好萊塢一對一辯論時,希拉蕊和歐巴馬展現優雅的風度,使民主黨人興起了「夢幻搭檔」的希望

     今年民主黨幸好有歐巴馬角逐提名,大大加深了初選的厚度與戲劇性,這是選民的福氣,也是美國選舉政治不斷推陳出新的又一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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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掉馬謝濫咖 修憲行內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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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掉馬謝爛咖 修憲行內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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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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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 大鑒!

痞瘋再來挑挑您的語病,胡老勿見怪!

您說:『「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痞瘋反對的就是這句話,因為『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是不管政治體制為何的!而痞瘋以為行政立法兩權,在一段時間內,都交給同一政黨或政黨聯盟行使,再讓人民抉擇其未來之存續,才是真正『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再者,觀諸您的全文,從未明說是針對總統制,且您是以中國及美國為例,後來給痞瘋之簡單回應又再以法國為例,而中國與法國目前似乎應是所謂之雙首長制,換句話說,您的「政黨牽制論」,似乎以為除了內閣制行不通外,其他如總統制,雙首長制應該都說得通!

依您的「政黨牽制論」,立法權既屬國民黨,行政權就最好給民進黨,以防濫權而無法節制。如果您的說法成立,則似乎我們的國家,永遠要有權力相近之兩黨相互掣肘,永遠要風雨飄搖,永遠要吵吵鬧鬧,這樣對嗎?

總統制與雙首長制在多數國家行不通,內閣制相對較優,這已經是常識,為何不藉此泛藍四分之三良機,認清國家憲政體制的缺點,好好修正成內閣制呢?加上馬謝兩個爛咖都非百姓所喜,為何不一起幹掉,再尋覓一位真正能為百姓謀福的內閣總理呢!

痞瘋管見,胡老指正!

痞瘋 謹敬

本文於 2008/02/06 07:08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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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梅峰《中國人》(MeiFeng)2008/02/05 23:20 推薦0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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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應三點:

1. 首先,「政黨牽制論」是就總統制而言。因為如你所指出,它不能用在內閣制,所以不需要討論。

2. 我的原文是:

"我認為從民主政治的運作層次來考慮,「政黨牽制論」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原則。"

所謂"運作層次",指的是個別選民有意識的在"投票行為"上採取分投兩黨的決定或選擇。我沒有建議"另立兩權"的"制度"。

3. 我的原文是:

"在任何正常國家,兩個政黨都會在選舉過後,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共同有效的處理國家事務。沒有資源,資源分配權有個屁用?如《附表1》所示,過去近50年中,大概多於一半的的時間,美國白宮和國會分別由兩黨控制。過去半個世紀的美國政局,即使偶而可以用「混亂」來形容,也從來不是因為「朝小野大」。"

可以回答你:

"因為如果依您行政立法相互牽制的邏輯,則政黨要如何做事,"

的質疑。

如果我沒有記錯。密特朗時代的法國也有類似的總統和國會多數黨分屬兩黨的情況。



本文於 2008/02/05 23:2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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