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我記得三、四年前在自己的一篇文章中曾建議:
選民在總統和國會議員選舉中,投票給兩個不同的政黨(大意如此)。
這個觀點不是我的創見或獨門看法。根據我對政治和政黨兩者性質的認知,它是一個自然而然形成的結論。
最近在《淺談「轉型正義」這個誤譯》一欄中、我提到:
「"如果"國民黨在立法選舉大勝,總統選舉也許應該投謝長廷。」(胡卜凱 2008a)
當時只是借這個評論說明我對國、民兩黨並沒有以意識型態為判斷依據的偏見。
承jane doe和岑霞兩位網友不恥下問我這個想法的「邏輯」,我簡單在此做個回應。也就是試著說明導致我同意這個看法的個人認知,以及我所接受的,一些和這個看法相關的理論。
我原來用「權力制衡論」稱呼這個觀點或想法,並且做了以下的定義: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胡卜凱 2008b)
為了更明白的表達這個觀點的意涵,我現在將把「權力制衡論」改稱為「政黨牽制論」。
由於台灣是個多元和開放社會,每個人的經驗可能有相當大的差異。許多網友也就可能不會同意我(根據自身經驗而形成)的認知和觀點,以及(我所接受的)理論。
如我過去一再說明,缺乏對話基礎的討論或對談,只是各說各話或自說自話,不能稱為「討論」。因此,如果有人有興趣賜教,請先簡單的說明各自就相關概念和議題的了解及觀點(胡卜凱 2004a)。
由於這個議題和「過渡時期的司法程序」沒有關係,所以另開此欄。
1. 資源有限
我對政治的看法主要從「資源有限」這個現實而來。「資源」一詞是一個普遍或抽象的表達方式。用具體或口語來說,「資源」一詞可以用金錢或財富來取代。我曾寫過幾篇短文分析「資源有限」、「資源分配」、和「政治活動」三者間的動態關係(胡卜凱 2006a、2006b、2006c、2004b、2004c)。有興趣的網友請參考。
2. 政治和政黨
2.1 什麼是政治
我認為: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這個命題我已在其他文章討論過,不在此重複。有興趣的網友請參考(胡卜凱 2006a、2005a,2005b第2、3兩節)。
2.2 政黨的性質
我認為:
「(我所知道的)所有政黨都是金光黨。」
這個命題根據上一節我對政治的了解,和我所觀察到現行(各國)的選舉方式。以下略做說明。
如果一個政棍說:
我要當總統(或立委、參議員等等)是為了取得資源分配權。
我想大概沒有一個理性的選民會投他/她一票。於是我們聽到各種有的沒的,要臉不要臉的大話、神話、鬼話、謊話、或屁話等等。其目的只是在騙選票;或者說,間接的在騙「金改權」、「綁標權」、或「包工程權」等等。此處的「金改」可看成是「掏空」的同義詞。
台灣和美國正在進行大選或初選,我想我不需要在此一一列舉「說謊大賽」的案例。這種靠詐騙來謀取利益的行為模式,和金光黨成員並無本質上的不同。
3. 權力導致腐化
很多人都聽過艾克頓教授以下這句名言:
「權力導致腐化,絕對的權力腐化到爛。」(Acton 1955: 335頁)
這句話是艾克頓在寫給Creighton主教的信中,討論教廷和教宗權力的脈絡裏所說。艾克頓本人並沒有闡釋他做這個判斷的根據。我想這應該是他研究歷史,特別是天主教歷史所歸納出的結論。
從我以上1、2兩節所引用拙作中的分析,我認為艾克頓這個判斷也是對政治權力的生動描述或如實判斷。當下這句話被引用的場合,幾乎都是政治評論。可以佐證我以上的觀點。布希和陳水扁兩人過去八年的倒行逆施,則是艾克頓「權力腐化論」的具體表現。
4. 防止「權力走向腐化」的方法 -- 制衡
如果我們接受或大致同意以上艾克頓的「權力腐化論」,則站在一般老百姓的立場,
「如何防止權力走向腐化?」
是一個重要的、根本的政治議題。
民主政治「主權在民」的原則,表現在定期選舉和罷免、創制、複決等機制。它們確立了「權力」來源必須基於多數人民的認可。這個原則及其實踐減低甚至去除了「絕對權力」形成的或然率。
民主政治「三權分立」制度所依據和所實現的「制衡」原則,在確立政治「權力」被畫分為三大類;以及這三類權力分別由不同的個人和機構來行使。這個制度在減低甚至去除了「絕對權力」形成的或然率之外,也建立了檢察、監督、和糾舉等機制,來「防止權力走向腐化」。
以上的分析說明何以我認為:
「對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來說,『民主政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胡卜凱 2005a)
5. 政黨牽制論
「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以上1到4等四節的論述,我說明了何以有「政黨牽制論」或簡稱「牽制論」的「需要」。下面我分析一下它的「應用」。
5.1 民主政治的死角
民主政治的「主權在民」和「三權分立」都是從制度或結構層次,試圖杜絕「個人」取得「絕對權力」,和防止「個人」的「權力」走向腐化。
民主政治另外的性質或機制包括「代議政治」和「政黨政治」。這兩者造成老百姓不能「直接」檢察、監督、或糾舉立法、司法、或行政部門的任何一位人員。因而,政治上常常發生「監守自盜」、「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或「狼狽為奸」所描述的情況。國民黨和自民黨在1990年代以前,分別在台灣和日本所造成的貪腐是兩個大家熟知的案例。另一個生動說法則是許水德的: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這句話。
人民如何防範上述一黨獨大時所可能發生的「狼狽為奸」等弊端呢?
我認為從民主政治的運作層次來考慮,「政黨牽制論」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原則。
5.2 「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的相互制衡
當我說:
「"如果"國民黨在立法選舉大勝,總統選舉也許應該投謝長廷。」
我當然不是認為謝長廷(或任何一位非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有三頭六臂,可以「制衡」國會。
「總統」是一個「職位」,這個「職位」是「行政部門的最高首長」,佔有這個個「職位」的人擁有憲法所賦予的種種「權力」和「作為」。例如,他/她可以責成「行政部門」擬訂和提出政策及法案;他/她可以拒絕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他/她可以訴諸「民意」來推動或阻擋某一個法案的通過;他/她任命的官員可以積極推動或延宕政策及法案的執行;他/她任命的司法官員可以偵辦、起訴、和(在具有一定證據下)定罪或不定罪某一位國會議員等等。
如果我們把「總統」看成「個人」,他/她當然沒有能力「制衡」國會。但是如果我們了解「總統」是個執行憲政規範的「職位」,則佔有此「職位」的人,就有相當程度「制衡」或「牽制」國會的能力。
同樣的,在憲政體制下,國會有一定程度「制衡」或「牽制」行政部門的權力和能力。過去八年來,泛藍聯盟因為種種因素,沒有發揮這些作用。例如,在陳水扁所領導團隊的顢頇無能甚至倒行逆施下,立法院沒有發動一次倒閣,這個事實可以列入金氏記錄。
5.3 政黨牽制論的應用
1)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因此,如果「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被同一個政黨控制,「監守自盜」、「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或「狼狽為奸」等所描述的情況如果不是一定會發生,也非常可能發生。換句話說,貪官污吏的「吃相」會難看到不行。
2)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因此,一個政黨(的從政黨員)有防止一個社會的「資源」被另一個政黨掏空的強烈動機。否則,「輪替」後自己就沒有「資源」可掏了。
3) 人民不能直接檢察、監督、或糾舉立法、司法、或行政部門的任何一位人員。但公職人員,也就是一個政黨的從政黨員,可以用「爆料」方式做這些事。也可以使用憲政體制所賦予的種種「權力」和「機制」來做檢察、監督、或糾舉的動作。站在人民的立場,對付貪官污吏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讓狗咬狗。
5.4 批駁對「牽制論」的批評
在謝長廷和李遠哲提出「制衡論」來矇騙人民後,批判他們兩位「制衡論」的論點有兩個:
a. 總統不能「制衡」國會;因此,
b. 只有人民可以用「選票」來制衡,也就是鼓吹以「輪替論」來代替「制衡論」或「牽制論」。
在TVBS的2100政論節目中,李濤和葉耀鵬兩位先生都曾鼓吹過這兩個說法。在我看來,它們都不成立。
我在5.1節中已指出第一個論點的謬誤在於混淆了「總統」一詞的「所指」或字義。
第二個論點的謬誤在無視於過去八年或四年的歷史。陳水扁的執政表現和記錄,已經把「政黨輪替」變成了「政黨輪暴」或「政黨輪姦」的同義詞。到現在還鼓吹「政黨輪替」,是不懂什麼是「政治」,和不能用現實來印證理論。
此外,「選舉」只是一種「權利」而不是「權力」。「權利」沒有對抗「權力」的力量。「人民」是一個集合名詞,人都可以被分化、矇騙、煽動、或收買。所以,「人民」通常沒有對抗「權力」的力量。
幾十萬紅衫群眾的失敗和民進黨到現在仍然有接近40%的支持率,就反映了上面所分析的現實。
另一個對「牽制論」的質疑,是以過去八年或四年陳水扁的執政表現,指出:
「『朝小野大』會導致政局混亂。」
我認為過去陳水扁在政壇上的荒唐和蠻橫,除了在野黨的無能(或狼狽為奸)外,主要是他不但沒有家庭教養(私德),也沒有社會教養(公德)。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但是「政治不是吃光抹淨的活動。」
在任何正常國家,兩個政黨都會在選舉過後,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共同有效的處理國家事務。沒有資源,資源分配權有個屁用?如《附表1》所示,過去近50年中,大概多於一半的的時間,美國白宮和國會分別由兩黨控制。過去半個世紀的美國政局,即使偶而可以用「混亂」來形容,也從來不是因為「朝小野大」。
6. 結論
「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
「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我這篇文章只是論述一個觀點。沒有替民進黨助選或助陣的意思。
我要強調上面這段話中的「一般而言」四個字。台灣或中華民國的確不是一個「正常」國家。因此,「一般而言」並不涵蓋台灣社會。
以謝長廷到目前所表現的「奸巧」及卑鄙(炒作綠卡),和下流或瘋狂(炒作余祥銓事件),加上過去他在高雄市市長任內所涉及的弊案組合及所任命的貪官污吏群,誰要選他,大概就像一個人要硬上愛滋帶原的援交者一樣愚蠢和找死。
至於馬英九,其「奸巧」不下於陳水扁(推動返聯公投),其說話不負責任更甚於陳水扁(八年執政換百年幸福?),其(或其團隊)危機處理能力,我想社會自有公評。誰要選他,大概就像2004年選陳水扁的人一樣死忠或大腦受過某種傷害。
台灣選民,就憑運氣、憑熱情、憑感覺、或憑迷信,自行選個爛蘋果吧﹗
附表1
20 - 21世紀入主白宮政黨及參、眾兩院多數黨對照
年代--61-65--65-69---69-73--73-77--77-81--81-85--85-89---89-93--93-97--97-01-01-05-05-09
白宮--民主---民主---共和---共和---民主--共和---共和---共和---民主--民主--共和--共和
眾院--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共--共和--共和--共民
參院--民主---民主---民主---民主---民主--共和---共民---民主---民共--共和--民共--共民
1. 本表根據wikipedia資料製成,如有錯誤,是我了解或解讀該資料有誤。2. 共民或民共表示在該期間的期中選舉後,兩黨在國會的多數/少數地位易位。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ty_leaders_of_the_United_States_House_of_Representatives
* 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Senate_Majority_Leader
參考文章:
* Acton, J. E. E. D 1955, ed., Himmelfarb, G., Essay On Freedom and Power, The Noonday Press, NYC
* 胡卜凱 2004a,《語言和論述 -- 對論述行為的建議》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442
* 胡卜凱 2004b,《反對運動何去何從?》,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513220
* 胡卜凱 2004c,《關於「反對運動」的討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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