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家暴悲劇案件頻傳,社工團體日前向考試院陳情,促請地方政府提高編制內社工人員進用比率,落實社福工作。考試院長姚嘉文昨日表示,銓敘部研議後建議內政部,未來全國五、六千位村里幹事遇退休、離職出缺時,建議鄉鎮市區的村里幹事可由社工人員遞補,以社會服務為主軸。
考試院昨日召開例行院會,姚嘉文指出,地方政府今年提報的社福人員只需要三人,明年將不舉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特考」,但全國各地社工人數仍不足夠。
姚盼幹事功能轉型社服
姚嘉文表示,由於都市化發展,許多鄉鎮市區的村里幹事人數逐漸減少,甚至有些地方採聯合辦公室模式,或由鄉鎮市公所科員兼任,顯示村里幹事的傳統功能已有弱化趨勢。
他說,經銓敘部研擬後,建議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可逐漸轉化村里幹事的功能,未來村里幹事出缺,改由社工人員遞補,社會救助與防範工作為重點。
姚嘉文強調,此舉既未增加政府編制人員總額,也無需另編預算給地方政府,約聘體制外的社工人員,有助減少政府人事開支。他舉例說,全國應有五、六千名村里幹事,只要百分之一的出缺,改由社工擔任,全國就多出五、六十名編制內社工人員。
至於社工人員進用方式,考試院副秘書長蔡良文表示,目前村里幹事依普考錄取,再交由各鄉鎮市區公所分發,未來則可改採「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特考」錄取社工人員,再交由地方政府分發,不涉及法律修改問題。
人事行政局昨日也派員參加考試院院會,並於會中強調,在員額管制部分,只要不違反員額精簡政策前提下,均可配合推動,但此舉涉及政策推動,屬內政部主管權責,向來均由內政部就政策面向,統籌規劃推動與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另有考試院官員指出,村里長事務費提高的用意,就是希望村里幹事回歸應有功能,例如發選舉公報的工作,里長自己做行了,不要再把村里幹事當成村里長的秘書。
人事行政局則強調,已專函轉請內政部配合繼續進行相關規劃作業,以促請各鄉鎮市區公所增加進用社工員的比率。
人事行政局也提醒說,村里幹事是鄉鎮市區公所編制內職員,受鄉鎮市區長的指揮監督,並依權責調配人力辦理相關業務,因此村里幹事部分職缺是否進用社工人員,也應考量村里幹事人力配置情形,尊重地方政府權責。
考試院長姚嘉文昨日建議,村里幹事出缺由社工遞補,內政部長李逸洋對此強調,村里幹事有二十八項工作業務,有實際的需要,且村里幹事與社工的專業不同,不能由社工人員遞補。
李逸洋表示,關於政府政策宣導、爭取補助,路燈損壞修復、水溝不通、社會救助申請等大大小小地方事務,全部靠五、六千名村里幹事完成,因此村里幹事有實際的需要,絕非功能弱化、效能不彰。
李認專業與業務難替代
他說,村里幹事的任命是地方政府首長的權限,不是中央來任命,內政部必須尊重地方縣市政府與鄉鎮市區公所的職權。此外,李逸洋強調,他已在一年半內補進三二○名兒少保護的社工、八十九名弱勢家庭脫困社工,以及一九○名家暴、性侵害輔導社工,絕非外界描述的社工嚴重短缺情況。
但有內政部官員坦言,地方有兩個體系存在,一個是以村里幹事為主的民政體系,另一個是社區發展協會為主的社政體系,從早期國民黨執政時代,村里幹事就是選舉動員、催票的樁腳,要改真的不容易。
他還說,政府已提高村里長的事務費,但光辦活動和婚喪喜慶紅白包,一個月四萬多元絕對不夠用,若政府貿然宣布村里幹事由社工人員遞補,地方政府不跳起來抗議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