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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住宅資料】(轉貼)三代同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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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十口擠一屋遭人嫌 美地方議會立法限制

為了怕影響到附近房價行情,亞特蘭大一個擠了十名墨西哥移民的住家,被鄰居一狀告到政府部門,結果地方議會立法通過,限制一名成年人的居住面積必須達到三百九十平方呎(大約十一坪)。依據新法案的規定,這一戶只能住三名成年人。

  位於亞特蘭大南方的柯布郡議會,二十四日晚間以五比零通過了這項限制居住面積的法案。墨裔美國人法律保護與教育基金會認為,這項立法是傷害美國移民人口整個行動中的一部分。

  支持這項立法的人則強調,有必要立法限制這些過份擁擠、讓人礙眼的房子,而且他們的庭院停滿了車,會降低附近房地產的價格。

  屋主阿沙特和她九名來自墨西哥的親人,居住在一千五百一十一平方呎(四十二點四六坪,亦為一百四十點三八平方米)的獨幢透天厝中,平均每人的居住面積為一百五十一平方呎。

  換算為台灣通用的坪數,平均每人為四點二五坪,而換算為中國與香港通用的平方米則是十四平方米。

  比起居住條件更為擁擠的東京、北京、上海和香港,其實阿沙特一家人的條件並不算太差。據統計,上海在二零零五年時的人均居住面積為十五點五平方米。為此當時官方的中新社宣稱,上海從三代甚至四世同堂的鴿子籠時代,到告別蝸居,上海人的居住環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但是在現實環境的考慮下,對阿沙特的鄰居來說,他們可就不那麼認為,還特別計算了阿沙特家門外的庭院,平時共停泊了十輛汽車。

  為了解決鄰人抱怨阿沙特一家的擁擠居住情形,柯布郡通過住家平均居住面積的法案。新法規定一名成年人的平均居住面積應為三百九十平方呎,也就是十一坪、大約是台北一間套房的大小。法案還特別規定,居住一名成人便只能有一輛汽車在屋外停泊過夜。

  這項立法改變了現行的喬治亞州州法。依據州法,每名成年人只要有最少五十平方呎足以「睡覺的空間」。另外,有關當局必須事先獲得屋主的同意,才能進入屋內測量,因此執行上也有其困難。

  此外,這類問題在各個大學城也是難以貫徹,因為許多人家將自家改裝隔間,租賃給多名學生居住。友人來訪渡假是否也算觸法?更凸顯這項立法不夠週延。

  為了限制一幢住屋只能住一家人,這項法案還限定所謂家庭的定義是指父母、孩子、兄弟姊妹、祖父母與孫子女,也就是其他的表親或姻親都不能共居一屋。

  柯布郡當局另外還以亂丟垃圾及在庭園停車的罪名,告發阿沙特。並且由於阿沙特未能按時出庭,有關當局還申請了逮捕令準備拘捕她。

  這項立法原本準備包裹表決限制打零工的條文,但在會議中暫遭擱置,準備下月再開會表決。

【2007/07/27 中央社】

朝人人有屋住努力 住宅法草案通過

住宅政策不再讓人眼花撩亂,內政部今天通過「住宅法」草案,未來民眾不但可依據自身情況申請各式住宅補貼,政府也有責任讓人人有屋住,披露房市資訊,未來民眾不能再歧視愛滋病患等弱勢者當鄰居,也不能拒絕鄰居飼養導盲犬。

針對整體住宅政策制定的「住宅法」草案,全文六十三條,下午經內政部部務會報討論通過,仍待行政院通過、立法院三讀後才會施行。不管是無殼的還是有殼的蝸牛,都在這個法案的影響範圍內。

草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衡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公共安全及衛生、居住需求等,訂定「最低居住水準」,作為住宅補貼的依據。所謂「最低居住水準」是以居住空間及居住規模為衡量因素,考慮家庭各成員擁有私有空間(臥室間數)及家庭公共空間的最低必要水準。

其次,草案明定五種住宅補貼種類,包括「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承租住宅租金」、「修繕住宅貸款」、「簡易修繕住宅費用」等補貼,捨棄以往以「職業」、「身分別」適用的住宅補貼政策,改為以「家庭所得」為審核標準,並用「評點制」決定住宅補貼對象的先後順序。

舉例來說,如果是低所得或單親家庭,「生育子女三人以上」、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不限獨居)、受家暴或性侵的受害者、身心障礙者、愛滋病患、原住民、災民或遊民的弱勢條件,如果符合條件愈多,評點也就愈高分,就可優先適用住宅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限制一人一生只能接受補貼一次」,只要補貼期滿或貸款還清,符合申請條件者就可再重新申請;只是資源有限,草案明定受補貼者不得同時接受兩項以上的貸款利息補貼。

此外,草案也顧慮到「換屋族」的需求,明定接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如果換購符合需要的住宅,「可更換擔保品」,並繼續享受政府優惠貸款利息補貼。

至於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的部分,如果是三十年以上老舊住宅辦理外牆整修,或五十年以上老舊住宅設備汰換更新,就可以優先取得補貼。

對於社會中存在「既買不起也租不起」的弱勢族群,住宅法也明定「社會住宅」協助。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用以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的住宅。社會住宅在興建時應考量租住對象的身心狀況、家庭組成及其他必要條件,提供適宜的設施,像是斜坡道、扶手等。

為了解決住宅市場資訊紊亂的情況,草案要求政府應定期蒐集資訊並定期公佈,包括市場供需情形、住宅品質狀況、住宅滿意度等,也鼓勵並獎勵民間或學術團體提供非營利性住宅的相關資訊服務。

這個住宅法草案中較特別的部分是有關「住宅權利平等」的規範,要求任何人不得對於住宅的承租人、承買人或借款人有不合理的歧視待遇,包括身心障礙、疾病、更生保護者,草案甚至明定「性傾向」、「容貌」為不得歧視條件。如果有違反的話,可處以五千元到三萬元罰款。

此外,如果同大樓的其他住戶或鄰居有飼養導盲犬的情況,這也不能拒絕或妨礙。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自費從事必要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修繕,以及因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的需要飼養導盲犬。

【2007/07/19 中央社】




‧標題:大量興建出租住宅 建構租屋制度與文化
要徹底解決大台北地區的房地產不公不義飆漲、相關業者及投機客的掠奪炒作問題,並實現居住正義,老在居住就要買房、並冀求兼具投資致富的所謂順應民意、民情風俗的陳腐錯誤思維中打轉,問題是永遠不可能解決的,沒有居住正義的民怨也不會舒緩的,貧富差距亦將日益擴大,社會勢將日形動蕩不安。
人類社會進入地球村,各國經濟形成全球化的現象、聯結,已是不可逆的趨勢,資金在國際間流動,尋找最有利的投資環境與機會。在資本家、廠商找尋低廉勞動力的投資選擇下,社會中弱勢、中高齡、無特殊專長、憑體力勞力謀生者,往往是被犧牲的對象,此即高失業率的由來;即便一般的、非高級專業的、初級勞動力的大專畢業上般族,亦僅能賺取基本行情的薪資,以之支應在大台北地區食衣住行之日常生活,亦屬捉襟見肘、勉以糊口,何能奢望購置需十數年不吃不喝薪資總額之房屋,用以成家、安居樂業,相對剝奪感、失落感、不平之怨氣乃油然而生。
執政當局近數月來不斷道德勸說、呼籲,要求資方替勞方加薪,以讓勞方亦能感受、分享經濟成長之果實,實屬錯誤之作為;蓋薪資之高低多寡在自由經濟體制下乃由市場所決定,豈能由人為、政治力量左右,此舉非但達不到目的,徒然引起資方之反感、反彈。
在自由經濟體制下,政府是難以也不應介入替勞方加薪「開源」,政府應該做、也可以做到的是替中低收入之弱勢勞方「節流」。日常生活之食衣住行中負擔、開支最大者即屬「住」,「住」的問題解決,生活之負擔即大為減輕、生活之品質亦將大為提升。
國人基於數千年之傳統有土斯有財思維,總以為居住就要買房,並兼具投資置產致富﹝尤以近數年來,由於執政者之不負責任,毫無住宅政策,對人民之居住問題,在所謂房地產是自由經濟體制下的市場供需問題的錯誤觀念、思維下,放牛吃草,無任何正確積極作為,並不斷的提供各項政策誘因,投民所好,誘導、鼓勵民眾買房,認為如此即是解決居住問題,並沾沾自喜房地產市場交投之熱絡亦為經濟繁榮之表徵﹞。民眾有此觀念、思維,執政當局做為一領導者,不應隨意附和,且應透過教育、宣導,以破除此種單一思維,大力提倡居住並不一定要買房之正確思維與觀念,並應施展執政作為,透過立法 及採行各項政策,建立一友善、安定的租屋制度與環境;領導者需認知,彼具有帶領國家社會朝合理、品質、進步生活環境的責任與義務。

通觀歐美、亞洲之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國家,其國內住宅問題,政府決非放牛吃草、不聞不問、毫無政策。除一般傳統的商業化私人『購屋居住』外,亦建構、提供一完善的『租屋居住』機制與環境,供民眾作另一種居住選擇。因此,市場上有各種不同的出租公寓與大廈,供民眾租用,有些城市實施分區管制,某些地段、街廓,只准蓋出租住宅,且有租金管制,等等不一而足,具在保障租屋者的權益。
房屋的基本功能是居住﹝它當然也是資產﹞,就『居住』而言,人人都應有屋住,這是基本人權,也是社會安定的基石,政府責無旁貸;就房屋的『資產』屬性而言,是屬私人事務,政府不應介入,政府不能基於傳統的「有土斯有財」思維,以公共資源來攏絡、討好、圖利社會中的特定少數族群﹝即使是弱勢者﹞,因此,以前的國宅、現在進行中的所謂合宜住宅,賣房屋給民眾,都是錯誤的,這都是違反公平正義原則,並助長房地產的炒作。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立刻在大台北地區公有閒置土地、房舍上,以及在郊區開闢新市鎮,公私部門共同興建大量出租住宅,讓所得及資產合乎資格者,都可租用,並可無限期居住,才是解決居住問題的真正方法。
解決居住問題不是老在買房的陳舊思維中打轉,那樣永遠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公私部門共同提供大量出租住宅,以低廉的租金供民眾長期、終生租用,並建構制度性的『租屋居住』文化、機制與環境,才是解決大台北地區房地產投機、惡性炒作,實現居住正義的一勞永逸正確途徑。


全文網址: 荷蘭GWL社區社宅 排隊搶著住 - 社會住宅 - 提升台灣 - udn時事話題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326993&pno=0#reply_list#ixzz1S2C9D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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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想建巨塔 可住100萬人

自從聖經裡的人蓋通天塔不成以來,人類從未死心,全球摩天樓一棟還比一棟高,杜拜要建807公尺高的大樓,夠高吧?不高。日本一家建築公司構想四千公尺高,可住一百萬人的的「X-Seed 4000」巨塔,一座大樓自成一個都會城市,才真嚇人。

巨塔名稱十分未來主義,其實主意在1980年代就有,但當時想到天文數字的造價,就整個打住,現在看起來似乎不再那麼烏托邦,於是再提,引起熱烈討論。

依構想和設計者日本「大成建築公司」的藍圖,X-Seed 4000是東京的城中城,仿富士山形狀打造,又是超級金字塔,高四千公尺,比富士山還高出出224公尺,有八百層樓,巨塔底座六平方公里。目前全球最大的建築是波音飛機公司在美國華盛頓州艾維列特市的廠房,面積一平方公里。

X-Seed 4000是人工智慧型生態城,將都市生活和自然環境結合,主結構是鋼骨,外牆使用太陽能板,盡量自然採光,內部能視外圍天氣變化自動調節照明,還有土壤建造公園等內部造景,以利50萬到一百萬居民身心健康。巨塔在設計上能使居民免於各種高度的空氣壓力問題。

據德文媒體報導,巨塔使用可容二百人的大型磁力電梯,從底至頂約需35分鐘。居民可能主要集中於二千公尺以下的樓層,這高度是最舒適的居住區。偏高之處說不定可以滑雪。

至於巨塔造價,以今天的水準,最多為九千億美元 (台幣29兆7000億元),約當日本國內生產總額 (GDP)之半。但未來機器人和巨型營建科技問世,成本將會大幅下降。

X-Seed 4000又名「大洋城」 (Ocean City)。專家表示,偌大建築,如果要安穩,最好建在海上,而非陸地。

【2007/08/26 聯合晚報】

買樓恐慌症 推升大陸房價飆漲

廣州日報報導,大陸房市正瀰漫著「今天不買,明天更貴;現在不買,以後就買不到」的恐慌,造成房市價格不斷的上漲。

這種狂熱的買房熱潮出現許多怪現象,包括:一、開發商定價跟風。很多開發商並不急著拿預售證,道理很簡單,拿了預售證就要賣樓,但在現在遲賣一天,就可能賣得更貴的市場運作下,自然能不賣就不賣。

現象二,二手仲介助推炒風。海珠區某地鐵沿線房產最近每天都有很多仲介帶著客人來看房,一邊看,一邊說著「已經有很多人看過了,再不決定就貴了」。有仲介人士形容,最近二手炒房的客戶增加不少,仲介提取的佣金次數就越多,自然會鼓勵買賣雙方儘快成交。

現象三,投機心理膨脹。家住海珠區的林女士向媒體表示,她二○○三年購入的房產,目前已漲近一倍,由於利潤高,她打算購買一些熱門地段的小面積單位,幾年後再賣掉,像她這樣心態的投資買家不在少數,他們堅信樓價會繼續上漲,將來肯定能大賺一筆。這種心態使得一些別墅的投資客越來越多,銷售速度比前一段時間快多了。

媒體報導,由於消費大眾已堅信「樓價必然還會繼續上升,而開發商、仲介和購房投資的買家都抱著非常樂觀的想法」,使得房價不斷的上漲。但是近一年來,房市上漲的速度已經遠遠超過了正常的價格成長速度,甚至到了比較危險的階段。現在很多買家購房行為,已經是一種非理性的行為。

【2007/08/19 聯合報】

北京「群租」盛行 16人擠1套房
炎夏,在北京什剎海酒吧工作的一名青年,窩居在一處不足四平方公尺的搭建房內,這間兩人居住的狹小房屋,每月租金三百元人民幣(約一千三百元台幣)。
中新社

北京一套一居室裏,房間租給八名女生,客廳隔成兩個小房間,各租給四名女生,一居室裏住了十六人。目前北京租房出現「群租」現象,一套房被屋主分割後出租,月租金比整租高出一千元人民幣。租客的生活環境惡劣,財產及人身安全、日常安寧生活均難以保障。

京華時報報導,在小南莊小區內,單間月租金多在六百到一千二百元,床位租金從二百廿到四百元不等。一套一居室住了十六人,每人月租二百五十元,整套房的月租達四千元。除小南莊小區,雙榆樹小區、三義廟小區都有很多這樣的房子出租。

據了解,北京各大學周邊區域的床位出租和隔斷房間出租很多,還有很多是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住這種房子的多是考研究所的學生和剛畢業有工作的人;前者沒有收入,後者一個月薪水就一千元,只能住這種房子。

「群租」房屋條件都比較差。記者親自到小南莊看一間房,當時是下午二時,但整座樓梯都是黑的。兩室一廳共住了十二名女生。在八個人住的房間裡,三個女孩搖著扇子,圍著看一台小電視。生活被打擾對她們來說是常事,一旦有空床位,房東就會帶人來看房。

租客的財產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他們貴重的東西從不放在房間,自己保存,丟了也不能說,自己吃啞巴虧。

目前在中關村從事翻譯工作的小敏,提到群租生活,頗感無奈,她不喜歡這樣的生活,但由於剛有工作,薪水不高,沒錢住太好的房子。她說,大家都是早出晚歸,一天也就晚上回去睡睡覺,這裡都不是大家的長住之地,有的人住了一個月,甚至幾天就走了,大家各過各的生活,沒法跟人認識。

從事床位出租的多是個人或二房東。報導指出,僅小南莊內就有一百多個房東,但只有三人是真正的房主。二房東光靠拉租客賺錢,一套房一年可賺一萬元,一年就有四十多萬元的收入。忙不過來的時候,再把手裡的房子轉給別的人出租,關係更亂了。

這些二房東很「黑」,經常收了租客訂金,但租客搬來時,門敲不開了,二房東轉手把房租給別人。房屋內的東西一旦有破損,賠付全部由租客承擔;一塊廚房裏自然脫落的瓷磚,竟然收九元。此外,臨時漲價也是二房東慣用的伎倆。租房時假意答應二百八十元一個月,等租客搬進來後,臨時漲到三百五十元,租客不答應,二房東趁租客不在的時候,把他的東西全扔出去。

【2007/08/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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