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涉嫌剝奪無法生育婦女部分權利 放 可能引發隱私權撫養權等問題
導讀 25歲的許小雅,是位“代孕媽媽”———利用自己的子宮為他人生孩子,並收取一定的費用。
據公開資料顯示,由于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我國不孕不育夫婦佔育齡夫婦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10%上升到如今的15%至20%。“代孕媽媽”則讓不育夫婦看到了獲得孩子的一線希望。
“代孕已形成了市場,但這個市場問題很多。”一位業內人士不無憂慮地說,如今的代孕就像房屋租賃一樣操作,涉及到的醫學、倫理、法律等問題都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但凡有退路,任何一個人都不會選擇走這條路。”9月8日,已懷孕3個多月的“代孕媽媽”許小雅(化名)感慨,為此犧牲的實在太多。
在百度中輸入“代孕”,可以搜到140多萬條鏈接。記者粗略統計,其中的代孕網站有上百家。不僅在網上,即便在街頭小巷,有關代孕的小廣告也是屢見不鮮。
記者以需求方的身份咨詢了數家代孕網站,得到了幾乎相同的答復,無論採取何種代孕方式,費用都在20萬元之上。盡管價格不菲,需求方依然趨之若鶩。我國第一家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呂進峰告訴記者,他開辦代孕網4年多來,代孕成功的已有1000多例。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涉及金額龐大,參與人數眾多是市場形成的主要原因。
代孕行業皆屬無照經營
在與一家專職代孕網的工作人員經過十天電話、網絡聯係後,記者提出了實地考察的要求。 一天下午,在該網站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記者找到了位于北京崇文門地鐵附近一座寫字樓裏的專職代孕網辦公地點。
那是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間,被隔成兩間,外間擺著6臺電腦,3位工作人員正在用QQ等聯係業務。一位姓聶的女士接待了記者。
在詢問了記者的大概情況後,聶女士據此算了一筆賬:給“代孕媽媽”10萬元,中介費1.4萬元,醫院介紹費3萬元,手術費6萬元……總費用在25萬元左右。
記者提出,之前已向正規醫院做了相關咨詢,試管嬰兒的手術費用在3萬元左右,為何到這兒需要6萬元,而且還是在收取了3萬元醫院介紹費之後。聶女士稱“就是這麼規定的”,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關于費用如何交付,她解釋說:“中介費,簽協議時交9000元,確認懷孕後交5000元;見到醫生後支付6萬元手術費和向網站支付3萬元介紹費;給‘代孕媽媽’的費用則隨著她懷孕的時間分期支付。”
記者稱,在之前與網站其他工作人員的交流過程中,得知專職代孕網背後並沒有注冊的公司。
聶女士確認了這一信息:“我們確實沒有進行工商注冊,據我所知,代孕行業目前還沒有注冊的公司,因為是不可能被批準的。”
記者隨即提出了自己的擔心,畢竟25萬元不是個小數目,接著,記者指著房間問:“辦公地點就這麼大嗎?”
“相對于絕大多數連辦公地點都沒有的代孕中介而言,我們已經很不錯了,而且房子是我們老板買的,不可能拿了客戶的錢就搞失蹤,簽協議時,我們可以把房產證拿給你看。”聶女士答道。
沒有工商注冊,甚至沒有辦公地點,這樣的中介生意還能紅火?
答案是肯定的。
聶女士告訴記者,僅在北京某一家醫院,“每月我們都要做15例左右的代孕手術”。
“原因有很多,首先,所有代孕中介都是非正規的,顧客沒得選;其次,不找中介的話,沒有第三方參與,如何確定費用支付和保證公平等,對客戶而言更困難;最主要的是,衛生部于2001年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違反的處罰相當嚴厲,輕者警告、罰款,重則追究有關負責人刑事責任。這樣,一般的客戶就很難找到願意為他們進行代孕的醫院,而一些代孕網站有這樣的資源。”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道。
“想想3萬元的醫院介紹費,6萬元的手術費,有醫院‘頂風作案’並不奇怪。”這位業內人士認為。
據了解,目前北京有7家醫院有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聶女士聲稱與其中好幾家都有業務往來。記者採訪過的所有需求方和“代孕媽媽”也都證實了這一點:代孕手術確實都是在知名醫院內進行的。
問題還不止這些。
聶女士明確向記者表示:“如果你要雙胞胎,我們可以和醫院溝通一下,成功的例子還是很多的;如果你一定要個男孩,只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我們可以讓醫院做鑒定。”
一方願“借腹”一方願“生子”
在一些代孕網站上,“代孕媽媽”的信息被公諸于眾,代孕的理由五花八門,有急用錢的,有心裏寂寞的,有好奇的,有純粹助人為樂的……但不管是哪一種,補償費是必須的。
25歲的許小雅在決定做“代孕媽媽”之前,考慮了整整一年,可真正面對時,“前所未有的恐懼和難過突然從心底竄了出來”,畢竟,她還那麼年輕,而且尚未結婚。
但母親治病需要一大筆錢,代孕,是許小雅所能想到並且能夠做到的惟一辦法。
母親強烈反對,許小雅只得一遍又一遍地把從網上看到的相關信息解釋給她聽。代孕主要有兩種,採用需求方胚胎、代孕媽媽子宮的試管嬰兒;採用需求方丈夫的精子、“代孕媽媽”卵子及子宮的人工授精。不管採用何種方式,代孕方和需求方都不存在身體接觸。
爭執和猶豫中,母親的病情因缺乏治療而加重了,這個家庭已別無選擇。
2008年初,許小雅開始接觸一家代孕網站,並把自己“明碼標價”12萬元。之後,她向母親保證:“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如今,她只是盼著腹中的胎兒能夠順利降生,希望自己的身體盡可能恢復到原來的樣子,過屬于自己的生活。
與許小雅“渴望逃離”的心情不同,劉盛銘(化名)目前正在享受代孕帶來的好處。
孩子出生第十天,劉盛銘帶他去做了一次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這個今年4月從“代孕媽媽”肚子裏出生的孩子,確為他們夫婦“親生”。整個家庭,長長松了口氣。
劉盛銘的妻子因習慣性流產而無法生育,之前,他們幾乎踏遍了全國各大專科醫院,卻未見效果。
2005年初,劉盛銘第一次在網上看到了代孕的信息。此後的兩年,劉盛銘一直都在關注代孕,每一次從醫院失落而歸時,嘗試代孕的念頭就進一步加深。在他的一個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錄著一些代孕網站的信息。最終,他打了其中一家的電話。
從簽協議到生下孩子,劉盛銘花費了近40萬元。為了防止鄰居、朋友甚至親戚可能出現的“有色眼鏡”,劉盛銘以公司外派名義帶著妻子離開北京,在外地住了一年,“回來後已經有了孩子,一切都順理成章”。
代孕市場越來越亂了
盡管自己的代孕網站生意紅火,可呂進峰對這一市場的概括是“很亂,而且越來越亂了”。
呂進峰說的亂有兩層含義,一是在他未授權的情況下,很多代孕網站幾乎完全復制了他的網站的內容,一些甚至直接打著分站或代理商的牌子;二是很多代孕網站和個人以代孕的名義招搖撞騙,對代孕市場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這是事實,僅以代孕協議為例,目前絕大多數代孕網站都在用同一份協議,五六千字,只字不差;而以代孕之名行騙之事,媒體已多有報道。
但這些還不是亂的全部。
2008年1月16日,王金華(化名)遇到了一次尷尬。
那是他作為需求方與“代孕媽媽”見面後的第二天,對方打來電話說:“王老板,你想做自然的嗎?”王金華一時沒明白過來,對方接著說,如果你願意多付些錢的話我可以考慮。
“你當我什麼了!”王金華憤憤地挂了電話,然後質問了代孕網站,該網站回應說:這完全是“代孕媽媽”的個人行為,和網站無關。
“如果真的以性行為的方式進行代孕的話,這和賣淫嫖娼又有什麼區別呢?”王金華說。
“其實,這並不是什麼秘密。”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很多代孕網站收了中介費後才不管雙方用何種方式代孕,就算想管也確實很難管;也有一些網站甚至主動為需要以自然方式進行代孕的客戶牽線搭橋。
為證實上述人士的說法,記者以代孕需求方的身份聯係了一家代孕網站。記者強調自然受精生育的孩子身體素質好,希望網站推薦願意做自然的“代孕媽媽”。
該網站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我們沒有做自然方式的‘代孕媽媽’,也不允許這樣做。”
之後,該工作人員記下了記者的郵箱。第二天,記者收到了包含兩位“代孕媽媽”詳細資料的郵件,其中一位赫然寫著:××,20歲,做自然的。當然,價格也比該網站所稱“代孕媽媽”補償金為7萬元至12萬元要貴,為15萬元。
“代孕可能引發的強勢群體性泛濫和超生問題必須引起注意。”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指出,混亂的代孕市場可能會產生變相賣淫的情況,而且,醫院既然敢進行被上級部門禁止的代孕手術,相關的正常手續,如進行正常的試管嬰兒時當事人要出示身份證、結婚證和生育證等,可能就不必履行,超生現象就會存在。(周斌)
·評論·
法律真空致代孕市場隱患多
據業內人士介紹,雖然需求大量存在,但世界各國對代孕的立法大多持謹慎的態度。原因在于,代孕是把雙刃劍,完全禁止,有剝奪無法生育婦女獲得孩子權利之嫌;放開,又可能牽涉社會倫理、爭奪撫養權等一係列問題。
一名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如此形容自己的境地:“代孕中介就像一匹脫了韁的野馬,或者,它從來就是一匹野馬。無法在工商部門注冊公司以進行代孕中介服務,所以就沒必要去注冊任何公司;租個門面太招人顯眼,還有無證經營的嫌疑,所以就沒必要有正規的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也不需要什麼培訓,能聊天就行。”
另一方面,孩子出生後“歸”誰?這樣的爭執在國際上早有先例,甚至出現過母親為女兒代孕,最後“母親”要把孫子變成兒子的事。
除此之外,還有隱私權的問題,“簽協議時要求提供身份證等個人信息,今後中介是否有能力保障這些信息不外泄?同時,我們並不希望外人得知孩子為代孕所生,中介如何保護此類信息?”一名需求方說。
我國對代孕持何種態度?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明文規定。
雖然2001年衛生部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但該辦法只是一部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部門規章,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范代孕市場。
採訪中,專家們幾乎一致認為:應當對代孕進行立法。而幾乎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媽媽”,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網站的負責
本文於 2008/09/18 01:41 修改第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