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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資料】(轉貼)
2007/06/19 17:34 瀏覽23,538|回應38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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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代理孕母幫忙 丹尼斯奎德又當爹
丹尼斯奎德和妻子今年將擁有一對借腹生子的龍鳳雙胞胎。
美聯社

明天過後,丹尼斯奎德又要做爸爸了,一男一女雙胞胎預定在感恩節來報到,懷孕的卻不是他結婚三年的第二任妻子金柏莉。別擔心,丹尼斯沒出軌,他和金柏莉求子心切,請代理孕母幫忙懷胎,孩子百分之百是他們的骨肉。

53歲的丹尼斯簡直樂翻了,喜孜孜的告訴影迷:「我們終於知道小寶貝的性別了,一個男孩、一個女孩。」他曾在電影「天生一對」中演過雙胞胎的父親,琳賽蘿涵一人分飾二角飾演他的雙胞胎女兒。而真實生活中擁有龍鳳胎讓他更覺幸福加倍,雖然雙胞胎上大學時他已經70歲,不過他一向會保養,一定是最性感的「老爸」。

他和第一任妻子梅格萊恩有一個兒子,現在已經15歲,離婚多年後朋友介紹他認識了金柏莉,兩人在2004年結婚,年齡相差了18歲。

丹尼斯是真的很喜歡小孩,為了幫助貧病兒童,他在五年前創辦「丹尼斯奎德慈善周末」活動,每年六月間在德州舉行包括高爾夫球賽、撲克賽、時裝表演、義賣等的五天活動,每年都募得上百萬美元善款。慈善活動的招牌之一是丹尼斯帶著自組樂團「丹尼斯奎德與鯊幫」登台表演,自娛娛人又行善。

【2007/06/1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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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2007/06/19 17:35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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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代孕中介紅火 市場何去何從
2008/09/10 01:0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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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中介紅火 代孕市場何去何從亟待法律定奪

2008年09月09日09:27  來源:《法制日報》

 








  導讀 25歲的許小雅,是位“代孕媽媽”———利用自己的子宮為他人生孩子,並收取一定的費用。

  據公開資料顯示,由於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我國不孕不育夫婦佔育齡夫婦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10%上升到如今的15%至20%。“代孕媽媽”則讓不育夫婦看到了獲得孩子的一線希望。

  “代孕已形成了市場,但這個市場問題很多。”一位業內人士不無憂慮地說,如今的代孕就像房屋租賃一樣操作,涉及到的醫學、倫理、法律等問題都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但凡有退路,任何一個人都不會選擇走這條路。”9月8日,已懷孕3個多月的“代孕媽媽”許小雅(化名)感慨,為此犧牲的實在太多。

  在百度中輸入“代孕”,可以搜到140多萬條鏈接。記者粗略統計,其中的代孕網站有上百家。不僅在網上,即便在街頭小巷,有關代孕的小廣告也是屢見不鮮。

  記者以需求方的身份咨詢了數家代孕網站,得到了幾乎相同的答復,無論採取何種代孕方式,費用都在20萬元之上。盡管價格不菲,需求方依然趨之若?。我國第一家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呂進峰告訴記者,他開辦代孕網4年多來,代孕成功的已有1000多例。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涉及金額龐大,參與人數眾多是市場形成的主要原因。

  代孕行業皆屬無照經營

  在與一家專職代孕網的工作人員經過十天電話、網絡聯系后,記者提出了實地考察的要求。

  一天下午,在該網站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記者找到了位於北京崇文門地鐵附近一座寫字樓裡的專職代孕網辦公地點。

  那是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間,被隔成兩間,外間擺著6台電腦,3位工作人員正在用QQ等聯系業務。一位姓聶的女士接待了記者。

  在詢問了記者的大概情況后,聶女士據此算了一筆賬:給“代孕媽媽”10萬元,中介費1.4萬元,醫院介紹費3萬元,手術費6萬元……總費用在25萬元左右。

  記者提出,之前已向正規醫院做了相關咨詢,試管嬰兒的手術費用在3萬元左右,為何到這兒需要6萬元,而且還是在收取了3萬元醫院介紹費之后。聶女士稱“就是這麼規定的”,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關於費用如何交付,她解釋說:“中介費,簽協議時交9000元,確認懷孕后交5000元﹔見到醫生后支付6萬元手術費和向網站支付3萬元介紹費﹔給‘代孕媽媽’的費用則隨著她懷孕的時間分期支付。”

  記者稱,在之前與網站其他工作人員的交流過程中,得知專職代孕網背后並沒有注冊的公司。

  聶女士確認了這一信息:“我們確實沒有進行工商注冊,據我所知,代孕行業目前還沒有注冊的公司,因為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記者隨即提出了自己的擔心,畢竟25萬元不是個小數目,接著,記者指著房間問:“辦公地點就這麼大嗎?”

  “相對於絕大多數連辦公地點都沒有的代孕中介而言,我們已經很不錯了,而且房子是我們老板買的,不可能拿了客戶的錢就搞失蹤,簽協議時,我們可以把房產証拿給你看。”聶女士答道。

  沒有工商注冊,甚至沒有辦公地點,這樣的中介生意還能紅火?

  答案是肯定的。

  聶女士告訴記者,僅在北京某一家醫院,“每月我們都要做15例左右的代孕手術”。

  “原因有很多,首先,所有代孕中介都是非正規的,顧客沒得選﹔其次,不找中介的話,沒有第三方參與,如何確定費用支付和保証公平等,對客戶而言更困難﹔最主要的是,衛生部於2001年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違反的處罰相當嚴厲,輕者警告、罰款,重則追究有關負責人刑事責任。這樣,一般的客戶就很難找到願意為他們進行代孕的醫院,而一些代孕網站有這樣的資源。”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道。

  “想想3萬元的醫院介紹費,6萬元的手術費,有醫院‘頂風作案’並不奇怪。”這位業內人士認為。

  據了解,目前北京有7家醫院有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聶女士聲稱與其中好幾家都有業務往來。記者採訪過的所有需求方和“代孕媽媽”也都証實了這一點:代孕手術確實都是在知名醫院內進行的。

  問題還不止這些。

  聶女士明確向記者表示:“如果你要雙胞胎,我們可以和醫院溝通一下,成功的例子還是很多的﹔如果你一定要個男孩,隻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我們可以讓醫院做鑒定。”

一方願“借腹”一方願“生子”

  在一些代孕網站上,“代孕媽媽”的信息被公諸於眾,代孕的理由五花八門,有急用錢的,有心裡寂寞的,有好奇的,有純粹助人為樂的……但不管是哪一種,補償費是必須的。

  25歲的許小雅在決定做“代孕媽媽”之前,考慮了整整一年,可真正面對時,“前所未有的恐懼和難過突然從心底竄了出來”,畢竟,她還那麼年輕,而且尚未結婚。

  但母親治病需要一大筆錢,代孕,是許小雅所能想到並且能夠做到的惟一辦法。

  母親強烈反對,許小雅隻得一遍又一遍地把從網上看到的相關信息解釋給她聽。代孕主要有兩種,採用需求方胚胎、代孕媽媽子宮的試管嬰兒﹔採用需求方丈夫的精子、“代孕媽媽”卵子及子宮的人工授精。不管採用何種方式,代孕方和需求方都不存在身體接觸。

  爭執和猶豫中,母親的病情因缺乏治療而加重了,這個家庭已別無選擇。

  2008年初,許小雅開始接觸一家代孕網站,並把自己“明碼標價”12萬元。之后,她向母親保証:“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如今,她只是盼著腹中的胎兒能夠順利降生,希望自己的身體盡可能恢復到原來的樣子,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與許小雅“渴望逃離”的心情不同,劉盛銘(化名)目前正在享受代孕帶來的好處。

  孩子出生第十天,劉盛銘帶他去做了一次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這個今年4月從“代孕媽媽”肚子裡出生的孩子,確為他們夫婦“親生”。整個家庭,長長鬆了口氣。

  劉盛銘的妻子因習慣性流產而無法生育,之前,他們幾乎踏遍了全國各大專科醫院,卻未見效果。

  2005年初,劉盛銘第一次在網上看到了代孕的信息。此后的兩年,劉盛銘一直都在關注代孕,每一次從醫院失落而歸時,嘗試代孕的念頭就進一步加深。在他的一個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錄著一些代孕網站的信息。最終,他打了其中一家的電話。

  從簽協議到生下孩子,劉盛銘花費了近40萬元。為了防止鄰居、朋友甚至親戚可能出現的“有色眼鏡”,劉盛銘以公司外派名義帶著妻子離開北京,在外地住了一年,“回來后已經有了孩子,一切都順理成章”。

  代孕市場越來越亂了

  盡管自己的代孕網站生意紅火,可呂進峰對這一市場的概括是“很亂,而且越來越亂了”。

  呂進峰說的亂有兩層含義,一是在他未授權的情況下,很多代孕網站幾乎完全復制了他的網站的內容,一些甚至直接打著分站或代理商的牌子﹔二是很多代孕網站和個人以代孕的名義招搖撞騙,對代孕市場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這是事實,僅以代孕協議為例,目前絕大多數代孕網站都在用同一份協議,五六千字,隻字不差﹔而以代孕之名行騙之事,媒體已多有報道。

  但這些還不是亂的全部。

  2008年1月16日,王金華(化名)遇到了一次尷尬。

  那是他作為需求方與“代孕媽媽”見面后的第二天,對方打來電話說:“王老板,你想做自然的嗎?”王金華一時沒明白過來,對方接著說,如果你願意多付些錢的話我可以考慮。

  “你當我什麼了!”王金華憤憤地挂了電話,然后質問了代孕網站,該網站回應說:這完全是“代孕媽媽”的個人行為,和網站無關。

  “如果真的以性行為的方式進行代孕的話,這和賣淫嫖娼又有什麼區別呢?”王金華說。

  “其實,這並不是什麼秘密。”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很多代孕網站收了中介費后才不管雙方用何種方式代孕,就算想管也確實很難管﹔也有一些網站甚至主動為需要以自然方式進行代孕的客戶牽線搭橋。

  為証實上述人士的說法,記者以代孕需求方的身份聯系了一家代孕網站。記者強調自然受精生育的孩子身體素質好,希望網站推薦願意做自然的“代孕媽媽”。

  該網站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我們沒有做自然方式的‘代孕媽媽’,也不允許這樣做。”

  之后,該工作人員記下了記者的郵箱。第二天,記者收到了包含兩位“代孕媽媽”詳細資料的郵件,其中一位赫然寫著:××,20歲,做自然的。當然,價格也比該網站所稱“代孕媽媽”補償金為7萬元至12萬元要貴,為15萬元。

  “代孕可能引發的強勢群體性泛濫和超生問題必須引起注意。”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指出,混亂的代孕市場可能會產生變相賣淫的情況,而且,醫院既然敢進行被上級部門禁止的代孕手術,相關的正常手續,如進行正常的試管嬰兒時當事人要出示身份証、結婚証和生育証等,可能就不必履行,超生現象就會存在。(周斌)
·評論·

  法律真空致代孕市場隱患多


  據業內人士介紹,雖然需求大量存在,但世界各國對代孕的立法大多持謹慎的態度。原因在於,代孕是把雙刃劍,完全禁止,有剝奪無法生育婦女獲得孩子權利之嫌﹔放開,又可能牽涉社會倫理、爭奪撫養權等一系列問題。

  一名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如此形容自己的境地:“代孕中介就像一匹脫了?的野馬,或者,它從來就是一匹野馬。無法在工商部門注冊公司以進行代孕中介服務,所以就沒必要去注冊任何公司﹔租個門面太招人顯眼,還有無証經營的嫌疑,所以就沒必要有正規的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也不需要什麼培訓,能聊天就行。”

  另一方面,孩子出生后“歸”誰?這樣的爭執在國際上早有先例,甚至出現過母親為女兒代孕,最后“母親”要把孫子變成兒子的事。

  除此之外,還有隱私權的問題,“簽協議時要求提供身份証等個人信息,今后中介是否有能力保障這些信息不外泄?同時,我們並不希望外人得知孩子為代孕所生,中介如何保護此類信息?”一名需求方說。

  我國對代孕持何種態度?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明文規定。

  雖然2001年衛生部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但該辦法只是一部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部門規章,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范代孕市場。

  採訪中,專家們幾乎一致認為:應當對代孕進行立法。而幾乎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媽媽”,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網站的負責人,也希望通過法律淨化市場。

  我國首家代孕網站負責人呂進峰坦言,越來越多的人看中了代孕這塊蛋糕,如今這個市場已是魚龍混雜。在他看來,規范市場就等於保護市場,“我的網站願意成為試點,願意被衛生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管轄”。

  雖然要立法的觀點是一致的,但要立一部怎樣的法專家觀點不一。

  中山大學婚姻法專家魯英是較早提出為代孕立法的人士之一,但她始終傾向於立法禁止代孕:“我國的國情與一些立法開放代孕的國家不同,在大多數人看來,代孕違反社會公德和有傷風化﹔同時,難以界定孩子的地位,還可能出現以代孕的形式規避重婚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

  中華醫學會倫理學分會主任委員李本富則認為,長遠而言,我國代孕合法化是必然趨勢。目前有關部門不允許代孕的主要原因是相關法律不健全,一些在代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還無法解決﹔但開放代孕的立法是受到倫理支持的。

  但他同時強調,即便代孕合法化,也要防止商業性代孕的出現。“商業性代孕會導致大量社會問題,即便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大多也只是允許非商業性代孕的存在﹔當然,給‘代孕媽媽’適當的補償是應該的。” (周斌)

20歲姑娘15萬元代孕生子惹官司 撫養權歸孩子生父
2008年09月13日 15:48:22  來源:廣西新聞網

    20歲的鄉下姑娘陳紅,以15萬元的補償金,同意替人代孕。可兒子生下來後,陳紅卻想留下孩子,不願將孩子交給生父趙嘉撫養。為了爭奪兒子的撫養權,陳紅將趙嘉告上了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陳紅說,孩子是她和趙嘉的非婚生子;趙嘉說,孩子是他和妻子請陳紅“代孕”所生……9月11日,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奇的撫養權糾紛案,孩子撫養權判歸生父所有。

    母親:孩子屬非婚生子

    作為原告,陳紅感覺自己和孩子都活得很委屈。

    

陳紅說,2004年,她從鄉下來到南寧,與趙嘉沒有登記結婚,就開始了同居生活。看到趙嘉經濟條件不錯,她便放心和他一起生活。

    因為趙嘉沒有孩子,她便想和他一起生個孩子。經過懷胎10個月的艱辛,2005年12月,她生下一子,兒子的戶口現落于外公處。

    可在以後的生活中,陳紅經常被趙嘉打罵,趙嘉對孩子和家庭不負責任。今年4月,趙嘉還將孩子抱走藏起來,不給她見面,並縱容其家人打罵她。

    陳紅覺得這樣的生活再也難以維持下去了!她請求法院將孩子判歸她撫養,趙嘉按月支付孩子撫養費600元,直至孩子獨立生活為止。

    生父:孩子是“代孕”出生

    事實真如陳紅所說嗎?隨後,孩子的親生父親趙嘉抖出了一樁駭人聽聞的秘密。

    趙嘉說,他已結婚,可由于妻子無法生育,他們夫妻倆商量之下決定“借腹生子”。4年前,經人介紹,他們結識了年僅20歲的陳紅,並以15萬元的補償金與陳紅達成口頭代孕協議,一年後他與陳紅生下一子。

    2007年12月,陳紅與他夫妻倆簽訂了《代孕協議》。協議約定,陳紅自願為趙嘉夫妻代孕,趙嘉同意支付15萬元代孕補償金給陳紅,簽訂協議時給付10萬元,余款自簽訂協議之日起5個月內付清。自支付補償金10萬元後,陳紅即將孩子及出生證交給趙嘉並搬出其住房。

    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趙嘉便支付了10萬元給陳紅。2008年4月,陳紅要求帶孩子回老家拜山,他同意了。回老家後,他才發現陳紅竟把孩子的戶口落戶在農村,兩人為此事還發生了爭執。他想帶孩子回南寧,陳紅不同意,要求他支付余下的5萬元補償金。第二天,他付清了余款5萬元,便把孩子帶回了南寧。

  辯論焦點:

    是非婚生子還是“借腹生子”

    原被告雙方的說法存在太大爭議,孩子到底是非婚生子,還是“借腹生子”?

    趙嘉稱:陳紅在隱瞞真相,捏造事實!他與陳紅之間不存在同居關係。因為陳紅沒房子住,孩子出生後一年的哺乳期,他在自己家附近租了房子給陳紅住,以便照顧孩子。一年房租租期滿以後陳紅就搬走了。

    “她沒有工作和收入,又沒有住房,根本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她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無非是想通過孩子來要挾我,得到更多的錢!”趙嘉說,他請求法院駁回陳紅的訴訟請求。

    “既然自願代孕,為何又要將孩子要回去?”當主審法官這樣問陳紅時,她說,簽協議時她以為趙嘉是未婚,所以就同意了,並不知道找她的這一男一女是夫妻關係,協議也是孩子2歲後才補簽的。陳紅的回答顯然有些前後矛盾。

  判決:孩子歸生父撫養

    原被告雙方都有意保留了部分事實真相,說辭均有些前後矛盾之處,主審法官在了解案情後,決定排除案件幹擾,抓住雙方爭議焦點,解決糾紛。

    江南區法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代孕協議》明顯違反公序良俗,當屬無效。但是孩子已經出生,孩子的父母對孩子均有撫養權,由親生母親撫養孩子,對孩子的成長當然是有利的,但在孩子的父母必須分開的情況下,孩子只能確定由更有利于撫養孩子的一方攜帶。

    法官認為,陳紅在孩子出生兩年後仍自願與趙嘉夫妻簽訂此協議,收取補償金,將親生兒子交由趙嘉撫養,可見其在孩子出生前和出生兩年後對撫養孩子的意願都未發生改變。對于趙嘉而言,其妻無法生育,他們迫切想要一個孩子,應當說,其撫養孩子、需要孩子的願望遠比陳紅強烈。其次,從雙方撫養條件來看,陳紅屬農村戶口,在城市無固定居所和收入。趙嘉有住所,收入頗高,其父母也出具證明表示願意提供住房和經濟收入來照顧孫子,其妻亦表態願意撫養孩子,撫養條件明顯優于陳紅。

    因此,為孩子的健康成長著想,應由趙嘉攜帶撫養孩子為佳。今後如陳紅具備較好的撫養條件,或發現趙嘉有不利于孩子的行為,可以再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最終法院判決:孩子由趙嘉攜帶撫養至其獨立生活止。(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 王斯 盧紅雲 藍彬 劉杏)

代孕中介紅火 代孕市場何去何從亟待法律定奪
2008年09月09日 08:52:16  來源:法制日報

禁 涉嫌剝奪無法生育婦女部分權利 放 可能引發隱私權撫養權等問題

     導讀 25歲的許小雅,是位“代孕媽媽”———利用自己的子宮為他人生孩子,並收取一定的費用。

    據公開資料顯示,由于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我國不孕不育夫婦佔育齡夫婦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10%上升到如今的15%至20%。“代孕媽媽”則讓不育夫婦看到了獲得孩子的一線希望。

    “代孕已形成了市場,但這個市場問題很多。”一位業內人士不無憂慮地說,如今的代孕就像房屋租賃一樣操作,涉及到的醫學、倫理、法律等問題都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但凡有退路,任何一個人都不會選擇走這條路。”9月8日,已懷孕3個多月的“代孕媽媽”許小雅(化名)感慨,為此犧牲的實在太多。

    在百度中輸入“代孕”,可以搜到140多萬條鏈接。記者粗略統計,其中的代孕網站有上百家。不僅在網上,即便在街頭小巷,有關代孕的小廣告也是屢見不鮮。

    記者以需求方的身份咨詢了數家代孕網站,得到了幾乎相同的答復,無論採取何種代孕方式,費用都在20萬元之上。盡管價格不菲,需求方依然趨之若鶩。我國第一家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呂進峰告訴記者,他開辦代孕網4年多來,代孕成功的已有1000多例。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涉及金額龐大,參與人數眾多是市場形成的主要原因。

  代孕行業皆屬無照經營

    

在與一家專職代孕網的工作人員經過十天電話、網絡聯係後,記者提出了實地考察的要求。

    一天下午,在該網站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記者找到了位于北京崇文門地鐵附近一座寫字樓裏的專職代孕網辦公地點。

    那是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間,被隔成兩間,外間擺著6臺電腦,3位工作人員正在用QQ等聯係業務。一位姓聶的女士接待了記者。

    在詢問了記者的大概情況後,聶女士據此算了一筆賬:給“代孕媽媽”10萬元,中介費1.4萬元,醫院介紹費3萬元,手術費6萬元……總費用在25萬元左右。

    記者提出,之前已向正規醫院做了相關咨詢,試管嬰兒的手術費用在3萬元左右,為何到這兒需要6萬元,而且還是在收取了3萬元醫院介紹費之後。聶女士稱“就是這麼規定的”,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關于費用如何交付,她解釋說:“中介費,簽協議時交9000元,確認懷孕後交5000元;見到醫生後支付6萬元手術費和向網站支付3萬元介紹費;給‘代孕媽媽’的費用則隨著她懷孕的時間分期支付。”

    記者稱,在之前與網站其他工作人員的交流過程中,得知專職代孕網背後並沒有注冊的公司。

    聶女士確認了這一信息:“我們確實沒有進行工商注冊,據我所知,代孕行業目前還沒有注冊的公司,因為是不可能被批準的。”

    記者隨即提出了自己的擔心,畢竟25萬元不是個小數目,接著,記者指著房間問:“辦公地點就這麼大嗎?”

    “相對于絕大多數連辦公地點都沒有的代孕中介而言,我們已經很不錯了,而且房子是我們老板買的,不可能拿了客戶的錢就搞失蹤,簽協議時,我們可以把房產證拿給你看。”聶女士答道。

    沒有工商注冊,甚至沒有辦公地點,這樣的中介生意還能紅火?

    答案是肯定的。

    聶女士告訴記者,僅在北京某一家醫院,“每月我們都要做15例左右的代孕手術”。

    “原因有很多,首先,所有代孕中介都是非正規的,顧客沒得選;其次,不找中介的話,沒有第三方參與,如何確定費用支付和保證公平等,對客戶而言更困難;最主要的是,衛生部于2001年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違反的處罰相當嚴厲,輕者警告、罰款,重則追究有關負責人刑事責任。這樣,一般的客戶就很難找到願意為他們進行代孕的醫院,而一些代孕網站有這樣的資源。”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道。

    “想想3萬元的醫院介紹費,6萬元的手術費,有醫院‘頂風作案’並不奇怪。”這位業內人士認為。

    據了解,目前北京有7家醫院有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聶女士聲稱與其中好幾家都有業務往來。記者採訪過的所有需求方和“代孕媽媽”也都證實了這一點:代孕手術確實都是在知名醫院內進行的。

    問題還不止這些。

    聶女士明確向記者表示:“如果你要雙胞胎,我們可以和醫院溝通一下,成功的例子還是很多的;如果你一定要個男孩,只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我們可以讓醫院做鑒定。”

  一方願“借腹”一方願“生子”

    在一些代孕網站上,“代孕媽媽”的信息被公諸于眾,代孕的理由五花八門,有急用錢的,有心裏寂寞的,有好奇的,有純粹助人為樂的……但不管是哪一種,補償費是必須的。

    25歲的許小雅在決定做“代孕媽媽”之前,考慮了整整一年,可真正面對時,“前所未有的恐懼和難過突然從心底竄了出來”,畢竟,她還那麼年輕,而且尚未結婚。

    但母親治病需要一大筆錢,代孕,是許小雅所能想到並且能夠做到的惟一辦法。

    母親強烈反對,許小雅只得一遍又一遍地把從網上看到的相關信息解釋給她聽。代孕主要有兩種,採用需求方胚胎、代孕媽媽子宮的試管嬰兒;採用需求方丈夫的精子、“代孕媽媽”卵子及子宮的人工授精。不管採用何種方式,代孕方和需求方都不存在身體接觸。

    爭執和猶豫中,母親的病情因缺乏治療而加重了,這個家庭已別無選擇。

    2008年初,許小雅開始接觸一家代孕網站,並把自己“明碼標價”12萬元。之後,她向母親保證:“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如今,她只是盼著腹中的胎兒能夠順利降生,希望自己的身體盡可能恢復到原來的樣子,過屬于自己的生活。

    與許小雅“渴望逃離”的心情不同,劉盛銘(化名)目前正在享受代孕帶來的好處。

    孩子出生第十天,劉盛銘帶他去做了一次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這個今年4月從“代孕媽媽”肚子裏出生的孩子,確為他們夫婦“親生”。整個家庭,長長松了口氣。

    劉盛銘的妻子因習慣性流產而無法生育,之前,他們幾乎踏遍了全國各大專科醫院,卻未見效果。

    2005年初,劉盛銘第一次在網上看到了代孕的信息。此後的兩年,劉盛銘一直都在關注代孕,每一次從醫院失落而歸時,嘗試代孕的念頭就進一步加深。在他的一個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錄著一些代孕網站的信息。最終,他打了其中一家的電話。

    從簽協議到生下孩子,劉盛銘花費了近40萬元。為了防止鄰居、朋友甚至親戚可能出現的“有色眼鏡”,劉盛銘以公司外派名義帶著妻子離開北京,在外地住了一年,“回來後已經有了孩子,一切都順理成章”。

    代孕市場越來越亂了

    盡管自己的代孕網站生意紅火,可呂進峰對這一市場的概括是“很亂,而且越來越亂了”。

    呂進峰說的亂有兩層含義,一是在他未授權的情況下,很多代孕網站幾乎完全復制了他的網站的內容,一些甚至直接打著分站或代理商的牌子;二是很多代孕網站和個人以代孕的名義招搖撞騙,對代孕市場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這是事實,僅以代孕協議為例,目前絕大多數代孕網站都在用同一份協議,五六千字,只字不差;而以代孕之名行騙之事,媒體已多有報道。

    但這些還不是亂的全部。

    2008年1月16日,王金華(化名)遇到了一次尷尬。

    那是他作為需求方與“代孕媽媽”見面後的第二天,對方打來電話說:“王老板,你想做自然的嗎?”王金華一時沒明白過來,對方接著說,如果你願意多付些錢的話我可以考慮。

    “你當我什麼了!”王金華憤憤地挂了電話,然後質問了代孕網站,該網站回應說:這完全是“代孕媽媽”的個人行為,和網站無關。

    “如果真的以性行為的方式進行代孕的話,這和賣淫嫖娼又有什麼區別呢?”王金華說。

    “其實,這並不是什麼秘密。”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很多代孕網站收了中介費後才不管雙方用何種方式代孕,就算想管也確實很難管;也有一些網站甚至主動為需要以自然方式進行代孕的客戶牽線搭橋。

    為證實上述人士的說法,記者以代孕需求方的身份聯係了一家代孕網站。記者強調自然受精生育的孩子身體素質好,希望網站推薦願意做自然的“代孕媽媽”。

    該網站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我們沒有做自然方式的‘代孕媽媽’,也不允許這樣做。”

    之後,該工作人員記下了記者的郵箱。第二天,記者收到了包含兩位“代孕媽媽”詳細資料的郵件,其中一位赫然寫著:××,20歲,做自然的。當然,價格也比該網站所稱“代孕媽媽”補償金為7萬元至12萬元要貴,為15萬元。

    “代孕可能引發的強勢群體性泛濫和超生問題必須引起注意。”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指出,混亂的代孕市場可能會產生變相賣淫的情況,而且,醫院既然敢進行被上級部門禁止的代孕手術,相關的正常手續,如進行正常的試管嬰兒時當事人要出示身份證、結婚證和生育證等,可能就不必履行,超生現象就會存在。(周斌)

·評論· 

    法律真空致代孕市場隱患多

    據業內人士介紹,雖然需求大量存在,但世界各國對代孕的立法大多持謹慎的態度。原因在于,代孕是把雙刃劍,完全禁止,有剝奪無法生育婦女獲得孩子權利之嫌;放開,又可能牽涉社會倫理、爭奪撫養權等一係列問題。

    一名代孕網站的負責人如此形容自己的境地:“代孕中介就像一匹脫了韁的野馬,或者,它從來就是一匹野馬。無法在工商部門注冊公司以進行代孕中介服務,所以就沒必要去注冊任何公司;租個門面太招人顯眼,還有無證經營的嫌疑,所以就沒必要有正規的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也不需要什麼培訓,能聊天就行。”

    另一方面,孩子出生後“歸”誰?這樣的爭執在國際上早有先例,甚至出現過母親為女兒代孕,最後“母親”要把孫子變成兒子的事。

    除此之外,還有隱私權的問題,“簽協議時要求提供身份證等個人信息,今後中介是否有能力保障這些信息不外泄?同時,我們並不希望外人得知孩子為代孕所生,中介如何保護此類信息?”一名需求方說。

    我國對代孕持何種態度?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明文規定。

    雖然2001年衛生部發布實施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但該辦法只是一部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部門規章,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范代孕市場。

    採訪中,專家們幾乎一致認為:應當對代孕進行立法。而幾乎所有的代孕需求方、“代孕媽媽”,甚至包括一些代孕網站的負責

本文於 2008/09/18 01:41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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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高酬代孕網上明碼標價
2008/08/22 04:2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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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酬"代孕"網上明碼標價 借腹生子挑戰生命倫理

2008年08月29日 16:04   來源:中國經濟網綜合   
    “20—30萬尋代孕母親,如果您是35歲以下,1.58米以上,身體健康,無遺傳疾病基因,無深度近視,品行端正,無吸煙、喝酒不良嗜好的女性,歡迎與我們聯繫……”這是最近出現在某網上聊天室裏的一則“徵招代孕者”的廣告,其留下的聯繫電話“138931×××28”竟然為蘭州的,而記者通過QQ和其聊天發現,其IP地址顯示也為蘭州。記者通過QQ聊天和打電話的方式,發現了這種所謂代孕的部分黑幕,律師告訴記者,這種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有關法規。

    高酬招聘代孕者

    記者最近在某網上聊天室發現了一名網名叫“公關代孕”的網友,通過與她留下的QQ號9089×××20聊天發現,其IP地址顯示為蘭州。記者試探性地與其聊天,她自稱是某代孕網站的西北總代理,現在在蘭州開展業務。據她描述,現在“代孕”已經登陸蘭州,在做這項業務的也絕不止她一個人。

    以下是其打出的“徵招代孕者”的廣告:20—30萬尋代孕母親,如果您是35歲以下,1.58米以上,身體健康,無遺傳疾病基因,無深度近視,品行端正,無吸煙、喝酒不良嗜好的女性,歡迎與我們聯繫……除此之外,還打出了攬業務的廣告:對不育不孕的人是種痛苦,經我們的牽線與幫助已有N人嘗到了果實,條件為男17-35歲,1.65米以上、女17-29歲,1.55米以上,身體健康、品貌端正,女生育一個小孩健康滿1周歲後一次性付50-60萬元,男成功生育一個小孩健康滿1歲後一次性付40-60萬元,簽合同、有一定訂金……與她聊天時,她顯得非常謹慎,常常說著說著就下線了。記者通過一週來和她慢慢交談,基本上摸出了他們的業務開展方式,而她也通過記者留下的電話,主動聯繫過記者一次,只是來電號碼隱藏。

    網上開展業務半公開

    由於害怕引起對方的疑心,也為了能多了解一些情況,記者曾經先後3次更換QQ號,5次登錄與其聊天,也通過她登錄了4家代孕網站。代孕,用俗話說就是“借腹生子”,記者發現,這種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昔日為人們所諱言,如今卻在一些網站上被“明碼標價”,走向半公開化的交易。這些直接以“代孕網”命名的網站,有的公開以30-50萬元徵女大學生作為代孕者,甚至對應徵者進行評級。

    為了取得她的信任,記者以30歲女性的身份登錄該網上聊天室,故意與網友交談不能生育所帶來的煩惱等。果然,過了大約20分鐘後,她主動與記者搭訕,並告訴記者她能幫忙解決煩惱,據她稱,代孕其實在南方發達城市已經成為了半公開的秘密,他們公司便在廣州,她只是在蘭州這邊開拓西北的業務,目前西北已經有兩人成功代孕,其中一人孩子已經成功交付,另有一人剛剛分娩。記者提出要與其見面,她卻不肯,稱還不能確定記者的誠意,如果交了訂金的話,他們可以見面談詳細的情況,並簽訂協議。

    代孕一般為人工授精

    在了解了代孕的一般情況後,其中,代孕方式是最為關鍵的。據她介紹,代孕一般採取的是人工授精或“試管”的方式,一般不會安排客戶和代孕者發生性關係,但是如果代孕者自願,他們也不會干預。到他們挑選的醫院去進行精子或者卵子的採集,然後再植入到女性的子宮裏。如果是找女方代孕,價格一般在30-60萬元之間,如果只是找男方借精子的話,價格則比較低,一般在10萬元左右。

    記者問,這樣“明碼標價”,會不會有賣淫女或自願當“二奶”的人報名當代孕志願者?她說他們都會核實報名者的真實身份,不支援代孕者和需求者的男方產生感情或發生關係。記者還就其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她說雖然按照2001年我國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任何醫療科研機構不得做代孕手術,但是《辦法》只是針對國內科研醫療機構,對個人行為沒有規定,所以對個人的代孕行為並沒有約束力。

    此舉已經違法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部分法律界人士。某律師事務所的文律師認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明確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因此“代孕”的行為可以認定為違法,應予以取締,雙方簽訂的代孕合同、保密合同等應視為無效合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不受法律保護。而另外一位律師認為,代孕侵犯了婦女的生育權,且有賣淫、納妾之嫌,不僅在理論上對現今主流社會倫理道德規範構成了挑戰,在實踐上也勢必帶來親情、探視、撫養、繼承等一系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現實問題和民事紛爭。

    而蘭州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的一位老師認為,借腹生子有違社會公德,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類似“代孕”的事件往往以悲劇收場,經常會引發婚外情、家庭糾紛,甚至是惡性案件。他說,這是一種挑戰生命倫理的行為,代孕技術目前是被禁止的,所以這種違法行為應該立即受到查處。(來源:蘭州晚報 晚報暗訪組)





本文於 2008/08/29 22:29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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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日本夫妻離婚 代孕娃困印度
2008/08/11 23:2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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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61歲老婦 代孕成功

日本一所婦產醫院說,一名現年61歲的日本婦女為自己的女兒和女婿充當代孕母親,成功產下一名男嬰,成為本國年齡最高的產婦。

日本共同社20日報道,日本長野縣諏訪婦產醫院院長根津八當天在諏訪婦產醫院官方網站上撰文說,這名61歲代孕母親是日本年齡最高的產婦。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諏訪婦產醫院拒絕公佈這名代孕母親的姓名和分娩時間。

這名代孕婦女60歲時,醫生向她子宮內植入由她女兒卵子和女婿精子結合成的受精卵,以使她代替自己沒有子宮的女兒生產。61歲時,這名代孕婦女成功產下一名男嬰。

根津八說,自己「密切觀察了整個受孕過程」,代孕婦女「分娩順利」。代孕婦女和男嬰的健康狀況良好。日本此前最高齡代孕產婦年齡為60歲。諏訪婦產醫院的一名發言人說,1999年至2008年,根津八共幫助8名婦女成為代孕母親並成功分娩。

【2008/08/21 新華社】

日本夫妻離婚 代孕娃困印度
更新日期:2008/08/08 04:18
一對到印度找孕母生孩子的日本夫妻,在寶寶出生前離婚,女方不願領養女嬰,父親雖願意領養,印度法律卻禁止單身男子領養女嬰。日本政府也以產婦才是嬰兒母親為由,不受理該女嬰申報戶口,讓這名女嬰成了法律上的孤兒,目前困在印度,可能成為印度第一個「代孕孤兒」。

45歲的東京外科醫師山田與41歲妻子去年11月在印度西部古茶拉底省找到一名女子擔任代理孕母,並在當地醫院以山田的精子與另一名印度女性捐的卵授精,放到孕母子宮代孕,上月25日產下一名女嬰。

然而,山田夫婦在女嬰出生前就失和,而在6月離婚,山田太太拒絕領養這名跟她毫無血緣的女嬰,孕母也因窮不願領養。山田雖希望領養,好為女兒辦護照,但印度法律禁止單身男子領養女嬰。他向日本大使館求助,館方表示日本民法判例只認定產婦為嬰兒母親,拒絕受理山田為女兒申報戶口。山田因簽證到期暫離印度,女嬰留在醫院,由山田的母親和一名印度友人共同照顧。

山田的印度友人表示,山田洽詢印度護照核發單位,對方要他找日本大使館,日本大使館則叫他找印度法院申請監護權,「他覺得自己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山田的律師7日已向印度法院提出訴願。

古茶拉底省在該女嬰出生次日晚間接連發生10餘起爆炸案,造成約50人死亡,百餘人受傷,山田已緊急把女兒轉到另一省齋普爾市的醫院。女嬰目前無恙,但山田母親對情勢十分擔心,只想儘速帶孫女返日。

此案在印度成為熱門新聞,當地銷量最大的英文報「印度時報」報導,此案若無法解決,山田的女兒可能成為印度第一個代孕孤兒。

印度近年來商業代孕案例日增,擔任孕母的多是窮人,酬勞則從台幣18萬到46萬元不等。印度已於2002年將商業代孕合法化,2005年雖訂出規範大綱,但仍時有糾紛。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8/08/08




本文於 2008/08/21 18:36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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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訂做寶寶以圓夢 澳同志熱中赴美找代理孕母
2008/07/02 00:5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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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做寶寶以圓夢 澳同志熱中赴美找代理孕母

超過一百對澳洲同志伴侶選擇到美國,以八萬美元(約新台幣兩百四十五萬元)代價找代理孕母完成生兒育女的願望。

據澳洲新聞集團網站報導,洛杉磯一家人工受孕中心表示,這個被稱為「訂做嬰兒全套服務」充滿爭議的交易,逐漸受到澳洲雪梨和墨爾本地區同志的歡迎。

人工受孕醫療機構執行長史坦柏格醫師表示:「到目前為止,我們至少看到一百二十五對澳洲同志從這裡抱著寶寶回家。」

他說,顧客多是專業人士,基本上,收入相當不錯,而且非常渴望有小孩。

史坦柏格指出,現在每個月大概有六到八個客戶,幾乎是兩年前的四倍之多,澳洲現在已經成為最主要的市場之一,和英國並駕齊驅。

由於付費聘代理孕母模式在澳洲尚屬違法,使許多人寧可遠赴重洋「訂做下一代」。

赴美訂做寶寶的男同志伴侶,首先從四百個女大學生捐贈的卵子中進行挑選,然後再將人工受孕後的胚胎植入到代理孕母身上,顧客也能在這個過程中篩選寶寶的性別。

【2008/07/0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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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巴西興借腹生子 認養兒童問題多
2008/05/13 11: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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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稱醫院提供代孕手術違法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10月07日 10:39 信息時報



中介小譚帶我們到了已有身孕的代孕志願者居住的小區。專題攝影 時報記者

  廣州有家代孕網 打著代孕的幌子拉皮條

  採訪過程中,時報記者又發現了一家名為“福娃代孕”的網站。與呂進峰的代孕網宣稱只做試管嬰兒和人工授精不同,這家代孕網公開“叫賣”同居懷孕生育。

  時報一名女記者在這家網站上找到所謂“站長”的QQ號,與QQ名顯示為“站長為您服務”的取得了聯繫,稱想了解一下做代孕媽媽的待遇情況。此男子聲稱,廣州目前有4家代孕網站,而他們家是服務最周到的一家。在索要了記者的兩張照片和年齡、身高等相關資料後,此人極力慫恿記者採取自然受孕的方式。他解釋說,所謂自然受孕,就是採取同居的方式讓代孕媽媽懷孕,並達到最後生育的目的。該男子還開出價碼:“我提供給你一個30歲的帥哥,只要你懷孕,會給你12萬元。”然後,迫不及待地介紹說,這名男子因為妻子不能懷孕,深以為憾,事業有成卻不能享受天倫之樂,所以願意出大價錢找一個容貌漂亮的代孕媽媽,“代孕媽媽漂亮,孩子也會漂亮。”記者依舊一言不發,這名男子又發出邀請:“什麼時候見面,一起吃個飯吧。”記者予以回絕。該男子最後留下聯繫方式,讓記者考慮好後再找他。

  隨後記者用“代孕網站 廣州”詞條在網上搜索,居然出現332000項查詢結果。無論點擊哪一頁,出現在頁面右側的都是六家網站的介紹。其中廣州有兩家,對呂進峰那家代孕網的介紹是:“中國首家代孕網,全報銷免費考察,20多次媒體專訪,5年真實經驗。”真想不到,媒體的揭露和批判居然也成了他們宣揚的資本。對“福娃代孕”的介紹是:“專業的代孕服務機構!代孕成功率高。”同居懷孕肯定比做試管嬰兒成功率要高,但與賣淫又有多大區別?

  記者:懷孕以後該怎麼辦?誰來照顧?

  呂進峰:孕婦可以委托給我們管理,也可以由客戶接回去。但在這10個月里,代孕者不可以與家人見面,最多只能電話聯繫。

  記者:孩子出生後戶口怎麼辦?

  呂進峰:我們可以幫助開出生証明,但客戶要出具結婚証,其它的都好辦。比如拿別人的指標,或者到福利院開証明。

  ═

  記者:怎麼能保証懷孕一定就能成功?

  呂進峰:你們儘管放心好了,我們以往做的都非常成功。

  ═

  記者:如果兩個都成功了我們怎麼辦?該要哪個?

  呂進峰:一般我們的客戶都想要兩個以上。有個做期貨的客戶,60多歲了,已經做成了一例,還想再約我們做另外一例。

  50萬套餐

  1.分期付款50萬,保証兩年內其孩子出生。違約全額退還已付款項。需求方只需要取卵取精及最後接小孩,其他事務均由本站打理!

  2.不論何種原因,懷孕期間的所有風險均由本站承擔。例如:流產、難產、死亡等。

  3.本站2008年1月起試點50萬包成功套餐,已經成功運作26例(截至2008年8月18日)。

  4.歡迎實地考察和慰問已懷孕代孕媽媽!報銷來回路費!

  (摘自呂進峰的代孕網)

  代孕兩種方式收費不同

  試管嬰兒

  利用丈夫、妻子的精子、卵子,在體外受精成功後,將受精卵移植到代孕媽媽的子宮內,孩子的基因全部從夫妻雙方獲得

  自行安排

  一人代孕最低收費22.8萬,最高25.9萬;兩人代孕,成功一個者,最低28.15萬,最高32.25萬

  全委托

  一人代孕最低收費26.8萬,最高32.3萬;兩人代孕,成功一個者,最低32.15萬,最高38.65萬

  人工授精

  妻子卵子存在缺陷,由代孕者提供卵子。將丈夫的精子直接放入代孕者體內,孩子的遺傳基因丈夫和代孕者各一半。

  自行安排

  一人代孕最低收費15.8萬,最高19.8萬

  全委托

  一人代孕最低收費22.1萬,最高25.75萬

  試管嬰兒全委托收費細目

  (夫妻提供胚胎讓2個代孕媽媽代孕,成功一個)

  醫院介紹費:7萬元

  代孕媽媽介紹費:2.3萬元,最高2.8萬元;如試管失敗,換代孕媽媽需另加5000元

  代孕媽媽補償費:10萬元

  代孕媽媽工資:1.25萬~1.75萬元(按照2500/月計算。如失敗重做,間隔時間段也需發工資)

  伙食費:2.4萬元(移植以後 2000元/月,共11個月)

  醫療費:3萬~5.5萬元(預算一般最大為2次試管)

  生產費:1萬~1.5萬元(預防特殊情況,加5000元)

  打針及補償:1萬~1.6萬元(塞藥每天100元,上門打針每天11元;補償30元/天)

  生活用品:1000~2000元(孕婦服等)

  保險費:1000~5000元

  合共:

  最低收費28.15萬元(基本上一次性成功)

  最高收費32.25萬元(絕大多數的最高預算)

  時間跨度最長12個月至15個月(首次成功率95%左右)

  代孕合同能否受法律保護?為何對衛生部禁止代孕規定視而不見?簽合同為何要改名?

  網站法律顧問一問三不知

  代孕在中國到底是合法還是違法?代孕生子和代孕媽媽到底有沒有血緣關係?屬於一種什麼關係?是不是代孕媽媽和客戶很輕易地就可以進行相關手術?代孕是否違反人倫道德?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代孕網站的法律顧問以及相關專家。

  非法質疑

  網站律師稱尚無法律禁止代孕

  記者根據呂進峰在其代孕網站上公布信息找到了該網站的法律顧問──深圳世紀華人律師事務所的許鵬飛律師。

  記者撥通了許律師的電話,稱自己想通過代孕的方式要孩子,詢問在這種情況下與代孕網站簽署合同能否受到法律保護。許律師回答說,如果簽協議的雙方是自願遵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合同應該沒什麼問題,但如果其中一方反悔,要求訴諸法律時,法院會怎麼判就很難講了,因為目前並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代孕,尚屬法律空白。(如此說來,呂進峰所承諾的代孕媽媽高額收入就沒有相關部門的保護了。)而對於雙方簽署的合同是否有效,許律師始終不願正面回答。

  當記者提及合同上提及的衛生部2001年8月所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時,許律師先是稱他不太清楚合同上有這樣的內容(而根據之前呂進峰所講,這一條是許特別提出要求加上去的)。當記者將該規定讀給許律師聽後,許解釋說該辦法只是衛生部的一個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應該只是民事行為,並不違反法律法規。

  當被問及合同上的簽章單位是德孕德育有限公司時,並不是“aa69代孕”網站時,對方說這個他並不是很清楚,呂站長給他的定位是提供給呂相關的法律咨詢,至於公司的具體操作流程他並不是很清楚。隨後,許律師就以手機沒電為由中斷了採訪。

  而據記者了解,今年《蘇州日報》也曾就代孕網站一事電話採訪了該網站的法律顧問許鵬飛律師。許接受採訪時表示,從受聘到現在,該網站沒有任何問題或事務咨詢委托他處理,而“一般來說,只要公司願意出錢都可以請法律顧問”。

  有律師稱代孕媽媽與孩子是母子關係

  廣東勝陀倫律師事務所的周志國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就是將生命當作商品進行買賣,明顯是違法的,並且代孕媽媽與代孕中介簽署的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另外,從法律角度來講,代孕媽媽與所生孩子的母子(女)關係是法律上所承認的。

  倫理糾紛

  代孕手術屬違法行為

  記者咨詢了廣州市婦幼保健醫院的魏侄雪醫生,魏醫生明確表示醫院提供代孕手術是違法的,醫院一直以來都有這樣的規定。目前廣州只有幾家醫院獲衛生部批准可以實行試管嬰兒,但做試管嬰兒要求夫婦雙方提供結婚証、身份証、生育証明等一系列証件,過程相當繁複。

  代孕子女發問“誰是我的父母”

  蘇州大學附一院婦產科主任、主任醫師沈宗姬教授認為,代孕在倫理方面的問題值得注意,而這混亂主要來自于生殖技術使用的不規範。按規定,只有建立精子庫的醫療機構可接受精子捐贈,捐獻者完全是無償提供,不接受任何錢物,接受者和捐贈者處于互不知道對方的“雙盲”狀態,而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標本不得使5名以上婦女妊娠並分娩。據了解,有專門的人員和機構對使用捐贈者卵子和精子的孩子進行隨訪,每個孩子都要隨訪到,以避免發生近親結婚。業內人士表示,代孕都是在沒有相應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因此也就沒有這方面的保証。

  據了解,如果供精、供卵、體外受精、代理母親技術相結合,一個孩子最多可以有二父三母:兩個父親──供精者、養育者;3個母親──供卵者、代孕者、養育者。“生我養我就是父母”,對於這樣傳統的父母標準,在5個爸爸媽媽面前,孩子、家人該有多少的困惑?據了解,代理母親在境外已有很多官司。香港地區規定代孕者與孩子是親子關係,法律不能強制放棄。

  宣傳資料吹得天花亂墜

  代孕能夠促進和諧社會?

  暗訪回來的路上,記者翻看了呂進峰送的一張碟片和一本宣傳冊。宣傳冊印刷精美,封面上印有呂進峰的照片,還有一行醒目的文字──“中國代孕之父”。

  關于為什麼會創辦這樣一家代孕公司,呂進峰在碟片中的說法是,幾年前,妻子懷孕,他在網上尋找一些相關資料,突然發現國外網站上有關于“代孕”的資料,而中國還沒有從事這樣業務的公司,他靈機一動,就產生了創辦這樣一家公司的想法。

  關于呂進峰此前的職業,碟片中的說法是,他在做代孕公司的經理之前,從事物流的工作,還在外企打過工。據呂進峰的妻子“戴女士”介紹,呂進峰是大專學歷,她是高中學歷。兩人都沒有醫學背景。

  這本小冊子公開宣揚《代孕不僅拯救了不孕症女性,更拯救了代孕媽媽》,它認為“代孕奉獻的行為是代孕媽媽一次精神的升華”、“代孕是代孕媽媽人生的轉折點,輝煌人生的良好開端”。它從代孕媽媽的四種類型來分析上述道理:1.創業型:代孕能夠讓一個普通工薪階層和農民階層擁有創業原始資本。2.還債型:代孕能夠讓她們還清或者減輕債務。3.求學型:代孕能夠解決代孕媽媽的學費。4.撫養型:代孕可以解決離婚女性的大部分困難。文章的最後激情洋溢地高喊:“代孕無罪!代孕有理!代孕萬歲!”

  小冊子還對代孕的益處進行了總結,並上升到了理論的高度:“代孕是我們中華民族優化和延續的重要促進劑”、“代孕是保証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代孕是利國利民、事關中華民族千秋萬代的愛心事業。”

  虛誇宣傳大揭底

  宣傳冊顯示,這家代孕公司、網站成立于2004年1月10日,並接受了國內外數十家媒體的專訪,第一家採訪的媒體是當時網站所在地蘇州的《城市商報》。

  記者調查:記者多方搜尋,沒有找到該報紙關于代孕的報導。

  宣傳冊中說:“2005年6月1日,《北京娛樂信報》暗訪本站(代孕網開價十萬借腹生子)。”

  記者調查:該報2005年9月8日後續報導說,“(本報)6月9日發表《代孕網開價十萬借腹生子》,報導一家設在江蘇的代孕網站準備來京考察代孕候選人,同時,繼續從全國招募“客人”。此事經本報披露的第二天,當地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查處。”

  宣傳冊中說:“2006年9月10日,《北京晚報》報導本站(代孕公司進京)。”

  記者調查:該文章刊登在2006年9月5日的《北京晚報》上,題目為《代孕一子掙8萬,代孕公司打著“愛心”幌子進京》,從題目中可以看到記者的褒貶態度。

  宣傳碟片內錄制的是一家偏遠地區的地方電視台今年4月的欄目節目。畫面上方一直打著這家網站專訪的字樣。碟片中首先出現的是戴著面具的張女士。她介紹說,自己因為小產不能再懷孕。她找到了這家公司,公司為其推薦了10名女子。張女士最後選定了一個代孕媽媽,並在年初當上了媽媽。

  記者調查:記者與該電視台取得聯繫,電視台說,此欄目是一家公司承包出去的,與電視台沒有多大關係,節目錄制完以後只是占用台里的播出時間。記者又輾轉找到該節目主持人,該主持人承認,他們曾經錄制並播出過這樣一期節目,但固話的那一端語音自動報出對方是北京某傳媒公司。□專題撰文/攝影 時報記者

巴西興借腹生子 認養兒童問題多

據巴西「展望」雜誌報導指出,雖然法令禁止,「借腹生子」在巴西已成為一門獲利極高的生意。

報導指出,除了私人在網路上刊登借腹生子的廣告,巴西一百七十所生殖醫療中心,其中百分之十也建立了願意出租子宮的婦女資料庫,每位代孕母平均可獲得四萬元至十萬元巴幣(約兩萬四千至六萬美元)的報酬。

雖然巴西法令嚴禁這類型交易,只允許不牽涉任何利益、單純的借腹生子,還是不能杜絕金錢交易的發生。

對本身不能生育又非常想要孩子的民眾來說,另一種合法的方式是認養。隨著全國認養統一登記系統的設立,整合了巴西全國各地待認養兒童和有意擔任養父母者的資料。然而,這樣子似乎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二○○五年的一項調查顯示,百分之九十九的申請人都只想認養一名兒童;百分之八十三希望兒童的年齡小於三歲;且百分之四十九要求孩子必須是白人。

但是,大部分待認養的孤兒都是黑人或黑白混血兒,比例佔全部的百分之五十二;百分之八十七的年齡大於三歲;且百分之五十六有兄弟姊妹。為避免同一個家庭的兄弟姊妹被拆散,巴西法院通常會建議申請人將他們全部認養,結果令很多人打退堂鼓。

也因為這樣,雖然在巴西登記申請認養的人大排長龍,還是有很多兒童沒有人認養。因此,除了應該思考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孤兒的問題,有意認養兒童的民眾的心態也應該有所改變,張開眼仔細的看一看現實生活中的孩子,而非只想要被自己理想化了的兒童。

【2008/05/12 中央社】



本文於 2008/10/14 20:21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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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美每年五百軍人妻 當起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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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或反對代理孕母?網路熱鬧滾滾

妙瑩


??今年三月初衛生署提出「人工協助生殖法」草案,希望透過立法開放代理孕母,以保護不孕夫妻及人工生殖子女的權益,這項消息傳出後,在社會上引發正反不同意見的熱烈回響,在網路上也有許多網友發表對代理孕母及立法政策的想法和意見。

??台灣省婦幼協會和蕃薯藤(yam)數位科技公司合作在網路上舉辦票選活動,除了將「何謂代理孕母」內容做一釐清外,並將學術界、醫界、法界及不孕夫婦等各方的論述,有系統的呈現在網路上。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個人及團體對此話題的歧異看法;部分婦運團體及兒福團體批評代理孕母無疑是複製傳統「傳宗接代」的父權思想,把女性子宮看成「孵卵箱」;支持該法案的醫師們,多表達不孕夫妻的苦楚;也有執業律師懷疑代理孕母本身所具有的商行為根本無法透過法令約束,而質疑立法的意義。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李佳燕,本身亦為家庭醫學科醫師,日前曾發表一篇「代理孕母合法化─無法休止的論辯」的精彩論述,她主張「女性主義者可以教育婦女再思考『你為什麼要生育自己的孩子?』,但是不能判決『沒有子宮的女人,就是不能擁有自己的孩子』的命運」,基於尊重女性自主的脈絡下,她希望代理孕母合法化,只有真的是自己(不是先生,更不是婆家)想要擁有親骨肉而又無法懷孕的婦女,才需要使用的途徑。

??針對爭嚷不休的代理孕母話題,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陳美華也表示,代理孕母對女性主義者而言,絕非一道簡單的是非題,因為不論支持或反對開放代理孕母都無法真正解決社會中盤根錯結的性別歧視。因此,她認為,「與其高舉堅決反對的大旗,不如不斷地批判人工生殖科技所包藏的父權意識型態,並認真的面對不孕婦女——那群我們不曾認真面對過的女人——的生殖需求。」

??看完以上各方論述,您是否和妙瑩我一樣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感覺,值得慶幸有網路無遠弗屆的寬廣空間,讓公公、婆婆儘情揮灑言論的自由,讓我們不論贊成或反對,都可以投下意見的一票。

想進一步了解社會各界對代理孕母合法化的主張,請連至:
http://mb.wingnet.com.tw/

若想和大家交流您的想法,可至蕃薯網托邦討論:
http://yamtopia.com.tw/boards/Humanology/Herstory/.plist

李佳燕著「代理孕母合法化─無法休止的論辯」
http://www.south.nsysu.edu.tw/sccid/today/99/03/990315.html

陳美華著「代理孕母潛在的激進性格」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tv/tv28-1.htm

衛生署「人工協助生殖法」草案緣起和立法精神:
http://www.doh.gov.tw/focus/express/88/88030301.html

每年500軍人妻 當起代理孕母

軍人妻子替他人生育子女的比率越來越高,以往的成見是,她們只是為掙錢,但專家表示,慣於奉獻和吃苦耐勞的軍人妻子,其實是願為他人做出犧牲。新聞周刊最新一期發表的報告稱,全國每年替他人生育的婦女約一千人,德州和加州兩家主管機構估計,軍人妻子占其中一半。

從軍士兵的年餉為1萬6080到2萬8900元。婦女出租子宮的報酬可達2萬5000元乃至更高。而且,部隊的保險可負責軍眷大多數的懷孕開支。

希望借胎生子的夫婦,用在取得卵子、人工受精和法律方面的支出超過12萬元。開創性受孕公司(Creative Conception Inc.)就在加州的聖地牙哥海軍基地,招募替人生育孩子的母親。公司主任凱莉.史耐說﹕「許多軍眷獨守空閨一年,有的是為掙錢補貼家用。丈夫不在身邊期間,她們可以懷孕。」

軍人妻子麗薩.維普勒說,她的丈夫1990年隨陸戰隊參加科威特「沙漠盾行動」的作戰任務。她說﹕「軍人妻子的獨立性強,要處理好養家和懷孕就診檢查的關係,比自己的正常孕期更複雜。」

36歲的維普勒的情緒穩定,有愛心,自己的兩個孩子都很健壯,丈夫也支持她替人生育,是替人懷孕的理想母親。她已為三對沒有孩子的夫婦懷孕生子。

維普勒1996年第一次替人生育,獲得1萬2000元。1998年第二次又得到1萬5000元,2005年的第三胎拿到2萬3000元。她說,替人生育期間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定期就醫,注射荷爾蒙時很痛苦。

維普勒說,許多人對替人生育的母親誤解很深,認為「她們肯定是低收入者,經濟拮倨,教育水平低。」但維普勒發現,所有替人生育的母親,心態都很相似,「我們都樂於助人,經常捐血,也願捐獻骨髓,常在學校做義工」。

【2008/04/02 世界日報】



本文於 2008/04/03 03:0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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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婦女為外國人代孕賺錢

2008 三月 5 18:57:25 PST 来源:新華社
據此間媒體日前報道,由於印度相對寬松的法律和低廉的價格等因素,為外國人代孕
已成為印度一項迅速擴大的新興產業。
  據報道,商業代孕在一些歐洲國家和美國受到法律禁
止或限制,但印度在2002年立法批准了這種行為。這
種醫療程序的費用、兩次赴印的機票和住宿(一次授精,
一次領取嬰兒)共需約2.5萬美元,約為美國代孕成本
的三分之一。
  在印度,卵子捐贈者、代孕母親和孩子未來父母之間
不允許有任何接觸。根據印度醫學委員會發佈的規定,代
孕媽媽必須簽字放棄對所孕孩子的所有權利。如果代孕者
所孕育的受精卵來自嬰兒未來父母的精子和卵子,那麼嬰
兒出生証明上只會有基因父母的名字。如果卵子是來自捐
贈者,出生文件上不會有捐贈者的名字,只有父親的名字。
這樣就簡化了把嬰兒帶出印度的程序。
  代孕也引發了各界在道德等方面的批評。印度有關部
門2月表示,考慮為代孕行為重新立法,但這不會在短期
內實現。
  《印度時報》對這種現象表示擔憂,並質疑這樣的法
律能否實施:“在一個飽受貧困之苦的國家,政府機構如
何保証女性不會為了每天吃上兩頓飽飯而為人代孕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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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代孕現象漸成氣候 製造嬰兒時代來臨
2008/03/02 07:5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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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代孕現象漸成氣候 "製造嬰兒"時代來臨

2007年10月30日 16:16
    在美國生殖醫學年會上,有人用調侃式的語氣問道:有多少美國人是醫生在試管裏“鼓搗”出來的?生殖醫學專家對此回答得中規中矩:目前有17萬美國人是輔助生殖技術的“產物”。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數據則表明,2001年美國出生的嬰兒中,有1%的人是通過體外受精技術而產生的試管嬰兒。 

    《華盛頓郵報》的科學新聞主筆莉莎·曼蒂在報道2004年的美國生殖醫學年會時曾經這樣描寫:會場裏,試劑廠的銷售代表一邊吆喝,一邊派發精子形狀的鋼筆作贈品;一家推廣胎兒性別選擇技術的公司在大做廣告;醫生們則一邊品嘗著卵子形狀的巧克力,一邊在各家公司的攤位前轉來轉去,打量著那些最新的產品——移植胚胎用的導管、注射激素的器具等等…… 

    莉莎·曼蒂把這次年會形容為“一個21世紀嬰兒製造技術的展示會和大賣場”。而這種嬰兒製造技術,現在也開始在中國蔓延。 

    ■國內:代孕現象漸成氣候 

    國內的代孕現象隨著幾家“代孕網站”的出現而浮出水面。有報道說,某些城市的代孕仲介機構已經“漸成氣候”——雖然幾家“代孕網站”均被關閉。 

    “所有的輔助生殖技術最初都是為了解決女性不孕,或者男性不育問題而產生的。”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主任醫師朱依敏介紹說,“代孕技術也是作為一種治療不孕症的方法而發展起來的。它利用體外受精技術,讓夫妻雙方精卵結合形成受精卵或者胚胎,然後移植到代孕母親的子宮內,藉以完成妊娠過程。這樣,那些因子宮有問題而喪失懷孕能力的女性,就可以借助別人的子宮,擁有一個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 

    復旦大學生命倫理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劉學禮對代孕現象分析說:“代孕既然有社會需要,生殖技術又為它提供了可能性,它就會有現實必然性。但是,代孕現象確實又提出了許多新的倫理問題,所以要以對個人和社會有利為原則,制定相應的倫理規範,更重要的是,要在此基礎上制定相關的法規。” 

    代孕現象其實並不新鮮,它在西方已經存在了近20年。實際上,從1978年7月世界上第一個試管嬰兒在英國出生開始,代孕在技術上就已經不是問題。 

    ■應“孕”而生的技術 

    現代生殖醫學的確對人的生育過程有越來越大的“操作空間”。據朱依敏介紹,在目前條件下,醫生解決不孕不育問題時手裏有了更多的“籌碼”。她舉例說,除了代孕技術之外,對於卵巢功能衰竭而不能排卵的女性可以利用捐贈的卵子為其解決生育問題。 

    對於男性不育的問題,在技術上也有突破性的進展。1992年開始出現的“卵細胞胞漿內單精子注射技術”,現在在臨床上開始得到推廣應用。醫生通過顯微操作,在體外將單個精子直接注入卵細胞的胞漿內,使精卵結合。這項技術用人工注射代替了精子的自然選擇過程,解決了男性無精,或者嚴重少精而造成的不育問題,所以被認為是繼體外受精技術以後,生殖醫學領域的又一個里程碑。 

    除此之外,利用一種叫做“著床前遺傳學診斷”的技術可以把傳統的產前診斷提前到胚胎階段。這樣做的意義在於,可以在體外受精形成的胚胎中選擇“健康的”胚胎,然後再植入子宮,以避免某些遺傳性疾病在後代發生,為控制胎兒出生缺陷、真正實現優生提供了更為先進和可靠的技術手段。 

    ■胎兒選擇從性別開始 

    今年1月16日,66歲的羅馬尼亞退休女教授亞德里安娜·伊利埃斯庫通過人工受精生下一名女嬰,打破了產婦最高年齡的吉尼斯紀錄。當時,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生物倫理學會主席亞瑟·凱普蘭對這位超齡產婦評論說:羅馬尼亞婦女的平均預期壽命是73歲,伊利埃斯庫作為一名單身母親,她的女兒今後將面臨無人撫養的風險,就這一點而言,她的生育是一種“不符合倫理規範的個人選擇”。 

    亞瑟·凱普蘭在《生殖與不孕》雜誌上發表最新的調查報告指出,美國的生殖醫療機構對於服務對象的選擇普遍缺乏統一、嚴格的標準,造成輔助生殖技術被嚴重超範圍使用。他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抱怨道:“醫生只知道迎合人們求子心切的願望,又有誰去考慮娘胎裏孩子的權利呢?” 

    的確,輔助生殖技術發展至今,花樣翻新的技術手段除了充當不孕不育患者的送子觀音之外,也讓各色人等在生兒育女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莉莎·曼蒂在報道中感嘆道:那些單身主義者、同性戀者、絕經後的婦女,甚至HIV病毒感染者,現在都有可能得到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後代。只要準備好足夠的錢——一個人工受精週期要花1萬美元,找一個代孕母親可能多達5萬美元——生孩子是自己個人的事,和誰都不相干。 

    在美國,那些一心想要“兒女雙全”的家長們還提出“家庭性別平衡”的說法,藉以堂而皇之地選擇他們孩子的性別。美國遺傳和體外受精研究所為此專門註冊了一個名為Microsoft(和微軟的英文商標只差一個字母,可以被直譯成“微選”)的公司來篩選精液中的x染色體和Y染色體,用篩選過的精液進行體外受精,就能按照個人意願決定胎兒的性別。做這種準確率為93%的篩選試驗,每份樣本要花2600美元,那些打定主意想要兒子或者女兒的人都覺得這算得上是個公道的價錢。

Microsorl:選擇胎兒眭別所用的技術實際上就是前面提到的“著床前遺傳學診斷”技術,這項原本用於幫助某些遺傳病患者實現優生的技術,被商業化地用作篩選正常胎兒的性別,這種做法不免受到質疑。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生物倫理中心主任傑夫裏·卡恩除了認為這項技術的安全勝需要重新評估之外,還充滿疑慮地提出:如果不對這樣的技術加以限制,父母們今天選擇的是胎兒的性別,誰知明天又將選擇別的什麼特徵? 

    ■多胞胎帶來疑慮 

    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光選擇生男生女有辦法,要想一胎多生幾個也不算什麼難事。美國國家衛生統計中心的報告稱,美國近20年來雙胞胎出生率上升了74%,而三胞胎以上的多胎妊娠增加了5倍。 

    1998年,當美國休斯頓一名產婦生了八胞胎而成為當時的熱門新聞時,傑夫裏·卡恩出面評論說:“自然的懷孕很少有多胎妊娠出現,輔助生殖技術和促排卵藥的使用,讓這種情況變得越來越常見了。”他奉勸人們不要對此再做“賭博式的嘗試”。在介紹了多胎妊娠對母親和胎兒健康的嚴重危害(比如早產、難產率增高,產後出血,以及胎兒死亡率增高等)之後,傑夫裏·卡恩用評論家式的口吻警告說:“現代生殖技術固然能給不孕不育者帶來生兒育女的快樂,但是好事也有過頭的時候。” 

    “遍佈世界的實驗室和診所已經或正在建立,製造嬰兒的時代就要到來了。”早在1985年,美國芝加哥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利昂·克思就發出了這樣的警告。如今,利昂·克思已經擔任布希政府的生物倫理委員會主席,但他在生殖醫學領域堅持多年的“滑坡理論”(認為生殖技術的發展和誤用,將產生重大災難性的結果),並沒能對那些生育自由論者起到警醒作用——生殖醫學在技術和市場方面的發展趨勢似乎難以阻擋;克隆技術和幹細胞技術則在更為激烈的爭論中快步前行。


本文於 2008/03/02 08:1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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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為生子劈二奶 騙元配是孕母
2008/01/04 07:0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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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子劈二奶 騙元配是孕母

楊姓男子因太太不孕,另結新歡,還騙太太對方是代理孕母,可協助傳宗接代。另一頭他又騙劉姓女友未婚,當劉女生下兒子要求結婚時,再以要為亡父守喪推拖,卻偷偷將兒子抱回家。劉女不甘被騙,向楊妻和盤托出,楊妻一氣之下,對丈夫及劉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檢方昨天將楊姓男子起訴,劉女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楊姓男子(卅一歲)八十九年與徐女結婚,徐女因婚前切除卵巢,結婚多年無法生育。九十四年四月楊認識劉姓女子(廿五歲),雙方多次發生關係,劉女因此懷孕。

他向太太謊稱,劉女是他找的代理孕母,以精蟲分離術方式讓劉女懷孕,兩人並未發生親密行為。取得太太信任後,要太太佯裝懷孕,掩人耳目,等劉女產子後謊報是太太親生。

去年一月廿五日劉女產下一子,楊帶著母親到劉女住處,將兒子抱回家。劉女這才知道對方早有家室,不甘被騙,打電話給楊妻,坦承與楊交往過程,自己並非代理孕母,而是楊的外遇對象。楊妻始知被蒙在鼓裡,對兩人提出告訴。

劉女說,九十四年經友人介紹認識楊姓男子,對方隱瞞已婚事實,兩人產生戀情,前年四月起發生性行為,她懷孕後曾提婚事,對方說父親過世要守喪暫時不能娶她。

劉女說,去年二月楊到她租屋處,逕將兒子抱走,後來才知道對方已結婚。兩人交往期間只到過楊家一次,因停留時間短,未發覺有不尋常之處。

檢方傳訊楊的母親,楊母說,劉女產檢時,兒子帶她去看過劉女一次,她以為對方是代理孕母。檢方認定,楊連母親都欺騙,豈有不欺騙劉女之理,顯見劉女辯解不知楊為有配偶之人,衡情堪信為真,因此不起訴。

至於楊姓男子辯稱太太早已知道他與劉女交往並宥恕發生性行為,已超過一年,妻子無權提出告訴。檢察官認為,宥恕意思,係配偶之一方明知他方與人通姦之事實;倘不知配偶與他人通姦,僅依其他因素,容忍他人為自己配偶懷孕,難認為有宥恕意思,因此將他起訴。

【2008/01/04 聯合報】



本文於 2008/03/02 07:49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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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女人 失其子 太殘忍(轉貼)代理孕母假新娘 要兒不要錢
2007/11/09 12:4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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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假新娘 要兒不要錢

台北縣女子李安妮冒用雙胞胎妹妹的名字,應徵代理孕母、假結婚,替醫師王俊榮生小孩。她後來反悔,要小孩不要錢,男醫師告上法院確認婚姻無效,她則向檢方自首偽造文書,以便恢復為小孩生母的身分,雙方展開子女爭奪戰。

記者昨天赴台北縣蘆洲市訪問李安妮,一名女子得知記者來意回說「她不在」;王榮俊目前仍是台北市醫陽明院區醫師,記者打電話向他查證,沒有人接聽。檢方昨天偵結,將李安妮依偽造文書提起公訴,而王榮俊因知道李安妮冒用妹妹名義和他結婚,也是共犯,另案偵辦。

士林地檢署調查,廿四歲的李安妮有一個相貌相似的雙胞胎妹妹李安娜。李安妮工作收入不佳,經常缺錢花用,前年底,經人介紹,同意以數十萬元代價先和台北市醫陽明院區復健科醫師王榮俊辦理假結婚,再以人工受孕方式為他生孩子。

去年一月廿七日,李安妮在王榮俊知情下冒用妹妹李安娜名義與王結婚,婚後經人工受孕,今年六月廿七日在新光醫院生下小孩,生母登記為李安娜。

李安妮疼愛小孩,捨不得與小孩分離,反悔當代理孕母,不要王榮俊的錢而要小孩;王榮俊不甘心,告上士林地方法院,以李安妮冒用妹妹李安娜的名義和他結婚,且李安妮是為當代理孕母和他假結婚,沒有結婚真意,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李安妮則在今年五月中旬,到士林地檢署自首,坦承冒用妹妹李安娜名義和王榮俊假結婚和登記為孩子的生母。檢方表示,李安妮自首的用意是為了將來正名為孩子的生母。

檢方傳訊王榮俊、李安娜作證,王承認雇用李安妮當代理孕母,並且知道她是冒用妹妹李安娜的名義和他假結婚。新光醫院也作證,李安娜今年六月曾在該院登記生產。

【2007/11/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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