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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假安胎假產假育嬰假天天放假資料】(轉貼)小媽媽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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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產假天數 教部:尚未決定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今年九月起,高中懷孕女生可請五十六天產假。教育部回應表示,「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草案賦予女學生產假期間成績考查方式有更大彈性,但修正草案還在預告修正階段,目前也沒有任何學校規定學生產假天數,如果修正草案通過,產假天數仍須由學校自訂。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長黃坤龍解釋,教育部早在2005年六月就已發文各縣市學校,要求校方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保障懷孕女學生受教權,同年七月二十日公布的「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也要求學校主動依照學籍及成績考查或評量等相關規定,採取彈性措施,協助懷孕或育有子女學生完成學業。

黃坤龍強調,這次修正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是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保障懷孕學生權益。

至於學生產假是否為媒體報導的五十六天?黃坤龍說,目前沒有任何學校對產假天數有規定,必須等草案通過後,再由各校自訂。

【2007/05/10 中央社】

台灣每年,小媽媽生近萬嬰兒
為維護懷孕學生的受教權,教育部修法明訂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但這個做法會不會鼓勵更多高中生偷嘗禁果,引發爭議。
記者林錫銘/攝影

針對教育部草擬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讓懷孕女學生可請產假、育嬰假,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性教育協會名譽理事長鄭丞傑說,美國還有許多高中附設托嬰中心,讓「小媽媽」在下課時餵母奶呢!

台灣師大教育學院院長晏涵文指出,性教育的目的是並不是教導下一代如何從事性愛,而是讓他們懂得在適當的年齡、適當的時機,進行安全的性行為。因此,如果女學生已意外懷孕,站在學校的立場,不是要她輟學,離開學校,而是給予輔導,讓社工體系發揮支持力量,做好善後工作。

台灣性教育協會秘書長高松景也說,教育部統計去年高中職生有一百五十三人懷孕,其實只是有通報的個案,以近年統計為例,台灣每年十五到十九歲的「小媽媽」生育了近萬名嬰兒,也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因此,他認為教育部讓懷孕的高中女生可請產假、育嬰假,是一種務實作法,更可減少中輟生的社會問題。

台北醫學大學婦產科副教授鄭丞傑表示,教育部的作法並不是鼓勵學生未婚懷孕,重點是萬一學生已經懷孕,總不能施予處罰。他在門診便常遇到高中女生哭哭啼啼地由母親陪同,問醫師怎麼辦?鄭丞傑說,此時責怪小男生、小女生,於事無補,如果已過了人工流產階段,他會建議生下孩子。

鄭丞傑強調,美國有許多高中附設托嬰中心,老師和學生一起在托嬰中心餵母奶的畫面,早已見怪不怪。因此,學校如果允許學生請產假或育嬰假,可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2007/05/10 聯合報】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健保免費連線《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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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政權 天天放假(轉貼)家庭照顧假 擬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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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凱:健保破產會更好?

【聯合報╱馬凱】
2010.12.17 01:35 am

健保制度實施至今,雖然人人稱頌,甚至外國學者也多所揄揚,但由於現實政治壓力難當,費率調整困難,因而虧損已逾五百億元,再不設法彌補,長此以往,難免走上破產一途。其實最近由於在立法審查受到朝野立委共同杯葛而備受抨擊的二代健保,其基本任務之一,就是藉機提高健保收入,不僅弭平既有赤字,未來也不再受缺錢之苦。

然而少有人想過,健保虧損乃至破產可真是天大的災難?或者,竟有可能是天大的福音?人人皆知,如此深受肯定的健保德政,沒有一個政府敢任令其瓦解;因而如果虧損嚴重,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後一定是政府出面代為彌補;或者說,由納稅人的血汗錢撥款支應。

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天大的罪孽;但深入一層思索,就會發現,那只不過是朝三暮四的戲法而已。因為說穿了,不論健保費還是所得稅,那樣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錢?究竟以健保費的名目直接繳給衛生署;還是從所得稅中提撥一部分由國稅局轉給衛生署,對人民的荷包而言,有何差異?

事實上大有差異!收取健保費的對象,是薪資所得者的荷包;因為除了他們,不論是「林志玲們」,還是「三黃一劉們」,都是跟無收入者一同以最低的基本保費接受供養;儘管後者腰纏萬貫甚至不乏不勞而獲,而薪資所得者則十餘年來實質薪資有減無增,流盡血汗苦苦撐著這個國家的大半邊天。而所得稅則不然,儘管總稅收的四分之三還是來自一文錢也逃不掉的薪資所得,到底還有四分之一多多少少是從資產利得中挖出來的;單就這一點而言,已勝過健保費太多。何況所得稅還有累進稅率量能課稅的精神,以及寬減額、免稅額等減輕弱勢家庭負擔的設計,比單一費率的健保費更來得公平。

隱藏在巧妙的包裝之下的,還有更可怕的陷阱。健保費針對老實可欺的薪資所得者收取全部費用猶不以為足,更對有眷者進行最令人髮指的剝削。一個靠家長月入五萬辛苦養活的四口之家,沒有所得的妻兒三人,每人都被設算成月入五萬,全家總共總月入廿萬元乘上費率百分之一點五五向衛生署繳納健保費。這與所得稅制為沒有收入的幼兒與家庭主婦提供免稅額及寬減額的設計完全背道而馳,世事之不公,還有甚於此者?

因此,今天人人稱頌、外人稱羡的健保,其中隱藏著難以想像的偏頗不公與醜陋齷齪。只是我們的薪資所得者太良善可欺了,這麼多年來被吃乾抹盡,還跟著別人鼓掌叫好。要不是二代健保捅出「虛擬所得」這個大樓子,讓醜陋的真相曝光,這樣卑鄙齷齪的把戲還不知會玩到幾時!

二代健保嘗試以「家戶總所得制」配合眷口一律免費來扭轉此一弊端;但從一極盪到另一極,確實傷害到太多既得利益,因而匆忙走回舊制,既有的醜陋剝削恐怕會變本加厲。如果改來改去,改不來公平正義,這樣的健保如果真會破產,而改由所得稅取代健保費來維持,相對於可鄙的現制,誰說那不是天大的福音!(作者為經濟評論者)

【2010/12/17 聯合報】

家庭照顧假 擬擴大範圍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2010.10.18 08:14 pm

勞委會擬擴大家庭照顧假範圍,放寬5人以下的公司也能申請。未來家庭成員有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受訪表示,家庭照顧假天數規定每年最多7日,請假天數併入事假計算。但與事假最大不同在於員工請事假,老闆可以不准假;但家庭照顧假依法保障,一樣是無薪假,資方不得不准假。

孫碧霞表示,原只有5人以上的公司,員工才可以請家庭照顧假,5人以下的公司則不含在內,為照顧更多人,研擬放寬範圍。

孫碧霞舉例說,若有家人得H1N1新型流感,或學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假,此時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

【2010/10/1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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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去你媽個「安胎假」!(轉貼)規畫安胎假 馬總統說會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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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生小孩 苗栗一胎給3萬4津貼
記者:謝古菁 苗栗 報導



為了鼓勵大家增產報國,各縣市政府用獎金吸引爸媽生小孩,苗栗縣政府過去生育津貼是3千,現在一下子提高了10倍,變成生一胎就能領到3萬4千元,但得分成4年領,苗栗縣現在人口數56萬,希望祭出重賞後,新生兒人口數能夠增加10%,也就是一年從大約4950人,增加到5445人。

婦產科育嬰室外,這位新手爸爸手上拿著相機,不斷朝著自己的第一胎女嬰猛拍照,還有這對爺爺、奶奶更興奮,嘴巴一直討論,到底乖孫長的像爸爸,還是像媽媽。記者:「你是苗栗人嗎?」爸爸:「對,苗栗人。」

在苗栗,每生一胎,過去的生育津貼是3千元,縣長劉政鴻鼓勵大家多多「做人」,從5月1日開始,只要設籍苗栗、在苗栗生產,每胎的生育津貼一口氣提高10倍,剛生產時,先領1萬元,接下來第2年到第4年,每年都可以領8千元,加起來,總共可以領3萬4千元。

苗栗縣長劉政鴻:「本來是,1年大概苗栗縣有5千多位的新生兒,那在去年的話,我們居然只有剩下4千多位而已,所以這個急劇地下降,對於苗栗,甚至對整個國家發展,是有影響的。」

像是這位孕婦,衝著婦產科的名氣,懷孕期間,她都願意大老遠從彰化,跑到苗栗看診,對於苗栗祭出的「生育津貼」誘因,她開始認真考慮,乾脆戶籍遷到苗栗,跑到苗栗生小孩好了。孕婦:「對一般民眾來講,是經濟比較困難,這是很大的誘因。」

鼓勵大家多多生小孩,像是新竹市,生第一胎可以領1萬5、第二胎2萬,苗栗只要第一胎就能領3萬4,只是得分成4年領取,苗栗縣政府就希望「重賞」之下,能夠真的提高生育率,生一胎領3萬4,如果生雙胞胎乘以2,領6萬8,升三胞胎就乘以3,領10萬2,生得越多,領得越多。

育嬰停薪津貼 父母不得同時請領

【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即時報導】
2010.06.22 10:10 pm

勞保局指出,自98年開始實施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迄今逾一年,累計至99年5月底,請領受惠人數超過4萬人,總給付金額逾29億元;不過勞保局表示,如果父母同時具有申請資格,亦育有兩名以上未滿三歲子女,但基於不重複保障原則,父母必須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津貼期間亦不能重疊。

【2010/06/22 經濟日報】

規畫安胎假 馬總統說會有配套

勞委會為女性勞工規畫「安胎假」,婦女團體擔憂「看得到吃不到」,勞工怕被資遣不敢請安胎假,馬英九總統昨天說,政府會訂出周詳配套措施,對企業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百周年慶,馬英九總統昨晚參加慶祝晚會時強調,勞委會新擬的婦女安胎假政策不光是照顧婦女,也是照顧下一代,未來將努力幫助婦女就業,並指台灣今年的經濟復甦,「是具有台灣特色的經濟復甦」。

馬總統說,勞委會已幫廿多萬婦女就業,未來政府不只幫助婦女就業,還要協助婦女創業。

馬總統表示,競選時提出擴大育嬰假的構想,當時社會有很多疑慮,但勞委會去年開始實施以來,已有十一萬人申請。

他說,目前台灣是七個青壯年養一個老人,如果出生率再不改善,廿年後將是三個青壯年養一個老人,到時問題更嚴重。只要對提高生育率有幫助,政府就要推動,鼓勵國人多生。

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表示,經建會過去推動縮減婦女數位落差計畫,每年約補助兩萬名婦女參與;明年政府將增加一倍名額。

【2010/03/08 聯合報】

經長:先了解安胎假細節 再研擬配套

馬總統送出「安胎假」利多,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在立法院回應表示,產業界反應會增加成本,由於整個過程經濟部沒有參與,他會先向勞委會了解政策細節,看能否提出配套因應。

今天是38婦女節,總統馬英九送給婦女同胞「安胎假」政策利多,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施顏祥是否會與企業界進行溝通。施顏祥回應說,「會儘快了解,協助企業因應」。

施顏祥在答詢時指出,對於「安胎假」政策,他也是看報紙才知道,詢問過經濟部同仁,並沒有參與整個決策過程,但根據他了解,「安胎假」應該是留職停薪,對產業衝擊比較淡,但如果是留職留薪,衝擊則會很大,他會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了解相關政策細節。

施顏祥指出,對於「安胎假」,有企業反應會增加成本,他認為,既然是政府政策,政府應該要提出配套補助,因為任何勞動條件都會影響企業經營環境,經濟部會儘快與企業進行溝通,了解全盤政策後,才能討論如何研擬政策配套。

【2010/03/08 中央社】

安胎假拚出生率? 不如育嬰補貼

報載勞委會決定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懷孕婦女最長可享有一年安胎假。政府期望這個政策有助於提升婦女的生育意願,改善台灣出生率全球最後一名的困境。

這個政策立意良善,但是,好心不足以成事。如果沒有完整的規劃,立意良善的政策最終可能流於空談。這些配套規劃至少包括:

一、勞工婦女請安胎假時,公司的替代人手如何安排的問題。諸如:是否有適當的人力可以替代?在什麼樣的平台找到替代人力?替代人力的薪資是否全部由雇主支付?

二、勞工婦女請安胎假後(預期會再請育嬰假),一旦歸建,如何能夠順利地回到工作崗位?是否有平台能夠輔導婦女重回工作崗位?平台由什麼單位經營、維持?

三、安胎假是無薪假是否適當?許多懷孕婦女之所以必須安胎,是因為胎兒不穩定,此期間除了受到荷爾蒙作用的影響、擔心胎兒發展得好不好,更可能有藥物需求、住院需求等,這些支出是否全部由婦女買單?安胎假是否只限於勞工婦女?非勞工婦女是否也能享有安胎資源?如果政策的對象僅限於勞工婦女,許多潛在的可生育人士必定會對生育一事裹足不前。

此外,目前政府政策的方向,其思維似乎都認定工作的婦女不生(包括不能生、不願意生),因此,政府可能一味的想要創造一個對工作婦女友善的環境,試圖解決這個困境。但是,事實可能不盡然如此。

很多沒工作的婦女不想生、許多已婚男性不想生、許多老人家不鼓勵年輕人生。一方面的原因是傳統家庭功能在轉變,以前養兒防老功能漸式微,現在的上班族必須為自已老年的生活累積更多的財富。還有,祖父母輩也難以協助養育孫輩,因為現在人晚婚,等到生養下一代時,父母大多年事已高。所以,在上有高堂、未來經濟不穩定的情況下,年輕人更不容易有生養下一代、養育下一代的欲望。

另一方面則是社會環境與經濟環境的轉變。現在的家庭結構有很多是雙薪家庭,一旦職業婦女參與生育的行列,沒有了收入、僅依靠丈夫,家庭如何支應沉重的房貸跟日常支出?更何況在孕期中的婦女更需要營養的補充及醫療的資源,一旦收入減少、相對應的支出卻增加,家庭問題會跟著發生,由此亦可想像單薪家庭面對生育問題的苦處。

筆者誠心向執政者呼籲,如果政府的目標是要提高出生率,嬰兒便是這個政策的主角。補助的方向應該以嬰兒為主要的補助對象,再輔以其他補助方案,才能達到政策的實質效果。有效的政策如,按月定額發放嬰兒養育金,此養育金的年限可長達廿年,金額可以參考老人年金的方式,限定為每月五千或八千不等。這樣的政策一旦執行,相信很快的就能看到我們出生率的趨勢產生逆轉的現象。

【2010/03/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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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育嬰留職領雙薪 投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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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領雙薪 投機不可取

為了讓親自在家養育幼兒的父母,在留職停薪期間經濟上無後顧之憂,勞委會今年五月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至今發現不少投機取巧的民眾想要「瞞天過海領雙薪」: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卻依然在公司工作。勞保局表示,這種投機做法不僅違背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原本的美意,更可能涉及刑責,一經查獲,申請人和公司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勞工如果現在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而且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三歲前,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是以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開辦至今已有約兩萬五千人申請,女性占八成二。勞保局發現其中一百七十五件申請案例有問題,最嚴重的是在廣告公司當會計的小玉。

小玉今年六月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也發給了兩個月,但是公司在九月申報調高小玉的投保薪資,勞保局發現其中矛盾:既然已經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為何還會調高薪資?經過訪查,公司表示小玉一直在公司工作,並沒有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也不知道她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經勞保局查核,小玉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假實際上只有兩天,所以她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不符合請領規定,勞保局除了將追回溢領的給付外,小玉和公司如果有詐欺或出具虛偽之證明等涉及刑責情事,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勞委會勞保局也提醒,民眾如同時養育兩名以上三歲以下子女,只能先請領一名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超過六個月,才可再請領另一名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父母都符合育嬰津貼請領的條件,兩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必須錯開,不得同時請領津貼。

【2009/12/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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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勞委會的禮物 育嬰津貼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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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六和 友善的工作環境

微笑媽媽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中)參觀福特六和汽車公司,宣導育嬰津貼政策並參觀孕婦哺乳室。
記者張天雄/攝影
育嬰津貼5月1日正式上路,明天就是母親節,昨日下午勞委會政務副主任委員潘世偉,前往中壢福特六和公司,了解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的情況。

福特六和公司總經理倪孟石說明,該公司一向重視性別平等及勞工福利。福特六和公司在台員工人數達1327名,其中女性員工占33%,而女性主管比率更居同業之冠,高達22%,並曾獲得兩性平權友善職場認證等獎勵,顯示福特六和相當重視女性人力資源。他表示,目前已有8名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包括仍在停職中的4名女性職員。

潘世偉指出,育嬰津貼不僅女性可申請,另一半也可以申請,讓剛成為父母的受僱勞工不用擔心請假就會沒收入,或是飯碗就丟了,所有勞工都可以兼顧家庭與工作,無後顧之憂負起育兒責任。他強調,育嬰留職停薪及育嬰津貼的適用對象已擴大至僱用3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將會有更多勞工受惠,透過勞資對話提供友善工作環境,可降低流動率,提高生產力與員工滿意度,勞資雙贏。

在參觀福特六和公司的哺乳室及醫療相關設施時,潘世偉再次強調鼓勵男性員工同樣享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分攤育兒責任。

福特六和員工張妙華指出,公司在員工申請復職前2個月會主動聯絡,以利重返職場,加上工作時間具彈性,可依需求調整變動,體貼職業婦女。員工楊薔霏表示,從公司大門走到辦公室約有2公里,但因公司有特別規劃孕婦專屬停車場,讓她可以不用走那麼遠,此外,還有生育津貼每胎1000元。

【2009/05/09 聯合晚報】

勞委會的禮物 育嬰津貼上路

母親節來臨,對很多年輕媽媽來說,今年最好的禮物莫過於5月1日上路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擴大適用對象到30人以下事業單位,讓所有受僱勞工都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格,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取投保薪資六成,至少領6個月;一旦育嬰滿期重返職場,還補助雇主對留職停薪員工職業訓練費用。

最快6月初發出第一筆津貼

勞委會表示,截至5日為止,才5個工作天,勞保局已經受理256件申請案,詢問電話更是沒有間斷,若以過去尚無育嬰津貼,已有2.7萬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來看,預期未來申請人數還會迅速增加,估計最快可在6月初發出第一個育嬰津貼。育嬰津貼的付諸實現,對來自婦運團體、即將上任屆滿一年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格外具有意義。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通過後,明定只要家有3歲以下子女,父母雙方都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同時修正擴大適用對象到30人以下事業單位,此部分直到3月底立院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增訂育嬰津貼後,兩者一起自5月1日同步生效。也就是說,目前全台所有受僱勞工,只要符合條件,都可申請育嬰津貼,讓有育嬰需求的職業婦女「有假也有錢」。

協助雇主解決人力問題

至於過去勞工申請產假或育嬰留職停薪最擔心的工作問題,勞委會也有配套措施。人力銜接問題,勞委會全國351個就業服務據點都已建立「短期人力資料庫」,以退休人員、二度就業婦女、初入職場者等為主要對象,協助雇主解決人力短缺問題。

留職停薪勞工重返職場部分,勞委會強調,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申請復職,雇主不得拒絕,而且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告知與其職務有關的教育訓練訊息,一旦雇主為育嬰留職停薪員工返回職場時辦理復職訓練,職訓局也將提供補助。

【2009/05/0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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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育嬰津貼 增為投保月薪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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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效應》志願役育兒 可留職停薪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第六條之一,志願士兵服役滿一年,為養育三足歲子女、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一年以上,得申請留職停薪,前者時間不得逾二年,後者以派外時間為限。

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兼顧軍事管理需要,未來志願士兵也可比照申請留職停薪。為強化志願士兵退場機制,第五條之一修正,於核定起役之日起三個月期滿後,經評審不適服志願士兵者,可以轉常備兵役或退伍,未服滿最少年限者,應予賠償,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考量培育志願士兵成本效益、少子化效應及全募兵制,可能衍生後備列管人力不足等因素,將志願士兵除役年齡明訂為45歲。

【2009/05/07 聯合晚報】

我有話說:育嬰津貼 豈止女性受惠?

  • 2009-01-21
  •  
  • 中國時報
  •  
  •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

     立法院休會前夕協商同意《就業保險法》將修訂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這其實算是遲來好消息,「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六年多來,僅有育嬰假、卻空無津貼,但雙薪家庭愈來愈普遍,無法長時間僅靠一方賺錢就能支撐家庭支出,難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數一直不多。

     如果接下來立法院能夠盡快三讀通過育嬰津貼,對所有薪水家庭而言,將來父母任一方選擇暫時不工作而回家育兒,都能由就業保險領到原有薪資的六成;而且只要父母任一方申請育嬰假的期間,都可各自領到最長六個月的津貼。這無形中也鼓勵男性可以考慮分攤育兒責任,但在新聞報導中卻大多只強調這對女性有利,好像所有薪水族家庭不需要這份津貼似的。

     長期以來,育嬰津貼的議題只有婦女團體關注和推動,勞工團體消極以對、甚至有勞工立委大聲質疑,他們似乎認為育嬰津貼並不算是全體勞工家庭的福利,反正把育嬰丟給女人、女性勞動者煩惱就好,男性工會幹部並不用在意這些?這顯示台灣社會仍多由女性單方承擔家庭育兒的照顧責任,而無視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已經提升超過四八%的社會現實。

     在此呼籲立委,既然兩黨立院黨團都已同意育嬰津貼方案,就別再節外生枝、盡速三讀通過此一對全民有利的優先法案!

史必策推動帶薪家庭假期議案

【大紀元6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琳達編譯報導) 紐約州長史必策近日提議提供州內職工每年最長達12週的帶薪假期以照料家人,並可獲得不超過每週170元的福利。此議案如獲通過,紐約將成為繼華盛頓和加利福尼亞之後全美第三個作此項規定的州。

史必策的提案的適用面比其它兩個州更廣,除了照料新生兒、新收養兒童、病兒、以及重病的家中父母、配偶和同居者之外,還包括家中第三代、養父母和配偶父母。令僱主們高興的是,史必策提議由職工自己支付這些費用,用每人每週少收入45美分的形式來補貼。

對此動議商業協會表示高興,但表示仍將反對此項議案。僱主們最大的擔心是由於職工可離崗長達12週可能會導致其公司運營受影響,認為議案還是要導致缺勤率上升和生產費用的增高。小型企業主機構也表示將反對此項議案,認為這一提案沒有像現行的聯邦無薪假期條例一樣規定不適用於僱員少於50人的小企業。公共事業部門的職工意見也不一致。公務員聯合會表示希望有不參加此計劃的權利,因為工會將在談判中討論帶薪家庭假期問題。而教師聯合工會則樂於參加。

州內現已提供帶薪家庭假期的幾個企業如可證明公司內部規定不差於州法案的,將可以申請豁免。

工會組織、婦女團體和勞動家庭黨一直是帶薪假期的積極支持者。現行州法律規定婦女生產後享有6至8週的最高工資170元一週的產假,法案通過後這一假期將延長到12週。

史必策的議案雖然假期較長但允許的週薪較其它州為低,因此受到不少批評。相比之下,加州最高可獲週薪達882元,華盛頓州則提供總共5週每週250元的收入。與此同時,新澤西立法會也在考慮類似的、但為期較短的10週的計劃,職工在此期間可獲得自己三分之二的正常薪水,但一週不超過488元。

史必策正在積極地與立法會、工業界及勞工界首腦探討以謀求於今年下半年通過此項議案,並得到民主黨控制的州議會的廣泛支持。雖然在共和黨領導的參議會史必策還需繼續努力,史必策的支持者們對議案最終獲得通過還是表示樂觀。
(http://www.dajiyuan.com)

6/4/2007 10:39:48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7/6/4/n1733144.htm

生產力委員會報告建議 政府給20周產假工資
2008-10-01 03:48:00

(本報坎培拉訊)生產力委員會(PRODUCTIVITY COMMISSION)建議聯邦政府給生產嬰兒的母親支付十八周的產假工資,父親兩周的產假工資,總共約近一萬二千元。 該委員會昨天對產假的初步調查報告,為一項全國性的帶薪產假打下基礎。

它建議政府採納一項納稅人出錢的產假計劃,按最低工資標準,給新生嬰兒的母親或父親中的一方十八周產假工資,另一方兩周產假工資。

目前的最低工資為每周五百四十四元。以這一數字來計算,新生嬰兒的母親和父親加起來二十周的產假工資,為稅前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四元。

按計劃,僱主將支付休產假的母親或父親的公積金,但五千元的新生嬰兒津貼將取消。 生產力委員會說,這項計劃每年將給約十四萬母親父親帶來惠益,政府將多增四億五千萬元開支,總開支達十三億元。

它提出的建議,超出工會、工商業團體和聯邦反性別歧視專員布蘿德莉(ELIZABETH BRODERICK)建議的十四周產假工資計劃。

生產力委員會是今年初受陸克文(KEVIN RUDD)政府委託,對如何更好支持和幫助新生嬰兒的父母進行調查聽證後,提出這份報告。它在全國各地舉行公共調查聽證會,並收到數百份建議報告,多數贊成由聯邦政府支付產假工資。

目前在發達國家中,僅澳洲和美國沒有一項給帶整個勞動大軍的帶薪產假制度。 雖然澳洲多數的女職工有一年的無薪產假,但僅約百分之四十獲僱主給予帶薪產假。

生產力委員會將在今後幾個月與各利益有關方面磋商這份報告。最後報告將於明年二月提交聯邦政府。

副總理兼勞資關係部長吉拉迪(JULIA GILLARD)說,澳洲是否應有一帶薪產假制已不成為一個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提供一套最好的計劃。但她拒絕說一套產假制是否成為下次聯邦預算方案的一部分。(南巒)

大學生懷孕育嬰 可延畢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最近修正大學法,增訂大學生因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年限,大學生、研究生懷孕生產,可以安心坐月子、請育嬰假,再繼續完成學業,且育嬰假不限女性,男學生也可申請。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這項法案列為優先法案,要送行政院和立法院審查,如果一切順切,明年一月立法院可通過,九十七年下學期就可實施。

至於懷孕、生產或育嬰假到底可請多久,一學期、一年或兩年?教育部表示,各學校、甚至各科系的情況都不同,將開放各學校訂定。

目前修業年限,大學是四年,可延畢兩年,休學兩年,也就是最多可延長四年,但各大學情況不一;碩士修業年限為一到四年,博士則為二到七年,因延畢跟休學都可再延幾年,但沒有規範因為懷孕、生產等可延長修業年限。

教育部高教司一科科長倪周華指出,為了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兩年前就推動這項方案,當時雖沒有納入法案,也希望各大學要保障學生權益,要讓學生因懷孕、生產,可以請假,不會因超過修業年限而無法畢業。

教育部最近修訂大學法廿六條,未來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因懷孕、生產,以及哺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也就是不能計算在總修業年限內,希望各大學都要落實。

育嬰留職津貼 可請領半年

行政院會今天除了「拚景氣」,也將「拚福利」,將通過勞委會所提「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子女三歲前,父母都可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依投保薪資的六成領取。

這項法案也是為了兌現馬蕭競選政見。勞委會所提「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已由政務委員蔡勳雄審議完成,送今天行政院會通過。這項草案也對失業給付,作了重新規定,失業給付請領年齡從六十歲放寬到六十五歲,失業給付請領也由現行的六個月延長到最多九個月,不過主要是考量身心障礙與中高齡。

修正草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子女三歲前,父、母都可各自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但請領時間必須錯開,草案也規定,請領津貼期滿時,子女年齡須在三歲以內。

行政院表示,現行規定,失業給付發放標準是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最長可領六個月。勞委會考量中高齡(四十五歲以上)及身心障礙失業者(領有證明者),平均失業期較一般勞工長,再就業困難,因此參考國外立法,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到九個月。

此外,失業勞工若有扶養眷屬,將可加成,最高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八成,第一個小孩可領七成,第二個小孩領八成。但前提必須是配偶無工作、或有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

勞基法已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也一併將就業保險加保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行政院表示,以前勞工失業時如超過六十歲就不能請領失業給付,新法則放寬到六十五歲。

行政院表示,過去津貼請領金額以全體勞工(約六百萬人)投保平均薪資的五成計算,每人每月約可領一萬五千元。育嬰生產過去只能請假兩年,但未來留職停薪期間,將可領取六成津貼。

【2008/09/11 聯合報】

育嬰津貼 增為投保月薪6成


馬蕭育嬰津貼政見大利多,可望兌現。勞委會已經完成就業保險法修正案,納入育嬰津貼方案,被保險人子女滿3歲前,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時間為半年,父母合計最長一年,但不能同時領。新版津貼發放由投保薪資五成放寬為六成,發放標準更由原本大家都領相同金額,即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六成改為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等於愈高薪愈有利。

若按舊版採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約3萬2000元計算,每個人都是領1萬9200元。但新版改為個人平均投保薪資,如果勞工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萬3900元計算,每月可領2萬6340元,反之,若只是投保基本工資1萬7280元,則每月只領1萬368元。

勞委會表示,主委王如玄6月間曾在立院承諾將在二個月內完成修法,因此此案已經送到行政院,希望趕在立院開議後審查,完成三讀即可上路。育嬰津貼資金來源為就業保險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未來一年將因此多花80億元。

上述方案與馬蕭競選期間提出的育嬰津貼六成薪、領二年,雖然有極大差距,但是勞委會強調,由於企業界仍有疑慮,因此將採分階段方式逐步落實。

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是受僱者都要強制投保,目前就保費率為1%,投保人數約500萬人。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者,在子女滿3 歲前,就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則進一步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可以申請育嬰津貼。

民進黨政府時期,勞委會規劃的育嬰津貼是領五成薪,最長領半年,其中五成薪是以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計算,若以3萬2千元計算,即為1萬6千元左右,每個人領取金額相同,但是勞委會此次重新修正版本,改為六成薪,並將發放標準改為個人申請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也就是每個人根據其投保薪資領取育嬰津貼,對高薪族最為有利。

以雙薪家庭來說,如果夫妻兩人都是投保4萬3900元,則兩人輪流請育嬰留職停薪,每人每月2萬6340元,每人半年就領15萬8040元,若兩人都領滿半年,合計31萬6080元。

【2008/08/21 聯合晚報】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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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育嬰 將可領半年津貼
勞委會完成「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子女三歲前,父、母都可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徐兆玄攝影

勞委會修定「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失業給付請領年齡從六十歲放寬到六十五歲,失業給付請領也延長到最多九個月。

修正草案也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子女三歲前,父、母都可各自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但請領時間必須錯開,草案也規定,請領津貼期滿時,子女年齡須在三歲以內。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查,待審查通過後即可實施。

現行規定,失業給付發放標準是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最長可領六個月。勞委會考量中高齡(四十五歲以上)及身心障礙失業者(領有證明者),平均失業期較一般勞工長,且再就業困難,因此參考國外立法,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可到九個月。

另外,失業勞工若有扶養眷屬,還可加成最高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八成。但前提必須是配偶無工作、或有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

勞基法已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也一併將就業保險加保年齡延長到六十五歲。郭芳煜說,以前勞工失業時如超過六十歲就不能請領失業給付,新法則放寬到六十五歲。

過去津貼請領金額以全體勞工(約六百萬人)投保平均薪資的五成計算,每人每月約可領一萬五千元。

勞委會表示,未來投保薪資愈高、領的愈多,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百元計算,每人每月可領兩萬六千多元。以最低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計算,每月可領一萬三百六十八元。

【2008/08/22 聯合報】

中國時報 2008.06.11  

產假雖好 更要落實性教育
高松景

     就一位老師的立場,為維護懷孕少女的受教權,以及協助懷孕少女渡過因懷孕可能導致中輟的生涯發展危機,個人贊成教育部修訂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高中女生可請產假、育嬰假,且成績不會因請假太多被「扣分」「退學」的措施。但這樣的做法其實還不夠。

     近五年臺灣地區十五至十九歲少女所生育的嬰兒約在七、八千名左右,然而就教育部九十五年的統計資料卻僅有一五三位高中職學生懷孕的「懸殊差距」,可清楚得知目前校園少女懷孕絕大多數的命運是「中輟」,即使有辦「休學」,真正會回到校園完成學業的比率是很低。

     我們也要指出為何高中女生會懷孕呢?這個年齡懷孕合適嗎?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以訂定降低十五至十九歲的少女生育率為努力的目標,也同時是檢驗一個國家推展「性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標。

     目前臺灣地區十五至十九歲少女生育率近五年平均值是一一.八%(平均每一百位少女就有一位生育),是日本的三倍(日本是四%)、韓國的五倍(韓國是二.八%)。為何我們沒能有效降低少女生育率,積極維護少女性健康,同時教導少男負責的性行為呢?其主要的原因是學校性教育課程未能落實。

     根據九十三年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所進行的調查研究指出:目前學校性教育主要是在安排在「健康教育」課程,然而九年一貫國中「健康教育課」,由合格健教科擔任的只有三七.七%,多達六二.三%是由學校其它科目的教師擔任,早已而淪為學校配課用。這個嚴重現象是具體反應在九十五學年度新開設的高中職一年級「健康與護理」的課堂,擔任高中職「健康與護理教學的基層教師共同心聲是:「詢問高一學生其國中是否上過性教育,常獲得的回應是只有一半上過;而且一半上過的學生,又有一半表示其當時老師,上到性教育的章節是以口述介紹保險套等避孕方法簡單帶過!」

     性教育不是在教「知識」,而是在教導與「性」有關價值觀;性教育不是在教導男女「性行為的姿勢」,而是在教導健康的「兩性親密關係」;因此,性教育「怎麼教」比「教什麼」更重要。學校是一個教育場所,理應首重教育工作,發揮教育的果效,預防勝於治療。我們呼籲教育部修法同意高中學生請產假、育嬰假的同時,應當同時重視學校性教育的落實,而非等到學生發生「不預期懷孕」等事情之後,再來做「亡羊補牢」的善後工作。

     瑞典是全球最早將性教育納入學校正式課程的國家,該政策背後的主要推動者,瑞典性教育協會創辦人奧塔女士在一九三七年創會發表演說時曾說:我有一個夢,希望在瑞典每個小孩的出生都是受歡迎的,所有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所有性關係都表達著親密、溫柔和歡愉。

     與亞洲各國相較,臺灣具有從小學到高二都有性教育課程內容的優勢,若能強化性教育專業師資,且循序漸進、連續不斷確實落實學校性教育教學,不但才能真正維護學生的受教權,也可成為亞洲推展性教育的典範。

     (作者為台灣性教育協會理事長)
中國時報 2008.06.11  
孩子生孩子 問題非僅產假
賽夏客/苗栗頭份(國小校長)

     新聞報導,教育部擬通過高中女生懷孕生子得請產假、育嬰假等辦法,是很有人性的考量,讓不小心暗結胎的母體,課業得以不受影響,同時懷孕過程不再羞於見人或中輟,化暗為明,正正當當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比較憂慮的是孩子生下來後續的照顧與管教,是很沉重的社會問題。

     高中生才十五、六歲,仍然是孩子,生了孩子怎麼辦呢?帶回去給父母養?背到學校上課?那如何兼顧課業?或者花錢請保母帶?自己不會賺錢,費用哪裡來?都是一連串的現實生活問題。高中生就是好好唸書,何必把自己弄得如此不堪?

     以前我有一位身心成熟學生,父母早逝,跟爺爺奶奶生活,缺少家庭的約束力,成天跟一群中輟生鬼混,偷嚐禁果,產下一子,自己又沒能力養活孩子,老人家自身難保,就背著孩子一起去賺靈肉錢,最後染得一身是病,孩子也在得不到正確的照顧下夭折,後果堪憐,這種事件不勝枚舉。

     傳宗接代是人類重要的任務,但是要在適當的時機和環境下完成神聖使命,才能獲得健康成長教育部做了如此重大的宣示,當然不必然是有鼓勵作用,只是解決性開放的社會問題,但也應加強兩性相處之道,預防性氾濫的產生。否則制度放寬了,學生以為「性解放」了,可以沒有顧忌去做愛做的事,恐怕頭痛問題又添一樁。

中國時報 2008.06.10  
三周內實施 高中女生 可請產假
林志成/台北報導

     為幫助懷孕或育有子女高中學生完成學業,教育部最近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增列產前假、產假、流產假、育嬰假及喪假。學生因上述事由致缺課達某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得以零分計算,學校應讓她們補考。

     教育部並說,修正後辦法沒有明確規定僅女學生適用,為男學生預留可能空間。如果男學生需要請產前假陪太太或育嬰,高中仍可視實際狀況准假。教育部表示,關於增列高中生產假、流產假等新規定,預計三周內公告實施。

     依現行規定,高中生一旦某科缺課節數達三分之一,該科學期成績就是零分。過去高中生只能請公假或病假,女學生一旦懷孕,不能請產前假、產假,很難繼續讀下去,通常直接辦休學。

     教育部統計,二○○六年有一五三位高中職女生懷孕,其中一○二位是夜間部,其他是日間部。這些學生中,九十四位已婚、五十九位未婚。

     教育部表示,過去曾嘗試精確統計每年高中生懷孕人數,以追蹤輔導。但實際執行遇到困難,高中女生懷孕通常不想讓人知道,直接辦休學,學校難以掌握原因及動向,每年懷孕高中生人數比教育部知道的數字要多。

     教育部中教司司長蘇德祥指出,增列產假等規定,是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更能保障學生受教權。學生休產假後,仍可繼續上學,不一定要休學離開學校。

     勞基法的產假長達兩個月,如果高中生請足兩個月產假,可能超過上課節數三分之一,蘇德祥表示,高中生請產假不需比照勞基法,而是做完月子就可回學校上課,沒有產假時數超過學期三分之一的問題。

     教育部讓高中女學生可以請產假,一位台北市高職女校長表示,可以理解這是為落實性別平等,但她擔心恐變相鼓勵高中生懷孕,後遺症不可輕忽。

     一位高職女生說,「應該不會有人想挺著大肚子上學」,如果她懷孕了,不會請產假,而是將孩子拿掉,繼續上學,或是辦休學。她認為,懷孕還上學,其他同學會閒言閒語,壓力可能更大。

中國時報 2008.06.10  
高中女生可請產假 婦團批 教部配套晚了4年
林倖妃/台北報導

另一種選擇▲落實性別平等,教育部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高中女學生增列產前假、產假、流產假、育嬰假等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以零分計算的規定,落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陳怡誠攝)。(本報資料照片/陳易志)
圖為高中學生協助社福團體整理發票。(本報資料照片/陳易志)

     教育部修改高中成績考核辦法,同意學生請產假、育嬰假等,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和台灣女人連線都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在九十三年通過,即同意學生可以請產假,成績考核辦法卻相隔四年才修訂,令人遺憾也覺得離譜。

     93年《性平法》 學生可請產假

     高中學生懷孕可以請產假、育嬰假、人工流產假等,其實九十三年六月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中即已規定學生可以請產假、育嬰假等。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指出,當初有允許學生請產假的構想,主要是婦運界從一九九○年開始推動「校園性別平等」。經多年奮鬥,教育部在二○○○年組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法條撰擬小組,召集人為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銘傳大學教授蘇芊苓、世新大學教授羅英燦、清大圖書館館長謝小芹等。

     研究生懷孕 也遭異樣眼光

     性平法中除學生懷孕可請產假,同時涉及校園內性騷擾、性侵害等。但實施後,各級學校多著重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和申訴管道的建立,對於學生懷孕請假多未多加注意。賴友梅說,主因是校園環境對懷孕學生並不友善,造成很多女學生不是偷偷進行人工流產,就是主動休學,連學校都不知道。

     她說,即便是研究所學生懷孕,也會遭受不平等待遇,之前即有女研究生哭訴因懷孕頻上廁所,竟被教授指責「先回去生孩子、不要來上課」,顯示整個校園環境對懷孕學生非常不友善,才是關鍵所在。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也指出,九十三年通過的法,到現在才有讓學生請假的名目,令人遺憾,時間上慢半拍。

     蔡宛芬說,學生懷孕除會因怕外界眼光而主動休學,社會的價值觀和學校態度也常讓懷孕女學生沒有容身之地。

     即使法令俱全,若從老師到同學都持負面態度對待,恐怕幫助仍不大,學校該做的是積極主動輔導

     賴友梅強調,更重要的是背後涉及的性教育,以及學生做不得已選擇時「敢不敢請產假」,否則仍將形同「具文」。

中國時報 2008.06.10  
全教會:保障人權 非鼓勵懷孕
林志成、林倖妃/台北報導

     高中生可以請產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時代在演變,高中生懷孕教育界必須面對的問題,站在保障學生受教權立場,家長團體支持教育部修改規定,讓高中生可以請產假。

     但謝國清也提醒,這項改變可能會有鼓勵高中生懷孕的疑慮,各學校應加強學生生活教育,避免在高中時就懷孕。

     如果有學生懷孕了,學校輔導老師應給予關心並適時輔導,將衝擊降到最低。

     全國教師會則認為這是對學生人權的基本保障,是進步且文明的法令修改,但不等同鼓勵學生懷孕,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法的制定有兩層意義,一在對人的限制和對人權的保障。而教育部修改學生成績考核辦法,將產假、育嬰假和流產假等等全都納入,就是對人權的保障,讓懷孕的女學生仍保有受教權,這代表國家的進步,也是對人權的尊重。

     但這絕對不代表政府鼓勵學生請產假。吳忠泰說,給予保障和鼓勵是兩碼事,不應混為一談,連醫學專家都認為女性最適合懷孕的年紀應是廿二歲以上,以高中女生來說,要懷孕生產,年紀還是太小。

     至於婦女團體認為學校現今環境對懷孕女學生不夠友善,讓女學生懷孕後多會主動休學離開學校。

     吳忠泰說,主要是懷孕後期會有不適症狀,不論上課或交作業,都無法和一般學生一樣,加上同學可能也會有異樣眼光,這是自然形成的,恐怕需要時間改變。

中國時報 2008.06.10  
小媽媽逐年減 多數輟學結婚
林倖妃/台北報導

     教育部統計,民國九十五年因產假請假的高中生僅一五○餘人,但根據內政部統計,前年廿歲以下小媽媽所生的孩子有五千人,去年也有四千三百餘人。其中三千餘個小媽媽都在高中職就學階段或年紀生產,更有六百餘人生產第二胎。

     台灣女人連線曾和中部某縣市衛生局合作研究發現,很多國高中女生只要懷孕,若未進行人工流產,父母一定強逼結婚,以致懷孕學生多輟學,且從此未再就學。

     內政部最近公布統計資料,國內二十歲以下當媽媽者,民國八十六年高達一萬四九八七人,其中三千多人是生第二胎。最近幾年逐年下滑,但民國九十三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時,仍有七六二七人,九十五年略下降到五○八六人。

     去年廿歲以下小媽媽的生子數達歷年新低的四三一七人(本國籍四○九四人),其中六七一人生第二胎。分析學歷,八二五人已高中職畢業,但國中畢業、即高中職就學年紀的青少女高達三○三四人,另有四五八人為國小畢業。顯示高中職階段確實是最多未成年少女,因偷嚐禁果而不慎懷孕的時期。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表示,目前教部統計和實際有很大落差,根據該會和中部某一縣市衛生局合作發現,大部分未成年少女只要一懷孕,父母通常會要求女兒和對方結婚,以致幾乎全都休學,且未再回到學校

     更令人訝異的是,蔡宛芬說,可能是小爸爸和小媽媽的婚姻維持不易,衛生局經過兩年後再追蹤,發現高達一成五的小媽媽不是和丈夫離婚,就是離家出走不知去向。但這些青少女即使走出婚姻,也難以回到學校繼續學業。

中國時報 2008.06.10  
學校:立意良善 最好備而不用
喬慧玲、葉志雲、楊淑芬/綜合報導

     教育部將開放高中職學生請產假與育嬰假,台北市陽明高中校長朱桂芳表示,會使用到產假、育嬰假的學生表示有其需求,其身心或課業都承受較大壓力,以給假的方式也是一種基本的人權照顧和關心,但不見得就會因此衍生更多未婚懷孕生子的案例。

     台中家商校長鍾克修認同,教育部保障懷孕女學生的受教權,主要是讓不小心懷孕的學生不會因修業時間不足,學業必須中斷。但他希望學生不要因教育部這項新政策而本末倒置,誤解性行為可以開放,新政策施行是開放學生自主管理、自我約束。

     台中女中教務主任蕭坤松表示,過去偶而聽聞有高中學生懷孕,最後都只能休學,教育部的新政策可望保障學生受教權,未來學校將配合投入更多照顧支援。學生也必須整體考量,不要因懷孕影響到自己生涯規畫。

     男女合校的台中二中也肯定這項新政策立意良善,校長薛光豐說,高中生畢竟在生理與心理還不適生養小孩,因而希望產假、育嬰假最好能備而不用。

     台南女中校長胡瑞原表示,過去要是有女學生意外懷孕,校方通常要求轉學或休學,有了這項法令,女學生受教權獲得保障,校方還必須提供產檢等必要協助。他強調,施行這項法令容易,但學生是否受得了同儕眼光更是考驗。

中國時報 2008.06.10  
勵馨促校方提供補救教學
林倖妃/台北報導

     十六歲的小芬因為愛上同學,第一次和同學發生性關係竟然就懷孕媽媽拖她去做人工流產,卻被她掙脫,小芬選擇生下孩子,但她更期待可以回學校唸書,半工半讀撫養孩子;勵馨基金會強調,學校除給產假外,恐怕要提供補救教學,讓生產完的少女可以銜接課程。

     勵馨基金會正在發起徵召「小腳ㄚ助養人」招募活動,執行長紀惠容強調,學校除給產假外,還要注意對懷孕女生未來復學,應提供補救教學,同時還要針對心理調適給予適當輔導

     接受勵馨基金會安置的小芬,在高一暑假與隔壁班同學阿漢發生「第一次」,等到月經過了兩個月都沒來,才驚覺事情不妙。小芬媽媽看出不對勁,知道女兒竟然懷孕後,把她拖到診所要做人工流產手術,卻被小芬掙脫,她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社工人員說,小芬後來順利生下兒子,她現在雖然休學在家照顧孩子,但滿心期待有一天可以回到學校繼續唸書,她還想要半工半讀,可以自己養孩子。

中國時報 2008.06.10  
高中德行 改文字敘述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最近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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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津貼有「副作用」? 研考會:七成民眾憂雇主反彈
六成薪育嬰假?劉揆「馬上」被吐槽。

2008/06/06 17:16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行政院研考會今(6)日發布「民眾對育嬰假津貼等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調查發現,對於「育嬰假津貼方案」有6成3的民眾表示支持。但另有7成1的民眾認為,「育嬰假津貼方案」可能導致企業人力與工作銜接困難,造成雇主反彈,反而造成女性就業困難。 

針對政府規劃推動「青年新婚首次購屋、生育子女換屋,一生2次2年200萬零利率房貸方案」,研考會調查後發現,有超過7成的民眾表示支持。6成8的民眾則認為,「青年房貸方案」將可降低青年購屋負擔,幫助青年成家。 

調查結果也顯示,對於政府規畫推動「育嬰假津貼方案」,有6成3的民眾表示支持,5成7的民眾認為「育嬰假津貼方案」將可鼓勵生育,提高幼兒照顧品質。不過,也有7成1的民眾認為,「育嬰假津貼方案」可能導致企業人力與工作銜接困難,造成雇主反彈,反而造成女性就業困難。 

研考會表示,此調查是本月3、4日晚上進行,成功訪問1,086位成年人,另146人拒訪;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97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1碼隨機抽樣。

育嬰津貼 60萬公教人員比照實施

行政院人事局發言人莊進國昨天表示,行政院未來討論「育嬰給六成薪」政策時,人事局基於人口政策的衡平考量,全國近六十萬公教人員將比照實施,並提高現行兩個月生育補助費的標準。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委會將採漸進方式,初期朝可領六個月六成薪規畫,然後再觀察對婦女就業及雇主反應後再進一步檢討。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在立法院質詢時詢問,育嬰假津貼究竟是還在規畫中,或是已有完整結論?若尚在規畫,規畫到什麼程度?

王如玄表示,育嬰假可領兩年六成薪是一個目標方向,勞委會不會一步到位,採取漸進方式逐步規畫。目前就業保險法已送到立院,行政院版本育嬰假是可領五個月的六成薪,勞委會可能會先將育嬰假調整成可六個月的六成薪,實行一段時間後觀察各界的反應,包括對婦女就業是否有幫助、雇主是否能承擔。

據人事局目前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一年有四百位公務員申請育嬰假,一旦政府決定公教人員請育嬰假也可領六成薪,未來可望有更多的公教人員會提出申請,政府必須籌措很大的財源。

目前勞委會對育嬰支六成薪的政策,在財源考量上,擬在就業保險基金內支出,公務員應可在公保範圍內支出或在退撫基金內支給。至於提高生育補助費則可在人事費範圍內支給。

莊進國說,雖然考試院目前研議的方案都以公務員為主,但基於公教一體,教育人員也可比照實施。如果軍人要比照辦理,基於人口政策,國防部應會做考量。

人事局官員表示,目前此案的關鍵都在財源,因為以一個新進高考公務員進入行政部門,一個月近五萬元的薪水,留職停薪期間,現行沒有薪水,未來六成薪則有近三萬元,至少政府得找一位約聘「代班者」三萬元,以目前中央一年四百人計,光財源就得增一千二百萬元。

【2008/06/04 聯合報】

最焦新聞/2008.06.03

育嬰假六成薪 王如玄:漸進式推動 
中廣新聞/李人岳

政院規劃育嬰假可領6成薪的利多措施,不過多數上班族卻認為為了飯碗,也沒人敢請育嬰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個目標方向,勞委會將採漸進方式推動,目前規劃先讓育嬰假期間可以領取六個月的六成薪,並觀察社會反應後再作檢討。

行政院規劃育嬰假2年期間可領6成薪,不過大多數上班族卻反映「看得到卻吃不到」為了保住飯碗,大家恐怕都不敢真的請育嬰假。對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回答立委吳志揚的質詢時表示,勞委會準備採取漸進式的作法,王如玄說,「就業保險法」已送到立院,在行政院版本中,育嬰假可以領五個月的六成薪,勞委會可能會先將育嬰假調整成可六個月的六成薪,實行一段時間後再觀察各界的反應。

不過吳志揚也追問,育嬰假制度實行至今,顯示在公家單位落實程度較高,一般勞工方面還是效果不彰,王如玄承認,目前育嬰假對工作穩定的公家機關服務人員而言,比較沒有顧忌,但是勞委會將從制度上處理這個問題。王如玄表示,目前對於育嬰津貼的設計是採(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薪計算,以平均薪資29638元的六成薪大約是一萬八千元左右。

王如玄:擬先實施育嬰假領六成薪半年

中央社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個目標方向,勞委會將採漸進方式,可望先將育嬰停薪津貼調整成育嬰假期間可領六個月六成薪,並觀察對婦女就業的助益以及雇主是否足以承擔。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志揚下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詢問,育嬰假津貼究竟是還在規劃中?或是已有完整結論?若尚在規劃,規劃到什麼程度?

王如玄答復,對於勞工而言,基本生活需求相當重要,勞工會擔心請育嬰假後,生活沒有著落,或者請了育嬰假,將來要回到工作職場會有困難。

王如玄說,育嬰假可領兩年六成薪是一個目標方向,會採取漸進方式逐步規劃;目前就業保險法已送到立院,行政院版本育嬰假是可領五個月的六成薪,勞委會可能會先將育嬰假調整成可六個月的六成薪,實行一段時間後觀察各界的反應,包括對婦女就業是否有幫助、雇主是否能承擔,經檢討後再進一步處理。

吳志揚接著追問,中小企業須控制人事成本,不可能把一個位置停滯兩年,一定會找人代替,加上企業訓練新手需要成本,兩年過去,新手好用後,原來的勞工回去,公司會用誰?

王如玄表示,目前育嬰假對工作穩定的公家機關服務服務人員而言,比較沒有顧忌,但一般勞工會有生活費用,以及回到職場的考量,勞委會將從制度上處理此問題。

王如玄:擬先實施育嬰假領六成薪半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個目標方向,勞委會將採漸進方式,可望先將育嬰停薪津貼調整成育嬰假期間可領六個月六成薪,並觀察對婦女就業的助益以及雇主是否足以承擔。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志揚下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詢問,育嬰假津貼究竟是還在規劃中?或是已有完整結論?若尚在規劃,規劃到什麼程度?

王如玄答復,對於勞工而言,基本生活需求相當重要,勞工會擔心請育嬰假後,生活沒有著落,或者請了育嬰假,將來要回到工作職場會有困難。

王如玄說,育嬰假可領兩年六成薪是一個目標方向,會採取漸進方式逐步規劃;目前就業保險法已送到立院,行政院版本育嬰假是可領五個月的六成薪,勞委會可能會先將育嬰假調整成可六個月的六成薪,實行一段時間後觀察各界的反應,包括對婦女就業是否有幫助、雇主是否能承擔,經檢討後再進一步處理。

吳志揚接著追問,中小企業須控制人事成本,不可能把一個位置停滯兩年,一定會找人代替,加上企業訓練新手需要成本,兩年過去,新手好用後,原來的勞工回去,公司會用誰?

王如玄表示,目前育嬰假對工作穩定的公家機關服務服務人員而言,比較沒有顧忌,但一般勞工會有生活費用,以及回到職場的考量,勞委會將從制度上處理此問題。

【2008/06/0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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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加碼大放送 誰來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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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昨天釋出育嬰津貼大利多,育嬰假期間不但津貼給投保薪資6成,而且時間最長2年,內容不但較勞委會原先規畫加碼,勞委會事先也不知情,相關官員略顯尷尬,「不知如何回應」。勞委會表示,實施育嬰津貼,法源在「就業保險法修正案」,該案早已送到立法院,何時實施,看立法院修法進度。

就業保險基金是由受僱勞工每月繳保費而來,費率為1%,為每名勞工投保薪資的1%費率,當做就業保險基金。對於就保基金能否負擔育嬰津貼財源,勞委會官員大多避談。勞委會表示,目前基金規模為979億元,每年支出約8、90 億元,按照勞委會原規畫育嬰津貼標準,即給投保薪資的五成,最長半年,每年增加支出約31.5億元,基金尚可支付,至於新內閣「加碼」後的財源負擔,勞委會則以不知詳細內容,不知如何回應。

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勞工,若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為了搶救出生率,勞委會去年曾規劃育嬰津貼,當時規畫方向是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加領育嬰津貼,領取標準為所有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的五成,最長領6個月。

勞委會規畫育嬰津貼經費來源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因此研擬修正就業保險法,在就業保險基金用途中增列育嬰津貼。此外,為了擴大所有受僱勞工都可以領育嬰津貼,性別工作平等法也配合修法,取消30人以上事業單位勞工才可以申請將育嬰留職停薪限制,擴大到所有受僱勞工。

不過,兩項法案上屆送立法院審議時,只有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修法,就業保險法因為朝野對育嬰津貼發放標準歧見太大,加上屆臨總統大選,國民黨團無意讓此項政策成為民進黨政績,因此最後形成性平法擴大適用育嬰留職對象到30人以下,但育嬰津貼反而未過關局面。

勞委會表示,由於性平法修法係配合育嬰津貼,而且實施日期授權行政院決定,既然育嬰津貼未過,性平法有關30人以下受僱勞工可以申請育嬰假的規定,至今仍未實施,實施時間將同步與育嬰津貼一起上路。

勞委會表示,前主委盧天麟下台前,已經將就業保險法修正案重新送出,目前全案在立法院待審中。

【2008/05/30 聯合晚報】

育嬰假 去年修過法津貼沒有過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進行施政報告,大放育嬰假維持六成薪水準的利多。立法院去年底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就將育嬰假適用範圍放寬為全體勞工,只要受僱者任職滿一年以後,都可在子女滿三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儘管當時修法擴大育嬰假適用範圍,讓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員工也可以適用,但由於是留職停薪,並沒有經濟保障,因此是否應該將育嬰津貼的配套措施一併檢討,當時曾經引發爭論,但因為法源依據就業保險法並未進行協商,最後並未納入修法範圍。

當時有婦女團體表示,育嬰津貼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配套措施,雖然立法院修法通過放寬30人公司的限制,但育嬰津貼卻沒過,等於修法只修半套,只有育嬰假,沒有育嬰津貼,無法落實保障婦女的意義。

【2008/05/30 聯合晚報】

政院提多項福利政策 明年開始推動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赴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詢,報告中提及改善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等福利政策。劉兆玄答詢時表示,多項福利政策可能會有優先順序,短程是從明年開始推動,依照財務規劃調整。有一些現在能做的福利政策,會現在開始。

根據行政院施政方針報告,將建立全民照護的社福體系,推動多項福利政策,包括研議兒童津貼發放、改善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推動新婚首次購屋、生育子女換屋,一生兩次享兩年兩百萬零利率房貸等。國民黨籍立委楊瓊瓔質詢時關心福利政策的推動時程。

劉兆玄答詢時表示,將要求相關部會就福利政策在最短時間內列出先後順序,並不是所有事情同時開始執行,譬如分為六個月、十八個月及四年內應完成,先完成財務控管與規劃後,才會列入真正的管考及展開實際行動,大約六月十日前會列出優先順序,行動方案就會出來了。

至於是否從明年開始正式上路,劉兆玄說,有一些現在能做的,會現在開始。明年開始推動,多項福利政策可能會有優先順序,短程是從今年年底後、明年開始立刻推動,依照財務規劃調整。

【2008/05/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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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打「育嬰假六成薪」 勞委會不知情
育嬰假津貼加碼政策就連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被指狀況外,昨天新內閣赴立法院總質詢時,她在備詢席上顯露沉重神情。
記者林俊良/攝影

行政院拋出「兩年、六成」的育嬰留停津貼,遠超出勞委會過去的規畫,引發外界對可行性的質疑。知情官員透露,勞委會原本將「兩年、六成」的馬英九競選支票當成中長程目標,沒想到行政院卻將其列入施政報告,又未事先告知,勞委會措手不及。

新政府上台,各部會向政院提報未來政策目標時,育嬰留停津貼是馬英九競選支票,所以勞委會也將其納入政策目標,不過短期看來財務難以負擔,因此將它列為七十六項政策目標中的中長期項目。至於勞委會的當務之急,是包括勞保年金在內的十三項短期目標。

不過直到前天下午消息見報,勞委會才知道行政院居然決定將育嬰留停,列入劉揆的第一次施政報告內容,只好緊急詢問行政院。

行政院核心幕僚指出,王如玄當然知道馬蕭政見有關父母育嬰假期間的領取標準及育兒津貼的發放,但行政院秘書室在行政作業上,想當然耳將馬蕭競選團隊(國民黨智庫)的初步規劃內容,列入行政院送立法院的施政方針內容中,因此,才會發生行政院已有具體內容,主管機關勞委會還未有規畫內容,也不了解後續如何落實。

勞委會官員對行政院這樣的做法頗不以為然,他們指出去年底立院曾經審議就業服務法修正案,當時勞委會的規畫是「半年、五成」育嬰留停津貼。估計每年要由就業保險基金發放卅一億元,以目前就保基金每年盈餘一百一十億元足以負擔。不過若延長為「兩年、六成」,估計可能一年要花兩百億元,十年後就保基金就將用光。

何況,就保基金的「主業」是發放失業救濟金,目前是發給失業勞工六成的投保薪資、以半年為限,未來依馬英九競選承諾要延為一年,不過卻還是比育嬰留停的兩年要短,也有主從易位的問題。

其實「兩年、六成」育嬰留停津貼並不見於馬英九競選白皮書的勞動政策篇,而是人權與婦女政策篇。負責撰寫勞工政見的勞委會政務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當初考慮到施行有困難,最後並未列入,沒想到其他部門還是提出這項主張。

【2008/05/31 聯合報】

業界:復職沒缺! 婦團:誰敢請假 ?

對於行政院釋出育嬰假津貼利多消息,婦女團體表示,育嬰假期間可領六成薪,會有鼓勵作用;但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也提醒,政府有了政策,還要積極宣導,研擬完整配套措施,才能營造雙B(嬰兒baby、企業主boss)雙贏,否則根本無人敢請育嬰假。

財經官員昨天指出,初期可能在公教部門成效較為明顯,能在民間企業發揮多少功能不得而知,但總是「要有個開始」,希望未來能逐漸形成社會風氣。

企業界對育嬰假可領六成薪的政策褒貶不一,有業者認為,將造成企業人力和工作銜接困擾;也有業界說,在物價飛漲、企業成本增加時這個政策並不恰當。不過也有企業主支持,認為有助生育率,企業應共體時艱。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直指此政策公布時機不當,他認為,油電都要漲價,企業成本大增,經營日益艱難,實在沒必要在此時增加負擔。

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認為,現行育嬰假的政策已執行多年,但實施以來女性申請比例很低,而且九成以上是國營企業,產業界只有百分之一。

對中小企業而言,絕不可能放著一個職位兩年都沒有人。林秉彬說,徵新人有再訓練的成本、而且訓練到好不容易可以用了,但可能請假員工也已回來上班,到時候該怎麼處理?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提醒,歐美國家對於育嬰假有相關福利配套措施,才能鼓勵請育嬰假,如果政府只是為了鼓勵生育推出育嬰津貼,現在職場競爭激烈,婦女如果離開職場兩年,可能會因變動性太大而被淘汰,寧願選擇其他方式而不願請育嬰假。

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則指出,雇主多半認為員工請育嬰假增加成本,但員工離職增加的人員召募、訓練等成本,雇主都未考慮,可見政府一直未有效宣導,也沒有相關鼓勵辦法,國外經驗,彈性工時、居家工作、縮短工時、替代人力等作法,反而能讓員工縮短育嬰假,提早回到工作崗位。

【2008/05/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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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揆政策 王如玄茫啊茫
王如玄
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劉兆玄上午到立法院進行首次施政報告,其中育嬰加碼大放送部分,由於這項政策並未明確指出津貼「財源」,就連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不甚清楚狀況,政院官員表示,王如玄昨日在該政策於媒體曝光後,顯然相當詫異,因此已主動和政院聯繫,希望能直接跟政院高層溝通,以瞭解後續該如何落實。

據了解,勞委會、內政部等處理勞工、社福問題相關部會,一時間也摸不著頭緒,上午兩單位還特別互通電話,想要釐清劉兆玄所提這項政策,到底是該那個部會負責。

根據現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即在30人以上企業工作的上班族,無論男女,都可在小孩滿3歲前,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假,同時勞委會在民進黨時代,就已規劃勞工可進一步領勞保投保薪資的5成,時間為6個月,經費來源為就業保險基金。

但根據行政院版本,不僅薪資替代水準提高為6成,時間也從原規畫的6個月,延長到2年,所需經費,將遠大於就保基金,怎麼落實,變成棘手問題。據政院官員表示,王如玄已主動和政院聯繫,希望能直接和行政院高層溝通,否則她大概一時間也不知道要如何辦理。

【2008/05/3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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