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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鴨資料】(轉貼)高官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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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夫人向曝光嫖客致歉
被控經營高級應召女郎服務、有「華府夫人」雅號的黛博拉‧帕伏利30日在聯邦法院出庭後,在記者會上表示,必要時將強迫她過去的恩客們出面為她作證。
(美聯社)

被控在華府經營高級應召女郎集團的黛博拉‧帕伏利(Deborah Jeane Palfrey)30日表示,她對揭發一名國務院高官為顧客而感到抱歉,但是矢言除非撤銷對她的所有指控,否則還有更多名字會曝光,而且打算傳喚身分顯赫的顧客作證。

被稱為「華府夫人」的帕伏利30日在華府法院參加初步聽證。職位相當副國務卿的美國國際開發總署(USAID)署長托比亞斯(Randall Tobias)27日因個人因素辭職,但ABC新聞網說,他們就帕伏利經營的潘蜜拉‧馬丁公司服務一事詢問托比亞斯後,他就辭職,但稱只請該公司女郎按摩過,並未發生性關係。

帕伏利30日證實說:「托比亞斯是我以前『潘蜜拉‧馬丁公司』的顧客,我要誠摰向托比亞斯先生和他親友致歉。」

不過帕伏利說,托比亞斯承認用過她的服務,支持帕伏利一向聲稱她的公司並未涉及不法的說法;「但是托比亞斯拒絕早一點出面說明這個極有價值的無罪證據,令我難過。假如他和其他用過我公司服務的許多人早點出面,我就不會淪落今天的處境。」她將傳喚托比亞斯作證。

法官30日下令為帕伏利指定新律師,因為帕伏利和公設辯護律師意見不合,但法官拒絕她要求政府交出15萬元以支付她選擇的律師。不過法官同意帕伏利不需再戴腳踝電子監視環。

托比亞斯是名字曝光的第二人。兩周前,帕伏利聲稱「震攝理論」軍事戰略家烏爾曼(Harlan K. Ullman)是她的顧客。可能成為證人的帕伏利其他顧客還包括:布希政府的經濟學家、保守派智庫的負責人、著名的企業執行長、數名說客和一些軍官。

【2007/05/01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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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日破獲賣春站 最老妓女七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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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破獲賣春站 最老妓女73歲

日本掌管東京警務的警視廳保安課今天宣布,破獲1個賣春站,並逮捕1名女性經營者及1名男員工。這個賣春站有16名妓女,平均年齡63歲,創新高紀錄,其中最老的妓女是73歲。

日本媒體報導,警視廳保安課今天以涉嫌違反防止賣春法逮捕賣春站「絲」63歲的老鴇諏訪和子以及57歲的員工雨宮晴男。

前天,有1名82歲住在東京的老翁要求色情服務,諏訪調派了1名64歲的女性前往位於東京都台東區的賓館「辦事」,被警方查獲。

這個賣春站旗下女性共有16人,年齡46從73歲不等。

諏訪到案後,坦承犯行。她表示,因為上年紀的人需求多,於是專門經營「超熟女」賣春站。

她還表示,旗下最高齡73歲的賣春婦過著領取社會救濟金的生活,接客是為了打零工掙錢。

這個賣春站收取的費用每小時約9000日圓(約新台幣2780元)起,2個鐘頭約2萬日圓。

諏訪也曾使用其他的店名經營,從2001年以來,總計營業額約3億2000萬日圓。客人大多是上年紀的人,但不乏年輕男士。有客人「光顧」後的反應是「女人很溫柔」。

【2013/06/26 中央社】



全文網址: 日破獲賣春站 最老妓女73歲 | 國際萬象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4/7989387.shtml#ixzz2XOphJ6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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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紅A片女星 為信仰放棄事業

曾被譽為全球第一A片女星交椅的普麗絲莉,在成人片事業裡曾備受追捧,薪水優渥,但仍填滿不足內心的空虛。經歷一連串波折和人生崩潰後,她認識了上帝,並且大方接受媒體訪談暢談她信仰的心路歷程。

外表長相清秀的美國A片女星普麗絲莉,本名布萊特妮,她在美國是赫赫有名的成人片新秀,2005年拍攝第一支影片後,在2010年被美國成人雜誌《Maxim Magazine 》譽為全球最紅的A片女星,風光的背後,有著不為人知辛酸的經歷,包括來自問題家庭、誤入歧途,甚至連累男友被毆。

被A片「星探」發掘

普麗絲莉在2005年上大學時,開始靠著跳舞賺取外快,後來被洛杉磯A片「星探」發掘,並開始挖角到A片中擔任女主角。布萊特妮出身問題家庭,母親經常施加言語暴力,父親則相當被動及消極。一開始她以為可在電影事業找到極度渴望的肯定,她回憶那段往事說,「我當時只有18歲,不知道自己在錯誤的地方尋找愛,當時我感受到終於被愛,因為有人幫我弄頭髮與化妝,甚至有人說我好漂亮。」

但自此開始了忙碌與被操弄的拍片生涯,60天中沒有一天可以休息,有時候一天甚至必須連趕3場景,儘管每拍一場片她可以獲得900美金(約台幣2萬7千元)報酬,但隨之而來的心靈空虛,讓她開始接觸毒品,並花掉所有的酬勞。

終於受不了

就這樣,一連3年在A片事業裡打滾,有一天她終於受不了,打電話向祖母求救。祖母決定將她接過來照顧,並邀請她到聖地牙哥磐石教會(Rock Church in San Diego)參加禮拜。在講道中,普麗絲莉深受感動,回家開始閱讀《聖經》創世紀,她驚訝地回憶說,「我過去一直好奇人類怎麼出現,現在終於在聖經裡找到答案。」

原本以為日子從此可以風平浪靜,但卻出現黑道恐嚇,並且無端波及到當時男友被黑道刺殺,令她驚恐不已,再加上為了自己龐大的生活開銷,她最後受不了誘惑,又回到A片事業重作馮婦。直到有天她在一場會議上,遇到專門為成人事業工作者傳福音的機構 XXX Church,她才開始再度思考自己的想要人生。

人生最後一部成人片

她說,「當時我遇見了柯林絲女士,我發現她是個喜樂的人,我開始與她們聯繫。」2012年11月,她拍完自己第243支成人影片,也是人生最後一部成人片,她回憶說,「這是一段漫長的7年,我厭惡我過去我做過的,我現在認為,沒有A片,還是有更好的生活。」

普麗絲莉在下定決心放棄A片事業的「女主角」頭銜後,與妹妹在教會受洗成為基督徒。現年26歲的普麗絲莉已回歸使用「布萊特妮」的本名,目前她則在一家禮車出租公司上班。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2013/06/26 台灣醒報】



全文網址: 當紅A片女星 為信仰放棄事業 | 美國新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6/當紅A片女星 為信仰放棄事業-7989206.shtml#ixzz2XPB1sp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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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親身暗訪男妓 一晚上九次竟弄到大出血 
分類:社會 

 

下面我將壹個記者在南方某城市的男妓調查轉錄於此,希望大家對男妓有初步個了解:

每 次親臨潛藏某種驚險的采訪現場,都會被真實的情境和誠懇的被訪者打動,如果說我曾經在看得見的淚和血中不能承受死亡之重,深夜,在美酒咖啡的采訪現場,我 的被采訪者年齡只有18至22、23歲之間,本是茁壯生長的季節,卻在春天花蕾初放之時,敗絮紛飛。他們滿目瘡痍地說自己是「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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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中大多高中畢業,有壹些有中專學曆,很少大學學曆者,他們多無壹技之長,在紛繁的城市裏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於是應召到娛樂業,出賣年輕的身體是唯壹養活自己的手段。

網路上流傳的男妓爲富婆服務圖片

我問他們爲什麽不拿掙來的錢去學英文學電腦,爲將來掌握壹門生存技能?

他們的臉上泛現的是三十年代曹禺筆下上海交際花陳白露的悲哀,他們沒有將來,他們只利用現在多掙壹點錢,過瀟灑的生活。他們腦袋裏已根本沒有讀書兩個字。白天睡到下午5點,晚上12點開始工作。他們的故事動搖了我所有對女權的堅持和對女性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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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還不到20歲的L在金伯爵夜總會,爹爹讓他出台接待壹個50多歲的胖女人。

緊張、羞澀、不知所措。女人開始撫摸他、脫去他的衣服,可是他壹下子怎麽也想不起爹爹的指教,不知以什麽方式來迎合她。她怎麽樣地擺弄也得不到滿足,於是她騎在了他身上,他感到真難受呵,當時嘴唇都咬出了血,他不斷告誡自己:壹會兒就好了,再堅持2分鍾,再堅持2分鍾。

可是,漫漫長夜,這壹晚他好像過了十年。女的要求他親吻她,要從上吻到下,從裏吻到外,他遲緩地、被動地挪著嘴唇,只覺胸中翻江倒海,趕忙跑到衛生間吐了許久。就是這樣女人仍然要求繼續剛才的親吻。

網路上流傳的男妓爲富婆服務圖片

他說他想離開,他不要這個單了,可女人大怒:「如果不繼續,就讓爹爹炒他魷魚」。他不敢,初到這個大都市的他實在害怕丟了飯碗。就這樣在女人的各種花招中,他感到自己被強奸了整整壹晚。這壹次,他掙2500元。可是壹個星期他的腰都感到酸得不行。

這裡找不到「強奸」二字

l說在這個城市找不到「強奸」二字,這裡都是女人強奸男人,如果男人想要,在任何發廊都可找到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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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們有時會把他們綁在床上,用牛奶、果汁倒在他們身上玩;有的喜歡整晚吹蕭,直玩到他們紅腫疼痛難忍。最多20歲出頭的青年,因爲消耗量太大。他們中有些人其實發育還不完整,但有的壹晚上要做9次以上,最少最少也不下於4次。

尋樂的女人年齡多在40歲以上,慾望很強,又很寂寞,要求又很高,如果不能滿足她們的需求,妳就會失去客人。

再說,做鴨的人還不多,可市場越來越大,所以,有些時候他們要跑場子。特別是壹些名鴨,點的人太多,真可謂是壹次次將自己掏空。

「賣,就是我給妳錢,要妳做什麽就得做什麽!」

如果有鴨子違抗富婆的要求,便會遭到呵斥:「妳是什麽東西?我給妳錢,要妳怎樣妳就得怎樣!」

 

 

有錢能使磨推鬼呀!有的時候兩三個富婆會同時玩一個鴨仔,那樣的一晚上就好比上了一場戰場,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必須調動渾身解數,來迎合她們的愛好和花樣,一個都不能得罪,做得好一晚上可以掙到1萬元以上。一個鴨子平均每天可以掙800元,多則一個月可以掙到5萬元。

鴨仔的工作壽命最多三年

無任從前多麼身強力壯,只要乾了這一行,不多久就會清瘦乾癟,因為付出太多。行內人一看都知道,誰幹這一行。

Y說,無任曾經有多麼好的身體;無任多麼年輕;無任吃什麼樣的補藥,最多都只能幹三年。三年後猶如年老色衰的女人,沒有富婆會點你,最多你只有陪陪喝酒的份。

悲慘的是工作生命死亡了的鴨子根本找不到其他生財途徑,有的回老家農村,手已無縛雞之力,就算是找一個好的姑娘結婚,也沒有了過性生活的興趣。甚至有的已喪失了生育能力,即使生下孩子,心理上也總有擺不掉的壓力。

更可怕的是他們中至少50%的人得過性病,有的甚至得過幾次,其中有人告訴記者,他第一次花在治療性病的費用就是3000元,第二次2000元。

 

 

戴避孕套猶如穿著襪子洗腳

Y說:來玩的富婆多不喜歡套子,因為她們的年齡大多已不會生育,即使有懷孕的擔心,她們也會事先吃藥。她們是來找樂的,一晚上要玩許多花樣,戴上套子幾乎沒法玩。而

鴨仔也不願戴套子,它影響能力發揮,好像是穿著襪子洗腳,不爽。其實富婆倒是乾淨,性病蔓延是因為鴨仔都是兩面搞,富婆玩鴨仔,鴨仔再玩小姐,在靚小姐身上尋得滿足也同時染上了性病。

為一個又老、又肥、又醜的富婆服務之後,必須要去找一個年輕漂亮的小姐玩玩,否則很難獲得心理平衡。

鴨仔工作時從來都閉上雙眼,因為如果看著眼前那醜陋而充滿慾望的尤物,工作根本不可能繼續進行,所以他們閉上雙眼幻想是同一個年輕、漂亮、自己喜歡的女孩、或是女明星親熱,只有在這樣的幻想中才能把工作干好。

 

 

“很多人對男性性工作者的設想都是帥氣,有錢,被富婆包養。但是實際上,他們中的很多人都在為自己的生計發愁。”

走在深圳的大街上,人們時常會看到類似某大酒店“因工作需要誠聘男公關數名,可兼職,錄用者保底月薪萬元加提成”這樣的招聘啟事。這裡所說的“男公關”,其實就是“男妓”,港澳通常又稱之為“鴨”,本地俗稱“仔”。

 

在浙江某一個以輕工業為主經濟較發達的縣級市,最近廣為流傳一個真實的故事,四個富婆尋歡包一個男妓度夜共享激情,結果這個鴨哥為掙錢逞強靠偉哥惡戰四富婆,不想在第二輪吞下第七粒偉哥時,體力不支,被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四富婆均為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很多人對男性性工作者的設想都是帥氣,有錢,被富婆包養。但是實際上,他們中的很多人都在為自己的生計發愁。”

做“仔”的,手裡一定要有客戶資源。“客人”一般不會輕易將自己的真實身份、姓名、家庭住址告訴“仔”們,做“仔”的想知道就要設法“套”,最起碼要知道對方的電話號碼。平時過年、過節或者寂莫時,給對方發發短信、打打電話,調調情,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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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85pc.com/lieqi_wanxiang/5605003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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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女人還有錢賺 少有男人不心動 大概唯金馬例外(轉貼)官兵爭當「鴨」 被淘汰還求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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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爭當「鴨」 被淘汰還求給機會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1.01.15 08:50 pm

志願役軍人欲兼差當鴨 遭詐錢財 / 洪哲政
高雄市警方日前破獲一個以高薪誘騙應徵者擔任牛郎的詐騙集團,警方近日完成調查與過濾,發現竟有60餘名國軍現役的志願役軍官、士官或士兵想去陪酒賣笑而受騙,軍種遍及括陸軍、海軍、空軍、聯勤與海軍陸戰隊,因而通知國防部。軍方高層聞訊氣炸,除要求軍紀監察處與憲兵立案調查約談外,並將荒唐情節通知這些想當「鴨」的官兵家屬。

實在太荒唐 已通知官兵的家屬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少將證實說,國防部在案件破獲當天就主動清查,發現實際付錢的官兵人數為40餘人,而全案憲兵目前仍在偵查階段,被警方、法院傳訊的官兵均為「證人」身份,而國防部歷來對防詐教育不遺餘力,此案顯示國軍基層幹部對詐騙手法了解不足,將灌輸官兵相關法律刑責、懲處規定及「理財正確觀念」。

至於為什麼有這麼多官兵想兼差當「鴨」?涉案者是否影響軍譽?是否列入留優汰劣對象?虞思祖強調須在調查告一段落後,再依規定認定,國防部會對官兵「再教育」,也已將上情通知遭詐官兵家屬。

搜出鴨名冊 警大舉到部隊約談


高雄市刑大去年12月底破獲以陶姓、何姓嫌犯為首以巴黎娛樂事業公司為幌子的詐騙集團,過濾集團紀錄海削金錢的「鴨名冊」,發現多名軍人受騙,隨即請軍方介入,由國防部軍紀監察處配合地區憲兵隊立案調查,派人大舉到部隊帶案約談,嚇壞這些妄想輕鬆賺大錢的官兵。

有人被淘汰 拜託再給一次機會


軍方約談後發現,這個詐騙集團去年5、6月才開始應徵男公關,官兵上門後被誆以會員制共同經營公司為由號召投資,並以擔任男公關須接受美姿美儀或猛男秀訓練為由,須支付課程與治裝費用,基本費1期20萬元,隨後就以沒天份、不適幹這行為由加以淘汰,若有官兵央求再給一次機會,就趁機再索一次「訓練」費用。

繳交訓練費 被騙20~60萬不等


軍方統計,發現有高達60餘名包括官、士、兵各種階級的志願役官兵,除職司軍紀糾察的憲兵外,其餘各軍種都有人遭到約談,其中20餘人是打電話向集團表示有意願加入,並留下通訊地址與生年資料,另有40餘人則已上門繳交「美姿美儀訓練費用」,金額20到60萬元不等,買廉價西裝、跟假師學交際,投資自己當男公關;而有官兵已被詐騙者藉故「淘汰」了,竟還央求集團「再給一次機會」,繼續籌錢繳交一心入夥當鴨,讓負責一線約談的憲調人員搖頭苦笑。

儘管國防部低調以對,但負責調查的軍方人員透露,遭詐騙的官兵還沒有實際「執業」的事實,所以無法認定他們涉及違規兼差,但試圖陪酒賣笑應涉及嚴重影響軍譽,已造冊通知所屬各軍種部隊嚴予考核,列入留優汰劣觀察對象,約談紀錄則送交警方作為法院呈堂證供。

【2011/01/15 聯合晚報】

60官兵報名牛郎培訓 軍方震怒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1.01.16 02:44 am

高雄市警方日前破獲一個以高薪誘騙應徵者擔任牛郎的集團,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有超過六十名國軍現役士官兵繳費報名「培訓」。軍方高層對此震怒,除要求軍紀監察處與憲兵立案調查約談外,並將通知這些官兵家屬。

高雄市刑大去年十二月底破獲以陶姓、何姓嫌犯為首的詐騙集團,對外以「巴黎娛樂事業公司」為號召,誘騙年輕男性擔任酒店男公關,藉機詐取訓練、治裝等費用。警方過濾集團名冊,發現裡面有多名軍人,而且不但橫跨各軍種,階級也從軍官、士官到志願役士兵一應俱全。

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少將表示,本案去年底偵破時,媒體就已報導,軍方當天也展開內部調查。根據警方查出的六十多個名單,軍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真正已付錢參加「培訓」的官兵是四十餘人,但並非所有人都想去當男公關,也有些人是報名司機、服務人員等項目;實際上也還沒有人真正去「就業」,都是上當的被害人,在本案中都只是證人身分。

虞思祖也坦承,本案也顯示國軍基層幹部對詐騙手法了解不足,未來將加強向官兵宣導相關法律刑責、懲處規定,以及理財的正確觀念。至於這些「想當牛郎未遂」的官兵,是否要進行懲處或優先淘汰,還要再研究。

立委帥化民則認為,本案暴露的問題是,部隊提供的待遇留不住年輕人;雖然現在職業軍人的薪水已不低,但是工作環境、管理方式等,還是讓許多人不願意以軍人為終身職業。

他說,國軍十年來歷經「精實」「精進」兩波裁軍,現在又要推動新一波「精粹」案,編制體系幾年來一變再變,各單位時併時分,等於不斷被凌遲,當然會讓許多人感到留下來沒前途,與其中年失業又不夠格領終身俸,不如提前出去撈一票,也給騙子可乘之機。

【2011/01/16 聯合報】
軍人當牛郎/他們不窮 想用好體格賺一票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曹敏吉/連線報導】
2011.01.16 02:44 am

數十名現役官兵居然報名當「牛郎」,軍方發現被騙的官兵並沒有人真正遭遇急迫財務問題,而是相信歹徒花言巧語,覺得部隊升遷機會少,未必能領到終身俸,乾脆利用軍旅生涯培養的好體格,趁機去賺一票。

高雄市刑大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偵破這個詐騙集團,逮捕廿七人,搜獲一千多份報名應徵者的人事資料,甚至還有部分被害人的存摺。

市刑大表示,當初是接獲一名六十歲男子報案,指他應徵司機,對方卻要他交八十萬入股,後來並未分紅,司機也當不成,才憤而檢舉;警方發現有軍人被騙後,立即通知軍方處理。

警方發現,嫌犯在報紙刊登應徵男公關廣告,公司裝潢華麗,還設有舞蹈、視聽、運動教室,讓應徵者信以為真。只要報名者一上門,就為他們取「花名」。

嫌犯除了教導應徵者如何迷惑女客之外,並要他們交學費學習跳舞、進行美姿美儀訓練,還要繳錢購買西裝、增添行頭。

不少被害人每天到公司練習,有些人花了數十萬元,卻被要求不斷掏錢「重修」,始終無法上班,甚至警方破案後,還有人無法相信從頭到尾「牛郎夢」只是一場騙局。

員警說,軍人雖有固定收入,但社會經驗不足,容易成為詐騙集團的行騙對象,尤其年紀較輕的軍人,詐騙集團常以女色為餌進行詐財。

「自己上酒店,請小姐坐檯,要花大錢;現在不僅不用花錢,還可坐領高薪。」一些涉事未深的年輕軍人,信以為真,因此掉入陷阱。

【2011/01/16 聯合報】

荒謬價值觀 軍人下海竟為「見世面」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2011.01.15 02:30 pm

軍隊雖是社會縮影,但現在社會「笑貧不笑娼」,難道職業軍人也跟著習以為常、見怪不怪?職業軍人接受講究威武、剛直、榮譽的軍事教育和生活教化,無法擺脫社會的陋習就罷,竟還鬆散到有意下海陪酒,就殊值警惕。國軍已從徵兵制轉向募兵,要培養為國為民、高風亮節的「革命軍人」縱不可得,但教育一個心態健康、舉止端正的「革心軍人」,應該辦得到。

高雄警方破獲詐騙集團,意外查出多達半個連的職業軍人,不思保國衛民,竟沈淪到想兼差陪酒為業,多令人心驚?這種違常案例出現恐怕事出有因,國軍宣示將於民國100年實施「精粹案」裁減兵力,有危機感的軍人尋找職場生涯第二春,焦慮之下誤入歧途,是合理懷疑。

前國防大學戰略所所長扶台興就認為,這個現象出現在國軍宣示將大舉精簡的政策前,值得研究與注意。部分自認恐遭裁撤的官兵,若沒有前途規劃,只想快速累積財富,容易出此下策。

他認為,此案可分個人與部隊兩個面向探討,一是個人價值觀迷失,笑貧不笑娼;其次是部隊施予軍士官兵軍事教育與訓練,卻未養成應有的專業自信、自尊與榮譽感,甚至還易於被哄騙,國軍內部的社會教育機制,應該檢討。

根據了解,遭憲調人員約談的官兵,多半體態健美,不否認「年輕就是本錢」,但並未發現家境貧苦,必須兼差陪酒賣笑的案例,幾乎全數想藉此途徑賺大錢,還有官兵覺得能藉此交際女性,多看世面,以「彌補」在軍中缺乏的社會經驗,他們對用這種方式賺錢,竟不自覺羞赧。

父母讓兒子當職業軍人,竟然接到軍方通知孩子想兼差當男公關,失落與遺憾想必難以形容。軍方須拿出明辨是非的標準,區隔出正確的價值觀,以培養有正確心態的革心軍人。而國軍裁撤部隊,也應搭配妥善的就業輔導措施,避免軍心散亂,再出現職業軍人試圖陪酒的憾事。

【2011/01/15 聯合晚報】

花大錢想當「鴨」遭詐 軍方下令輔導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1.01.15 02:30 pm

大批志願役官兵繳交20萬到60萬元不等高額金錢,想學陪酒賣笑而遭詐騙。國防部上午表示,將全面進行專案宣教,宣導合法理財與尊重個人身體等正確價值觀念。而國防部長高華柱雖在病榻療養,卻也拖著病體,掌握這項資訊。

揮霍無度

官兵理財出問題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少將表示,部分官兵因出入高檔場所或愛買名牌揮霍無度,而造成金錢短缺,加上個人價值觀的扭曲,才會做出這種事,追根究底,基本上是「個人理財」出了問題。國防部除了對這些遭詐官兵進行輔導外,也將全面性專案宣導合法理財、正常生活、尊重個人身體等正確價值觀念。

軍方認為

與裁撤兵源無關


虞思祖強調,國防部會針對一個軍人應有的生活格局,作出宣導。國防部不認為這個現象與軍中準備進一步大舉裁撤兵源有關。

國防部長高華柱雖然因初期肺腺癌開刀住院治療,但虞思祖說,此案曾循管道回報病榻上的高華柱。

但不具名官員私下透露,軍中官兵「開拓個人財源」的途徑無奇不有,小至把多出的個人裝備如軍服、皮鞋拿去賣給軍品店最常見,更甚者賣血換錢,;近年來違規作直銷拉小兵當下線已經不夠看,最多的是軍士官投資或開設地下錢莊,錢莊甚至涉及暴力討債,屢遭警方破獲,甚至有士官試圖開設應召站欲藉外籍女子賺皮肉錢,拉袍澤入夥投資卻血本無歸,在軍中引發糾紛,該士官在軍中卻被認為是在營區「很有辦法的人」。官員說,20萬或60萬元對基層志願役官兵都不是小數目,「是好幾個月的薪水」,卻有人寧將這筆錢投資在這種偏門上,顯然軍人基本武德養成全然失敗。

【2011/01/15 聯合晚報】

全歐最大妓院 要蓋在奧地利

【聯合報╱編譯組/報導】
2012.11.09 03:50 am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奧地利企業家計畫建造一家歐洲最大妓院,不僅號稱150名性工作者全天候奉陪,甚至有巴士停車場。

這棟耗資1200萬英鎊的「尋歡旅店」,將位於奧地利首都維也納附近,共有147間房間,一天可容納1000名「恩客」。

旅店周圍將建造3公尺高圍籬,以確保隱私。旅店同時具傳統飯店功能,有餐廳、健身房和美容設施等;也會提供交換伴侶、群交和接觸色情片明星等性服務。

這棟超大新妓院預計2014年開幕,確切地點依舊保密到家,以免驚動當地居民。

開發這項計畫的企業家拉斯卡里斯說,這棟「四星旅店」將使性產業從「雜貨店轉變至超市」等級。

【2012/11/09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全歐最大妓院 要蓋在奧地利 | 國際萬象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4/7487229.shtml#ixzz2BgdDo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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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罰化 婦團:搞錯政策方向

【台灣醒報╱記者張咸淳╱台北報導】
2010.10.18 08:33 pm

日前內政部提出的「性交易除罰化」,引發各界不同的聲音,多數婦女團體質疑政府搞錯方向,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何碧珍個人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性交易除罰化並不會減少對性工作者的剝削。台灣婦女救援會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則表示,應透過「罰嫖不罰娼」來罰責。

針對如何解決性交易問題,婦女團體大都認為,政府應將資源投入在婦女福利及安全網上,而不是開放性交易合理化,搞錯政策方向。

內政部日前達成初步共識,希望藉由性交易除罰化給予性工作者多一點空間,並考慮交由地方政府各自劃定經營地點,但應盡量避開如住宅、文教區等區域等,此外為了避免性工作朝向大產業方展,經營方式上,准許個體戶「一樓一鳳」或3-5人工作室的經營模式,最後將朝「娼嫖皆不罰」的方向發展。

不過這項政策引起外界極大的爭議,立委吳育昇質疑個體戶經營可能造成「遍地花開」,且隱匿在住家之中很難管理,而公務員涂晉誠也在自由時報投書中,提出內政部將責任推給地方機關。

多數婦女團體更質疑政府無確定方向,性交易除罪化是想要縮減「性」產業,還是發展「性」產業?婦女團體認為,性工作不應被視為工作。

康淑華表示,婦團反對性交易合法化,但罰嫖不罰娼,因為性工作者大都是弱勢婦女,是在別無選擇下只好選擇從事「性」工作,而瑞典實行罰嫖不罰娼,才真正降低性工作的比例。展翅協會祕書長李麗芬也認為,有效扼止性交易的方法,就應透過罰責來減少市場需求。

而原希望藉由「一樓一鳳」3-5人的性別工作室,來降低人口販賣的方式,何碧珍認為,還是會出現一個集團經營多個工作室,也會導致附近一般婦女可能被誤認為性工作者,形成為了保障少數,而放棄多數。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2010/10/18 台灣醒報】

王如玄:性工作合法後 可組工會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2010.10.18 05:28 pm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性工作若合法化後,無法使失業率下降,因多數工作者選擇隱匿;不過,性工作者將可以組工會。

國民黨藉立委吳育昇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中質詢表示,內政部研議將性工作除罪化,且可在公寓、大樓裡出現「一樓一鳳」,他擔心未來春城無處不飛花,且性產業的出現是否能降低失業率?未來勞工安檢如何做?

王如玄表示,失業率的統計是由主計處登門訪問,性交易工作者不一定願意承認,所以性產業應無法使失業率下降。

不過,她指出,若性工作合法後,職業不分貴賤,站在捍衛勞工權益的立場,勞委會將同意其組職業工會。

【2010/10/1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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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一樓一鳳 吳育昇跳出反對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0.10.15 09:19 am

內政部座談會對性交易除罰化已有共識,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未來「娼嫖都不罰」。由於內政部擬開放一樓一鳳、小型工作室經營色情業,立委擔心恐「春城無處不飛花」。

江宜樺說,內政部針對性交易相關議題,召開四場公聽會與座談會,與會學者對性交易除罰化、不設專區、經營地點採負面表列等,有高度共識,「內政部會做為研議的方向」。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若不設專區管理,警察將難以執法,很多大學生畢業出來若找不到工作,乾脆兩三人成立小型工作室,很快就可就業,造成全島道德敗壞,造成對社會的傷害,未來恐怕「春城無處不飛花」。

江宜樺回應,這種說法太誇大,但內政部一定小心研議,不會讓性工作者產業化或商品化;以台灣的現況而言,不能因為沒有人詬病,就以為色情業不存在。

性交易除罰化可能與刑法通姦罪有法律競合問題,江宜樺說,有學者主張廢除通姦條款,不過也有宗教團體反對,內政部未做定論。

※延伸閱讀》
‧「一樓一鳳」 婦團:變相鼓勵性產業
‧性交易除罰化/軟性自律 比硬性規定務實
‧吳育昇婚外情女主角 美女鋼琴師

【2010/10/15 聯合報】

江宜樺:未來娼嫖都不罰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2010.10.14 11:17 pm

內政部座談會對性交易除罰化已有共識,內政部長江宜樺14日首度表示,未來將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確定「娼嫖都不罰」,以符合大法官釋憲的意旨。

由於內政部擬開放一樓一鳳、小型工作室經營色情業,立委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擔心若不設專區,恐「春城無處不飛花」,社會將付出嚴重代價。

【2010/10/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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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律漏洞 加國娼妓業網路化

  • 2010-05-19
  •  
  • 新聞速報
  •  
  • 【中央社】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今天報導,加國亞伯達省(Alberta)卡加利市(Calgary)娼妓業正走向網路化,鑽法律漏洞。

     卡加利市巡佐艾德爾(Colin Adair)在接受訪問時說,網路時代來臨後,卡加利市在街上攬客的娼妓比例已減少很多。大部份娼妓都在網上營業。

     艾德爾指出,目前仍在街上攬客的娼妓比例,只占整個娼妓業的10%,因此在街上找妓女的嫖客人數也大量減少。

     一名從事娼妓業5年,不願具名的男性娼妓表示,他從來沒有在街上攬過客。他所有的生意都是來自網上。

     艾德爾表示,加拿大法律規定,若在公共場合從事性交易,屬違法,但在網上從事性交易,因買賣以私密方式進行,非在公共場合進行,故可避免法律制裁。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性交易工作者表示,臉書(Facebook )對性交易工作者幫助很大。這名工作者指出,她一直利用社交媒介進行性交易,並在臉書中有個人網頁。她本來以為網上作業不會有生意,但沒想到生意卻很興隆。990518

印度千餘名教派信徒誓娶妓 防迫害與愛滋

「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今天報導,在教主感召下,印度北部一個多信仰教派有超過1000名信徒誓言迎娶有意脫離迫害的妓女為妻。

形形色色的年輕印度教、穆斯林與錫克教信徒已在佘撒鎮(Sirsa)「真神宮」(Dera Sacha Sauda)外排隊,準備登記為志願娶妓者。他們表示,這是為了協助女性免受妓院剝削,並防止愛滋病傳播。

BBC說,真神宮是印度北部的許多教派之一。這些教派多以提供社區服務、社會福利及精神慰藉等方式開基立業,假以時日信眾大增後,也常尋求政治影響力。

該報導指出,一個多月前真神宮領袖拉米(RamRahim Singh)提出呼籲後,現在已有超過1200名信徒簽署誓詞,將迎娶性工作者。

觀察家指出,拉米在旁遮普(Punjab)、哈雅納(Haryana)、北方省(Uttar Pradesh)及拉吉斯坦(Rajasthan)等省中、下階層印度教徒、穆斯林與錫克教徒間,擁有廣大號召力。

兩年前拉米與主流錫克教教士發生衝突,後者指控他恐嚇其信徒。雙方信徒暴力衝突不但擴及整個旁遮普省,也為拉米帶來強暴、謀殺等指控,並對真神宮的活動與發展造成陰影。

這個教派的信徒相信,這項新活動透過向性工作者提供「有尊嚴的選擇」,將可遏止「人類後天免疫不全病毒」(HIV)的傳播,並納為反對濫用藥物及女性墮胎殺嬰的社會運動一部分。

拉米上月在一次宗教聚會中宣稱,「所有被迫從娼者都是我的女兒。」這項談話立即引發年輕信眾熱切回應。

22歲的企業研究生薩奇德瓦(Ashish Sachdeva)相信,娶妓女為妻可以消除自己在人間與社會所造的業。他說:「我的決心十分堅定。能回應拉米的召喚非常榮幸。」(譯者:中央社楊超寰)

【2009/12/18 中央社】

罰娼不罰嫖 大法官:違憲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大法官會議昨天作出六六六號解釋,認為這種處罰標準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最遲兩年內失效。

至於娼妓、嫖客是否都該罰或者都不用罰,大法官沒有特定立場。但大法官特別點出,賣淫的大都是女性,社維法對「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以罰鍰」,等於在處罰從事性交易的女性;這些人往往迫於經濟壓力,再被處罰,會陷入更窘困的處境。

宜蘭地院法官林俊廷審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案件,認為社維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與憲法的「男女平等權」相違,於是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

大法官作出解釋指出,憲法第七條所揭示的平等原則,是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和黨派,不是形式上的平等,而是要保障人民在法律地位的實質平等,不能有差別待遇。

解釋理由指出,社維法的立法目的在維護國民健康與善良風俗,明文禁止性交易;而性交易是娼妓、嫖客共同完成,雙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應該一致,但社維法卻以有沒有意圖得利,作為處罰標準。

大法官認為,社維法只處罰意圖得利的一方(賣淫者),卻不處罰支付對價的另一方(買春者),這種標準已經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罰娼不罰嫖」的規定,明顯違憲。

對於性產業應該開放或限制,大法官未明確表態,只表示,性交易如何管制及應否處罰,是立法裁量的範圍。

解釋文最後指出,行政機關可以對從娼者實施健康檢查、職業訓練等管理或輔導措施,提升娼妓的工作能力及經濟狀況,不必再以性交易謀生;如果有限制性交易的必要時,政府得以法律或授權訂定法規命令,作合理明確的管制或處罰規定。

大法官:性產業應受保障 除罪是趨勢

大法官會議宣告「罰娼不罰嫖」現行法令違憲,雖然未明言「娼、嫖該不該罰」,但多位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都認為,性交易產業是職業的一種,應受保障,甚至還有大法官提及性自主權,娼妓除罪化已是趨勢。

大法官解釋理由強調,行政機關對從事性交易營利者可依法實施健康檢查,或職業訓練、輔導就業,無須以性交易為謀生手段,或採取有效管理措施。換句話說,此號解釋未明確指出,娼、嫖究竟該不該處罰。

不過,多位大法官以德國的作法為例,認為「性販售」只要未跟犯罪聯結,應該和其他職業一樣,受到憲法的保障。還有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直言:「公序良俗的概念,已嫌落伍僵化。」

陳新民大法官指出,德國原本與我國民法傳統見解一樣,將娼妓視為違反公序良俗的行業,但在西元二○○一年通過「娼妓法律關係規範法」,正式立法承認娼妓服務所得有合法請求權。

許宗力大法官更指出,我國實際執法經驗,顯示對性工作者的查緝及處罰,帶有階級歧視色彩,警方經常對小旅館臨檢,少在幾星級以上的觀光飯店取締。

對於在街頭「站壁」拉客、從事性交易的流鶯,這些人大都是中高齡的婦女,公權力不僅未提供應有的安全與保護,反而加劇她們為生計掙扎的苦楚。

許宗力大法官認為,廉價的娼嫖皆罰,絕不該是選項,更語重心長表示,「這種不正義該是停止的時候」。

有大法官在解釋文中指出,性工作者可分為專職或兼職,有人涉及生存權、工作權,即使是拜金性質的援交,也可援引性自主權,雖然現代社會風氣多半譴責,但最多只需予以道德責難,對社會公益侵害不大,無庸動用法律予以制裁。

不罰嫖 男客白嫖還威脅「檢舉妳」
日日春關懷協會等社運團體多次走上街頭,要求廢除罰娼條款,昨天樂見大法官宣告「罰娼不罰嫖」條文違憲。
本報資料照片

「只罰女人、不罰男人,真的很不公平啊!」阿嬤級的流鶯「葉姐」,十分不滿政府長久以來罰娼不罰嫖的政策,她認為流鶯已經在社會的低階層,沒想到連處罰都有區別,她希望「男女都罰」,至少維持一種公平。

台北市艋舺地區是私娼聚集之地,俗稱「站壁仔」的流鶯,就在康定路一帶的街廓拉客。才五十多歲的葉姐,已經有五個孫子,但自己的兒女都沒有謀生能力,只能靠她賣皮肉錢討生活。

葉姐說,流鶯生活不易,加上警方經常掃蕩,一天能拉到一個客人「就偷笑了」。她抱怨說,流鶯也是人,但有些警察看到她們就像看到眼中釘,要求她們不要站到大街上,甚至嘲諷「每天給人騎」,讓她滿腹委屈。

葉姐認為,要「娼嫖都不罰」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她希望訂出遊戲規則或劃定紅燈區,不要歧視性工作者。

當私娼已經七年的「小茜」則盼望地說:「都不要處罰啦!」她覺得男生有需求,娼妓也是辛苦掙錢,何苦處罰她們?小茜與丈夫離異,前夫留下五個孩子,她每天都瞞著小孩說「媽媽去幫人家洗碗」,實際外出拉客。

小茜曾遇到惡劣男客,辦完事後不願付一千元費用,仗著自己頂多當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證人,竟威脅「我要報警檢舉妳」;面對這種情況,她只好自認倒楣,由人白嫖,否則裁罰損失更重。

台北市警萬華分局指出,雖然許多私娼從事這一行都有苦衷,但事實上有些私娼是因為缺錢吸毒或愛賭博而拉客,她們寧願被處以拘留也不願被裁罰鍰,「可憐的身世每個人都會講」,政府應該認真思考如何管理。

【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大法官昨天作出解釋,認為「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很高興大法官終於正視「罰娼不罰嫖」問題,但仍希望性交易能全面「除罰化」。

 

提釋憲法官:阿嬤從娼 一定有苦衷

提出社維法「罰娼不罰嫖」違憲,並聲請釋憲的法官楊坤樵說,大法官釋憲結果只是起步,希望促使立法機關儘速修法,讓性工作婦女早日擁有平等工作權。

楊坤樵是宜蘭地院羅東簡易庭法官,與他一起聲請釋憲的,還有林俊廷法官。他說,來到宜蘭當法官後,發現有些因性交易被移送的婦女,年紀都很大,「為何她們年紀這麼大,還做這樣工作?」背後一定有不為人知辛酸的一面。

因為這種想法,促使他一再思考,「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是不是合理?是不是有辦法幫助這些人在經濟、生活或法律、地位上更平等」,他參考一些文獻及前輩的見解,才提出釋憲聲請。

楊坤樵表示,希望透過釋憲,促成立法單位正視從事性工作婦女的工作權、平等權。「嫖妓是千古難解的問題,既然難解,乾脆就開放」,他認為可比照國外設色情專區,做好管制與約束,如果逾越就處罰。

至於社維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拉客者,處罰三日拘留或罰鍰;但聲請人並未就此款聲請,有人認為大法官的解釋只能達半套效果。

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說,第一款規定涉及憲法平等權有無違背問題,且相當明顯,因此聲請釋憲;第二款規定未涉及平等權,卻涉及社會要不要禁止或處罰性交易行為,禁止或處罰的範圍與密度要多大?涉及政策及社會共識。

她說,若連第二款一併聲請釋憲,將牽涉會不會違反職業自由、程度又如何等議題,問題非常大,她認為暫不去碰,先解決平等權問題。

內政部:性工作除罪 兩年內修法

圖/聯合報提供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第六六六號釋憲案,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回應表示,內政部未來會朝「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方向」研究辦理。

簡太郎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嫖」既經大法官會議解釋違憲,內政部將遵照大法官會議解釋,依兩年的期限儘速研議辦理。

簡太郎說,行政院前院長劉兆玄曾在今年六月廿四日召開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除朝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的方向研究辦理,也研究是否設立紅燈區。

簡太郎說,依人權小組結論,對成年性工作者未除罰化前,建議司法院轉知各地方法院簡易庭,考量對違反處以罰鍰,而非拘留,而罰鍰裁定宜符合比例原則。此外,內政部還將強化對助長成人性交易及人口販運行為的取締。

他也說,內政部長江宜樺曾在十一月五日部務會議指示,內政部法令,凡不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規定,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在內的相關規定,應儘速完成修法。

當初娼嫖都罰 立院刪嫖

警政署昨天表示,娼、嫖議題牽涉性交易是否除罪化的政策,目前內政部社會司正在研究相關法律問題,政策明朗後,警政署會立即修法。

據了解,當年警政署擬定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對娼嫖原本都有處罰規定,不過送交立法院一讀時,罰嫖部分被刪除;二讀時雖有部分女性立委企圖翻案,最後表決仍遭否決。

警政署部分官警認為,不罰嫖客是立委的決議,並非當初立法疏漏。

警政署強調,就社會治安考量,還是希望有效管理「性產業」;一旦除罪化,希望能設立專區、禁止公開拉客等,保障其他民眾權益。

直言集/快幫「勇敢媽媽」解套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拉客者,處拘留或罰鍰;雖然也是「罰娼不罰嫖」,但由於大法官六六六號解釋的聲請人未就此聲請釋憲,該款條文未被宣告違憲,未來除非全面修法,否則本號解釋只有「半套」效果。

大法官昨天是針對社維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拘留或罰鍰,作出違憲的解釋;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都是「罰娼不罰嫖」。

解釋文當中,大法官雖然沒有明指社維法對於性交易的營利行為,是該全罰、全不罰或全面解除禁娼;但在解釋理由中,大法官指從娼者多為社會經濟弱勢女子,若再處罰,並不合理,處處留有對從娼者的同情與不忍。

有的大法官認為,娼妓為了生存付出靈肉掙扎,必須給予尊重,主張應該督促立法機關建立更符合人性的娼妓法制。

大法官陳新民甚至引用德國作家布萊希特的劇作「勇氣媽媽與其子女」的唱詞:「冬天已經走了,雪也融了,死者也已入土為安;你們這些還活著的人,爬下床來,抖擻精神。」布萊希特稱呼這些女人為「勇敢媽媽」,悲天憫人情懷,躍然紙上。

大法官解釋既已彰顯出對性產業弱勢女子的尊重與同情,也明確指出社維法的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必須在兩年內失效,行政機關何不順水推舟,全面檢討性產業的存在價值與妥適性。

【2009/11/07 聯合報】

歷史新聞/警方擔心:一樓一鳳 蒐證更難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9-04-12/聯合報/A2版/焦點】

立委有意修法「娼嫖都不罰」,警方認為可能讓色情業者打著個人工作室的名義,以「一樓一鳳」經營方式鑽法律漏洞,查緝酒店、護膚、理容院媒介色情時,蒐證也會更困難。

曾被稱為「掃黃英雄」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也持反對意見,他認為現行法律用行政罰裁罰娼妓已算合理,「如果未來娼妓不用處罰,已婚男性就可以正大光明去嫖妓,嫖客妻子提告通姦,娼妓只要說不知情,就可以脫罪。」

依現行法令,刑法妨害風化罪規定,意圖營利而引誘、容留或媒介性交易,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如果是流鶯、娼妓等「個體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對娼妓罰鍰或拘留;嫖客除非嫖雛妓觸犯刑責,否則單純嫖妓免罰。

刑事局官警指出,支持「娼嫖都不罰」的人士,可能認為娼妓出賣身體獲得報酬,嫖客付錢滿足生理需求,只要不是「強買強賣」,沒有被害人,何必處罰娼嫖?

但官警提醒,一旦娼嫖之人都不罰,很可能對色情業者開了一扇後門,業者可以將性交易地點藏身在大樓出租套房,以「一樓一鳳」來媒介色情,並逃避刑責,某種程度來說,等同「開放色情」。

劉承武表示,他不贊成「不罰娼妓」的規定,主要原因是擔心已婚男性藉此將嫖妓合理化,衍生家庭問題。

不過,他建議現行社維法對娼妓拘留的規定,可以提案修訂用罰鍰替代。

【2009/11/07 聯合報】

歷史新聞/瑞典罰嫖不罰娼 荷英取經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8-03-17/聯合報/A11版/社會】

在瑞典,出賣靈肉不違法,嫖妓則是違法行為。瑞典九年前施行「罰嫖不罰娼」的新法時,曾經淪為各國的笑柄。紐約州長史匹哲召妓醜聞曝光後,有些國家正考慮仿傚瑞典模式,將娼妓視為遭到剝削的受害者。

瑞典官員表示,修法降低了對妓女的需求,並改變各界對性產業的看法。瑞典「全國警察委員會」販賣人口組的卡姬莎‧華爾柏格表示:「我們對妓女沒有意見,有問題的是買春的嫖客。」她說,荷蘭和英國都曾派遣考察團到瑞典取經。

根據一九九九年頒布施行的瑞典「買春法」,法官可將嫖客處以罰金或關上六個月,外加公告周知。數名瑞典法官曾經捲入買春醜聞,包括一名最高法院法官二○○五年與年輕男子性交易而被處以罰金。

瑞典當局認為,新法已經產生預期的效果,批評者則質疑到底是賣春減少,或者妓女從花街柳巷轉進到偏僻地區做流鶯。華爾柏格承認,這方面的確切數據很難蒐集,不過她認為,瑞典妓女人數已由一九九八年的二千五百人減為二○○三年的一千五百人。

華爾柏格表示,瑞典警方監聽後發現,販賣人口集團因為瑞典採取強硬政策,而將瑞典視為生意不好做的地方。她說:「販賣人口集團會估計利潤、成本、行銷與被破獲的風險。我們試圖為人口走私集團創造艱困的市場。」

由於受到各國矚目,瑞典政府打算通盤檢討法律效果,預定明年完成。

不過,長期研究這項課題的作家佩蒂拉‧奧斯特葛蘭認為,瑞典新法並未產生預期效果。她說:「買春現象並未減少;許多年輕女孩為支付學費而透過網路兼差賣春。」

一名反對新法的四十六歲女子說,它使妓女更易受到暴力的傷害。奧斯特葛蘭表示:「如果一名性工作者試圖在街角拉客,員警躲在暗處伺機而動,她必須迅速跳上嫖客的車子,毫不考慮自己是否可能陷入險境。」

【2009/11/07 聯合報】

歷史新聞/柳巷人稀…性工作除罪娼桑史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9-06-28/聯合晚報/A5版/焦點】

內政部將廢罰娼條款,性工作者將從地下走入合法化。政府最近規畫性工作除罪化及專區,引起熱烈討論,各地幾個歷史悠久、艷名遠播的風化區又勾起人們回憶。但這些公私娼寮,多已從盛極而衰,人影寥落,有的甚至僅剩老狗獨對空門。

著名的嘉義縣水上鄉「水上三線路」,是指台一線嘉義水上鄉龍德段附近私娼寮。多年來在警方強力取締下,早已式微,僅剩零星個體戶,來此謀生的,多為年老的婦人,價格便宜,多為老人光顧。現在警方已不再列為取締重點,但勢必會逐漸消失。

雲林虎尾鐵支路 享譽半世紀

雲林縣的虎尾鐵支路私娼寮,「享譽」超過半世紀,也在檢警長年鐵腕掃蕩,面臨絕跡。日據時代,虎尾鎮開設糖廠,後來又有空軍基地,引進大批工人、軍人,娼館就在鐵路邊孕育而生,延續至今,文史書籍及鎮誌都曾介紹此地特色,最盛時娼館多達二、三十家,早期政府還發給公娼館執照。50年來,鐵路籬笆旁的小巷道,傳來輕輕的日本歌,總讓老一輩腦海映起「江山樓」時代的景象與風流韻史。

桃園天天樂 萬頭鑽動熱

提到桃園市長美巷裡頭「天天樂」,老桃園人幾乎都知道是「唯一合法的公娼館嘛」。鄰近的阿水伯說,四、五十年前鼎盛時期,巷內人聲鼎沸萬頭鑽動,裡頭有娼館好幾十家,就連攤販都跑來巷口擺攤,就可以想像多熱鬧。

如今娼館裡,只見供桌上奉天蓬元帥的香火把塑膠天花板燻得昏黃,大同牌電風扇嘎拉嘎拉作響,吹不走燠熱氣溫,也招不來蜂擁人客。「噯呦,賣憨阿啦,這都生存不了了,再設專區那就害了了…」,「天天樂」裡的小夢(別名)叼著菸邊扇著手上扇子,嘴角流露出所有性工作者的無奈。

台北豆乾厝 老兵尋芳處

位在台北縣三重市同安東街、環河南路間的「豆干厝」,其實並無豆腐、豆干業者。當地人,清末福建省同安縣居民渡海來台,定居在三重市同安街一帶,當地因此被叫成「同安厝」,後來因語音誤傳,演變成如今的「豆干厝」地名。民國50年代,正義南路底的空軍、憲兵眷村單身老兵,退伍後在附近落地生根,為了解決生理需要,私娼因應而生,並因收費低廉而出名。

苗栗私娼寮 艷名遠播

苗栗市西勢美南私娼寮艷名遠播,尋芳客來自苗栗縣各地,地方人士指出,苗栗市最早的風化區應在天雲廟到大同國小一帶,台灣光復後成為商業區,私娼轉往附近的西勢美南一帶。西勢美南私娼寮歷史超過一甲子,隨著時代演變,從事性交易的「主力」已經從台灣40歲以上的女子,轉為2、30歲的外籍年輕女子。

【2009/11/07 聯合晚報】

歷史新聞/錢莊逼債 公娼自救會長官姐投海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6-08-18/聯合報/A8版/社會】

為「性工作除罪化」到處奔走努力的公娼自救會長官秀琴,在廢娼九周年前夕,選擇以跳海自殺結束生命。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官姐曾說過「我是崖邊的女人,退一步就掉到海裡」,沒想到最後真的走上絕路;官姐死於債務逼迫,更是死於錯誤的廢娼政策。

海巡署岸巡第二總隊指出,官秀琴的屍體本月三日被釣客在基隆市長潭里舊垃圾場的海邊發現,當時未發現死者身上有任何證件,打撈上岸後就送基隆市立殯儀館冰存。

巧的是,岸際巡邏士兵當天下午前往水湳洞巡邏時,在岸邊發現一個皮包,打開看到官秀琴的證件,懷疑是有人自殺遺留現場,就通知官秀琴的家人到場,同時請官秀琴的家人指認浮屍身分;結果,一看就確認浮屍是官秀琴,經相驗確認無他殺之嫌,檢察官將遺體發交家屬處理。

鍾君竺難過地表示,上月卅一日凌晨,官姐打電話給店裡姊妹,說她和政府苦戰這麼多年,卻等不到合法化;就算國民黨上台,照現在這樣取締,合法化遙遙無期。官姐在本月一日找了最要好的客人,說心意已決,吃了最後一頓消夜,之後說要回家看母親,就此一去不回了。

鍾君竺說,官姐是公娼抗爭中永遠站在第一線的自救會長,九年來參與妓運大小行動不下五百場,也從不蒙面,總是堅持爭取合法。

她指出,官姐不願讓朋友知道她的困境,每天要還錢莊九千元,標會、逼債、高利貸壓力;加上中央拚治安要分數,要警察嚴抓色情,北市也在執行暑假取締色情專案,官姐就是這樣被逼到死的。

鍾君竺說,官姐不是第一個自殺的公娼,早在陳水扁廢娼之際,就有一位公娼阿玲因繳不出房貸而投河身亡;還有兩名公娼割腕、兩人吞安眠藥,還有一位公娼白蘭酗酒到昏迷癱瘓。

她說,政府自八十六年九月廢娼以來,根本不關心這群性工作者的死活,只在兩年緩衝期辦過「彩虹專案」,但都無濟於事,無法解決問題。

【2009/11/07 聯合報】

【2009/11/07 聯合報】

【2009/11/07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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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罰嫖不罰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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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ah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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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受罰  或娼嫖皆罰

自然性工作犯案就不可能被合理化 

就是因為有這種援交還自稱職業無貴賤

才導致路人甲乙丙都有可能被視為妓女影響到其他百姓

贊成娼嫖皆罰、或嫖者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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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洩欲 女性負責(轉貼)泰女賣淫哀歌 逾千棄兒不識日本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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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女賣淫哀歌 逾千棄兒不識日本爹

  • 2009-06-14
  •  
  • 中國時報
  •  
  • 【梁東屏/曼谷十三日電】

     泰國《曼谷郵報》月前刊登了一則小男孩尋找日本父親的故事,該報今天進一步報導,泰北清萊府的道坎泰地區有如日本父親棄兒的大本營,當地的沾瓦小學,就有一千多名沒有父親的孩子。

     之前是名叫佐藤敬吾(Keigo Zato)的九歲孩子,每天拿著照片在披集府的塔巒寺裡,見到日本觀光客就問是否認識照片裡的人,因為那是小孩的父親。結果驚動了泰、日政府,也順利找到那位名叫Katzumi Zato的日本男子。

     原來佐藤敬吾的爸爸多年前到泰國來,與風月場所工作的泰國女子結婚生了敬吾。有一天他突然不告而別,小男孩的媽媽也在幾個月前病逝。

     《曼谷郵報》最近前往泰北貧苦地區採訪,結果在清萊府的道坎泰地區,赫然發現日本父親棄兒的大本營,當地的沾瓦小學,就有超過一千名沒有父親的孩子。

     棄兒這麼多,主要是因為這個地區太窮,幾乎家家都有女兒被人口販子騙到日本去賣淫,特別是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七年間,很多婦女向仲介借貸大筆佣金及旅行費用,通過馬來西亞取得假護照赴日。

     結果到了日本之後,旅行證件都被收走,立刻被押入黑道控制的妓院接客。賣淫期間,不少人懷孕生子,生下來之後只好帶回家鄉,交給父母撫養,自己再回日本掙錢。而日本父親是花錢嫖妓,幾乎沒有願意負起責任的。像Kazumi Zato不告而別時,恐怕作夢也沒想到會被挖出來。

     泰國婦女遠渡重洋賣淫,也帶來了不少社會問題,其中一個是許多婦女都是身染性病才回國,也有不少回國後死在家鄉,比較極端的後遺症是甚至有全家都死於愛滋病的。

     許多有女兒赴日「工作」的家庭,都跟銀行貸款蓋了房子,然後靠女兒寄回的錢償還貸款,但由於女兒突生變故而無法償付貸款的也所在多有,因此泰北村莊裡留有很多空屋,每間都藏著一則哀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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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性工作專區 各方看法兩極

  • 2009-06-13
  •  
  • 【中時電子報/謝宗龍綜合報導】

據平面媒體對台灣25個縣市首長的調查顯示,只有雲林縣長蘇治芬、屏東縣長曹啟鴻、宜蘭縣長呂國華三人明確表示贊成設立性工作專區,但是有十位地方首長強烈反對。顯然性工作議題,台灣社會仍無共識。

據了解,內政部委託學者進行性工作除罪化的研究,報告中建議仿效荷蘭設立性工作專區,但是是否設立專區則交由各縣市公投或議會決定。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從實際上的管理以及人權層面的考量,認為設立專區有必要。但是仍有地方民代擔心,設立專區等於幫人貼上標籤,不論性工作者還是性工作專區附近的社區恐怕都無法接受。

據粗略估計,台灣性工作產業至少有數百億元產值,內政部也準備對現有的行政規定進行微調,協助性工作者「就地生存」。包括取消警方取締賣淫的績效考核,並建議法院以罰鍰取代拘留性工作者。女性團體則提出反對意見,因為根據國外經驗,設立專區仍不能避免性工作者遭剝削,以及人口販賣的問題。至於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對於設立性工作專區的看法也是好壞參半。

內政部:性交易無法禁絕 但須嚴謹管理

【中央社】

內政部今天表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秩序與管理措施,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行政院今天召開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5次會議會前會,內政部針對性交易規劃提出「研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是否廢除報告案」。內政部表示,經委託研究發現多數國家,對從事性工作者多有管理規定。對於助娼行為,則設有禁止及處罰規定。即使是像美國重視人權的國家,於內華達州11郡和羅德島州內採開放政策也有嚴謹管理法令,並未見到有任何民主先進國家對於成人性交易採取開放而不管理的政策。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政策與管理措施,如設置「專區」,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新聞稿指出,在考量人權保障、社會觀感和道德爭議、性別平等諸多面向上,有關成人性交易,內政部建議應有管理配套措施。

今天的會前會中,有委員建議修改部分名詞,例如建議將「娼妓」改為「性工作者」、「嫖客」改稱為「尋芳客」等較中性字眼。內政部將採納意見修正。

此外,與會委員也建議內政部應該增加對於行政院研考會所委託台大社會學系辦理公民會議結論有不同之處做出回應,內政部將予補充報告。

至於內政部建議,請相關部會研議對於性工作者提供健康照顧或職業訓練等措施,將由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部會研議其可行性。

內政部並表示,將慎重參照人權保障小組委員意見再修正綜合整理,於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第15次會議提出報告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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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政院將定調娼嫖 兩派婦團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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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將定調娼嫖 兩派婦團槓上

行政院將定調娼嫖立場,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重申「娼嫖、第三人都不罰」立場,反性剝削聯盟則力陳應罰嫖及第三人,但不罰娼,兩派婦團拉鋸戰又將開始。

行政院研考會提出「專區內娼嫖不罰」建議案,由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組成的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指出,雖然樂見政府「娼妓政策踏出一小步」,但專區外處罰娼嫖、第三人,乃是完全不符性交易在台灣四處存在的現實。

由勵馨基金會等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則聲明,不應罰娼,但不贊成工作權;第三人一定得罰;嫖客應上性輔導課程並處罰鍰;反對性交易是一種職業,更反對性產業。立場和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幾乎完全對立。

全球罕見的台灣「罰娼不罰嫖」制度至今已17年,數年前政府曾考量修法娼嫖都不罰,卻因兩派婦團立場僵持不下,導致修法不了了之,如今重回當年局面,台灣是否又將繼續罰娼不罰嫖?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她們提出的罰嫖罰則很輕,不用坐牢,和數年前主張的罰嫖已有不同。

【2009/06/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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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睡百餘男?關你屁事!--看隱私權在台灣

2008-10-29 01:45 |迴響:4點閱:1589

昨天聯合有一則新聞:18歲性愛日記 百年睡百餘男

大意在說台中市警方查獲一名騙財騙色的男子時,以為站在她身旁的女子是被害者。其中新聞提到:「警方在她身上找到一本日記,詳細記載半年內她與網友交往過程,警方細算她曾在一個月內與廿八名男友上床,半年內至少與上百名男子發生關係,其中還有五、六十歲的,小玉記載一名老頭子「很變態」,令她很不舒服。

這個有著聳動標題的新聞,卻記錄著讓人嘆為觀止的事實。我並不是要說18歲少女荒唐的性史,或是社會病了什麼的,畢竟她愛做什麼事情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但這個社會若是病了,則是從國家公權力明目張膽的侵害國民隱私權,而社會大眾默許著這樣的事情,甚至縱容媒體報導唯恐大家不知道,這個社會才是真的病了。

這則報導的問題在哪裡?我想問一問台中市警方,到底憑什麼從小玉身上找日記,甚至找任何東西?

根據刑事訴訟法122條: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

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警方在小玉身上找到日記,算不算是搜索?算!

那小玉是不是被告或是犯罪嫌疑人?我們從新聞第三段可以發現,警方以為小玉是被害人,也就是警方並不認為小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那根據刑事訴訟法122條,小玉是屬於第2項所說的「第三人」,試問警方有沒有相當理由可以相信小玉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新聞沒有詳述,同樣的在從報導第三段,可以合理的推論警方並沒有相當理由。

那警方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目的,什麼樣的法律依據去搜索小玉,以致於可以在她身上找到日記,甚至查閱她的日記,還順便幫她計算了一下半年來發生關係的男子數目。

答案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報導中只看到對隱私權毫無尊重,毫無了解的台中警方,以及只看到話題性,視隱私如無物的媒體。

在德國有一則非常著名的殺人日記案例,關於一個殺人犯將他犯案的過程記錄在日記中,最後這本日記在是否能被當作證物來對待,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產生了爭議,許多人認為透過窺視被告的日記來取得殺人的證據,這是不符合憲法保障的隱私權的做法,最後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投票,認為合憲和違憲的法官各占一半,案子遭到駁回。 

這當然是道德和法治衝突的極端例子,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回過頭來看這則報導,各位可以思考一下,隱私權在德國,連殺人嫌疑犯的日記是不是能當成證物都產生了激烈的辯論,況且一個不是殺人犯,不是被告或任何罪的嫌疑犯,甚致只被誤認是個被害人的18歲少女,到底公權力為何如此輕而易舉的侵害隱私權呢?

PS:關於小玉是否可能被認為是援交被告,關於援交,實務上都是以兒少法29條處罰,它處罰的不是援交本身,而是散佈這個援交訊息的行為。因此不可能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合理懷疑她散佈援交訊息,也不可能從嫌疑人身上去蒐集到任何她散佈援交訊息的證據。也因此援交被抓多是以網路釣魚的方法,因為若非如此,舉證上非常困難。

"網絡援交"腐蝕香港青少年 12歲小學生賣淫賺錢
DWNEWS.COM-- 2008年10月6日6:0:4(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6日電 最新一期香港《紫荊》雜志發表署名文章說﹐最近一項研究發現﹐香港援交少女人數不但有上升趨勢﹐且有年輕化的跡象。竟有年僅12歲的小學生也走上“援交”這條不歸路﹐令社會難以回避﹐並開始反思其成因及對策。

  “援交”一詞源于日本﹐是日文漢字﹐全名“援助交際”﹐傳入香港後被色情行業以此為綽頭﹐成了賣淫的代名詞。

  文章指出﹐近一﹑兩年來﹐援交入侵小學校園。援交廣告在香港各大小網上討論區及聊天室MSN鋪天蓋地而來。而願意投身援交行列賺快錢的少女也愈來愈多。

  她們公然在網上大賣廣告招攬客人﹐多數聲稱只有16歲﹐更詳列自己的身高﹑體重﹑三圍數字﹑以至提供“服務范圍”和交易細則﹐數據詳盡﹐甚至向表示興趣的客人傳送個人的性感照片以作招攬﹐而且大多數明碼實價﹐收費一般由600至1200元(港元﹐下同)不等﹐過夜則最少3000元。

  有援交少女說﹐她一星期工作1至2天﹐每日平均有3至5個客人﹐連客人小費在內﹐每月可有近2萬港元收入。而大部分客人都是40至50歲的中年男人﹐當中包括專業人士如律師﹑醫生﹐也有企業的行政總裁。這些少女急于賺錢﹐無視援交可能涉及的風險﹐如被無良客人行劫﹑虐打﹑被拍下性愛片段並上載至互聯網﹐甚至慘遭失常客人殺害。

  更令人震驚的是﹐有愈來愈多少男甘願為錢出賣青春。這些援交少男由10多歲至20多歲不等﹐當中包括中五學生以至大學生﹐不過為數最多的是終日賦閑在家的“雙失青年”(失學﹑失業)。

  過往的調查都顯示﹐欠缺家人關懷是香港青少年走上援交路的重要原因﹐加上網上色情信息泛濫﹐在綱上搜尋器可輕易找到逾百個援交區﹐青少年在耳濡目染下﹐容易建立一套錯誤的性觀念。

  文章認為﹐援交青少年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要遏止援交這股歪風﹐家長應扮演重要角色。而學校教育應提早于小學開始﹐強化性教育及道德教育。同時﹐香港特區政府可考慮增撥資源﹐培訓更多前線社工掌握處理援交個案的技巧﹐務求把這些迷途小羔羊導向光明大道。

荷蘭妓女從良… 積點換禮券

倫敦獨立報6日報導,荷蘭安多芬(Eindhoven)市議會最近推出一項針對當地妓女的新措施,規定如果妓女行為良好,可獲得「累積里程」(street miles),用以換取免費的服飾或家具,鼓勵她們從良。

如果當地妓女遵守這項規定,改變賺錢糊口的方法,並建立比較安全的生活方式,即可得到獎勵。市議員薇洛妮姬‧柏斯肯士表示:「我們必須設計這些婦女能夠把握的誘因。」

安多芬的紅燈區預定2011年廢除,阿姆斯特丹與部分荷蘭城市的紅燈區也正逐步廢除,安多芬則推出首見的實質誘因,鼓勵妓女從良。當地的許多性工作者吸食海洛因成癮,市政當局將資助她們參加旨在提高自信的課程與職訓、諮詢服務,以切斷她們與老鴇的關係。

柏斯肯士表示:「她們每踏出棄娼的一步,就可得到免費購物的禮券。我們指派的教練會協助她們培養單獨面對環境的足夠勇氣,以使她們脫離這一行。」新措施立意良善,卻也引起荷蘭媒體的反對,部分妓女的反應也相當冷淡;妓女難以回復朝9晚5的一般工作形態,是理由之一。荷蘭目前約有2萬5千名妓女,半數非法營業獲來自海外。阿姆斯特丹紅燈區共有140間妓院,500個妓女展示櫥窗,每年營業額高達1億歐元(約台幣44億元)。

【2008/10/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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