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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新勢力】幹掉籃綠佳 奈何無力接(轉貼)農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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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的
boxer









省農會+水利會+農合社 籌組農民黨年底參選




























不滿藍綠陣營競相加碼老農津貼的炒短線作法,擁有一百八十萬名會員的台灣省農會,將在五月初召開全國農會幹部會議,會中將討論籌組台灣農民黨,投入年底立委選舉,目標鎖定為國會第三大黨。


省農會總幹事張永成上周低調赴立法院,與核心幕僚商討「黨綱」「政見」。核心人士表示,藍綠陣營如果以為組黨只是「喊燒」而已,那就大錯特錯,籌組台灣農民黨是玩真的,組黨已是箭在弦上。


台灣農民黨組織架構已具雛形,省農會、農田水利會、農業合作社,將會是台灣農民黨的三大支柱,核心人士表示,人力、組織都是現成的,農會的會員數也比藍綠兩大黨的黨員還多,農民黨不僅希望能跨過百分之五的政黨門檻,目標定在百分之八,期能拿下三席不分區立委。



【2007/04/29 聯合報】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健保免費連線《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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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層 重振橘旗
自由時報-2012年08月19日 上午05:00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重新拿回立法院黨團舞台的親民黨,正積極擴大政治版圖,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指出,將以二○一四年七合一選舉為目標,在各縣市結合支持群眾,重振橘營旗幟。

親民黨最近以「親民黨聯合服務專車」為名,開始在全國各地招募「親民家族服務志工」,並由擔任「全國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的劉文雄前往各地基層展開接觸。

劉文雄表示,有了立法院黨團後,基層強烈期盼加強組織工作,因此親民黨順勢而為,除各地原有的服務處外,還成立「全國聯合服務中心」,藉由黨部組織與黨團資源,結合地方力量,強化親民黨基層實力,為七合一選舉做準備。

橘營人士指出,親民黨於總統大選期間在各地招募數百位青年軍的「橘子青年團」,建立全國各分區總團長、各縣市「橘長」的組織架構,由於有藍、綠營人士偽裝成支持者潛入,製造衝突,加上領導幹部作風爭議,造成內部紛擾,選舉期間為了不生枝節,一直沒有處理,選後已經清理解散,目前親民黨原有組織系統也全部暫停,將在重新調整後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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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行政院版政黨法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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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上路後 黨產2年無法轉讓半年內信託

行政院院會通過政黨法草案,關於黨產處理,根據草案內容,政黨若經營或投資事業,須在政黨法上路後兩年內轉讓,若無法在兩年內完成轉讓,應於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

據轉述,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提出質疑,條文無法強制政黨處分黨產,政務委員羅瑩雪說,政黨屬於人民團體,人民的財產不能強制處分,否則有違憲之虞。

政黨法草案規定政黨不得投資營利事業,除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為之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利授與、讓與所得的收入,政黨不得從事營利行為。政黨法草案規定,除非是辦公使用,政黨不得購置不動產。

行政院在上周院會議程曾排入政黨法草案,卻臨時抽出暫緩討論,引起關注。據了解,原本草案規定政黨投資事業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信託或轉讓,如此一來,透過信託便無須轉讓出售,多名政院閣員會都認為不妥,因此上周沒有討論,請羅瑩雪再行協調相關部會修正。

經過修正後,政黨法第45條規定,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應於政黨法施行後兩年內,將股份與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於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政黨須在政黨法上路後早年內,努力尋求轉讓的可能,若確定無法轉讓,才能採取信託一途。

據了解,若無法成功轉讓,仍可信託的規定,與民進黨版政黨法草案有差距,民進黨版要求行政院下設政黨財產及調查處理委員會,若財產被委員會認定是政黨不當取財,須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

著眼於政黨內部的選舉風氣端正與否,政院版政黨法草案將處罰賄選的規定,適用於政黨內部選舉,政黨法第33條規定,政黨辦理負責人、中央或各縣市級選任職人員的選舉,若出現賄選等情形,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 萬元以下罰金。

【2012/08/30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政黨法上路後 黨產2年無法轉讓半年內信託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330311.shtml#ixzz2530uhW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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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政黨法出爐! 黨內選舉賄選最高可處3年徒刑

王鼎鈞

2012年8月30日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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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30日通過「政黨法」草案,對政黨黨內選舉賄選祭出刑責,違法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也規定,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對於新法實施前已擁有的黨產,也訂有落日條款。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政黨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為促進政黨政治健全發展,建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請內政部本於政府推動廉能政治及民意對陽光政治的要求,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商,以順利完成立法工作。

內政部表示,政黨於現代民主政治體制運作扮演極重要角色,各民主國家為促進政黨政治健全發展,對於政黨組織與活動,均有若干保障及規範。我國自民國76年7月15日解除戒嚴,開放組黨後,內政部已於民國78年配合修正「人民團體法」,增訂「政治團體」專章,受理政黨備案業務,但該法立法體例將政黨視為人民團體,採行消極、低度規範,已無法適應社會各界期待與政黨政治發展需要,故有制定專法規範之必要。

草案規定,政黨不得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成為黨員,亦不得在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公營事業、法院、軍隊、學校設置黨團組織。

草案還規定,黨員(代表)大會至少2年召開1次;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者,視為解散。

有關政黨補助的部份,主管機關對於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選舉得票率超過5%以上的政黨,得編列年度預算補助,按政黨得票數,每年每票50元計算。

在黨產部分,草案明訂,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如果是為了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力授與、讓與所得,則不在此限。

法律施行前,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應在法施行後2年內將其股份、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在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

政黨也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政黨不得購置不動產,但供辦公使用的處所,不在此限。違者都處政黨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政黨法 選舉涉賄祭刑責 藍黨產公開
 
【記者郭穗/謝自宗 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30〉天通過政黨法草案,對政黨黨內選舉賄選祭出刑責,規定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草案另明訂,法律施行前,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應在法施行後2年內將其股份、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在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

草案規定,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政黨不得購置不動產,但供辦公使用的處所,不在此限。違者都處政黨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政黨不得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為黨員,非基於國民自由意願,不得強制其加入或退出政黨,但對黨員除名處分,不在此限。政黨不得在政府機關、機構、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法院、軍隊或學校設置黨團組織。

為消弭賄選,草案規定,政黨辦理負責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級選任職人員的選舉,有賄選行為,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主管機關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主管機關對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政黨,得編列年度預算補助。

這項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為促進政黨政治健全發展,建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內政部應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商,以順利完成立法工作。2012/8/30

國民黨:黨產公開透明可供檢驗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殷瑋昨〈30〉天說,國民黨黨產已悉數交付信託,一切資訊公開透明,可供檢驗,也均向主管機關申報。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政黨法草案,明訂法律施行前,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應在法施行後兩年內將其股份、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在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

殷瑋表示,國民黨以合法、合理、公開、公益的原則處理黨產問題,處理黨產的決心從來沒有改變。2012/8/30
國民黨:黨產已信託 可供檢驗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政黨法草案,對政黨黨產處理有所規範。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表示,國民黨黨產目前已悉數交付信託,一切資訊公開透明,可供檢驗,也均向主管機關申報。

殷瑋說,國民黨以合法、合理、公開、公益的原則處理黨產問題,處理黨產的決心從來沒有改變。

國民黨團立法院黨團表示,由於政黨法涉及層面很多,不只黨產問題,國民黨團將在行政院版政黨法送到立法院後,進一步討論凝聚黨內對其中各項議題的共識。

【2012/08/3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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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無恥無能 會議都開不成 無法兌現承諾 不要牽拖迴避 (轉貼)國是會議無法召開 主要在野政黨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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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明籲馬開國是會議

  • 2012-08-26 01:18
  •  
  • 中國時報
  •  
  • 【管婺媛、仇佩芬/台北報導】

     新黨主席郁慕明昨向馬英九總統喊話,要求馬兌現競選連任時承諾,立即召開國是會議,讓朝野政黨就國家政策方針、大是大非議題作討論與溝通,找出政策方向。他說,國家有很多重大事項任其荒廢,這是執政者的責任。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英九希望進行朝野政黨領袖對話的立場始終未變,但一直遭到「主要在野政黨」的拒絕,遲遲未獲正面回應;總統府非常希望朝野政黨會談能夠成局。

回應郁慕明 府:總統盼與主要在野領袖會談

  

針對今天新黨主席郁慕明呼籲總統馬英九,儘快舉行朝野國是會議,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說,總統希望與主要在野領袖會談的立場不變,但總統選舉結束後,總統府曾多次邀約,都沒獲得主要在野政黨的回應;總統府仍會持續邀約,希望會談成局。

新黨主席郁慕明。吳貞慧攝

朝野會談 藍綠各有說法 【12:45】

〔中央社〕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朝野會談不如關注民生。國民黨團說,總統馬英九每次拋出善意,民進黨卻一直反對。

新黨主席郁慕明呼籲馬總統,儘快舉行朝野國是會議。民主進步黨主席蘇貞昌昨天則說,現在最重要的是怎麼解決人民痛苦,及領導者如何改變態度,不是朝野會面。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上午在民進黨團記者會說,朝野確實需要對公共政策上的歧見多溝通,但在沒有幕僚作業、朝野善意溝通之下,直接找馬蘇相會,「現在不適合」。與其在意形式上的朝野會談,不如腳踏實地關注民生議題。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表示,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時,馬總統就說要朝野會談,那時民進黨拒絕。現在蘇貞昌也無法跳脫蔡英文路線,非常可惜。每次都是馬總統拋出朝野會談的善意,民進黨卻一直反對。
府:近日再邀在野黨領袖協商
台灣新聞組台北26日電
August 26, 2012 06:00 AM | 705 次 | 3 3 評論 | 5 5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新黨主席郁慕明昨天呼籲馬英九總統儘快召開朝野政黨國是會議,民進黨、親民黨及台聯則批馬政府只有口頭說說沒有誠意。總統府今天表示,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近日會再度連繫各主要在野政黨,也希望各在野政黨領對國是會議的態度有所改變,如此雙方幕僚協商即可盡快開始。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關於邀請朝野共商國是,府方從今年2月份開始就在進行,但曾永權秘書長半年來數度直接與主要在野黨領袖辦公室聯繫,或透過立法院在野黨團聯繫在野黨領袖,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對此府方不會在意,因為或許是因為府方努力不夠,大家還會加強努力、繼續邀約。

范姜泰基強調,當前歐債問題未解、美國復甦緩慢,全球景氣低迷,社會各界都盼望朝野政黨能面對挑戰、共商國是,因此曾秘書長近日就會再度連繫各主要在野政黨,希望在野黨領袖對國是會議的態度也能有所改變。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則表示,民進黨維持一貫立場,即馬政府若有誠意,應先撤回如油電雙漲等重大爭議政策,再來談國是會議。

民進黨質疑馬英九邀朝野協商召開國是會議,只是政治手段。國民黨發言人殷瑋則反批民進黨「欲拒對談,何患無辭」,一路以來窮盡心力,找尋各種藉口拒絕總統與在野黨領袖對話,這些事實民眾都看在眼裡,民進黨竟然反過頭來指控馬總統沒有「誠意」,令人啼笑皆非。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府:近日再邀在野黨領袖協商 

總統府:續邀在野會談 盼成局

  • 2012-08-25
  •  
  • 【中央社】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說,總統馬英九希望與主要在野領袖會談的立場不變;總統府仍會持續邀約,希望會談成局。

     新黨主席郁慕明呼籲馬總統,儘快舉行朝野國是會議,共商憲政、選舉、教育制度及人才斷層等問題。

     范姜泰基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馬總統與主要在野領袖會談的立場不變,但總統選舉結束後,總統府曾多次邀約,都沒獲得主要在野政黨的回應。

     他說,總統府仍會持續邀約,希望馬總統與在野領袖的會談成局。1010825

朝野會談再端檯面 在野政黨痛批:缺乏誠意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2年8月26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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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期間,總統馬英九曾提倡朝野領袖對談增加雙方互信,但事隔超過半年,這項提議依舊只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對此總統府又在昨(25)日重啟這項議題,但民進黨對此興趣缺缺,認為馬英九不但缺乏誠意,更是轉移焦點的一種手法。

新黨主席郁慕明呼籲馬總統,儘快舉行朝野國是會議,共商憲政、選舉、教育制度及人才斷層等問題。對此府方發言人范姜泰基回應,馬英九期盼在野領袖會談的立場不變,但多次邀約都沒獲得主要在野政黨的回應,會持續邀約希望能成局。

對於這樣的說法,在野最大黨民進黨相當不以為然,發言人林俊憲認為,國民黨兩面手法,一邊邀領袖對談,一邊抹黑對手(宇昌案),一點兒也不肯反省。

他強調,馬英九不應該用媒體放話的方式要求對談。在陳菊代理黨主席時,國民黨政府就先透過媒體放話,再由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一通電話打到民進黨主席辦公室,說要談見面事宜。但當時陳菊屬於過渡性質的黨主席,因此提議下屆黨主席出來再做商量。

林俊憲表示,後來蘇貞昌當選黨主席後,雙方有對此進行討論,但依舊沒有下文,接著就發生立法院強行通過瘦肉精美牛、證所稅,另外政府還宣布要調升油電價格,結果總統府馬上又打電話說要領袖會議,這完全是為了轉移焦點,毫無誠意。而在這些事件結束後,就再也沒有接到總統府的消息。

親民黨部分,發言人吳崑玉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正式邀請,只有看到媒體上的放話,以及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的人情接觸。對於政府的誠意,他不願評論,僅說「大家自己心裡有數。」

2012-8-26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推文到facebook推文到twitter推文到plurk
邀在野會談 馬掛嘴邊 迄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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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宣示朝野會談之朝野互動表

府方重申希望會談立場不變

〔記者彭顯鈞、施曉光、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表態支持讓陳水扁保外就醫以終止朝野惡鬥,引發政壇關注,總統府方面昨再度釋出馬總統希望朝野會談立場不變的訊息,但從過去大半年的發展來看,恐怕只是又一顆空包彈。

馬今年一月連任勝選,宣示將履行每半年邀集在野黨領袖會談的承諾,迄無進展,且馬團隊不顧朝野關係,每遇爭議議題,只熱中於藍綠政治攻訐、謾罵,朝野會談只剩口水口號,朝野和解更是遙遙無期。

李登輝籲馬:卡認真耶

對於馬總統聲稱要與在野黨領袖會談卻無下文,前總統李登輝昨出席群策會募款餐會前受訪時表示,媒體應該問問馬總統:「為什麼你說要跟在野黨領袖講話,你不是應該卡認真耶?」「民主社會嘛,對不對?這應該去問問他。」

新黨喊話速開國是會議

新黨主席郁慕明昨在新黨黨慶上也呼籲馬總統信守承諾,儘快召開朝野政黨的國是會議。郁慕明表示,馬總統當初承諾要舉行朝野政黨領袖的國是會議,至今沒有兌現,許多被忽略的國家大事,諸如憲政、選舉、教育制度以及人才斷層等議題,都應該透過國是會議清楚地討論。

馬曾多次承諾定期會談

藍綠陣營惡鬥多年,馬英九第一任時,屢次表明願與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會面,始終沒有結果。今年一月大選前,馬多次承諾,連任後每半年與在野黨領袖會談。一月十四日勝選當天,馬宣示一定履行承諾。

馬連任後,隨即指示總統府展開規劃聯繫工作,但在此同時,國民黨趕在二月一日新舊立委交接前,不顧在野黨的反對,強行表決立院一月十九日召開臨時會,朝野關係再陷惡化。

五二○馬就職演說不忘朝野會談,希望儘速與在野黨領袖對話,強調要讓民眾看到朝野不是只有競爭,也能合作。

五月下旬民進黨完成黨主席改選,馬致電蘇貞昌恭賀,並且再提朝野會談。當時府方主動對外透露訊息,指蘇對馬的邀約「並未拒絕」,但蘇陣營不滿府方擅自放話,強調只是禮貌性對話。

綠不滿府先聯繫再放話

到了六月間,朝野為了美牛案、油電雙漲等爭議政策針鋒相對。府方在美牛案表決前,再為朝野會談主動聯繫民進黨,卻又爆發「先聯繫、再放話」的衝突。民進黨當時回覆總統府,要求先暫緩或撤回美牛案、油電雙漲等,再談朝野會談。府方聯繫碰了釘子後,對蘇貞昌提出三點呼籲,希望民進黨不要非理性杯葛立院議事。

美牛案後,馬英九沒有再提朝野會談,也無積極動作;日前檢方簽結宇昌案,馬團隊更是痛批蔡英文與蘇貞昌。

朝野關係半年多來毫無進展,而在台北市長郝龍斌表態支持陳水扁保外就醫停止朝野惡鬥後,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昨表示,馬總統希望朝野會談的立場不變,未來仍會繼續邀約,希望會談成局。范姜還說,總統府在選後曾多次邀約,都沒獲主要在野黨的回應。

總統府:邀集朝野立場 沒有改變

針對新黨主席郁慕明呼籲馬英九總統兌現競選政見,儘速邀集朝野,召開國事會議。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總統希望每半年跟在野黨領袖進行對話的立場沒有改變,府方也曾多次進行邀約,但都未獲主要在野政黨的回應。范姜泰基表示,總統府會持續邀約,希望總統與在野黨領袖的會談能夠成局。

【2012/08/2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總統府:邀集朝野立場 沒有改變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319561.shtml#ixzz24jqpbb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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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國是會議

國事如麻,新黨主席郁慕明於民意論壇建議,馬總統應邀各政黨召開國是會議。謀國之誠可感,但恐怕沒什麼用。

一則馬政府根本不覺得現在的施政有什麼問題,如「眾人皆差我還好」。二則馬總統認為,對於兩岸、外交、經貿等各種疑難雜症,都已提出了多帖的「十六字箴言」指導原則,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平心而論,馬總統連任以來,藉由謝票行程與各界代表、地方領袖等頻頻會面,所開的會還不夠多嗎?再多開一次會,恐無濟於事。政府今天的問題,不在「聽」,而在「做」。也就是要放下成見,落實執行。

【2012/08/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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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老在做夢?馬桶何敢開!(轉貼)郁慕明:召開政黨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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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政黨國是會議 力求脫胎換骨

馬英九總統曾表示,要召開政黨國是會議;如今,這麼多的事擺在眼前,何不先召集各黨共商國是?

比如,現在綠營施壓要讓陳水扁保外就醫,郝龍斌市長也希望正面處理,但郝市長大概沒想到,讓陳水扁保外就醫,民眾會擔憂:如果陳水扁又四處大放厥詞,搞政治活動,將來要他再回監服刑,豈不更難,且會掀起更大的政治風波?若透過政黨協商會議達成共識,藍綠支持者都能比較服氣。

政黨國是會議上,更該進一步面對結構性問題。一連串的教改、金改、憲改、政改下來,結果卻是技職教育崩潰、人才無法適得其所、產業體系混亂、國家定位不明。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體制遭到破壞,正是今天迫切需要解決的。

國家制度既被破壞,無論誰來執政,都只能是個「無能」、「跛腳」的總統。就像公視董事案,當初設了一個不合理的審議制度,再怎樣漂亮的名單都無法過關。現在馬政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召開政黨國是會議,正好爛帳一次清,把問題從根解決。

郝市長針對陳水扁保外就醫一事,單方面釋出的善意,不足以解決廿多年來的結構性問題。唯有由總統召集各黨領袖,朝野一起共商國是,才能達成馬總統所期待的撥亂反正,使國家體制脫胎換骨。

【2012/08/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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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藍沒出息到極點 郁慕明要求舉行國是會議

新黨主席郁慕明
本報系資料照

新黨今天黨慶,新黨主席郁慕明表示,他要求馬英九總統兌現連任競選的承諾,立即舉行國是會議,朝野政黨就大是大非的問題,進行對話與討論,找出政策方向。

郁慕明說,台北市長郝龍斌拋出陳水扁保外就醫,竟成了媒體最大標題,但這是一件小事,國家有很多重大事項任其荒廢,無人重視。包括憲政、經濟、教育、司法、立委選制問題、釣魚台主權,才是朝野對話應該解決的大事。

他說,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的議題不斷延燒,這個政府豈不太無能了?保外就醫的議題,郝龍斌也沒有講錯,就是該把它講清楚,但郝龍斌沒講的是,陳水扁保外就醫若是形同特赦,屆時他趴趴走,惹出政治風波,那時再要將他關回去,恐怕請神容易送神難,郝龍斌與馬英九都將受不了。

他說,中國大陸死了幾千萬人光復台灣,台灣光復節如今倒被忘了,二二八卻放起假來。中華民國變成了空殼,有人把中華民國憲法說是經過修憲,已經是台灣憲法,難道一部台灣憲法,它的領土竟然會包含中國大陸?郁慕明說,國是會議談教育的教材內容問題,立法委員選制的問題,都是重大議題,馬英九不能召開國是會議,讓社會真正去談大事情?

釣魚台主權問題,他說,政府要有作為,馬英九提東海和平倡議不會有用,聲明恢復釣魚台作為飛彈炸射靶場,就是有力的宣示主權的作為,民眾一定全力支持。在此議題上兩岸必須聯手,因為釣魚台是中國自古固有的領土,兩岸都有責任。

郁慕明表示,如今立委113席是民粹的結果,幾個立委帶睡袋占據議場,就不能開會,如果是他就拿把斧頭砍開議場的門,藍營簡直沒有出息到極點。

郁慕明說,國家與憲政架構要說清楚,如果台灣要獨立,他也可以接受,但請把故宮文物歸還大陸,這是中國的東西,要台獨就有骨氣一點,現在居然有人要把故宮變成二級單位,變二級單位,就是要把故宮文物變成台灣的。

【2012/08/25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批藍沒出息到極點 郁慕明要求舉行國是會議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319225.shtml#ixzz24fJBOz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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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明籲馬:召開國是會議

新黨19周年黨慶,主席郁慕明呼籲馬英九總統應兌現競選的承諾,立即舉行國是會議,朝野政黨就大是大非的問題,進行對話與討論。
記者陳志曲/攝影
新黨昨天十九周年黨慶,新黨主席郁慕明提出建言。他表示,社會過度注意枝微末節,真正的國家大事卻漠不關心,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是一件小事,卻成為媒體最大標題;馬總統應該兌現競選政見,盡速邀集朝野召開國是會議,共商國家大事。

郁慕明說,台北市長郝龍斌拋出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話題,這是一件小事,卻成為媒體最大標題,「國家還有很多重大的事情,需要注意」,包括經濟復甦、人才斷層、歷史教科書扭曲事實等都是朝野應該討論的大事。

他表示,郝龍斌保持開放心胸,去談陳水扁保外就醫,並沒有錯;但郝龍斌沒有講清楚的是,保外就醫跟特赦完全不同,「假設陳水扁保外就醫後到處趴趴走,怎麼辦?」司法改革才是真正的問題,既然民進黨提出保外就醫,執政者應清楚說明,保外就醫有何副作用?後遺症?為何不能戒護就醫,一定要保外就醫?

針對釣魚台爭議,郁慕明說,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十月要登島,他是以東京都市長身分上去,若他在島上做任何動作,政府要怎麼保護固有疆域呢?萬一有國人要登島捍衛主權,政府能夠保護他們嗎?政府不能單單說有創意,說是追求和平,但和平也要有對策、也要有具體宣示付諸行動,馬總統提東海和平倡議沒有用,新黨主張恢復釣魚台海域為國軍實彈演訓場地,就是有力的宣示主權作為。

郁慕明呼籲馬總統,應該邀集朝野共同思考,讓大家做他的後盾,支持他保衛釣魚台的主張;釣魚台議題上兩岸必須聯手,因為釣魚台是中國自古固有領土,兩岸都有責任。

談及立委選制問題,郁慕明說,現在一百一十三席立委是民粹的結果,幾個立委帶睡袋占據議場就能癱瘓議事,讓議事空轉,藍營沒有出息,「如果是我,早就拿斧頭砍開議場的門」。

【2012/08/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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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稱邀會8次 蘇:胡說八道

  • 2012-08-29 01:16
  •  
  • 中國時報
  •  
  • 【朱真楷、李明賢/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對外表示近期曾八度邀約朝野會談,但都沒有結果。對此,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日怒斥說,他上任主席以來,從頭到尾只接到府方一通電話,「真的不是八次,這是胡說八道!」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表示,從總統大選後,執政黨一再連繫希望促成朝野政黨領袖會面,民進黨卻前後八次公開發言拒絕朝野對話,利用各種藉口推託找理由。所謂事實會說話,到底是誰在阻擋朝野對話,台灣人民一目了然。

     馬英九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促成朝野會談是他競選時的主張,但從今年二月以來,他曾八次請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與各政黨聯繫,但迄今仍未能實現。對此,蘇貞昌不滿地說,曾永權確實曾打過一通電話給民進黨祕書長林錫耀,時間點是在一個多月以前,但爾後雙方就不再有任何聯絡,「現在連這個都要說謊,可見多沒誠意,還談什麼會談?」

     不僅如此,原被監察院約詢,應於昨日前往監院針對宇昌案進行說明的蘇貞昌,昨日上午將行程改為出席黨內的財經論壇。他說,主事的監委頻頻對外放話,把國家殿堂變成秀場,所以「不去是對的」,因為去那邊「很沒衛生」,參與民進黨舉行的「Open Studio」比較有意義。

     蘇貞昌強調,近幾天台灣面臨風災雨災,南部災情嚴重,國家元首卻只會接受專訪罵在野黨,談的都是選舉語言、噴口水,實在令人遺憾。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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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第 101 卷第 44 期委員會紀錄

現在處理第四十三條。

請黃委員文玲發言。

黃委員文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台聯修正第四十三條第六項的部分,希望政黨補助金能從原訂的百分之五降到得票率百分之一,主要是為了保障小黨的參政權。過去的情況大家都知道,小黨本來就沒有豐厚的資金及其他外援,所以在競選經費的壓力及其他壓力下,他們事實上是很難生存的。其實國外有很多立法例都認為為了支持小黨的參政權,應給予小黨政黨補助金,得票率有百分之一以上就可以獲得政黨補助金。以這次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為例,事實上還是有八十幾萬票,總得票率 3.39%的政黨,沒有辦法獲得政黨補助金。政黨補助金最主要是要扶植小黨,讓國會的聲音能多元化,落實直接民主,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修正成百分之一,降低他的門檻。降低門檻到百分之一,事實上對國庫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如果以八十四萬票來算,可能二、三千萬元而已,不是太多,請大家不要計較。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條,本席所提的案子是百分之二。由這次的選舉看來,除了目前四個政黨有超過百分之五,能夠成立黨團之外,其他所有政黨的得票率都在百分之二以下。基於鼓勵小黨,我們的意見跟台聯一樣,為了鼓勵小黨的參政權,其實應該酌予降低。但是如果降得太低,真的會造成小黨到處林立或是一個黨拆成兩個黨的情形,所以我個人的建議是將這個部分修正為百分之二,但我們還可以跟台聯再討論,並不堅持。謝謝!

主席:請內政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慈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內政部也認同酌予降低,但我們還是建議照我們過去所討論過的比較有共識的百分之三。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百分之一,我要跟大家分享,像這次有一個健保免費連線,他的政見就是健保免費,結果他的得票率達到 1.24%。……

主席:綠黨的得票率有多少?請把其餘的團體得票率都念一下好不好?

林次長慈玲:綠黨是1.74%,新黨是1.48%。基本上我們都認同立法院裡要有多元的聲音,談到多 元的聲音,其實現在已有很多媒介可以讓這些多元的聲音發聲,同時我們也有政黨不分區的設計 ,同樣是為了讓他有多元的聲音。有關這部分,我相信我們當時在立法院要把選舉制度改成單一 選舉區,就是希望能朝政治比較穩定性的政黨政治來發展。上述意見提供各位委員參考,有關這 部分,我們內政部提供的是過去比較有共識的百分之三。謝謝!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給大家一個數字,剛才次長提到健保免費連線 是1.24%,綠黨是1.74%,新黨是1.48%。其實即使有這些,都不構成臺灣政治不穩定的因素, 剛才次長提到因為這樣,所以應該要提高到百分之三,讓政治更加穩定,事實上大家會認為西德 的政治不穩定嗎?但是他們的綠黨在一九六幾年就已經獲得補助,他們的門檻是0.5%以上就可 以獲得,這是西德的情況,所以這樣的理由大概很難有說服力。本席是民進黨,在場的大黨是國 民黨,我覺得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胸襟。其實得票率就算達到百分之二,也還不見得會有席次,在 沒有席位的情況下,他其實代表的是一個政治社會運動的團體,這些團體無論他是主張健保免費 、環境保護或是其他議題,有些比較激進、有些比較前衛或者有些比較偏門,都沒有關係。我覺 得臺灣民主政治應多敞開胸懷,如果他有相當運作可以得到百分之一、二的選票,其實應該可以 支持。我個人雖然是民進黨籍,但我支持台聯的版本。我認為百分之一就可以了,百分之二的話 這些人可能還是領不到補助款,今天的討論還是沒有什麼變化,所以請大家支持。

主席:請吳委員育昇發言。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可不可以請教一下劉副主委?劉副主委是政大 學者出身,他本身比較中性,所以本席想請教他一下,而且他也不隸屬於內政部的機構。請教劉 副主委,以立法委員選舉為例,現在的總投票人數乘上投票率,總數大概是多少?是不是有一千 萬人投票?

主席:請中選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一千四百萬人。

吳委員育昇:有一千四百萬人出來投票?這是指成功投票的?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對。

吳委員育昇:百分之一是多少?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大概是14萬。

吳委員育昇:如果按照台聯立委提案的話就是說有14萬人支持,他就可以取得政府4年的補助?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是。

吳委員育昇:這裡牽涉到一個面向,我想請教劉副主委,剛才李俊俋委員是百分之二,等於是28萬人,內政部次長認為是百分之三,就是52萬人,從您的角度來講,您認為如何?我是以很開 放的心態來看這個問題。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我們非常支持多元聲音,至於百分之幾比較合理,我覺得要看這個社會容許的程度,就是我們願意為這種聲音擔負的代價從哪裡開始。百分之一、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基本上我們沒有意見。

吳委員育昇:本席查過以前的立法紀錄,有關當年設立百分之五的過程,在座各位好像沒有人經歷過當年的討論。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以前曾經提過百分之三,這應該是在研擬政黨法草案時提過百分之三的建議,但是後來政黨法沒有成案,對不對?

吳委員育昇:沒有錯。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所以百分之三應該是過去行政部門提的。你要問我個人意見的話,我覺得百分之二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在一個社會有將近30 萬人有同樣的聲音,我覺得這值得這個社會負擔他們發聲的成本。

吳委員育昇:所以你認為百分之二從理念上可以接受?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百分之二、百分之三我都可以接受。

吳委員育昇:現在問題就在百分比的問題。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這沒有什麼理論,我們願意讓哪一種聲音可以藉由國家經費,大家一起讓他來發聲,我覺得就是這樣而已。

吳委員育昇:我覺得兩大黨應該有足夠的胸襟調降這個比率,至於下降的額度,每個人的看法不同。我個人是在百分之二和百分之三之間擺盪,我比較不能接受百分之一。憑良心講,發自內心講就是這樣,但這並不代表我不兼顧小黨,我個人認為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也許都可以考慮。所以 這個問題應該很開放,沒有什麼政黨意識型態,能坐在這個地方的都是超過百分之五的政黨,我們等於是幫百分之五以下的人講話。如果以臺灣目前的政治實力來看,我認為要百分之一以上很容易,但對這個結果,我們要考慮這樣的發展方向對我們國家是不是好的。當然,我沒有說很容易就是不好,而是說這一旦變成事實,我們大家要共同討論一下。

劉副主任委員義周:我有一個角度,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這要考慮法律之間的一致性,因為政黨免稅的規定是百分之二,所以補助的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設成百分之二,這是一致性的問題,大家也可以考慮。

吳委員育昇:好,謝謝劉副主委。

主席:所以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三,你都沒意見?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沒有,我個人贊成百分之三,但我尊重其他意見。應該請拿百分之一以上的人發言,徐委員欣瑩一個人就拿百分之一,她拿了17萬票。

主席: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國民黨沒有很堅持的話,讓一下台聯。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我們不贊成百分之一。我們可以接受李俊俋委員版本百分之二的規定。為尊重大家意見,本條先保留。

徐委員欣瑩:(在席位上)我支持百分之三以上。

主席:請張委員曉風發言。

張委員曉風: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從數字來說,我是希望百分之二.五,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有上限,補助到前幾名為止?否則假如所有小黨都有到某個百分比,這個數字是很可怕的,以前他們的親朋好友也許會覺得選也不會中,現在他可能會說:你們要選我,雖然不會中,但還是可以拿到不少錢。他也許可以拉到很多票。立法院經常叫政府不准做某些事情,或者叫政府非去做某些事情不可,結果這兩件事互相衝突,讓政府收不到很多錢,但卻付出很多錢。這兩件事情其實讓執政黨滿難做的,所以也不要太做善人,我們有限制的開一部分,如果將來我們覺得這個作法是好的,還可以再修。但假如一旦開了以後,就收不回來了。一旦善款散出去,之後想說不給,這是很難的;但如果以後要再放寬,這會比較容易。這是我的想法。

主席:請徐委員欣瑩發言。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我個人的意見,我是支持百分之三,或者還是維持百分之五,原因是什麼?有關政黨政治,剛才次長也有提到,選民在投票的時候,有時候對政見還是要負起責任,因為我們現在是在討論補助款,他也許用某些政見吸引了選票,但實際上,他們卻沒有負起政黨政治的責任,所以還是要有基本的門檻。不好意思,有些委員給我建議,但我個人還是希望最少百分之三,維持百分之五我也贊成。謝謝。

主席:台聯黨團還有意見,國民黨也不是很堅持一定要百分之三,所以大家再討論一下,因為剛才吳育昇委員點頭說百分之二也可以考慮,這和台聯、張曉風老師等人的意見都滿接近的。所以這應該很好處理,等一下我們回頭再討論。第四十三條保留。




主席:你都不跟我們李俊俋委員講一下。好,那就一條一條來問,處理完大家決定要不要再繼續協商,還是就可以送出委員會。李俊俋委員及陳亭妃委員的提案條文很多,這部分先不處理。有關台聯黨團所提的補助門檻 1%、2%或 3%部分,請各位做個決定,好不好?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請問主秘,剛剛我們講的因為紀國棟在另外那個案子,第四十三條是保留的?

主席:沒有啦!李俊俋有好幾條。

李主任秘書秋美:(在席位上)我們記憶中他好像不是提四十三條,他是因為七十四條的……

主席:我們一個案一個案來處理。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三條 1%、2%或 3%的比例部分有何意見?

黃委員文玲:(在席位上)我們當然還是很堅持 1%,但是因為今天難得國民黨也願意展現誠意,讓小黨有機會參政,所以如果國民黨也贊成李俊俋委員的 2%,那我們也願意接受。

主席:好,所以這部分就沒有意見了吧。你們剛才自己說好的,怎麼又這樣?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我個人沒有意見。

主席:現在你又說是個人沒有意見。

張委員慶忠:(在席位上)我們是要維持現行的 5%。

主席:坦白講,此案再繼續審下去也不會有結果。本案保留送院會,好不好?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好,保留。

主席:第四十三條保留,送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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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綠黨組織改造案的反對論訴

綠黨的組織改造案掀起了許多風波,最後造成原本秘書處人員包含張宏林、李盈萱等全數離職,而我也確定退黨。在這過程中,我對綠黨感到十分失望,也對少數人的作為感到不齒。

我不後悔我曾經支持過這個政黨,只是這個政黨因為人的因素而變質了,希望過去因為我而認識綠黨的朋友,不要因為我的關係而支持綠黨,請自行判斷和了解狀況。

由於有些事牽涉到個人隱私,未經當事人同意,不方便寫出來,不過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相關文章及討論串的線索。

一個綠黨罪人的自白及血淚控訴
談「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綠黨黨員大會 戰鬥團隊就位
綠黨風波之後
 



另外,以下是我幫忙把這次反對改造案相關的意見整理出來。

整個事件觸及很多層面,在很多人、文章和信件之間發生討論及回應,所以有些混亂。

總之,希望提供更多相關訊息(脈絡、條理可能不明確),給各位黨員參考,協助了解與判斷這次提案以及相關爭議。

是組織改造還是藉機擴權?

最近在網路上閒逛,看到綠黨黨員在討論剛通過的中央黨部組織法,覺得有些話想說。

設立組織、改造組織都是為了解決面臨的問題,組織(包括綠黨這個政黨組織,甚至國家這個組織)只是一個手段,不是目的。設立組織的目的規定在黨章、憲法。這大家都可以查閱。一般而言,組織必須在設立目的下進行改造,否則就形同革命了。

綠黨到底面臨什麼樣的問題,我無從探知;但是我想談談「立法程序」以及這個改造是否脫逸了設立目的。查閱綠黨黨章後有幾點問題:

其一、中央黨部組織法是什麼人可以提案、什麼人可以通過、提案和通過的最低門檻票數是多少,這都沒有規定。黨章第17條之「中央黨部之組織另定之」,既接在中執委任命秘書長之後,立法解釋應為秘書處轄下部門如何設立,而非如新通過之組織辦法,把秘書長虛位化,畫蛇添足地推翻前文之授權任命。

其二、中執委兼任秘書處部門主管這個「改造」,擴張了中執委權限。黨章第13條列舉的中執委的六種權限(權力範圍之限制)中,沒有一種是得兼任秘書處部門主管,那麼,只要遵守黨章規定,中執委就不可以兼任。除非修改黨章,加入第七種權限。

其三、可以兼任的作法,混淆了制衡原則。原本的作法是秘書長率各部門主管向中執委(主要是召集人)負責,秘書長做的不好,召集人可以隨時提名他人,由中執委同意後任命。現在,兼任的中執委要向誰負責?如果做的不好,誰可以隨時令其去職?這些都是問題。

在台灣的各種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董事長兼任校長、董(理)事兼任執行長等違反內部制衡原則兼支領薪水的情形比比皆是,都未見社員或捐款人反彈,也不見主管機關依法取締,只見這些團體誇誇其談公益性、公共性。難道,乾淨清新的綠黨要向這些團體「學習」嗎?



施泰翔 週五, 2011-02-04 13:24

以下是我們三位台中市黨員在農曆新年前1/29晚間寄到綠黨秘書處關於綠黨中央組織辦法變更的請益信函,原信完整轉載於此。目前我們這邊還沒有接到任何回覆。 就如信中所說,我們認為綠黨是社運界寶貴的公共資產,因此此議題是值得大家共同討論的公共議題。如果主導此變更案的中執委前輩們願意回答我們的疑問,希望也能一併在此公開回覆,或著至少允許我們把前輩的回覆轉載於此。

---
這個議題在經過和朋友討論之後,有些地方仍然感覺到不太清楚,如果不會太麻煩各位中執委前輩的話,希望能再次向各位中執委前輩請益:

在基本假設上,我們也認為應該先接受翰聲所說的"中央黨部組織辦法既非集權也非擴權"。

不過,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職權之六指出,中執會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之黨務。

既然中執會,是直屬黨部與地方黨部的督導角色,現在又兼執行角色,顯然矛盾,需要修改黨章。以目前的黨章來看,中執委確實有執行任務,但是從黨章十三條來看,他只是黨員大會的下屬執行機關。既然黨員大會是一年才一次的年度會議,那麼就我們的了解,它的執行權限應該以大方向重大議案為主,而不是處理日常事務。要不然黨章不會在第十七條授權給秘書長。一旦中執委執行日常事務,一年一度的黨員大會要加以監督會很困難。

雖然在組織功能改造之後,仍留有中評會做為監督角色,但中評委我們對黨章十六條之二,之三跟五的理解,是被動的解釋與決算角色,負責解釋法律與規定疑義。

16之二本黨內規及預算之備查。(也就是事後審查)三、審查本黨之決算。("決算",也就是最後把關)角色類似法官(不過這次我們提出疑問,擔任中評委的前輩們似乎沒理解到他們可以出來解釋疑義),跟現行負責日常黨務的監督責任的中執委(中執委職權第6督導黨部)不同,而據我們猜測,中評委應該是不會很主動地去看黨務工作;因此將制度內的監督機構刪掉只剩中評委恐怕是不足的。

更讓我們感到憂慮的,是原來黨章第17條讓中執委有對秘書長的任命權,但是在新辦法中,中執委兼任主管並沒有相配套的規定,授權中評委讓兼任部門主管之中執委去職,結果未來黨務主掌人/中執委,除了根本跟不上日常事務的一年一度黨員大會有權監督,無人可管。制度上監督機制不足的問題仍有待解決。

另一方面,理監事於法是不應該兼職拿薪水的(人民團體組織法第21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我們對於翰聲的說明中提到"有更多人能夠養活自己,且所經營的事業工作都直接有助於綠黨成長,而不必委身其他政治勢力或商業營生工作。中執委可以透過地方支黨部或專案來維生,資金的管理與分配,必須建立制度。"還是覺得有些疑問。因為雖然翰聲提到「把綠黨的中執委比擬為一般社團的理事是不恰當的」,但我們不太清楚的地方在於,「中執委」和人民團體法裡的「理事」的差異到底是什麼?只是具體工作事務上的差異?還是因為哪項差異而可以、可能支領薪水?

我們最感到憂慮的地方在於,台灣的許多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董事長兼任校長、董(理)事兼任執行長等違反法規上的制衡設計,兼支領薪水的情形相當的多,但社員或捐款人可能因為對法律不熟,沒注意到有違法的風險,主管機關也不取締,這些團體卻都有很好的社會名聲。但這是我們這些對綠黨有很多期待的黨員都不太希望看到的。既然綠黨標榜的參與式民主,在似乎可以找出很多爭議點的情況下,中執委先行通過組織改造法案,我們感到不是很適合,恐有必要多開說明會,廣邀專家學者及各界人士,以及黨員跟支持者共同審慎考慮,否則哪天被有心人士或綠黨在社運中有所衝突的既得利益團體告上法院,訴訟過程中有所閃失,賠上的是社運界的政治資產。

雖然我們不清楚那些政治經濟利益上跟綠黨有所衝突的團體,會不會真的把念頭動到去研究綠黨的內部組織架構有無觸法,不過自己內部在組織改造時毫無警覺的埋下引爆點,這看在我們幾位支持綠黨的黨員眼裡,很難不感到憂心。

這次我們的請益希望也麻煩秘書處負責管理網路宣傳平台的工作人員轉錄到公開顯眼的地方。因為我們認為綠黨是社運界跟所有進步政治支持者的重要資產,那麼所有對於綠黨組織的問題應該由公眾一起來關心,同時如果各位前輩如果能解決我們的疑慮的話,今後就不需要面對私下有人問類似的問題,再多花力氣去溝通;況且我們的疑慮可能有我們的主觀偏見在,如果我們對問題的了解以及評論有任何偏差或不妥的地方,除了各位中執會的前輩,能夠被其他外界站在不同立場跟觀點的前輩指正,對釐清整個問題相信也會有幫助。

黨員 施泰翔 王俊凱 吳致融敬上

政治是關乎權力,不是道德

爾來綠黨中執評委會自行通過中執委兼任部門主管與地方支黨部召集人之提案,顯然抵觸黨章第五章第十三條第六項中執委督導角色。筆者站在捐款人的立場,有些管見跟大家分享。

馬基維里在十七世紀已經坦白告訴我們:政治是關乎權力,而不是道德。

韓非子也早說過:政治在道德之外。

我捐款,是因為台灣需要他黨的制衡。
 
以下是節錄自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對這次變革的辯證:

「綠黨必須要先取得一些政治權力(小魔戒),才能運用槓桿,加速裂解壟斷性的權力結構(大魔戒),因而必須在現階段就實踐集體領導的合議制,建立權力和資源分配的機制,和協調的團隊默契。否則,2012立委選舉跨過5%門檻之後,大量的權力和資源投入,將變成一場大災難。(全文附錄於後)」
   
很熟悉吧!歷史上俯拾皆是。
   
孫中山因為國民黨的渙散,被袁世凱解散,在東京成立中華革命黨,要求黨員宣誓對他效忠,並按捺指紋。曾經引起黃興等同志的質疑,但他堅持。更因為人民不懂民主,所以通過軍政、訓政和憲政三階段,達成革命目標。軍政就是掃除革命障礙,北伐是手段之一。
   
蔣中正是北伐成功的推手,當時青年若不加入黃埔軍校,不算熱血;若不能參加國民革命軍,算是遺憾!但是何以黃埔軍校的軍隊不算軍閥,別人才是?理由是:黃埔青年有國家意識。

「愛國」是最好操弄的詞彙,每一個政黨都愛,只是愛的國不同而已。
    
共產黨倒是坦白。他的黨章本來就說:為了達到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先共產黨「專政」。退一步,就是為了進兩步。未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抓到國民黨腐敗的時機,大力宣傳他是民主的,實施三三三制。蘇維埃(即委員會)的成員有三:共產黨員1/3,黨外同情者1/3,各界菁英1/3。中央有、地方有、村莊有,都有蘇維埃,凡事都由委員會決定。但仔細想想:2 /3當然掌握多數,這種民主集中制,黨意一定能夠執行。只是這樣的民主集中制,吸引了多少知識份子,中國民主同盟就是其中之一,當時大專院校知名的教授、作家都是其成員。中共掌權後的反右運動,民盟犧牲最大。
    
來到台灣的國民黨,記取失敗的教訓,完全學習共產黨。要求黨員效忠領袖,稱為「總裁」,軍隊設置政戰(共黨稱書記),監督黨意的執行。對黨外異議者,實行白色恐怖(冷戰的產物,相對於紅色而言。美國當時也有麥卡錫主義,將導演、作家等左傾人士逮捕入獄,美其名為愛國。),於是黨外人士集結,成為民進黨。
    
民進黨為了集中力量打擊國民黨,集結了理念不完全相同的各派系,這也是為什麼至今黨內政策辯論仍是常態。這很像清末的孫中山,為了推翻滿清,除了自己的興中會(廣東人),還集結光復會(浙江人)、華興會(湖南人),成為同盟會,終於推翻滿清。但獲得革命成果的,不是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志士,而是換下清朝官服、改穿西裝的立憲派人士。那麼林覺民是否應該於地下痛哭他的犧牲不值得,倒也不必,因為他求仁得仁,為自己的理想奮鬥,感覺值得就好。

民初,宋教仁集合若干小黨,成為國民黨,目的在贏得最大在野黨的國會席次,牽制袁世凱。自己也被暗殺。
    
每一個政黨,都有其主要目標,否則不會集合志同道合的「同志」。但是為了達成目標,是否可以不擇手段,則是各黨的抉擇。衡諸歷史,好像沒有例外。只因例外者,皆消失。
 
儒家談道德,所以政治上是失敗的。但他巧妙的運用推薦和考試的力量,榮登學術權威,大舉進入官場,實踐其理想。法家不是不要道德,但將它放在政治之外,因為這是人性的弱點~權力使人腐化,所以認為制度的設計非常重要。但當法家坦承點出這個事實時,卻贏得罵名。
 
制度是否為萬靈丹?人是操控制度的設計者,所以制度會隨需要而變。
 
我這番論調,看來灰色,但其實不反對政黨的存在。畢竟參加一個組織,比較容易實踐自己的理想。無黨無派參選,除非是有光環的名人,反則不會成功。進不了議會,改不了制度,即使人少,也能發揮功能。
 
至於,政黨不擇手段一事,歷史自會有評價。只要黨員覺得此黨的做法是他們認同的,繼續奮鬥,可也。
 
人,是脆弱的,但也是堅強的。脆弱在於生活的不由自主;堅強則是思想的自由馳騁。生於民主的好處是,選擇性增多。威權或極權被唾棄的是,連思想都管。
 
抱歉,寫這麼多,又犯了好為人師的毛病!


對綠黨組織改造的想法


我是綠黨黨員陳怡秀,身為黨員希望能表達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看過關於此次組織改造的中執委會議紀錄,在不明究理的狀況下確實是感到一頭霧水。

其一,中執委會議紀錄提到立法及行政兩者角色合併無妨,因為監督的角色將會由黨員及社會大眾來扮演,但實際運作上來說,許多"立法"及"執行"工作 的細節並非一般黨員及社會大眾能夠了解,且當台中黨員"監督"中執委及綠黨提出擔憂時,得到的回應是"不要讓十全十美當好的敵人",而綠黨在之後的補充紀 錄,仍舊沒有直接回應這個問題,而只以綠黨不該被傳統科層制的想像綁住,只要公開透明,就能夠課責作為回應,那麼黨員及社會大眾到底要如何監督即課責呢? 還是由立法兼執行的中執委自由心證?

其二,這次提出要讓中執委扮演執行角色的理由是在於,許多中執委只有「開會關係」而欠缺「工作關係」,只有「出一隻嘴」,所以要將權力集中在少數四 位"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上,讓他們能以全職的形式執行,然而同樣的疑問要回到監督的議題上,假如綠黨認同那些交岔持股的中執委們,無法全力投入在政黨工作 上,那麼缺乏專職的監督者,又剩誰能夠確保各項環節的弊端能被避免呢?如果監督的角色黨員和社會大眾不要說工作關係,連開會關係都不穩定時,綠黨是否還有 其他防弊措施?

其三,這次將中執委和秘書處"合併"的另外一項理由是因為發現小黨來實施行政、立法分立並不順暢,然而我還非常清楚的記得約一年多前,綠黨財務行政 有問題時,其理由是立法者(參選者)和執行者角色重疊,所以分身乏術,因而必須分開,讓政治工作者專心於參選,但是現在又再度把"培養專業政治工作者"和 執行再度混為一談,不是前後矛盾,且若我沒有誤會,培養專業政治工作者指的應該就是培養未來的參選者,假如政治工作者被視為一項專業時,秘書處的策略、企 劃、行政也都是不同的專業,要如何讓"專業的政治工作者"只因為他可能是未來的政治工作者,就在沒有其他有經驗的人的帶領下,而能夠自然而然擁有其他專 業,甚至能夠肩負帶領團隊的責任(顯然新的組織改造案已經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中執委、和各部門的主管混為一談,而成為全能的超人形象)

其四,在事權統一VS集體領導部分提到,現階段必須實踐集體領導的合議制,建立權力和資源分配的機制,和協調的團隊默契,避免2012立委選舉跨過 5%門檻之後,權利集中在領導者身上,但是目前的組織改造,並不是達到分權的效果,而是將權力和資源和決策權都集中在少數"中執委兼政治工作者兼執行者" 身上,而把秘書處和秘書長單純的轉變成行政部(與其說行政部,若在公司組織來說,應該就是一個處理其他部門不想做的雜事的部門吧!),如果是要避免權力和 資源被少數壟斷,一個政黨似乎應該要更懂得利用"立法"及建立制度來避免弊端,而不是把一個人決定分散成六個人決定就叫做集體領導。

其五,假如目前的組織架構成立,而未來政黨培養的四位"專業政治工作者"也選上了,誰來接替他們的角色,繼續培養其他專業政治工作者來領導後勤團隊?續任?中執委和專業政治工作者和執行者要畫上等號的必要性及優勢為何?

其六,在秘書處穩定度的風險評估部分提到,現在是因為行政已經穩定,而可以再往前走一步,亦提到目前綠黨的品牌,已經有足夠號召募款的能力,使得中 執委可以透過地方支黨部或專案來維生。然而矛盾的是同樣的論述中卻又陳述現任秘書長專職僅半年, 以及在資源極度缺乏的情況下,我們不可能期望有健全的祕書處。怎麼可能一個組織既能又不健全又缺乏資源又同時可以行政穩定,募款充足。這樣的描述,讓一般 黨員和社會大眾根本無法了解狀況。

其七,在事權統一VS集體領導中提到國際綠黨發展過程中,許多國家刻意壓抑單一政治明星的出現,所以綠黨要藉由此次組織改造壓抑單一政治明星,但是組織改造的全文,卻讓人感覺是要把資源和權力集中在四位中執委身上,難道綠黨是藉由創造四位政治明星來壓抑單一政治明星?

其八,整個組織改造方案強調要以培養專業的政治工作者為目的,那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也就有機會藉由黨機器的直接運作來組織黨員、發展專案,找尋自己需 要的糧草,以此減少支持一個祕書處運作的財政負擔。 然而這種作法,難道不是利用"黨"的形象和資源去培養和建立"個人"的勢力,之前選舉的收割說,指的正是這樣的事情,而現在的所作所為,更是容易讓外界產 生質疑。

以上關於文章前後文令我不解的地方所提出的疑問?

另外,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1. 綠黨在組織建立上一直較為鬆散,如果由每年重選的中執委擔任日常的執行工作時,策略和規劃都難以延續,就像一個企業要建立,人事的穩定是極為重要的,要如何解決?
2. 當綠黨認為不需要找更多只能出一張嘴的社運前輩,而希望尋求能夠更加投入的人擔任中執委時,是否有考慮到機會成本的問題?因為許多社運前輩他們具有經驗和 智慧,但是自然也會有許多事務,若要全職投入機會成本高,所以難以做到。而對於沒有經驗、沒有資源、沒有背景或是其他機會的人,相對的不但機會成本低,且 目前的制度,更是加強其投入誘因,包含薪資、名聲、影響力etc...最後的結果是否會成為綠黨的政治明星都是由類似人選所擔任,其長期影響為何,其模式 是否能夠延續,亦或是當培養出第一批政治明星後,就由這一批政治明星(如同民進黨的老人們)主導,而使綠黨喪失原先之活力?
3. 利益迴避問題,如果此次參與決策的中執委,無法利益迴避,而中間的矛盾和各項疑點又無法說明清楚,要如何贏取黨員信任和大眾支持?
4. 綠黨究竟是否需要建立真正的組織及規畫長期策略,還是等選上再說,如果組織和長期策略都無法先建立起來,而因為缺乏資源必須先選上再說,就叫支持者投綠黨,這要支持者如何能夠放心綠黨未來的做事能力。

我想我寫出這些想法,特別是我在綠黨工作過,又認識這些人,勢必會得罪很多人,然而我對綠黨抱著很深的期待,對我來說,綠黨絕對是能夠改變台灣的力 量,但如果許多細節不注重,包含在黨內決策和訂定制度的問題都掉以輕心,那麼有朝一日選上後,難保會變質,台灣的政治已經很讓人失望了,所以我寧可台灣沒 有綠黨,也不希望再有另外一個政黨,讓人滿懷希望的相信他,而在未來感到受騙。

而這次會議結果,就讓我感覺到制度的設計像是針對特定對象"量身打造"的特別法案,而其他解釋更有諸多疑點和矛盾並沒有說明清楚,反而更像是用各種 理由來正當化行為,畢竟以一個組織管理來說,這樣的制度設計,顯然不是一個可以長期運作的狀態,而且在防弊措施上,更是避重就輕,也會造成綠黨成為一個少 數人操縱綠黨決策及發展的局面,不論是對於綠黨的形象或未來發展都極為危險。

我很支持綠黨,但看到這樣的現象內心很複雜。

陳怡秀

續:對綠黨組織改造的想法

今天瀚聲在網路上對於這次的事件有了公開的回應,我非常能夠體會也能理解,他們為何會選擇組織要做這樣的改造,但是相關的疑慮卻還是未說明清楚。

要避免誤會的產生,或許都還需要進一步的說明:

包含:
一、政黨本來就不是社團:
1. 故人團法對於社團理、監事的規定,不能套用於政黨中執、評委的原因為何,社團理監事規定的缺點為何?綠黨目前的制度設計,更優良的地方為何,是否有案例可循,還是憑空想像?

原本的制度不良,但經過許多組織的驗證,弊端為何,有許多案例可循也比較好抓。一個全新且未曾經過實作的制度設計,會是很大的考驗,甚至也有可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產生比過往更大的弊端,需要格外審慎的評估和討論。

2. 人民對組織的想像可以有很多種,但所謂的彈性,並不是任意的修改,應該是有更具體完整的做法,如果要修改必須要有更清楚完整的說明,讓黨員都更清楚,而不是一次的中執委臨時會議做出這樣的決議,造成黨員和工作人員的焦慮不安。

二、專職/兼職與支薪課題

1.專職當然要支薪,但轉變中執委兼執行者兼參選者的必要性為何?這是能夠長久持續的架構,還是配合現在人事現狀所做的權宜之計?兩千萬的門檻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2中執委支薪若為專職工作人員兼各部門主管兼綠黨的政治明星,而主管單位又是無法了解內部運作的黨員時,支薪標準為何?工作內容為何?績效評鑑為何?相關的防弊措施為何?

在任何一個組織,除非你是老闆,錢都是由自己的口袋掏出來的,否則既然是支薪的專職工作人員,就要有審核的標準和檢驗機制,即使不是企業,而是非營利組織 也是需要。不是列出薪資明細就足夠,否則一旦通過此組織改造,且這"四位orN位"正式上任,可能就完全"無法可管",特別是在執行上及資金動用上,更是 因為沒有相對的審查單位而為所欲為。

我很清楚綠黨目前無利可圖,但是綠黨的每一分錢和資源都是支持者的血汗,如何運用也非常重要,且現在沒錢,不代表以後沒錢,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更有遠見,不能把自己當作一個沒錢就象徵清廉,也不能因為信任而忽略了制度。

就算我很信任瀚聲或其他綠黨成員的為人,但是我還是非常擔憂這樣的制度設計,因為這些事情不能混為一談,而且綠黨未來想要當執政黨,想要治理國家,想要監督其他政黨,自己在這方面,就必須以更高的標準和規格來檢視,否則如何說服民眾?

三、權力制衡與監督課題

1. "批評把秘書長一個人分散成六個人,不如正面看待為,再多找三個以上的專職一起來共同承擔。"工作是要合作,不可能一個人能夠完成,重點不是一個人,三個 人或是更多人,而是這些人的分工在專業上,是否能夠互補,否則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也是一個借鏡。就如同我之前一在質疑的,把多重角色集中在目前四位, 未來N位的政治明星的必要性為何? 一個成功的政治明星,不見得會是好的行政人員、行銷人員、業務人員。目前政黨資金資源有限是可以身兼數職,但是不應該定訂出規定把這些多重角色的權力和資 源綁在一起,造成未來的困境。

2. "應視秘書長為中執會幕僚長(並未禁止秘書長由中執委擔任)"同樣的邏輯,過或是依照原本組織架構,並未反對中執委擔任綠黨黨內政治工作,為何如今需要大幅調動。

我唯一看到的具體差別是,調動後,各部門中執委兼部門主管兼政治明星的"權力"擴大,可自行決定許多事情,不需向主管報備,且可直接募款,或許短期看來會 更有效率,但是制度的設計,是為了防範萬一。萬一這四位或N位,不如想像的完美,而許多執行細節或內部作業也不是一般黨員和社會大眾清楚的,誰來箝制,且 制度修改後,要再變更回去又更難,一個政黨豈能如同兒戲般,幾個人說改就改,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這樣要如何對黨員和社會大眾負責?

四、懷疑政治明星等信任課題

1. 信任不代表制度不應該存在,且黨員提出質疑和反對的聲音,不代表不信任對方,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是一個政治團體成員非常需要學習的課題,特別是政黨會面臨很多議題,而議題思考的面相也很多,能夠理性的溝通,是真正信任的表現。

五、中執委募款及參選相關課題

1. 為何綠黨沒有候選人? 是因為大家都認為綠黨選不上,環保沒有票,而不願代表綠黨出來參選,還是因為綠黨沒有錢?如果是後者,難道有錢就選得上了嗎?

2."敢為綠黨賭上自己薪水的人來當中執委去募款"同樣問題之前已經提過,這個勇氣,牽涉到機會成本,當你有名望有地位有資源時,你為了綠黨賭上自己薪水 的賭注和風險就變得很高,而如果你是一個社會新鮮人,沒有錢、沒有地位、沒有資源、不須養家活口,這個賭注相對的勝算就高上許多,因為就算沒有賺到錢,至 少賺到"經驗""名氣""人脈"。

所以這樣的制度設計,會不會容易造成出來參與賭盤的,都是一些相對負擔機會成本小的人,長期下來,綠黨的"政治明星"的格局會不會越走越小,綠黨的形象會有甚麼樣的轉變是否被評估進去。

此外,這樣的制度究竟是對那幾位參與者的賭注大,還是綠黨所下的賭注大呢?我想絕對是綠黨所下的賭注大。因為參與者失敗了,不想做了,搞砸了,兩三個月拍拍屁股就走了,還是過自己的人生,但是綠黨這些長期支持綠黨的人,要如何重振綠黨,甚至收尾,誰要負擔這個風險和責任?

所以綠黨若要押這麼大的賭注,是不是要加慎重?

3. 一個政黨,養活"候選人"的必要性為何?因為擔心沒有人出來參選,所以就要養著"候選人"嗎?舉例來說,現任綠黨秘書長張宏林過去在荒野及公益團體自律聯 盟工作,培養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及人脈資源,綠黨沒有養活他,但是他因為認同綠黨的理念,全職投入綠黨,代表綠黨出來參選,這樣的人選社會觀感和勝選希望, 難道會小於一個工作經驗,人脈資源全部都侷限於綠黨,由綠黨自行"培養""生產"出來的候選人?

如果說綠黨的"準候選人"希望能夠在選前一年或兩年全心投入耕耘基層,而不願分心去其他公司工作,導致每年選舉的籌備都非常充忙,為何不把這個需求和困境 單純的說出來,讓綠黨的黨員和支持者共同決定是否願意捐助金錢和資源幫助這些他們想支持的準候選人,即使有政治獻金法規,也是能夠透過其他形式如賣書賣產 品,來養活候選人,而不是把問題複雜化,而轉移了焦點,事情不是會更單純?

一個綠黨罪人的自白及血淚控訴

關於這個事件的始末

2010年1月26日 我到綠黨黨部索取給朋友看的文宣品,順便我和辦公室主任秋芳聊了幾句,問一下綠黨選後的狀況,以及相關工作情形。她告訴我王鐘銘競選團隊的阿端和詠梅現在已經是工作人員,但是不用天天進辦公室,翰聲的選舉的助理,選後會留下來繼續幫忙,接著她告訴我上次中執委會議對於組織有一些改變,所以秘書處的功能也會有所調整,可以在中執委的會議紀錄看到。

回家後,我立刻詳細閱讀了中執委的會議紀錄,當下覺得組織的變動非常奇怪,特別是我之前有在綠黨短暫待過一段時間,知道內部的行政作業根本還是有很大的問題,更別說是穩定,怎麼中執委會議紀錄會說這次的變革是因為行政穩定所以可以做更多的改革。

這時,我想到當初在綠黨工作時發生的一個事件,也讓我對這個組織案,感到更為不放心。

我九月份,剛到綠黨工作時,我誤以為青年參議願是綠黨的內部團體,因此在設計文宣品時想找他們參與和討論,但綠黨參選人李盈萱跟我強調,那是王鐘銘個人的政治團體,而這個團體的成立目標是幫助青年參議願的人勝選,而不是幫忙綠黨,所以我不能把這個團體的人、事、和資源混為一談,而這個團體也只是和綠黨單純的合作關係,由團體推派出來的代表,藉由綠黨的平台去參選。

由於我認為李盈萱和王鐘銘及宋佳倫都是青年參選的代表人物,因此詢問李盈萱是否能參加時,他們含糊的告訴我,這是一個原本就存在的團體,已經有一定的默契和主張,李盈萱的參與並不是非常合適。

於是我追問這個團體是何時成立的,她告訴我這是王鐘銘參選後才能立的,但我更為不解,為何參選後要跳出來成立這個團體,盈萱告訴我,那是因為王鐘銘他們的競選方式和主張和綠黨有所不同,所以他們就獨立出來成立一個團體,好用自己的概念做事。

當時,我認同這樣的做法,也覺得綠黨是一個公民參與的平台,這麼做無可厚非,但是當我看到選前,一群人號稱自己是獨立團體,所有的資源和人事都是以自己的競選團隊為主,卻在選後到綠黨工作,且不用像正職的工作人員,我已經覺得很奇怪,再看到新的組織改造案中,中執委可以兼任部門主管再兼任政治明星的多重角色,我覺得根本就是這些人為了累積自己政治資源所做的更動,當然在提案中,有提到這些人是用自己的能力去儲備自己的作戰的糧草,變革案可以讓政黨更為有效率。但是換句話說,這樣做非常有可能是將綠黨的資源和形象都累積在個人身上。

想到過去綠黨和其他政黨的發展史,讓我對這個做法感到很焦慮,因為如果把這麼多權利和資源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假如這些人未來出問題,可能會連帶拖累整個政黨,就像當初綠黨在1996年的參選人高孟定當選國大代表後,隔年接受民進黨張榮味邀請搭檔參選雲林縣副縣長,如果未來綠黨真的有人再度當選,但是當選後,被記住 及成名的不是綠黨,而是那位候選人,如果未來再有候選人被其他組織吸收,或是因為和綠黨理念不一是就不再以綠黨的身分參選,那麼綠黨到時要怎麼辦?

特別是改造案裡面說的理由,我都覺得不充分,甚至我能夠想像以綠黨目前的情況,大部份的黨員和中執委都較少參與綠黨活動,投入和參與就是那幾個人,而那幾個人又剛好都是青年參議願的成員,出來選的也是他們,而他們對外也用這個形象去做宣傳,假如有一天他們和綠黨在理念起了衝突,集體離職,綠黨內部行政難保不會大崩盤。且一旦組織案放行,整個的監督機制會變得相當的薄弱,而他們又都是彼此熟識的自己人,組織案一但放行,等於是把綠黨的未來直接賭在這些人的身上。

但是就我接觸行銷的幾年工作經驗,我真心覺得綠黨首要之務是建立品牌,讓大眾了解綠黨的理念,把綠黨的品牌形象和品牌識別深植於大眾心中,讓大眾先認識綠黨、相信綠黨的組織和透明度、甚至願意透過綠黨參選,而不是反其道而行讓大眾因為候選人而認識綠黨,否則若是以這樣的模式,這些人勢力一但壯大甚至選上,就有可能左右整個綠黨發展,如同民進黨模式般,塑造出來的是環境英雄,而不是環境組織,而選民膜拜的是環境英雄,而不是對理念的認同,這種作法對於綠黨六大核心價值的第一點參與式民主將更難實現。

草民 (未註冊) 週五, 2011-02-11 21:56

僅陽光不足以防腐,要民主豈可無制衡

看了潘漢聲的回應,作為一個草民,我還是有話要說:
一、 政黨在目前的法制下被定義為社團。
依照照人團法第四條以及第九章,政黨被定義為社團,難道綠黨依人民團體法來申請、設立、組成,卻依政黨法草案來運作?如果認為人團法是惡法,不願意依循理監事須為無給職的規定,那為何不明明白白在黨章寫明中執委可以支薪、可以兼任秘書處主管?
二、 人團法是解嚴後公布的法令。
七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78)華總(一)義字第 0516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67 條。人團法經過五次修正,最近修正日期是98年05月27日,,潘漢聲說戒嚴時期的法律的是「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只有20條,已經被人團法取代。相關立法與修正沿革請參閱: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D0050091
三、 民主國家的政黨,必須更要求內部的民主,不管大黨小黨,都必須有內部制衡機制。
如果不嚴格要求政黨的內部民主,如何能期待它執政後能推行民主憲政,確保人民的權利?所謂民主政黨,綠黨現在碰到的問題是黨員要求「權責相符」和內部的制衡機制。支不支薪是小事,黨章明文規定中執委可以支薪就解決了,而不是為了要支薪而去兼任秘書處主管工作。現在這樣的設計,已經破壞了黨中央內部制衡機制,誰可以(有效)監督中執委?當然不可能是中執委自己,更不可能是一年一次的黨員大會或臨時大會,如果等到要靠選票和鈔票,恐怕到時候綠黨就爛到不可收拾了。
四、 中執委可以做的事情很多,為什麼要搶當秘書處主管?
除非說秘書處做的不好,可是通篇中央黨部組織法說帖沒提到,有提到的是不要讓中執委只出一張嘴,既然問題出在中執委,就要在中執委身上解決,把他們塞到秘書處,難道他們就不會只出一張嘴?如果他們忽然幡然改正,動起手來了,那豈不表示之前只出一張嘴的中執委是徹徹底底的動口派,那還適任嗎?不該追究責任嗎?
五、 掌權者只要接受制衡與監督,無須解釋權力運作。
依現行黨章規定,中執委與秘書處的關係是處於監督與執行的關係。因此,中執委兼任秘書處主管,則是混淆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關係,違反內部制衡機制。這不是權力運作如何解釋的問題。
六、 陽光只是必要條件,制度絕不是中性的。
陽光不是充分條件,光靠陽光是不足以防腐的,一切公開透明而無制衡機制,更可以讓人光明正大地為惡。好的制度讓好人可以為善,壞人不敢為惡,壞的制度反之。民主制度是好的、極權制度是壞的;保護環境的制度是好的、破壞環境的制度是壞的。這不是ABC嗎?

草民 (未註冊) 週一, 2011-02-14 14:06

財主總是希冀更多的錢財,掌權者總是要求更多的權力
草民

對於我前兩次貼文,認為這次中央黨部組織法關於中執委兼任秘書處主管並支薪的組織變革已經違反黨章的規定,需要修改黨章,在黨章中明訂,這個看法,除了一位律師黨員回應表示贊同外,以及一位前中執評委認為是否要經過黨員大會需要更細緻討論外,並沒有獲得現任中執委們的回應(贊成或反對),我也只能假設他們是反對我的看法的。這並不意外,提案是中執委們通過的,人怎麼可以又自己反對自己。

我想再談談一個中執委們沒有明白說出來的預設的前提:認為中央黨部組織法關於中執委兼任秘書處主管並支薪沒有違反黨章,是因為黨章沒有規定不可以兼任,不可以支薪,因此可以。茲對這個看法駁斥如下:

為了抵抗政府的專制,人民會要求政府把法律訂清楚寫明白,在法律沒有說不可以的地方,就是人民的自由,「法無不許則可」,這是沒錯。但是,這是放在人民對抗政府的層面來說的;無論如何,政府不可以持這種主張,政府如果持這種主張,人民就毫無自由可言了;相反的是,政府必須「依法行政」,謹守「法無許則不可」,人民的權利才有可能得到確保,也就是說,必須人民能夠將政府這隻猛獸控制在法律之下,政府才不會變成一個暴虐的政府。政府受人民控制,才是「民主的」政府。

如果綠黨站在人民團體的立場,認為人團法沒有規定的,都是綠黨的自由,這可以理解,也應該支持。但是,今天討論的是黨章,如果黨中央說黨章沒有規定不可以的就是我黨中央的自由,豈不如同中央政府說,憲法沒有說不可以的,就是我的自由,這叫人民何以堪?就繳黨費的黨員來看,這不是暴虐的黨中央是什麼?黨員有質疑還不開放討論,這樣還談什麼草根性民主?

如果綠黨自詡是一個內造式的民主政黨,是不是應該說,黨章沒有准許的,中執委就不可以做,除非修改黨章,取得黨員大會的授權。今天中執委自己提案的中央黨部組織法中,偷渡中執委自己可以支薪、可以兼任主管的規定,將權力與利益往中執委傾斜,擴大自己,兼併秘書處,任意變更中央部門間互相制衡的黨章設計,變更綠黨三權分力的架構,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明明是超越黨章的授權,怎可以無肥可貪、無權可擴、黨章沒有說不可以所以可以來搪塞!

這叫黨員何以堪?這叫綠黨的支持者何以堪?

草民 (未註冊) 週二, 2011-02-15 23:31

黨員大會掌立法權嗎?

草民

有人發現綠黨黨章第九條「本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意思機關,執行委員會為執行機關,評議委員會為評議機關。」並且提問:「這是否符合三權分立的原則? 若是,那秘書處屬於什麼角色?」然後直接做了回答:「目前的黨章中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架構是:黨員大會、中執會、中評會,而不是中執會、秘書處、 中評會。借用另一位黨員的話,目前的提案是讓中執會『歸位』。」
這也是我接下來想談的問題,謝謝開這個頭。

貼文者提了黨章第九條的條文內容,沒有任何說理和分析,就直接斷定「目前的黨章中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架構是:黨員大會、中執會、中評會,而 不是中執會、秘書處、中評會」,這,稍嫌速斷。推其立論,大概是以意思機關比擬立法機關,執行機關比擬行政機關。這能成立嗎?如果能成立,那麼貼文者自己 提的秘書處的角色是什麼?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回答。以發言脈絡來看,似乎認為秘書處是個多餘的單位,所以乾脆把秘書處(砍了)併入掌行政權的中執會,如果 是這樣,也應該說是讓秘書處「歸位」,怎會是讓中執會「歸位」,它要歸到哪裡去?秘書處嗎?它有改名為秘書處嗎?明明是中執會吃掉秘書處,卻講成秘書處佔 據了中執會的位子,所以,中執會理所當然的去「歸位」──去回到自己的位置。這些政治修辭啊,還真是迷惑人心!

問題是,最高意思機關就是掌立法權嗎?名義上掛著執行機關就是掌行政權嗎?回答這個問題前請先比較一下民進民進黨黨章http://newcongress.yam.org.tw/dpp/constitution.html,
就知道綠黨的中執委、中評委的職權幾乎與民進黨相同,人家可沒特別標榜是三權分力原則組織的政黨啊!

回答第一個問題。最高意思機關就是最高權力機關,所有以人為主體組成的團體,必須集合所有人的意志形成最高意思、最高權力,然後分別授權給團體內其 他部門來行使,說它最高意思,是因為這個團體的其他部門的意志均不得與它抵觸;說它是最高權力,是因為其他部門的權力都是由它授權的。用憲法的語言來講, 就是國民主權原理,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人民才是老大。這最高意思表現在,最重要、最上位的遊戲規則(黨章)是它制訂的,最重要的目標(黨綱)是它議定 的。因為它是最高權力,三權皆是由它而來,所以它絕不可能是立法權。而且,從黨章第十一條的內容來看,黨員大會也沒有任何「立法權」的功能和能力,它只能 一年開一次會,它沒有一個施政監督的對象和權限、它沒有預算監督權、它沒有決算監督權、它也沒有質詢權,它要集會都必須經由中執委召集,中執委如果不召 集,它還奈何不了中執委哩!說它是立法權,有聽說過立法院開院會,召集人是院外的、其他政府機關嗎?要它要制衡中執會,鬼才相信!黨員大會不能自行召開, 這裡也見識到綠黨根本蔑視這個最高的(黨員)意思。

回答第二個問題。當然不是名義上掛著執行機關就是掌行政權,至於細緻的(反對)分析就留給貼文提醒我的人吧,我幹嘛幫綠黨中執委做功課,是不?

不過,如果中執會真的併了秘書處,從上述的分析來看,綠黨就成了二權分力的政黨了,而且是行政權獨大,那麼,相信綠黨是三權分力的政黨的黨員們,你們,何去?何從?



訪客 (未註冊) 週六, 2011-02-05 03:40

人民團體法第一章通則,規範三類團體,職業團體、社會團體、政治團體。第九章政治團體即包括政黨。關於理監事的規定,對這三類團體一體適用。關於政黨中執委,亦可參考其他政黨規定,為無給職。

理事、中執委要碰到錢,在一般人民團體內部,多以車馬費為名義,至多以專案工作人員為之,如是專案工作人員,其企劃、工作績效由上級主管審核。但綠黨的問題在於,連薄弱的層級關係都取消,無人督導。除卻人民團體法不置,明顯違反綠黨自己黨章的組織變革議案,當然送黨員大會,照黨章改之。

又,對照不同網友的發言,知三位黨員的提問,及早即送交綠黨黨中央,等待回覆未果,已有時日。期間如有引用法律失當的問題,應由綠黨負責解釋法規的中評委指導。

訪客 (未註冊) 週日, 2011-02-13 04:57

給綠黨前中執委:

中評委的設計,貴黨黨員施泰翔先生的投書裡有分析,從貴黨黨章規定看得出來,功能偏監察院或法院,只有三~四人,跟中執委分屬不同委員會。因此其他政黨多由律師和會計師出任,它是最後把關的人,不是主動督導日常業務的人(中執委)。 

任何制度的設計原本都具有平衡的制衡效果,改掉一邊就要想到其他功能失衡的影響,而不是「椅子缺一腳還能用」的想法去搞。

認為還有中評委可以監督中執委的想法,就跟中執委抽四位去當部門主管,還有其他中執委可監督的想法一樣,都是「椅子缺一腳還能用」的便宜心態。

你們中執委只有十一位,現在抽四位兼行政職。試著用個不完全貼切的例子想,如果今天立法院立委有四成要兼行政院職務,在台灣會引起多麼巨大的討論,而貴黨召集人似乎一意孤行,真是「嚇得人下巴都要掉出來了」。

試想,即便每次會議十一位中執委全數到齊(不太可能發生),行政部份佔近四成人數,這中間監督力道的改變,加上兼任行政有美化報告優勢等因素,影響不可謂不大。

貴黨召集人憑著自己三腳貓的法律見識,從頭胡搞到底,邏輯支離破碎的回應一寫再寫。如把新制比喻成內閣制,內閣制有在野黨制衡,綠黨中執委會裡有在野黨嗎?又,內閣制是從幾十位國會議員中抽少許的人任行政職,跟政黨中執委人數不能比擬。

潘翰聲先生不是法律專家,支持綠黨的學者甚多,何不邀請專業學者代為操刀,而是一直用捉襟見肘的論述跟黨員搶屬於他們的權力,搞得吃相難看呢?

我不知道綠黨有沒有想過自己當選甚至執政的一天,但就目前的表現,你們的做法令人憂心。

沒有學識,沒有專業不打緊,以開放的心胸、踏實的態度,放下既定立場,誠懇地與有疑慮的黨員深談,服從你們的頭家(黨員)。不要讓外人看笑話了。


Sada (未註冊) 週一, 2011-02-14 11:58

其實我同意之前有人提到的,對於這次的組織變革可以有中性的詮釋空間,它的確有。

身為黨員,我最深的疑惑,或者說是最無法接受的地方,與其說是此次變革的內容,不如說是在各種理由之下,「綠黨」所選擇的做法,──或更明確地說,綠黨裡倡議變革、或附議支持的中執委們,對於質疑聲浪的回應方式。多數時候我們不該把態度看得過重,但是也有態度本身會回過頭來說明立場的時候,特別在大家那麼強調底線是透明的監督、「陽光可以防腐」。

要談修正的可能,首先要給別人有看見問題的機會和具體參與的空間,甚至更進一步,主事者應該「積極」參與讓對話空間開放、應該去幫助正反意見都流進對話場域,做到這一點,我認為才能說是透明與開放監督。而非消極地說:「我們並沒有不讓監督或是要隱蔽消息」;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行事者若主張陽光可以防腐,你的責任和你的對話義務其實比消極的保留發言空間還要大得多,各位中執委身為長期的社運工作者,應該不會不懂所謂的「民主社會」裡玩弄民眾的種種小把戲,甚至身在台灣我們誰不是對於政府以民主開放之名行各種暗渡陳倉之事有切身的痛惡?

沒有真正選擇權的自由不是自由、沒有實際參與討論、修正機會的監督不算是監督、沒有經過公開辯論過就決定的大幅度改變,最好就不要主張是草根民主。

這件事情在爆發開來之前,已經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在抵達現在的結果之前,其實有相當多轉彎的路口,主事者可以做不一樣的選擇。但是一路下來我的確只見消極的回應,甚至是沒有回應。黨員大會就在三月,在此之前是因為沒有人力、物力針對此事舉辦公開的說明、邀請心中有疑問的黨員來公開討論嗎?我相信有這種可能性。只不過,現在是網路高度發達的時代,即使以很寬鬆的標準來看,綠黨對質疑聲浪做出的回應,仍無法符合它本身所宣稱的透明與歡迎監督。

歡迎是什麼意思?期望於以陽光防腐是什麼意思?如果一邊說陽光可以防腐,一邊卻不把窗戶打開,那這就不只是態度問題而已,而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逃避公眾監督。在綠黨的情況裡,我想說它故意把窗簾拉上是不公允的,但是它是不是真的歡迎陽光,此次事件足以為黨員所鑑。

我覺得比較理想的狀況是,如果倡議這次變革的人真的覺得組織到了不可不變、變會對黨更好的時候,那就讓議題好好浮上檯面、用各種論述和理由來說服心存疑慮的黨員,──最為根本的,這難道不是各位的責任嗎?而黨員若是不贊同也該強力說明自己的意見,激烈的辯論、辯論的可能、意見的交流,非但不是應避免的、而才是在黨小力微卻的確正在起步的情況下最應該追求的狀態。綠黨內能生產好論述者眾,以說理來平人心,為何不做?難道真的要說是因為過年去放年假嗎?

訪客 (未註冊) 週二, 2011-02-15 18:37

我只是一個路人和選民,綠黨的藥方該是什麼,當然就留給綠黨自己去討論。

但我實在很不能理解,一個組織(包括政黨)在金錢和人事權方面綁在一起、搞得不清不楚,如何能夠贏取社會大眾的信任?如何繼續向大眾募款?

想要支薪的人,也就是在本次組織改造案中,綠黨想用薪水好好栽培的專職政治工作者,這些人就不該兼任有決策權的職位(例如中執委),至少要做到利益迴避,避開屬於金錢使用權的部份。

為什麼一定要兼任中執委呢?要支薪,就該辭去中執委。

就像是社團的工作人員雖然也會幫忙募款工作,但募款來的錢如何使用、薪水如何分配、工作如何監督,主要的決策權應該還是在董監事、理監事,然後再公佈帳財報資訊、取信大眾。

難道潘翰聲、王鐘銘等四位「政治明星」,未來用「中執委」的名義去募款、經營選票的話,大眾就會因此而特別支持或重視他們嗎?如果潘翰聲、王鐘銘只用「部門主管、地方黨部召集人」的名義在外面經營,大眾就會因此而不支持或重視他們嗎?

大家是因為看到綠黨做的事情而捐款?還是只看募款者的職位名稱來捐款?

這麼簡單的組織ABC問題,為什麼綠黨要搞成這樣?甚至這樣傷害自己的黨員、支持者?

甚至連路人(潛在支持者)的建議或批判,都當作是「來亂的」不必理會?這種態度,只會讓綠黨愈來愈形成一言堂的小圈圈,更讓大眾不想理會你們。

制度這樣亂搞,就會讓我們這些外人覺得很奇怪,先前的捐款都有好好使用嗎?

更何況,這次事件,大家看到潘翰聲、王鐘銘等「政治明星」的恐怖回應方式,對綠黨形象應該傷害頗大。建議綠黨最好是謹慎思考,是否該栽培別的「政治明星」?

如果那些深耕地方環保議題的人都不願出來代表綠黨參選,綠黨確實該想一想,真正的藥方何在?

而非只要一遇到有人宣稱願意參選,綠黨就「撿到籃子裡都算是菜」的直接提名,破壞綠黨自己形象,也破壞社運界對綠黨的看法。

或許,綠黨不該急於提名一堆人、濫用資源培養「政治明星」,而是紮實的深耕地方議題、提供政策意見、取得地方選民信任,才是更根本的王道吧。

綠黨在五都市議員選的辛苦,早就可以預料,畢竟綠黨在五都沒有什麼地方基礎。

如果綠黨不願意先在地方做苦工,繼續這樣,每次選舉都只會到處募款打空氣戰、文宣戰的話,還是可以預見選舉慘輸的結果。





潘瀚聲留言板問答

周宇修 於 2011/02/12 01:34

參加綠黨迄今快兩年。看到這個情形,剛好翰聲也做了回應,那麼我就針對這個回應做進一步的討論。

      就第一點和第二點而言,政黨在政治應然上或許不該被視為人團法中的社團,但這畢竟是應然,實際的運作仍應回歸現行法制。面對不合理的現行法制我們該做的是如何去改變法制,選擇以不服從的方式實踐理想,除了有被其他政黨大做文章之外,要求其他政府機關守法,可能站不住腳。簡單來說,如果法律規定不能領薪水,那麼該做的應該是先質疑這個法是否合理??現行制度之下多少大黨迂迴的裝作沒這件事,而證明法律感不上需求。現在的做法在先後順序上有調整的必要,亦即先解決法律問題,在法律框架下再變更現行制度,才是合理的作法。
      更進一步來說,如果要直接說中執、評委並非理監事,而無人團法規定之適用並非不行。但是基於避免自肥的嫌疑,應該參照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從次任開始支薪。

      至於第三點部分,最大的問題應該起源自人團法的第49條:【政治團體應依據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學者便以嘲諷的方式指出,一個不民主的政黨在選舉中取得民主國的執政權,是最大的諷刺。因此,監督跟制衡是政黨絕對必須存在的要素。當然,陽光或許是最好的防腐劑,然而以目前綠黨黨員跟黨中央的互動,這個光有多強??或許應該說,難道只要有陽光,一切就夠了嗎??
      先回到整個問題的重心:究竟依照現行黨章,中執委能不能兼任秘書長??確實黨章並未明寫可或不可,只是沒寫不等於可以做,否則憲法也沒說總統不能A錢或出賣主權,難道總統就可以A錢或出賣主權??所以關鍵在於這麼解釋現行黨章。
      就條文層次應該先討論黨章的第12與17條,其中第12條認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置委員七至十五人,候補委員三人,由全國黨員大會直接選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中央執行委員互推兩人為共同召集人,男女各一名,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跟明顯的說明召集人本身具有中執委身分。但17條則說明【中央黨部置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至二人,由召集人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同意後任命之,其任期與召集人同。】很明顯的與第12條的體例不同,就是認為秘書長應由中執委以外的人擔任,否則第17條應該要寫成【中央執行委員互推一人為秘書長、一人為副祕書長】。
      再者,這種由A提名、B同意所任命的人(姑且稱之為C),整體來說就是希望要切斷C與A、B之間的關聯,若是ABC三者關係密切,那麼直接寫明由A、B共推即可,尤其這裡的A還具有B的身分。
      最後,中執委依照第9條是執行機關,但是要執行甚麼??應該是依照13條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制定內規、編制預算及決算、人事、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若再兼任秘書處,那麼會完全架空第17條之規定,並不合理。
      因此,在現行黨章之下,秘書處不應由中執委兼任。如果目前中執委仍然覺得這個方向很正確的話,真正該做的應該是適度的修正黨章。改變沒有不對,但一個被認為有疑慮的改變,或許需要更多的討論。
      台灣的社運環境讓大家覺得走下去真的很苦(沒錢、沒權力、沒地位..etc),但也因為如此我們應該更彼此支持,否則也只是小者恆小,強者恆強。

      話有點多,也不是必定全然正確,希望大家可以再想想看!!

      作者為綠黨黨員、政治大學法研所碩士、律師考試及格。

 

    * 法律的解釋本來就不是有唯一答案,多方的討論有其必要性。感謝你的回應,至少證明有人願意花時間看。

      我想就第一點的部分,您的說法是:A法律沒說不行,但如果BCDEF法律也沒說不行,就是可以了。這樣的說法並非不成立,只是法律很多時候沒規定不代表就是空白,而是需要透過解釋。簡單來說,我的推論是:A法律沒明說不行,但從A法律的整體架構而言,應該是要得到不行的答案。
      舉例來說,最明顯的例子是司法院釋字第30號解釋,他說:「憲法第七十五條雖僅限制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但並非謂官吏以外任何職務即得兼任,仍須視其職務之性質,與立法委員職務是否相容。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並制定辦法行使創制、複決兩權,若立法委員得兼國民大會代表,是以一人而兼具提案與複決兩種性質不相容之職務,且立法委員既行使立法權,復可參與中央法律之創制與複決,亦顯與憲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六十二條規定之精神不符,故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國民大會代表。」白話一點就是: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國大,但因為兩者關係太過衝突,所以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引這個解釋,只是要說明「默示禁止」的概念在法學是習以為常的。如果還有興趣,可以參考Karl Larenz的法學方法論,不過我怕離題了。

      至於第二點,根據您的說法,第17條跟第12條相比,可以得到「秘得長『可』由非中執委擔任,但不排除中執委任秘書長之情形」。確實從條文內容來說可以這樣解釋,不過如果忽略了整部黨章的脈絡而單純只用文義,其實是很危險的。所以我前面才要鋪陳「默示禁止」。簡言之,兩個條文相對照下,確實12條是「應由中執委兼任」,而17條並沒有「應」這個字。不過直接用反面解釋所以就是「得」,某種程度上忽略了整個法體系所架構的涵攝範圍,也就是,要先確認「得」是被黨章所允許,才能得到得這個結論。我的推論順序或許有點錯,應該是1. 可能有「默示禁止」2. 依照一般法理的制衡,從17條觀察是有意要讓秘書長獨立於中執會之外(也就是ABC的推論)3. 12條跟17條的體系解釋得到答案。


      無論怎麼說,最沒有爭議的方法就是變更黨章,最近一次變更其實也是去年而已,理論上不困難。如果真的要變更而且經過大家討論,我想我也沒有理由不支持。

      感謝樓上花時間回應,再次強調我並非絕對正確,大家集思廣益才是好方法。
  
發表於 2011/02/15 11:31 PM


詳全文 對於綠黨組織改造案的反對論訴- -新浪部落 http://blog.sina.com.tw/matchmaker/article.php?pbgid=46790&entryid=61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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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2.05.09 楊宗興/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台聯、親民黨等3個在野黨立委上午特別召開記者會,呼籲降低政黨補助款的門檻限制,讓小黨有更多發展的空間。民間團體甚至希望能比照德國的經驗,一舉將現行5%門檻調降至0.5%。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台聯黨立委林世嘉、親民黨立委張曉風以及綠黨中執委潘翰聲,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希望政黨補助門檻可以調降。

張曉風說,小黨或許資源以及當選人數較少,但小黨的理想不比大黨少,應該調降提供政黨補助款的得票率門檻,給小黨一點機會。她大聲疾呼,不在乎黨大黨小,「給他們一點機會,給他們一點空氣,讓他們可以呼吸,他們回饋給社會的會非常多」。

潘翰聲表示,目前政府補助政黨每年6.16億元,若真正有效降低門檻至1%或0.5%,所增加的金額僅3、4千萬元,卻可以讓未當選的小黨,仍有資源維持運作,才有機會推動比大黨更進步的政治主張、改善人民的生活。他強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就將討論相關修法,希望能夠藉此促進多元民主,開放「政治近用權」。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當政黨補助款與當選門檻相同的情況下,等於「游上岸再給救生圈」,政黨大者恆大、富者愈富。若門檻降低至3%或2%,仍無小黨可達門檻、有降跟沒降一樣。

姚文智指出,《選罷法》第43條關於政黨補助款現行門檻為政黨得票5%,但「門檻降低」是各方共識,幅度各方則略有不同,台聯提案降為1%,民進黨李俊俋等19人則提案降為2%,內政部《政黨法》草案則為3%。他說,雖然目前他所連署的李俊俋版降幅是2%,但後續修法討論時,可以考慮往1%發展,他也將參與相關修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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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補助 得票門檻降為3%

助婦女參政 學者建議:調低保證金

  
國民黨女立委昨召開記者會表示會推動多項法案,減輕婦女負擔。立委張慶忠提供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為提高婦女參政機會,昨學者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中建議,將現行政黨補助金得票率門檻(指最近一次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由現行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二,並降低女性參選的保證金。與會的內政部民政司科長謝美玲表示,行政院審查中的《政黨法》草案會將門檻調降。政院官員透露,目前傾向將門檻降至百分之三。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昨在「權力、決策與影響力」主題會議指出,因婦女在小黨參政機會較大,而政黨補助金門檻對小黨生存有關鍵意義,可考慮降低;此外,女性參政資源與男性有差距,所以應降低保證金或以連署方式取代保證金。中選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回應,保證金制度是考量不耗費過多選舉社會成本,額度及是否以連署方式取代都可討論,看哪一種對女性或弱勢參政比較好。
針對調降政黨補助金門檻,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去年五月內政部送到政院的版本並未調降,但跨部會審查時已朝調降方向修法。 

全國婦女國是會議 婦女參政措施建議表

得票補助門檻現為5%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范姜泰基表示,涉及修法應由朝野政黨及主管機關深入討論,國民黨尊重也願審慎考量。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說,只要可以促進婦女參政的機制,民進黨沒有預設立場。
上次立委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三的台聯發言人周美里指出,補助金門檻應降至百分之一(現為百分之五),保障弱勢族群,選舉保證金應刪除,不要以金錢壓縮小黨或優秀獨立參選人空間。 

列席官員層級低挨轟

親民黨祕書長秦金生說,只要兼顧公平正義與提升女性參政權,主管機關可多聽各界意見。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政黨補助金給小黨較有意義,降低門檻可有效挹注小黨運作,台灣選舉保證金門檻太高。
藍委馬文君贊成調降政黨補助金門檻,讓小黨有更多空間、呈現多元訴求。綠委葉宜津表示,現行制度流於形式,建議提高女性得票補助金,鼓勵政黨多提名女性。
不過昨天會議中由於列席官員層級太低,且缺乏具體回應,讓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砲轟:「難道這個叫做全國婦女聊天大會嗎?請問政府你要埋單嗎?願意重視嗎?」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回應:「會中結論將成為政院《性別平等綱領》,未來各部會要分工、編列預算並落實執行。」 

婦女國事會議爆舌戰

此外,在「人口、婚姻及家庭」分組討論時,全民健保免費聯盟代表梅峰表示,不應強調男女二元的性別平等,且男女本來就不可能絕對平等,不然為何女性不用當兵?他的發言引發與會婦女反彈,有人反駁:「要不然你來生小孩!」由於梅發言超過時間,他要求再延長時間,主持人國策顧問詹火生徵求現場意見,多數女性高喊「不同意」,梅峰才悻悻然離開。 

漸成臺灣政壇關鍵少數 大陸新娘組党當主席

  “等大家都賺到錢,黨的實力也會隨之提升,

  到時候我們搶佔政壇一席之地,也就指日可待了。”

  對於党的未來,盧月香雄心滿滿

  在臺灣200多個政黨中,有個叫中華生產黨的小党,党主席是大陸新娘,2萬多名黨員中,有7成以上是大陸新娘和新住民--在台常住的“外籍人?士”。

  雖是小黨,2010年成立後,該黨卻在熱鬧的臺灣政壇找到了一席之地,連臺灣媒體近日“敲打”“總統”馬英九的政策談話時,也讓他去請教中華生產党主席盧月香--一位20年前從福建龍岩隻身遠嫁臺灣、事業有成的大陸新娘。

  現在,逐漸站穩腳跟的中華生產黨已把目光放在競選縣市議員,最後進軍“立法院”。用盧月香的話說,這些“外來者”希望本土人能認同他們,而非另眼相看。

  大陸新娘目標“立法院”

  在臺北市中正區的一所不起眼的公寓裏,坐落著中華生產黨中央黨部。

  公寓6層局促的空間裏,牆上懸掛著中華生產黨的黨旗“五星藍旗”,旁邊還掛著孫中山像。党主席辦公室和會議室共用一個房間,連茶水間都沒有。

  雖然黨部小,但該黨實力不容低估。黨務總召集人歐陽台說,同樣是小黨,立場“急獨”的台聯黨創黨至今11年,也只有2萬名黨員,還得面對黨員流失問題;而中華生產黨在兩年內,黨員數量就達到21000人,除了占7成的新住民是主力軍,黨員組成還包括退役軍人、文藝界人士和大學生等。

  除了黨員人數快速發展,該党党部下屬還有32個各類協會,加之其與72個在野黨結盟之舉,令臺灣《中時電子報》評論,中華生產党正在逐漸成為“關鍵少數”。

  在島內非藍即綠、中間勢力受擠壓的政治格局下,小党的生存環境十分有限。然而,盧月香認為,“天底下沒有過不了的難關。”中華生產黨填補了新住民沒有政界代言人的空?缺。

  盧月香提到,臺灣共計有20多萬名大陸配偶、30多萬名外籍配偶。隨著時間推移,這些人日後都會獲得臺灣戶籍,加上她們的孩子與家屬,未來有投票權者很快會超過100萬人。“無論藍綠,都不能忽視我們的力量。”

  而且,既然新住民越來越多,“與其等著兩大陣營來注意我們,不如我們自己爭取曝光度。”她說,中華生產黨決定紮根基層,在未來4年內從縣市議員開始提名參選,最終目標是奪得“立法院”席次。

  在臺灣怎麼搞政治,盧月香也很清楚:“最重要的是經濟基礎。”創黨後不久,她就帶領一批黨員返大陸投資,從2010年起與福建三明市合作,推廣種植臺灣稻米,出產的“永定越光米”暢銷兩岸。最近,她還在故鄉龍岩獲批興建一座有臺灣商品城、客家美食街的“臺灣小鎮”,預計在未來幾年內便能建成,收入都作為黨員福利。

  “等大家都賺到錢,黨的實力也會隨之提升,到時候我們搶佔政壇一席之地,也就指日可待了。”對於党的未來,盧月香雄心滿滿。

  “我想讓本土人認同我們”

  從20年前隻身赴台,到現在的一党主席,“大陸新娘翹楚”盧月香的事業也是從無到有。

  1992年,兩岸關係與當下不同。作為大陸新娘,盧月香隨時能感受到來自臺灣社會的歧視。“我聽不懂閩南語,連出去買菜都要面對鄙夷的眼光。”

  雖然如此,沒過多久,個性好強的盧月香就在丈夫的幫助下開始做生意,在島內開了好幾家雜貨鋪。生意好的時候,公司每天要進30萬元新臺幣的貨。

  經商之餘,她會參與一些社會活動。越深入臺灣社會,盧月香對大陸新娘生活不易、待遇不公平的感觸就越深。如其他非臺灣戶籍配偶當時取得臺灣戶籍只需4年,大陸配偶卻要10年(現已縮短為6年)。她意識到,自己想改變這一切。

  2002年,她拿到臺灣身份證的第二天,就加入了國民黨。“唯有參政,才能在社會上取得發言權。”盧月香說,她想做些更有意義的事,“我不希望我的姐妹們在臺灣被鄙視,我想讓本土人認同我們”。

  加入國民黨後,她開始在政界發力。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盧月香參加了馬英九親友會,並被推選為“悍馬雄兵總隊長”,走遍臺灣為馬拉票。隨著馬英九步步走向勝選,她也在政界積累起人脈,開始考慮另組新黨。

  2010年2月28日,在兩年的籌備後,她成功獲得“內政部”批文,成立了島內第164個政黨--中華生產黨。這一臺灣首個以大陸新娘為主體的政黨,當時就引起了不少關注。

  “無論什麼困難,都阻止不了我們新住民團結前進的腳步。”盧月香說。

  一個電話改變一生

  實際上,“盧主席”的誕生,緣自一段浪漫愛情。

  1981年,17歲的盧月香從龍岩汽車技術學院畢業,成了當地“第一個開汽車的女孩”。1988年,她孤身南下廣東大浦縣投資水泥業,成為當地有名的女強人。

  1992年初,盧月香參加朋友的飯局,席間有一位臺灣老者對她印象不錯,便要了她的照片,交給了自己的同事--對方有個很會做生意但缺對象的兒子。

  該年2月,盧月香接到了一通來自臺灣的電話。對方姓施,兩人相談甚歡,結果“大哥大”打了一個多小時後發熱嚴重,只好掛掉。過了幾天,施先生又來電話,兩個人還是有話?說不完。一個星期後,施先生飛來大陸。

  然而,盧月香的親戚朋友們卻認為對方看起來像騙子,極力反對他們交往。她的家人開了6次會,每次都讓盧月香遠離這個“來路不明的臺灣人”。

  但她決定賭一把。“說實話,那時我對臺灣沒什麼概念,但我認准了這個機會。”盧月香回憶。

  孤身一人飛往臺灣時,她的口袋裏有2000美元,以及一張間隔3個月的往返機票。

  事實證明,她沒有賭錯。

  此前,施母曾為兒子準備了20多個人選,每人一張照片,但全被施先生壓到箱底--他撥通了盧月香的照片背後的電話。

  “我相信這是命中註定。”盧月香說。

  (陳其祿/文)


海盜黨申請遭否決 行政訴訟敗訴

  • 2012-07-28 01:21
  •  
  • 中國時報
  •  
  • 【王己由/台北報導】

     學者戴浙成立台灣海盜黨,向內政部申請備案遭否決而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海盜「pirate」英文雖可翻譯成盜版,但海盜黨是以中文申請備案,應以中文的海盜意義理解,不能以英文盜版解讀,且該名稱難顯現政治團體的性質及成立目的,並有誤導違法之虞,判戴敗訴。

     海盜黨在二○○六年發源於瑞典,國際間紛紛成立海盜黨,訴求改革版權制度,迄今有四十多個國家有海盜黨註冊登記。

     中原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去年十月廿三日,和健保免費連線負責人梅峰、台灣基本法連線負責人黃千明等人,循程序檢具「台灣海盜黨」成立會議紀錄、簽到表、章程及負責人名冊,向內政部申請政黨備案,結果被否准。戴浙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就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人民團體的名稱,在表彰該團體的存在,作為與其他團體區別的標識,並可以用該名稱顯現團體的性質及成立目的,使其對內得以凝聚成員認同;對外以團體名義經營其關係、推展活動。

     合議庭認為,台灣海盜黨的名稱,和人民團體法規定的政治團體,是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及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的宗旨不符,也有誤導公眾違反刑法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責之虞,難以顯現該團體的性質和成立目的。

     另外,海盜「pirate」雖可翻譯成自由版權或是盜版,但台灣海盜黨是以中文政黨名稱申請備案,自應以中文意義予以理解,不能以「pirate」的英文意義予以解讀,內政部否准備案並沒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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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黨補助 小黨籲降門檻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9日電)親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曉風今天表示,小黨的資源與當選人數較少,但是小黨的理想不見得比大黨少,她呼籲應調降提供政黨補助款的得票率門檻,給小黨一點機會。

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張曉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姚文智、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張曉風表示,小黨在資源、當選人數、支持群眾等比較少,但小黨的理想不見得比大黨少,像是綠黨有崇高的理想,是國際型的政黨,這樣的政黨不值得鼓勵嗎?她表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由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領軍,表現得也很好。

她說,不在乎黨大黨小,「給他們一點機會,給他們一點空氣,讓他們可以呼吸,他們回饋給社會的會非常多」。

潘翰聲說,如果將政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的得票率5%,降至1%或是比照德國的0.5%,政黨補助款總額每年約增加新台幣3000、4000萬元,與現行補助4個政黨,每年共領取6.16億元增加不多。

他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就將討論相關修法,希望能夠藉此促進多元民主,開放「政治近用權」。

姚文智說,他目前連署的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版本,將政黨補助款門檻,訂為2%,修法討論時可以考慮往1%發展,他也將參與相關修法討論。

政黨補助 小黨籲降門檻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9日電)親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曉風今天表示,小黨的資源與當選人數較少,但是小黨的理想不見得比大黨少,她呼籲應調降提供政黨補助款的得票率門檻,給小黨一點機會。

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張曉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姚文智、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張曉風表示,小黨在資源、當選人數、支持群眾等比較少,但小黨的理想不見得比大黨少,像是綠黨有崇高的理想,是國際型的政黨,這樣的政黨不值得鼓勵嗎?她表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由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領軍,表現得也很好。

她說,不在乎黨大黨小,「給他們一點機會,給他們一點空氣,讓他們可以呼吸,他們回饋給社會的會非常多」。

潘翰聲說,如果將政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的得票率5%,降至1%或是比照德國的0.5%,政黨補助款總額每年約增加新台幣3000、4000萬元,與現行補助4個政黨,每年共領取6.16億元增加不多。

他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就將討論相關修法,希望能夠藉此促進多元民主,開放「政治近用權」。

姚文智說,他目前連署的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版本,將政黨補助款門檻,訂為2%,修法討論時可以考慮往1%發展,他也將參與相關修法討論。1010509

降政黨補助門檻 綠黨:助政治新陳代謝

在上次大選躍居第五大黨的綠黨,由黨中執委潘翰聲出面呼籲調降政黨補助款的得票率門檻,提供小黨一點機會。前來聲援的民進黨、台聯跟親民黨立委都表示支持。

(蕭照平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九號進行選罷法相關修法的審議。對此,躍居第五大黨的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呼籲,政黨補助款的修法方向應該仿照德國把門檻降到0.5%,他認為有助於政治的新陳代謝。

『如果降到1%或0.5%,其實增加的金額是三千萬四千萬,遠遠低於現在政府每年給國民黨民進黨政黨補助款合計六億多,其實是非常小的金額,但卻可讓民主政治有很大的改變』

前來聲援的親民黨立委張曉風也說,小黨理想不見得比大黨少。

『他們對整個地球有概念不是說台灣的政黨,是國際的政黨,所以他們有很崇高理想,雖然小但是他們非常崇高,這樣的政黨不值得鼓勵嗎』

針對修法部分,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表示,他已經參加「政黨補助款門檻下修為2%」的連署,也說未來修法是可以考慮往1%的方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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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官員昨天指出,這次選舉結果,十一個參選不分區政黨,僅四個政黨跨過門檻,引起小黨不滿,內政部與行政院已達成共識,第八屆新國會的第一會期將修法,將政黨補助金分配門檻,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三。

民政司長黃麗馨指出,現行選罷法明訂,政黨補助金的分配門檻為百分之五,但目前已在政院審查的政黨法,已決定將政黨補助金的相關規定,移到政黨法中規範。

主持法案審查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證實,政黨法已在政院完成審議,政黨補助金門檻確定調為百分之三,相關政黨法內容,如政黨不可參與投資經營營利事業、政黨在選舉時販賣的公仔、商品,都將視為政治金獻範疇,應據實申報。

內政部表示,全國近二百個政黨,這次選舉結果僅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獲中選會政黨補助金,國民黨一年獲二點九億的政黨補助金,民進黨二點二七億,台聯黨五千八百九十四萬,親民黨則有三千六百一十萬。

2012-7-24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推文到facebook推文到twitter推文到plurk
政黨法 遭藍擋百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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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宇欣、邱燕玲/台北報導〕國民黨除擁有龐大黨產,多年來更憑藉在國會的多數席次,不斷阻撓有關追討其不當黨產的立法,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國民黨的黨產問題嚴重,民進黨過去曾提出「政黨法草案」和「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都被國民黨團以多數暴力的方式阻擋。

行政院方面表示,由於相關部會對政黨法草案內容還有意見,仍須加註,目前政黨法草案還沒有進度。

柯建銘批評,總統馬英九在二○○七年曾經承諾國民黨黨產歸零,民進黨也在第八屆第一會期提出政黨法草案,如今該案依然被卡在程序委員會,今日將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將再度推動政黨法草案,馬總統和國民黨團不得阻擋,否則跟馬政府沒完沒了。

馬英九執政後,先於二○○八年十一月將民進黨執政時的政院版「政黨法草案」自立院撤回,迄今已三年多,馬政府版的政黨法草案仍未送國會審議;從第七屆立院迄今,民進黨立委及黨團所提「政黨法草案」,被國民黨在程序委員會封殺的次數就高達一百一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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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政黨補助款比例 內政部:方向同意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今天(9號)表示,同意放寬「政黨競選補助金」的門檻,但針對立委提議要從現行得票率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二,林慈玲表示,有待委員會的最後決議。另外,針對立委提議修法,要求連任總統不受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限制,林慈玲建議維持現行辦法比較好。(蕭照平報導)

有民進黨立委提案要求,放寬政黨競選補助款門檻,希望從現行的百分之五得票率調降為百分之二。對此,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為了促進政黨公平競爭,同意調降門檻的方向。

『我們內政部是認同說現在政黨百分之五的比例門檻是可以酌降,但降多少可能還要尊重委員會討論的共識』

另外,有台聯立委提案要求連任的總統、副總統,不能受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的限制。對此,林慈玲建議維持現行規定比較好。

『在間接選舉的時候就有規定,就是說國民大會代表對就任未滿十二個月的總統不得申請罷免,那我們建議是不是維持現行規定是比較適合的』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也說,每個國家的相關規定都不太一樣,但強調制度的變化必須要以政局穩定為考量依歸。

2012 / 05 / 08
新聞稿

                              會後新聞稿201259日 降低政黨補助款門檻要來真的!

《游上岸再給救生圈?台灣落後德國43年!》

  9日下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選罷法》多項條文修正,第 43 條政黨補助款現行門檻為得票率5%,各方均有降低的共識,台聯提案降為1%,民進黨李俊俋等19人則提案降為2%,內政部《政黨法》草案則為3%

  林世嘉、姚文智、張曉風等跨黨派立委、綠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守護民主平台、青年要好野等團體,於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應以德國經驗的0.5%為方向,大幅降低門檻,拉近政黨的貧富差距。歐洲最早實施政黨補助款制度的德國,早在1969年就把門檻降為0.5%維持至今,台灣現行5%的高門檻,大大落後43年!

        當政黨補助款與當選門檻相同的情況下,政黨大者恆大,甚至劫貧濟富,若門檻改為3%2%,仍無小黨可達門檻、有降跟沒降一樣。與會者舉起一個救生圈,高呼「民主需要救生圈」、「鼓勵多元深化民主」、「降低門檻要玩真的」等口號。諷刺目前的制度無法幫助面臨「溺水」的小黨,是「游上岸再給救生圈」,要求這次修法要來真的,推動全面選制改革,促進多元民主,開放「政治近用權」。

        若真正有效降低門檻至1%0.5%,政黨補助款總額約增加三、四千萬元(詳見附表),相較目前國民黨、民進黨等四個黨每年共領取6.16億元,實在不多。卻可以讓未當選的小黨,仍有資源維持運作,豐富政壇真正多元的聲音,刺激民主政治的新陳代謝。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指出,目前台灣有兩百多個政黨,成立政黨很容易,維持政黨運作卻很難,健全的民主政治應該要有多元的意見。然而在兩大黨的競爭之下,小黨的生存空間不大,然而小黨的政策同樣應該被關注,雖然自己參與了門檻降低為2%的版本連署,但也願意支持把門檻進一步下修。

        台聯立委林世嘉表示,台聯提案的版本是將門檻降為1%,承諾積極推動修法。她認為,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參與政治,現在的小老百姓沒辦法集結,導致大財團很容易就政策進行施壓。也表示除降低政黨補助門檻之外,也會推動《政黨法》立法,包括不能有黨產。要讓民主政治永續,就要讓多元的聲音展現出來。

        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則認為,雖然小黨資源少、席次少或沒有席次,但不表示小黨的理想比大黨少,例如同黨立委李桐豪,在追查台電弊端上有很好的表現。並贊揚綠黨也是雖然小,但理念崇高的政黨,在環境生態及國際串聯皆可圈可點。不是只有大黨才能上電視,也要讓小黨有更多資源進行宣傳、讓更多人民知道小黨的理念。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公督盟長期以來不斷推動選制改革,政黨的政治權力是民眾賦予的,然而在缺乏小黨的情況下,去年立法院審查今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約1.9兆,卻只刪除1.3億,無法替全民做有效地把關。雖然把政黨補助門檻降低,一年將增加34000萬不等的預算,但讓小黨有資源進入國會,才更能替全民看緊荷包。即使小黨沒有席次,也能依賴補助款維持運作,在外圍進行監督。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委、賴中強律師認為,立法院應該組成修憲與選制改革委員會,促進共識型的民主。民主制度的可貴之處,在於少數可以跟多數抗衡,今天的少數可能是明天的多數,讓既有政治結構不斷流動,才能讓民主政治更健全。雖然德國的不分區當選門檻跟台灣一樣是5%,但德國的政黨補助門檻是0.5%,補助門檻低於當選門檻,是為了讓小黨能夠繼續競爭。台灣很多在第七屆立委選舉參選的小黨,因為沒有資源持續運作,到第八屆都消失了,必須降低政黨補助的門檻,才能出現穩定的小黨政治工作者,讓小黨能跟大黨抗衡。否則小黨不斷泡沫化、大黨繼續掌權,對民主是不利的。

 

        「青年要好野」執委陳方隅批評,對於大黨來說,政黨補助款不過是錦上添花,大黨光是在選前的廣告費,一周動輒兩億,補助款很快就燒掉了,這對小黨來說簡直無法想象,光是保證金可能就比競選經費還多。大黨可以有大金主在背後資助競選,但選後只會被財團牽著走,制定出不利於多數人民得政策,應該要保障多元的政黨,才不會讓政策被少數財團影響。縱觀其他國家的政黨補助門檻,日本為2%、法國1%、奧地利1%和德國的0.5%,都比台灣低很多。陳方隅也痛批內政部,去年3月、9月都對外表示研擬降低政黨補助門檻,但最後都無疾而終,降低政黨補助門檻並不困難,連這樣的改革都做不到,更重要的政治、憲政改革要怎麼辦?

        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引述德國經驗,強調政黨機會均等、平等待遇兩原則,有效維持政治活力貼近時代變化。綠黨所獲得的補助款是三十年前創黨的基礎,能拒絕大財團的政治獻金綁架,提出堅定的綠色環保政策。1990年綠黨一度落於門檻之下,能重返國會、進而與社民黨聯合執政,也是靠這個「救生圈」敗部復活。歐洲新興的青年政黨海盜黨再寫傳奇,鼓吹廢除網路管制、改變智慧財產權偏袒財團的主張,也受惠於選舉經費遠低於選票補助款,去年底在德國柏林市議會取得15席(9.7%),本月6日在雷斯勒維霍斯坦邦議會選舉得票率8.2%,都高於聯邦執政聯盟中的自由黨。

 

新聞聯絡人:賈伯楷 0928-053-104  綠黨:02-2392-0508

主旨:拒絕補助黑金政黨,支持政黨補助款成立「社會運動發展基金」
 
連署訴求:

一、揭開「政黨補助款」的面紗

妳知道嗎?我們納稅人的錢,每年捐給:
國民黨:一億五千九百萬
民進黨:一億七千三百萬
親民黨:六千七百五十萬
台聯黨:三千七百八十萬

這些政客、黑金政黨,只要噴噴口水,每年A走人民「四億三千八百萬」。原因在於政黨在立法委員選舉的得票率超過5%,即可得到每年每票50元的政黨補助款,也就是說,妳三年前投的那張立委選票,不只代表妳支持那個候選人,還等於捐款給他的政黨150元。

今年開始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所以,妳投給區域候選人等於捐給他個人30元,而另外一張政黨選票,等於捐給該政黨200元。以國、民兩黨為例,平均得票率為40%,每年各自可得到約2億元的補助款,四年下來他們將從國庫各領走8億元。

二、一段臭不可聞的歷史,黑金兩黨共同A人民的錢

1997年民進黨提出選罷法修正案,一項違反憲法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的「政黨補助款」居然通過了。這樣自肥的新修選罷法中增定:「國家應每年對政黨撥給競選費用補助金,其撥款標準以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為依據。政黨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應補貼該政黨競選費用,每年每票補貼新臺幣五十元,至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為止」。

雖然國民黨最初反對,但是民進黨以「追討黨產」為要脅,最後兩大黑金政黨共同A了人民的錢,讓全台灣的納稅人共同支付「每年四億多新台幣的政黨補助款」,支持這些政客以噴口水為生,讓立法院成為娛樂人民的秀場。

三、「政黨補助款」讓爛黨不用退場,小黨不能進場

親民黨在2004年的總統大選後就該結束營業了,何以宋楚瑜堅持繼續掛著招牌?就是因為「政黨補助款」。2004年底的立委選舉,讓親民黨每年繼續坐領六千七百五十萬,儘管這三年當中子弟兵相繼出走,只要招牌掛著,就可以A人民的錢。

「政黨補助款」美其名為鼓勵人民參政,但是高掛著得票率5%的門檻,根本是杜絕小黨參政的機會,讓大黨繼續比爛。這些爛黨,無論做的再爛,都有錢可以領,根本無視於人民的痛苦,只要人民含異貒慼A政客就坐著數鈔票。

四、德國「多元競爭」 V.S. 台灣「大黨比爛」

德國政黨補助金的門檻是"0.5%",台灣的十分之一!德國尊重、鼓勵多元的言論市場,所以德國綠黨的經費就靠政黨補助金與黨費過活,撐到跨過5%門檻,還是不用特別跟企業募款。台灣政黨補助金的高門檻,對於小黨,等於是「游上岸了再給救生圈」;對於大黨,就是堂而皇之A國家的錢。因為小黨沒有資源進場競爭,黑金兩黨更可以安心的比爛。

德國有綠黨,所以非核家園成全民共識,保守黨上台一樣遵守;
德國有綠黨,所以太陽能與風力發電領先世界,保守黨上台繼續支持;
與其羨慕別人環境好,不如努力讓綠黨在台灣生根。

五、妳的一票價值兩百,拒絕捐給「黑金政黨」

政黨也只是人民團體的一種,何以規模較大的政黨可以得到如此豐厚的補助,而其他公益性質的人民團體或小型政黨卻只能燃燒理想、慘淡經營。政黨在社會上已具有資源分配的主導權,政治人物的待遇也優渥,竟然還利用政黨補助款來大括人民的血汗錢!

綠黨一旦得票率超過5%,每年將可得到2500萬的補助款,四年總計約一億元。綠黨將捐出政黨補助款成立「社會運動發展基金」,並邀請各領域民間團體代表與學者組成「管理委員會」,其中將涵說G性別、勞工、環保、族群、與文化等。「社會運動發展金」的目的在協助社運團體財務獨立、人才培育與社運人士的急難救助,減少民間組織對政府的財務依賴,讓人民重新找回監督政府的權力。

讓我們一起大聲呼喊:
拿回我們的錢!拿回民主的尊嚴!拿回人民的參政權!

2007/12/11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綠黨

你「含淚投選票」,他「含笑數鈔票」-第二票不投兩大黨

國、民兩黨對公投領票一階段、兩階段大打文宣戰,民眾卻還是搞不懂,國、民兩大黨不願花錢讓民眾瞭解「第二票」怎麼投,因為兩個亂爛一把的兄弟黨的共同利益就是,只要人民不改「含淚投選票」的習慣,政客就能夠繼續「含笑數鈔票」。十一日上午綠黨聯合數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選民第二票別投亂、爛兩大黨,才是真正的第二種選擇;並要求降低政黨補助金門檻至德國的0.5%,把政治還給普通人。綠黨也承諾將撥出政黨補助款的七成,成立台灣社會運動發展基金。

依據選罷法,區域候選人選舉補助款為每次每票30元,而政黨在立法委員選舉的得票率只要超過5%,即可得到「每年」每票50元的政黨補助款,每年政府支出的政黨補助款四億三千八百萬元,其中國民黨一億五千九百萬、民進黨一億七千三百萬、親民黨六千七百五十萬、台聯黨三千七百八十萬,三年來現有四個政黨共獲得十三億1533萬元的補助。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顧問鄭村棋指出,每個選民在三年前投的那張立委選票,等於捐款給他的政黨150元。下一屆立委任期延長為四年,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除了區域候選人30元補助款,投給另外一張政黨選票,等於捐給該政黨200元。過去三年國、民兩大黨己從國庫各領走五億,未來四年還要讓他們再領十二億元嗎? 值得用人民的血汗錢,來補助國、民兩大「富翁政黨」,鼓勵他們「以內鬥為常業」嗎?

綠黨創黨召集人高成炎指出,1996年綠黨第一次參選,就提出「廢物國大、資源回收」的口號,將薪資中的半數捐出來做社會運動使用,綠黨這次承諾若是跨欲5%門檻,將撥出政黨補助款的七成,成立台灣社會運動發展基金。這次其他的小黨也跟進提出與綠黨類似的主張,甚至包括公職的任期輪替制,而全球綠黨都認為公職人員只是人民的政治代理人或政治代表,這個草根民主的出發點,是基本價值觀是不同的地方。高成炎對於立法院的議事空轉與加開臨時會,提出「學生曠課還給學分、補課還給獎學金」的精闢比喻,對於不合理的不分區5%高門檻,他認為應推動不分區分配席次門檻2%、政黨補助金0.5%的公民投票來修法。(不分區席次正常約2.8%有一席)

出席記者會的社運團體代表,包括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前理事長張榮隆、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等人都認為,「政黨補助款」美其名為鼓勵人民參政,但是既有朝野各政黨卻是密室協商訂出得票率要有5%才能分配不分區席次的高門檻,以阻絕小黨、普通人與公民參政的機會,讓大黨繼續壟斷比爛。要求降低政黨補助金門檻至德國的0.5%,把政治還給普通人。

國、民兩黨,一個坐擁天文數字的黨產,一個搬空後代子孫的國家資產;一個是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一個是跟財團牽扯不清的暴發戶黨。這些爛黨亂黨,無論做的再爛,把台灣搞得再亂,都有錢可以領,根本無視於人民的痛苦,只要人民不改「含淚投選票」的習慣,政客就繼續「含笑數鈔票」,人民的選票變成爛黨與亂黨的鈔票。

由於佔七成的區域立委席次(區域74席),在單一選區的制度下,將由國、民兩大黨壟斷,34席的不分區席次,如果還是投給兩大黨,等於是讓他們「整碗捧去」。為了讓真正民間多元聲音進入國會,強化公民團體監督政治部門的資源與力量,第二票不投兩大黨,才是真正的第二種選擇,這是為了拿回我們的錢!拿回民主的尊嚴!拿回人民參政權!

主辦團體:[綠黨.人民火大聯盟]

新聞聯絡人:溫炳原0911-848-220、潘翰聲0935-2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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