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懷孕目前還是不能被接受,就算可請產假、育嬰假,我看也不會有人敢請」、「女學生大肚子,休學就好了,幹嘛要請產假,讓人看笑話」,針對教育部研議擬將高中女生懷孕也可請產假、育嬰假,許多學生家長及教育工作者都認為立意雖好,但實施上有困難。
台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長王世欽表示,他肯定教部對女學生人權維護上的幫助,但他也質疑女學生一旦有產假、育嬰假,將間接鼓勵女學生不去做更多預防懷孕的措施,反而使女學生懷孕問題更嚴重。
麗山高中校長陳偉泓也認為,教育部的措施立意良好,但他同樣擔心一旦該辦法通過,可能使女學生放鬆懷孕的預防及戒心,使女學生懷孕案例反而增加。
更有學校的反應是「太誇張」了!學校方面質疑,高中生懷孕問題,不只是受教權問題,更涉及與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關係就得吃官司的法律題。
天母國中家長會長許寶秀則擔心,教育部的新規定,會讓高中生覺得既然法律可以支持高中生挺著大肚子在校園走動,還可請產假,會「錯誤引導」他們以為婚前性行為和未婚懷孕「沒什麼」。許寶秀表示,現在是一個終身學習的時代,教育部大可不必擔心高中生因懷孕而影響受教權。
台北市私立景文高中學務主任陳清和表示,「高中生談婚姻都嫌太早,談懷孕、產假未免太沈重」,他指出,站在教育的立場,高中女生懷孕最優先關心的是「身心健康」的問題,不只是純粹的靜態教學問題,尤其是懷孕初期要格外小心,體育課和社團課活動都不適合孕婦。
陳清和強調,法律規定不可跟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萬一學生不小心懷孕,通常監護人會幫孩子辦休學,就像顏清標的媳婦懷孕了也沒有留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