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威(化名)就讀台南縣某小學四年級,他和兩個弟弟從小由爺爺、奶奶扶養。小威的父母離異,父親為了家計在外工作奔波,難得回來一趟。
小威的學校有一百多個學生,大約有兩成多的學生都像他這樣,而且台南縣多數偏遠學校也都是如此。孩子的父母離異或亡故,或父母都在外地工作,甚至是父親或母親入獄,教養重擔落到老人家肩上。
近年來,由於國內婦女婚育情況出現顯著變化,主計處特別以專案方式,結合內政部資料,對國內已婚生育婦女進行大規模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這樣的「阿嬤子」愈來愈多。
根據主計處最新調查發現,現階段十五到六十四歲、擁有學齡前子女(不滿六歲)的婦女,超過三成將其子女交由(外)祖父母照顧,目前國內學齡前(不滿六歲)的隔代教養兒童約四十五萬人,就算是年滿六歲以上,也有高達八十萬人曾由(外)祖父母教養長大,總計約有一百二十五萬人,創歷年新高紀錄,國內隔代教養趨勢漸明顯。
官員解讀,「隔代教養」一般又稱為「隔代家庭」或「祖孫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可概分為兩種型態,一種是父母親很少或根本沒有履行親職,完全由祖父母負起孫子女照顧及教養責任;另一種像三代同堂,或晚間父母、周末父母、假期父母等情形,父母親多少仍履行若干親職。
專家指出,祖父母無法取代父母的教養工作,甚至因為知識上的落差,祖父母除了關心愛護外,對孫子女的學校生活或其他部分一無所知。
以小威為例,小威的奶奶和爺爺都種田,為讓小威的爸爸專心在外打拚賺錢,撐著老骨頭拉拔小威和兩個弟弟。對孩子的功課無能為力,奶奶只得仰賴學校的課後輔導。
數據指出,近半個世紀,台灣約有三十八萬名媽媽,放棄親自照顧寶寶、參與子女零到三歲間成長過程的權利,而改為(外)祖父母、其他親屬,或專業保母代為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