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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同性戀資料】(轉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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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
早早安(顏俊家)
angelefly天使鷹-親愛的孩子





看看同性婚姻對家庭危害之大


文章摘要: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本文:加國安大略省八九法案進入二讀 若通過將剝奪父母以自身價值觀養兒之權利


加拿大「八九法案」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納入兒童福利法中,將造成無可避免之家庭衝突。(示意圖/圖片來源/The Front Porch)


吳雯淇 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廿一日


加拿大一條攸關兒童權利新法「八九法案」即將進入二讀階段,若該法案通過,將會取代原有的「孩童與家庭服務法」(Child and Family Service Act)。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新的法案載明,若小孩有性別認同及性別表述問題,而導致情緒傷害,或父母要求他們改變,則視同虐待。另外,若以上述現象父母未提供變性醫療服務,或其他協助,也等同虐待,那麼政府有權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進行安置至他處。


針對這項新法案,加拿大護家團體「真女人」(REAL Women)出面表示,八九法案(Bill 89),無疑是安大略女省長凱斯琳.韋恩(Kathleen Wynne)將兒童視為國家所而非父母所有的最佳例證,「她已盡她最大的力氣將孩童與父母分開」,這也是她「將其意識型態觀點強加在無辜兒童身上」的另一個例證。


凱斯琳.韋恩先前已利用令人震驚的性教育課程來宣揚她個人的性價值,現在她利用控制兒童援助協會(Children’s Aid Societies,CAS)來擴大其影響範圍,她的目的就是打擊傳統家庭及其價值觀。


加拿大「父母是第一個教育家」(Parents As First Educators )機構主席坦雅.格蘭尼克.艾倫(Tanya Granic Allen)認為,新法案竟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此兩者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令人無法接受。坦雅憂心表示「該法案真正的問題是,它可能將會毀滅很多家庭。」她補充,該法案還同時刪除宗教信仰作為養育子女的考慮因素,明文規定兒童保護服務僅限「考量孩子自己的信念」。坦雅提出反對八九法案的請願書,希望在出席常設委員會作證時當面提交。


事實上,法律專家表示該法案表明了政府機構將對兒童援助協會進行更大的干預。 「政治行動改革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Reformed Political Action)指出,該法案將性別認同塞進了兒童服務領域,且將攔阻父母從性別觀念撫養,或是收養孩童。


更嚴重的是,當八九法案增加「性別認同和表述」作為考量孩子最佳利益因素時,它就成為法律的指導原則了。如此則引發了「父母如何回應孩子性別認同障礙」以及「政府將如何回應」的關切。


八九法案以孩子的信念為父母養育孩子原則,而非父母的宗教信仰或價值觀,將會導致家庭衝突的增加。可以想見的是,孩子可能會因墮胎、性別認同,甚至輔助自殺等問題與父母衝撞,而要求離開父母、接受保護。


該法案鉅細靡遺列出了兒童權利,卻未提供勾勒父母權利的平衡條款。令人驚訝的是,八九號法案還擴大了國家的管轄權,允許省長發布命令,強制CAS遵守法律和法規。若該協會未遵守命令,省長可替換該協會的董事成員。


該省的兒童援助協會向來是社區兒童生活的一部份,對兒童福利有興趣的人可以加入社區的兒童援助協會,選出具決策能力的董事會成員,並聘任可反映該社區價值的員工。如此一來等於是硬將政府的意識形態藉由該協會而強加於兒童身上。這項法案無疑是對傳統家庭的控制,並篡奪父母根據自身的價值觀養育孩子的權利。(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清單


 

發稿時間:2015/06/27 17:58 (中央社華盛頓2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同性戀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使13州現行之同性婚姻禁令無效。



美國成為全球第2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把除了北愛爾蘭的英國也算進去的話。英國除了北愛爾蘭地區之外,皆已通過對同性婚姻的立法。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以下為同性婚姻合法的完整國家清單,以及每個國家承認或允許同性婚姻的年份。每個國家對婚姻的法律定義不同,有些組織和個人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或同性婚姻權是否被承認的國家清單稍有不同。
以下清單大部分是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6月的調查報告:
荷蘭-2001 比利時-2003 加拿大-2005 西班牙-2005 南非-2006


挪威-2009 瑞典-2009 葡萄牙-2010 阿根廷-2010 冰島-2010


丹麥-2012 巴西-2013 英格蘭-2013 法國-2013 紐西蘭-2013
烏拉圭-2013 盧森堡-2014 蘇格蘭-2014 芬蘭-2015


斯洛維尼亞-2015 愛爾蘭-2015 墨西哥-2015 美國-2015
*荷蘭2000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第1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法案於隔年生效。
**英國由英格蘭、北愛爾蘭和蘇格蘭組成,然而這3個區域都有自主的立法機構。
***墨西哥高等法院裁決,規定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為歧視行為,違反憲法,有些法律分析師對此有疑問。然而,墨西哥高等法院6月的判決被廣泛解讀為,同性婚姻在墨西哥是合法的。(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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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反同婚民意暴漲?問卷題目「就這家最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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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民意暴漲?問卷題目「就這家最特別」

  • yam蕃薯藤新聞/編輯張童恩/綜合報導-

攸關同志人權的婚姻平權草案,近來許多單位相繼發布民調指出,正反陣營勢均力敵;台灣民意基金會12月民調則指出,56%反同已經大舉超越挺同,數據被各大媒體及政論節目引用。但根據本站比較各家問卷,發現台灣民意基金會的題目敘述最另類,其中立性值得再檢視。

本站蒐集近五年同性婚姻民調,發現大部分問卷題目以「同性戀」、「結婚」、「權利」、「法律/合法」字詞組成,例如:TVBS、國民黨題目為「贊不贊成修改法律讓同性戀也可以結婚?」旺旺中時、中研院、台灣智庫則是問民眾是否同意「同性也享有結婚的權利」;至於世新大學、台灣民意基金會採用「同性婚姻合法化」。

多數調查單位以一句話設問,僅有台灣智庫、台灣民意基金會這兩家題幹鋪陳多。台灣智庫額外寫道:「日前有立法委員連署提出民法修正案,希望推動婚姻平權,讓同性戀者未來也享有結婚的權利。」台灣民意基金會問卷則稱「立法院最近積極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引起部分社會人士強烈反對。」其中後者被一些學者抨擊過於「誘導式」,至少應將「強烈支持、強烈反對」同時並陳。

經比較近五年民調結果,2012至2015年同婚支持度穩定過半,但在2016年挺同領先幅度縮小,雙方已逼近五五波。由於近期問卷題目設計與過去不同,是否真有反同大逆轉的情節上演,仍應檢視後續各家問卷題幹再做定奪。

自由廣場》如果沒人想適用專法...

2016-12-30 06:00

◎ 簡旭成

許惠峰教授於自由廣場之投稿,稱從立法而論,立專法乃基於身分或職業之特殊性而定,目的在於特別予以規範或保護,並舉律師法、醫師法、建築師法之於勞基法,因必須有更高的職業倫理,故對律師、醫師、建築師特別立法加強規範,然同性婚姻予以特別規範之目的為何?是因為他們須有更強的道德規範約束嗎?如果低於民法配偶的保障,不就是歧視嗎?如果是跟民法配偶的權利一樣,那為什麼要另外訂定一個法?如果是高於民法上配偶的權利,那同性戀者說,他只要跟一般人一樣就好,為什麼要硬塞給他呢?許教授又稱,立法者應當視事物或問題的本質予以立法,倘若本質上不同之事物,強加適用相同之法規,勢必衍生許多困擾,然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在婚姻本質上有何不同?是生育可能性嗎?然不孕夫妻在法律上也能結婚,而民法親屬編在十九年制定時,也廢除了婦女無後可以離婚的規定,可見生育子女並不是婚姻的本質。

許教授又稱,專法更能避免日後適用之爭議,並舉人工生殖法與通姦罪為例,然筆者認為,專法反而更會產生爭議,在今年四月,政府提出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第三三○點有關同性伴侶權益部分的說明指出:現行涉及配偶及夫妻權利義務相關法規共計五七三項,其中規定配偶專屬權益之法規計四九八項,包括各種財產上、社會保險與福利、損害賠償請求權、乃至外國籍配偶的歸化、定居、停留、永久居留等,如果要用專法來訂,勢必要檢視全國法規逐一修訂,曠日廢時且耗費立法成本。

而人工生殖法在此之前已有修法爭議,且並非不可以司法解釋來解決,至於通姦罪正因現行婚姻制度限於一男一女,司法見解才認為通姦僅限於男女性器交合,而導致除男女性器交合以外之性交,並不適用於通姦之見解,如將同性婚姻一同納入民法婚姻範圍,則通姦定義將與刑法性交定義一致,才更符合國民感情。

最後一點疑問,如果制定一個同性戀不要的專法,這個專法制定後沒有人要適用,為何還要去訂這專法呢?是要宣示異性戀者大勝利,確實在社會上成功隔離同性戀者嗎?(作者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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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畢殿龍/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 真的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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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殿龍/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 真的準備好了嗎?

▲反同團體聚集總統府前,向總統蔡英文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畢殿龍

臺灣離同性婚姻合法化僅有一步之遙,「挺同」和「反同」分成兩派。通過同性婚姻法律更成了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一個標榜自己尊重人權、兌現競選承諾、展現執政能力的指標之一。筆者忍住不說這個話題已經很久了,自然是怕人罵自己不夠包容和尊重人性。除了這點,臺灣「挺同」或者反對者保持沉默,還有哪些說不出口的原因呢?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同性戀但力挺同性婚姻合法的泛綠政治人物。給出的理由的確是人權和自由。也的確是這個理由,讓國民黨等藍營政治人物,比如朱立倫等談到同性婚姻的時候,都要表示認同。因為政治人物誰都不敢公開站到民主自由人權的對立面。在此大旗揮舞之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臺灣立法機關一路過關斬將。離通過已經僅有一步之遙。

從臺灣「挺同」的黨派和團體看,時代力量和民進黨成為政治力量的主題或主流。他們一直努力給自己眉頭上貼的標籤就是人權和民主的代表,人性的捍衛者。2016年10月29日,「挺同」時代力量的民意代表幾乎全部到齊。民進黨是日也組團參加同志遊行,包括秘書長洪耀福、立委谷辣斯‧尤達卡、尤美女、蘇巧慧、鄭運鵬都到場回應。不知道他們是真的是維護同性戀者的立場,還是看重的是他們的選票或者人權自由的前沿的標識。

▲同志遊行,時代力量現身凱道力挺。(圖/記者陳家祥攝)

臺灣的主流民意真的認同同性婚姻合法化嗎?看看比「挺同」號稱8萬人的遊行更大規模的「反同遊行」,以及最新的民調,53%的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挺同」給出的理由是僅僅理解不歧視同性戀還遠遠不夠,還牽扯到同性者生活在一起之後的財產繼承。這種理由顯然還不夠充分,因為如果為了財產繼承,現有的法律,遺囑捐贈就能夠解決這些問題。如果因為通過其婚姻合法化,反而會助長同性戀者之間互相謀殺獲得財產繼承的可能性。

同樣,「反同者」給出的理由,也同樣不充分。他們認為,身邊有同性婚姻會讓孩子也趨於同性戀。好像同性戀是一種傳染病。這也讓「挺同」者的政治代表人物之一尤美女有理由對其大加嘲諷,並在立法機構談笑風生地力證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會影響到他人。

上述種種,「挺同」和「反同」的政治人物,除了標榜自己是人權、人性捍衛者的前沿,不認同但不敢反對是怕成為這些美好名詞的犧牲品之外,還有哪些是臺灣比發展經濟和穩定兩岸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列入蔡英文政府第一波優先順序處理的問題呢?

會是臺灣會比其他國家和地區更盛產同性戀嗎?儘管綠營一謝長廷為代表的政治人物多次明說和暗示馬英九是同性戀;而今,藍營以蔡正元為代表的政治人物宣稱蔡英文是同性戀。這些都無法得到證實,都被對方陣營或者來自自己陣營的反對。認為不是應該被拿來炒作的話題。

這裏之所以將其作為例子,是說,假如上述質疑有些許可能,那麼臺灣兩任領導人都不得不在有同性戀傾向的人選中做出選擇,就不能不讓人質疑臺灣是不是同性戀的比例遠遠高於其他國家或地區了。在科學調查數據出來之前,臺灣的氣候和風水不見得就更容易產生同性戀。

▲反同民眾衝進立法院被警察阻擋。(圖/記者季相儒攝)

會是臺灣的文化更容易成就同性戀嗎?現代科學表明,同性戀不是一種心理疾病,但卻極可能因為文化或環境而被選擇成為一種生活方式。但臺灣曾經被臺灣宣稱是比大陸傳承更多中國文化的地方。中國傳統文化恰恰不助長同性戀的發生。目前世界僅有22個國家 (名單附後)在近幾年才實施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些國家許多是高度發達或者受西方文化影響比較嚴重的國家或地區。

這也是臺灣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遭遇極大阻力的因素之一:既不是最發達,也不是完全超越了東方文化。臺灣這個東方傳統比較多的地方之所以在條件不成熟的時候,要強力推行,顯然不是文化使然。而是像臺灣某些人對廢除死刑大力推進一樣,是要用形式主義,讓自己躋身發達或者跳脫中國傳統文化羈絆的標誌。

會是為了促進旅遊嗎?本來不應該有這樣一問,但因為蔡英文上任以來旅遊業蕭條。的確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希望世界的同性戀者都來臺灣觀光。如果臺灣這地方每年都能夠吸引上百萬同性戀者,也蔚為壯觀。

現在重新回到筆者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嚴肅性的思考:同性婚姻合法化在臺灣真的水到渠成了嗎?該法案造成的極大異議和困擾真的應該比發展經濟和穩定兩岸關係更優先的順序嗎?在現在臺灣的文化氛圍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真的是尊重、包容同性戀者唯一的選項嗎?臺灣在更多民眾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情勢下,強行通過這一法律真的不會顧此失彼影響到其他人的生活嗎?這個就不需要公投了嗎?

▲婚姻平權法案出委員會,反同民眾在立法院前集結抗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最後給出筆者自己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之前,更願意分享已經被證實的知識:魚蝦的性別會因為群體的比例而發生改變;軍隊裏的軍人和監獄的囚犯,同性戀比例明顯提高。所以,理解和包容同性戀者,看到兩個男人或女人在大街上親吻,儘量不反感,更不會阻止別人罵他們變態。但這並不表示就用同性婚姻合法化給予更多的鼓勵和支持。

因為除了顧忌性取向科學的生理上無法享受異性婚姻的人,但也應該因為法律將之合法化,會讓雙性戀有增加同性婚姻比例的可能。生活壓力或者環境造成的短期同性戀情或會轉化成婚姻。而同性化婚姻一旦合法化的不可逆轉及對傳統文化的衝擊和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臺灣真的準備好了嗎?

公民立院抗議強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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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立院抗議強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違法?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26日上萬民眾身穿白衣再次走上街頭,表達內心沉痛的訴求,但立院內的立委仍一意孤行,強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激起民眾心中氣憤。許多家長為了下一代子女的幸福,挺身爬上立院外的鐵欄杆,卻被警察當作犯人一樣壓制、綁上束帶,侵犯人權。當天活動負責人趙曉音在警方許可下,帶領醫療人員前往立院救護民眾時,卻遭警方綁上束帶限制人身自由。

而立法院內司法及法制審查委員會主席尤美女竟放任、默許黃國昌助理陳志明及林靜儀助理王信允對陳情的民眾進行暴力壓制,助理並非警察,為何可以在立法院內使用暴力?!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質疑,在民主殿堂用暴力壓制反對聲音,立委助理根本就是黑道!

幸福盟沉痛的表示抗議,難道這就蔡英文總統所支持的同運嗎?曾幾何時台灣成為壓制不同聲音的國家?如此爭議的法案政府只聽強勢同運聲音,而弱勢民眾的聲音卻遭暴力壓制、忽略對待!

1229日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將陪同1226立院陳情活動負責人趙曉音提告,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秘書長游信義及院內外受傷民眾也同時向政府要求提出說明及道歉。

當我們同是抗爭者:同婚抗爭對集會遊行保障的試煉

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有反對的基督徒在場外禱告,警方擔心引發衝突而將雙方隔開。...
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有反對的基督徒在場外禱告,警方擔心引發衝突而將雙方隔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2月26日,審議同性婚姻法案當日,贊成反對雙方各自在立院外集結。當傳出院內局勢傾向支持同婚一方時,反同群眾開始翻越立院圍牆,旋即被警方制伏,以束帶綑綁。群眾隨後又轉往總統府前,突襲佔領重慶南路,直到幾位代表進入總統府後,才告解散。

這場暫告一段落的同婚抗爭,所留給我們的,除了翻牆、束帶、佔領等近年來已不陌生的畫面外,其實也隱含著未來台灣街頭抗爭新風貌的預示,以及對集會遊行保障的試煉。

過往「抗爭者」與「非抗爭者」二分的台灣社會

社會運動是一群人組織起來,進行推動或抗拒變革的集體行動,行動中的抗爭方式,任何立場的人都可能運用。因此當某一運動開始取得成果,威脅到既得利益者時,同樣採取社會運動方式進行反對的反制運動,就有可能浮上檯面。例如美國針對墮胎議題的「Pro-Choice」(支持)與「Pro-Life」(反對)運動,就是著例。

台灣由於過往威權統治的時代背景,導致社會運動似乎與特定立場掛鉤,套一句常聽到的說法就是「上街頭的都是民進黨」。這種說法雖偏離事實,但反映出了一種意識:在台灣,只有持某些特定主張的人(如反核、環保、勞權),是需要透過社會運動表達訴求的「抗爭者」;而持另外一些主張的人(如擁核、經濟發展),則在現在、過去與未來,都不會需要透過社會運動來表達、倡議,是「非抗爭者」。

非抗爭者之所以不抗爭,一方面反映出了顧忌「抗爭」的污名,另一方面也往往代表了「不需抗爭」,這些主張自有體制代為維護、執行。因此即便在民主化後,也陸續有企業或民代發動集會遊行,展現群眾實力以反制抗爭者的場景出現,這些行動者仍多半自認並被認知為體制的一員。

12月26日婚姻平權法案審查會,反同團體激烈抗爭,紛紛翻過圍牆進入立院。 圖/聯...
12月26日婚姻平權法案審查會,反同團體激烈抗爭,紛紛翻過圍牆進入立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外反對同性婚姻民眾揚言闖入立院,警方疊起人牆防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外反對同性婚姻民眾揚言闖入立院,警方疊起人牆防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當雙方群眾拚場:台灣警察的考驗

在這樣的意識下,長久以來,台灣警察在處理集會遊行時,對於警力部署該面對哪一個方向,該保護哪一方,不僅在民眾抗議政府機關時,在環團與工地保全、勞工與大老闆座車或工廠警衛、抗議與歡迎外國來使的群眾之間,都鮮少看到警方在選擇上有所猶豫。

在今年政黨輪替後,即有警界人士表示,抗爭者都進政府了,警察可以休息了。言下之意,警方也預設了自己所要面對的,僅是持某些特定主張的「抗爭者」,而要保護的對象,自然就在「抗爭者」的對面。

但在民主化後,抗爭污名鬆動,許多既有的政治社會結構洗牌,這樣的預設早已禁不起考驗。例如在2006年的倒扁運動中,不僅中央與地方爭奪現場指揮權限,在當時全國各地倒扁/挺扁的彼此動員較勁中,警方位置的改變開始浮現——從面對抗爭者並保護抗爭對象,轉為面對兩群立場不同的抗爭者。

而近年來的性別運動中,也常見雙方到對方的場子去表達訴求。若要同時保障雙方的集會遊行權利,傳統上警察在站定一方後單向防守、壓制為主的防處策略,即必須有所改變。

此外,對民主社會的警察而言,改變的並不僅僅是現場的策略,更重要的是過往許多基於自身「非抗爭者」立場,在警民衝突時總是「挺警」的民眾,也可能隨著自己走上街頭,而發生改變。

警方處理抗爭時若發生爭議,過往動員「挺警/反警」的框架所獲得的「無限期支持」,或將有失靈的一天。再加上抗爭者的立場和背景越來越多元的情況下,警方在抗爭現場作為的中立性、合法性與正當性,將會受到來自各方,越來越細緻的檢驗與挑戰。

立法院審查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反同團體號召民眾在立法院外集結,並與警方發生多起衝...
立法院審查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反同團體號召民眾在立法院外集結,並與警方發生多起衝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翻牆進入立院內的反同民眾昨天被警方留置看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翻牆進入立院內的反同民眾昨天被警方留置看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容忍異議之艱難:集遊相關法規的魔戒

受到挑戰的不僅是維持秩序的警察,更根本的是整個社會對集會遊行權的態度。即便越來越多人都經驗過抗爭、實踐過集遊權,但當自己有機會動員國家機器排除異議者時,卻很難免疫於這樣的誘惑。而《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等法規,針對抗爭者所張開的細密法網,也總是在我們想主張「他們的抗爭跟我們的抗爭『不一樣』,他們應該要被嚴加驅離、逮捕、追訴」之時,提供了許多好理由。

無論政黨如何輪替,社運抗爭與反制抗爭如何普及,只要我們還期望在自己獲得某些資格(贏得選舉、動員夠多、和平理性等等)之後,國家機器會幫自己排除異議者,那麼禁制區、強制驅離、命令解散等對集遊權的限制將永遠不缺支持者,這也是集遊法數十年來修法未過,背後重要的心理基礎。畢竟,比起在言論市場上互相競爭,這顯然是一條更輕鬆的道路。維護異議者的言論空間,不僅在情感上很難接受,在政治議程上更顯然會耽誤「大局」。

在「抗爭者」的邊界漸漸模糊,不同立場者皆可能走上街頭的時代裡,原先支持集遊權的「抗爭者」們,可能會在目睹不同立場的抗爭後,基於對異議者的厭惡,轉而支持對集遊的管制,但也可能出現一些「非抗爭者」,在終於體認到集遊權與自身的關連後,轉而支持保障。若是對集遊權的保障,能獲致更廣泛的共識基礎,不再隨著政權搖擺的話,或許警察也隨之能有不再被當作特定群體一面相挺,一面驅使的大棒,而得以回歸中立、保障的執法方針的一天。

每一次的正反抗爭,都將是對台灣社會一次嚴肅的叩問,是要更加限制集遊權,還是要堅持保障集遊權。大多數的時候,異議者看來何其猙獰,交給國家又是如此輕鬆,但一旦自由被讓渡,要取回就是千難萬難了。通往多元自由社會的道路確實艱難,希望我們在每個分歧點上,都能堅定而清醒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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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政院打臉法務部?邱太三:正常管道來不及送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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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打臉法務部?邱太三:正常管道來不及送專法

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指稱,同性婚姻修法「行政院沒有提專法的訊息」,打臉宣示要在明年2月提出專法的法務部長邱太三。有關其中的誤會,邱太三27日下午解釋,明年2月是「同性伴侶法」委託研究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於朝野協商時作為參考,並非循正常管道提出專法。

有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昨天在立法院司法法治委員會初審通過,順利送出委員會,正式進入協商階段,這對於長年支持同性婚姻者來說,是向前邁進一大步;不過,在民進黨內仍有諸多聲音,有立委支持立專法,甚至法務部也曾宣示要在明年2月提出專法。

對此,邱太三指出,法務部是依照過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要求,委託清華大學研究「同性伴侶法」草案報告,內容包括收納各方意見、分析,以及草案的草擬等,原本要於明年9月才會完成,但在時間緊迫下,已經「特別要求」在明年2月「提早」出爐。

但是,昨天民法修正草案已經出委員會進入協商階段,法務部委託該份報告時間上,根本趕不上立法院的修法進度。為此,邱太三表示,不依循正常管道提出專法內容,是直接將報告送交立法院,在協商期間作為參考依據之一,意指此報告根本不是通過行政院。邱太三坦言,立法院的進度並非法務部可以掌控。

蔻人心弦 - 周玉蔻 資深媒體工作者
挺同反同 應舉辦世紀大辯論!

12月28日(三)
台灣在人權進步上又跨出了新的一步,但接下來能走多遠,就看每個公民如何去溝通交流了。(黃江洪攝)

這是公視的使命。一旦舉辦,將會成為台灣近代史上名符其實的一次世紀辯論;也會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

這才叫溝通;才叫交流;才叫對話。街頭抗爭,只會增加排斥;總統約談更解決不了問題。

昨天(2016年12月26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民法修正動議,將同性婚姻納入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對挺同婚平權人士而言,這是份遲來的聖誕禮物,也是最大份的聖誕禮物,他們歡欣鼓舞,喜迎彩虹,莫不溢於言表。另一方面,反方群眾卻是怒闖立法院,遭到警方管束仍不罷休,還前往總統府表達強烈的異議怒吼。

立法院內,台灣少見的朝野跨黨派合作成就了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立法院外,關於同志婚姻的戰火並沒有隨著初審通過平息,雙方依舊針鋒相對。院內的團結碰上院外的對抗,可以看出台灣社會對此議題紛歧極大,取得共識仍有相當的距離。立法委員或許走在人權的先鋒,但也必須思考台灣社會應該如何磨合,避免發生許多人擔心的所謂「火車對撞」。

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所做的調查,擁同反同比例從上個月旗鼓相當的46.3%贊成、45.4%反對到了這個月變成37.8%贊成、56%反對。不論這是現實的風向正在往反對同婚吹拂,或是反同團體及人士感受到了危機動員而明確表態。可以確定的是,台灣還有許多人尚未準備好面對同婚修法後的結果。

一天過去了,立法院前的人潮也不歡而散。如今蔡英文總統表示,要與挺同、反同團體會談,聆聽不同的聲音。只是雙方意見沒有折衝餘地,衝撞對陣的驚悚情節正要上演。特別是國民黨為了拒絕核災食品,提議下修公投門檻,這就像瞌睡與到枕頭一樣,為反同團體「同性婚姻,全民決定」的主張鋪好了康莊大道。

或許明年公投的第一槍不是別的,正是同性婚姻入法的議題。在如同選舉的氛圍炒作之下,兩邊支持者將會被強力動員出來投票,結果仍只是數人頭比輸贏而不是雙方相互理解。這樣的問題蔡英文如何調解?究竟同性婚姻算不算基本人權,或是一個可以交付公投的選項?這些問題都要考驗她的智慧與判斷力。

我個人認為,性傾向不論先天決定後天形成,最終都可以歸於一種自我抉擇。法律既然沒有目前規範,就應該擴大適用範圍,至於用民法或是專法,那留待法律學者專家們去討論,我不予置評。

不少有識之士認同下,今天在這裡要個給蔡總統一個建議。

如果你有去昨天的立法院前面的話,你會發現挺同人多半是40歲以下的年輕世代;反之,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則是由40歲以上的中高齡所組成。

細想原因,年輕人會支持同性婚姻,可能因素有幾個:一是婚姻的意義逐漸轉變,成為兩人之間自主決定締結關係的象徵;二是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成長環境與我們這世代大不相同,支持同性婚姻是他們生活經驗的展現;三是台灣解嚴以後,走向民主人權、自由自主的文化氛圍所致。

另一方面,反對同志婚姻者則是基於一股難以解釋的直覺、他們所聲稱的傳統、舊式教育下所灌輸的認同或是宗教信仰的論述。或許他們無法像年輕人一樣,條理分明地去捍衛自己的價值觀,但這些思維無疑地形塑了他們的世界。

這些觀察並沒有任何數據支持,但值得大家深入思考。這樣思想毫無交集的兩群人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如果不好好溝通的話,難道就這樣永遠背對彼此嗎?

無論法案以任何的形式通過,都會對這兩群人的人生造成一定的衝擊。翻轉現在僵化的關係,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蔡英文光是抱持著開放心態去聆聽雙方對談是不夠的,我們也不能期盼她能夠成為這事情最後的仲裁者。身為一個公民,與其冷言面對異見,我們更應該試圖去理解、容忍甚至是諒解不同於自己的聲音。

這時,公共電視台就應該跳出來,負起自己做為公眾的電視台應有的責任。一場大型的辯論,足以讓正反意見得到充分的交鋒與檢視。雙方可以提出數據各抒己見,而不是躲在網路的角落裡抱團取暖,相互謾罵砲轟。

社會共識需要時間演化形成,前提是大眾願意彼此交流,才能找到包容共生之道。經歷數十年的壓迫,反壓迫所帶來的開放態度是台灣人的珍貴資產,我們現在所欠缺的,就是一個對談的平台,讓不同意見的人彼此理解對方。

台灣在人權進步上又跨出了新的一步,但接下來能走多遠,就看每個公民如何去溝通交流了。

為何同婚議題操作成「是非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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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主筆】自從1117立院反同婚修法行動至今,同婚議題爭議延燒不斷,本週一(26日)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同婚法案,雙方也派出大批人馬在立院外頭舉辦大型抗議活動。無奈中午一過,六法案併案送出委員會,反對修改民法的民眾在失望之餘,轉往總統府抗議,希望小英總統出來與人民溝通,落實她所謂的「謙卑」執政,實現她主張「最會溝通的政府」。

政府無能解決 任由人民對立
其實反對修法的民眾之所以發出如此巨大的怒吼是在於:草率修改民法造成婚姻定義改變;以及立委一意孤行,傲慢地強力推動修法;最後還有政府無能解決衝突,任由雙方人民對立。

同婚法案的修訂原本就會帶來社會重大的衝擊,從美國透過大法官釋憲通過後至今,同婚法在美國一直是一項不平靜的法案。而今日台灣力挺同婚的立委又堅持「一次達陣」,直接修改民法,如此的強勢立法,不顧反對者的聲音,就是此次民眾不滿的主因之一。

為什麼如此重要的法案,立委跟政府都不願意放慢腳步與不同聲音的人民溝通呢?為什麼不能有更多的評估與調查才審查法案?在台灣有許多法案都有執行損益的評估,為什麼關於同婚法案的評估始終缺乏?

在禮拜一委員會的討論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也舉出,過去台灣幾個重要的法案都是經過二、三十年的磨合與討論才能順利立法,而美國的同性婚姻也走了二、三十年才立法,為什麼台灣的同性婚姻法案,卻要在如此對立的氛圍之下過關?另外他也提到,以目前四個民法修正草案來說,雖然母法只要修改幾條;但所影響的法律條文總共要修改112種、356項,如此重大的法案,為什麼我們不能多凝聚一點共識再來立法呢?

在十一月28日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才分析「同性婚合法共識零」,若立院通過,「就會像是10級大地震」。十二月26日又公布新的民調「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僅有37.8%民眾贊成;並且有高達70.7%民眾認為不必現在就急著立法通過,僅有22.9%民眾認為需要。」如此的民調數據難道不能反映台灣人民的看法嗎?難道同婚就一定要如這些同運團體所言「成為亞洲第一」嗎?

越來越多同二代反對同性領養
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令人沮喪的是:明明有這些明顯的民意反應,為什麼政府充耳不聞?修改民法的立委也只是急於討好同運團體,完全不顧社會上的歧異;而媒體更是一面倒的支持修民法,許多報導並不公允。在如此的情況下,同婚議題真的是預備好?討論足夠了嗎?

而這些修法對於婚姻的改變,不只是牽涉稱謂、男、女,還有當這些法透過平等「適用」或「準用」的概念之後,接著「領養」與「人工生殖法」就直接比照適用;但台灣對於同婚領養的討論夠多了嗎?有參考國外由同性伴侶領養長大孩子的整體評估嗎?特別是在國外越來越多同二代出來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時,難道我們在沒有足夠的討論之下,只是因為掛上「人權」,就需要比照辦理?難道孩子的權益不是領養最大的考量嗎?還有像人工生殖法的代理孕母,在台灣至今也都尚未實施,難道這些也都不用再三討論?

一個攸關婚姻與家庭的民法絕對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但當政府、政黨、媒體不斷把這個議題操作成「是非題」,操作成「挺同」跟「反同」時,如何可能讓這些相關的議題可以好好被討論?而且當這些對立四起時,我們的政府、行政院、法務部似乎都被消音了,為什麼法務部至今不敢提出相關的研究資料呢?為什麼在這樣缺乏討論、彼此高度對立之下,作為主管機關的法務部連發聲都沒有?到底是法務部瀆職?還是上層的施壓?

婚姻家庭的持守更加堅定
對於同婚法案在缺乏更多的討論就送出委員會實在是令人痛心,也使得不同的聲音無法被聽見。對此,反同婚修民法的朋友們需要再堅持下去,特別是教會弟兄姊妹在歷經這一個多月的努力並不會化為烏有。因著這場抗爭,讓我們學習如何參與公共事務,讓我們知道如何釐清事務的本質與評估影響,以及讓我們知道當教會堅持一個重要的價值理念時,我們該如何的關心與實踐。

雖然1226的結果令人難過;但對於婚姻家庭的持守我們要更加堅定,不只是法律層面的關注,包括教育、學校、教材,我們都需要站出來關心,在教會內我們也要有合乎聖經真理的教導。如此,才能讓我們的下一代可以在真正的尊重與幸福之下長大。



民法972修正案出委員會 民黨總召:台灣豈有一步到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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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兩黨總召溝通(圖/梁敬彥攝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無視於同婚議題在台灣社會未有共識,且有諸多爭議的情況下,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十二月26日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民法972條中增加「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賦與同志合法結婚的權利;並增訂民法971-1,新增「異性或同性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訂的夫妻、配偶、父母子女及親屬等規定」,讓同性配偶在法律上同樣享有繼承、財產、稅賦及醫療等權利。

草案在26日送出委員會後,仍須經朝野協商,若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的法律提案,亦須併案協商,預計明年四月會進入二、三讀程序。

法務部長邱太三

法務部長邱太三

民法972改 法律稱謂勢必連動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送出的「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版本,沒有觸及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及時代力量的修法版本所提出的「夫妻」將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而祖父母將改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改變稱謂問題;但一位不具名的律師則直言,在民法972條賦予同志婚合法化的法源依據後,按照「不得歧視」及「平等適用」的立法原則,現有的「夫妻」、「父母」及「祖父母」的法律稱謂一定必須更改。

這位律師舉民法1052條《判決離婚之事由》的法條為例表示,條文載明「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他說,同性配偶結婚,無論是男男婚還是女女婚,都不會是現有按照異性戀婚姻的精神所制定的民法所規範的「夫妻」關係(缺夫缺妻),接著就會牽動因為婚姻關係所衍生的「姻親」關係(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所以一旦同婚合法化後,法律及行政機關的施政上一定有稱謂改變的問題。

法務部明年提同性伴侶法
應邀列席備詢的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法務部仍會按照先前的時程,在明年二月時將行政院版的《同性伴侶法》草案送進立法院一併審查。邱部長允諾,《同性伴侶法》草案會將同志可合法結婚後,對政府各部會及社會和家庭造成的衝擊詳列出來,提供給立委作為屆時院會二、三讀程序時的參考。

立委呼籲全民公投

立委呼籲全民公投

討論過程中,包括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和同黨立委張宏陸,以及多名國民黨立委也上台提出「暫踩煞車」的諫言;可惜都未獲採納,無法擋下法案在26日送出委員會。

柯建銘重申,無論是尤美女還是蔡易餘委員提出的民法修正案,都不是民進黨立院的「共識版」。他也強調,民法是以「男女兩性的婚姻結合為基礎」的,一旦修改民法972,不是只更動「準用」及「平等適用」這麼單純─就連美國要推動同性婚姻都走了卅年,台灣豈有「一步到位」的條件?

「衝突在社會,處理在立院」柯建銘感慨,他在立法院擔任黨鞭這麼多年,提案及協調處理的法案逾千,從未遇過像這次的案子,面臨的是整個社會價值觀的對立。

朝野立委皆發言提出異見
「沒有人反對婚姻平權;但是不同的聲音應該對話,不應該製造衝突。」柯總召說,相較於上會期,婚姻平權在台灣社會的接受度及共識都提高許多,無論是修民法還是訂專法,無論是立法院還是正反雙方,都需要更多的對話來獲取共識。

本身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的張宏陸則表示,立法院推動婚姻平權法案,既然社會大眾還有這麼多疑慮和爭議,他認為不急於這幾個月就要在委員會內處理,應先尋求社會共識。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黨團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及立委鄭天財都主張既然正反雙方對同婚法沒有共識,「那就公投吧!」

賴委員重申,他不能接受修改民法972,改變父母及親屬的稱謂,讓台灣變成「無父無母」的國家,這不是「傳統、保守」及「進步、開放」的問題,而是家庭價值的捍衛。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則表示,中山南路的反同婚群眾站出來,他們擔憂的是改變現有親屬的稱謂:夫妻改配偶、養父母變養親、爸媽變雙親,這對於華人社會的衝擊大太。一個法案的通過,若造成社會的撕裂,這個法案是有問題的。

孔文吉也提醒,現在同婚法沒通過的情況下,不當的性別教材都進入校園了,「通過了還得了!」

鄭天財委員表示,無論是修改民法還是另立專法,都需要進行重大法案影響評估,因為這是關乎社會上的每個人及每個家庭。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無論是挺同方還是反同方,都互相給對方貼標籤,動員的能力也相近,這已經造成社會的撕裂。他認為同性和異性都該有相愛及結婚的權利,但進入婚姻後,最大的不同就是「婚生推定」,就是生殖及養兒育女,這不能以「平等適用」含渾帶過。



為何同婚議題操作成「是非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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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主筆】自從1117立院反同婚修法行動至今,同婚議題爭議延燒不斷,本週一(26日)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同婚法案,雙方也派出大批人馬在立院外頭舉辦大型抗議活動。無奈中午一過,六法案併案送出委員會,反對修改民法的民眾在失望之餘,轉往總統府抗議,希望小英總統出來與人民溝通,落實她所謂的「謙卑」執政,實現她主張「最會溝通的政府」。

政府無能解決 任由人民對立
其實反對修法的民眾之所以發出如此巨大的怒吼是在於:草率修改民法造成婚姻定義改變;以及立委一意孤行,傲慢地強力推動修法;最後還有政府無能解決衝突,任由雙方人民對立。

同婚法案的修訂原本就會帶來社會重大的衝擊,從美國透過大法官釋憲通過後至今,同婚法在美國一直是一項不平靜的法案。而今日台灣力挺同婚的立委又堅持「一次達陣」,直接修改民法,如此的強勢立法,不顧反對者的聲音,就是此次民眾不滿的主因之一。

為什麼如此重要的法案,立委跟政府都不願意放慢腳步與不同聲音的人民溝通呢?為什麼不能有更多的評估與調查才審查法案?在台灣有許多法案都有執行損益的評估,為什麼關於同婚法案的評估始終缺乏?

在禮拜一委員會的討論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也舉出,過去台灣幾個重要的法案都是經過二、三十年的磨合與討論才能順利立法,而美國的同性婚姻也走了二、三十年才立法,為什麼台灣的同性婚姻法案,卻要在如此對立的氛圍之下過關?另外他也提到,以目前四個民法修正草案來說,雖然母法只要修改幾條;但所影響的法律條文總共要修改112種、356項,如此重大的法案,為什麼我們不能多凝聚一點共識再來立法呢?

在十一月28日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才分析「同性婚合法共識零」,若立院通過,「就會像是10級大地震」。十二月26日又公布新的民調「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僅有37.8%民眾贊成;並且有高達70.7%民眾認為不必現在就急著立法通過,僅有22.9%民眾認為需要。」如此的民調數據難道不能反映台灣人民的看法嗎?難道同婚就一定要如這些同運團體所言「成為亞洲第一」嗎?

越來越多同二代反對同性領養
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令人沮喪的是:明明有這些明顯的民意反應,為什麼政府充耳不聞?修改民法的立委也只是急於討好同運團體,完全不顧社會上的歧異;而媒體更是一面倒的支持修民法,許多報導並不公允。在如此的情況下,同婚議題真的是預備好?討論足夠了嗎?

而這些修法對於婚姻的改變,不只是牽涉稱謂、男、女,還有當這些法透過平等「適用」或「準用」的概念之後,接著「領養」與「人工生殖法」就直接比照適用;但台灣對於同婚領養的討論夠多了嗎?有參考國外由同性伴侶領養長大孩子的整體評估嗎?特別是在國外越來越多同二代出來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時,難道我們在沒有足夠的討論之下,只是因為掛上「人權」,就需要比照辦理?難道孩子的權益不是領養最大的考量嗎?還有像人工生殖法的代理孕母,在台灣至今也都尚未實施,難道這些也都不用再三討論?

一個攸關婚姻與家庭的民法絕對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但當政府、政黨、媒體不斷把這個議題操作成「是非題」,操作成「挺同」跟「反同」時,如何可能讓這些相關的議題可以好好被討論?而且當這些對立四起時,我們的政府、行政院、法務部似乎都被消音了,為什麼法務部至今不敢提出相關的研究資料呢?為什麼在這樣缺乏討論、彼此高度對立之下,作為主管機關的法務部連發聲都沒有?到底是法務部瀆職?還是上層的施壓?

婚姻家庭的持守更加堅定
對於同婚法案在缺乏更多的討論就送出委員會實在是令人痛心,也使得不同的聲音無法被聽見。對此,反同婚修民法的朋友們需要再堅持下去,特別是教會弟兄姊妹在歷經這一個多月的努力並不會化為烏有。因著這場抗爭,讓我們學習如何參與公共事務,讓我們知道如何釐清事務的本質與評估影響,以及讓我們知道當教會堅持一個重要的價值理念時,我們該如何的關心與實踐。

雖然1226的結果令人難過;但對於婚姻家庭的持守我們要更加堅定,不只是法律層面的關注,包括教育、學校、教材,我們都需要站出來關心,在教會內我們也要有合乎聖經真理的教導。如此,才能讓我們的下一代可以在真正的尊重與幸福之下長大。

立院今審查婚姻平權修法 警方戒備森嚴

聯合新聞網 2016/12/27 06:31(1天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場外挺同反同團體也動員集結。記者周佑政/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場外挺同反同團體也動員集結。記者周佑政/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實質審查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現有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4個版本。國、民兩黨團都未表態支持特定版本,主張凝聚社會共識後再行修法。

立法院外,身穿白衣的挺同團體,及帶著彩虹旗的反同團體各自動員萬人聲援,一早警方也重重包圍立法院周遭,戒備森嚴;警方也設置「行動補給站」,提供食物飲水,體恤警員辛勞。

今天審查的版本,尤美女、許毓仁及時代力量版本,都將民法972的婚約條文中,將「男女當事人」,改為「雙方當事人」;其中尤美女版透過增訂平等適用條文,在未更動整部民法的親屬稱謂下,概括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義務。蔡易餘版則未更動民法原條文,增訂「同性婚姻專章」。

許毓仁及時代力量版本,則大修民法,將民法中提及性別的個別條文修正,改用較為中性的詞語,將夫妻父母改為配偶、雙親等。

挺同反同間,理性對話的可能性

昨婚姻平權法案初審通過後,場外支持同性婚姻的民眾歡欣鼓舞。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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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同志今日各大媒體均以頭版大篇幅報導「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初審通過」的消息,回想昨天中午,立法院傳出法案已經通過初審時,當下濟南路挺同集會現場,立即歡聲雷動,支持群眾激動地高聲吶喊,甚至相擁而泣氣氛感人。而近來辛勤上街宣導婚姻平權理念的小蜜蜂們,在面對這樣一個同志平權史上的重大進展,居然不是大肆慶祝,反而決定在台北市政府捷運站,臨時加開一場晚間的街頭宣講活動,繼續堅守向社會大眾爭取認同與支持的工作。按照婚姻平權小蜜蜂臉書社群中的貼文,昨天這場傍晚加開的活動,突然出現一位高聲大喊反對的大姐,因為她的態度強烈情緒激動,並主動靠近,雙方甚至幾乎快要有肢體的碰撞。
但是,經過小蜜蜂們耐心的傾聽及解釋,這位大姐竟然因為發現自己過去所聽到的都是謠言,當時便改變了態度轉為支持,除了向小蜜蜂道謝,大姐更拿了幾張傳單,表示要向身邊的人說明正確的資訊,現場隨即響起掌聲,不少人感動落淚,其中包括最重要一位身披彩虹旗,持續與大姐溝通長達一小時的異性戀女孩。正如尤美女委員昨日在濟南路活動現場的發言,長輩們的反對大多是基於誤會,而誤會則是來自於不了解、不認識,才會造成這些長輩對於同志的想像,只能停留在網路上流傳的負面謠言,尤委員進一步指出,希望可以藉由溝通,來證明「台灣最美的風景的確是人」,並不會因為婚姻平權修法的推動,而被不實謠言所撕裂。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民法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的同一天晚上,小蜜蜂活動立刻證明並實現了,尤委員的看法與對年輕支持者的期待,同時,也印證了婚姻平權正反雙方之間,確實存在著理性對話的可能性。不過,基於反同團體的集會活動,屢屢傳出暴力事件,包括昨日上報記者遭反同群眾辱罵、架拐子,以及在其活動場地之外,持不同意見標語的民眾遭受暴力攻擊,再加上12月3日有人被公然追打到骨裂成傷的悲慘遭遇,雖然到明年4月之前,爭取婚姻平權一方確實應該持續溝通對話,但是,更希望接下來小蜜蜂們的活動安排,千萬不要讓人落單行動,致使部分有心人士,或一時情緒激憤的反同民眾,因此有了可乘之機。這樣一群年輕熱情的小蜜蜂,長期以來用自己的時間、體力甚至金錢,走上第一線去面對可能冷漠或激烈反對的群眾,著實需要無比的勇氣,縱使立場全然不同,也請絕對不要使用暴力,或過於尖銳的言辭來傷害他們,畢竟無論如何,他們就是台灣的下一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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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法案有共識再推?段宜康:鄉愿的立法院

2016/12/2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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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林昕柔 報導

小編的話: 希望委員們都能秉持消弭爭議、化解歧見的職責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審查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發言表示,就算法案修正後,現有身分證上的「父母」也不會因此改成「雙親」,痛批卻有委員試圖「造搖」,他還提及有委員主張,待社會取得共識後再通過「爭議法案」,若依照這樣的想法,恐怕美國現在仍有很多州實施「種族隔離」政策。

段宜康在發言中提及,不論日後通過哪個版本的民法修正案,手上的身分證,都不會因此由「父母」更改為「雙親」,卻有委員不經思索、不做查證,只轉達街頭的聲音,試圖「造搖」。他還進一步說,世界上其他通過同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生育率都比台灣高,但社會上卻充斥著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台灣就沒有人要生小孩、台灣會滅亡的言論。


(圖/TVBS)

談及部分人士主張社會尚未取得共識前,不該通過重大爭議法案,段宜康則以美國取消種族隔離政策打臉,直指若當時的美國也等到社會取得共識,才通過現在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的《權利法案》,恐怕現在還有很多州仍是黑白隔離的狀態、有色人種也仍舊無法投票。

段宜康更痛批,立院的職責是消弭爭議、化解歧見,若有委員自我標榜立院應該等沒有爭議再討論通過法案,那便是「鄉愿的立法院」,呼籲立委必須克服衝突,勇敢面對爭議,推動社會前進。

12月27日台灣各報頭條速報

發稿時間:2016/12/27 07:14

最新更新:2016/12/27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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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危險老屋更新 擴大適用範圍

(中央社網站)聯合報27日報導,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天討論內政部擬訂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專法提供租稅減免、建蔽率及容積獎勵等優惠措施,並擴大適用範圍,草案將提報週四行政院院會通過,估計適用對象高達數十萬戶。

中國時報:爭同婚平權 民法初審過關

(中央社網站)中國時報27日報導,爭議許久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昨跨出台灣婚姻平權史上第一步,在跨黨派立委支持下,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日法案初審完竣,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待協商再繼續處理爭議條文,最快預計明年4、5月後才有機會在立法院院會討論,進而完成三讀。

蘋果日報: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初審通過

(中央社網站)蘋果日報27日報導,《民法》修正草案昨在反同婚與挺同婚團體包圍立院下初審通過,增訂「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將同性婚姻法制化;另也增訂「平等適用原則」,讓同性戀與異性戀都能平等適用《民法》中關於夫妻、配偶、父母子女的相關規定。這項攸關婚姻平權的修法引發社會熱烈討論,最快可望明年4月三讀,若完成修法,台灣將成為世界第21、亞洲第1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挺同婚民眾開心說:「很感動」,反同婚團體則怒批總統蔡英文禍國殃民。

自由時報:RF-16升空 清楚拍到遼寧艦

(中央社網站)自由時報27日報導,中國遼寧號航艦編隊從23日起進行跨海區演訓,不僅到日本宮古島以東的西太平洋海域演訓,前晚開始航近台灣周邊海域,並貼著我防空識別區外緣海域向南及西南方航行,日本自衛隊與我國軍方先後對遼寧號等艦展開嚴密監控,空軍花蓮基地昨更派出RF-16偵照機,成功拍到遼寧艦及伴隨艦隊清晰照片和動態。

同婚立專法? 法務部遭政院打臉

2016-12-27 18:10:47聯合晚報 記者管婺媛、程平/台北報導

同婚議題引爆激烈衝突,民法與專法兩派之爭一直未平歇。 報系資料照

同婚議題引爆激烈衝突,民法與專法兩派之爭一直未平歇。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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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無提專法訊息

事關同性婚姻權利的民法修正草案昨天完成初審,但民法與專法兩派之爭仍未平歇。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表示明年2月會提「同性伴侶法」草案,但次長陳明堂否認,昨天邱太三再度表示明年2月仍會送該案進立院,又遭行政院打臉。發言人徐國勇上午表示,提專法須經政院院會通過,但「行政院無提專法的訊息」。

由於同婚議題引爆支持與反對方激烈衝突,日前行政院高層討論後拍板,行政部門將不提修法版本或專法版本。邱太三昨天在立院重申會送專法,據悉,法務部幕僚與立委助理都相當傻眼,有人私下直言「法務部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大概沒有立委敢提,所以部長要當壞人嗎?」

邱太三昨天在立院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年初發包委託清華大學研究的同性伴侶法方案將繼續走,原則上明年2月仍會送進立法院,這是上一屆立院司委會的要求。

邱說,不同立委有不同價值的追求跟信仰的堅持,基本上看各國經驗,都是「立法政策的選擇」,法務部作為民法主管機關又涉及其他部會權責,要更慎重把對各部會影響的問題提供給立委參考。他說是以同性伴侶法為研擬方案,原則上2月底會送進立院。

同婚議題引爆激烈衝突,民法與專法兩派之爭一直未平歇。 報系資料照

同婚議題引爆激烈衝突,民法與專法兩派之爭一直未平歇。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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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案 但非專法草案

此話一出,政院立刻去電了解狀況,事後政院向記者解釋,邱太三的意思是今年初就發包的研究案,原預定明年9月完成,後來提前在明年2月就出爐;在相關機關(立院司委會等)依規定要求停止前,此研究案要繼續依標案期程完成。換言之,明年2月會出來的,是指標案履約完成的期程,而非專法草案。

對於提專法與否,邱太三上午澄清,這是法務部應司委會委員要求所發包委託的研究案,由於研究案是以「同性伴侶法」為題,因此內容都是同伴法的相關資料;而他印象中,研究案中也包含草案研擬。

至於法務部是否會提專法草案?邱說,這要看立法院的進度,現在進度一直在變化,如果立院進度已經走進朝野協商,法務部提案還須經學者專家會議、報請行政院核定,「根本來不及」,因此法務部根據現有進度,先送研究案給立院參考。

婚姻平權初審通過 許毓仁:對反同人士來說非世界末日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2016.12.27 / 12:04

針對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法昨初審通過,也有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今(27)日表示,對反同人士來說,並不是世界末日,大家可以理性看待,不要崩潰。

許毓仁說,其實初審通過,只是這個法案的第一步而已,還有經過二、三讀,估計未來會有專法提出,據昨天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會有將近六個版本,包括法務部的專法版,在明年二、三月的時候會提出,目前通過民法修正案的綜合版,他認為是社會比較大的分歧底下,一個相對來講較溫和的版本。

許毓仁指出,對於比較有爭議的,像是民法972條的修正案,修正稱謂的部分,是採取保留原條文,沒有去變更,而是在原條文下面,多增加一句話「同性婚姻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所以在這個部分,是相對非常溫和,希望社會各界能多去了解,看修法內容。

許毓仁表示,接下來就是交付黨團協商,這個協商一個月,黨團會去討論,明年二、三月聽說法務部會提出專法版本,院會表決的時候,可能會兩個版本一起表決。

對於台灣民意基金會昨公布最新民調顯示,民眾反對「同婚《民法》化」的比率達56%,超越贊成者37.8%。許毓仁說,目前看起來所有的民調,它在做民調的時候,都有一些引導式的問答,所以會有一些偏頗的狀況,他再次強調,修法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可以接受檢視,以大家比較可以去理解的方式去做修改。

柯建銘:婚姻平權是社會對決

台灣新生報 2016/12/27 00:00(1天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二十六)日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明文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民法親屬篇及其他法規所訂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全案三讀之前須再經由朝野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上午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總計有委員尤美女等四十八人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十七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十七人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以及委員蔡易餘等十八人擬具「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總計六個版本。

但是,昨天一早立法院周邊道路就因為挺同、反同團體號召群眾集結,加上層層戒備警力,讓委員會議程增添緊張氛圍。審查過程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表示,婚姻平權是社會對決,而非政黨對決,重點在於如何把社會問題解決,大家必須互相容忍尊重;國民黨委員孔文吉發言表示,他很遺憾司法院與法務部完全退守,若審查會要強行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要全面負責、蔡英文總統要全面負責。

針對尤美女所提「民法親屬編」新增第九百七十一條之一第一項,也是這次議程的焦點,審查過程中包括法務部與司法院分別對「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提出不同見解,朝野立委也紛紛提出不同看法與疑慮,最後經過司法院修正提出條文為:「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其法律關係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訂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第二項為:「異性或同性配偶與其子女之法律關係,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訂關於父母子女之規定。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以異性配偶為限。」

審查會作成附帶決議,昨日初審通過之條文在明年啟動朝野協商之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提案版本之法律提案亦將併案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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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法制化 邁出第一步

記者蘇家慶/臺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決議全案須經由朝野協商。根據草案規定,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將同性婚姻法制化。

 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攸關同性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會中就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共4項《民法》修正案提案版本進行審查後決議通過。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第971條之1規定,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該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該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但該法第1069條以異性配偶為限。

 初審通過條文第972條則保留「婚約,應由男女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規定,並新增「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另第973條修正為未成年人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第980條修正為未成年人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至於初審通過條文第1079條之1規定,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法院為前項之認可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此外,會中並通過附帶決議,105年12月26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條文,於明年啟動朝野協商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的法律提案,也將併案協商。

婚姻平權過初審 彩虹商機夯

2016-12-27 02:32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郭幸宜、吳馥馨/台北報導

挺同團體昨天一早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上,等到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法...
挺同團體昨天一早聚集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上,等到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法案。 記者余承翰/攝影

婚姻平權修法草案昨(26)日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金融業、律師、婚紗業者都看到未來商機,有金融業者研究推同志結婚信貸、推給另一半的附卡;保險公司也動起來,一旦結婚,同志間就有保險利益,可以為對方買保險。

律師呂秋遠也預料,明年同性婚姻通過後,結婚對數可能短期內大幅成長,婚紗業生意會不錯;律師業務也可能大幅增加,未來可服務範圍也擴大。

會計師也沒閒著,研究財務規畫商機。民法新增「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安永會計師表示,對同性婚姻最直接影響的權利有三,遺產繼承、所得稅申報以及贈與,同志的財產處理會和過去不一樣。

安永會計師表示,未來同志伴侶就視同是配偶,享有與配偶相同的權利,在繼承上,具有相互繼承權,享有剩餘財產請求權。在稅法上,可比照一般夫妻,申報所得時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共同申報。在贈與上,也可享受配偶互相贈與免稅。

保險業者表示,婚姻平權修法一旦三讀,同志伴侶就具有保險利益,可以互買保險。

圖/經濟日報提供

婚姻平權/法部2月提「同性伴侶法」

2016-12-27 03:48:43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初審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政府版本預計明年二月提出,這陣子各界的討論,對於同志可結婚、共組家庭問題有較大共識,在同志收養子女議題上仍分歧,未來法務部會針對專家對各國的研究,將各版本影響,提供立委參考。

法務部先前已發包委由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蒐集各國立法經驗,以「同性伴侶法」方向做研究與擬定,並召開多場公民諮議會議,原則上預訂明年二月底會提出「同性伴侶法草案」。法務部官員自去年起也陸續訪問法、德等國,了解歐洲各國關於同志婚姻的立法及後續效應。

法務部指出,作為民法主管機關,會把各部會可能受影響的問題提供給立委參考,未來究竟是修民法或訂專法,目前沒有預設任何立場。

對於反同團體訴求就同志婚姻法案舉行公投,立委尤美女有關「人權議題不適用公投」的說法,法界人士指出,愛爾蘭去年就是以公投方式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結果有超過六成民眾投下贊成票。

身為天主教國家的愛爾蘭,去年為同志婚姻合法化公投前,支持與反對兩派也都曾上街頭表達意見,總理肯尼則是公開挺同志婚,在公投前呼籲民眾支持,讓愛爾蘭成為全球第一個以公投方式讓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同婚法案簡表 製表/鄭媁

同婚法案簡表 製表/鄭媁

71%民眾:不須急著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2016-12-2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婚姻平權修法昨天初審通過,不過,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調查,在反同團體有效動員下,原本挺同反同旗鼓相當,已轉變成目前反同超前挺同十八個百分點;更有七成一認為現在不須急著立法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民調詢問民眾是否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調查顯示,卅七.八%贊成同婚、五十六%反對。(記者陳志曲攝)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民調詢問民眾是否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調查顯示,卅七.八%贊成同婚、五十六%反對。(記者陳志曲攝)

反同超前挺同18%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民調詢問民眾是否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結果顯示,十三.六%非常贊成、廿四.二%還算贊成、廿一.二%不太贊成、卅四.八%一點也不贊成、四.三%沒意見、一.九%不知道。

游盈隆說,此次調查顯示,卅七.八%贊成同婚、五十六%反對,相較於上月調查,四十六.三%贊成、四十五.四%反對,出現「令人驚奇的轉變」。值得注意的是,強烈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達到卅四.八%,超過十一月的廿七%,這是否顯示反同力量有極端化的傾向?值得進一步觀察。

立專法正反意見相當

民調也顯示,有四成四的人贊成立專法,四成四反對,雙方旗鼓相當,游盈隆表示,顯示目前整體社會對「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主張的共識是零。對於立法時機,有七成一的人認為立法院現在並不須急著立法通過,但有二成三的人不以為然。

對於民調轉變,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陳宜倩認為,這是反同動員比賽成功,但「平等自由的問題,絕對不能仰賴民意導向」。若要改變長久以來性別刻板印象,需要教育溝通,不是動員比賽,或者政治正確的口號,期待大家要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反對方見解並實質溝通,這是討論的起點,而不是終點。

此項調查由台灣民意基金會委託山水民意執行,十二月廿到廿一日以電話訪問全國廿歲以上成年人,有效樣本一○九七份,抽樣誤差在九十五%的信心水準約正負二.九六%。

同性婚姻 總統將安排與正反兩方見面

2016/12/27 09:50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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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初審《民法》修正草案,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不過也引發反同婚群到總統府外嗆聲抗議。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不同的意見,總統都會聆聽,因此約明年1月下旬,府方將安排雙方意見團體代表與總統見面。

黃重諺昨晚表示,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後,反同團體到府前抗議,約下午1點30分左右,反同代表16人到總統府陳情室陳情,當時總統府代理秘書長劉建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都在場,直到下午4點40分才結束。

黃重諺重申府方立場「每一位持不同主張的人,都是我們的國人」,任何的溝通與意見交換,都應該保持理性;至於劉建忻接見反同團體,是因為他們對相關立法過程有許多不了解的地方,同時請到柯建銘向團體說明。劉建忻也表示,願意代為在適當時間,安排團體代表與與總統見面。「當然,不同的意見,總統也都會安排聆聽」。(資料照)

十二月二十七日各報頭條搶先報

1227各報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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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頭條
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 初審通過

《民法》修正草案昨在反同婚與挺同婚團體包圍立院下初審通過,增訂「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將同性婚姻法制化;另也增訂「平等適用原則」,讓同性戀與異性戀都能平等適用《民法》中關於夫妻、配偶、父母子女的相關規定。這項攸關婚姻平權的修法引發社會熱烈討論,最快可望明年4月三讀,若完成修法,台灣將成為世界第21、亞洲第1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挺同婚民眾開心說:「很感動」,反同婚團體則怒批總統蔡英文禍國殃民!蘋果日報重點新聞包括:
反同婚批禍國 怒襲總統府

針對立法院昨審查婚姻平權法案,上萬名反同婚人士昨聚集立法院外,發出反對怒吼,還有人丟擲煙霧彈,另有155人翻牆闖入立院抗議,遭警方以束帶管制,反同婚人士痛斥:「比太陽花學運還不如!」後得知法案通過,轉而突襲總統府抗議,大喊:「小英出來!」府方後來釋出善意,邀反同婚代表入府陳情,反同婚人士才逐漸散去。挺同婚相擁泣 終盼到曙光
昨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約3萬名挺同婚人士群聚濟南路,舉辦「爭取婚姻平權,用愛守護立院」活動,人潮綿延到林森南路,每當立院傳來好消息,不少同志伴侶就開心甜蜜地互視而笑,昨午法案初審通過消息傳來,現場歡聲雷動、群眾激動高聲吶喊,擊掌相擁甚至喜極而泣地說:「盼這曙光好久了。」老屋重建 不脫手終身減稅
為加速老舊危險建物更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拍板,將針對屋齡30年以上有安全疑慮的建物提供容積獎勵,財政部更建議在新法施行5年內核准的重建計劃,可享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2年內未移轉者,租稅優惠可延長至房屋脫手為止,但重建計劃須經全體住戶同意。業者認為,獎勵措施有鼓舞效益,但規定改成要百分之百住戶同意,根本是變相懲罰老屋民眾。少子化 大學減招萬人 首見台大
教育部日前核定大專校院下(106)學年度招生名額,共減9840個名額,其中一般大學3372個、技專校院6468個;專科以上學制中,有143個科系(組)有學制停招,其中56個完全消失。龍頭台灣大學也減17個名額,為近年首度,卻是因犯錯遭教育部處罰。家長團體直言,大專減招是正常現象,「就算減至100所,也是人人有得讀。」自由時報頭條
RF-16升空 清楚拍到遼寧艦

中國遼寧號航艦編隊從廿三日起進行跨海區演訓,不僅到日本宮古島以東的西太平洋海域演訓,前晚開始航近台灣周邊海域,並貼著我防空識別區外緣海域向南及西南方航行,日本自衛隊與我國軍方先後對遼寧號等艦展開嚴密監控,空軍花蓮基地昨更派出RF-16偵照機,成功拍到遼寧艦及伴隨艦隊清晰照片和動態。自由時報重點新聞包括:
外長:新邦交口袋名單 不只1國

聖多美普林西比與台灣斷交並轉與中國復交後,國人擔憂出現骨牌效應或影響總統出訪行程。面對中國因素影響我邦交關係,民進黨立委昨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醒外交部,不一定要烽火戰,但應有所作為、攻守並用,並詢問有無爭奪新邦交的口袋名單?外交部長李大維答詢時肯定地說:「當然有,而且是一個以上。」遼寧艦貼近我海域 軍方全程監偵
中國航空母艦「遼寧號」編隊開赴西太平洋海域進行遠海訓練,在前晚開始貼近台灣東南海域航行,距離我東南側防空識別區僅廿浬,遼寧號昨則已通過屏東鵝鑾鼻南方海域及東沙島海域,並續向西南方行駛,軍方研判中國航艦將在南海與解放軍南海艦隊會合,並進行下一波的聯合演練。國民黨中常委告洪秀柱 北院火速分案
國民黨上週三舉行中常會,在逾廿位中常委缺席下,黨中央仍強行通過「一○六年四項黨職人員選舉作業期程及第廿屆黨代表選舉辦法」,下屆黨主席選舉期程提早,並改變黨代表選舉劃分規定,引發姚江臨等多位中常委不滿,昨委由律師控告國民黨與黨主席洪秀柱,並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國民黨不得在訴訟結束前執行上週三決議。台北地院昨收狀後已立即完成分案。婚姻平權初審過關/反同高喊停止審查 交付公投
反同性婚姻團體及群眾昨在立法院前抗議民法修法,高喊「婚姻家庭、全民決定」,要求婚姻平權法案應交付公投,中午立法院宣布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初審,反同群眾更前往總統府前抗議陳情。反同團體強調,目前社會對同性婚姻法案沒有共識,立院修法闖關完全是黑箱作業,呼籲應該停止審查,將推動全民公投,也將對修法立委推動罷免。聯合報頭條
危險老屋更新優惠 適用範圍擴及數十萬戶

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天討論內政部擬訂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專法提供租稅減免、建蔽率及容積獎勵等優惠措施,並擴大適用範圍,草案將提報周四行政院院會通過,估計適用對象高達數十萬戶。聯合報重點新聞包括:
同婚法案明年能否三讀 還有變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不過,全案仍須交付朝野協商。由於法務部、朝野立委將於下會期提出「同性伴侶法」等相關專法,直接修正民法的草案能否在明年順利三讀,仍充滿變數。尤美女:這條路走了快30年不容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重要推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坦言「心情複雜」,這條路走了快卅年,相當不容易;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盛讚「這是跨黨派意志的展現,也是台灣社會進步修法的典範」。尤美女呼籲,距法案三讀還有半年,外界應把握時間多溝通,讓社會更加理解。立法院擬加開臨時會 力拚民生法案
立法院本會期邁入尾聲,為使明年能夠順利推動各項重大公共建設,昨晚由蔡英文總統主持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討論準備加開臨時會,希望能夠在近期內,先行通過電業法、財團法人法,與都市老舊及危險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等草案,取得法源依據,並且重整財源,才能順利展開下階段目標。自主、弱勢都更 內政部當保人
為加速推動老舊建物重建更新,對於興建工程資金貸款有困難者,未來將由內政部都市更新基金提供信用保證,經審查通過者,將更容易向金融機構取得融資。中國時報頭條
爭同婚平權 民法初審過關

爭議許久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昨跨出台灣婚姻平權史上第一步,在跨黨派立委支持下,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日法案初審完竣,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待協商再繼續處理爭議條文,最快預計明年4、5月後才有機會在立法院院會討論,進而完成三讀。中國時報重點新聞包括:
大學危機!56系所明年消失

少子化海嘯來襲,大學停招因應!教育部表示,106學年共有143個系所申請停招,其中多數為部分學制停招,但仍有56個系所完全停招走入歷史,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甚至有17個系完全停招,必須重整。修法保障同婚、收養權 掀對立
婚姻平權《民法相關草案》昨在立法院成功闖關完成初審,修法賦予同性戀者婚姻以及收養權益,恐碰觸到反同勢力敏感神經,而立院初審通過的,目前僅有《民法》修正草案,而非專法版本,恐將引起社會不同價值判斷者的對立。郁慕明:政府霸凌學生 該道歉
新竹市光復中學學生在校慶扮演納粹,總統府為此向德國、以色列致歉,校長更因此事件請辭下台。新黨主席郁慕明昨天批評,政府是見了「洋人」抗議就卑躬屈膝、霸凌學生,「真的有嚴重至此嗎?」他強調,不教而殺謂之虐,難道大人沒有責任?「總統府應向這些學生道歉。」遼寧號遠航 未繞台一圈
大陸唯一一艘航母遼寧號首度正式編隊進行遠航訓練,海軍出身的國安局副局長周美伍中將昨天在立法院說,遼寧號是前天晚上通過巴士海峽,朝南海方向前進。他說,遼寧號並沒有繞台一圈。國防部說,昨日下午14時,遼寧號經我東沙島東南海域,國防部將持續掌握其未來行動。

裘佩恩/由我國現行法制看同性婚姻


▲反同團體聚集總統府前,高喊「家庭婚姻全民決定」的訴求。(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裘佩恩

26日送出法制委員會的民法修正版本,目前沒有一個版本可被反對同婚的專法派接受,其中包括:

蔡易餘立委提出的同性婚姻民法修正草案,以在民法設立專章的方式,承認同性婚姻,看似避開了改變稱謂的爭議,又好像未更動原本民法之任何條文,似為一折衷方案,但是事實上此修正草案已經改變原本婚姻的定義,違反原本婚姻制度的保障目的,故難以被主張另立同性伴侶法的專法派接受。


支持修民法承認同性婚姻者,多以婚姻為基本人權,基於憲法保障平等權,性別雖為同性,但是仍應享受結婚權利。但是事實上,「婚姻」是一先於法律存在的社會制度,依各國國情不同,婚姻保障的對象及限制也不同。例如我國現行法是限於男女兩性,且排除近親結婚,並有年齡限制。排除近親結婚乃為優生學的考量,年齡限制則是顧及18歲以下青少年可能思慮尚未成熟,均有其立法限制之目的。


而現行法僅限於一夫一妻異性婚,亦有其立法限制的目的,主要原因是只有異性婚可以產生「來自父母雙方血源的下一代」,此一事實確實會讓婚姻關係更為穩固(例如夫妻吵架,為了同有血源的孩子不會輕易離婚),讓子女可以在較為穏定的家庭中成長。反之,同性婚姻並不可能產生「來自雙親血源的下一代」,子女至多只有一方血源,則不只家庭穩定度較低,且子女出生後就會和血源父母至少一方斷絕關係,亦有影響子女的最佳利益之虞。

故在婚姻制度的設計目的上,不是只有考慮到婚姻成立雙方的結合,且兼具考慮下一代是否可以在較為穩定家庭環境成長之制度目的,故限制同性婚姻,並不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反同團體欲衝進立法院被警察阻擋。(圖/記者季相儒攝)

正因為婚姻制度有鼓勵子女在穩定家庭成長的目的考量,故不鼓勵、不承認同性婚姻,僅以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伴侶實質權利,於現行法制下,應已足夠。


簡言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表示國家鼓勵並保障同性婚姻;而另立同性伴侶法,表示國家不鼓勵,但是保障同性伴侶實際權利。如上所述,既然同性婚姻無法保障子女最佳利益,似乎國家無需立法鼓勵,另立專法保障已足。


另外,我國現行法至今未廢除通姦罪,可見我國現行法對於家庭倫理及社會善良風俗的保障,高於其他已經廢除通姦罪的國家。而在我國民法離婚的要件目前仍然採取有責的破綻主義,亦即當婚姻已經破裂無法維持時,只有無責或是責任較小的一方可以主張離婚,亦可以看出相較於採無責破綻主義的多數歐美國家,我國保障無責或責任小的一方可以堅持不離婚,而實務上這種情形的堅持,常常是為了繼續爭取讓孩子能在完整的家庭成長。這也可證明我國現行法確實對家庭關係的穩定,較其他西方國家有更多的法律保障。


故在目前承認同性婚姻的歐美各國,之前立法時均為減少社會衝擊而先立同性民事結合等伴侶法專法,我國國情或是現行法律制度均更加保障家庭倫理及家庭穩定的情況下,實不宜一步到位修民法。故應採取法務部考察後的結論,採漸進式立法,目前先立同性伴侶法,以減少社會衝擊,並保障同性伴侶的實質權利,始為現今較佳之立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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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上首次同性婚法逐條審查!挺同反同對峙

2016-12-26 09:00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將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挺同婚團體及反同婚團體今天8時起就在場外舉辦活動,目前挺同婚團體數千人訴求「爭取婚姻平權,用愛守護立院」,反同婚團體上萬人訴求「停止審查,交付公投」,各自占據濟南路、中山南路,人數持續增加中。

反同婚團體以下一代幸福聯盟等為首舉辦,據知共50輛遊覽車從全台而來。昨天有反同婚人士在臉書上貼出要「血洗彩虹、血洗警察」等語,引起爭議,幸福盟發言人曾獻瑩表示,這是個別行為,幸福盟絕對不支持這言論,這場活動也不該出現這樣的言論,希望不要模糊訴求。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資深研究員呂欣潔表示,這是台灣史上同性婚姻法案首次進入逐條審查階段,將全天舉行「婚權小學堂」,傳遞同性婚姻相關正確知識。

熱線秘書長彭治鏐表示,兩個月前畢安生老師過世,才讓大家正面面對同志婚姻權益的保障,也才有今天這場活動。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曾嬿融表示,代表上百個同志家庭及孩子向台灣各位請求,讓同志家長和孩子可以締結關係。

婦女新知董事瞿欣怡表示,要停止抹黑性別平等教育,反同方傳出血洗、潑糞、組成衝鋒隊等言論,希望反同方單位要求成員克制。

保守性教育的反效果(賴天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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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有人教你們的子女說,性愛不用前戲、不用採取安全措施、不用注意衛生、意願不重要對女生可以硬上、女性不過就是另一個性別發洩性慾的對象等等。他們不只是說,更示範給你們的子女看。

色情成為知識來源

你們可能想說,「這絕對不會發生,我們絕對不會讓這種人主導性教育。」如果這樣想就是過於天真。事實上,部分的色情產業就是這樣呈現性關係。而有網路,任何人都有機會接觸色情產品。你們的子女也不例外。他們可能是出於好奇,但也可能是不小心。玩App隨手點了一個廣告;在特定論壇剛好看到;同學聊天聊到關鍵字搜尋一下等等。接觸色情產業無可避免。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如果真的有人這樣教,甚至這樣示範,你們一定很憤怒,更會擔心子女受到影響。怎麼辦?你們大概會要他們不准看、不准學、不准提。但你們的子女會聽你們的嗎?如果你們的教導只有禁止,很抱歉,他們不會理你們。他們還是會繼續接觸色情產業,你們管不了。到時候色情產業仍然是他們性知識最主要的來源。 
要避免這種色情成為性教育的權威,只有一個辦法:詳盡、正確、有趣的性教育。性教育必須包括認識自己以及其他性別的生理特徵、知道各種行為的風險與後果、如何正確避孕。性教育更必須教他們如何過濾網路上「不健康」的內容;至少知道有些東西只是在演戲,而事實不是那麼一回事。最重要地,性教育必須強調、再強調各方的意願,讓人清楚明白自己有權拒絕。 

強調守貞傷害子女

然而,色情產業有一個強大的盟友:以守貞為核心的保守性教育。近日支持與反對同性婚姻各方的活動、論述都一再成為頭條焦點。然而,其中一個議題未得到應有的關注:反對同性婚姻的那一方除了反對修《民法》之外,更進一步發起連署,企圖把性教育趕出校園,再以禁止、不看、不聽、不說的守貞教育取而代之。你們以為他們是在保護你們的子女?你們以為他們真的在「守護家庭」?不。就算他們「出發點是好的」,嘴巴上不斷強調自己最關心兒童福祉,實際上就是在製造機會,讓你們所懼怕的色情產業傷害你們的子女。
如果你們真心關心子女,就不要讓保守人士基於無知的性教育計劃得逞,不要再讓他們把手伸入校園,更不要讓自己成為傷害子女的保守性教育擁護者。 

民法修正案 邱太三:明年二月提同性伴侶法

挺婚姻平權修法的團體26日舉辦「爭取婚姻平權,用愛守護立院」活動,許多挺同民眾參與,一同傳遞巨幅彩虹旗守護法案。(記者張嘉明攝)

2016-12-26  09:28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版本婚姻平權法案,民進黨籍召委尤美女會前受訪表示,今是本會期最後一週,一定要依照11月17日委員會決議,將各版本修法送出委員會。

法務部長邱太三會前受訪則說,法務部沒有任何立場,尊重立院逐條審查結果。

目前婚姻平權法案共4個版本,其中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版「民法第1138條及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版「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直接修正民法972條等相關條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則是另闢「同性婚姻」專章處理。

正、反方今都號召群眾集結立法院,警方嚴厲戒備,對於若爆發衝突是否就停止審查?尤美女表示,台灣是個成熟民主社會,大家的聲音在這段時間都已聽到,希望今天大家和平理性,留給立院理性辯論、專業的立法空間。

對於法務部將擬定同性伴侶法,邱太三表示期程不變,原則上明年二月底就會提出。

柯文哲:看同性親嘴會不舒服 但人家喜歡關你屁事

2016-12-26 09:27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贊成同性婚姻平權與反對的團體,今天同時上街頭表達立場,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參加廣播節目接受周玉蔻專訪,被問到同性戀的傾向是先天還後天,柯表示,同性戀天生跟後天都有,很多病也是先天加後天才有的。他自爆自從被年輕幕僚葉芝邑說「市長你的觀念太落伍」之後,他就開始忍受(同性戀),不過年輕人與50歲以上的觀念差太多。

周玉蔻問柯,差不多4、5年級生對同性戀似乎都高度反感,他問柯看到男男或女女親嘴是否會不舒服,柯直言「會」,但「人家喜歡關你屁事」。他說,台北市今天推出同性伴侶證,柯這張卡的效力是若動手術要簽字,在醫學上可以比照夫妻的制度簽同意書,不然怎麼證明兩個人是伴侶,台北市的態度是「我們尊重別人的自由」,他個人同意婚姻平權。

反感同性接吻 柯文哲:不是很舒服,人家喜歡關你屁事?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將審查同性婚姻修法案,挺同、反同人士今天都到立法院盯修法。對於同性婚姻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看到同性接吻,「會反感、不是很舒服,但就是忍耐,人家喜歡關你屁事?」

面對主持提問稱有人認為同性戀違反自然,以醫生的角度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造成的?柯文哲表示,「都有啊,很多病是先天加後天都會」,但是多元文化、忍受是自由的基礎,他22歲的助理把他罵一遍,說他觀念太落伍,他就開始忍受了,「年輕人跟我們這些50歲以上的想法差太多了。」

柯文哲強調,政治上不要想討好所有人,只要做到「不滿意但可以忍受」,所有人都可以忍受就很了不起。

至於北市發行「同志伴侶卡」,讓同志伴侶可以簽醫療手術同意書、或請假,柯文強調是以比較務實的態度去解決他們遇到的問題,「我們也沒有涉及很多意識形態的東西」;但至於婚姻平權要訂專法還是民法等細節,自己也搞不清楚,「文字上的爭議,對一個外科醫師來說會覺得,這是在幹什麼」,他強調,「不管黑貓白貓,可以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台灣民意民調:7成1認為立院不須急著通過同婚

2016/12/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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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社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公布民調說,挺同反同交鋒,已從11月雙方旗鼓相當,轉變成目前反同超前挺同18個百分點;7成1認為立法院現在不須急著立法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法院今天審婚姻平權法案,場外挺同反同勢力集結。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今天公布最新民調指出,民調詢問民眾贊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結果顯示,13.6%非常贊成,24.2%還算贊成,21.2%不太贊成,34.8%一點也不贊成,4.3%沒意見,1.9%不知道。換句話說,37.8%贊成,56%反對。

游盈隆說,挺同反同力量的交鋒,已從原先11月雙方旗鼓相當,轉變成目前反同力量超前挺同力量18個百分點,這是一個令人驚奇的轉變。

他說,值得注意的是,強烈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例達到34.8%,超過11月的27%,這是否顯示反同力量有極端化的傾向?值得進一步觀察。

游盈隆指出,民調也顯示,有4成4的人贊成立專法,4成4的人反對,雙方旗鼓相當,不相上下。顯示目前整體社會對「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權益」主張的共識是零。
民調也問到,「有人說,目前台灣社會對如何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無共識,立法院實在不必急著現在立法通過。請問您同不同意這樣的看法」?其中,32.5%非常同意,38.2%還算同意,12.7%不太同意,10.2%一點也不同意,2.6%沒意見,3.8%不知道。

游盈隆說,換言之,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有7成1的人認為立法院現在並不須急著立法通過,但有2成3的人不以為然。

這次調查由游盈隆負責問卷設計、研究發現的判讀、報告撰寫、及相關公共政策意涵的解析;山水民意研究公司負責抽樣設計、電話訪談與統計分析。訪問期間是12月20日、21日;以全國為範圍的20歲以上成年人;抽樣方法是以全國住宅電話用戶為抽樣架構,以系統抽樣加尾數兩碼隨機方式抽樣;有效樣本1097人;抽樣誤差在95%信心水準下約正負2.96個百分點。並依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資料進行地區、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加權,以符合母體結構。

婚姻平權修法 台灣民意民調:56%反對修民法

有媒體報導指出,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一份民調,民調結果顯示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僅有37.8%民眾贊成。(資料照,記者方志賢攝)

2016-12-26  10: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審查《民法》婚姻平權修正法案,有媒體報導指出,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一份民調,民調結果顯示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僅有37.8%民眾贊成。

綜合媒體報導,台灣民意基金會今天公布民調,在「是否贊成同性婚姻民法化?」的問題上,只有37.8%的受訪者贊成,但有56%的民眾反對。另外,在成立專法的問題,民調顯示有44%民眾贊成,反對的則有43.9%,幾乎打平。

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時機,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70.7%民眾認為不必現在就急著立法通過,僅有22.9%民眾認為需要。

本次調查是台灣民意基金會委託山水民意研究公司在12月20與21日,以電話抽樣方式,訪問全國20歲以上成年人,有效樣本1097人,抽樣誤差在95%信心水準下約正負2.96個百分點。

歷史性一刻!立院初審通過婚姻平權草案

2016-12-26 12:31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婚姻平權邁出歷史性的一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中午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避免外界不必要的解讀,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修正動議,將「民法」第972條現行條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保留,並增訂「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

該草案雖通過初審,全案仍須經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綠委蔡易餘則提出民法增訂「同性婚姻」專章,明定「同性婚姻,其親屬關係之建立、消滅與法律效果,依本法規定」。

初審條文也明定,法院認可收養時,不得以收養者性傾向、性別、性別特質等理由,有歧視之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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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支持同性婚姻 黃國昌:作為法律人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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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同性婚姻 黃國昌:作為法律人的信念

2016-12-25 11:30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由於對同性婚姻修法有疑慮,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發動罷免支持婚姻平權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天約800人簽名,聯盟宣布,加上先前2500人簽名,已超過提案門檻。黃國昌昨天在臉書表示,「支持婚姻平權,不僅是我作為法律人的信念,更是我選前的承諾。」

黃國昌表示,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不會因為壓力,而有所改變。他也期待,立法院能早日完成修法,讓所有相愛的人,都能有選擇婚姻的權利。

黃國昌說,昨天上午結束新北座談後,中午趕至金山證婚,陪同這對新人的所有親友,獻上滿滿的祝福。離開時有些感觸,想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Kennedy在2015年6月Obergefell v Hodges案(宣告否認同性婚姻的州法違反憲法平等權保障,正式讓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劃時代判決)的結語:

賺錢綁升等?教師:搶銀行較快

2016-12-25 12:41:10 聯合晚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

靜宜欲修改教師升等辦法,教師需能替學校帶錢進來。圖為靜宜大學今年與生科公司簽訂產...

靜宜欲修改教師升等辦法,教師需能替學校帶錢進來。圖為靜宜大學今年與生科公司簽訂產學技術轉移。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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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會為學校賺錢才能升教授?以文學院起家的靜宜大學,近期欲修改教師升等辦法,規定教師5年內需有兩件入帳的政府或民營產學合作計畫,產學計畫每件需至少達10萬元。公布後,校內老師哀鴻遍野,不禁抱怨叫老師去搶銀行,拿錢給學校比較快。

過去這類以固定數額作為教師升等門檻的規定,多為技職類的私校採用。東吳、文化、元智等一般私校,都沒有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案的金額規定,靜宜大學此例可說罕見。

教授的產學計畫多,代表實務能力高,是學校對外宣傳的重要數據。此外,最直接的效果是能替學校帶錢進來,學校可抽行政管理費,對於難生存的私校來說,幫助頗大。

「總不能叫哲學系跟算命產學合作」

靜宜欲修改的教師升等辦法為,升等副教授、教授者,需實際教學3年以上,5年內須有入帳的科技部、教育部或民營產學合作計畫共2件、4件,其中產學合作計畫每件達10萬元或累計達20萬、40萬元以上。

有靜宜老師不滿表示,依照這辦法,老師會教書、發論文根本不夠,如果沒接計畫,沒給學校錢,就是沒有用。

也有私校教授替靜宜老師抱不平,靜宜是以文科為主,且是天主教學校,會有這樣的規定,令人錯愕。華梵大學哲學系教授呂健吉說,文科老師要申請產學合作比較難,總不能叫哲學系跟算命的做產學合作吧。

「東亞或歐美升等 列入計畫項目屬常態」

也有靜宜老師表示贊同,認為以往管院、理學院老師接了很多產學計畫,但都不算升等依據,如今這樣算是多了一條路,但對於不習慣爭取校外資源的老師來說,確實會是壓力。

東華大學華文系主任須文蔚指出,台灣的大學教師受到教師法嚴格保障,教職相對穩定許多。相形之下,東亞或歐美地區的大學教師,職缺往往兩三年就重新考評一次,縱使是文科教師,也都有一定的研究或產學計畫要求,至於升等時列入一定數量的計畫項目,也屬常態。

靜宜:門檻規範 充分討論才會通過

升等辦法爆出爭議,靜宜回應,有關教師升等研究門檻規範條文修正,目前正在蒐集各系所等單位意見,經校層級會議充分討論後,才會通過實施。

教部尊重:但產學金額不能當唯一門檻

教育部表示,教師升等不能只看論文數量,若將產學、教學等成果增為升等審查依據,教育部會尊重,但前提是不能將產學金額或件數,作為唯一的門檻要求。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學校把這訂入升等門檻,會逼老師有產學合作業績,甚至衍生「假產學」亂象,也就是老師拿薪水給廠商,再以產學合作經費的名義交還給學校與老師,以及滿足升等或評鑑要求的產學金額。

不得不向錢看 但應給緩衝期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私校經營困難,靜宜擬將產學合作金額列為教師升等門檻的作法。文大校長李天任表示,學校應該是面臨到困難,想尋解決之道,加上老師可能比較不積極,校方才不得不用這種方式要求老師,很同情,也很有同感。

李天任指出,有時候希望老師更奮發精進一點,但老師不見得願意配合,用講的沒人聽,很難推動事情,若修改升等規定,老師就必須遵守。

東華大學華文系系主任須文蔚表示,當台灣高教經營愈來愈險峻,升等制度的限制,舉凡研究計畫的數量、教授或副教授的限額等,可能會是必然趨勢。他指出,學校對老師的要求提高,通常會讓老師不安,但人文科老師確實應積極思考如何和社會文化、文創和教育資源整合。不過,學校如要改變升等制度,也應給予老師一段緩衝期,以保障近兩年準備升等的老師的既有權益。

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表示,每個學校都有很多壓力,只是採取方法的切入點不同,但共同目標都是想要提升學校的整體素質、老師的能力等。

潘維大認為,現在很多評比,都重視產學合作的指標,但這對文法科的學校比較吃虧。靜宜可能是想從修訂升等辦法,刺激老師多努力,這樣一來,產業合作的指標馬上就會提高。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普通大學已逐漸技職化,在談產學合作、學生實習。他認為,還是要考量到領域,文科老師確實跟產業界的合作機會較低,拿到的計畫金額也較少,不同領域的標準,不能完全一致。

華梵大學人事室主任呂健吉指出,學校對老師的產學或科技部計畫會有獎優措施,對升等也會加分,但不會列為最低門檻。

時力婚姻平權座談會 廣邀各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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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4 【tjuku kalidi/lulum 新北市板橋】

立法院26號將審查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24號舉辦婚姻平權座談會,邀請法律、教育、醫學、宗教各界代表參與座談提出看法。

(教師 翁麗淑:

教育界一直在撇清說不會教成同志,我很想要說,你好好地去考慮所謂異性戀霸權這件事吧!)

教師代表翁麗淑認為,教育本質在於幫助孩子認識自我,而不是判別性向優劣。面對婚姻平權法案,社會上有部分聲音討論同志成因論,精神科醫師代表徐志雲則認為人權問題應該要跟先天後天因素分開討論。

(醫師 徐志雲:

我們並不會因為黑人族群或是原住民族群他是先天的,而就否定了他的基本人權,而我們同樣也不會因為一個人他今天要選擇當醫師、當牧師、當立法委員、當記者朋友,他是後天的選擇,我們就說他不能當這些職業。)

徐志雲強調,同志成因論在科學上仍沒有明確定論,呼籲各界不要以偏見否定同性戀者基本人權。宗教界代表陳思豪牧師則說明,面對同性婚姻問題,不同年齡層的教友,的確存在不同看法。

(牧師 陳思豪:

現在原住民掌權者他們比較長老級,會比較明顯,更清楚是這樣,所以你會感覺到如果是原住民的族群在談論這個議題都是反對的,可是事實上他們年輕一輩也是贊同的。)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放下過去或許是因為偏見,或許是因為認識的不足、了解的不足,所產生歧視的感覺,對於我們面對這個問題,會以更成熟、更理性、更健康的方式來看待。)

針對婚姻平權法案,立委黃國昌呼籲社會拋開歧視性言論,建立多元溝通平台,才能以寬廣心態探討基本人權議題。

蔡易餘版同性婚姻草案越補越大洞 別來亂

立法院委員會明審查三份婚姻平權草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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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慶/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歷經兩次公聽會後,在12月26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續行審查三份婚姻平權草案前,民進黨蔡易餘委員的草案(下稱蔡版草案)火速通過一讀並加入26日的審查。但筆者認為蔡版草案不僅在婚姻平權之路上大開倒車,法律適用也不甚明確,有錯亂之虞。《民法》親屬編目前有七個章,蔡版草案新增第八章,章名為同性婚姻,共有三個條文即1137條之1至之3。就筆者觀察,1137條之2稱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親屬會議,可能指《民法》親屬編的章名,亦即同性婚姻準用親屬編第二至七章全部條文,第一章通則沒有準用。另外,依蔡版草案第1137條之2的說明,繼承編不在準用之列,同性配偶間的繼承似應依1137條之3平等適用繼承編的規定。異性配偶依現行《民法》,如配偶一方死亡,他方得適用《民法》第1030條之1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再適用《民法》繼承編之規定按應繼分繼承遺產。但若依蔡版草案,同性配偶一方死亡時,他方應先「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之規定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再「平等適用」《民法》繼承編的規定繼承遺產,同樣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產生的財產上權利義務關係,為何一個是準用,另一個是平等適用,看不出區分的依據及目的何在。另外,蔡版草案第1137條之2及之3之涵蓋範圍不甚明確。第1137條之2之說明稱同性配偶得依其性質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至七章之規定,則例如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同性配偶應得準用之,但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亦係夫妻權利義務關係之規定,單從蔡版草案來看,同性配偶也可依第1137條之3之規定,平等適用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條文。那麼,針對上開權利義務關係,到底是「準用」還是「平等適用」?除了上開法條適用上的問題外,蔡版草案將章名定為同性婚姻,草案條文也屢次使用同性之字眼,則跨性別、陰陽人或其他未來可能開放的第三法律性別等族群的婚姻應該如何定性?應適用婚姻章抑或同性婚姻章?將製造更多的問號。由此可見,蔡版草案恐怕是四份草案中最差的選項,不但從專條(尤版草案)退至專章,充分體現隔離外,適用對象僅限同性,忽略跨性別、陰陽人等其他族群,固守僵化的同性戀、異性戀二分思維,看不到「多元性別」,距離婚姻平權只是越來越遠。就算不談平等權的實現,蔡版草案條文彼此間關係也錯亂異常,看不出第1137條之2及之3各欲規範的範圍何在,甚至在異性配偶間均「適用」的條文,換成同性配偶卻分裂為「準用」(親屬編)及「平等適用」(繼承編),區別的標準也不知道在哪裡。筆者淺見認為,越補越大洞的草案還是別來亂吧。

立院26日審同婚法 挺反雙方上街表訴求

發稿時間:2016/12/25 15:44

最新更新:2016/12/2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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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團體「婚姻平權,基本人權」,25日晚間6時30分至11時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和中山南路口舉辦直播訪問,邀請大家一起聆聽同志的生命故事。(圖取自婚姻平權,基本人權臉書 www.facebook.com)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5日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挺同婚和反同婚團體明天上午將分別在立法院外集結,為各自主張聲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挺同婚團體及反同婚團體近期開始號召群眾,明天將在立法院外集結。

挺同團體「婚姻平權,基本人權」,今晚率先登場,將於晚間6時30分至11時在立法院外的濟南路和中山南路口舉辦直播訪問,邀請大家一起聆聽同志的生命故事,並預計在晚間9時30分,號召群眾點亮燭光,悼念逝去的靈魂、奮鬥的身影,也象徵照亮漆黑的前程、顛簸的道路。

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表示,由於少數立委在社會高度爭議下仍然不顧民意堅持審查,強行闖關同婚法案,因此決定26日上街陳情,預計明天上午8時在中山南路立法院門口集結,訴求「停止審查 交付公投」,提醒群眾統一穿著白色上衣,代表光明正面的訴求,並呼籲大家在活動中保持理性和平,如遇鬧場交警方及現場糾察隊處理。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單位組成的挺同婚團體「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也預計在明天上午8時開始,號召群眾集結在立法院側濟南路上,訴求「爭取婚姻平權,用愛守護立院」,並提醒對反同婚團體的反智言行和刻意挑釁,要記得避免衝突、隨時蒐證,不少參加者也提醒避免穿白衣,以免被誤認是反同婚團體。

回應《續談同志家庭養育》:文獻引用的雙重標準及證據強度比較

孩童權益成婚姻平權修法攻防焦點之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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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樸/業務拜讀了曾淑賢副教授《續談同志家庭養育》對於同志家庭養育小孩的分析,十分贊成「雙方在論戰當中常容易落入的雙重標準…但是唯有跳脫這樣的雙重標準,我們才能對此議題有理性而民主的對話」理念,但是對於文中刻意避談引用的部份文章早已被學界證實有研究瑕疵及方法錯誤一事,著實頗為訝異。The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NFSS)被韃伐的原因或許有一小部分是因為經費來自於宣揚傳統猶太基督教文化、致力反對同性婚姻的保守派基金會;但更多是因為這個資料庫有許多問題,甚至有學者(Darren, 2012)認為此資料庫並非使用隨機樣本。Andrew et al, 2013質疑Regnerus的文章就提到,該資料庫中有許多匪夷所思的樣本,例如母親超過80歲才生下被調查者、四歲以前就被逮捕下獄、填答當下已經懷孕十數次等;回顧資料庫的建立過程,最終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受訪者完成網路問卷,而過低的填答率會造成資料庫的偏差。進一步檢驗Regnerus使用的資料,全部2988個樣本中只有919 (30.7%)個是在父母親未離婚的傳統家庭中長大,但是檢視2010年美國人口普查資料,小於18歲兒童有九成是生長於家庭中,其中有一半是父母未離婚的傳統家庭。可以發現NFSS呈現的家庭結構組成與人口普查的數據落差實在太多。Rosenfeld, 2015亦提到,NFSS資料庫的樣本多呈現貧窮與健康不佳等狀況,背離國家調查結果。至於Regnerus被公認惡名昭彰,更不是因為「與其意見相左的學者用雙重標準加以嚴厲韃伐」。在美國最高法院審理同性婚姻是否違憲時,由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兒科醫學會、美國醫學會、美國精神醫學會、美國社工協會等各大學會聯合的共同意見書中(https://goo.gl/bQkbgw),特別闡明Regnerus的研究無法做為雙親性傾向會影響兒童發展的證據,「因為對於同性雙親的過度擴張定義,以及將家庭不穩固的因素合併計為雙親性傾向的影響,這個研究已經不可能做出有意義的結論」。Regnerus之所以飽受批評是因為實驗設計有瑕疵、研究方法充滿錯誤。而同樣的問題亦可見於Allen, 2013的文章;Allen重新分析Rosenfeld, 2012使用美國人口普查5%公開樣本分析同志家庭兒童發展的結果,並宣稱同志家庭撫養的兒童相較於異性雙親家庭35%有課業落後狀況。而Rosenfeld對於該批評則回覆指出Allen的錯誤:該文章納入了兒童留級狀況未知的家庭以及納入了收養或寄養流程不明的兒童。無論是Rosenfeld, 2012的結論或是曾副教授的文章,都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家庭變動會影響兒童發展」;而Regnerus跟Allen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把家庭變動造成的兒童發展不良,歸因於雙親性傾向的影響。事實上,美國最高法院審理DeBoer v. Snyder案時,Allen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接受研究方法檢驗時承認,如果控制雙親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及家庭穩固等變因,那麼同性家庭跟異性家庭的兒童發展沒有差異。長期致力於促進兒童健康身心發展的美國兒科醫學會,在2013年統合分析了相關文獻,做出聲明:跟兒童身心發展最有關的是家庭是否和睦、雙親關係是否穩定、社會經濟支持是否足夠,跟雙親性別/性傾向沒有關係。而對於增進同性雙親家庭養育的兒童健康發展(https://goo.gl/klJ8Hc),也做出如下建議:一、婚姻平權,讓彼此相愛而願意締結穩固關係的同性伴侶,能夠平等享有法律的保障與制度福利,進一步可以給予兒童穩固而安全的環境;二、承認同性伴侶共同收養或是收養另一方子女的權利,不因性傾向而有差異;三、對於困境中的兒童提供適當寄養家庭,不因家長性傾向而有差異。在探討兒童身心發展時,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福祉為依歸」。而根據證據強度等級區分,無論是美國心理學會或是美國兒科醫學會的綜合性分析至少是依據第三級證據強度(系列個案與對照組研究、品質欠佳的世代研究)做出的共識建議(Group C);但是包括Schumm在內的部份反對文章,在大量引用被學界認為充滿諸多瑕疵的論文之下,連是否能稱之為最低等級證據(專家意見)恐怕都有問題。曾副教授或許沒有刻意誤導讀者的意思,但是為文的呈現與詮釋方式,恐怕會讓對資料文本不熟悉的讀者以為引用欠缺求證、立場失之偏頗、結論過於武斷,而有輕輕放過反對方論文謬誤的雙重標準的誤會,故此回文解釋之。

同性婚姻 李遠哲:不該因不能生小孩就反對

發稿時間:2016/12/25 17:07

最新更新:2016/12/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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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研院長李遠哲(圖)25日表示,有些同性在一起,這畢竟是少數,社會應該容忍。(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5日電)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今天表示,有些同性在一起,這畢竟是少數,社會應該容忍,大潮流不會因少數而改變,不該因同性婚不能生小孩就反對。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前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今天出席2016遠哲科學趣味競賽頒獎典禮,致詞時也提到同性婚姻議題。

李遠哲指出,從大自然發展規律來看,是男生喜歡女生、女生喜歡男生,但有些男生跟男生在一起、女生跟女生在一起,可能因為心理或社會等因素,這畢竟是少數,社會應該容忍,大潮流不會因為少數而改變,不該因為男生跟男生結婚而不能生小孩就極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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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權非激進主張(李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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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支持同婚權的立場相當明顯,以至於勝選後西方媒體在勾勒蔡政府的形象時,往往認定台灣極可能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是一向對台灣不甚友善的自由派媒體難得的正面評價。可惜經過反同的動員,民意對婚姻平權的看法兩極化,反對者以捍衛傳統之名,成功將同婚平權的主張烙上激進主義的標籤,惡意宣傳同婚合法是通往消滅倫常、消滅婚姻、消滅家庭、主張性解放的淫亂世界,造成社會對同性戀者的誤解與歧視更甚於往。

美國判決保守詮釋

然而同婚平權的主張真是一場激進的倫常與性解放的革命嗎?其實剛好相反,同婚平權是同性伴侶要求進入婚姻守護家庭的保守運動。2015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反同婚法律違憲,被視為是自50年代以來最進步的判決,但我們不必人云亦云,不妨以該判決書的分析做為參考,自行判斷同婚平權運動的左右屬性。該判決書指出裁決的四個基礎,前兩項關於個人選擇與兩人自由結合的基本權力,屬傳統自由派論述,在此不必贅述。 
第三點理由則採取保守的立場,認為失婚的家長對幼兒的成長無論在物質上或精神上是不利的。判決主張國家介入婚姻的正當性,同意以國家之力保護婚姻乃是為了看護家庭,促其達到繁衍、照顧與教育孩童的功能。如果缺乏國家的認可與對婚姻所能提供的期待,要達到上述這些家庭功能的難度就會增加。固然同性婚姻並無繁衍的可能,但國家並無對婚姻做出條件限制,禁止不願或不能生育的人結婚,何況透過已十分普遍的領養,同性伴侶仍有組成家庭照顧下一代的功能。 
第四點理由指出,基於婚姻的傳統功能,該裁判再次確認婚姻是社會穩定最重要的基石。異性戀婚姻透過國家的看護,成為許多法律與社會規範的核心,而同性戀者卻被國家排除在這些規範之外,造成同性伴侶比異性伴侶更高的不穩定性,進而增加國家社會的不穩定因子。因此,將同性伴侶納入婚姻制度,才是穩定家庭,提高婚姻的社會價值與國家目的的做法。很明顯地,這樣的婚姻詮釋是向保守主義傾斜的。 

進入婚姻守護家庭

然而這半年來社會對同婚議題正反兩方的高度動員,反而讓爭論陷入進步與守舊、自由與保守、新世代與傳統、非左即右、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但事實上比起上世代對婚姻自主權的爭取、對離婚再婚的接受,乃至於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同婚平權根本不是對傳統的激進挑戰。只是參雜了我們對不熟悉愛情的理解,最終還是我們對人類最古老儀式的堅持,我們不但不準備拋棄婚姻,還要讓全人類都能自由選擇進到這個儀式,守護我們家庭,我們的下一代。反對者到底在緊張什麼? 

同婚修法下周一完成初審 藍綠都不擋

 
 
 

【黃信維、何哲欣╱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周一將續審「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朝野日前協商同意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雖部分綠委主張立專法處理同性婚姻,但民進黨團昨稱尊重協商結論;國民黨也決議不出席委員會為修法背書,周一完成初審不成問題。婚姻平權團體呼籲勿立專法,應修《民法》給實質保障。
司委會召委、綠委尤美女上月排審婚姻平權《民法》修法,原欲當天完成初審,因場外反同團體抗議、場內藍委杯葛,尤同意再開兩場公聽會,本月底立院會期結束前完成初審。公聽會已開完,尤排下周一續審,並強調一定送出委員會。

「總統勿忘承諾」

民進黨團昨開會討論婚姻平權修法,未作特定決議,尊重上次朝野協商結論。
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則說,下周一除提案藍委許毓仁,其餘藍委不出席,「這是民進黨點的火,怎麼滅火是他們的事!」婚姻平權修法現有尤美女、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以及綠委蔡易餘版。
學生促進婚姻平權聯盟昨到立院開記者會,呼籲總統蔡英文勿忘選前承諾,完成修法。總統府則說,尊重國會討論。 

【更新】反同婚群眾號召罷免 黃國昌:立場不會動搖

黃國昌受訪。黃信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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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座談會內容)為了反對婚姻平權,有民眾聲稱號召3000人,今天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選區發動罷免活動,更嗆聲6萬份就能罷免,算是是相當容易的事情。黃國昌今天受訪時表示,他尊重每一個公民行使憲法上的直接民權,但是對他而言,捍衛婚姻平權、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並不會有所動搖。黃國昌表示,願意與他們溝通,但今天黨部舉辦婚姻平權座談會的時間很早就安排,所以真的沒辦法。黃國昌表示,國會辦公室或地方服務處接到表達婚姻平權意見的電話都不少,支持、反對雙方意見都有,很感謝辦公室同仁,不管面對支持、反對意見,都很耐心的跟他們說明。黃國昌強調,盼社會上大家多對話、溝通,了解婚姻平權這件事的真諦,避免錯誤資訊,或是歧視性的謊言在網路上流竄,希望在法案討論過程中,能用這個態度來面對會比較健康黃國昌指出,他的臉書原本就記載清楚個人做了哪些事情,同時還製作「向人民報告」的施政成果,都能有客觀評價,希望反對同性婚姻的朋友能比較冷靜、理性來深入討論這樣的課題。黃國昌強調,個人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不會有所動搖,因為這是擔任做法律學者時,就認為要還給同志本來就該有結婚權利,是21世紀當代台灣新國家必須負的責任。時代力量新北市黨部今天早上舉辦《婚姻平權座談會》,要從宗教、醫學、教育與法律的觀點解說婚姻平權。黃國昌發言時表示,很多反對的人、宗教團體認為,通過婚姻平權之後,就會毀家滅族,但是根據他的觀察,在美國等國家完全沒有這樣的問題,同時他身為立委,選前的承諾就是婚姻平權,現在當選之後,就是在實踐對於選民的承諾。(黃信維/新北報導)

美同性婚姻合法後 猶如打開潘朵拉盒子

中央社 2016/12/24 11:03(17小時前)
特派員看世界專欄(中央社記者曹宇帆洛杉磯23日專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定同性婚姻全美合法化,不過麻薩諸塞州早在2003年就領先全美核准同性可組家庭,但審視婚姻平權所帶來的衝擊,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在美國,對同志族群的友善,加州算是數一數二,談及同性婚姻對加州的影響,非營利機構家長權益組織MassResistance加州分支負責人克里斯多福(ArthurChristopher),卻建議可參考麻州的實施前例。

克里斯多福轉傳MassResistance創辦人卡曼克(Brian Camenker)自製影片的連結,細數自13年前麻州領先全美允許同性婚姻合法後,麻州多方面產生的驟變。片長約26分鐘的紀錄,也曾遞交給常駐紐約聯合國總部的各國使團。

他說,一切都是從2003年11月18日開始的,那天麻州最高法院判決:不允許同性婚姻是違法的。

於是當中小學開始引入同性戀與同性戀性行為的教材,家長提出異議,法院予以駁回並說,既然同性婚姻在麻州合法,學校有責任教導同性關係正常化。有父親不願意6歲兒子接受這樣的教育,老師隨即報警處理,父親因此被控違法並逮捕上銬。

再者,麻州的經驗也顯示,同性婚姻配偶之間的家暴相較於傳統婚姻的夫妻,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於是麻州議會編列的防治同性婚姻家暴計畫預算,自2007年起不斷增加,如今已高達數百萬美元。

而有關宣揚同性婚姻與歌頌同志異常性愛露骨的黑色小冊派發至高中校園,赫然可見麻州公衛部門也掛名其中,被媒體披露後,雖然麻州州長等政要選擇劃清界線,卻因同性婚姻在麻州是合法而無法置喙。

卡曼克說,常聽聞許多人討論人權與平等,但是真正的人權其實已經逐漸消失,傳統保守的民眾反而淪為法律之下的二等公民。同性婚姻合法後,對麻州造成的改變,包括政商界、公衛層面等領域,卡克曼在自製的影片中都有詳盡探討。

至於加州,克里斯多福說,情況也差不多,學校教育要求自小學二年級開始,研讀推動LGBT運動的關鍵人物歷史,不少家長選擇讓孩子離開政府辦的公立學校。

正在審議中的加州高等教育公平法案(SB 1146),若完成立法程序,則加州的各大專院校包括教會創辦的在內,有關性行為處置,依法不得以信仰的標準和原則,約束學生與員工。

此外,克里斯多福引述「洛杉磯時報」(LA Times)報導,洛杉磯郡衛生部門官員崗森豪斯(JefferyGunzenhauser)今年6月間指出,致命又罕見的腦膜炎在紐約、芝加哥與南加州一帶爆發疫情,患者多是同性與雙性戀男性,專家學者不明白為何如此。

麻州與加州的現象反映,高舉合法或依法,最終只是衍生更多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難題,而反觀經由同性伴侶撫養長大的佛斯特(Katy Faust),卻是傳統家庭的擁護者。

佛斯特自小父母離婚後,改由媽媽和媽媽的同性伴侶撫育她,格外體會父母組成的家庭對兒童有多麼重要,如今她是4個孩子的母親。

一段掛載YouTube由她自剖心路歷程的短片說,在孩子的一生中,父母兩者都不可缺少,他們的角色不應由法律決定是否可以相互取代。

佛斯特指出,仔細想想兒童的福祉與權利,就能放膽支持男女婚姻,同時繼續關懷身邊的同志朋友,這才是人類最真實的寫照。

在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看看麻州與加州的驟變,再想想佛斯特的際遇和現身說法,有人認為,真愛應是從健全的傳統家庭開始培養,若以法律為工具,切割家庭真愛的情理,徒然治絲益棼。

追求婚姻平權  修民法、立專法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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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婚姻平權  修民法、立專法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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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婚姻平權  修民法、立專法一次看懂

作者:程晏鈴  Web Only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將在下周一再次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挺同與反同團體也預告將上街集結,在立專法與修民法的光譜間,到底存在什麼樣的差異,衝突的背後,贊成與反對的理由又是什麼?

經過兩場修法公聽會,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周一(12/26)將再次審查與「婚姻平權」相關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也預告要集體罷工,不出席委員會進行表決。在此同時,挺同婚與反同婚團體更各自申請好路權,準備當天在場外大規模集結。

早在首場修法公聽會後,護家盟等反同團體即要求應另立專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提出「專法是選項之一」,引起挺同團體激烈反彈,更成為12月10日25萬人上凱道的導火線之一。形成挺同團體高喊「民法不修,歧視不休」,堅決修民法;另一邊卻堅決表達同性與異性婚姻間的差異,要求另立專法,追求社會共識。

事實上,現在並沒有實際的專法細節可供討論,「我也想討論阿,但就是沒人要提案,」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無奈地說。在修民法與立專法間,贊同與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修民法 四版本差在哪?

在目前進入委員會的四種版本中,尤美女、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和日前才連署草案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都從修改民法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著手。尤美女坦言,26日若有通過初審並送出委員會的草案,她希望是自己所提版本以及蔡易餘的折衷「專章」版。

「其實修民法跟立專法就像光譜的兩邊,中間有很多選項,」婦女新知董事、律師林實芳坦言,挺同團體最支持尤美女的版本,「因為是比較位在光譜中間的版本。」她口中的「光譜中間」,是指能夠同時保障同志權益,更動法律與影響幅度最小。

尤美女、時代力量、許毓仁的版本都是將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雙方當事人」,以及「同性配偶、雙親亦適用民法中有關配偶、父母之權利義務」。在收領養子女部分則加上不得以性傾向等因素拒絕。

林實芳指出,尤美女版本彈性較大,透過在民法通則增訂第971-1條「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並排除民法第1063條關於婚生推定與婚生否認相關條文,除了避免處理婚生推定等爭議,也避免改動整部民法的親屬稱謂。

許毓仁 時代力量 改動稱謂

許毓仁和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出版本,和尤美女版的關鍵差異,是大量將民法中總計81條性別相異用詞改動為中性用詞例如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夫妻財產改為婚姻財產、祖父母改為二等親直系血親尊親屬等。

許毓仁坦言,他在26日將提出臨時動議,把民法的稱謂改為「夫妻或配偶」、「夫妻或雙方」等,以平息反同方的怒火。

蔡易餘 新增民法專章引發不滿

和原本三個版本最不同的,就屬蔡易餘的版本。這版本在民法親屬篇新增第七章「同性婚姻」,將引起爭議的972條修正條文以及尤美女版本中新增的971-1都搬到「同性婚姻章」。

不願具名的律師指出,蔡易餘的版本是企圖兩面討好,最為折衷與妥協的版本。他在第七章新增民法第1137-2條關於同性婚姻的父母子女監護與撫養權利上,寫著同性婚姻準用本法有關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之規定。讓挺同團體激動發出聲明,指出一旦通過「準用」、而非「適用」,同性婚姻可能被大眾或司法體系視為「準婚姻/類婚姻」,最終無法獲得與異性婚姻同樣的權益。

更有人質疑,將同性婚姻放在民法專章,似乎刻意區隔出「婚姻」意指異性戀婚姻、「同性婚姻」則屬同性戀者,也無法確定法律效力等同民法通則(比較表請見表一)。

【新聞稿】平等讓世界看到台灣:上千海外台灣人支持修正民法,力挺婚姻平權

2016/12/24

自 11 月 30 日以來,遍佈全球 12 國、 46 個城市、超過 1300 位在海外的台灣人,已透過實體集結、網路拍照打卡、串連國際人權相關組織等方式,響應「海外台灣人支持修正民法,力挺婚姻平權!」活動,並呼籲立法院各黨團「遵守 11 月 17 日協商結論,於 12 月 26 日將民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之結論,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加速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落實婚姻平權的國家 - 用平等,讓世界看到台灣!

由海外台灣青年陣線、倫敦講臺、美麗島前進、台灣同志跨國同盟、關西台灣青年讀書會、愛故知新台灣青年會、名古屋大學台灣留學生會、日本中部台灣留學生會、中部台灣人會等九個海外台灣人組織,鑑於台灣已推動婚姻平權達三十年之久,該議題不僅已在國內形成相當共識,且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合為配偶的法律現況,也違反我國憲法所賦予的人性尊嚴及尊重人格自由發展的核心價值,更是與國際先進國家立法潮流相違背,因此自發性於全球各地,發起「海外台灣人支持修正民法,力挺婚姻平權!」活動,跨海聲援身在國內為平權法案努力的立委、民間組織與個人。

「海外台灣人支持修正民法,力挺婚姻平權!」活動不僅獲得德國政黨 CDU 派員參加動員活動、表示支持,更獲得美國 NBC 、英國 BBC 等知名媒體的報導。這也是繼 318 學運之後,首度出現的海外台灣人跨國組織行動;其動能也顯現在各地的集結人數:本次串連中,美國紐約、舊金山、匹茲堡、日本東京、英國倫敦、澳洲雪梨等各地,更有超過百位台灣人現身響應。在各國大城中,也看到不少外國人,和台灣人們一同手舉由台灣設計師精心製作的標語或彩虹旗,呼籲台灣立法院各黨團應遵守協商決議,於 12 月 26 日將法案送出委員會,讓台灣及早通過婚姻平權相關修法,成為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亞洲國家。

海外串連與組織行動也會持續進行,到法案完成三讀之日。未來海外各地台灣人組織,將持續與國際人權相關 NGO 聯繫,一面學習國際經驗、另一面透過公民外交,加強雙方交流與認識;並且彼此維持高度互動與培力工作,深化組織與論述深度,與國內相關倡議團體密切分工合作。海外台灣人衷心期盼,透過具體行動,不僅讓人權落實於故鄉的土地和人民身上,也能夠用民主、自由、平等的精神,讓台灣再度於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被世界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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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無知國家」台灣排第三!只贏印度 大陸 美國列第五

▲台灣排第3。(圖/翻攝自ipsos.com)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市調組織「易普索莫里」(Ipsos MORI)日前公布「2016全球最無知指數」(Index of Ignorance)調查,前3名國家分別為印度、中國大陸和台灣,共列入40個國家,對比觀點最清楚的國家,分別是荷蘭、英國和南韓,該調查主要在了解,一個國家的人民對於國家人口、國民快樂指數、同性婚姻等觀念為何。

根據「易普索莫里」所做的「2016全球最無知指數」,主要針對全球40個國家,2萬7250名16至64歲的受測者,在今年9月至11間進行調查,所詢問的問題包括國家人口數、醫療保健支出、該國穆斯林人數、國民快樂指數、房屋擁有比例以及同性婚姻等,並發現一個國家的知識水平高低,和經濟實力並沒有正向關係。

全球最無知國家前10名分別為,印度、中國大陸、台灣、南非、美國、巴西、泰國、新加坡、土耳其、印尼。第40至35名則是荷蘭、英國、南韓、捷克、馬來西亞,被視為觀念最精準,其中馬來西亞則是發展中國家裡最不無知的。

全國民調出爐》逾半數民眾反對改變婚姻定義 7成認為應交付公投!
2016/12/23  記者 / 杜胤廣 台北市報導

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同性婚姻入法議題進行全國性民意調查,22日下午公布調查結果,並呼籲立委:「停止審查,交付公投!」

下一代幸福聯盟針對同性婚姻入法議題進行全國性民意調查,22日下午公布調查結果,並呼籲立委:「停止審查,交付公投!」 (攝影/記者杜胤廣)

婚姻平權法案排審查在即,下一代幸福聯盟特委託民調公司進行全國性的民意調查,昨(2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

全國52.6%的民眾反對改變婚姻定義!更分別有74%與70.8%的民眾認為同性婚姻會影響「教育」及「家庭」觀念,57.1%的民眾認為保障同性伴侶應另立專法,76.4%的民眾則認為同性婚姻修法應交付公投。

此次調查以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針對全台22個縣市住宅電話簿中年滿20歲的選民,自本月13至15日每晚6至9點期間進行調查,總計撥出17,750通電話,扣除非人為因素撥號結果後,共取得1,110位有效樣本,266人拒絕受訪。其中,20至39歲的民眾佔39.9%,40至59歲民眾佔38.7%,60歲以上的民眾佔24.4%。

逾半數民眾不贊成修法 超過七成支持公投決定

據調查結果,當受訪者被問到「不論是休民法或另立專法,請問您贊不贊成改變婚姻的定義,成為『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也可以結婚』?」「不太贊成」與「非常不贊成」共佔52.6%,「非常贊成」與「還算贊成」共佔34.2%,無意見或未回答僅佔13.3%。

「您認為通過同性婚姻會不會鼓勵年輕人發展同性戀情?」認為「會受影響」的民眾為41.9%,「不會受影響」則佔46.9%。至於「同性婚姻會不會影響學校教育內容,比方說像爸爸、媽媽這些稱謂都可能要修正,或教導孩子同性婚姻?」,認為會受影響的民眾高達74%,不會受影響的則佔18.7%。

但問及「同性婚姻會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而影響到孩子的成長及未來對象的選擇?」時,高達70.8%民眾認為「會受影響」,不會影響的則佔23.7%;問題中還以「提示選項」,問及「您較贊成哪一種狀況」時,57.1%的民眾都希望以「不改變婚姻定義,另外立法保障同性戀伴侶的醫療、財產處理等權益」,12.4%的民眾贊成直接修改民法,「都不贊成」僅14.7%。

然而,同性婚姻修法,有人主張直接修民法,有人主張立專法,而受訪者被問到「這項爭議應由立委決定?還是全民公投決定?」76%的民眾都認為應以全民公投來決定,僅11.8%的民眾認為應由立委決定。

法制委員選區指標性調查 過半民眾反對修法

此次調查中,也針對立法院法制委員蔡易餘、蔡其昌與張宏陸等三位的選區進行地方性民調。其中,嘉義縣第一選區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以及台中市第一選區的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在相同的調查方法與訪問問題下,分別撥出9,118及6,709通電話,皆取得503位有效樣本,拒訪人數分別有156及122人。

結果發現,嘉義縣第一選區的選民被問到「不論是修民法或另立專法,請問您贊不贊成改變婚姻的定義,成為『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也可以結婚』?」時,58.6%的民眾都反對改變婚姻定義,僅23.3%的民眾贊成改變婚姻定義,也有69.6%的民眾認為會對教育造成影響,72.4%的民眾更認為會影響家庭觀念,甚至有60.4%的民眾反對立委推動修法。

台中市第一選區的調查狀況也與之不相上下,56.6%的民眾反對改變婚姻定義,68.8%的民眾認為會對教育造成影響,更有70%的民眾認為會影響家庭觀念,甚至有54.9%的民眾反對立委推動修法。

在選民人數更多的張宏陸立委的新北市第六選區,撥出的14,309通電話中,僅取得512為有效樣本,1,206人拒絕受訪。其中,50.3%的民眾反對改變婚姻定義,也有71.2%的民眾認為會影響教育,65.7%的民眾認為會影響家庭觀念,50.6%的民眾反對立委推動修法。

以上民調結論,可得知新北、台中和嘉義地區的選民,乃至全國民眾的看法均趨一致,多數民眾均不認同修改《民法》中的婚姻定義,傾向支持另立法以保障同性伴侶權益。對於同性婚姻爭議,全國民眾均傾向交由公投,而非交由立委決定。其中,堅持想直接修改《民法》的民眾,與反對任何法律途徑保障同性伴侶權益的民眾,幾乎不相上下。

同性婚姻入法社會零共識 修法將引起社會對立

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表示,自從台灣民意基金會針對同性婚姻入法議題進行調查後,就已發現此議題「零共識」,若強行入法,將會引起十級地震的社會對立,而此次進行更深入的民意調查,正是提醒立委當前民意,進而「停止審查,交付公投」;再者,忽視民意進行審查,其實就是「強行闖關,黑箱作業」的態度,沒有給予時間與空間讓社會對話,更沒有修法後的評估報告,豈能進行審查?

「這兩場公聽會所提出的意見有得到解答了嗎?」曾獻瑩強調,在11月17的「圍院護家行動」中,民眾因按耐不住情緒、衝撞立法院,才勉強爭取到2場公聽會,但公聽會結束後,兩方仍持續各說各話、沒有共識。

「修法會如何影響教育?這一點也沒有看到教育部有做出任何影響評估報告。」曾獻瑩認為,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關心未來的家庭婚姻教育該如何進行?而教育部也沒有給予清楚、具社會共識的圖畫,況且由13個立委來決定沒有社會共識的修法,就是少數的決定,而「公投才是真正的民意。」

下一代幸福聯盟呼籲,蔡英文應約束黨內立委,步調一致、暫緩修法,讓社會有更多溝通和討論的機會,而非執意通過某個版本。若執政黨和立委仍不願傾聽高達半數以上的民意,執意推動高度爭議性草案,將持續造成社會對立。

挺同反同將對陣 封路、隔開防暴衝

2016-12-23 13:24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學生促進婚姻平權聯盟上午拿著連署書,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以五萬連署作後盾,呼籲立...
學生促進婚姻平權聯盟上午拿著連署書,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以五萬連署作後盾,呼籲立法委員通過婚姻平權法,實踐蔡總統的選前承諾。 記者許正宏/攝影

立法院下周一(26日)將審查攸關同性婚姻權益的尤美女版民法修正案,挺同婚及反同婚團體已分別申請當日院外不同路段路權舉辦活動,預計將各有數萬人到場。這也是同性婚姻法案爭議延燒以來,支持及反對方首次正式大規模對陣。警方高度戒備,以免衝突擴大或重演11月17日抗議人士衝入立法院的事件。

反同團體日前在立法院前舉行「拒絕彩虹恐怖青年勇敢站出來」記者會,現場將紙飛機射向...
反同團體日前在立法院前舉行「拒絕彩虹恐怖青年勇敢站出來」記者會,現場將紙飛機射向立法院,高喊「退回法案,全民公投」。 報系資料照

反同/穿白衣 「開議就擋審查」

據了解,挺同婚團體原本申請26日濟南路和青島東路兩路段,反同團體申請中山南路和林森南路路段。警方憂心路段若太近,雙方易起衝突,由分局長在各團申請時當場居中協調,最後由挺同婚團體申請到濟南路,反同婚團體申請到中山南路,兩路交接處則由警方占下淨空,以充分隔開兩方,青島東路也封路。

反同婚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言人曾獻瑩表示,26日抗議訴求為「停止審查、交付公投」,活動上午8時開始,響應民眾將穿白衣從全台前來,估計有數萬人,希望在9時立院開議時就擋下審查。

挺同/搭舞台 直播場內會議

挺同婚團體的訴求則是「用愛守護法案」。「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資深研究員呂欣潔表示,現場將搭舞台直播場內會議,也會邀現場人士上台發言,估計也會有數萬人到場。若參與者太多,呂欣潔表示,警方稱將可「自然溢出」到林森南路;反同婚團體則表示,參與者若太多,警方將依現場情況實施交通管制。

蔡版民法修正 挺同反同都不買帳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立委尤美女版民法修正案正反方討論正熱,立委蔡易餘也提出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不過挺同婚、反同婚團體對蔡版都不買帳,部分挺同婚團體認為蔡版只是「把專法從同性伴侶法搬到民法」,骨子裡是歧視;反同婚團體則認為蔡版只是把「修改民法通則寫成民法專章」,骨子裡仍破壞傳統婚姻價值。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等挺同婚團體指出,蔡版將婚姻修正法案置於同性婚姻專章下(第1137-3條),而非民法親屬編的通則(尤版草案民法第971-1條),讓他們疑慮此平等適用條款效力能否擴及其他法規中對親屬身分關係的認定。

挺同婚團體表示,蔡版條文選擇「準用」、而非「適用」(草案第1137-2條),且是在民法下設立同性婚姻專章的作法,是否符合平等原則,也有討論空間。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陳美華認為,未直接修改民法通則,就已形成隔離與差異。

同性婚姻平權議題 掀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

2016-12-23 16:56聯合報 台南女中陳正益老師/撰寫

婚姻平權音樂會10日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即使到了傍晚下起大雨,許多人仍沒有離去。...
婚姻平權音樂會10日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即使到了傍晚下起大雨,許多人仍沒有離去。記者余承翰/攝影

時事掃描

同性婚姻平權議題掀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

同性婚姻平權議題掀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台灣民意基金會最新民調顯示,46.3%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45.4%不贊成,有8.2%的人沒意見。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分析,贊成與反對雙方旗鼓相當,兩者差距0.9%。

至於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爭議部分,有19.2%的民眾贊成在四原則嚴格審查下開放進口;有76.3%的民眾反對。民眾對於政府維護國人食安能力上,有28%的民眾有信心,66.9%對政府沒信心。

【2016/11/26聯合晚報】

一、命題趨勢:

民意調查是選修公民與社會下冊第一課的內容,屬於指考範圍,過往考題大多著重於民意趨勢的判讀或基本意涵的理解,因此只要同學掌握課本基本定義與民意調查圖形的判讀,應都可以正確解答。而此一單元在指考中幾乎每一年都會有考題出現,因此頻率頗高,考生應多加留意。

二、牛刀小試:

一份由台灣民意基金會針對幾個公共議題所做的民調顯示,46.3%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45.4%不贊成。另外針對是否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的意見,有19.2%的民眾贊成在嚴格審查下開放進口;有76.3%的民眾反對。再問到民眾對政府維護國人食品安全的能力上,有28%的民眾表示有信心,66.9%對政府沒信心。對此下列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在是否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的意見上,我國國內民意呈「J型曲線」分布

(B)在是否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上,台灣民眾意見呈現「鐘型曲線」分佈

(C)民眾對政府維護食安能力的信任度,呈現一種意見分歧的「雙峰曲線」分布

(D)民調結果顯示台灣社會對各項公共議題皆呈現兩極對立的「雙峰曲線」分布

答案:(A)

解析:(A)根據題幹民調數字顯示,在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的意見上,有76.3%的民眾反對。顯示多數意見呈現反對立場,故屬J型曲線的分布。(B)根據題幹所述之民調數字顯示,46.3%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45.4%不贊成,有8.2%的人沒意見。因此,贊成與反對雙方旗鼓相當,兩者差距0.9%。故屬於一種意見分歧的「雙峰曲線」分布。(C)民眾對政府維護國人食安能力的信任度,28%的民眾有信心,66.9%對政府沒信心,因此多數呈現沒有信心的意見,因此較接近J型曲線分布。(D)在食安的信任度,多數民眾是卻乏信心的(J型曲線);而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上,台灣民眾的意見呈現雙峰曲線;在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的意見上,民意形成J型曲線的分布。因此並非所有公共議題皆呈現雙峰曲線。

三、歷年考古題:

一般而言,民主國家的運作都相當重視民意,以下有關民意型態的敘述何者正確? 【105指考】

(A)某份關於政府是否開放進口牛肉的民調,10%受訪民眾表示贊成,10%民眾反對,其餘的未表態,此接近「雙峰曲線」(bimodal curve)的分布

(B)某份關於政府應立法嚴厲處罰販賣毒品的民調,95%受訪民眾表示贊成,反對者僅有4%,其餘的未表態,此接近J型曲線(J-curve)分布

(C)某份針對未婚女性是否擁有墮胎權利的民調,贊成與反對的民眾各占49%,其餘的未表態,此接近鐘型曲線(bell-shaped curve)的分布

(D)某份針對臺灣民眾統獨立場的民調,80%受訪民眾贊成維持現狀,贊成獨立或贊成統一者各占10%,此接近U型曲線(U-curve)的分布

立院下週再審同婚法案 藍委拒出席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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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周一(26日)排定初審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反對同婚及支持同婚團體均已申請當日在立法院外舉辦活動,預計雙方各有數萬人到場,這也是該議題延燒以來,支持與反對方首次大規模對陣。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23日表示,黨團大部分立委都是主張護家立場,但委員會審查當天,除提案的藍委許毓仁外,其餘藍委都不會出席。

對於《民法》修正案爭議,廖國棟表示,藍委是否要出席委員會審查,黨團原則上是持開放立場,但國民黨立委大部份都主張護家,因此除了有提案的許毓仁以外,鼓勵其它藍委都不要出席。

廖國棟強調,同性婚姻爭議太大,希望下周一能暫時冷凍、不要完成初審,或朝野先協議好,將法案送出委員會後冰凍起來,因為這不是最立即需要處理的事,若強行通過,只會造成社會更加分裂。

近日下一代幸福聯盟也公布問卷調查顯示,對於「不論是修民法或另立專法,請問您贊不贊成改變婚姻定義,成為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也可以結婚」,有52.6%民眾回答不太贊成或非常不贊成。至於此爭議該由立委或公投決定?有76.4%民眾認為應由全民公投,僅11.8%認為由立委決定。

同性立法爭議高 政府蠻幹人民憂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同性關係立法造成社會嚴重對立,人心不安,正反意見分歧,各自認為有理,缺乏針對雙方意見的研究評估與仲裁,此刻需要行政專業介入,全國宗教聯盟等民間團體23日要求總統必須出面,責成行政院林全院長召集,進行雙方意見的徵集、研究與評估,將結果公諸於世,讓正反信服,弭平社會對立與不安。

全國宗教聯盟等民間團體依據蔡總統日前指示「立法必須要有足夠的社會對話與說服,讓各種立場主張都被完整討論」,週三向蔡總統以及行政院長林全陳情請願,本案攸關家庭福祉,立法不能違背人民共識,既然爭議過高,衝擊每個家庭,影響世代子孫,應該由專家進行分析與評估,專家必須由行政部門召集,在評估報告做出前,應暫停立法進度。目前已兩天,府院尚未回應,人民殷切期盼總統應該做出正確回應。

向總統府請願時已表明,蔡總統對此議題負有全部責任。第一,目前是執政黨不分區委員執意持續提出,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不分區委員既然是貫徹黨的意志,黨主席蔡英文應該予以溝通管束,如果是蔡總統授意,亦應對反對的人民講清楚,自己的立場與人民違背應如何處置。第二,社會動盪,看法分歧,行政單位不能沉默,必須給人民一個客觀公正的解答,行政院長林全必須出面召集專家,貫徹總統的指示。行政部門由總統管轄,蔡總統負有絕對責任。因此,既然總統或主席都是蔡英文,在此議題上都有完全的責任。

在請願時,南部綠色代表已經表明,過去每一票都投給綠色,如今小英總統衝擊家庭人倫,已讓他們失去對小英的信任。之前同一批人已有罷免之議,非人民所樂見。

我們建議應該釐清的議題包括以下:家庭倫理價值、人權、平等、歧視、適法性、公共秩序、政府行管理、公衛與疾病影響、財產權、收養、經濟、醫療、倫理、行為的學習與模仿的實證、教育的衝擊、價值體系的衝擊、未來子孫有何影響、婚姻的人類學考據、性解放、國際上的同性關係法案、…等方面。期待政府立即回應。

以下是週三陳情的內容:

敬陳: 蔡總統

針對立院同性關係法制化進行民法增修案,民間團體有所訴求,陳請採納辦理
20161221

陳情請願書

主旨:
針對立院同性關係法制化進行民法增修案,遵照蔡總統最新指示「立法必須要有足夠的社會對話與說服,讓各種立場主張都被完整討論」,即請行政院召集專案小組,廣徵同性關係法制化影響評估,請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暫停爭議性法案的繼續進行。

說明:
目前社會對於同性關係法制化的看法分歧,立場過度對立,雙方沒有交集,人民情感嚴重撕裂,對於國家社會的發展與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問題癥結在於缺少更廣泛與全面的資訊揭露與分析,缺乏客觀的檢視與釐清,包括數據呈現、資料分析與理性的判斷。如今有一方人民堅決無法接受修改民法,包含國家領導人、執政黨、立法院以及政府行政機關,不能罔顧這些人民的訴求與意見,強行進行急速立法,當務之急應該暫停爭議性法案的繼續進行,回歸專業資料的全面呈現、檢視與客觀分析,釐清人民的疑慮與對子孫影響的憂懼。

這些問題的釐清,需要包括政府行政最高機關、民間團體…等等單位,組成具有客觀中立與專業的小組,進行資料分析、意見徵集與客觀分析,由專案小組提出具有客觀性的全面報告,呈現立法的各個影響面向,必須釐清人民心中所有的憂慮。

以下有幾個方面的訴求:

一、請立院與行政院必須回應蔡總統於12月11日針對婚姻平權的指示:
「每一個政治人物,除了表達自己的信念之外,也絕對有責任去傾聽另一種聲音,促進社會的成熟對話,降低雙方的衝突。」「在國會立法過程中,各種不同方案都應該有足夠的討論空間。」「同性婚姻權是一個重大的社會觀念演變,需要足夠的社會對話與說服,因此立法的過程更要有多元的聲音,讓各種立場主張都被完整討論,彼此說服並相互爭取認同與支持。」既然總統已強調「立法必須要有足夠的社會對話與說服,各種立場主張都應該被完整討論,彼此說服並相互爭取認同與支持」。因此建請立院按照總統指示,即刻停止審查,聽取各方意見,並進行溝通與說服。行政院也應配合介入辦理。

二、由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下分各議題分組,召集各相關部會、民間學者專家與相關民間團體,進行同志結合的影響評估,並做出公開報告與詳細說明,所有報告必須有所依據,非少數個案依據,要全面攤在陽光下,接受人民公開的檢視。

三、由行政院召集並召開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的聽證會,進行全國性的溝通:
第一,在全國二級以上行政區舉辦聽證會或公聽會,包括台澎金馬等地,必須含括各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
第二,請公共電視直播與專題製作。
第三,由NCC負責專案監督並評估本案的媒體專業度,除了配合報導,並應檢視是否保持公正客觀的立場。

四、立院委員應等法案充分溝通,人民達到一定共識後,再繼續進行相關作為,包括繼續立法,或其他因應方案等事宜。

五、本議題的探討,必須評估與釐清的包括:家庭倫理價值、人權、平等、歧視、適法性、公共秩序、政府行管理、公衛與疾病影響、財產權、收養、經濟、醫療、倫理、行為的學習與模仿的實證、教育的衝擊、價值體系的衝擊、未來子孫有何影響、婚姻的人類學考據、性解放、國際上的同性關係法案、…等方面,都需要有各方專業報告,不應只是贊成與反對方的意見,應該全面回歸專業評估與釐清。

六、最後提出一套結論式的宏觀影響評估報告,包括同性結合法制化的影響評估,以及如果立法,採取民法、專法或其他立法的評估,並探討其適法性;以及若不同意予以同性關係法制化,則有何作為,包括:公投或憲法釋憲等等建議。專案委員會也應一併做出評估報告。

七、政黨及相關立法委員似乎執意強行進行,民間已有發動針對立委及層峰罷免之議,非所樂見,懇請善體人民內心對家庭與子孫的憂懼,予以化解疑慮。

陳情單位:
全國宗教大聯盟、護家盟、南高屏跨宗派基督教聯盟、下一代幸福聯盟、捍衛民法972一同護家救妻兒聯盟、捍衛家庭學生聯盟、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台中教會發展策略聯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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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六要同婚入公投 兩萬人廿六日示威

郭恩孝 2016/12/22 21:24 點閱 340 次
幸福盟預告26日將號召2萬人向立法院表達全案交付公投表決之訴求。(photo by郭恩孝/台灣醒報)
幸福盟預告26日將號召2萬人向立法院表達全案交付公投表決之訴求。(photo by郭恩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郭恩孝台北報導】台灣有6成民眾不認同改變婚姻的定義,7成6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應該交付公投解決。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22日公布一份最新民調顯示,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在記者會中指出,今天台灣已造成對立,這議題不應是「是非題」而是沒有對錯的「申論題」,他並表示,26日將號召2萬人向立法院表達全案交付公投表決之訴求。

在此同時,支持婚姻平權的臺大學生會也成功連署全校共4000多名的師生,將在臺大校門口懸掛彩虹旗至12/25法制委員會審查當天,以行動支持婚姻平權。

根據該份民調結果統計,有52.6%民眾「反對」改變婚姻定義,有70.8%民眾認為同婚會影響家庭觀念,並有76.4%贊成同性婚姻合法與否應訴諸全民公投。

曾獻瑩說,該份民調也顯示,法制委員會中3名支持同婚修法的區域立委,其選區的民眾都不認同同性婚姻修法。他呼籲立法院將此議題停止審查,直接交付公民投票。

幸福盟顧問律師葉光洲也引用一句法國名言指出:「你選擇了婚姻關係,你也同時選擇了婚姻所帶來的親子關係。」藉此表示,台灣倉促立法的草率。他解釋,同性戀跟異性戀在法律無法在受胎、懷孕兩事上做相同處理,所以當社會把焦點放在同志「結婚」上,卻忽略連帶的身分、財產、親子、繼承等關係層面。

葉光洲進一步說,現行的民法上同性戀本來就可以收養子女、甚至可以組成家長跟家屬的關係;同性伴侶在成為家長跟家屬後也可以簽署病危通知書或手術同意書,要保障同性戀婚姻也應該要先從保障家屬、家庭方面來著手。

該份民調係幸福盟委託聯合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12月13至15日間,透過電話訪問調查全台22縣市年滿20歲民眾,共計撥出1萬7750通電話,合計完成1110位有效樣本,拒訪266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個百分點。

「父子」相戀46年 有情人終成眷屬

「父子」尼諾與羅納德相戀46年,賓州法院裁定兩人得以有情人終成眷屬。翻自《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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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一名79歲男子尼諾(Nino)和69歲男子羅納德(Roland),兩人在法律關係上是「父子」,但他們已經相愛46年。賓州最高法院最新裁定,兩人可以解除父子關係,有情人可以合法終成眷屬。據英國《都市報》報導,尼諾和羅納德已經相戀46年,兩人有相當深厚的婚姻生活,但無奈過去的美國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兩人有感年歲漸漸增大,深怕哪一天某個人先走,可能因為沒有正規法律名分,而得不到財產繼承權。因此尼諾在2012年向當局單位提交申請,將羅納德「收養」為自己的兒子,讓兩人有正式的法律關係。據悉不只尼諾與羅納德,在美國其他地方也有不少同性情侶選擇這樣的「收養」方式,以解決繼承問題。不過就在去年,全美50州陸續開放同性婚姻合法,尼諾原本要申請同性婚姻,但卻被當局以「父子關係」遭拒,尼諾不服上訴。賓州最高法院裁定,先前已有過類似案例,兩位同性戀人解除親子關係而結婚,法官認為「尼諾和羅納德有權行使基礎權利結婚」,裁定兩人得以解除父子關係,成為真正的同性夫妻。(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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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民調:52.6%民眾反修法改「婚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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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gao Kunaw(陳睿哲) / 台北報導

下一代幸福聯盟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高達七成六的民眾認為婚姻平權爭議,應訴諸全民公投,批評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只有13名立委要強行通過民法修正案,根本無法代表民意。

 

幸福盟發言人曾獻瑩指出,立法院開的兩場公聽會,根本沒有共識。立院和教育部更沒有通過影響評估報告,就要逕行通過法案,將會直接衝擊台灣家庭組成和整個教育體制,他說:「13名立委只是少數,就要修改民法,罔顧民意是違憲的情況。」

 

幸福盟在十二月委託聯合行銷分別針對全國以及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蔡其昌和張宏陸的選區進行婚姻平權民調。在1110個有效樣本的全國民調中,高達七成四的民眾認為,同性婚姻將會影響學校的教學內容,和教導孩子同性婚姻;七成民眾認同同性婚姻將會影響孩子的婚姻家庭觀念,擔心造成小孩成長及未來對象的選擇。

 

幸福盟批評,13名立委要強行通過民法修正案,根本是罔顧民意「違憲」!

幸福盟批評,13名立委要強行通過民法修正案,根本是罔顧民意「違憲」!

 

這份民調結果也指出,五成七的民眾傾向不改變現狀,並支持另立專法保障同志伴侶的醫療、財產等權益;52.6%民眾不贊成修法或立專法改變「婚姻定義」,成為男男、女女也可以結婚。

 

而針對三位民進黨立委選區所做民調,皆有超過五成的選民反對該區立委推動婚姻平權法案,不論是修民法或另立專法。

 

幸福盟針對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蔡其昌和張宏陸的選區進行民調,有高達五成的民眾不支持選區立委推動同性婚姻。(製表\Nagao)

幸福盟針對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蔡其昌和張宏陸的選區進行民調,有高達五成的民眾不支持選區立委推動同性婚姻。(製表\Nagao)

幸福盟民調也指出,超過五成的民眾並不會在婚姻平權立場,去罷免立委。(製表\Nagao)

幸福盟民調也指出,超過五成的民眾並不會在婚姻平權立場,去罷免立委。(製表\Nagao)

 

立委蔡易餘選區的選民鐘玉如說,她是「兩個孩子的媽」,並親自去拜訪過蔡易餘,反對匆促修法,得到委員的回覆卻是:「就是因為快速通過,可以減少對立,而且上面給他很大的壓力。」鐘玉如表示自己是深綠選民,但這次民進黨卻不照顧偏鄉弱勢族群的需要,甚至違背民意,她將會用「選票來教訓政客」。

 

同樣來自嘉義的單親媽媽吳濡旭抱怨,蔡易餘沒有為社會大眾發聲,且所有的訊息都被媒體封鎖,嘉義民眾不知道立委在推動同性婚姻法案。她說若同性婚姻案通過,立委將背負「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罪名。

 

蔡易餘立委辦公室針對以上問題,則以「委員的立場不會改變」回應。

 

嘉義的單親媽媽吳濡旭指出,若立委強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是違背台灣的「社會善良風俗」。

嘉義的單親媽媽吳濡旭指出,若立委強行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是違背台灣的「社會善良風俗」。

 

不過幸福盟的民調也顯示,不管是在全國或是選區,過半的民眾不會就婚姻平權的立場與立法委員相左,就發動罷免連署。而全國也有4成6的民眾認為,同性婚姻不會鼓勵年輕人發展同性戀情,並且有高達69.5%民眾贊成修法(12.4%)或訂定專法(57.1%)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僅有14.7%民眾完全反對。

 

幸福盟發言人曾獻瑩表示,蔡英文應約束黨內立委,步調一致、暫緩修法,並會在下週一(26日)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時,號召至少兩萬人到中山南路監督立委,並表達「暫緩修法、交付公投」的決心。

 

幸福盟發言人曾獻瑩表示,同性婚姻在台灣是零共識,「立院審查就是強行闖關、黑箱作業」,他認為公投才是真正的民意,要求立院停止審查、交付公投。

幸福盟發言人曾獻瑩表示,同性婚姻在台灣是零共識,「立院審查就是強行闖關、黑箱作業」,他認為公投才是真正的民意,要求立院停止審查、交付公投。

【更新】立院下周再審《民法》同性婚姻 藍委拒出席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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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動新聞)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周一排定初審《民法》修正草案,希望讓同志婚姻合法化,挺同、反同雙方下周一都將聚集在立法院外表達立場。國民黨團上午開黨團大會,黨團總召廖國棟會後轉述,黨團對此採開放立場,不過下周一司委會,除提案的藍委許毓仁外,其餘藍委都不出席,「這是民進黨點的火,怎麼滅火是他們的事,不是我們的事!」廖國棟說,同性婚姻爭議太大,希望下周一暫時冷凍,先不要完成初審,或是朝野先協議好,法案送出委員會但不要完成三讀,否則若強行通過,將導致社會更加分裂,黨團多數立委都傾向支持專法,因此下周一都不會出席司委會,只有許毓仁將留在現場,表達自己的立場。(何哲欣/台北報導)出版時間:10:57
更新時間: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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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婚姻平權若跳票 蔡英文青年票倉將流失

NewTalk 2016/12/23 11:37(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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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針對婚姻平權修法26日將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逐條審查,不過,至今挺同婚及反同婚團體似乎仍未有共識,學生婚姻促進平權聯盟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3週內在全台各大專院校進行「挺婚姻平權串聯」已經突破5萬人連署,現場學生更直接對總統蔡英文喊話,選前高喊婚姻平權,但選後民進黨政府卻不願表態,放任對立加深,「若是婚姻平權政見跳票,蔡英文青年票倉將流失」。


台灣同志權益促進會發言人陳志明表示,針對婚姻平權爭議,年輕世代的學生都持續關注立院修法進度,26日將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審,呼籲朝野能針對《民法》理性溝通且別立專法,增加歧視、對立。


朝陽科技大學彩虹夢境社社長范永樂表示,朝陽科大今年首度升起彩虹旗,校方肯定婚姻平權是「人權問題」,范永樂說,目前仍有人反對婚姻平權,就是因為校園中「性別平等教育」還無法完全落實,因為性平教育的宗旨就是,無論任何性別氣質、性傾向,權利都應該被保障。


文化大學性別研究社學生郭稟翰提到,婚姻平權的真諦就是要讓同性、異性、跨性別的人都享有結婚的權利,落實平等的條件。事實上,現在許多學生都已經認同「同性婚姻」是人權議題,反倒是校園中許多師長都以傳統家庭的偏見,教導學生不正確的性別教育,這都是推動平權不願樂見的。


宜蘭大學原色思潮社團社長林杏儒說,蔡英文選前不斷強調「落實婚姻平權」,獲得許多青年世代的支持,但是選後,民進黨政府面對修法卻不願表態,放任雙方加深對立,甚至還提議要立專法。林杏儒更直言,「若是婚姻平權政見跳票,蔡英文青年票倉將流失」。

「父子」終成眷屬! 相愛46年的同志喜結連理

美國一對有領養關係的「父子」,其實是相愛的同志伴侶,最近他們終於得以結婚。(圖擷自《都市報》)

2016-12-23  12:0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79歲男子尼諾(Nino)在2012年領養了小他10歲的羅蘭(Roland),兩人在法律上成了養父養子的關係,但其實他們是在一起46年的同性伴侶,因為當時同性婚姻尚未合法,所以兩人只好靠領養關係來得到一些法律保護。現在兩人終於在法院的見證下,從父子變成了伴侶。

據《都市報》報導,在美國同婚法建立之前,同志伴侶間的領養是很常見的,畢竟這樣他們才可以取得遺產繼承權等法律上的優勢。而到了2015年美國已有50洲承認同婚合法,但尼諾與羅蘭面臨了不能結婚的障礙,因為兩人在法律制度上還是父子。

不過賓夕法尼亞州高級法院最近裁定,尼諾與羅蘭可以在解除領養關係後結婚,因為同性伴侶有權行使基本的婚姻權利。尼諾和羅蘭兩人對此高興不已,笑稱這是最美妙的耶誕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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