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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同性戀資料】(轉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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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
早早安(顏俊家)
angelefly天使鷹-親愛的孩子





看看同性婚姻對家庭危害之大


文章摘要: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本文:加國安大略省八九法案進入二讀 若通過將剝奪父母以自身價值觀養兒之權利


加拿大「八九法案」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納入兒童福利法中,將造成無可避免之家庭衝突。(示意圖/圖片來源/The Front Porch)


吳雯淇 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廿一日


加拿大一條攸關兒童權利新法「八九法案」即將進入二讀階段,若該法案通過,將會取代原有的「孩童與家庭服務法」(Child and Family Service Act)。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新的法案載明,若小孩有性別認同及性別表述問題,而導致情緒傷害,或父母要求他們改變,則視同虐待。另外,若以上述現象父母未提供變性醫療服務,或其他協助,也等同虐待,那麼政府有權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進行安置至他處。


針對這項新法案,加拿大護家團體「真女人」(REAL Women)出面表示,八九法案(Bill 89),無疑是安大略女省長凱斯琳.韋恩(Kathleen Wynne)將兒童視為國家所而非父母所有的最佳例證,「她已盡她最大的力氣將孩童與父母分開」,這也是她「將其意識型態觀點強加在無辜兒童身上」的另一個例證。


凱斯琳.韋恩先前已利用令人震驚的性教育課程來宣揚她個人的性價值,現在她利用控制兒童援助協會(Children’s Aid Societies,CAS)來擴大其影響範圍,她的目的就是打擊傳統家庭及其價值觀。


加拿大「父母是第一個教育家」(Parents As First Educators )機構主席坦雅.格蘭尼克.艾倫(Tanya Granic Allen)認為,新法案竟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此兩者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令人無法接受。坦雅憂心表示「該法案真正的問題是,它可能將會毀滅很多家庭。」她補充,該法案還同時刪除宗教信仰作為養育子女的考慮因素,明文規定兒童保護服務僅限「考量孩子自己的信念」。坦雅提出反對八九法案的請願書,希望在出席常設委員會作證時當面提交。


事實上,法律專家表示該法案表明了政府機構將對兒童援助協會進行更大的干預。 「政治行動改革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Reformed Political Action)指出,該法案將性別認同塞進了兒童服務領域,且將攔阻父母從性別觀念撫養,或是收養孩童。


更嚴重的是,當八九法案增加「性別認同和表述」作為考量孩子最佳利益因素時,它就成為法律的指導原則了。如此則引發了「父母如何回應孩子性別認同障礙」以及「政府將如何回應」的關切。


八九法案以孩子的信念為父母養育孩子原則,而非父母的宗教信仰或價值觀,將會導致家庭衝突的增加。可以想見的是,孩子可能會因墮胎、性別認同,甚至輔助自殺等問題與父母衝撞,而要求離開父母、接受保護。


該法案鉅細靡遺列出了兒童權利,卻未提供勾勒父母權利的平衡條款。令人驚訝的是,八九號法案還擴大了國家的管轄權,允許省長發布命令,強制CAS遵守法律和法規。若該協會未遵守命令,省長可替換該協會的董事成員。


該省的兒童援助協會向來是社區兒童生活的一部份,對兒童福利有興趣的人可以加入社區的兒童援助協會,選出具決策能力的董事會成員,並聘任可反映該社區價值的員工。如此一來等於是硬將政府的意識形態藉由該協會而強加於兒童身上。這項法案無疑是對傳統家庭的控制,並篡奪父母根據自身的價值觀養育孩子的權利。(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清單


 

發稿時間:2015/06/27 17:58 (中央社華盛頓2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同性戀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使13州現行之同性婚姻禁令無效。



美國成為全球第2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把除了北愛爾蘭的英國也算進去的話。英國除了北愛爾蘭地區之外,皆已通過對同性婚姻的立法。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以下為同性婚姻合法的完整國家清單,以及每個國家承認或允許同性婚姻的年份。每個國家對婚姻的法律定義不同,有些組織和個人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或同性婚姻權是否被承認的國家清單稍有不同。
以下清單大部分是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6月的調查報告:
荷蘭-2001 比利時-2003 加拿大-2005 西班牙-2005 南非-2006


挪威-2009 瑞典-2009 葡萄牙-2010 阿根廷-2010 冰島-2010


丹麥-2012 巴西-2013 英格蘭-2013 法國-2013 紐西蘭-2013
烏拉圭-2013 盧森堡-2014 蘇格蘭-2014 芬蘭-2015


斯洛維尼亞-2015 愛爾蘭-2015 墨西哥-2015 美國-2015
*荷蘭2000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第1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法案於隔年生效。
**英國由英格蘭、北愛爾蘭和蘇格蘭組成,然而這3個區域都有自主的立法機構。
***墨西哥高等法院裁決,規定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為歧視行為,違反憲法,有些法律分析師對此有疑問。然而,墨西哥高等法院6月的判決被廣泛解讀為,同性婚姻在墨西哥是合法的。(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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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同婚釋憲 不管合憲違憲 學者:立院才是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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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同婚釋憲 不管合憲違憲 學者:立院才是主戰場

學者:立院才是主戰場
大法官將於3月24日針對祁家威及北市府聲請同性婚姻釋憲案,舉辦言詞辯論。圖為去年底挺同團體表達立場。(本報資料照片)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訂3月24日,針對現行民法不允同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權,舉行言詞辯論。學者認為,無論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或違憲,都要以修民法或立專法解決,終究要靠立法院修法。

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對這次釋憲辯論表示肯定,對釋憲結果樂觀期待。他強調,「這是同志運動歷史性的一刻」,他會親自出庭參與辯論,「只要有一口氣在,就算用爬的,也要爬到法庭!」但祁家威擔心若大法官認定違憲,但卻訂下落日條款年限,無法立即實施。

另外,「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研究員呂欣潔,曾於2014年伴侶盟號召下,與其他同性伴侶前往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遭拒,促成台北市政府提釋憲。呂欣潔認為,目前社會對同志仍有許多誤解,可以透過這次釋憲辯論的機會,與社會各界進行討論、對話,讓各界能更真正認識同志的生活,聽見同志聲音。她將收集同志婚姻故事、案例,提供給大法官參考。

大法官會議3月24日將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邀請聲請人北市府、祁家威,及法務部等單位代表、學者專家出庭,全程透過網路直播;主要審理的同婚釋憲案,分別為祁家威及北市府聲請,主要針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及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等條文。

本案辯論爭點有二,包括一、現行民法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兩人結婚?若答案是否定,是否違反憲法所保障婚姻自由和平等權?二、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法,是否符合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和平等權。

不管合憲或者違憲,立院接手後將面臨更大壓力。綠委黃國書表示,不論「民法派」或「專法派」,大家都支持婚姻平權,但最麻煩是還沒專法討論,「專法派」就被扣「歧視」帽子。憲法法庭願就婚姻平權論述辯證是好事,但回到立院,民選立委也要考量民意。他直言,「現在挺同與反同造成社會對立比藍綠還嚴重,台灣社會禁不起如此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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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國外同婚合法化 也有專法跟民法之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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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同婚合法化 也有專法跟民法之爭嗎?

2017-02-11 09:00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報導

全球目前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路透)
全球目前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路透)

全球目前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15個國家承認同性伴侶;比較各國推動保護同志權益的過程各有不同,目前承認同性婚的23個國家中,有21國是先採伴侶登記制,再修法承認同性婚;此外,南非、英國是以訂定專法方式承認同性婚,有17個國家是在婚姻法或民法中訂定,有些國家則是以判決方式承認。

自從2001年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後,後來其他國家陸續透過上法院訴訟、國會立法、公投等不同方式,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路透)
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路透)

● 2013是全球同婚合法高峰年

多數國家都是透過國會立法承認同性婚,2013年是全球同志婚姻合法化最熱鬧的一年,從中南美的巴西、烏拉圭,到歐洲的法國、英國,及及南半球的紐西蘭,都是在這一年透過國會,完成同志婚姻的修法。

其中不少國家的修法成功,來自於執政黨選前的競選承諾,如法國總統歐蘭德當年競選時便開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的支票,當時的司法部長托比在國會舌戰群雄,在執政黨支持下通過在民事伴侶結合法中同性婚姻合法化。

● 美國、以色列、墨西哥 最高法院判決合法

國會立法之外,美國因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一起同志婚姻合法,成為近年來由司法權推動同志婚的知名案例。

美國之外,以色列、墨西哥也是以法院判決承認同性婚姻,被認定是同性婚姻合法國家。

繼荷蘭之後,美國、英國、比利時等許多歐美國家相繼通過同性戀合法結婚。 (歐新社)
繼荷蘭之後,美國、英國、比利時等許多歐美國家相繼通過同性戀合法結婚。 (歐新社)

● 愛爾蘭同婚合法 公投決定的

愛爾蘭在2015年5月以公投的方式,壓倒性的支持比例,讓同志婚姻合法化,是全球第一個透過公投方式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度。

● 同婚要釋憲 大法官的態度是?

我國大法官決定為近來引起熱議的同性婚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未來釋憲結果與十四位大法官(扣除自行聲請迴避的黃瑞明大法官)的態度不無相關。

從目前提出的辯論重點,包括現行民法不容許同性結婚是否違憲、另訂如同性伴侶制度是否違反公平原則等,未來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出爐,立法院對於究竟是要修民法或是訂專法,或許可望有所依據。

同志平權不能等 人生有幾個三十年
 
【記者曾美霞台北報導】司法院10日公布將就兩件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祁家威聲請案及臺北市政府聲請案)於3月2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婦女新知基金會等社團肯定司法院大法官受理這兩件聲請案,並決定召開憲法法庭公開進行審理,使公眾得以了解聲請方與機關方之見解。其次,我們肯定大法官受理深深影響同志社群之同婚爭議,這意味著同婚爭議將得以從人民權利保障的角度及憲法的高度來討論。

婦女新知說,同志與其家人,因長期被排除在國家婚姻家庭體制外,導致現實生活中發生各種問題,各項權利都受到限制。從憲法的角度來看,這樣的侵害和限制已經大到難以繼續被忽視。

聲請釋憲是人民以司法途徑主張權利的最後防線,1994年間婦女團體針對性別不公的民法婚姻法制,推動釋憲運動,大法官於釋字第365號解釋第一次宣告民法第1089條父權優先條款違反性別平等,後續的釋字第410號解釋針對夫妻財產、釋字452號解釋就夫妻住所,都陸續宣告民法違憲,宣告相關規定定期失效,促使立法院修正了民法親屬編中男女不平等的相關規定。大法官的釋憲行動,守護了憲法的平等精神,讓台灣婚姻法制邁向更為民主化、更為平等的制度。

然時至2017年的今日,婦女新知遺憾地看見台灣社會仍有一群人被排除在民法親屬編的保障之外。補習班教師高儒貞與同性伴侶張是珍在一起數十年,共同創業、置產,但高儒貞癌症過世後,張是珍仍被高的家人告上法院,只能拿出日記等私密文件,以求證明她倆是共同承諾、共營家庭生活的同性伴侶。台大法文教授畢安生,與同性伴侶曾敬超在一起35年,卻在伴侶癌末時無法行使醫療同意權,也無法獲得兩人共同生活居所的所有權,而在2016年10月哀傷地結束生命。同性伴侶間數十年的共同生活與扶持,卻無法依民法正式結婚,承擔民法親屬繼承編裡的義務與權利。同志期待被納入婚姻的制度性保障,不只是要求法制的平等對待,更是因婚姻是各國社會中重要的共同文化,沒有任何一種其他的制度如同婚姻一般,如此緊密牽涉到人們的公私領域。

依我國釋憲制度下,人民要聲請釋憲之前,必須先走完所有的司法救濟程序。釋憲聲請人之一的祁家威從三十年前,1986年就開始嘗試去法院與同性公證結婚、尋求救濟而屢遭拒絕或敗訴,終於能在2000年9月提起第一次釋憲聲請,然隔年5月18日大法官會議議決不受理,以程序理由將同性婚姻的釋憲機會拒於門外。祁家威於2015年8月二度聲請釋憲,16年前,大法官不予受理,16年後,今日終於公布大法官受理本案的好消息。

另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3條:「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並得依請求或逕行通知聲請人、關係人及有關機關說明,或為調查。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前項言詞辦論,準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規定。」,既然台北市政府聲請案起因於多位同性伴侶向台北市政府戶政單位進行戶政登記結婚遭拒而提起行政訴訟,這些同性伴侶當事人理應為台北市政府聲請案的關係人,我們建議司法院亦可邀請這些同性伴侶當事人參與言詞辯論程序陳述意見。

為了能讓司法院大法官更貼近臺灣社會中同志的生命故事,婦女新知將參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開放民間提供「法庭之友意見書」的做法,在3月24日憲法法庭召開之前,公開募集同志生命故事及同志家庭在法律權益受侵害的相關案例,整理國內外相關研究論述,一併納入法庭之友意見書內容並寄送司法院,希望大法官能在這次的審理過程中看見這些真實的故事案例,看見同志家庭的真實需求與多元樣貌。我們殷切期望大法官能夠站在人民權利保障的一邊,更希冀未來的解釋結果能對立法及行政部門做出正面影響。

婦女新知基金會要再次強調,負有責任維護、落實憲法的,不僅只司法院大法官,所有的國家權力機關,包括行政權、司法權、立法權,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應當擔負積極實踐憲法的責任。2016年,立法院已經正式啟動保障婚姻平權的修法推動;2017年,司法院大法官正式受理同婚姻釋憲案。唯有中央行政部會,對外說法一日三變,立場搖擺不清、政策方向未明。

在召開憲法法庭之後,大法官將會依憲法作出解釋,我們嚴正呼籲中央行政機關,切莫繼續推諉,應依憲法保障同志的平等及權利。

同志不能再等下去。從同性伴侶到其子女的權利應受保障,也不該要他們無限期等下去。我們對於大法官們的期待,恰如民間於2014年舉辦的「模擬憲法法庭」所標舉的精神—「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期許大法官能看見同志家庭的真實生命經驗及權利需求,這一次,能將同志社群確實地納入憲法的保障當中,不再漠視同志的存在,不再向保守傳統妥協,讓台灣社會終於邁開步伐,走向平等、自由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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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提釋憲案 祁家威:同婚平權接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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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釋憲案 祁家威:同婚平權接近成功

2017-02-10 13:47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祁家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祁家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大法官會議將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釐清同婚議題,聽到這個訊息時,提出釋憲案的祁家威相當激動。他說,這將是亞洲國家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婚姻的攻防戰,釋憲結果如為正面,將讓台灣同志婚姻平權更接近成功之路。

祁家威在16年前就提過釋憲案,當時以程序不符為由被駁回,後來二度提同婚釋憲。他說,婚姻平權法案在立院還有得吵,在民進黨大老柯建銘的阻擾下,不太可能有結果,如果大法官釋憲結果為同志婚姻應受憲法保障,將促成立法成功。

記者問祁家威,一旦婚姻平權上路,是否會跟另一半正式結婚、登記?他說,與男友在一起快30年,早在1988年就在福華飯店宴請好友,舉辦婚禮,但男友家庭因素較為複雜,兩人應該不會正式結婚。

擔任祁家威釋憲案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指出,這件事情確實讓人振奮,如果能在立法之前,大法官宣布釋憲結果,將有助於化解雙方對立。

許秀雯說,與16年前相較,現在社會氛圍對於同志友善許多,新任命的大法官對於同志婚姻也抱持著較為友好的態度,透過這次釋憲及言詞辯論庭,相信能夠提供更多的思考面向。

許秀雯指出,促使大法官會議召開憲法法庭,有一定難度,對於大部分議題,大法官選擇不開庭,但這次大法官願意深入且實質地討論同性婚姻議題,並召開辯論庭,光是這點就是重大突破。

府院同表尊重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大法官會議將召開憲法法庭辯論。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尊重司法院的憲法職權。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說,行政院和司法院是平行單位,行政院表示尊重。

國親認同是好事

【記者徐偉真、劉宛琳╱台北報導】

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認為能有更多人加入討論是好事。民進黨團表示,法案方向,會待釋憲後再參考。

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說,召開憲法法庭不是壞事,無論是化解還是尋求定論都要經過這個程序,但憲法歸憲法,未來進入實務後還是要立法,黨團態度很清楚,不宜修民法,應該另立專法,因為修民法牽涉每一個國民,茲事體大。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台北市政府日前提過釋憲案,大法官必須面對,他對於待法官正面看待同婚姻議題樂觀其成。柯說,對於立法院的同性婚姻法案方向,也會等到大法官釋憲後結果進行參考。

針對祁家威批評,柯建銘阻擾同性婚姻立法,柯建銘表示,該法案已經出委員會,「我要怎麼阻擾?」現在最快也要等到總質詢後才會處理。

被開除的只會是國民黨(呂謦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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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部分國民黨中常委在中常會上發表反對同性婚姻、建議黨中央對挺同性婚姻的立委開鍘時,我也在現場,並且將年輕世代的意見,確實反映到了中常會上頭。國民黨中常會,不是只有一種聲音。

同婚議題黨內分歧

同性婚姻的議題,無分藍綠,在不同年齡世代有非常顯著的認知落差。根據黨內民調,30歲以上強烈反對同性婚姻,而30歲以下年輕族群則極為贊成同性婚姻,沒有誰能佔據「99.5%」的選票。作為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我反映出了年輕人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並期望國民黨在立場上能有務實、開放而客觀的做法。 
對於反對同性婚姻的論點,比如破壞倫常、「父母」變成「雙親」等等,年輕人都能提出邏輯自洽的說法,證實這些對同性婚姻修法的恐懼是空穴來風。然而,恐懼依舊存在,這次國民黨中常會內受到批評的中常委,他們提出的這種言論其實已非新聞,完全不意外。政黨內部思維乃至於社會風氣的改變,不是一蹴可幾。 
對於LGBT族群的保障,刻不容緩。如果開除擁有開放思維或不同聲音的立委,最終被開除的只會是這個政黨。作為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我有這個義務在中常會上表達年輕族群的聲音,讓僵化的思維能有改變的契機,更期望年輕與年長的族群之間,能夠有辦法放下成見,相互理解,尋求對話與共識。 

世代差異仍待溝通

國民黨中常會不是只有一種聲音,如果要尋求年輕人支持,卻又不理解年輕人的思維,這樣下去只會是緣木求魚。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如何因應這個議題,黨中央與黨團會有大開大合的思維。 

中國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 

婚姻平權釋憲3月辯論 立院修法壓力大

大法官會議將針對同性婚姻釋憲案舉行言詞辯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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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將於3月24日針對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台北市府分別聲請同性婚姻的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法院團總召柯建銘認為釋憲結果合憲的機率頗高;不過,同性婚姻最終仍須透過修法,民進黨內認為,在同性婚姻、反同性婚姻兩派力量下,未來修法壓力只會更大。
 
柯建銘說,如果大法官會議認為同婚合憲,接下來就是立院專業問題,看到底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修《民法》要配套修另外112種法律,須修正條文超過500條,衝擊很大「立法院整天搞這個修法就好了」,且若其中有一個沒修到,這個修法就「報銷」了,若用專法解決是比較整體的。
 
但主張修《民法》的綠委林靜儀認為,修《民法》才能將定義弄清楚,法律必須與時俱進的修改,包括婚姻、性別定義等。不具名綠委說,不管釋憲的結果如何,民法派、專法派爭議恐仍難解。(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324同婚釋憲辯論 憲法法庭將直播

2017-02-11

〔記者楊國文、楊綿傑、沈佩瑤、曾韋禎/綜合報導〕同性婚姻議題備受國人矚目,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訂三月廿四日上午九時召開憲法法庭,破天荒就同志婚姻邀請學者、專家說明,進行言詞辯論,並開庭直播。據了解,除兩位釋憲聲請人外,大法官會議也邀請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戶政主管機關內政部、萬華區公所代表和憲法、親屬法等四位學者專家出庭。

  • 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的畫面。(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的畫面。(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司法院指出,此次大法官會議就審理中的兩件同婚釋憲案開庭,釋憲聲請人分別為台灣第一個公開出櫃的男同志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

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難得」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對於召開辯論,直呼︰「非常難得!」他表示,早在十六年前就提過釋憲,但不被受理,兩年前再提,恰巧台北市政府因為核發結婚證,有呂欣潔等三對同性伴侶提起行政訴訟,也要聲請釋憲,得以一起處理。

祁家威說,許多世界先進國家都已經通過同性婚姻,去年美國聯邦法院也持贊同立場,他對結果表示樂觀,希望憲法法庭能夠做出好的解釋文,讓立法院在修法上更順暢。

婚姻平權大平台也表示,對同婚爭議得以從人民權利保障的角度及憲法的高度來討論,非常欣慰。

北市民政局︰尚未接獲任何通知

台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說,市長柯文哲對同志議題的態度一直都是「人家喜歡就好」,沒有改變。民政局則說,尚未接獲任何通知。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憲法法庭開完最快約一個月就會做出相關的釋憲,合憲的可能性很高。如果大法官會議認定合憲,就是立法院要立專法或修「民法」的問題。

柯建銘︰若認定合憲 恐修「民法」

他指出,修「民法」也可以,但還需要配套修其他一一二種法律、逾五百個條文,衝擊很大,若其中有一個沒修到,等於就報銷。「若另立專法是比較整體的解決方式,這不是反對婚姻平權,而是要好好解決問題。這是一種平權,不是歧視。」

司法院將辯論同性婚姻 立法院修法壓力大

NOWnews 2017/02/11 11:27(1小時前)
▲▼12月26日,《民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增訂「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將同性婚姻法制化。上圖為反同婚團體抗議修法,下圖為挺同婚民眾力挺婚姻平權。(圖/記者林柏年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預定將在3月24日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召開憲法法庭,並將邀請學者、專家說明,進行言詞辯論,同時也會直播。但即便大法官釋憲結果為「合憲」,仍需由立法院修法通過,才得以落實。

對此,立法院民主進步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最終釋憲結果合憲的機率頗高。不過他認為,若堅持要修《民法》也可以,只是仍須考慮到配套修其他112種法律、超過500個條文,將會造成很大的衝擊。

柯建銘直言,若有其種一個法條沒修到,這項修法就等同於「報銷」,因此他指出,「另立專法是比較整體的解決方式,這不是反對婚姻平權,而是要好好解決問題。這是一種平權,不是歧視。」

不過主張修《民法》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認為,從《民法》著手才有辦法將定義釐清,且法律也必須與時俱進修改,無論是婚姻、性別定義都是如此。也有民進黨立委坦言,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民法》派、專法派爭議恐仍難解,且立法院也將承受更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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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5586223
(轉貼)評/葬送國民黨的才不是挺同婚 是它馬列的乙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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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葬送國民黨的才不是挺同婚 是它馬列的乙式民主

▲許毓仁力挺婚姻平權。(圖/翻攝自許毓仁臉書)

文/陶本和

國民黨中常會上,中常委呂學樟砲轟支持同性婚姻,且修改民法的同黨立委許毓仁,指稱他會葬送掉整個國民黨,甚至中常委姚江臨、黃志雄以其「不分區立委」身分為由,認為他應當聽從黨的意志,否則開除黨籍。由此,只能感嘆,自許民主的政黨,搞起的卻是「馬列式的民主」。

胡適1947年的文章《兩種根本不同的政黨》中提到,「甲式政黨」與「乙式政黨」。所謂甲式乃英美歐的政黨,黨員沒有特定人數、沒有紀律可以約束投票等;至於乙式政黨,則是蘇聯式的、馬列式的,有嚴密組織、黨員必須服從黨紀。

再細說何謂「乙式」,乃採取政治家列寧所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國民黨則詮釋為「民主集權制」。其實,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都喊著走「甲式路線」,但從兩黨的屬性看來,其中央黨部、中央執委會、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委員、全國代表大會、黨內規、紀律仲裁等即便非全然的乙式,但也絕稱不上甲式。

乙式政黨也不是不好,得以鞏固領導中心,且規範黨內人士的道德與行為舉止,作奸犯科、家暴等不法行為,皆能以黨規約束之;但倘若在法案、投票、議題、價值上的自由選擇上企圖左右,甚至以黨紀、退黨等手段威脅,哪能稱得上是民主?

遙想去年11月中旬,同性婚姻法案還在委員會時,朝野兩黨交戰,許毓仁堅持自我價值力抗黨內大老壓力,那無非是民主殿堂中精采絕倫的一役,捍衛的不只是他自我的中心思想,亦是民主。

當天,藍營連署許毓仁法案的立委全數翻臉,改口要另立特別法,提出30場公聽會,擺明要讓法案延宕到天荒地老。精采時刻就在表決國民黨要求30場公聽會的提案,所有藍委瞪大了眼死盯著許毓仁,但他堅持不舉手,最終提案以4比5遭到否決。此作為當然遭到國民黨中央的砲擊,但站在其中心思想,得罪了一票黨內大老。

同性婚姻的議題僅是價值觀的討論,在民進黨內當然也有不同聲音,針對立專法與修民法進行爭論,在日前流出的民進黨團Line群組討論中可以顯見,黨內沒有共識,而有建議將此議題訴諸於「選票」考量。

其實,也不應該污名「只為選票」的說法,選票代表著的亦是最大民意的支持,將同性議題訴諸「選票」,不就如同訴諸民意,讓人民來選擇?

民進黨深知,兩性議題的價值觀不得受黨紀約束,國民黨卻毫不自知,將其框限於「藍綠之爭」。國民黨在黨內搞起了不民主,不僅「甲式」不起來,還走向了「馬列的乙式民主」。

●作者陶本和,現任《ETtoday東森新聞雲》要聞中心記者,獲49屆國軍文藝金像獎小說類第一名,也曾參與並獲其他文藝比賽及活動。隨行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二次出訪「英翔專案」與「英捷專案」。以上言論代不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藍中常委曾罵同性婚姻是人獸交 現在要求開除挺同立委

呂學樟。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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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前天舉行中常會,邀請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報告立法院上會期的法案進度,曾任立委的中常委呂學樟,痛批黨中央對婚姻平權沒有立場,不分區立委許毓仁還跑去連署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同婚法案,「可以讓一個不分區立委斷送國民黨的未來嗎?」其他中常委也附和,要求政策會要有立場,不分區立委不遵從就開除。2014年12月22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婚姻平權法案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時還是立委的呂學樟質詢,脫口說出,看過同運團體的畫面,「看得驚心動魄、非常可怕」,要把夫妻改為配偶,打破一夫一妻制,把男女拿掉,「同性婚姻可以人獸交、還什麼交的」。誇張言論遭網友砲轟,他事後解釋,是看到網路上關於同運的影片,有部分同性戀或同運人士最激烈主張,並不是全部的同性戀都有同樣的主張。幾個月後,國民黨內初選,呂學樟民調不敵新竹市議員鄭正鈐,成了該屆立委選舉首位未通過黨內民調獲提名的現任立委,不過鄭正鈐最後在選舉立委選舉也敗給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同性婚姻議題 憲法法庭直播開庭

中央廣播電臺 2017/02/10 12:12(14小時前)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上個會期初審通過「同性婚姻」相關修法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也定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議題進行言詞辨論,並同步在網路播放影音。

此次大法官會議是針對男同志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所提的「同性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認有違憲疑義聲請的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而言詞辯論的題綱包括民法中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如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保障平等權及婚姻自由之意旨等。

此外,由於大法官黃瑞明的妻子尤美女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個會期的召委,因此,黃瑞明在此案中聲請自行迴避,並經大法官全體審查會議議決同意。

【聲明】人生能有幾個三十年? 把每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

文/婚姻平權大平台相關團體

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
同志平權不能等,人生能有幾個三十年?

今日司法院公布將就兩件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祁家威聲請案及臺北市政府聲請案)於3月2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首先,我們肯定司法院大法官受理這兩件聲請案,並決定召開憲法法庭公開進行審理,使公眾得以了解聲請方與機關方之見解。其次,我們肯定大法官受理深深影響同志社群之同婚爭議,這意味著同婚爭議將得以從人民權利保障的角度及憲法的高度來討論。同志與其家人,因長期被排除在國家婚姻家庭體制外,導致現實生活中發生各種問題,各項權利都受到限制。從憲法的角度來看,這樣的侵害和限制已經大到難以繼續被忽視。

聲請釋憲是人民以司法途徑主張權利的最後防線,1994年間婦女團體針對性別不公的民法婚姻法制,推動釋憲運動,大法官於釋字第365號解釋第一次宣告民法第1089條父權優先條款違反性別平等,後續的釋字第410號解釋針對夫妻財產、釋字452號解釋就夫妻住所,都陸續宣告民法違憲,宣告相關規定定期失效,促使立法院修正了民法親屬編中男女不平等的相關規定。大法官的釋憲行動,守護了憲法的平等精神,讓台灣婚姻法制邁向更為民主化、更為平等的制度。

然時至2017年的今日,我們遺憾地看見台灣社會仍有一群人被排除在民法親屬編的保障之外。補習班教師高儒貞與同性伴侶張是珍在一起數十年,共同創業、置產,但高儒貞癌症過世後,張是珍仍被高的家人告上法院,只能拿出日記等私密文件,以求證明她倆是共同承諾、共營家庭生活的同性伴侶。台大法文教授畢安生,與同性伴侶曾敬超在一起35年,卻在伴侶癌末時無法行使醫療同意權,也無法獲得兩人共同生活居所的所有權,而在2016年10月哀傷地結束生命。同性伴侶間數十年的共同生活與扶持,卻無法依民法正式結婚,承擔民法親屬繼承編裡的義務與權利。同志期待被納入婚姻的制度性保障,不只是要求法制的平等對待,更是因婚姻是各國社會中重要的共同文化,沒有任何一種其他的制度如同婚姻一般,如此緊密牽涉到人們的公私領域。

依我國釋憲制度下,人民要聲請釋憲之前,必須先走完所有的司法救濟程序。釋憲聲請人之一的祁家威從三十年前,1986年就開始嘗試去法院與同性公證結婚、尋求救濟而屢遭拒絕或敗訴,終於能在2000年9月提起第一次釋憲聲請,然隔年5月18日大法官會議議決不受理,以程序理由將同性婚姻的釋憲機會拒於門外。祁家威於2015年8月二度聲請釋憲,16年前,大法官不予受理,16年後,今日終於公布大法官受理本案的好消息。

另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3條:「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並得依請求或逕行通知聲請人、關係人及有關機關說明,或為調查。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前項言詞辦論,準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之規定。」,既然台北市政府聲請案起因於多位同性伴侶向台北市政府戶政單位進行戶政登記結婚遭拒而提起行政訴訟,這些同性伴侶當事人理應為台北市政府聲請案的關係人,我們建議司法院亦可邀請這些同性伴侶當事人參與言詞辯論程序陳述意見。

為了能讓司法院大法官更貼近臺灣社會中同志的生命故事,我們將參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開放民間提供「法庭之友意見書」的做法,在3月24日憲法法庭召開之前,公開募集同志生命故事及同志家庭在法律權益受侵害的相關案例,整理國內外相關研究論述,一併納入法庭之友意見書內容並寄送司法院,希望大法官能在這次的審理過程中看見這些真實的故事案例,看見同志家庭的真實需求與多元樣貌。我們殷切期望大法官能夠站在人民權利保障的一邊,更希冀未來的解釋結果能對立法及行政部門做出正面影響。

我們要再次強調,負有責任維護、落實憲法的,不僅只司法院大法官,所有的國家權力機關,包括行政權、司法權、立法權,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應當擔負積極實踐憲法的責任。2016年,立法院已經正式啟動保障婚姻平權的修法推動;2017年,司法院大法官正式受理同婚姻釋憲案。唯有中央行政部會,對外說法一日三變,立場搖擺不清、政策方向未明。在召開憲法法庭之後,大法官將會依憲法作出解釋,我們嚴正呼籲中央行政機關,切莫繼續推諉,應依憲法保障同志的平等及權利。

同志不能再等下去。從同性伴侶到其子女的權利應受保障,也不該要他們無限期等下去。我們對於大法官們的期待,恰如民間於2014年舉辦的「模擬憲法法庭」所標舉的精神—「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期許大法官能看見同志家庭的真實生命經驗及權利需求,這一次,能將同志社群確實地納入憲法的保障當中,不再漠視同志的存在,不再向保守傳統妥協,讓台灣社會終於邁開步伐,走向平等、自由與人權。

<關於婚姻平權大平台>
婚姻平權大平台由五個長期著力於性別平權的團體組成,分別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Queermosa Awards 酷摩沙獎,與尤美女委員及其辦公室共同提出討論長達半年的民法修正草案(俗稱婚姻平權草案)。

在2016年,婚姻平權大平台、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真光福音教會與基本書坊,共同完成《11/28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12/10 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12/26 爭取婚姻平權 用愛守護立院》等大型活動,提升能見度並促進社會對話,也持續致力於國會遊說、文宣倡議與組織動員。

同性婚姻是否合法 大法官將開辯論庭全程直播

2017/02/10 13:00

【鏡傳媒報導】立法院針對民法修訂保障同性婚姻案,至今爭論不休未有結論,大法官會議將有答案!台北市政府與長年爭取同性婚姻合法的祈家威,日前針對同性婚姻問題,向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大法官決議於3月24日上午9時邀請祈及北市府代表與專家開庭,針對民法是否保障同婚與是否對同婚立專法2大議題進行辯論,曾公開挺同的大法官黃瑞明則已聲請迴避獲准,辯論庭將開放77名民眾旁聽並全程公開以網路Live直播。

大法官會議指出,此次同婚議題言詞辯論庭共有4個爭點,首先是針對現行民法第親屬編中第二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2人婚姻?第2個爭點是如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的規定?第3個爭點是,如果不容許,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最後一個爭點,則是針對對同性婚姻立專法是否涉及歧視的議題,大法官將針對如果立法創設非婚姻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制,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22條婚姻自由的意旨。

同性婚姻大法官解釋案有2名聲請人,分別是曾在16年前針對同婚案聲請大法官解釋遭駁回的祈家威與台北市政府,祁家威2000年在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遭拒後提起訴願,提行政訴訟敗訴後,他認為民法未保障同婚已違憲,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是祈「個人見解對現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不受理,2014年祁家威再次釋憲,他找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同共出擊,聲請大法官解釋。

另一聲請人是台北市政府,因近來接獲不少同性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台北市政府均以「於法不合」拒絕登記,其中呂欣潔等3對同性伴侶也因此起行政訴訟,台北市民政局認為同婚問題在適用法律上已有疑議,聲請大法官會議針對民法親屬編是否允許同性婚姻進行「統一解釋」,2案均獲大法官受理,並將開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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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劉珞亦 川普的大法官名單:想像臺灣的「保守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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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珞亦/川普的大法官名單:想像臺灣的「保守派」

美國九位大法官。 圖/美聯社
美國九位大法官。 圖/美聯社

自從美國知名的保守派的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上圖前排左二)在2016年2月13日去世之後,大家都很期待下一位被提名的大法官,因為美國大法官的立場及判決,會真實地深深影響美國人民的生活。舉例來說,在2015年6月26日的同性婚姻的判決,大法官宣告了各州不可以立法禁止同性婚姻,而統一了美國聯邦政府的對於同性婚姻標準,深刻地影響了美國人民的生活。

由總統提名的美國大法官,面對議題較有自己明確且堅定的立場,並不像臺灣提名大法官一樣,面對議題的立場大多顯得彆扭(除了最新一波大法官例外),而提名的總統也會提名和自己立場較接近的大法官人選,因此每一次美國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都會受到全國重視。

保守派和自由派之爭

一般來說,在美國的的立場是分成「保守派」及「自由派」。所謂「保守派」通常是指維護過去美國良善的傳統,重視家庭論理,所以較傾向反對同性婚姻、反對墮胎、支持死刑、擁護槍枝的權利、支持小政府、支持減稅、反對福利政策、較反對移民等等;而「自由派」則就剛好相反,支持同性婚姻、支持婦女有墮胎的權利、傾向廢除死刑、對於槍枝應有更多控管、支持大政府、支持福利政策、對於移民比較寬容等等。

由下圖可以得知,美國一直以來的9位大法官,在絕大部分的時間,是由5位「保守派」及4位「自由派」所組成。

歷任大法官之提名政黨。 圖/作者自製
歷任大法官之提名政黨。 圖/作者自製

歷任大法官代表的立場。紅色代表保守派、藍色代表自由派、灰色代表中間派。 圖/作者...
歷任大法官代表的立場。紅色代表保守派、藍色代表自由派、灰色代表中間派。 圖/作者自製

新任大法官戈薩奇

其實在2016年時,歐巴馬曾提名一位新的大法官人選,但當時接近選舉,且參眾議院因為共和黨佔了多數,所以並沒有通過人事案。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代表共和黨的川普贏得選舉,所以現在擁有提名權。

近期,川普提名了一位非常年輕的大法官人選,戈薩奇(Neil Gorsuch),一位49歲的聯邦第十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被譽為「Scalia 2.0」,是一位保守派的大法官,和史卡利亞一樣堅持的「憲法原旨主義(originalist)」,認為法官須忠於在二百多年前的憲法條文,解讀時不得加入任何後來時代的意思,且兩人感情非常好,還曾一起去釣魚。在被提名的演說上,他是這麼說的:

一位法官如只顧到他想要的結果,而罔顧法律的需要,他極可能是差勁的法官。

從這樣的言語中可以看出,他對於法律解釋中立性的要求。這點確實和保守派是一致的,另外在墮胎議題上,戈薩奇也是持反對意見、並且博士論文撰寫安樂死的議題,並且反對之、且堅定支持死刑、對於同性婚姻沒有明確表態,但曾抨擊自由派爭取的方式、反對工會的權利擴大等等,皆可以看得出來,確實是一位保守派的人士。

真的會通過嗎?

若戈薩奇順利擔任大法官,那美國最高法院又會回到保守派比自由派為5比4的局面(雖然有許多人認為Kennedy算是中間派)。戈薩奇也同樣得到許多民主黨人對他個人法學素養的讚賞,但因為去年歐巴馬提名大法官時遭到共和黨強力的杯葛,這次民主黨也不會好好放過這次的機會,已經放話會強力杯葛。

根據規定,大法官候選人必須在參議院拿到60張票才會通過,而現在參議員的人數中,共和黨有52位,民主黨有46位,無黨籍的有2位(但加入民主黨黨團運作),因此戈薩奇(Neil Gorsuch)是否能順利通過,還必須再觀察。

川普新任大法官人選戈薩奇(Neil Gorsuch)。 圖/路透社
川普新任大法官人選戈薩奇(Neil Gorsuch)。 圖/路透社

美國的保守?臺灣的保守?

從上面的情況我們可以發現到一件有趣的事,當我們形容美國的「保守」時,總是可以清楚刻畫出「保守」的形象,可以明確地說出自己的「立場」,清楚知道自己屬於怎樣的「社群」,例如:共和黨,甚至有許多的媒體和社團都會很驕傲的自稱自己是「保守」。

反觀在臺灣,「保守」反而成為一個「負面」的用語,似乎通常都是形容比較頑固老一輩的人,甚至時常可以看到許多老一輩的人都會說「我們很開放」,來作為自己和年輕人溝通的介質,因此在臺灣,我們幾乎看不見有人會很驕傲地自稱「保守派」。

到底差異在哪裡?

在英語中,「保守」的英文叫做「Conservative」,亦即傳統的、穩當的、有保存力的。因此在美國,「保守」是一種「立場」,一種我對於議題展現的立場,比較想要維護過去美國優良的傳統、對於民主自由感到驕傲、傾向小政府(指基於市場自由,國家應減少社會福利支出、減少經濟管制、減稅)、對社會議題則多採取保留的態度。

因此,跟臺灣不一樣的是,我們能看到美國有大量的年輕人也會自稱「保守派」,而和「自由派」唯一的共識就是對於民主自由的肯定,只是對於民主自由的樣貌和想像有所不同,所以共和黨就是這種「立場」的集合體。

然而在臺灣,「保守」比較像是一種「態度」,展現出來像是質疑年輕人的所作所為、不願意接受改變、比較老頑固、甚至質疑民主自由等價值,而欠缺一定的共同立場,所以在臺灣的社會脈絡中,我們或許可以感受到「保守」的樣貌,但很難看得出來,「保守」立場的集合體是什麼。

這也許是因為在美國,兩大黨間的爭端,一直以來是展現在「議題」以及對於「民主自由」的想像不同。但在臺灣,我們兩大黨的差異一直以來比較集中在「國族認同」上面,對於其他議題和民主自由的討論比較少。

在臺灣提到保守,國民黨有大量的保守支持者,但我們也不會說民進黨不保守,民進黨也有一定程度的保守支持者,而兩者的支持者一定都有很大的群體「可能」也都反對同性婚姻、支持政府發展主義,支持減稅、對於工會活動都會質疑等等,但另一方面對於自由民主又缺乏共識,因此兩大黨的「保守」差異是比較模糊的,這和美國以「保守、自由」作為兩大黨的切點是較為不同的。

在美國,兩大黨間的爭端,一直以來是展現在「議題」以及對於「民主自由」的想像不同。...
在美國,兩大黨間的爭端,一直以來是展現在「議題」以及對於「民主自由」的想像不同。但在臺灣,我們兩大黨的差異比較集中在「國族認同」上面。 圖/作者自製

臺灣未來會有保守派嗎?

我們可以發現在臺灣「保守」有兩種特徵。第一、保守的立場並不明確清晰;第二、兩大黨的差異並不是以「保守」與否作為差異。不過這樣的差異或許會在40歲以下的年輕人出現變化,根據《天下雜誌》2017年的國情調查,臺灣世代差異斷裂在39歲,39歲以下似乎在國族認同上開始慢慢形成共識。當這樣的情況發生後,人們就會開始聚焦「社會議題」的爭論上面。

此外根據《天下雜誌》〈立委臉書所洩漏的秘密:誰跟蔡英文最親近?〉一文中指出,同性婚姻議題慢慢開始超越統議題,例如支持民進黨的民眾可能會因為國民黨立委支持同性婚姻而支持他,這些都是過去以「統獨」作為立場分界而看不到的現象。

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吳玉山更指出,根據「社會分歧理論」,社會會有「認同議題」、「分配議題」及「社會議題」三個發展階段,「統獨」就是屬於第一階段的「認同議題」,而在馬政府八年間出現的衝突多屬於第二階段的「分配議題」,根據此天下雜誌之文章顯示,臺灣已經慢慢走入第三階段「社會議題」,故不只是同性婚姻,未來環保、性別、人權等問題,都會超越統獨,而成為民眾選擇政治人物的判斷標準!而到那時,說不定「保守派」也將慢慢形成清晰的符號,凝聚屬於自己的社群,說不定也不叫作「保守」,而產生屬於自己的名字了。

根據理論,一個社會會有「認同議題」、「分配議題」及「社會議題」三個發展階段。臺灣...
根據理論,一個社會會有「認同議題」、「分配議題」及「社會議題」三個發展階段。臺灣已經慢慢走入第三階段「社會議題」,「保守派」或許也將逐漸形成清晰的符號。 圖/作者自製

 

  • 文:劉珞亦,東吳法律系畢業,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喜歡觀察政治和選舉。法律白話文的共同作者,希望可以把艱澀的知識轉換成淺顯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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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毓仁挺婚姻平權挨轟 一個不分區葬送整個國民黨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2017.02.08 / 17:40

      針對中國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力挺婚姻平權修法,前立委呂學樟今(8)日於中常會上率先發難表示,修改《民法》972條將會將顛覆百年來的倫理,使社會動盪,且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國民黨現在是「輸到脫褲」,強調不應由少數人影響大多數民眾的權益,並直言若黨團沒有態度,豈不是「一個不分區立法委員就把整個國民黨葬送掉了嗎?」

      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呂學樟表示,尊重同性婚姻的權利,但應朝另立專法的方向來做,而非修改《民法》972條,把男女、父母都變成「雙方」,且這涉及百年來的道德倫理,恐怕會讓社會動盪。

      呂學樟說,國民黨是忠誠的在野黨,站在大多數人民這一邊,但同性婚姻議題上現在卻輸到脫褲,主要的原因是許毓仁表態支持民主進步黨立委尤美女的修法版本。

      他痛批,區域立委必須要考量到選票,因此得顧慮大多數選民,但身為不分區立委的許毓仁沒有選票壓力,且同性婚姻法案得以一讀通過,也歸功於民進黨,並非是國民黨的,國民黨分不到半票。

      呂學樟強調,國民黨應當捍衛八大宗教權益以及護家盟陣營,這是99.5%的票源,若是能夠朝向另立專法走,就可以獲得大多數民眾的肯定。

      他也反問,若國民黨沒有立場,只是一昧跟著民進黨走,難到不怕「一個不分區立法委員就把整個國民黨葬送掉了嗎?」建議黨中央可以朝另立專法的方向來做。

      立法院黨團總召廖國棟認為,其實只有5%的選民支持同性婚姻,但這也是會影響到區域立委的選票,以這些立委來說,每個人都站在十字路口,沒有幾個立委願意像我這樣挺身而出支持專法,呼籲黨中央針對這個議題定調,黨團將會遵守。

      不過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則說,同性婚姻只是民進黨提出的政策,目前還「正在燒」,因此國民黨並不急著要表態,且該表態的時間也還沒到。

      但他強調,國民黨一定會站在人民這邊,只是目前仍在審慎評估,所以並不需要明確的政策方向,將再繼續觀察一段時間。

      是否支持同婚法案 國民黨將續觀察民意

      中央廣播電臺 2017/02/08 16:40(1天前)
      國民黨中常會今天(8日)邀請立法院黨團總召廖國棟報告立法院上會期審議法案及通過預算的情形,廖國棟在發言時並指出,國民黨在這會期要面臨的兩大重點是年金改革與婚姻平權法案,黨團成員雖幾乎反對修改民法,主張另立專法,但沒有立委願意出面提案或連署。對此,多位中常委發言,直指不分區立委許毓仁公開支持婚姻平權法案,要求黨中央定調對於同性婚姻的政策,若不分區立委違背黨意,「開除就開除」。

      中常委姚江臨認為,許毓仁敢公開支持是因為黨中央尚未提出對於同性婚姻的政策,他們呼籲黨中央盡快定調,若不分區立委違背黨意就予以開除。中常委黃志雄也認為,只要黨中央定調,就代表整個黨的立場,若黨團有人不配合,「開除就開除」。

      對此,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表示,政策會思考問題只有一個考量,就是在什麼時間做什麼事對黨選舉最有利,他認為婚姻平權法案是由民進黨提出,所以國民黨不用積極加入戰場,待觀察民意後再出手。

      中常委呂學樟則指出,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八大宗教團體與護家盟認為國民黨沒有立場,不該為一個人把整個黨斷送掉。

      黨主席洪秀柱表示,某些事情,國民黨要有立場、及早表達,有些事情則要注意戰術、戰略,何時出擊,她認同蔡正元的說法,政策會的做法是怎樣對黨有利就怎麼做,大家都可以談。
      許毓仁挺同婚 呂學樟嗆:讓他葬送國民黨未來嗎?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國民黨中常委呂學樟8日在中常會中,痛批藍委許毓仁連署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同婚平權法案修改《民法》。   圖:翻攝自洪秀柱臉書直播

      國民黨8日舉行中常會,邀請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報告立法院上會期的法案進度。其中針對國民黨在「婚姻平權」法案上的立場,許多中常委都批評黨中央沒有明確的態度與立場,導致國民黨在同婚議題上「輸到脫褲子」,其中,中常委呂學樟更痛批藍委許毓仁還跑去連署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同婚法案,嗆聲「可以讓一個不分區立委斷送國民黨的未來嗎?」

      針對婚姻議題法案,立法院上會期已經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一讀通過,廖國棟8日在國民黨中常會報告時也提到此事,他表示,在同性婚姻議題上,黨團原有意提案另立「專法」,卻沒有任何一位藍委敢進行連署,「原因在於,大家都還站在十字路口上,不知道要不要支持。」廖國棟無奈表示,「只有我一個人敢挺身而出」。

      廖國棟說,由於許毓仁力挺同婚議題修改《民法》,過去也透過黨中央政策會去說服許毓仁,但未見成效,這個會期同性婚姻議題將會於立院再次上演,建議國民黨中央或許可以有一個清楚的表態,屆時黨團也一定會遵守。

      呂學樟也在會中表示,關於同性婚姻修法,應該以另立專法方式進行,一方面尊重同志族群,也讓同志在法律上有所保障,但若要修改《民法》第972條,可能讓讓百年倫理受到傷害,也會使社會動盪改變。

      呂學樟強調,法務部日前也曾提出另立專法的方向可以考慮,加上「社會大多數民意」也都傾向另立專法保障同婚,建議國民黨中央應該也要有自己的提案,明確表態。呂學樟話鋒一轉,開始痛批許毓仁,認為他因身為不分區立委,沒有選票的壓力下,跑去連署尤美女的法案,反倒讓國民黨缺乏明確立場,嗆聲「可以讓一個不分區立委葬送整個國民黨的未來嗎?」

      中常委黃志雄與姚江臨也附和,認為若是國民黨政策會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及立場,「黨團立委哪一個不敢配合,就試試看。」任何一個不分區立委不遵從黨中央意旨就開除,關鍵在於,政策會對同婚議題沒有定調。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回應,對於同婚議題是民進黨所提出來的政策,國民黨的「表態時機還沒到」,他表示,同婚法案已讓民進黨焦頭爛額,國民黨一定會站在人民這一邊,審慎評估政策與法案的方向。

      藍中常委批許毓仁挺同婚 讓黨輸到脫褲

      發稿時間:2017/02/08 20:31

      最新更新:2017/02/0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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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中常委呂學樟8日在中常會上抨擊黨籍立委許毓仁(圖)挺同婚,讓國民黨在同性婚姻議題「輸到脫褲」,認為黨中央應該要有立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8日電)國民黨中常委呂學樟今天在中常會上抨擊黨籍立委許毓仁挺同婚,讓國民黨在同性婚姻議題「輸到脫褲」,認為黨中央應該要有立場;黨主席洪秀柱說,怎樣對黨有利就怎麼做。

      中國國民黨下午舉行中常會,邀請中常委兼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報告黨團審議法案及通過預算情形,會中對於同性婚姻議題多有爭論。

      廖國棟在發言時指出,黨團成員雖幾乎反對修改民法,主張另立專法,但沒有立委願意出面提案或連署。

      呂學樟表示,他支持立法,也支持同志權益,但不該因少數人權益而影響到多數人,甚至改變整個社會結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黨,本來就要站在多數人民這邊,但在同性婚姻這議題上,國民黨因為許毓仁的關係已輸到脫褲,「國民黨要為了一個不分區立委,將整個黨葬送嗎?」

      中常委姚江臨說,許毓仁敢這樣,就是因為黨中央沒有政策。中常委黃志雄贊同姚江臨的看法,黨中央沒有定調,定調下來就代表國民黨立場,黨團哪個敢不配合。

      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說,做為政策幕僚單位,思考問題只有一個考量,就是在什麼時間點、什麼狀況下做甚麼事對國民黨選舉最有利。婚姻平權法案是民進黨提的,反擊的時間還沒到,國民黨要站在人民這一邊,審慎評估,不用積極介入戰爭。

      廖國棟表示,站在區域立委的立場來說,即使只有5%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也足以影響整個選票,每個人都是站在十字路口上,他說,若黨中央願意在這件事情上定調,「黨團就必須要遵守」,但要不要這樣做,有賴大家決定。

      黨主席洪秀柱表示,大家對這件

      的看法不一,但沒關係,可以討論,她認為有些事情要有立場,但戰術、戰略要注意,何時出擊還看時間點,政策會講得很對,怎樣對黨有利就怎麼來做。

      同婚議題沒立場 許毓仁、蔡正元成國民黨中常會箭靶

      2017-02-08 22:09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今天下午中常會針對同性婚姻修法議題展開一場熱議。中常委呂學樟抨擊黨不分區立委許毓仁挺同婚,加上國民黨中央在此議題上沒有立場,讓國民黨「輸到脫褲」,他強烈質疑,可以為了一個不分區立委把整個黨葬送掉嗎?

      中常會今天下午邀請中常委兼立院黨團總召廖國棟報告黨團審議法案及通過預算情形,由於立院黨團和黨中央之前在許多重大議題上意見分歧,黨團在常會中的報告格外引發注意。

      針對同性婚姻議題,中常委黃志雄批評,如果黨團不配合黨的政策,那就試試看?他並點名許毓仁,該開除就開除,怕什麼?但他又話鋒一轉,指問題是出在黨中央對此議題並沒有定調,所以關鍵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責任在蔡正元,頓時讓蔡正元也成箭靶。

      廖國棟也指出,站在區域立委的立場來說,即使只有5%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也足以影響整個選票,每個人都是站在十字路口上,他說,若黨中央願意在這件事情上定調,「黨團就必須要遵守」,但要不要這樣做,有賴大家決定。

      主持常會的黨主席洪秀柱順著黃志雄的話回頭再虧廖國棟說,以後如果蔡正元定了調,就不能反對,「聽清楚了吧!」

      蔡正元說,作為政策幕僚單位,思考問題只有一個考量,就是在什麼時間點、什麼狀況下做甚麼事對國民黨選舉最有利。婚姻平權法案是民進黨提的,反擊的時間還沒到,國民黨要站在人民這一邊,審慎評估,不用積極介入戰爭。

      蔡正元認為,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將身份證後面的父母親改為雙親一、雙親二,他認為,等內政部正式丟出方案,視民意反映,才是國民黨最適合的出手時機,況且民進黨團自己內部也有反對意見,眉毛在燒的不是國民黨,應有耐心再等等看。

      對蔡正元說法,副主席胡志強也不以為然加入戰局,他表示,反對黨要有立場,不能等到最後,不能坐看民意,而是要領導民意,同性婚姻議題不能一直等,這點「蔡正元的責任太大」,他還質疑,蔡正元的解釋和思考,蔡本身督導的文傳會有對外清楚表達立場嗎?講到最後,胡志強還突然說:「這麼多人在這裡,最有智慧的就是蔡正元」,他講的話,蔡正元聽的懂。

      藍中常委批挺同婚葬送黨 前青年團長:黨從根爛起

      國民黨8日召開中常會,會議中聚焦同婚議題,中常委呂學樟於會上抨擊黨籍立委許毓仁挺同婚,讓國民黨在同性婚姻議題「輸到脫褲」,前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林家興在臉書上表示,葬送國民黨的形象跟支持度,半數以上的中常委恰恰要負很大責任;林家興稱,許毓仁入黨才多久,葬送國民黨輪得到他?講這種話真的很好意思。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毓仁屬該黨黨團中極少數支持同性婚姻者。中常委姚江臨、黃志雄今日要求黨中央,對同性婚姻議題必須明確定調,黨中央定調後,黃志雄說「黨團哪一個不敢配合的話就試試看,許毓仁也好,任何一個不分區委員,開除就開除!國民黨就已經輸的這麼淒慘還怕什麼呢!」

      對此,林家興對黨內中常委不以為然地表示,大老跑去九三閱兵的時候,這些人護航,因為有共同利益;紀念六四事件的時候,這些人沈默,因為不敢觸怒對岸;青年支持率下降,這些人檢討青年部門,因為看不見原因是自己。

      林家興說,黨主席這些年來來去去,中常會卻差不多都是同一批人,就可窺見這個黨的問題不是誰當主席,而是根本從根爛起。這也是歷任主席都有意無意弱化中常會決策機制的原因。

      林家興感嘆,檢討年輕人最會,繼續與整個青年世代為敵;文化與權力結構不改,誰當黨主席都一樣。

      蔡正元面對同性議題想用這戰術 卻被胡志強打臉...

      胡志強不贊同蔡正元的想法,提出質疑。(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7-02-09  07: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昨天下午開中常會,為了同性婚姻議題,吵成一團,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面對同性議題想到了戰術,不過其他人卻不買單,就連副主席胡志強也加入戰局。

      • 蔡正元在面對同性議題想到了戰術。(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蔡正元在面對同性議題想到了戰術。(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聯合報》報導,中常委黃志雄認為黨中央對同性婚姻議題沒有定調立場,這是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的責任,關鍵在於蔡正元。蔡正元則指出,作為政策幕僚單位思考問題只有一個考量,就是在什麼樣時間點做什麼事對黨有利,他認為現在不是反擊的時間。

      蔡正元強調,國民黨應視民意反映,這個時間點才是國民黨適合出手的時機,現在應該有耐心的等時機。不過胡志強卻不認同蔡正元的「戰術」,他認為反對黨要有立場,不能坐看民意,而是要領導民意。

      胡志強質疑,蔡正元督導的文傳會也沒有清楚的表達立場,這點蔡正元的責任大,最後胡志強丟了一句話:「這麼多人在這裡,最有智慧的就是蔡正元,蔡正元聽得懂我的話」。

      挺同反同 國民黨不必強出頭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主張修民法保障同志權益,遭黨內同志抨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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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明/時事評論者國民黨昨天下午中常會針對同性婚姻修法議題展開一場熱烈討論。中常委呂學樟抨擊黨不分區立委許毓仁挺同婚,國民黨中央在此議題上也沒有立場,讓國民黨可能會為了一個不分區立委要把整個黨葬送掉。中常委黃志雄更放話,除了要求蔡正元執行長要拿出立場,並且要求黨團要配合黨的決策,否則該開除就開除黨籍。胡志強也加入戰局,他表示,反對黨要有立場,不能等到最後,不能坐看民意,而是要領導民意,同性婚姻議題不能一直等,蔡正元督導的文傳會應該對外清楚表達立場。其實去年底正反雙方民眾就為了同性婚姻修法議題吵得沸沸揚揚。雙方旗鼓相當,互不相讓。民調顯示出,挺同反同各佔一半,如果那時通過同婚法案,將導致社會撕裂,有鑑於此,民進黨決定暫緩一緩,將這個燙手議題延到今年再來討論。民進黨身為執政黨,又在國會中佔絕大多數,即使同婚議題多麼棘手,最終仍然不得不硬著頭皮做出一個決定。但也是因為不論是贊成或反對,都會得罪一半的選民,民進黨因此決定把這個議題開放,讓立委自行表達意見,而不是祭出黨紀硬性規定,藉以稍稍分散一點全黨得罪選民的風險。國民黨現在是在野黨,而且席次不多,在國會表決中沒有決定性的力量。既然如此,面對這個正反各佔一半,勢均力敵的議題,更應該由立委自由選擇,溫和表述。挺同反同的民意這樣分歧,立場又無對錯之分,國民黨其實不必強出頭引領民意。與其得罪一半的選民,不如在這個議題上選擇緘默,既不必得罪同婚一方,也不必得罪反同婚一方。現在中常委要求黨中央趕快表示立場,又拿出黨紀準備對不遵守黨立場的區域立委予以開除,實在不是一個明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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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時短評】挺同性婚姻不會葬送國民黨 但愚蠢會

      2017-02-09 15:04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因提案修婚姻平權法案,引發黨內爭議,昨天中常委呂學樟更直接公開表示應該要開除許的黨籍,否則將葬送整個國民黨。或許連許毓仁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竟然大到可以「葬送整個黨」。

      婚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立法委員段宜康(左起)、黃國昌、尤美女、許毓仁、林靜儀來到...
      婚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立法委員段宜康(左起)、黃國昌、尤美女、許毓仁、林靜儀來到濟南路舞台,向挺同的民眾報告這個好消息。記者余承翰/攝影

      同婚議題向來就是價值觀之爭,而非政治藍綠之鬥,日前被公開的民進黨團line群組爭論,也繞著專法、民法爭辯,最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只能將價值觀訴求於選票,認同此價值觀者就能獲得同溫層選票,然而爭論這麼久,最後連自己點燃同婚戰火的民進黨團,也不敢喊出支持同婚就開除黨籍這種話,而這番話竟然驚現在昨天的國民黨中常會上。

      呂學樟發言要求黨內要「處理」許毓仁,一旦許開除黨籍,連帶不分區立委資格也會喪失。黨主席洪秀柱未緩頰發言,還要黨團總召廖國棟處理,廖把球丟回黨中央,稱黨中央若願意定調,黨團就會遵守,價值觀是能夠被黨紀、黨籍約束的嗎?

      民進黨團至今對同婚議題,都不敢喊出祭黨紀,連黨團幹部都私下直言,若專法、民法之爭最後只能靠投票一途,黨團也只能開放投票,讓各自擁護專法、民法的立委去拉票、判斷,畢竟沒有人能定調甚至懲罰別人的價值觀。

      再者,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提出的「民法」修正草案,黨內立委包括許淑華、柯志恩、曾銘宗、陳宜民、林為洲、黃昭順、蔣萬安、李彥秀、楊鎮浯等都參與連署,連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也簽了名,難道這些人都要一起黨紀處份,甚至開除黨籍嗎?

      鏡頭拉回國民黨近來黨主席選舉之爭,黑道入黨陰謀滿天飛,中常委一番發言,讓人驚恐,原來葬送國民黨的不是黑道、人頭黨員或是,也不是黨產被抄,而是同志婚姻,這與說出「同性戀會讓人類滅絕」謬論有何兩樣?同性戀不會讓人類滅絕,但愚蠢會;同樣的話也要送給國民黨,同性婚姻不會葬送黨,但愚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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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鄉親向立委洪慈庸陳情 籲請正視民意
      2017/02/06  本報訊 綜合報導

      (照片提供/關懷家庭聯盟;編輯中心製圖)

      今下午,台中后潭雅神支持婚姻的民眾,到立法委員洪慈庸位於台中大雅的服務處陳情,希望洪委員為了LGBTQ及大眾的權益,站出來反對修改民法改變婚姻。

      陳情代表表示,同志權益應在嚴謹的考量下,受到妥善的保護,並非草率的政治操弄。當前的民法修正案,對於976條第七項通姦、995條不能人道等條未一併修改;對優生保健法第10條等法案如何適用沒有討論,顯然並未做嚴謹的考量。沒有針對男女、女女、男男關係之生理不同,做不同的規範。

      亦有婦女工作者說,草案中未提及如何避免男同志求子心切,違法使用代理孕母。甚至在修法公聽會中,竟有男同志對到國外藉由「自願」之代理孕母生子,侃侃而談,自詡幸福,卻對物化女性,剝削女性毫無自覺。我國本於人權立國,斷不應縱容此類情事之發生,坐視不論性傾向之男性,損害女性人權。也有雙性戀鄉親認為,做為LGBTQ,本來就跟異性戀不一樣,而其為這樣的不一樣,感到驕傲!請洪委員與時代力量,必須正視LGBTQ與異性戀的需求是不同的,不要再用異性戀的標準,去設計LGBTQ的制度。

      另外,也有家長團體指出,絕對贊同學校應該要教導孩子認識同志,不要歧視同志。但是學校基於其功能性,沒有必要特別去教導關於同性間的性行為。孩子在學校的時間是有限的,學校作為教育單位,只需要教導跟生育有關的性行為,以及防治性病保護自己的必要知識。性行為的偏好及方式,任何的性偏好或是體位,不是學校需要教授的範圍。就如同學校不需要教導學生關於親吻的技巧,如何吸引喜歡的人注意,或是學生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科系比較有前途。

      也有鄉親認為,身心障礙的教育,要比同志教育來的重要。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缺乏認識與另眼相待,不但使身心障礙者求職受到限制。也使得身心障礙者,因為缺乏自信,常常足不出戶,生活與社交圈較為封閉。即使出了門,也需要面對大量充滿障礙的無障礙設施。因此,教育有必要教導學生,更多的認識身心障礙者。不會人人都是同志,大多數的人,也不會因為同志的教育,而愛上同性。但人人都有可能透過教育,除去不願愛上身心障礙者的偏見。

      亦有大學生到場聲援,希望洪委員能夠提出專法,因為專法只是立法技術問題,但主張專法的同學卻招到言語攻擊、排擠。她認為「如果同性婚姻可以降低對同志歧視,那委員提出專法,必定也可以降低對專法的歧視。」

      后潭雅神的鄉親表示,洪慈庸的政見沒有寫同性婚姻,他們不是投票投給妳推動同性婚姻。請委員正視后潭雅神的鄉親,並不希望通過這樣法案的事實。委員是后潭雅神的鄉親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委,不是不分區,不需要代表黨意。如果黨意難違,那請為了鄉親退出時代力量,不要讓鄉親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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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同婚慘遭罵 張懸每週辦「公民對談」

      藝人張懸去年11月到立法院出席法制委員會舉辦的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2017-02-05  09: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創作歌手張懸支持婚姻平權,去年11月親自出席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闡述修改民法的主張,公聽會後,張懸自發於每週三在「女巫店」咖啡館舉辦「公民對談」,之後再擴及基隆、宜蘭、台南、高雄等地,只要有單位邀請,她就前往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對談,活動目前雖已結束,但她還是向媒體闡述這段期間的心路歷程。

      張懸去年出席公聽會時闡述支持同性婚的理念,卻遭同志導演易智言PO文痛批,「對於張懸或烈姊在立法院的演講非常失望,不要文青,你們都是局外人。他們還在拍藝術電影,幹。」易智言雖然事後再PO文致歉,坦言自己太過衝動,但還是引發網友一番論戰。

      根據《壹週刊》報導,張懸對此表示,「我從來就不覺得自己是個完美的述說者。我拿當初讓我寫得出歌詞的知識、教育,跟大家分享…我想分享知識,不是因為社會責任或我覺得自己可以,而是當我今天是個公民,我有任何機會可以跟別人分享知識,我會珍惜。」

      張懸強調,她支持婚姻平權,「絕對不是文青要做的事情,而是社會需要的事情。」「我沒有太為自己在我們這個討論的公眾議題的角色想太多。我花比較多的時間在身上的複合性角色。我是個女人,我是個歌手,我是個公眾人物。總結起來,在一場我願意陪大家參與跟發展的公眾論壇,我能夠做什麼,比較重要。」

      挺同婚牧師陳思豪再發文訴理念 底下留言戰成一團

      發稿時間:2017/02/05 15:29

      最新更新:2017/02/0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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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挺婚姻平權,再度發文表達理念。(圖取自陳思豪臉書網頁www.facebook.com/lazaruschen)

      (中央社台北5日電)力挺同性婚姻的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在臉書發文,指基督徒就算因為個人因素或心態排斥同志,卻絕對不能反對同志結婚的權利,並舉例說基督徒堅持信上帝才能得永生,但是基督徒無法反對別人不信上帝。這篇貼文讓挺反雙方在留言大戰。



      陳思豪發文說:「基督徒可以因『任何理由』反對同性結合,包括聖經、傳統、健康、噁心、你不爽……基督徒真的可因著任何理由反對同性結合!但是請不要反對「同志合法結婚」的權利!這真的是兩回事!」

      他舉例:「佛教徒可以反對吃葷,堅持吃素才慈悲有益,但是佛教徒不可以反對別人吃葷的權利;伊斯蘭信徒可以反對吃豬肉,因為那不潔;但是不可以反對別人吃滷肉飯的權利啊!」他也拿基督教當成例子,基督教反對拜偶像、堅持信上帝才能得永生,但基督徒沒有反對別人拜偶像、不信上帝的權利。

      陳思豪表示,許多老基督徒、牧師、長老都無法理解他的意思,「我對自己的表達能力,完全失去信心了!誰好心幫幫忙…?幫把這個概念表達清楚!」而網友在貼文底下戰成一片,有人認為陳思豪的敘述矛盾,有人則反擊把同志婚姻跟其他議題擺在一起是滑坡理論;更多的則是對同志能不能結婚一事爭論,不乏互相謾罵、嘲諷留言。

      也有不少網友表示自己是基督徒,認為陳思豪「講得很清楚啊,我一看就懂」、「護家盟的重點才不知道在哪裡吧」、「很多人不是不懂,是不想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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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桃園同性伴侶註記 一月底統計共二〇八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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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同性伴侶註記 一月底統計共二〇八對

      2017-02-04  11:32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立法院於去年底完成「婚姻平權修正法案」一讀;事實上,桃園市政府從去年3月中旬,即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截至1月底,已有208對同性伴侶完成註記,民政局長湯蕙禎表示,同性伴侶註記,需年滿20歲單身,且其中一方設籍桃園市,雙方同時到桃園市任一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即可。

      • 桃園市從去年3月中旬,即開放「同性伴侶註記」,至1月底已有208對完成申請。圖為去年同志遊行時,以大型彩虹旗當前導。(資料照,記者洪定宏攝)

        桃園市從去年3月中旬,即開放「同性伴侶註記」,至1月底已有208對完成申請。圖為去年同志遊行時,以大型彩虹旗當前導。(資料照,記者洪定宏攝)

      桃園市從去年3月中旬起,於各區戶政事務所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目前計有208對完成註記,男性43對、20.67%,女性165對、79.33%,比去年12月增加7對,男性3對、女性4對。

      湯蕙禎說,註記主要目的是醫療用途,讓同性伴侶可簽署手術同意權,由於現行法令不承認同性婚姻,而婚姻平權修正法案目前仍在立法階段,因此,註記仍有其必要性,也呼籲同性伴侶踴躍註記,政府絕對保障隱私。

      湯蕙禎表示,同性伴侶註記後,戶所只會發給證明書,因此,家族其他成員調閱戶籍謄本,絕對不會看到同性伴侶等字眼。

      自由廣場》超前立法? 行政怠惰!

      2017-02-04 06:00

      ◎ 馮一凡

      二日刊登之《同婚法案超前立法 後患無窮》一文,筆者不以為然。

      台灣政體並非內閣制,亦非總統制,是屬於混合制,與法國雙首長制之政治制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內閣制國家行政立法一體,行政權力來自國會多數黨或多數執政聯盟,因此有所謂的行政與立法相互連鎖協調之說。而台灣既為混合制國家,則不像內閣制國家,行政與立法間具有權力鎖鏈的高度依存關係;相反地,台灣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實為分立牽制,互相制衡。

      是故陳水扁政府時期,有行政院與立法院多數黨分屬不同政黨而朝小野大,導致行政與立法兩者無法相互協調的「歷史事實」。另有一說,認為蔡英文政府後,在混合制曖昧的政治實踐上,已漸漸擺盪至總統制,藉由黨政與府院兩種協調平台,掌握實質且直接的行政權力。

      同性婚姻修法,最早可論及二○○三年行政院草擬的《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中間又經歷二○○六年蕭美琴委員的同性婚姻法、二○一二年民進黨尤美女委員及鄭麗君委員的多元成家草案。而二○一三年兩公約審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二○一四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報告審查,皆在在建議台灣政府納入多元家庭的保障。

      二○一六年十二月,同性婚姻民法修法草案通過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過程當中行政院無法提出自己的法案版本,無論是民法、專法或其他修法版本都不見法務部提出政策回應。這些年來法務部已有許多研究與考察報告,二○一六年亦委託清華大學進行同性伴侶法制化研究計畫,法務部對此仍舊以民意藉故拖延,沒有提出對多元家庭保障的具體立場、保障形式與權利清單內容。如此,立法者如何與行政部門協調一致?

      當行政部門,尤其法務部數年來的執意拖延,陷於政策價值選擇的顢頇當中,我們怎麼能不去檢討並歸咎行政部門的不作為,甚至怠惰與失能的政治責任,反而對立法者扣上這是立法者意志超前以及思慮不周的大帽子呢?當立法者面對的是與行政部門的怠惰與失能,豈能靜靜地等待行政部門的醒覺,而不是給予當頭棒喝,拖著行政部門往前邁進呢?

      同性婚姻修法即便是一個立法上的「超前」,那也是因為要對行政部門已棄守泰半的人權保障,做出積極的表態。若要說立法者已超前,倒不如說行政部門沒有實踐人權保障的自覺與責任感,如此而已。

      成全爸媽的愛 同志年夜飯「真的都是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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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夠看到中國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到時候,無論我年齡多麼大,我都願意跟她去領這一張證。畢竟我等到了。但願我能等得到。」她說。農曆過年是全家開心團圓的日子,但對於同志朋友來說,卻是一場不得不面對,卻無法抵禦的戰爭。中國北方一對女同志「小雅」與「小可」,平日躲在工作的大城市中,「大隱隱於市」一般生活,但面對了近10年來家人的春節轟炸,也只得陸續尋找男同志,進行「形式結婚」。「我是從內心不能接受男性,不是刻意的」,「為什麼要因為我這麼個原因,去『禍害』一個無辜的男生?」小雅說明「形式婚姻」的原因,「這是一種妥協」,「我們只能用給別人最低的傷害這種方式,來活我們自己的生活」。《看看新聞》報導,小雅已經舉辦過了「形式結婚」,今年,就跟著身為男同志的「丈夫」回家過年。而還在找「形式結婚」對象的小可,只得獨自回家面對爸媽「年紀不小啦,該找對象啦」的「關心」。小雅說,吃年夜飯時,「形式丈夫」的一個親戚看電視時,說一個藝人聽說是同性戀,「真噁心」,那個親戚說。「突然在想,如果她知道飯桌上我倆的情況,會是什麼反應」。之前小雅的婚禮大小事宜,都是小可處理的,「眼睜睜看著她,在舞台上跟別的男人接受所有人的祝福,不難過是假的。畢竟我們才是相愛的人啊,我只能一遍遍地告訴自己,都是假的,都是假的。」雖然是「形式婚姻」,對象也是同志,但還是有一些衍生的問題,「一切事情都赤裸裸攤開」,怎麼處理金錢、孩子、兩家關係,「逢年過節怎麼演戲」,「這些真的都是戲」。至於蜜月旅行,當然是她們2人一起去了塞班島。「專門帶了婚紗和西服」,希望在同性可以合法結婚的土地上,拍下美麗的婚紗紀念。小雅說,當地一個黑人大叔問「你們結婚了嗎」?她們回說在中國不行,大叔就指著教堂說,「教堂在那裏,你們今天就可以去結婚!你們是被祝福的!」她說感覺真的很好,「他覺得你們倆是相愛的,你們就可以去結婚」!小雅與小可表示,真的是希望有這樣一個環境,不用提到什麼「包容同情」,能夠生活得像「我們就是一對普通人,就是普通一對情侶」,而面對新的一年,希望順利生下「雞寶寶」,然後「把孩子扶養長大之後,打算買個房車,開著車出去玩玩」。「這只是個夢想」,「但說不定會實現呢」她們說。最後,小雅說,「還是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夠看到中國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到時候無論我年齡多麼大,我都願意跟她去領這一張證。畢竟我等到了。但願我能等得到」。(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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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廣場》同婚法案超前立法 後患無窮
      2017-02-02 06:00

      ◎ 羅傳賢

      立法院上會期為同志家庭已事實存在,須讓婚姻制度加以包容,即融合各黨立委提案,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立委為婚姻平權的努力,國人有目共睹。然在民主多元社會裡,各個目標之間常有衝突,若先定下目標,通常只引發爭議,而非達成共識,所以「程序正當」才是改革的解方。該案因未經行政院提案,如貿然通過,將造成整體法律的失序。

      政策欲賦予法律效果,必須仰賴法律秩序的完整。由於法律調整的社會關係是相互聯繫和制約,因此,各項法律之間都應相互協調。所謂法制協調,係指使法律體系內部處於和諧有序的狀態,其外部同位階的法律於橫向運作上,絲毫無扞格之處。

      此次民法親屬編修正牽動內部婚姻、父母子女及監護既有規範的變化,並衍生出外部配偶權、繼承權、戶籍、醫療、人工生殖、器官移植、傳染病防治、社會保險、遺產與其他租稅優惠、人口或教育政策等法律的變革或配套,如未經行政院的專業及整體考量,而僅由無執法義務或經驗的立委,在缺乏國會研究幕僚協助及縝密評估下通過,恐有未能充分反映將來法律實施的社會條件,而導致超前立法的疑慮。

      我國中央政制比較接近內閣制,行政院對法律執行肩負著集體的責任,如憲法規定,提出於立法院的法律案,須經行政院院會決議,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的副署;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移請覆議,覆議案經立法院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立法院並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等。此外,法案經立法機關三讀通過後,立刻脫離立法者的手,同性婚姻立法後,當抽象的法條適用事實發生疑義,其有權解釋者不也是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是集內外專家於一堂,為決策問題同心協力謀求解決之道的處所,其決策過程深受專業及科技因素的影響。目前同性婚姻立法已引起嚴重社會衝突,在單一國會下,為維護法律秩序的完整與避免超前立法,建議由行政院基於人權尊重與社會福祉的調和,審慎評估提出妥適方案,使立委能一窺全貌後,再完成立法。

      教會對婚姻觀的異同
      2017/02/02  記者 / 洪敬義 綜合報導
      婚姻既有蒙主賜福,也是一男一女甘心情願,一生相伴的結合。

      婚姻既有蒙主賜福,也是一男一女甘心情願,一生相伴的結合。 (圖片來源/snapwiresnaps)

      簡論各教會對婚姻觀之共通點,為幾乎一致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神所設立並賜福的事。」使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得以生兒育女,亦幾乎一致反對婚外性行為與非婚生育;對於離婚,亦認為是極力避免的壞事。
      在阿倫.韋史頓(Alan F. H. Wisdom)著,2015年由香港性文化學會出版的〈婚姻值得維護嗎?(Is Marriage Worth Defending?)〉一書中,列出美國甚至全球的大型宗派,有關婚姻的定義與立場。

      對於婚姻,有些教會視為「聖禮」,另有一些則視為「制度」;而不同的教會,對於離婚、再婚的鬆緊程度亦不一。

      天主教

      作為全球最大的教會,以下引用<天主教教理>(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幾點作對於婚姻的說明: 

      婚姻在不同文化、社會結構、心靈態度幾個層面上經歷變化,但這絕不是純粹的人間制度。而這制度於公共權威確認前早已存在,這個權威亦必須承認。教理亦把受洗者的婚姻提升至「聖禮」的尊榮地位。

      教理既指「性」是「為夫妻之愛而設」,亦嚴正指出若從繁衍後代與夫婦聯結的目的從此抽出,當成一個獨立目的,對於道德上是錯亂的。

      對於同性性行為,在聖經而言是嚴重墮落行為,因其既違反自然律,也失掉創造生命的恩賜。

      教理同樣反對同居。在沒有「委身」作前題下,歐洲所稱的「自由結合」中的「結合」,會帶來了自身與雙方,還有前景的信任問題。

      而分居與離婚方面,教理有限度容許於「某些情況」、「夫妻在維繫婚姻結連的形勢」下,可以作出分居;其對於離婚的立場則較強硬,認為既是嚴重違反自然律的罪行,也損害了婚姻聖禮作記認的救恩之約。

      另外教理指出再婚者,雖仍有世間法律地位,但再婚一方將陷入公開而永久的姦情裡。

      東正教

      作為全球第二大的普世基督教群體,在2003年的美國正教主教常務大會(Standing Conference of Orthodox Bishops in the Americans)有一宣言:

      東正教基督教會堅定根據聖經、二千年教會傳統、法規而來的婚姻與性教訓,認明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真正的婚姻是蒙神賜福,以之為教會聖禮的。聖誕與聖經與聖教會傳統絕不祝福也不贊同同性結合。

      而早於1992年,在〈婚姻、家庭、性慾與神聖生命〉一文指出,傳宗接代並非婚姻唯一目的,但完全沒有生育渴望的婚姻,不求神賜下兒女去撫養,實在有違「愛的聖禮」之本意。

      對於離婚及再婚,在名存實亡婚姻裡,出於對信徒靈命的福祉,「離婚是有理由的,其中一方或雙方都有權再婚。」

      福音派基督徒

      福音派並非一個教會,而是數個教派群體發起的運動,以下為不同的福音派群體所發的聲明重點:

      全國福音派聯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NAE),對於同性戀問題,先後於1985年及2004年發表聲明:該會以創世記2:24及以弗所書5:22至33節說明「性關係絕對限於男女之間,並以此確立為婚姻制度」;在新約,夫妻合一也象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聲明中亦指「聖經清楚斥責同性性行為為『偏離創造主為人類性生活所定的規章』」。

      在2003年,美南浸信會年會亦對同性婚姻發出警告性的聲明。〈在同性婚姻〉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向社會表示已經完全認可同性戀的生活方式。聖經稱這種生活為「犯罪行為」,此行為危害當事人,也危及整個社會。

      神召會亦發出〈離婚與再婚〉立場書,根據利未記18:22、20:13;羅馬書1:26至27節;林前6:9;提前1:9至11節等經文,說明男女同性戀都是被定罪,亦指聖經從沒有同性關係為「婚姻」的先例。

      此外立場書對於離婚與再婚,前者表明「是神所恨惡的」;不過神召會卻容許再婚,除非在「配偶有不敬虔行為」之下,另一方的受害者可再婚。

      路德會密蘇里議會(Lutheran Church-Missouri Synod, LCMS)先於1981年發表〈從神學角度看人類性行為〉一文中,除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甘心情願一生相伴的結合」,亦列出婚姻的三大目的:夫妻相愛(創2:18)、生兒育女(創1:28)、使罪惡慾念得著部份治療。而且更說明「聖經禁止一切婚外性交,教會也當嚴斥此罪行」。

      2006年亦表示反對同性結合,聖經指這樣的結合是罪,並指出同性婚姻立法所帶來後果:削弱婚姻制度、純粹基於性向或性行為即可獲得「權利」、不利兒童的領養及成長環境等。

      美籍非裔人士教會

      神在基督教會(Church of God in Christ, COGIC)為美國第三大新教教會,在2004年4月發表聲明,說「同性結合在生理上不可能在此事上遵從神的命令(生兒育女)」。

      另外,聲明更道出兩點對同性婚姻與同性性行為的堅定反對立場:「我們相信同性的結合是罪惡、是直接干犯神的律法,因為這樣的結合扭曲了身體天然的用途與目的。」「斷不容許我們的教牧人員主持同性婚姻婚禮,也決不承認這一類結合的合法性。」

      同樣,名列美國第四大新教宗派的美國浸信會(National Baptist Convention USA Inc.)被支持同性戀運動者形容為「傳統上,該宗派認為同性戀是罪,又禁止其教牧主持同性委身結合的儀式。」

      還有非洲循道聖公會(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AME)亦於2004年7月被人權運動報導轉載相關消息:AME全國大會代表投票禁止教牧主持同性婚禮或民事結合禮,結果全票通過,完全不用討論。

      (圖片來源/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新教教會對有關婚姻的見解與處理方式

      美國循道衛理聯合教會(United Methodist Church)為該國第二大新教宗派,其「社會原則」支持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的法律,且「終身、堅貞的婚姻是上帝的心意」。在已深思熟慮,認真輔導也沒有出路的前提下,社會原則形容離婚是「叫人遺憾的選擇」。

      另外,該會堅持「唯獨有了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盟才可以有性關係。」且「絕不接受同性戀行為,也認為同性戀與基督教訓並不相配」,該會牧者既不會主持同性婚禮,所屬堂會也不作此用。

      值得注意的是,先是名列第五大新教宗派的美國福音路德會(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in America, ELCA),在2009年8月全體大會通過對人類性問題的新聲明。其中,將性行為從婚姻移往「社會信任」觀念,注重「令人滿足」、「包容豁達」、「有益社會」等字眼;聲明中列明不接受「非一與一的結合、淫亂的、草率的性行為」,但對於婚外性行為卻沒表達清楚的立場。

      有關同性戀方面,大會保証「會內兼收並蓄,接受不同理解與做法」。並在該年大會議決了「容許各堂會可以認可,支持及承擔那些公開負責、終身及單一伴侶的同性戀關係。」

      而美國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USA, PCUSA)的〈西敏斯特信條 (Westminster Confession)〉解釋「婚姻的設計旨在叫夫妻相輔相成,讓其道德與屬靈品格受到保障和鞏固,並且繼續長大成熟;又叫人生兒育女,以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
      對於分居與離婚,表明條件在於「只是怙惡不悛,徹底背信棄義的情況下,方可考慮」;而再婚方面,信條說明「可以接受」並「符合基督教贖福音」,並列出在「當事人知錯能改,充分悔罪,意志堅定努力建立基督教婚姻」條件下可進行。
      另一方面,長老會常設司法委員會在2000年以「不將該禮儀與基督教婚禮混為一談」,與不表示「認同同性性交的行為」兩項條件下,批准教牧為同性伴侶行祝福禮。到2015年3月17日,美國長老會通過修改〈教會法規〉,將婚姻的定義從「一男一女」,修改為「兩個人,傳統上是一男一女」。
      此舉令紐約一間堂會,在隨後的星期日宣佈申請離開母會。同月月底,全國美籍非裔教會聯盟 (National Black Church Initiative, NBCI)提出與該會斷絕關係,並勸喻「悔改而恢復關係」。
      美國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的〈公禱書〉其中一段提及:婚姻的結連與盟約是神創世時所定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祂的同在和在加利利迦拿婚禮的第一個神蹟來為婚姻生活增光。只是2003年聖公會大會接納「地方信眾探索與實驗為同性結合而制訂的禮儀,仍合乎聖公會共同生活的規範。」
      聯合基督教會 (United Church of Christ)在2005年召開的總議會上成為首個,也是目前唯一贊同同性婚姻的大宗派。其聲明如下:「確認一切的配偶,不論同性異性,均享同等婚姻權利,並宣告政府不應干預任何性別的人選擇結婚的權利;他們所有的權利、義務、承諾當與所有合法婚姻完全沒有分別。」

      總結

      無可置疑,不論任何宗派,對於婚姻,既認定是神的賜福,是對彼此一生相伴的誓盟;既堅持不容許婚前與婚外性行為,亦對婚姻有多重目的有共識;對於離婚,雙方共同尋求到出路前,教會亦不願意輕易打破雙方當初婚盟的決定。但面對同性關係甚至婚姻,部份教會為了迎合社會,開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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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籲尊重同志 吳敦義:但若要為少數人修法得再考慮

      ▲吳敦義到眷村拜年。(圖/翻攝自吳敦義臉書,下同)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前副總統吳敦義已宣布參選國民黨主席,今年春節期間他也各處走透透,31日來到桃園市區眷村拜年,不過,對於備受討論的同性婚姻議題,因吳敦義表態,雖然要尊重同性、雙性戀,但要為少數性向不同的人而修法,政府應該要再考慮。

      吳敦義今天到桃園市楊梅、中壢、龜山等地的眷村拜年,針對黃復興黨部的「拔椿」拉票意味濃厚。不過,吳敦義說,這沒有什麼拔椿的問題,黃復興黨部有很多支持郝龍斌的人,而自己也認識很多黃復興的幹部。

      不過,在拜年時,有黨員向吳敦義陳情,強調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對此,吳敦義說,有極少數人在基因上可能有不同的狀況,社會應該要對給予不同性向的人尊重,但是若要為這些「極少數」性向不同的人修法,改變長期的倫理價值,他認為政府還是應該審慎思考。

      吳敦義反同婚修法 籲政府踩煞車

      2017-02-01

      〔記者陳昀、林彥彤、鍾麗華/綜合報導〕前副總統吳敦義昨天走訪桃園市楊梅、中壢及龜山區四處眷村拜年,有支持者力挺他未來選總統,並希望他重視同志婚姻議題。吳敦義表示,自己反對同志婚姻修法,認為不該為了極少數人修改民法,進而影響多數人,「呼籲蔡政府快踩煞車」!

      • 前副總統吳敦義昨天表示,反對為了同志婚姻修法,以免影響絕大多數人的生活,以及數百年來的倫理與秩序,籲當局深思。(記者陳昀攝)

        前副總統吳敦義昨天表示,反對為了同志婚姻修法,以免影響絕大多數人的生活,以及數百年來的倫理與秩序,籲當局深思。(記者陳昀攝)

      吳敦義主張同性婚姻立專法,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了解吳敦義選黨主席有談論議題的必要,但還是請他先把議題弄清楚後再來談。

      總統府:先把議題弄清楚後再來談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說,社會上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無論是修民法或是立專法,每個聲音都應被接受,大家提出討論,一起找到認同。不過,任何人的權益都應該被保障,也應尊重同志與多元聲音。

      吳敦義從中壢區龍昌里離去前,有支持者攔住他,希望他重視同婚議題。吳敦義握住支持者的手回應說:「極少數人可能因為基因上有所不同,導致同性戀或雙性戀,社會應該給予這些人尊重和空間,但也不贊成為了這些極少數,修改民法。」

      吳敦義認為,目前可朝立專法的方向努力,若修改民法,可能會影響到大多數人的生活,以及數百年來的倫理與秩序,「身分證後的父、母,如果變成家長一、家長二,不是有點怪嗎?」他說,其實還是有很多人不支持,籲當局深思。

      同婚團體:基本權益 非人數決定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團體昨日皆認同吳敦義的看法,主張應以「公投」決定是否該修法;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團體則認為,人民的基本權益不該因「人數」多少而被影響。

      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說,絕對支持保障每個人的權益,不過當觸及民法所談到的「婚姻定義」時,就必須要考慮小孩子的教育影響,要修民法前,應先有完整的評估,再透過「公投」來讓多數人決定修法。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呂嬿融反批,每個人的基本權益,不該是由人數多少而決定,即使同性戀是「極少數」,也該擁有建構自己家庭的權益。另外,若真的要以人數來說的話,她認為「相信公平正義」的人絕對是多數的,這些人是不會輕易抹滅極少數人的權益。

      不能為「極少數」修民法 吳敦義籲蔡政府踩煞車

      Kairos 風向新聞 (2017-02-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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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婚議題近來在台灣社會引發兩極論戰,前副總統吳敦義31日表示,要對不同性向的人保有尊重,但他也表示不贊成為極少數人修改民法。

      根據《上報》報導,投入國民黨主席選舉的吳敦義,31日前往桃園楊梅區光華二村、五守新村、中壢區龍昌里與龜山區陸光新城向民眾拜年。他也表達對同志婚姻和年金改革的看法。吳敦義直言,不應該因少數性向的人而修《民法》,影響大部分群眾,呼籲蔡英文政府「趕快踩煞車」。

      吳敦義31日探訪眷村,不少民眾簇擁,有支持者對他說,支持他未來競選總統,並改善食安問題,甚至強調反對「同志婚姻修法」;吳敦義則握住支持者的手說,社會應該要對給予不同性向的人尊重,但是他也不贊成為「極少數」修《民法》。

      他認為,同志婚姻修法應該朝專法前進,避免影響大多數人的生活,和數百年來的傳統價值。

      另外,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前往銘傳大學演講時,則被學生問到同性婚姻需不需要公投?對此,馬英九回答,目前社會討論還不夠充分,「吃緊弄破碗」,應該要用「文火」慢燉。

      馬英九在1月初前往銘傳大學演講,有學生發問時,要求馬英九表態同性婚姻需不需要公投?馬英九說,台灣對於同性婚姻議題,社會討論還不夠充分。

      他說,同志的權益;應該做到平等、不歧視,但如果婚姻、家庭制度要動的話,就需要好好討論,「吃緊弄破碗。」不是要拖,而是讓每一個層面都得到適度的討論。(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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