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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同性戀資料】(轉貼)同志
2007/04/21 00:31 瀏覽267,580|回應797推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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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
早早安(顏俊家)
angelefly天使鷹-親愛的孩子





看看同性婚姻對家庭危害之大


文章摘要: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本文:加國安大略省八九法案進入二讀 若通過將剝奪父母以自身價值觀養兒之權利


加拿大「八九法案」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納入兒童福利法中,將造成無可避免之家庭衝突。(示意圖/圖片來源/The Front Porch)


吳雯淇 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廿一日


加拿大一條攸關兒童權利新法「八九法案」即將進入二讀階段,若該法案通過,將會取代原有的「孩童與家庭服務法」(Child and Family Service Act)。令人擔憂的是新法案除了刪除宗教為養育子女之考量因素,另外,八九法案還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 若父母不予支持,政府則有權將小孩從父母身邊帶走。


新的法案載明,若小孩有性別認同及性別表述問題,而導致情緒傷害,或父母要求他們改變,則視同虐待。另外,若以上述現象父母未提供變性醫療服務,或其他協助,也等同虐待,那麼政府有權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進行安置至他處。


針對這項新法案,加拿大護家團體「真女人」(REAL Women)出面表示,八九法案(Bill 89),無疑是安大略女省長凱斯琳.韋恩(Kathleen Wynne)將兒童視為國家所而非父母所有的最佳例證,「她已盡她最大的力氣將孩童與父母分開」,這也是她「將其意識型態觀點強加在無辜兒童身上」的另一個例證。


凱斯琳.韋恩先前已利用令人震驚的性教育課程來宣揚她個人的性價值,現在她利用控制兒童援助協會(Children’s Aid Societies,CAS)來擴大其影響範圍,她的目的就是打擊傳統家庭及其價值觀。


加拿大「父母是第一個教育家」(Parents As First Educators )機構主席坦雅.格蘭尼克.艾倫(Tanya Granic Allen)認為,新法案竟將「性別認同」、「性別表述」,此兩者視為「孩童最佳利益」因素之一,令人無法接受。坦雅憂心表示「該法案真正的問題是,它可能將會毀滅很多家庭。」她補充,該法案還同時刪除宗教信仰作為養育子女的考慮因素,明文規定兒童保護服務僅限「考量孩子自己的信念」。坦雅提出反對八九法案的請願書,希望在出席常設委員會作證時當面提交。


事實上,法律專家表示該法案表明了政府機構將對兒童援助協會進行更大的干預。 「政治行動改革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Reformed Political Action)指出,該法案將性別認同塞進了兒童服務領域,且將攔阻父母從性別觀念撫養,或是收養孩童。


更嚴重的是,當八九法案增加「性別認同和表述」作為考量孩子最佳利益因素時,它就成為法律的指導原則了。如此則引發了「父母如何回應孩子性別認同障礙」以及「政府將如何回應」的關切。


八九法案以孩子的信念為父母養育孩子原則,而非父母的宗教信仰或價值觀,將會導致家庭衝突的增加。可以想見的是,孩子可能會因墮胎、性別認同,甚至輔助自殺等問題與父母衝撞,而要求離開父母、接受保護。


該法案鉅細靡遺列出了兒童權利,卻未提供勾勒父母權利的平衡條款。令人驚訝的是,八九號法案還擴大了國家的管轄權,允許省長發布命令,強制CAS遵守法律和法規。若該協會未遵守命令,省長可替換該協會的董事成員。


該省的兒童援助協會向來是社區兒童生活的一部份,對兒童福利有興趣的人可以加入社區的兒童援助協會,選出具決策能力的董事會成員,並聘任可反映該社區價值的員工。如此一來等於是硬將政府的意識形態藉由該協會而強加於兒童身上。這項法案無疑是對傳統家庭的控制,並篡奪父母根據自身的價值觀養育孩子的權利。(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清單


 

發稿時間:2015/06/27 17:58 (中央社華盛頓2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同性戀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使13州現行之同性婚姻禁令無效。



美國成為全球第23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把除了北愛爾蘭的英國也算進去的話。英國除了北愛爾蘭地區之外,皆已通過對同性婚姻的立法。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以下為同性婚姻合法的完整國家清單,以及每個國家承認或允許同性婚姻的年份。每個國家對婚姻的法律定義不同,有些組織和個人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或同性婚姻權是否被承認的國家清單稍有不同。
以下清單大部分是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6月的調查報告:
荷蘭-2001 比利時-2003 加拿大-2005 西班牙-2005 南非-2006


挪威-2009 瑞典-2009 葡萄牙-2010 阿根廷-2010 冰島-2010


丹麥-2012 巴西-2013 英格蘭-2013 法國-2013 紐西蘭-2013
烏拉圭-2013 盧森堡-2014 蘇格蘭-2014 芬蘭-2015


斯洛維尼亞-2015 愛爾蘭-2015 墨西哥-2015 美國-2015
*荷蘭2000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第1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法案於隔年生效。
**英國由英格蘭、北愛爾蘭和蘇格蘭組成,然而這3個區域都有自主的立法機構。
***墨西哥高等法院裁決,規定婚姻只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為歧視行為,違反憲法,有些法律分析師對此有疑問。然而,墨西哥高等法院6月的判決被廣泛解讀為,同性婚姻在墨西哥是合法的。(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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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2017/06/14 15:03 修改第 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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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同性婚姻合法化 全球四成五反對
2016/10/20 11:5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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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 全球四成五反對

2016-10-19 18:22台灣醒報 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

亞洲及非洲大多數國家還在努力破除對同性戀的歧視。(photo by 網路截圖)
亞洲及非洲大多數國家還在努力破除對同性戀的歧視。(photo by 網路截圖)
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全球有近3成的人支持、4成5反對。國際同性戀聯合會(ILGA)的調查顯示,大洋洲人民支持度最高,非洲與亞洲則最低。調查報告的作者之一卡羅認為,此結果反映各洲國家在性別議題上的努力方向不同。

據《路透社》報導,ILGA線上調查65國近10萬人的意見,共有32%的受訪者認為同性婚姻應合法化,反對的人則有45%,其餘23%的人表示不知道。以地理分佈來看,大洋洲有56%的人民支持,非洲19%最低,亞洲26%,美國和歐盟人民的支持比率則各是35%和41%。

各洲不同支持度顯示,非洲及亞洲支持者還在關注比較迫切的問題,例如破除對同性戀的歧視。卡羅指出,「同性婚姻的議題目前還不是亞非性別運動的重點。」

ILGA調查包含26個問題,其中對於「若鄰居是同性戀者,你的反應為何?」6成5的人表示沒感覺。但若對象換成自己的小孩,4成表示會很沮喪,而以地理分布來看,亞洲及非洲的父母親最無法接受,各自有超過5成的人難以接受小孩是同性戀者。

關於「為何人會受同性吸引?」,受訪者的意見則較為分歧:35%的人表示不知道,27%表示是個人的選擇,23%認為是天生如此,其餘14%覺得是個人改變而成的。

去年6月,美國聯邦政府通過同性婚姻合法,但是美國獨立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今年5月公布的數據顯示,美國國內只有57%的人支持同性婚姻,不同政黨的支持者間也有巨大分歧:泛民主黨支持者(希拉蕊為總統候選人)7成表示同意,泛共和黨支持者(川普)有5成反對。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6-10-19  21:51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今在立法院備詢時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他認為,現有民法限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異性結合的規定,事實上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黃瑞明說,若有機會將透過內部會議討論,降低人民聲請釋憲門檻藉此補足現存的法律缺陷。

  •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今在立法院備詢時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記者黃耀徵攝)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今在立法院備詢時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記者黃耀徵攝)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在立法院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格時,就同性婚姻議題詢問黃瑞明,要求黃瑞明針對同性婚姻是否也受憲法保障一事進行表態。黃瑞明強調,就他個人立場而言,他不認為法律應該對相同性別的人進入婚姻制度有任何歧視或區隔。

由於現行民法規範對同性婚姻不利,蕭美琴問黃瑞明,應以何種方式補足這項法律缺陷?黃瑞明解釋,在程序上若能透過修法解決是最好,但若不能解決可考慮以釋憲方式處理,只是現存法律門檻不利於民眾聲請釋憲案,黃瑞明強調,個人非常支持放寬人民聲請釋憲門檻,未來上任若有機會將對此議題提出討論、進行修正。

橘委問同性婚誰夫誰妻 詹森林霸氣回應

2016-10-19  21: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今(19)日赴立院接受審查,表態支持同性婚姻,而有親民黨立委問同性婚姻「誰是夫?誰是妻?」對此詹森林霸氣回應:「為什麼要去關心誰是夫誰是妻?只要尊重他們是婚姻當事人。」

  • 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問詹森林若將來同性婚姻合法後,要怎麼判定「誰是夫、誰是妻」對此詹森林霸氣回應:「為什麼要去關心誰是夫誰是妻?」(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問詹森林若將來同性婚姻合法後,要怎麼判定「誰是夫、誰是妻」對此詹森林霸氣回應:「為什麼要去關心誰是夫誰是妻?」(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 周陳秀霞表示「立法應衡量社會發展現況,不可以嚴重衝擊價值觀與未成年孩童健全發展」時,又遭詹森林反駁。(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周陳秀霞表示「立法應衡量社會發展現況,不可以嚴重衝擊價值觀與未成年孩童健全發展」時,又遭詹森林反駁。(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綜合媒體報導,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問詹森林若將來同性婚姻合法後,要怎麼判定「誰是夫、誰是妻」;對此詹森林反駁表示那是傳統講法,也是《民法》出發點,對同性戀者或許不在乎誰是夫、誰是妻。

詹森林強調,「為什麼要去關心誰是夫誰是妻?只要尊重他們是婚姻當事人,沒必要用傳統習俗硬加夫妻名義。」

而對於周陳秀霞問到「可否領養子女」時,詹森林表示這一點他也還在思考,支持同性婚姻基礎是尊重當事人,但當事人要有第三者時,「是否也應該尊重第三者?」。

不過周陳秀霞表示「立法應衡量社會發展現況,不可以嚴重衝擊價值觀與未成年孩童健全發展」時,又遭詹森林反駁,表示每個人都有不同價值觀,可能還要檢討所謂的價值觀是真正社會應有價值觀,還是只是個人的主觀價值觀。

誰有資格論斷「同性戀」

同志遊行。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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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榮/高苑科大行銷系助理教授法國籍台大退休老師畢安生與已故同性伴侶曾敬超,相互扶持35年卻無法結婚,曾敬超去年病逝,畢安生哀痛逾恒,最後選擇與他在天做比翼鳥,讓人無限哀思。巧合的是,在此之前,藝人李天柱恭讀《聖經》,高舉上帝,在金鐘獎典禮嗆「同志毀滅人類」,引起輿論批判。我是基督徒,深知這幾年來,台灣基督教會有組織地在台灣社會進行反同志的運動,對於李天柱的言論,不覺意外。 同性婚姻合法化,贊成者的主要立論是婚姻平權的概念,反對者的主張是此舉會破壞傳統的家庭與婚姻倫理,但是,誰有資格去定義「婚姻」呢?2013年6月26日,美國大法官會議做出解釋,同性戀婚姻合法,劃出婚姻平權重要的一大步。英國也已通過法律,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於2014年3月正式生效實施。很多歐美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做法,台灣是否一定要跟進呢?台灣社會何時會接納與包容同性戀者?值得我們探究。 丹麥於1989年成為第一個正式承認同性戀合法關係的國家,2001年荷蘭是第一個正式承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今日世界的趨勢是,愈來愈多人,不分種族、性別、年齡、社經地位或宗教信仰,傾向贊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例如:2005年美國有28%贊成、68%反對,到了2013年則有50%贊成,41%反對。然而主流的基督教會立場,包含台灣在內,仍然持保守與反對的態度。 台灣的反同性戀團體或某些媒體,平時以轟趴、吸毒、性氾濫去妖魔化同性戀者。難道轟趴、吸毒、性氾濫等這些行為,異性戀者沒有嗎?反對者又指稱,同性戀婚姻收養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可能缺乏正常的父愛與母愛。但很多同性戀者出生於異性戀的家庭,這又如何解釋?男生愛女生才是真愛嗎?台灣社會裡,又有多少情侶或夫妻是怨偶呢?劈腿、外遇、分手或離婚,不是常見的社會現象嗎?反對同性戀者與其婚姻合法化,好像視同性戀為不見,但是他們依然存在。在台灣,同性戀者雖是少數人口,他們要求婚姻合法化,應是基本的人權,更需要《憲法》的保障。 「如果有人是同性戀,他信仰上帝且心地良善,我怎麼能論斷他呢?」此話出自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各,他在2013年訪問巴西時的談話。教宗更強調,天主教教義中同性戀者不應該因為性傾向而受到歧視和排斥,在社會必須獲平等的對待。《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講到對行淫的婦女丟石頭的故事。耶穌基督的真正的意思是,如果對方有罪,要原諒他人,給人有知錯悔改的機會,同時也不要忘記自己也是有罪的。上帝還說「要愛人如己」,基督徒除了反對或詛咒同性戀的行為之外,還能對同性戀者做什麼?對他們有客觀的了解嗎?有關心並接納他們嗎?《聖經》上說「神愛世人」,包含貧窮、殘障及有罪的人,請問有沒有包含同性戀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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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挺同婚 黃瑞明: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
2016/10/20 01: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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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婚 黃瑞明: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針對同性婚姻,大法官被提名黃瑞明19日強調,「同性伴侶法」並不是真正的平等。   圖:鄭佑漢/攝

立法院19日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的同意權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質疑現行民法的婚姻制度,同性戀結婚被排除在法律外,是否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黃瑞明表示,「若現行民法的婚姻只限定在異性而沒有包含同性婚姻,可能就涉及對同性戀平等權的保障」,有些國家會制訂同性伴侶法來解決同性戀婚姻的爭議,「但那不是真正的平等」。

蕭美琴提到,日前法籍台大退休教授畢安生跳樓自殺,後來畢安生的學生李晏榕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可能是因為畢安生與他的同性伴侶關係,在法律上未能得到認可,在伴侶離世後,畢安生也抑鬱寡歡,選擇用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

蕭美琴質疑,台灣現行民法對婚姻制度規範上有其缺陷,甚至有違憲法保障人權之疑慮。蕭美琴強調,婚姻制度涉及層面廣泛,除了對於另外一半忠貞的承諾外,更牽涉伴侶生命最終的緊急救護與醫療、安寧緩和及財產分配、繼承,甚至到未來領養子女等問題。

蕭美琴說,憲法22、23條明定,凡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且避免緊急危難,以等及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外,不得用法律限制其權利,意謂「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便是同性戀也該享有平等的婚姻權利。但蕭美琴表示,現行的民法婚姻制度卻硬是將同性戀排除在外,即便部分縣市推行「同性伴侶登記」,卻一點法律效力都沒有。

黃瑞明回應,「我也支持憲法應保障同性戀的平等權」,他強調,在婚姻制度上,不應該將同性戀者進入結婚程序,給予任何歧視跟區隔。然而現行的民法婚姻制度,它只限定在異性婚姻而沒有包含同性婚姻,「我認為,很有可能就涉及違反對同性婚姻平等權的保障」。

黃瑞明強調,雖然國外有些國家會制訂「同性伴侶法」,但是在婚姻制度上,他們仍被社會排除在外,「那不是真正的平等」,對於同性婚姻,在憲法保障人權下,「婚姻應該不分性別」,對於醫療最後的救濟,及財產分配及子女收養等問題,也是同性戀者沒辦法受到公平對待的部分。

黃瑞明說,依照程序上要解決同性戀婚姻的困境,若能夠透過修法是比較好的方式,但若修法無法解決的話,現存法律有符合釋憲的要件,也應該可以依循釋憲的方式處理。但黃瑞明也表示,釋憲只能在判決適用法律有違憲才能進入釋憲門檻,他認為門檻太高,也許有同志被判決,且判決適法性與憲法相抵觸,可以申請釋憲。但能否因違反憲法或兩公約,在無訴訟程序下提起釋憲案,這他不太確定。

提名大法官張瓊文 支持同性婚和通姦除罪化

Kairos 風向新聞 (2016-10-1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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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17日前往立院所舉行的全院委員會備詢,經立委詢問對於同性婚姻通姦除罪化的立場,她說,贊成通姦除罪化和同性婚姻,但她並沒有把握社會能接受同性婚姻,認為可仿造德國立法,給予類似婚姻的特別保障。

對於通姦除罪化,立委陳曼麗詢問,因為很多男性會和妻子和解,導致妻子會撤回對丈夫的通姦處罰,卻狀告第三者,這樣是否會變成懲罰女性?張瓊文表示,她認同通姦除罪,且以通姦罪維繫的婚姻只是表面的。過程中因為法律的介入,對雙方的心裡疙瘩也很深,並將影響後續子女的教養,「婚姻不是用一個刑罰來維繫」。

關於同性婚姻是否支持,張瓊文說,過去對這件事有點懷疑,後來了解到跨性別傾向的都是先天,這樣的人在人群中佔約3~4%,其實現在這樣的聲音漸漸被比較多人接受。張瓊文表示,「我贊成跨性別朋友,國家應該給他機制,讓他們能夠建立家庭一樣的制度,是不是我們現在社會完全接受,我沒很大把握,我自己可以接受,建議仿造德國立法,給予他們有特別法律保障,類似婚姻。」

但張瓊文所不知道的是,跨性別、同性戀者是不是先天的說法其實並未定論,8月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發表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並沒有足夠的決定性科學證據能夠證明男女同性戀、跨性別人天生就擁有確定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馮紹恩/綜合報導)

【大法官審查】黃瑞明:支持同性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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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午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資格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指出,日前墜樓身亡的台大外文系法籍退休教授畢安生,和男友相守35年,彼此是一生的摯愛,但卻不被台灣的法律允許,違反憲法22、23條賦予人民平等、自由的保障;對此,黃瑞明認為,《民法》如果只限定異性婚姻,就涉及違反對同性婚姻的保障,可修法或釋憲,尋求解決。蕭美琴說,她不是同性戀,但因為支持同性戀婚姻就備受批評,同性戀更因為性傾向不被社會接受,必須躲在「櫃子」裡,見不到陽光,飽受攻擊和打壓,而《民法》也限制同性戀婚姻。她詢問黃瑞明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黃瑞明表示,《民法》如果只限定異性婚姻,就涉及違反對同性婚姻的保障,但目前的婚姻制度好像是必須一男一女結婚,沒有照顧到同性婚姻應該受到的保障。 黃瑞明進一步說,《憲法》22條規定,凡人民的自由的自由和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都應受到保障。同性戀婚姻不涉及公共秩序和利益問題,因此,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應受到相同的保障。蕭美琴追問,如何解決法律不平等?黃瑞明說,依照程序,如果修法是最好、最全面的,但如修法不能解決,只要符合釋憲要件,也可以尋求釋憲。但現在釋憲有一些步驟,只能以判決認定的適用為限。黃瑞明認為,現在釋憲的門檻太高,如果同性戀者的判決有違背權益,才可提出釋憲。他支持憲法訴願,未來如進入司法院,會參與內規討論,放寬人民對釋憲的門檻。(徐珮君/台北報導)

黃瑞明支持同性婚 主張放寬釋憲門檻

台大退休外籍教師畢安生墜樓身亡,畢安生與男友相守35年,彼此是一生摯愛,可惜在台灣法律上仍是陌生人。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引畢安生一事,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民法一夫一妻制與憲法人權保障相抵觸?黃明確表示,他支持同性婚與異性婚應平等,但釋憲需有判決確定才能聲請,若有申請同性婚遭民法否決的同志可提出釋憲。

 

大法官提名人是否贊同同性婚,成為近來立委質詢熱門話題。蕭美琴引述憲法23條明定除緊急危難或妨礙他人自由情事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且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不分種族、性別一律平等,質疑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已經違憲。

 

黃瑞明明確表示他支持同性婚姻,並強調,民法現在只限定異性婚(一男一女),不保障同性婚姻,的確異性與同性婚姻都應該受相同保障,他主張以修法解決最好,也最全面,現存法律也許聲請釋憲來爭取平權。

 

黃瑞明說,釋憲只能在判決適用法律有違憲才能進入釋憲門檻,他認為門檻太高,也許有同志被判決,且被判法條與現行不符憲法相抵觸,可以申請釋憲。但能否因違反憲法或兩公約,在無訴訟程序下提起,這他不確定。

 

黃瑞明表示,憲法訴願在大法官案件審理法中有一些障礙,未來會支持放寬人民聲請釋憲門檻,讓所有人在受到法律不平等下申請訴願。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支持同性婚姻

2016-10-19  15:23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今日下午接受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質詢,被問及同性婚姻的權利問題,詹森林表示,他支持同性婚姻,同性結婚不會造成人類滅絕。

  • 立法院19日召開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同意權審查會,詹森林接受立委詢答。(記者黃耀徵攝)

    立法院19日召開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同意權審查會,詹森林接受立委詢答。(記者黃耀徵攝)

高潞‧以用表示,同性婚姻應該受到保障,前幾天台大外文系畢姓退休教授墜樓身亡,他的伴侶在法律上只能當陌生人,另外無法同性婚姻,也有無法扶養、收養問題,是否贊成另立專法改善?

詹森林指出,在支持同性婚姻前提下,要不要訂定專法,或者可以修改民法,因為民法是以異性婚為前提,隨著時代進步,應該可以允許同性結為夫妻,要另訂專法 或修改民法,個人沒特定立場,當然觀感上修民法對同性戀者較好。

高潞‧以用問,日前金鐘獎頒獎典禮上藝人李天柱發表同性戀會造成人類滅絕,對此有無看法?詹森林 認為,幾年前台大曾舉行同性婚姻研討會,有一位主持的老師曾說,如果同性婚姻會有國安問題,個人當場反駁,不認為會有國安問題,「同性結婚不是國安問題,也不會造成人類滅絕!」

同性婚合法化 詹森林:傾向修改民法

發稿時間:2016/10/19 17:18

最新更新:2016/10/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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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圖)19日到立法院說明 ,並接受立委提問。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5年10月19日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今天表示,他支持同性婚姻,但至於是要另立專法,或是修改民法,他沒有特定立場,但修改民法對同性戀者價值維護比較表彰,他比較傾向這樣修法。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下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行使同意權詢問。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高潞‧以用指出,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曾說,同性婚姻朝制定專法方向努力,她要問,對於另立專法政策,有沒有違憲?

詹森林表示,在支持同性婚姻前提下,法律如何規範、設計,是立法部門要考慮的,可以另立專法,也可以修改民法。現行民法是以異性婚為規範前提,但隨時代演變、觀念進步,他個人認為允許同性結為配偶,要另訂專法或直接修改民法,他沒有任何特定立場。

詹森林說,修改民法對同性戀者價值維護比較表彰,代表同性戀者跟一般民眾一樣,「我比較傾向這樣的立法」,但他也強調,這要交由立法者去決定,因為立法者才是真正民意的來源。

高潞‧以用也說,對於藝人李天柱曾說「同性戀會造成人類滅絕」的看法?詹森林說,他幾年前參加台大舉辦的同性婚姻研討會,有名老師說同性婚姻會有國安問題,但他認為不會那麼嚴重,「更不會有人類滅絕的問題」。

詹森林表示,因為人是會自己做決定的,是否要替祖宗延續後代,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是自己應該去承受的,無需他人加以任何指責或是過問。1051019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支持同性婚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今天表示,本於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他支持同性婚姻,基於人性尊嚴,他絕對維護任何人對其性傾向之認同;傳統文化應與時俱進,不得有悖憲法價值。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下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行使同意權詢問。

詹森林在口頭說明時表示,有關性別平等議題,他除了支持同性婚姻外,對於女子在祭祀公業相關權利保障上,應與男子相同;他也表示,支持通姦除罪化。

另外,詹森林說,他贊成終局廢除死刑,至於配套措施,加強死者家屬之保護,尤其是心靈撫慰,最為首要;完善之替代死刑刑罰,也是不可或缺的。

詹森林目前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並兼任院長,以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為教學及研究之專注領域,對於民事相關的國家賠償法、信託法等,也有興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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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議會聆訊同性婚姻父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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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一個使同性婚姻人士不需要通過領養手續,就能成為孩子合法父母的立法,這週一及週二將在安省議會舉辦公眾聆訊。曾參加安省議員補選的余婷婷反對這一做法。她將是在聆訊中發言的唯一華人。

Bill 28被稱為「所有家庭平等法」(All Families Are Equal Act)。立法提議男同性婚姻的一方如果與一名女性通過醫學手段產生一名嬰兒,同性婚姻的另一方將自動成為該嬰兒的合法父母。女同性婚姻的情況也一樣。傳統婚姻的夫妻如果使用類似的辦法生產嬰兒,也適用該立法。

按目前的法律,與嬰兒無血緣關係的人要想成為其父母,必須通過一個收養手續,要有法院聲明作為證明。

最近作為獨立候選人參加安省士嘉堡-紅河選區(Scarborough-Rouge River)安省議員補選的余婷婷(Queenie Yu)不同意這種做法。她說,此立法沒有公眾諮詢。領養的審批過程,是要保證領養父母合適養育相關的孩子,使孩子的安全成長有保障,放棄這程序不合適。

從安省議會的記錄看,Bill 28今年9月29日由自由黨政府提出,當天通過一讀,10月3日通過二讀。按省議會的安排,10月17日及18日,社會政策常務委員會對法案做公眾聆訊,想提書面意見的省民,須在10月18日下午6點前遞交給Katch Koch(Room 1405, Whitney Block ,Queen’s Park, Toronto, ON M7A 1A2)

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 支持同性婚姻、力挺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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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  支持同性婚姻、力挺通姦除罪化

(圖/取自網路)

 

立法院昨(17)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格,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表明支持同性婚姻,同時她也贊成通姦除罪化,表示「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對於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再任」爭議,她則是佩服許宗力的勇氣,表示自己不會選擇這個位子。

 

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張瓊文是唯一女性被提名人,朝野立委多聚焦性別相關議題,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詢問,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能否在台灣往前跨一步?張瓊文表示,每個人都需要家庭、親密關係的歸屬感,人生才會完美,她贊成國家應給予跨性別者建立家庭制度,「這是人權議題」。不過,她也表示,現在社會是否能完全接受,她沒有很大的把握,但她個人是可以接受的,她建議台灣可以仿照德國立法,給予跨性別者特別的法律保障。

 

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  支持同性婚姻、力挺通姦除罪化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陳曼麗也詢問,通姦罪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張瓊文立場很清楚,她表示,用通姦罪來維繫一個婚姻,其實那被維繫的是表面的。因為法律的介入,會讓雙方心中的疙瘩更深,也會對子女後續教養造成很大的影響,子女心中會留下陰影,「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

 

被問及大法官再任問題,張瓊文認為這個問題已被充分討論,她的意見並不重要,但她也表示,很佩服許宗力的勇氣與承擔,如果她面臨同樣的問題,「我不會選擇這個位子。」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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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的反思:多元成家是否「大而不當」?
Knowing
余宗翰 2016-10-18 13:15

畢安生教授令人難過的的故事,使得同志成婚與多元成家議題,再度浮出檯面。很不幸的,台灣的同性婚姻法案在多元成家的聯合草案中,歷經三年默默地胎死腹中。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包裹」同性婚姻的三個面向,包括為了使同性婚姻合法的「婚姻平權」,以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導致不少人以為同志婚姻等同於多元成家。

 

多元成家與同性婚姻差很大

 

事實上,說多元成家草案包裹同性婚姻也不對,多元成家草案中的三法案只是同時聯合提案,並沒有同進同退的關係,所以婚姻平權法案才能率先且唯一通過立法院一讀(可惜後來被擱置)。或許是伴侶盟想要一次到位地擘畫他們對於「家庭」的未來願景,卻因此產生很多紛爭,部份挺同人士甚至認為三合一的多元成家草案使保守派人士藉由攻擊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來分化贊同陣營,連帶使立法者對婚姻平權法案抱持疑慮,反而拖累了同性婚姻立法的進程。

 

當然,以政治圈的保守、或在意「民眾關心」的態度,或許沒有三合一聯合提案,同性婚婚合法化也注定會胎死腹中;然而,很多單純抱持著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眾,確實因為三合一的多元成家草案讓解說更加困難。

 

(圖片取自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冋性婚姻與同性伴侶的關係

 

所謂的伴侶制度在某些國家是做為「同性戀婚姻」的折衷,意即在不更改傳統婚姻的定義下(主要是着眼於生育方面)所做的彌補,比如德國。德國規定很明確,異性婚適用婚姻法、同性的結合以伴侶法達成。一方面是因為德國基本法的宥限,一方面是認為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畢竟不同,可能不適用相同的規範。

 

在台灣,不少人反對同性婚並不是因為他們反對同性的結合,只是他們比較希望用德國的處理模式。而多元成家草案的師法對象法國,在同性婚姻合法之前,法國民眾也有很多觀念的拉扯,有些人認為以伴侶制解套同性婚姻就已足夠,毋須擴大婚姻的適用範圍;而後通過同性成家後,法國眾多同性伴侶抛棄伴侶制投入婚姻制。

 

(圖片取自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多元成家的伴侶制仿傚法國  但伴侶的權利更多

 

事實上,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參照法國的作法,其須履行的義務跟法國大致相同,比較寬鬆,比如不以愛情為前提(也能是友情)、無性忠貞義務,顯見這種伴侶制度並不像德國,是為「同性婚姻」所設計的,而是一種次於婚姻的結合狀態,所以法國同性戀人自然不會以伴侶制為滿足。

 

雖然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其義務較寬鬆(如果規範很嚴的話,在同性婚姻合法的狀態下,就沒有人想要伴侶制了),權利卻比法國多,比如伴侶可協商繼承權、可共同收養子女等等,如此一來,會不會引發更多財產糾紛? 再者,因為伴侶制不須性忠貞,離婚可單方面解消,這種不穩定的狀態開放收養子女會不會損及小孩的權益?

 

(圖片取自 TIQFF台灣國際酷兒影展臉書)

 

其實台灣法律已接受了同性伴侶

 

台灣的同性伴侶因為「相伴多年,法律上仍為陌生人」獲得廣大民眾的同情,如近日畢安生的事例。然而,台灣法律上其實是承認同性伴侶的,如果相伴多年,在法律上可以超越陌生人的關係。

 

根據民法1123條規定:「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民法上,如有「同居事實」並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只要辦理必要手續,台灣的民法會承認同性伴侶有家屬的地位。當然,家屬地位與配偶地位仍有差別,所以我們必須推行同性成婚合法化。

 

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度,可以額外cover那些「不想以愛情為前提」的結合關係,使之擁有婚姻的權利,比如緊急手術同意權、遺產分配問題。然而,現行制度下其實這些能做到,比如遺產分配,可透過「饋贈」來分配遺產。而緊急手術,根據醫療法6364條規定,除病人、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外,「關係人」亦可代簽醫療法律文件,而關係人就包括「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當然,如何認定與病人的親密關係有些執行上的困難,去年以高雄市為首,陸續有多個縣市開放伴侶登記或許是不錯的配套。

 

話說回來,在「推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前提下,有必要讓那些不以愛情為聯結的結合關係獲得婚姻般的權利地位嗎? 舉例來說,不夠穩固的伴侶制度卻擁有收養子女等權利,就算是傳統的男女關係,也可能會產生進一步問題。

 

 

(圖片取自 TIQFF台灣國際酷兒影展臉書) 

 

關於多元成家的家屬制度

 

現行法律已有一套家屬制度,只是多元成家的家屬制度更為自由。試舉一例,多元成家的家屬制度主張將民法1123條的規定「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改成寥寥數語「家之成員互為家屬。 家得置家長,由家屬團體相互推舉之」如此一來,一則免除了設置設置家長的強置性,這沒什麼問題;二則讓家屬的認定模模化,這就有很多疑慮。

 

原本的家屬制度對於家屬的認定有兩個要件,一個是親屬,也就是有血緣關係者,二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多元成家的家屬制度則無明訂其認定方法,甚至家屬的成員也能單方面退出,毋須經由家屬團體同意。

 

 

如果多元成家的家屬制度通過立法,有心人士可以藉此鑽法律漏洞。比如,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家屬可以列報免稅額,那如果有人想減稅,就多找未滿20歲的不相干人登記為家屬,一人可以列報減稅8.2萬,這豈不是逃漏稅人士的一大福音?

 

另外,因為成立家屬與退出家屬團體皆很簡便,有可能會增加家屬的浮動性,那麼戶政機關的改動成本與醫院、警局的更新成本也會增加。

 

 

同性婚姻是世界的趨勢 

 

相信很多人會贊同多元成家是基於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信念,但多元成家草案不全然等同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當初的聯合提案造成「你不挺多元成家=不挺同性成婚」之誤解。

 

現在越來越多國家承認同性婚姻,是大勢所趨,希望台灣能夠快點加入這股趨勢,但是否還要和伴侶制度、家屬制度聯合提案?個人覺得這是需要商榷的。

同性註記能證明身分,卻得不到足夠的法律保障?
Knowing
鄭寧 2016-10-18 11:30

68歲法籍的台大前教授畢安生,這個月16日於文山區住處墜樓身亡,去年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立委參選人李晏榕在個人臉書上曾分享了畢安生與伴侶的故事也再度引起討論。

 

她在文中寫道,畢安生與同性伴侶生活35年,卻因為沒有婚姻關係,難以完成畢安生的伴侶逝世前希望留下足夠財產給畢安生的遺願;也因為沒有法律保障,在他的伴侶身體狀況差到幾乎沒有意識時,儘管他知道伴侶希望的是早日結束這一切,他仍只能心痛看著伴侶家屬要求醫院將氧氣強行打進他的肺中。

 

畢安生的逝世,也重新引起了社會大眾對於同性伴侶權益的關注。

 

「同性註記」的實質效力?

 

目前台灣尚未通過同性婚姻,但去年五月,高雄率全國之先,成為台灣第一個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同性伴侶可透過申請,於戶政應用系統進行「所內註記」,全國戶政系統都可查詢到該註記,但由於尚未有法源依據,僅能做為彼此間證明「關係」之用。

 

接著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等十個縣市也都陸續開辦,後來經過許多人的努力,高雄、台北及台中的註記規定不斷改善,同性伴侶在註記後可以申請公文,做為醫療法中的「關係人」認定。

 

然而,北市衛生局也指出,同性伴侶本來就可代伴侶簽屬手術或麻醉同意書,依據醫療法第63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成功率等病情及其危險性,並經其同意簽署;若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如同居人、摯友等)簽具。

 

雖然單就法令而言,同志伴侶在無註記的情況下,仍可以同居人或是摯友身分簽署同意書,但要證明為同居人甚至是摯友實際上有其困難性,因此申請註記時的公文就能直接成為同志伴侶證明關係的憑藉。

 

 

然而,卻也出現若與病人家屬意見分岐時優先順序的爭議,也被質疑同性註記的實質效力。

 

同志期盼政府給予更多保障

 

此外,雖然同性註記證明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以及替對方代辦護照,但在實質上的繼承、保險及法律上都並未給予保障,許多同志也質疑同性註記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長期投身性別與同志運動,曾代表社民黨參選立委的呂欣潔也指出,自己與伴侶一直有結婚的打算,也很高興看到北市府願意看見同志的需求,但她也提到目前地方政府的註記並無法律效益,仍無法解決財產分配等配偶權問題,同性註記僅是暫緩的變通之計。

 

而對於畢老師的離開,她昨日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目前的社會制度沒有給予同志伴侶足夠的支持系統,那些生離死別也不只是故事,而是一個個真實存在的生命;她也希望大家能夠看見,並且同理這些寶貴生命所面臨的艱困與悲傷。

 

「同性註記」的開放對台灣同志而言無疑是一大里程碑,但同志團體仍持續透過各種活動,希望政府能夠給予更多同志應有的保障,以及完善的配套,往同性婚姻的目標邁進。

畢安生墜樓結束35年愛痛 舒淇悲嘆催促同志婚

2016/10/18 08:04

舒淇得知畢安生離世消息,相當難過。(翻攝自微博)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鞏俐經紀人曾敬超與法籍教授畢安生是同志愛侶,相互扶持35年,不過卻因為曾敬超去年10月罹癌病逝,讓畢安生無法擁有2人過去合購的愛巢產權,在痛失親密愛人,又沒有依靠的情況下抑鬱而終。

68歲法籍台大前教授畢安生前晚在住處墜樓身亡,傳出因終日抑鬱,最後想不開走上絕路。畢安生與曾敬超1980年認識並相戀,互相扶持打拚一輩子,並在台北木柵與法國巴黎分別兩地置產,且兩戶都登記在曾敬超名下,豈料,曾敬超去年病逝後,讓畢安生曾一起合購的房產,一夕成空,雖曾敬超臨終前,希望將兩屋都留給畢安生,並留下足夠的錢,讓親密愛人養老,不過畢安生因大受打擊,加上中文不夠嫻熟,並沒有詳讀遺囑內容情況下,最後台灣的房產在《民法》規定下,依法過戶給了曾敬超的哥哥。

畢安生因無依無靠,終日抑鬱寡歡,最後跳樓輕生,令親友感慨萬分,畢安生的學生-李晏榕律師也悲痛表示:「同志沒有婚姻保障的結果,就是被迫受制於人,希望同志婚姻早日合法。」 舒淇也難過表示:「一路好走,真希望同志婚姻趕快通過,(不然)太淒涼了。」就連同志作家許佑生也在臉書上推測,畢安生是因見到伴侶臨終受苦大受打擊,喪偶後失去活下去的勇氣才選擇輕生,疾呼推動台灣同性婚姻法案。

法籍教授畢安生(左)與鞏俐經紀人曾敬超(右)互相扶持35年。(翻攝自臉書)

台大教授之死 同運批政府彩虹政策選後沉默

2016-10-17 22:01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台大外文系退休教授畢安生昨墜樓身亡。他和同性伴侶相守35年,卻因台灣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得不到法律上的認可。

此事這兩天在文化界、同志圈引發震撼,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畢安生事件反映「同志心中最擔心害怕的事」,也反映政府長照體系、社福制度下對老年同志的忽略。

鄭智偉透露,自己和同性伴侶雖互留遺書、指定對方享有財產、房產分配等權利,但仍擔心遺書「沒有法律效力」。他們也擔心對方若走了,「另一半連送行的權利都被剝奪」。畢安生的故事,正是多數台灣同性伴侶的寫照。

「選前叫得震天響,選後卻好像一點關係都沒有」。鄭智偉指出,新政府選前強力表達對婚姻平權等同志政策的支持,選後卻不再聞問,提出的政策支票全數落空、毫無動靜。

他希望這次畢安生的辭世,除了提醒政府婚姻平權法案的刻不容緩,更應該好好想想「長照體系想到同志了嗎?社福志工了解老年同志的需要嗎?」

畢安生教授曾演出侯孝賢電影刺客聶隱娘。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畢安生教授曾演出侯孝賢電影刺客聶隱娘。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司法院長任命 違憲疑雲 張瓊文:我沒有許宗力的勇氣

立法院昨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格,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的「再任」問題仍是關注焦點。藍委許毓仁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回任大法官是否有違憲?張瓊文說,假如自己是許宗力,「會讓自己不進入爭議」,強調她佩服許宗力的勇氣且願意承擔。

談及性別議題,張瓊文直言國家該給予跨性別者組成家庭權利,並主張通姦除罪化。

張瓊文有35年的法官生涯,經歷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高雄行政法院院長等職務,去年四月轉任司法院任副祕書長,是這次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唯一的女性。

由於女性角色顯眼,昨天性別問題也成為立委爭相詢問的議題。綠委陳曼麗問張,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能否在台灣往前跨一步?張瓊文說,每個人都需要家庭、親密關係的歸屬感,人生才會完美,贊成國家應給予跨性別者建立家庭的制度,「這是人權議題」。張瓊文強調,她沒把握社會可以接受同性婚姻或跨性別者組成家庭,但她可以接受,建議台灣可先仿照德國的民法,給跨性別者特別的法律保障。

許毓仁則指出,許宗力曾任大法官,現在又被提名擔任院長,質疑總統現在任命許是擴充解釋《憲法》職權,詢問張瓊文此舉是否違憲?張沒有正面回答,但表示若她是當事人,不會讓自己進入爭議,「我沒有這勇氣」。

許毓仁也問,許宗力若真的任司法院長,是否要釋憲?張瓊文說,如果有人聲請,也符合條件,釋憲案就會進入合法程序。不過張也補充,若立法院最後行使同意權,通過許宗力的任命案,就代表應該是「合憲」。

此外,許毓仁追問張對國家主權看法。張瓊文則表示,我們是中華民國憲法,現在是分離局面,所以增修條文有提到自由地區、大陸地區,「現況就是這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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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13:17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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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之死 同運批政府彩虹政策選後沉默

台大外文系退休教授畢安生昨墜樓身亡。他和同性伴侶相守35年,卻因台灣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得不到法律上的認可。

 

此事這兩天在文化界、同志圈引發震撼,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畢安生事件反映「同志心中最擔心害怕的事」,也反映政府長照體系、社福制度下對老年同志的忽略。

 

鄭智偉透露,自己和同性伴侶雖互留遺書、指定對方享有財產、房產分配等權利,但仍擔心遺書「沒有法律效力」。他們也擔心對方若走了,「另一半連送行的權利都被剝奪」。畢安生的故事,正是多數台灣同性伴侶的寫照。

 

「選前叫得震天響,選後卻好像一點關係都沒有」。鄭智偉指出,新政府選前強力表達對婚姻平權等同志政策的支持,選後卻不再聞問,提出的政策支票全數落空、毫無動靜。

 

他希望這次畢安生的辭世,除了提醒政府婚姻平權法案的刻不容緩,更應該好好想想「長照體系想到同志了嗎?社福志工了解老年同志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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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時力十問大法官提名人 三位認同同志婚
2016/10/17 22: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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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十問大法官提名人 三位認同同志婚

2016-10-16 17:06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即時報導

同性婚姻議題,大法官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主張婚姻自由...
同性婚姻議題,大法官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主張婚姻自由。示意圖/Ingimage
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對5位大法官提名人提出「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今問卷回收,其中問到是否贊同同性婚姻,5位大法官提名人,3位傾向認同,1位主張用特別法保障,1位被提名人則不回應。

同性婚姻議題,大法官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主張婚姻自由;張瓊文主張學德國用特別法承認類似婚姻的生活模式;黃昭元不回應,強調有關此釋憲聲請案繫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不回應本題以避免影響審判獨立。

「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的資格」問題中,黃昭元強調要從個案來認定,張瓊文則未表示明確立場,其他三位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和許志雄則認為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徐永明表示,自己質詢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時,許宗力也明確表示,總統當然可以兼任黨主席,但若透過黨紀來撤換立法院院長就明顯不適當。

「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涉及前陣子勞動部「七休一」函示的問題,5位被提名人有3種不同見解,黃國昌說,張瓊文被提名人態度相對保守,認為意見書事後可以進行修改。

媒體詢問會否因張瓊文立場相對保守而投下反對票?黃國昌回應,對被提名人會以整體作為考量,張瓊文確實相對保守,未來會進一步詢問,也才會考量投贊成或反對。

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答案公布 3位認同同性婚姻!

▲時代力量召開記者會。(圖/時代力量提供,下同)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回覆結果;其中,在「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部分,5人中有3位被提名人立場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而被提名人張瓊文認為應採特別法,黃昭元則表示,目前已有相關釋憲聲請案繫屬於司法院大法官,為避免影響審判獨立,不回覆本題。

針對「十問」中「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一題,時代力量今日指出,共有包含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等3人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而張瓊文的立場則與法務部相近,表示「同性婚姻先天上和兩性的婚姻關係有其無法自然生育子女的基本差異,而此為延續人類生存之根本方式,德國以特別法承認其有類似婚姻的共同生活模式,不失為折衷之道。」

另外,黃昭元則表示,有關此釋憲聲請案繫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不回應本題,以避免影響審判獨立。

此外,在「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的資格」部分,時代力量表示,黃昭元強調要從個案來認定,張瓊文則未表示明確的立場,至於其他三位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和許志雄,都認為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立委黃國昌也補充,當年九月政爭時,法學界曾發出聲明提醒前總統馬英九,其行為已逾越憲政紅線,自己也當時亦參與連署及抗議行動;暫不論行政院長與總統權力關係問題,擁有最高民意的總統透過身兼黨主席,將手伸入立法機關,以黨紀處分來剝奪立法院院長立委資格,是嚴重破壞憲法下權力分立的原則。

立委徐永明也補充,質詢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時,許宗力也明確表示,總統當然可以兼任黨主席,但若透過黨紀來撤換立法院院長就明顯不適當。

【央廣RTI】大法官被提名人 均認年金變更不違信賴保護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16日公布對大法官被提名人10問的回覆結果。(陳林幸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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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由中央廣播電臺提供       立法院明天將針對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今天(16日)也公布日前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的10項問題回覆結果,對於目前正如火如荼進行的年金改革會議,未來有可能達成年金變更給付的結論,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主張,不必然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仍須視法律的具體規定。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日前要求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對社會關注的司法、社會、性別、種族等問題表態。其中在「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問題,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詹森林指出,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許志雄則認為,憲法學普遍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人格權或自主決定權的行使,屬於個人自由,不應受歧視或處罰;張瓊文立場則與法務部一致,主張應立特別法。
       此外,在10道問題中有2題,5位大法官見解一致,包括「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是否會對我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造成障礙?」,所有被提名人都認為不會。另外,對於目前正如火如荼進行的年金改革會議,未來有可能達成年金變更給付的結論,許多軍公教代表主張調整18%的優惠存款利率,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過,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主張「不當然會」。
       立委徐永明說:『雖然他們的論述,有一些強調和但書,但基本的大方向是認為,如果未來年金改革的方向,去變更未來的給付內容,也就是對於未來,不論即將退休,或已經退休的,是不會一定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這個對於未來年金改革很強的助力。』
       至於被聯想與前總統馬英九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在2013年政爭有關的「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資格?」這個問題,被提名人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都認為違反權力分立。許志雄指出,此舉造成羞辱國會議長、踐踏國會尊嚴的結果;黃昭元則認為,須視個案認定;不過張瓊文並未明確表態。

函釋7休1例外 3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反對

2016-10-16 16:57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根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問卷調查指出,3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認為,勞動部以函釋迴避勞基法的規定,已經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內容包括10個問題,其中第一題就問到「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

題目中並說明,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動部得否透過函釋的行政規則,自行創設排除該條規定適用之例外?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張瓊文、詹森林都認為,相關規定屬於法律保留事項,不得自行訂定違反這個最低保障規定的行政規則,應以法律規定之。

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認為,勞動部所特定的解釋性行政規則,應依內容判斷;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認為,大法官職權以憲法解釋為主,對於不涉及憲法爭議的問題,不宜逕自表示意見。

媒體問到時代力量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所有行業都是7休1,但是3大類卻是例外,行政機關能否擴權到這種程度,時代力量對此認為是否定的。

問卷另外問到「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張瓊文認為可以學習德國制定特別法;黃昭元認為,目前已有同性婚姻釋憲案,不回覆本題,避免影響審判獨立。

此外,問卷也問到,「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的給付內容,是否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認為,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當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時力公布大法官十問回覆 三被提名人反對函釋7休1例外

NOWnews 2016/10/17 00:02(22小時前)

時代力量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日前黨團提出的「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問卷,共收到五位被提名人的回應,包含黃瑞明、張瓊文、詹森林、許志雄以及黃昭元,會中也預告接下來一周審查及質詢被提名人時,會更進一步的就被提名人的立場做討論。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首先表示,五位被提名人都一致認為「憲法第80條之規定是否會對我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不會造成障礙;另外針對「年金改革未來若變更給付內容」,五位被提名人也認為需視法律具體規定,但不當然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到,「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涉及前陣子勞動部「七休一」函示的問題,其中黃瑞明、張瓊文及詹森林被提名人,與上週許宗力被提名人的回應相似,認為牴觸法律優位及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也沒有這麼大的權限,而許志雄及黃昭元則認為要就個案具體判斷。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則提到,「以私法自治正當化祭祀公業條例中之性別不平等是否有當」,除了張瓊文被提名人表示「有規約之情形則認同釋字728號解釋」之外,另外四位被提名人都認為不合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

另就「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的資格」,黃昭元強調要從個案來認定,張瓊文則未表示明確的立場,其他三位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和許志雄則認為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黃國昌也補充,當年九月政爭時法學界曾發出聲明提醒前總統馬英九,其行為已經逾越憲政紅線,自己也當時亦參與連署及抗議行動,暫不論行政院長與總統權力關係的問題,擁有最高民意的總統透過身兼黨主席,將手伸入立法機關,以黨紀處分來剝奪立法院院長立委資格,是嚴重破壞憲法下權力分立的原則。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表示,就備受關注的同性婚姻議題,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而張瓊文被提名人的立場則與法務部相近,黃昭元則表示有關此釋憲聲請案繫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不回應本題以避免影響審判獨立。

就原住民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限制問題,高潞・以用提到目前制度限制使得都市原住民無法投票居住地的選舉,她也舉例自己也因原住民身份而不能參選區域立委,而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和許志雄認同為反民族自決原則,張瓊文則認為無不當限制參政權,黃昭元則表示要透過修憲解決。

有媒體詢問,會否因張瓊文立場相對保守而投下反對票?黃國昌回應,對被提名人會以整體作為考量,包括對台灣憲政制度、權力分立原則和基本人權的問題上,是否有資格進行思考,張瓊文被提名人確實相對較為保守,對未來釋憲上張瓊文被提名人的立場如何,明天下午進行審查和質詢時,會進一步的詢問,也才會就個別提名人適任與否進行評估。

立法院將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 同性婚姻立場不一

Kairos 風向新聞 (2016-10-1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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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7日將審查五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16日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十問」回覆結果,其中,「不承認同性婚姻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部分,有三位被提名人立場傾向認同同性婚姻、一位認為應採特別法、一位不回答繫屬中個案。

立場傾向認同同性婚姻包括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黃瑞明說,「本人贊同我國民間模擬憲法法庭作出的『模憲字第2號判決』:民法僅規定異性間之婚姻及繼親收養與共同收養,實質限制同性間締結婚姻及收養子女之自由,於此範圍內侵犯人性尊嚴,並違反憲法第7條、第11條、第22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之意旨」。

詹森林表示,婚姻自由,雖未見諸憲法明文,但應包含於憲法第22條之概括條款中而受憲法保障;婚姻,乃婚姻當事人為營造共同家庭生活而締結,「同性之雙方,如有營造共同家庭生活之意願,亦應享有締結婚姻之自由,故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之保障」。

許志雄則說,堅持婚姻以異性婚為限的理由,恐怕難以成立。「憲法學已普遍認為同性戀行為係人格權或自主決定權的行使,屬於個人自由範疇,不應受到歧視或處罰」。如果仍執持傳統婚姻觀念,否定同性婚,則至少應借鏡於德國的「同性伴侶法」。

不過,張瓊文則認為應採特別法。張瓊文認為,同性婚姻先天上和兩性的婚姻關係有其無法自然生育子女的基本差異,而此為延續人類生存之根本方式,德國以特別法承認其有類似婚姻的共同生活模式,不失為折衷之道。

黃昭元則表示,不回答繫屬中個案。他說,目前已有關於同性婚姻的釋憲聲請案繫屬於司法院大法官。參照美國大法官聽證程序案例,不回覆本題,避免影響審判獨立。(李遊博/綜合報導)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答時力「十問」 年金變更給付不必然違反信賴保護

2016-10-17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蔡英文政府力推年金改革,但年金改革會議召開迄無共識,多名軍公教代表主張調整十八%優存將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五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近日對此議題正式表態,均認為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給付內容,須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必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黃國昌(右)昨將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答覆十問做成對照表,提供外界參考。(記者張嘉明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黃國昌(右)昨將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答覆十問做成對照表,提供外界參考。(記者張嘉明攝)

立法院今將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對他們提出「十問」,詢問對年金改革、人權、權力分立、公民投票等各項議題之態度,時力黨團昨召開記者會公布書面回覆結果。

針對「年金改革若變更未來給付內容,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被提名人許志雄指出,年金改革若僅變更對未來的給付內容,而對新法生效前的給付內容不產生影響,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無涉,但仍應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被提名人張瓊文則認為,年金之調整必須比優惠存款問題有更強烈的必要性存在,且其調整之方式應參酌各工作別間原有差異之因素,採取漸進方式,就能通過信賴原則及比例原則之檢驗。

另一被提名人黃昭元表示,對於法律變動所可能導致的未來期待利益狀態之變動,除了與法律修正所擬達成的公益目的間兩相權衡之外,立法者也可以透過過渡期間等機制,緩和其不利益程度,至於是否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仍要看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定,才能為最後判斷。

此外,針對「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資格?」被提名人黃瑞明、許志雄、詹森林皆認為其違反權力分立,許志雄甚至指出,這將造成羞辱國會議長、踐踏國會尊嚴的後果;黃昭元對此認為須個案認定,張瓊文則未正面回覆。

三人認同同性婚姻

至於「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立場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詹森林並指出,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張瓊文則認為,同性婚姻先天上和兩性婚姻關係有其無法自然生育子女的基本差異,德國以特別法承認其有類似婚姻共同生活模式,不失為折衷之道。

媒體詢問,張瓊文在性別及人權議題回答上較為保守,時力是否會對張投下反對票?時力立委黃國昌回應,張瓊文在這些問題的確處於較保守狀態,但還要等到審查及質詢後,才會對個別成員做整體性斟酌。

張瓊文:支持通姦除罪與同性婚姻

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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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今天下午前往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接受立委詢問與審查,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就通姦除罪化與同性婚姻詢問張瓊文的立場,張瓊文說,她贊成通姦除罪化與同性婚姻,但是她沒把握社會能完全接受同性婚姻,建議可以仿造德國立法,給予他們類似婚姻的特別法律保障。

 
陳曼麗詢問,通姦罪以女性為多,因為很多男性會跟妻子和解,妻子撤回對丈夫的通姦處罰,卻一直告第三者,通姦罪有沒有存在必要?通姦罪的存在是否在懲罰女性?張瓊文說,「除罪我贊成」,她認為,以通姦罪維繫一個婚姻,是表面的,或許對婚姻不忠貞的一方、想要離開的一方,大部份是男性,但過程中會因為法律介入,會讓雙方心裡疙瘩更深,影響對子女後續教養,也會形成子女心中很大陰影,她認為「婚姻不是用一個刑罰來維繫」。

贊成「通姦除罪」 張瓊文: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

2016-10-17  17: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今(17)日針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人事審查,下午輪到被提名人張瓊文,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詢問「通姦罪還有沒有存在必要?」張瓊文表示,個人贊成通姦除罪化,用通姦罪來維繫一個婚姻只能維繫表面,「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

  • 立法院17日舉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如圖)同意權審查會,接受詢答。(記者張嘉明攝)

    立法院17日舉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如圖)同意權審查會,接受詢答。(記者張嘉明攝)

綜合媒體報導,陳曼麗質詢時指出,據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通姦罪的定罪以女性為多,因為當丈夫與老婆和解時,女方最後對丈夫撤告,卻不對第三者撤告,造成法院中通姦罪定罪者大部分是女性,與兩性平權的概念不符,並問道「通姦罪還有存在必要嗎?」

張瓊文回應,從社會文化、一般社會觀念來說「確實是如此」,因此她個人贊成通姦罪除罪。她認為,用通姦罪來維繫婚姻只能維繫表面,法律介入婚姻只會讓彼此疙瘩更深。且對於子女的後續教養,在官司的紛擾下也會留下陰影,「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

另外,對於同性婚姻或跨性別者組成家庭,張瓊文說,她沒把握社會可以接受,建議台灣可先仿照德國的民法,給跨性別者特別的法律保障。

陳曼麗詢問,張瓊文是否支持婚姻破綻主義,讓感情出現裂痕的夫妻分居一段時間再訴請離婚?張瓊文認為,可以考慮,透過一段過渡時期的調整,對子女與夫妻都是好事。接著,陳曼麗詢問張,是否願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同性婚姻或伴侶往前跨一步?張瓊文說,她過去對這件事情有點懷疑,後來了解到跨性別傾向的都是先天,這樣的人在人群中占約3~4%,其實現在這樣的聲音漸漸被比較多人接受,這是人權議題,人都需要歸屬感、家的歸屬感與互相親密關係的歸屬,人生才會完美,「我贊成跨性別朋友,國家應該給他機制,讓他們能夠建立家庭一樣的制度,是不是我們現在社會完全接受,我沒很大把握,我自己可以接受,建議仿造德國立法,給予他們有特別法律保障,類似婚姻。」(張文馨╱台北報導)

墨國同性婚姻 正反兩派上街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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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Eleng Kazangiljan/Tuhi Martukaw/林柏宏 編譯】

舉著象徵多元性別的六色彩虹旗,穿著婚紗,高喊著口號,這裡是南美洲墨西哥市的街頭,民眾透過示威遊行要求政府,盡速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和擁有收養子女權利的全國普及化。

("墨西哥女同志母親網絡"組織

Ana de Alejandro:

我們的家庭也應該得到尊重,平等權和平等享有的所有權利。)

墨西哥最高法院去年表示,墨西哥民法將婚姻限制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已經違反憲法「婚姻自由」的基本人權。但是,許多地方的立法機關,至今還沒有修法落實同性婚姻登記。也就是說,如果同性伴侶要合法登記結婚,必須要一件一件和政府打官司,勝訴之後才能登記。

(同志權利運動者

Jaime Lopes:

保守群體創造了一系列的論點,用這些(論點),他們試圖要削弱,我們結婚和領養的權利,這個被墨西哥最高法院,最高階的法院,所肯認的權利,已經無法再上訴了,所以即便他們,覺得被突襲和冒犯,他們不能夠消減這個(權利)。)

距離多元性別團體遊行地點不遠的地方,好幾千位穿著白色衣服的民眾聚集遊行,反對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侶收養子女的合法化,並且高呼一男一女所組成的「傳統家庭」的才是符合自然的事物。

(傳統婚姻倡議者

Marco Antonio Garcia:

你看,我們大多數的人,都贊同自然和人類本質的事物,對於走上街頭展現這個(觀念),是另一回事,我呼籲所有人,支持人類、人民、男人、女人和生命,到孩子的本質特性的人,走出來並且大聲疾呼。)

墨西哥總統Enrique Pena Nieto,承諾推動修憲使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這個舉動受到多元性別權利運動者的大力支持,但也收到保守派的宗教團體猛烈抨擊。

(若望保祿二世基金會會員

Mercedes Diaz:

我們走上街頭,是要捍衛我們自然的家庭,一切順從自然的、生物的,我們走上街頭,為了我們孩子的權利,因為我們不想要他們,從小被告知,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當什麼,讓他們遠離這些,並且對有違自然的人,大聲疾呼。)

雙方團體遊行示威的同時,警方在一旁嚴陣以待。最後雙方遊行和平落幕,並沒有傳出任何意外和衝突。

法總統選前 巴黎反同性婚示威捲土重來

發稿時間:2016/10/17 10:49

最新更新:2016/10/1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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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巴黎16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巴黎街頭今天有數萬人上街反同性婚姻,希望在明年總統大選前讓相關論辯捲土重來,並呼籲總統候選人支持「傳統家庭價值」。

法新社報導,時任司法部長的陶比拉(ChristianeTaubira)2013年推動開放同性婚姻並完成立法,是這場示威主要訴求。路透社報導,社會主義政府2013年將同性婚姻立法稱為「全民婚姻」(Marriage for all)。

法新社報導,兩年前展開大規模示威的「公民齊齊行動」(Manif pour Tous)運動捲土重來。民眾高舉「為家庭團結」標語通過巴黎地標艾菲爾鐵塔,也有人揮舞法國國旗,或高舉代表這項運動的粉色和藍色布條。

「世界報」(Le Monde)報導,警方估計有2萬4000人參與遊行;主辦單位則說有20萬人。

法新社報導,烏克蘭女性主義運動團體「費曼」(Femen)6名成員「上空」現身,試圖攔阻遊行隊伍,被示威群眾團團圍住,警方後來介入處理。

參與遊行的72歲退休工程師狄勞內(Michel Delaune)說:「我反同性婚姻和那些跟人民力量唱反調的蹩腳領袖。」

大約100名同志權益運動人士則在巿中心的巴黎共和國廣場(Place de la Republique),率同性伴侶們用公開親吻反示威,藉以「回應『公民齊齊行動』散播的仇恨」。

「公民齊齊行動」3年前在巴黎的1場活動曾聚集140萬人上街反同性婚姻,警方對今天活動不敢掉以輕心。所幸除遭遇約20名反法西斯運動人士的對峙之外,活動平和落幕。包括6名「費曼」成員在內,共有13人被捕。(譯者:中央社何宏儒)

許佑生看畢安生:台灣讓同志用「半個人」狀態悲涼生存

2016-10-17 16:02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台大外文系教授畢安生昨驚傳墜樓身亡,他和同性伴侶相守35年,卻因台灣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始終無法得到法律上的認可。和畢安生有類似經驗的作家許佑生感慨,得不到法律承認,同志在台灣永遠處於「半個人」的悲涼狀態,「永遠在擺盪、掙扎,一不小心便會掉下去。」

1996年,許佑生與烏拉圭籍男友葛瑞於台北市福華飯店,公開舉行亞洲首場同志婚禮,引起震撼。20年過去,台灣同性婚姻還未合法,許佑生和葛瑞依然繼續相守,一在台灣、一在美國,保持「遠距離戀愛」的穩定關係。

「想想看,相守多年的伴侶辭世,你需要多少支持、陪伴的力量?」許佑生說,一般人喪偶後,除了朋友之外,必須靠親人、家族的支持走出傷痛。」但畢安生不獲伴侶家族認同,還遭排擠、無法一起協力處理至親摯愛的身後事,「我可以感受他的心力交瘁。」

許佑生指出,「半個人」指在法律上,同性伴侶「另一半」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包括財產、手術同意權等種種異性戀視為當然的權利。「我們盡了一個人的義務如繳稅,為什麼卻只能得到半個人的法律保障?」

許佑生表示,和畢安生不同的是,他和葛瑞得到兩個家庭、周遭朋友的祝福。但他依然能夠感受那種「半個人」的掙扎與煎熬,「只要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我們就不是完整的一個人,因為我們『另一半』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得不到歸屬感。」

「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關係,更是家族關係。」許佑生說,親密關係走到一個程度,需要家族的認同與支持。畢安生和另一半相守35年,在家族關係中「一直處於被排擠的狀態」。

「我們缺乏異性戀社會裡的支持系統。」許佑生表示,異性戀的另一半辭世,有兩個家族會支持在世的另一半;但在同性戀的世界裡,「家人都不支持你,你怎麼辦?」更何況畢安生一人獨在異鄉,「落入人性中最不堪、悲涼的狀態」

許佑生說,畢安生的辭世,嚴肅提醒台灣「有一個為數不少的族群,被剝奪了『半個人』的權利」。台灣號稱是注重人權的國家,但只要同性婚姻合法化沒過、同志『半個人』的權利遭包奪,「台灣怎麼能自稱是人權國家?」

同志團體:盼蔡總統正視同志人權 別讓悲劇一再發生

2016-10-17 12:02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即時報導

第14屆台灣同志遊行29日下午凱道出發,本次重點之一也包括同性婚姻。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法籍退休教授畢安生與男友的悲劇,凸顯同性婚重要性,呼籲新政府從蔡英文總統到各部會都應正視同志人權,別讓悲劇一再發生。

鄭智偉表示,蔡總統執政前後都說要支持性別平權,但至今僅是口號,不見落實;日前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賴清美連署彰化縣議會第18屆第3次定期議員提案「建請縣政府不應將多元性別意識形態的教材列入中小學課綱,亦不應列入考試內容中,以教育學生正確觀念」,雖賴清美在事發後已撤掉連署,仍非常諷刺。

鄭智偉表示,執政政府應了解,同志婚姻不只是法律、政策,而是與生命息息相關。他感嘆,多少同志伴侶像畢安生一樣,雖然彼此相守相依,卻毫無法律保障,「畢老師在男友走後,一定很孤單,對人生充滿遺憾。」

鄭智偉呼籲,蔡英文身為領導者,對性別平權不應再流於口頭式的呼籲,應在各部門落實,像教育部長至今未在性平教育議題表態,內政部、衛福部也對同志婚姻、同志醫療、老年同志長照問題視而不見。

他指出,許多同志伴侶在就醫時都深怕被醫護人員發現是一對,否則會有差別待遇,尤其是男同志,常遭有愛滋偏見的醫護要求驗HIV,因此連擁抱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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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變更給付 大法官提名人:不當然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2016-10-16  15:33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明天將針對五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審查,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對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十問」,今上午公布回覆結果。在蔡英文政府力推的年金改革方面,雖許多軍公教代表主張調整18%優存恐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皆主張,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給付內容,須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當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代力量黨團日前對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十問」,今上午公布回覆結果,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皆主張,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給付內容,須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當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代力量黨團日前對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十問」,今上午公布回覆結果,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皆主張,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給付內容,須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當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在呼應2013年馬王政爭的「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資格?」一題,被提名人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皆認為其違反權力分立,許志雄甚至指出,這將造成羞辱國會議長、踐踏國會尊嚴的後果;黃昭元對此認為須個案認定,張瓊文則未正面回應。

在「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中,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立場傾向認同同性婚姻,詹森林指出,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張瓊文則認為,同性婚姻先天上和兩性婚姻關係有其無法自然生育子女的基本差異,德國以特別法承認其有類似婚姻共同生活模式,不失為折衷之道。

媒體詢問,被提名人張瓊文在性別及人權議題回答上較為保守,時力是否會對張投下反對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回應,張瓊文在這些問題的確處於較保守狀態,但還要等到審查及質詢後,才會對各別成員做整體性斟酌。

  • 函釋7休1例外 3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反對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6日電)根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問卷調查指出,3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認為,勞動部以函釋迴避勞基法的規定,已經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內容包括10個問題,其中第一題就問到「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

題目中並說明,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動部得否透過函釋的行政規則,自行創設排除該條規定適用之例外?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張瓊文、詹森林都認為,相關規定屬於法律保留事項,不得自行訂定違反這個最低保障規定的行政規則,應以法律規定之。

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認為,勞動部所特定的解釋性行政規則,應依內容判斷;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認為,大法官職權以憲法解釋為主,對於不涉及憲法爭議的問題,不宜逕自表示意見。

媒體問到時代力量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所有行業都是7休1,但是3大類卻是例外,行政機關能否擴權到這種程度,時代力量對此認為是否定的。

問卷另外問到「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都傾向認同同性婚姻;張瓊文認為可以學習德國制定特別法;黃昭元認為,目前已有同性婚姻釋憲案,不回覆本題,避免影響審判獨立。

此外,問卷也問到,「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的給付內容,是否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5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認為,視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當然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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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金鑛咖啡挺同志婚姻平權 推出聯名款彩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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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鑛咖啡挺同志婚姻平權 推出聯名款彩虹瓶

金鑛咖啡支持同志婚姻平權,推出聯名款「金鑛x 酷兒影展-為愛連結彩虹瓶」
「金鑛x 酷兒影展-為愛連結彩虹瓶」,原價350元,凡於金鑛咖啡消費滿百元,享199元加價購,數量有限售完為止。(圖片提供/金鑛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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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金鑛x 酷兒影展-為愛連結彩虹瓶」以輕巧、方便攜帶為設計主軸,瓶身採用高溫玻璃製作,上方印有代表LGBT族群的彩虹與「為愛連結 Let’s connect」Logo,希望讓每份愛連結到世界各個角落。

金鑛咖啡堅持「不分性別、國籍、性向、省分,人人平等」理念,期望打造適合同志朋友品嘗咖啡的友善環境,強調「愛」沒有不同,只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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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準大法官迴避同婚議題 婦團批「性別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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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大法官迴避同婚議題 婦團批「性別冷感」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12日召開記者會,公佈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評鑑結果。   圖:柯昱安/攝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12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大法官及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評鑑報告,在滿分10分的情況下,所有被提名人的平均分數都落在7至9分的「適任」範圍內,但聯盟之一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不願出席記者會為評鑑結果背書,並發表聲明,指出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及蔡炯燉迴避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通姦除罪化的立場,批評他們「性別冷感」。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言人高榮志表示,根據評鑑結果,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的學識專業較高,但在思考人權性別議題時有謬誤。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炯燉的分數雖然落在「適任」,但在憲政人權這一塊因為回答太過空泛,分數僅拿到5.40分,是所有接受評鑑的大法官人選中最低,

至於其他大法官人選方面,高榮志指出,雖然在評分上都落在「適任」範圍內,但像詹森林、張瓊文等被提名人,都沒有明顯的優點,「略顯平淡乏味」。至於立委尤美女丈夫黃瑞明因為過去曾經擔任律師,對特定議題曾表達立場,聯盟認為,「對於律師出身之被提名人,應如何檢視,仍有待思考。」

而許宗力與蔡炯燉在聯盟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通姦除罪化」的提問上,回答過於保守,也引發婦團不滿,同屬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就發表聲明,譴責他們對於性別議題的答覆大玩模糊兩可、兩面討好的手法,迴避表達自己的明確立場。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許宗力的回答「前後自相矛盾」,前面說要「主導不合理傳統文化的改變」,後面卻將同婚、通姦除罪化的議題,劃設在立法部門的政策決定範圍,迴避大法官守護憲法原則及人權價值的使命。

至於另外3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均以明確立場及論點表達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而張瓊文與黃昭元則拒答,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及人權價值未來能否往前推進,令人擔憂。

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迴避性別議題 婦團: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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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今發表聲明,針對7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僅5人回覆「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所提出的各項憲法人權價值的提問,另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法學院教授黃昭元、司法院副秘書長張瓊文卻拒答,感到非常失望,且7人僅3人明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正、副院長提名人回答都很模糊,擔憂憲法保障的性別平等及人權價值未來不能往前推進。婦團指,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及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炯燉,對於提問的性別議題的答覆內容,大玩模擬兩可、兩面討好手法,包括較具爭議的兩大性別問題「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迴避明確立場感到失望。例如許宗力在性別題問答覆,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的議題,認為是立法部門的政策決定範圍,但迴避大法官本應守護憲法原則及人權價值的使命,憲法的性別實質平等原則不該只是宣示性口號。通姦除罪化部分,許宗力只有提醒要注意「通姦罪的追訴審判過程是否過度侵害隱私」。婦團指蔡炯燉答覆性別提問的內容僅短短166字,卻屢以「似」、「或」、「進一步省思」的字眼來含糊其詞,未能明確表達立場。另外三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婦團對於他們敢以明確立場及論點表達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予以肯定。(洪敏隆/台北報導)

調查: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 有3人支持同性婚

晚間新聞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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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重大議題的評鑑,民間團體公佈結果,7人全數過關。不過,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只有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等3位被提名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性別團體感到失望。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針對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發出問卷,最後評鑑結果全數過關,不過其中關於同姓婚姻議題的題目,有許志雄等三位被提名人支持同性婚姻立場和性別團體相同。但司法院副秘書長張瓊文與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黃昭元並未作答,至於身兼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的許宗力、蔡炯燉的同性主張,被認為與性別團體立場不同。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言人 高榮志==
婦女新知她是聯盟成員
但是她看到評鑑報告之後
她就不願意出席記者會
對於院長副院長的這個性別議題
基本上是不能接受
性別議題她們顯然認為
這兩位在這議題上是不及格的

由於大法官釋憲是性別團體爭取平權的重要管道,性別團體對於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只有三位支持他們的意見、感到失望。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資深研究員 呂欣潔==
如果有可能未來有機會
還是可以讓更多支持婚姻平等
還有人權議題的大法官
可以進入這樣的一個 服務的領域
可以真的讓台灣各種的性少數
來獲得一個平等的權利

性別平權是社會重要議題,目前台灣社會各界對於這個議題還沒有達成共識,性別團體希望能透過議題的討論,爭取更多人的支持,當然未來決定釋憲方向的大法官對性別議題的態度,更是他們關心的焦點。

記者 張志雄 陳信隆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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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同性婚姻公投 澳洲反對黨拒支持
2016/10/12 23:1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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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公投 澳洲反對黨拒支持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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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總理滕博(Malcolm Turnbull)希望於明年舉行同性婚姻公投,但在野黨工黨11日表示將不會支持舉行公投。中間偏右的執政聯盟上月提出於明年2月舉行公投的法案,讓全民決定是否讓同性婚姻合法化,這項公投法案須經上下議院表決通過才得以進行,但執政聯盟僅在下議院有多數席次,現缺少反對黨的支持,公投可能無法如期舉行,對支持度低落的滕博來說也是一大打擊。據民調顯示,澳洲61%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反對公投的人認為舉行公投不僅花費昂貴,還恐引發恐同聲浪,不少支持同性婚姻的人也認為不該交由公投決定,而是應讓國會自己決定。舉辦公投預計花費達1.6億澳幣(約38億台幣),在野的工黨表示他們反對舉行這麼昂貴又分裂的公投,認為同性伴侶不須要經過1500萬名澳洲公民來決定他們是否能結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由國會自行審議表決。(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大法官候選人論同婚 不到半數直接表達支持

司法院正副院長和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投票,10月25日就要在立法院登場。(攝影/蕭芃凱)

李佳穎    2016-10-12 15:40 產生縮網址

周末才結束的金鐘獎頒獎典禮,李天柱一席「同性戀滅絕人類論」引發輿論譁然。實際上站在性別平權的角度,支持同性戀,甚至是同性婚姻已經是主流趨勢,在法務部的民意調查中,有71%贊成直接讓同性戀者擁有婚姻的權利。時代力量黨團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也都針對大法官候選人提問,是否支持同性婚姻,7位當中僅有3位直接表達支持。

準大法官:贊成同性婚姻、與異性婚無差別

本屆準大法官人選有許宗力、蔡烱墩、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張瓊文、黃昭元,除後兩者尚未回覆民間團體的提問之外,其餘五人都在書面回覆當中表達對於同性婚姻的態度。大體而言,沒有人採反對立場,而台大法律系教授詹森林、律師黃瑞明與曾任職新台灣國策智庫的許志雄都表示積極贊成的態度。

詹森林的書面回覆表示,婚姻自由包含在憲法22條及釋字552號解釋中,「故本人贊成同性婚姻……本人並尊重任何人對其個人之性傾向認同」。前民間司改會董事長、律師黃瑞明則認為,同性婚姻對第三人或社會並無任何妨害,「同性婚姻亦僅限於當事人雙方之情感自主,對於第三人或社會無任何妨害,國家應尊重及個人人格及情感自主權,給予制度性保障。亦即同性雙方締結之婚姻與異性婚者並無任何差別,不得以性傾向為由而妨害其享受平等的法律地位及有關社會福利之保障。

聯盟認為許志雄富含政治經驗,也有一定的人權敏感度,而他在「同性婚姻」這題的回答也最為詳盡。許志雄認為,過去對於婚姻的思維是「以傳宗接代或養育子女為中心」,僅承認異性婚,還可說是追求公共利益;但今日婚姻觀念已經遭質疑,「堅持婚姻以異性婚為限的理由,恐怕難以成立」。

許宗力、蔡烱墩回答趨於保守

許宗力與蔡烱墩除了是大法官候選人之外,也是司法院正副院長候選人。其中,蔡烱墩對於民間團體的提問,回答十分簡短,「目前國內對於性傾向有異於一般人之情形,其接受度顯然較過去為高,有關性傾向權利保障(如同性婚姻)或可較以往有不同思維。」以往思維即是僅限一男一女的婚姻,蔡烱墩之言雖有突破異性婚姻框架的企圖,但沒有言明現行民法是否違憲。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的評選委員會認為,「憲政人權概念略顯空泛,欠缺大法官應有的人權保障態度。」

許宗力的書面回答表示,「關鍵在於同性戀究竟是必須治療、隔絕的病態,抑或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不是不正常,不是病態,只是在人類歷史長河,因居於少數地位,而被誤解為不正常?如果事實調查結果屬前者,我會傾向現行法只許一男一女婚姻的規定合憲,反之,我傾向認為現行法違憲,違反平等。」

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即以投票表決,把原本列於《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二版中「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移除;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也將同性戀從疾病練表移除。在醫學上,早在40年前就已經確知同性戀並非病態,許宗力的回覆,雖可間接解讀為「現行法違憲」,但模稜兩可的態度被婦女團體認為思想趨於保守。

即使同性戀不是一種病,也未必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審查委員會也認為這是思考人權保障議題的謬誤,沒有考慮「性傾向的流動」是性別團體所不能接受,參與聯盟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選擇不出席,不願意為大法官候選人背書。

聯盟發言人高榮志認為,「大法官可以因為未來會審理到相關的案件,而選擇不表態,但不要站在看起來有點支持、又還沒想清楚的樣子,是在評鑑上最不願意看到的。」誠如許志雄所言,「同性婚的否定,係植基對同性戀的偏見,無寧以歸類為『性傾向』歧視為宜。」民意過半數支持同性婚姻,社會大眾也逐漸了解性別平權的意涵,但7位被提名人中僅有3位直接表態支持。婦女新知憂心,「憲法保障地性別平等及人權價值未來能否往前推進。」

澳總理藤博爾推同性婚姻公投 工黨揚言抵制到底
By 李昱德
台灣英文新聞 編輯 
2016-10-11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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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News ()
澳洲總理藤博爾(Malcolm Turnbull)為了扭轉民眾對其保守的形象,曾在七月的大選前承諾,如果當選,將就同性婚姻舉辦全國性的公投,而在以些微票數之差取得勝利後,上(9)月藤博爾宣布,將兌現承諾在明(2017)年2月舉辦不具約束力的公投,以了解輿論意見。

然而,藤博爾所屬的保守黨僅能拿下下議院,因為其在上議院席次不夠,工黨已經揚言,如果藤博爾意圖強推這個公投,將會盡全力在上議院將其擋下。

明明工黨應該是支持同性婚姻的,那為什麼要反對這個公投呢?

工黨黨魁比爾·薛頓(Bill Shorten)指出,雖然工黨支持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尚且要衡量國家經費運用,舉辦大規模的全國公投所費不貲,再者,他擔心公投會激化反同性婚姻者與同性戀者之間的衝突。

在解釋工黨聲明給同性戀者時,薛頓進一步說,如果可以的話,他希望國會內的「免費」投票就可以解決問題,而這也是政策應該要經過的途徑,而不是訴諸全民公投,遑論是個「無強制力」的投票,這才應該是最快、最便宜,且最明確的道路。

根據最新的民調,包括現任總理藤博爾在內,澳洲全國大概有60%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藤博爾甚至在今(2016)年三月成為第一位參與三月在雪梨舉辦的同志大遊行的澳洲總理。

然而,由於執政黨是由澳大利亞自由黨(Liberal)澳大利亞國家黨(Nationals)和其他右翼保守政黨組成的聯盟,這些政黨意見較為分歧,並沒有在這個議題上統一口徑,舉例來說,在藤博爾之前執政的的前自由黨黨魁艾伯特(Tony Abbott)曾是一名見習牧師,他就是反同性婚姻與墮胎的保守派代表。

面對黨內的不支持與工黨的反對,藤博爾表示,他依舊會在國會提出這項議案,然而在缺乏工黨支持的情況下,執政黨雖然在國會中握有30席,面對法案要通過的門檻39席似乎仍然不足,此時就勢必要爭取握有29席的工黨支持。

國會內的狀況也很雜亂,有些獨立議員或是小黨雖然支持同性婚姻,不過跟工黨持相同意見,反對舉行全國公投,另一些右翼政黨則反對變更現行法規。

除此之外,將公投的消息一出,反同性婚姻的團體就開始動員起來,一個聲稱同性婚姻會升高自殺率的團體「婚姻聯盟」(Marriage Alliance)已經在網路上號召民眾上街,教會及聲勢強大的天主教遊說組織也已經動員起來。

事實上,澳洲政壇這幾年風風雨雨,六年內已經換了五個首相,同性婚姻更是爭論許久的大議題,在鄰國紐西蘭已經允許的情況下,如何在這個議題上全身而退,就要考驗這位新總理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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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央廣RTI】澳洲國會拒辦同性婚姻公投
2016/10/12 00:5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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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RTI】澳洲國會拒辦同性婚姻公投

同性婚姻全國公投提案遭到國會否決,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聲望再次受挫。(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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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由中央廣播電臺提供       澳洲反對黨勞工黨(Labor party)今天(11日)表示,不支持就同性婚姻問題舉行全國公投。此舉很可能延遲澳洲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至少3年,也使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再次受挫。
       澳洲的中間偏右聯合政府上個月向國會提案,擬在2017年2月舉行公投,決定是否將同性婚姻合法化。這項提案必須取得部分反對黨議員的支持,因為總理滕博爾的自由黨-國家黨執政聯盟在眾議院的席次只比半數多一席,在參議院則並未過半。
       勞工黨的否決對滕博爾是項打擊,尤其滕博爾自上任以來,因政績無法和他的進步派名聲相符,使得支持度不斷滑落。根據蓋洛普(Gallop)在8月進行的民調,同性婚姻受到61%澳洲民眾的支持。滕博爾無法完成相關立法,恐將使其支持率進一步下滑。(繼續閱讀)

澳勞工黨拒同性婚姻公投 籲國會直接立法
新頭殼newtalk |  編譯報導
澳洲反對黨勞工黨並不支持總理滕博爾同婚公投的提議。反對者認為,公投既花錢又分化國民,應該透過國會投票直接立法通過。對此提議,滕博爾尚未表態。   圖:翻攝澳洲勞工黨臉書

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7月就職時,宣示要儘速舉辦同性婚姻公投,但是,反對黨勞工黨並不支持這項提議。反對者認為,公投既花錢又分化國民,應該透過國會投票直接立法通過。對此,滕博爾尚未表態。

BBC於11日報導,澳洲總理滕博爾所推動的同性婚姻公投遭遇挫折,這項公投計畫如果沒有獲得反對黨的支持,將無法在國會獲得通過。

澳洲反對黨勞工黨議員表示,他們將阻止總理所推行的同性婚姻公投,理由是這應該直接由國會投票作出立法決議,而不應轉付給全民公投,此舉不僅浪費公帑,高達1億6千萬澳幣(約合新台幣38億4千萬),這包含對支持陣營或反對陣營的資助,後續更可能引發一波恐同症(homophobia),甚至是人民之間的對立。

反對黨勞工黨領袖Bill Shorten11日表示,為什麼一對夫妻進入相互承諾的關係,需要1千5百萬澳洲人公投同意?最簡單的方式是,透過這個運作百年的國會通過立法。

滕博爾長期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他認為,公眾也有發言權。滕博爾尚未表態他是否支持直接經由國會投票做出決議,這意味著同婚議題將不會在短期內獲得解決。

澳洲現行的法律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如果國會批准公投,澳洲人將在2017年2月透過選票回答:「法律是否應該允許同性伴侶結婚?(Should the law be changed to allow same-sex couples to marry?)」

根據2011年的人口普查資料,澳洲約有3萬3千7百對同性伴侶,佔澳洲所有夫妻比例的1%。此外,有民調數據顯示,高達60%到72%的澳洲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澳洲反對黨勞工黨並不支持總理滕博爾同婚公投的提議。反對者認為,公投既花錢又分化國民,應該透過國會投票直接立法通過。對此提議,滕博爾尚未表態。圖為澳洲總理滕博爾。   圖:翻攝滕博爾臉書

澳洲工黨反對 同性婚姻公投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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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道)11日,澳洲工黨議員們在黨內會議上達成一致意見,工黨會在參議院對同性婚姻公投的提議投反對票。這意味著執政黨實施公投的機會渺茫。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工黨領袖肖頓(Bill Shorten)稱他此前曾諮詢了精神健康專家,綜合各方信息,他稱公投可能會導致心理脆弱的人自殺率上升。

工黨的議員們在會議上投票,一致同意對公投投反對票。15分鐘內投票就有了結果。

國家黨議員Andrew Broad提出,如果不進行公投就修改婚姻法,他將不再支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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