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張殿文】 靠AdSense賺Google廣告佣金 短短兩周萬元入袋 艾瑪:這是最真實的回饋 台灣資深部落客艾瑪,在Google的AdSense計劃在台灣展開時就嗅到了商機, 憑著自己部落格的高流量,率先加入計畫,也一如預期,真的將流量轉化為獲利。 Google給她兩個星期的廣告酬勞,多過她付給無名小站一年的費用。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撰寫部落格「艾瑪,隨處走走」的超人氣部落客「艾瑪」,接到了一封來自美國加州山景市(Mountain View,Google總部所在地)的摺疊信,從印著「內附重要訊息」的透明膠帶打開,映入眼廉的第一行字就是「您的Google AdSense個人識別號碼(PIN)」。 有了這個PIN,艾瑪就可以把號碼輸進她在Google的帳戶,讓Google把三百美元(約一萬元台幣)的支票寄出。「這封信和網站上的照片一模一樣,」艾瑪在網站上寫著,Google給她兩個星期的廣告酬勞,比她付給無名小站一年的費用還多。 在平靜的台東自家社區接到Google通知的這一天,離她開始在部落格上創作已經過了三年,過去她寫下了上百萬字,累計超過八百萬人次網友觀看過她的部落格。她是一名家庭主婦,部落格內容主要是記錄她旅行見聞、生活觀感及美食評鑑,她在大學外文系畢業後結婚,現在每天至少花十二個小時寫作。 嗅到賺錢商機 搶先加入台灣AdSense計畫 艾瑪是一個典型的部落客,台灣部落格人氣指標「部落格觀察站」站長洪進吉就分析,她的文字簡單但充滿生活的感動,而且持續不斷。「從國小一年級時,父親就要我們養成寫日記的習慣,每寫完一篇,父親就會畫一顆蘋果賞給我們,」艾瑪提及持續寫作的重要動力,到了三、四年級則是為了可以擁有美麗的日記本,高中之後則是把寫日記當成心情抒發的重要管道。 從她部落格累積人數由七百萬累積到八百萬人次,只花了兩個月的速度來看,他的部落格正以每天一.六萬人次繼續推進,所以當她知道Google的AdSense計劃在台灣正式展開時,就馬上加入。 而這封來自Google總部的支票通知,就像部落格生命歷程中一顆顆五顏六色的蘋果。「這是最真實的回饋,」艾瑪形容這是外界給她的另一種回音,讓她可以繼續摸索前進。 過去部落客要租用像是「無名小站」的網站空間來撰寫文章及貼照片,洪進吉指出,台灣大約有三十萬名這樣的部落客,並以無名為匯集重鎮,他們創造了無名小站的流量奇蹟與八億身價,但是這三十萬名部落客除了極少數除了像彎彎之類的超人氣部落客,幾乎很難靠部落格獲利,最多只是廠商的一些招待。 所以當艾瑪收到支票通知的這一天,也象徵所有台灣部落客的另一扇窗已經打開,就像美國著名的科技趨勢觀察部落格TechCrunch的部落客亞靈頓(Michael Arrington)一樣,可以靠部落格的廣告收益維生。 以TechCrunch為例,目前每月大約有六萬美元的進帳,大約是兩百萬元台幣;外界也預估像是提供交友服務的PlentOfFish、社會性新聞網站Digg、提供建築諮詢的AskTheBuilder.com,一年的廣告收益也有數十萬到數百萬美元。 嚴守遊戲規則 造假點擊將被取消資格 所以如果不是Google的雇員或是供應商,還是可以拿到Google的支票。第一步就是要和艾瑪一樣加入Google的AdSense計劃。艾瑪加入AdSense之後,每天都可以上網看見自己每天的點閱量、點閱率和廣告收入。 艾瑪透過網上帳戶,查閱最新的AdSense收入(Google規定每月五日之前,部落客可以決定要不要結算本月的收入,只要每滿一百美元,Google就可以寄出支票)。 時間先回到今年一月十二日的前七天,也就是一月五日。艾瑪在一月五日前已累積達三百美元了,她決定先開始「收割成果」,要求Google可以寄支票給她,於是Google寄出附有PIN的通知,艾瑪一月十二日收到通知後,就像吃了一顆定心丸。 要拿到Google支票的第二步,就是要小心遵守「遊戲規則」。 「我在累積到三百美元就先決定結算第一張支票,就是擔心會因為不明原因被停權,」艾瑪指出,當Google發現廣告平台網站不正常的點擊或各種異常狀況,就會停止部落客的權利。如果有些上網的讀者故意去點擊造成不正常現象,或是刻意宣傳造成流量,都有一定的風險。也是部落客的「全力出版社」社長林依俐就指出,在日本就發生部落客快達到一大筆金額時,卻被停權。 在台灣也有過部落客被停權的紀錄。不過,Google會告訴申請者被停權原因,申請者如果不服,還可以申訴。因此,千萬不要以為Google會找部落客麻煩,故意不寄支票。 「事實上,Google是相當喜歡部落客的!」網路顧問業者伯森(Greg Boser)指出,Google深知目前公司要提升搜尋排名,除了網站之外,一定要加上部落格,不管是網友自發還是公司設立可供顧客表達意見的部落格,都能讓公司網站的搜尋名列前茅。 以台灣為例,根據二○○六年十月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所做的調查報告,高達八成三的網友在評價餐廳時,比較相信部落格上的資訊,比從美食雜誌找推薦意見的五成還要多。 持續靠流量獲利 得做獨一無二的「自己」 「台灣部落格的發展,部份正從心情故事的記錄平台,轉型成網友的參考聖經,」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執行長江義宇,分析艾瑪等部落客現象時指出,在分眾市場之中,包括旅行、美食、時尚、金融等領域,知名部落客的言論,影響力正大幅上升。美國網路顧問羅許(Rand Fishkin)也指出,和商業相關的部落格,已從一天增加一萬三千個,提升到一天三萬六千個。 為什麼像艾瑪這樣的一人旅行工作室,會讓許多網友參考,而不是相信傳統的大眾媒體? 「傳統媒體強調要客觀,很難像部落客一樣,可以隨意表達自己主觀的看法,」現任時報旅行社總經理的趙政就指出,「客觀」是媒體公正的指標,但卻失去了和部落客競爭的起跑點,再加上艾瑪獨特的親和力,她最著名的行銷方式之一,就是會讓上網留言者有「來店禮」,像是CSS版面設計和酢醬草小貼紙等,散發給網友。 艾瑪的丈夫Tsubasu則指出,艾瑪最迷人的地方,是她總有和別人不一樣的角度,「我們一起看過同樣東西,她就是能看到深邃之處,」Tsubasu說,不過他對靠部落格長期賺錢這件事抱著觀望態度,「網路提供一個沒有門檻的機會,只是多了一個互動,本質上還是私人的紀錄,把這些紀錄log下來,」Tsubasu認為部落格對個人的意義,還是大於和外界互動。 在部落客愈來愈多的情況之下,要想持續收到Google的一百美元支票,最重要的一步,還是堅持做獨一無二的「自己」。 「我一直可以清楚地追溯到兩歲時的記憶,」艾瑪表示,自己的腦袋裡好像有許多收納櫃,把畫面和許多對話先保存下來,所以網友看見她的新作品,有時是過往的素材,她的感官系統卻把時光封存了起來,這種回溯「真實」的能力,或許是艾瑪另一項創作源源不絕的原因。 對於Google來說,正是需要各種獨特的部落客「真實」力量。林依俐就指出,「Google最厲害的地方,就是讓商業世界中原本的使用者,同時也變成了提供者。」當提供者也是使用者(如部落客)之時,更多的能量就會被真實地釋放出來。 是機會,也是危機 恐失去真實淪為炒作工具 成熟部落格如TechCrunch每天訪客超過四萬人次,一○%的網友年收入超過二十五萬美元,也難怪蘋果(Apple)、英特爾(Intel)及服飾品牌香蕉共和國(Banana Republic)爭相刊登廣告。既然部落客對於商業世界這麼有影響力,許多商業活動也開始試圖影響部落客,就像他們花大筆的預算在傳統媒體一樣。例如台灣有一家度假旅館重新開張,就請了知名部落客免費住宿一周,唯一要求是把照片放在部落格上;另外像是去年小野麗莎來台時,一整天的訪問也只給電視台和音樂部落客。 讓部落客捲入商業體系,是機會,也是危機,至少有失去真實,淪為炒作工具的危機。另一方面,網路的世界太複雜了,艾瑪的另一半Tsubasa就在艾瑪部落格愈來愈受歡迎之際,開始盡「監督」之責,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傷害。 但是Google的支票,能不能讓部落客有新的生涯規劃?艾瑪仍舊一副隨遇而安的回答:「有規劃有時也等於沒有規劃,就像是旅行的路線規劃好了,還是會出現不預期的風景,但正是如此,這樣的旅程才會豐富呀!」 Google一股500美元的祕密 | | ‧數位時代 2007/02/05 | Google每股股價近500美元,2006年第三季營收為26億9千萬美元, 較去年同期成長70%。目前市值1490億美元的Google, 僅從一個地方賺錢,以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關鍵字廣告——AdWords。 | | | 【撰文/張玉琦】 靠著Google AdSense的廣告收入,前《Business 2.0》的主筆歐姆.邁力克(OM Mikelik)辭去了雜誌的職務,決意當個專職的部落客。二○○六年十二月,Google AdSense正式推出繁體中文版本,華文世界的部落客們莫不熱烈討論如何從Google AdSense賺到錢。 這些錢彷彿從天上掉下來一般,光是提供部落格網頁上的空位讓Google置放廣告就有機會拿到錢,真有這麼好的事?Google並不是慈善家,Google當然也不是拿自己的錢分給部落客們,事實上,好像意外之財的Google AdSense計畫,來自與Google AdWords的配合。利用廣告主與廣告通路的合作無間,就是Google的生財之道。 唯一收入來源:關鍵字廣告 以搜尋引擎稱霸全球的Google,常給網友慈善家的印象,因為它針對消費者所開發的產品與服務都是免費的,從容量極大的Gmail到文書軟體Docs and Spreadsheets,加上分錢給網路出版者的AdSense計畫與Google聞名遐邇的座右銘「不作惡」(Do No Evil),Google簡直就是聰明絕頂又樂善好施的化身。 然而實際的情況是,Google在美國那斯達克每股股價近五百美元,二○○六年第三季營收為二十六億九千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七○%。目前市值約一千四百九十億美元的Google,僅從一個地方賺錢,那就是AdWords,以企業主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關鍵字廣告。 市場行銷公司eMarketer指出,關鍵字廣告已經取代普通橫幅廣告,在網路廣告預算占最大比例,占總廣告預算一半以上。AdWords就是Google替企業主(不論大、中、小)量身訂做的最適切關鍵字廣告,也是目前Google最大宗收入來源,高達九八%。 廣告抓對族群又能聯播 為什麼Google可以從AdWords賺到大把鈔票呢?也就是,為什麼企業主喜歡AdWords呢? 關鍵字廣告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廣告隨著使用者的搜尋結果頁面出現,提高曝光的有效關聯。只有在使用者點擊廣告後,企業主才需要付費。因此如何提高曝光率,並且增加有效的點擊數就是廣告致勝的祕訣。誰能夠把使用者最需要的廣告呈現在使用者面前,就是關鍵字廣告的贏家,從這個角度來說,還有誰比搜尋大神Google更懂得搜尋與配對的箇中奧妙呢? 況且Google不但是美國境內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根據Google台灣區業務總經理張成秀表示,在亞太地區Google的網頁搜尋量超過七○%,與對手相比,在搜尋結果頁面上所呈現的關鍵字行銷,Google絕對是第一把交椅。 一心一意想成為全球廣告經紀商的Google,開發出搜尋聯播網及內容聯播網的廣告平台合作模式。 企業主可以在與Google合作的搜尋網站上,呈現與所設定的關鍵字相關廣告,將關鍵字廣告從Google的搜尋引擎,擴展到其他的網站。 而內容聯播網則是依據網站內容的相關性配置廣告,由Google的廣告放送系統為關鍵字廣告找到最適合的播放平台。 在精細的AdWords系統下,企業主還能選擇將廣告放在特定的網站,並且依據使用者的國家、IP位置、使用語言來播放廣告。建立在強大的演算法之下,Google AdWords讓企業主心甘情願掏錢購買精確的曝光率與點擊數。那麼除了自家的搜尋引擎之外,Google去哪裡找廣告通路呢?這才是Google AdSense的精髓。 每個網頁都可能是廣告平台 Google在廣告主與廣告平台間扮演媒人的角色,依據雙方的需要媒合廣告。同前所述,除了配合Google搜尋引擎刊登關鍵字廣告外,廣告也會刊登在搜尋聯播網與內容聯播網,加入這兩個計畫的網站,就是AdSense計畫的參與者。 選擇將自己網站的搜尋結果頁面,提供給Google代理廣告就是廣告聯播網(AdSense for Search)。舉例來說,台灣的新浪網、PChome Online和《TaipeiTimes》都是AdSense的使用者。當使用者用新浪或PChome Online搜尋引擎時(現在旁邊會顯示「powered by Google」),搜尋結果頁面的贊助商連結就是由Google代理的廣告。 另外網站可以選擇刊登與內容相關的關鍵字廣告(AdSense for Content)。例如線上科技新聞網站CNET上,不透過搜尋,而是刊登與網站內容相關的廣告,在CNET上就會出現科技或多媒體類型的廣告。 甚至你同意在自己的網頁上推薦一個Google產品,如在網頁上安裝一個Google搜尋工具列,都有機會帶來收益。只要有人使用你安裝的搜尋工具,或者點擊你推薦的Google產品鏈結都有收入。 Google將企業主支付的金額,依比例拆帳給同意刊登廣告的網頁擁有者,但為什麼要把賺來的錢分給別人?因為每個網頁擁有者都因此成為Google的廣告通路,和報紙的廣告欄位與廣播的廣告時段無異。 張成秀說:「我們幫助不管是大企業、中企業、小企業甚至個人部落格,我們都幫助他們成為很強的行銷工具。」 每個網頁擁有者都成為潛在的廣告平台,就是AdSense的最大優勢。這代表什麼?從此,網路廣告不再以流量取勝,不是流量大的網站才能得到廣告商的青睞。透過AdWords與AdSense的合作,流量再小的網站,包括你自己的部落格,都有機會刊登廣告,賺取收益。 當使用者生產內容的同時,就是替Google的廣告生產搭配關鍵字的內容。舉例來說,寫遊記的會搭配旅行社廣告;寫美食的會搭配餐廳廣告;寫貓狗雜記的可能就搭配寵物廣告。 廣告商有更多相關性更高的廣告通路,網站獲得更多刊登廣告的機會,最大的贏家還是中間的Google經紀人。Google一方面替使用者生產的內容找到價值,也把所有的網頁當作它自己的廣告聯播網。 獨門技術讓廣告主徹底信賴 說穿了,這只是將適當的廣告放在適當的位置,但全世界沒有人比Google更懂得這門藝術,因為只有強大的技術支援,才能做到「合適」。張成秀笑著說:「當網站出現Java這個字的時候,我們的平台可以完全不靠人就分辨它到底指得是咖啡、印尼小島還是電腦技術。」 在AdWords計畫中,企業主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設定關鍵字,可以按照時間別、國家別、IP別以及網站別選擇廣告呈現,還能夠避免在色情與負面的網頁上呈現廣告。也就是讓企業主相信,自己的廣告會被放在最適當的位置,這種信任感是Google作為廣告經紀人能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因為廣告主將無法如同看雜誌頁面與電視廣告時段般看到自己的廣告呈現,無法確定廣告呈現的時機與平台,只能從AdWords後台看到曝光率與點擊數的報表。 同樣的,AdSense讓網頁擁有者用過濾器(Filter)避開競爭者的廣告、成人廣告或任何負面廣告,並且廣告的形式(文字、圖片、影片)都開放給網頁擁有者選擇。 這信任感還包括網頁擁有者並不知道自己與Google的拆帳比例,也不知道Google從企業主拿到多少錢。AdSense參與者相信自己擁有網頁管理的最大權限,讓網頁提供者安心於每日變動的網路廣告,不擔心廣告減損了網站的品質。要做到這件事依然需要強大的工程技術,此技術就是Google的金招牌。 Google將搜尋技術建立成品牌,從品牌建立顧客的信任感,並將此信任感徹底運用在廣告媒合的生意上,這就是Google一股五百美元的祕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