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市長: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副市長: 早早安(顏俊家)子鳴Abr尉左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美州曾公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卜算子要不說我是『反美』份子﹐不去告洋狀﹐就怪哉﹗
 瀏覽533|回應0推薦0

曾太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蓮心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只要做大官,隨你怎麼貪!
刪除 2006/10/04 20:20

檢察官說吳淑珍“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因此雖收受禮券屬實,亦難認定其涉及貪瀆。根據這項起訴書立下的里程碑,從今而後,所有為官者都當知“內人”之好用,那是絕緣效果最佳的貪瀆防火牆兼白手套。

SOGO案卻以令人難以信服的理由偵結,是在教導我們:只要做大官,隨你怎麼貪!這樣我們如何尊重司法?檢調?台灣還站的起來?

蓮心﹐

自您對我貼出『人各有志』回應後﹐這是您第一次﹐對我文回應﹐我不以為您吐舌﹐是針對我﹐如果如此﹐您大可不必浪費時間﹐可以學第三波的阿色市長﹐來個『非禮勿視』焉。

看到您吐舌頭的表情﹐我了解您的心情﹐對司法不滿﹐我也能体會。本來早就想﹐寫一篇文﹐談『司法』及『政治』的區別﹔只是一直找不到當年我辭離外交部時的辭呈﹐就擱了下來。

其實﹐一般司法人員不能憑自己好惡﹐或政治傾向﹐對法律做出顯現其價值判斷的裁定(除了有釋憲權的大法官外)﹐特別是加罪於民的刑法﹐一切要依『罪刑法定主義』而行﹐這是近代民主政治﹐保障民權的最基礎概念﹐也是三權分立的核心体制。

依政治言﹐徒法不能行﹔依法律言﹐一般司法人員亦有其窮。對司法偵查及案件判決﹐也難杜絕異議。人類自以為能創造出好的制度﹐但是﹐人畢竟是人﹐並不是神﹔沒有任何人造的制度﹐是天堂式的完美﹔以美國言﹐冤獄也非少聞﹐真理不彰﹐更非鮮事。

就以美國號稱世紀大審的辛普森案為例﹐刑法無罪﹐民事有責﹔辛普森被判賠受害家屬布朗等七千萬﹐事過十年﹐辛普森運用法律﹐受害家屬仍然一文未獲理賠。這裡有太多事﹐不符常人所言的『天理正義』。

再談政治﹐以晚近選舉觀﹐杜魯門擊敗杜威﹐小布希險勝高爾﹔純就民主政治理論而言﹐二者均明顯違背最根本的『多數票統治』的原則﹔因為以純選票計﹐應該是獲人民選票較多的杜威﹑高爾﹐當選總統才是民主(在台灣﹐一定如此也)﹐為什麼美國憲法法院裁定高爾落選﹖正是『徒法不能自行』﹐理論有賴傳統﹑規範及制度來運作。

 

儘管有時﹐這會很讓人不滿﹐但是﹐我們可以像中共文革時﹐以一般紅衛兵的心態﹐隨政治風向﹐定人(陷害)罪刑的自由﹐像打倒貴為『國家主席』的劉少奇一般﹐以『罪刑民定』的文革原則﹐也不循法律体系的法理﹐否定『法定』主義﹐將阿扁夫婦定個現行刑法所沒有的罪嗎﹖能如此﹐則有待更好的﹑超越現行民主的制度。我們有比先進歐美現世更好的﹑更實際﹑更合理的的法治哲理和制度﹐可以去追求嗎﹖真的有其他抉擇或選項嗎﹖

太公研習過台灣刑法﹐但那是四十年前往事﹔今日刑法內涵如何﹖太公不慬﹐要自認是門外漢﹐我不能也無能評論檢察官對此案的偵結﹐我也不認為『世人皆惡我獨善』﹐所以﹐我寧願相信專家的良心。

儘管如此﹐太公不鬧情緒﹐知道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因此不會說『只要做大官,隨你怎麼貪』﹐更不能遂下論斷﹕台灣『司法已死』﹑『司法界一片貪腐﹐沒有正人君子』。這太悲觀消極﹐太『過度政治化』﹐或『泛政治化』。如果國人不滿意﹐只有透過台灣亂源之一的立法院﹐修改刑法一途﹔太公有言﹕『事難求全﹐難謂修此法後﹐仍無漏洞﹐可能還應有反效應』﹐也只能旁觀出嘴皮耳。

盼國人能清醒點﹐雖然每天很多是老狗屎﹐快不快樂﹐樂不樂觀﹐有無希望﹐卻在您的丹田﹗

 

 

註﹕太公要再寫下去﹐對美國的民主與法治﹐那是各各層面﹐信手拈來﹐滿肚勞騷﹐百篇文也難盡興也﹔比起您對台灣的現狀﹐絕對還要更不滿﹑更義正詞嚴﹑更血氣奮張。屆時天下歪城的卜算子﹐可能會嚇呆了﹐想像不到他所謂『獨台』份子﹐除了忠貞中華民國﹐不看老美臉色外﹐比他更維護中華民族的利益﹔他不在太公頭上﹐猛貼『反美份子』標簽﹐去向老美告狀﹐那才是『伊娘的』怪事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88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