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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新專欄】(代貼)滿江紅(憑弔陳金珠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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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魂鵑血籲天錄

滿江紅(憑弔陳金珠烈士)

揮旗大隊全體仝仁 敬輓

落落奔波,銜國恥、忠魂鵑血,嗆妖孽、迭遭凌虐,忍辛不卻。國祚茹腥妖禍起,黃鐘毀棄金甌裂。恨而今、社稷溺群妖,情難滅!

黎民苦,渾無解;憂國意,何曾懈。恨、未酬宏願,遽歸仙闕。忠義肺肝存萬古,英雄骨血垂青頁。願英魂、長伴我同袍,梟賊滅!

說明

1.落落:不計次數。
2.金甌:國土,疆域。亦泛指國事的林林總總。
3.忍辛不卻。卻:退縮,讓步。
4.右詞嚴守格律,以示對於往生者的肅敬;不通詞律者,切勿塗改。
5.右詞鑲在花圈中,用於追思紀念會。

高景新 撰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健保免費連線《梅峰》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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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貼)陳金珠自殺案首尾(卷二)∕高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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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珠自殺案首尾(卷二)

  序一 《卷一》的補強及更正

1.在「六三事件」中,我的第一個目擊現場是在中正紀念堂西北角牆外,張永年被警車帶走。據說,在此時之前,有一小撮人在外交部旁的人行道上執旗,張先生是其中一員。警方以大陣仗驅離,張先生與「背包女」乃沿斑馬線走到中正紀念堂西北角外|此一過程我未見。我的目擊順序是:先見張先生被警車帶走,後見「背包女」拒捕、奔向中央黨部。

2.警方是以「突然的粗暴大動作」連推帶拉的將陳金珠押上警車。若警方是以溫和的態度處理,絕不至於使她受傷。數日後,金珠語我,身上多處受傷,已取得驗傷單,惜未隨身攜帶,乃向我出示部分傷痕(左臂或右臂,我已模糊)。她不是老粗,是弱女子,何須施以粗暴的大動作?又何況,事前連「盤問、蒐證」的程序都沒有,當警車到達時,就突然予以逮捕。實乃野獸的行為。

3.金珠之受傷,總不會是在被帶到派出所之後予以「刑求」而造成的吧?那末,她因何而受傷?不是很明白了嗎?

4.SOB岩里金田說,在逮捕金珠之前,有予合法的「盤問、蒐證、錄影」。好,就請SOB將錄影碟片交出,以使真相大白,如何?

5.六三夜,對我錄影時,特令我站在我的殘障車旁。我的機車是停在近信義路的矮樹叢旁;此刻,警察以很大的陣仗(小題大做)把我與廣場隔開,故意使我落單(小題大做),在信義路的邊緣上也站_幾個警察(小題大做)。喟,SOB岩里金田,要吃一個軟_子,何必如此「小題大做」?這對於我是莫大的精神壓迫及羞辱!(註:金珠被逮走之後,警察已無差事。於是,幾乎全體的警察都群集過來。)

6.六三案之後,竟有警員來我家「關切」。何乃對我「賊視」至此?陳金珠在中壢的家也常有警員去關切。賊婆娘(岩里淑珍)的狗腿子連續的施予綠色恐怖,她終於自殺。(註:冤有頭債有主。若下達命令者不是賊婆娘,到底是誰?請SOB岩里金田,不得「一口多舌」。)

7.在六三案之前,警方已經派線民臥底於人民廣場。許多人的家被警員關切過,有些人不在乎;有些人在家屬的壓力之下,不敢再來。

8.在精神科學中有「蝴蝶效應」之說,新舊版本有多種。例如:北京有一隻蝴蝶在振動翅膀,就能造成澳洲的沙漠下大雨。人的精神世界,常是被「蝴蝶效應」擾動。

9.金珠很善良,悲天憫人,人溺己溺,哀國事之茹腥。在十九個月的「抗議禍國殃民」的活動中,迭遭綠色恐怖,終於以屍諫而結束生命。這整個過程,請看官用「蝴蝶效應」去思考。

10.我中風十七年以來,走失四次,雖然很少,但畢竟會發生。我被指定,必須隨身攜帶「走失鍊」。走失,發生於頭暈失智,因此我必須嚴格控制血壓。在「六三案」中,我因何而「合作」,你明白了嗎?那不是「合作」,而是「委屈求全」。被蒐證後,我騎殘障車回家,一路上心驚膽戰,死活只剩一紙之隔。上情,可詢之於我的主治醫師。因此,我賭爛至今。以至於生活步調大亂,難以言喻。

11.往昔,我個性溫和,生活品質很好。六三案之後,我會發脾氣,甚至有暴戾傾向,屬人格特質變異。這會是我自找的嗎?我曾數次企圖與他人撞車!

12.連我的情緒都會受到嚴重的干擾,何況是金珠?

  序二

  《卷一》完成於七月五日。

  七月七日(星期五)晨十時許,我與姜葆鳳及林先生(名不詳)共赴台北市警察局,拜會許錫榮先生,其官階為三線一星(三毛一);現職:中正區駐區督察。姜葆鳳先生:為金珠案打抱不平者。

  拜會的前因:七月一日下午,姜葆鳳語我,七月七日晨將去找岩里金田理論,以拆穿其謊言,恰中我的下懷,蓋我欲趁機與岩里金田對質,出一口氣,乃要求同往。七月七日抵市警局之後,方知並無岩里金田與會,甚失望。

  許警官先詢姜某的口供,並作筆錄(電腦記錄),耗時甚久。輪到我時,已近中午,室內冷氣太冷,以至於我稍頭暈,表達尚可。筆錄,不可能巨細糜遺,而且,問供的方式可能有陷阱。因此,還是以我的文章為準。

  我帶去市警局而交給許警官的文件有:1.本文《卷一》。2.祭陳金珠烈士文。3.拙作《罄竹難書的登徒子》。4.台大醫院診斷書影本。

  六三事件

   第五節 續張永年冤案

  張永年僑居澳洲,戶籍在台北。二○○四年的總統大選他回來投票。扁賊靠撇步險勝,張某不服,乃參加抗爭(據說他曾回澳洲處理原職再回台灣)。在台北市一家外商公司上班(與他原在澳洲服務的公司是否相關,不明)。

  張先生每天下班後都來執旗,其執旗的地點有二:一是國民黨中央黨部正門外,即「人民廣場」。一是外交部旁,面對_景福門,即「揮旗隊」的位置。六三案之前,我但知有「人民廣場」,沒注意到「揮旗隊」的存在,六三之後方知。約自六月底起,我也加入了揮旗隊,每月廿次以上。|因為心懷不平,血壓難以控制,常頭暈、頭痛,不敢上山活動,而「揮旗隊」距我家僅一公里多。

  六三案後,張永年不再在黨部外執旗,僅在外交部旁,幾乎是每天下班之後必到。他不會叫囂,但警方對他卻是「必欲除之而後快」。於是,多次的干涉他。因為在六三事件中他被蒐證過,事後又「不知悛改」;而且他出現的次數特多。

  去年十一月底,警方查到了他上班的外商公司,竟派員去向他的老闆告狀。老闆怕沾政治,乃將張某解雇。張某乃於十二月初離台返澳。警方應予賠償,辦法後述。

  六三事件

   第六節 陳金珠的悲劇

  六三事件之後,金珠取到了診斷書(驗傷證明)。然後,她委請姜葆鳳先生為她奔走申冤(此況,我於今年七月一日方知)。金珠自己也去找台北市議員侯冠群申訴(此況,我於今年六月廿三日方知)。但警方死硬,不肯認錯。而且,迭有警員至其中壢的家中「關切」。金珠終因積忿而在台北市政府跳樓自殺。

  六三之後,六月五日,金珠即委請姜葆鳳為她打抱不平;姜某於六月六日與立委周守訓聯絡。周委員(大約)於六月十日向中正一分局索取相關的證據,警方耍賴到底。此外,金珠由朋友陪同,去找市議員侯冠群訴冤。警方死硬,聲稱逮捕程序合法。但是,只是「自稱合法」,但並未以蒐證之錄影而「證明其為合法」。

  在此,我問相關的SOB:一、當時,何未以「相同的合法程序」逮捕「背包女」?嗯,獮們可辯稱:「因為她跑掉了。」可是,「背包女」拒捕,且與警方對峙長達半小時以上,是否更應該以暴力的大動作予以逮捕?何能使其逃脫?哦,獮們可辯稱:「因為有一群人士協助拒捕。」休要唬弄老子!二、在金珠之前,楊宜修不但拒捕而且怒斥警察(四、五個);又,並無人協助楊女拒捕,咦,是否更應施以暴力的大動作?何以四、五個警察竟能讓她「忿然從容離去(非逃跑)」?何未以「相同的合法程序」予以逮捕?(註:獮,音「癬」,用以代替「你」,但不可用以稱謂人類。)

  我老記者有如左的諸項見解。

1.現在已非舊時「錄影帶」的時代。現今的「錄影碟片」體積甚小,容易長久保存。「三一九」之後的街頭活,警方所作的「蒐證錄影」至今猶存。

2.事件發生於「六月三日」,而「六月十日(大約)」已有人索求警方的「合法證據」;該影片不可能於那麼短的時間內銷毀。

3.在「六三案」中,我是唯一被蒐證錄影的對象,且是目擊者。警方在將金珠押上警車之前,根本就未向她「盤問、蒐證」,而是當警車駛到時,迅即(all of a sudden)對她採取「粗暴的大動作」,像是在逮捕老粗一般。若警方膽敢將錄影片交出,則那三隻大條的SOB就別混了!(註:son of a bitch,簡寫成SOB,相當於中文「狗娘養的」、「婊子養的」。)

4.「六三案」後,金珠本要求很少,只要求SOB岩里金田向她道歉;約五個月後,SOB僅同意:今後再無警員至其家中「關切」。

5.岩里金田堅持不道歉。約至第五個月,金珠因積怨而火大,要求將岩里金田解職,這當然不可能。大約又過一個月,金珠跳樓自殺。在這整個過程中,岩里金田落下一大破綻,岩里金田稱:「在逮捕金珠之前,有『盤問、索求證件、錄影』的合法過程,金珠拒從,故予合法逮捕」云云。好,若真有其所說的合法過程,那末,當金珠要求道歉時,警方只要拷貝一份錄影片交出,就能杜悠悠之口。警方何以不用這麼簡單的方法自清?看官,你認為呢?警方所謂的「蒐證錄影已銷毀」,你相信嗎?

6.違法者反而不斷的要求執法者道歉,這不合邏輯吧?又,執法者始終拿不出其合法的證據。別再用詭辭詐語來唬弄人類啦!

7.今天(七月十五日)我特到「六三案」的現場,模擬金珠被逮的情況。從她持國旗走進現場算起,至被逮為止,約廿秒。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警員何暇對她「盤問、索證件」?SOB岩里金田,別虎弄人類啦!

  在此,我再補述我的心路歷程(蝴蝶效應),看官可憑此而揣度金珠的心路歷程。

  一般人血壓飆高時,也許會頭暈,也許會伴生頭痛。腦中風的病人在血壓飆高時,除了頭暈而外,併發頭痛的機率頗高|我的情況正是如此。因此,我須嚴格控制血壓。

  「六三」的晚間,在我被蒐證之前,正是「頭暈」且伴隨「普通頭痛」。被蒐證之後,在我回家的路上,到了「頭痛欲裂」的地步(平生唯一的一次)。若在此種情況之下突然「失智」,那就不是「走失」,而是「車毀人亡」。那是心驚膽戰的過程。因此,我「憋怨」至今。

  那一路上真是「玩命」,生死乃一紙之隔。安全到家之後,忘記吃藥,倒頭就睡,輾轉難眠至次日晨九點,打算去和平醫院急診,但沒把握下樓梯,不敢出門。「六三」沒吃晚餐;「六四」的早餐與中餐都沒吃,餓到眼冒金星,到了傍晚才吃一餐,晚間十點再吃一餐。

  我的脾氣一向很好,連口頭禪都沒有,更無粗話。六三之後,我的脾氣大變。常莫名其妙的情緒化。

  一年多以來,我發生「鬼壓_(夢魘)」數十次,往昔並無此症。連我的情緒都會掀起巨浪,又何況是金珠。她何故走上自殺之途,明白了嗎?|蝴蝶效應。

  今年六月廿三日,我參加金珠追思紀念會,聆聽侯冠群演講金珠案。七月一日遇姜葆鳳,交談金珠案。從此我才知道金珠申冤的歷程。可惜,六三之後,我問候金珠時,她僅向我出示部分傷痕,並未表示要討公道,也未向我求援;她一向說話保守,我也未予多問。若她當時向我表明要討公道,我一定鼎力相助;她就不至於自殺,我也不至於憋悶氣。

  六三事件

   第七節 我發火而製造的車禍

  中風前,我用一輛汽車及三輛機車:偉士九○、一五○、一八○。中風後,用兩輛殘障機車:三陽一二五及一五○。

  今年三月底(或四月初)某日上午九點多,我騎三陽一二五行經貴陽街二段時,見停放於路邊的一輛中型卡車,侵佔路面太大,違規,一時心頭不爽,故意往上撞(以卵擊石),我車受損,且閃了腰,疼痛難忍,騎_受傷的機車到和平醫院掛急診,照X光,發現腰椎有骨刺。

  所謂「因骨刺而腰痛」,乃醫師說法;我並未告以「撞車閃腰」。先前並未因骨刺而有症狀。急診後,治療三、四個星期。

  因腰痛而急診的日期,我已忘記。查病歷吧!

  機車前輪歪斜,右後輪內陷,車頭撞爛;還能行駛,但有危險性。於五月三日報廢,單據今存。

  實際上,六三案後,我數度企圖與別人撞車。

  我寫出這段糗事,以期一般人能增加了解「蝴蝶效應」。人間的很多意外,常相關於蝴蝶效應。

  我說,報廢一輛機車乃導因於六三案,「法官」要怎麼判?用膝蓋想也明白。怪道,基督教(聖經)不承認「人間的法律」。今天,若我要求警方賠償我一輛殘障機車(約需七萬五),則警方大可不予理睬。

  又,六三的晚間,若我在回家的途中「車毀人亡」,誰知道兇手是那三隻SOB?

  「蝴蝶效應」何等可怕?明白了嗎?

  今天,我何故眼冒血絲,明白了嗎?平生不做虧心事,世上應無切齒人。

  但將冷眼觀螃蟹,看獮橫行到幾時。

  六三事件

   第八節 假設我是陳金珠

  我拿_小國旗走進現場。

  我瞥見一小撮警員在干涉搖大國旗的楊宜修。楊宜修怒斥警員,然後就離開現場。她是從容的離開,不是落荒而逃。警員不但沒有極積逮捕她,而且放任她從容離去。

  正當楊宜修向北離去時,我走入現場。原先干涉楊宜修的那一撮警察就改而以我為目標,尾隨在我後面。他們伸手碰我的肩膀、胳膊,那只是很普通的干涉,我不認為牠們會對我有什麼不利,可是滿討厭的。

  今晚警察這麼多,又沒看見名嘴演講。我有經驗,在這種氣氛之下,有些人就到大中至正門那邊去聊天,我不妨去中正紀念堂去找他們。

  為了閃躲警員,我本能的直行、蛇行……。前面警察那麼多,也要干涉我。算了,我不去中正紀念堂,回家吧。於是,我調頭往回走,我的機車在仁愛路的路邊。

  我回頭走了十來步,怎麼,all of a sudden(毫無警覺的突然),警員向我蜂擁過來,用很粗暴的大動作把我押上了警車。

  我是很安靜的人,我從來就不會喧囂,我到底犯了什麼法?那粗暴的動作使我受了傷。我嚥不下這口氣,我要討公道。

  可是,岩里金田(現場最高指揮官)始終不認錯。牠堅稱:在逮捕我之前,曾先向我盤問,並向我索取證件,我不服從,故而以「合法的程序逮捕我」。牠的謊言欺人太甚。我想盡辦法討公道,可是,牠拿不出「合法逮捕」的證據。

  黃鍾毀棄,國事茹腥。這個國家在沉淪,我看不下去了。

  一願國泰民安,二願國泰民安,三願國泰民安。我先走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高景新 撰

九十五年七月廿一日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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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貼)陳金珠自殺案首尾(卷三、四)∕高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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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珠自殺案首尾(卷三)

    序一 SOB簡介

  岩里金田,竊中國姓「李」。中正一分局局長。「六三案」現場的最高指揮官。

  岩里錦明,竊中國姓「陳」。原中正一分局第五組組長。今年六月十六日調任嘉義縣朴子分局局長。

  岩里子雄,竊中國姓「王」。原仁愛派出所所長。今年七月一日調任為安和派出所所長。

  「六三案」是我平生所遭遇的奇恥大辱,我眼冒血絲,我必殺到眼紅。無限上綱的報復。

    序二

  關於「六三案」。依我的邏輯判斷,向岩里金田下達命令者,應是賊婆娘(岩里淑珍,竊中國姓「吳」)。若不是賊婆娘,則請岩里金田一口咬定,究係哪一隻賤鱉。若岩里金田不肯招供「下達命令的上級」,則當然由岩里金田與另兩隻SOB共同扛下全責;岩里金田擔最大責任。擒賊,當然要擒賊頭。

    賠償辦法 第一方案

  暫時假設「下達命令的上級」是賊婆娘岩里淑珍。若此假設錯誤,則請那三隻SOB道出真兇,再以真兇取代賊婆娘。

一、對於陳金珠的賠償(由家屬代領)

1.賊婆娘負擔壹億元(指新台幣,後文準此。)
2.岩里金田負擔伍佰萬元。
3.岩里錦明負擔貳拾萬元。
4.岩里子雄負擔拾萬元。

二、對於張永年的賠償

  暫不決定。由岩里金田負責找回張某,視其損失再議。

三、對於我的賠償

1.賊婆娘負擔壹仟萬元。
2.岩里金田負擔壹佰萬元。
3.岩里錦明負擔伍萬元。
4.岩里子雄負擔參萬元。

  又,岩里金田記大過一次,岩里錦明記小過兩次,岩里子雄記小過一次。

  賠償辦法 第二方案

  假設並無下達命令的上級。

一、對於陳金珠的賠償(由家屬代領)

1.岩里金田負擔壹億元。
2.岩里錦明負擔參拾萬元。
3.岩里子雄負擔貳拾萬元。

二、對於張永年的賠償

  暫不決定。由岩里金田負責找回張某,視其損失再議。

三、對於我的賠償

1.岩里金田負擔壹仟萬元。
2.岩里錦明負擔拾萬元。
3.岩里子雄負擔伍萬元。

  又,岩里金田記大過兩次,岩里錦明記大過一次,岩里子雄記小過兩次。

  我不收支票,只收現金,須在媒體前公開。我不開立收據,也不簽任何切結書。

  右索之賠償非「國賠」,而是「私賠」。國賠,乃是以全民的口袋為提款機,且對於兇手毫無懲罰作用。國賠,不但曠日費時,而且是對於苦主儘量苛薄。

  我的精神損失與健康損失,法律不可能作出公道的裁決。因此,對於索賠一事,我不走法律之途。咦,這不是蚍蜉撼樹嗎?別?急,待看完全文再說。(註:蚍蜉,音「皮浮」,大螞蟻。起不了作用。)

  被我侮辱到的任何一隻SOB,我永不道歉。但是,該等SOB可告我誹謗。

  六三事件

    第九節 拆穿交差邀功

  在「六三案」之前,警察對於我這「殘障者」禮遇(有人性)的事例約廿起。例一、有一次,我在一處「機車兩段轉彎」處竟直接轉彎,被守株待兔的三位警察逮個正?,於理應開罰單,警察見我騎的是殘障車,乃溫和的問曰:「何未注意兩段轉彎的標示?」我道:「我腦中風,注意力不完整。我看見左轉的綠燈亮了就隨汽車而左轉,真抱歉。」三位警察互相耳語一番後,未開罰單而放行。例二,有一次,我行駛於和平東路,汽油用盡而停在黃線網區,應開罰單,但警察幫我將殘障車推到加油站,未罰。以上兩個小故事所展現的是「人性」。其它「有人性」的故事不少。

  在「六三案」中,岩里金田下令逮捕陳金珠已經是極不合理。在即已逮捕陳金珠之後,意猶未盡,還要繼續「殺到眼紅」,竟然接?對我這四肢不靈光的「殘障者」蒐證|我請看官注意,這是「殺紅了眼」才會出現的禽獸行為,顯然是為了「交差邀功」而不擇手段,能多湊一個業績就多湊一個業績。如此的爛警官豈能適任?

  任何陌生人看我走一小段路,即可判定我是「殘障者」。六三夜,金珠被逮時,我是坐在鐵拉門出口處的塑膠?上,從該處走到我停機車處,那不是「一小段路」而已。若岩里金田硬說看不出來我殘障,其誰能信?

  又何況,在對我錄影時,還特指定我站在我的「殘障車」旁。若非「殺紅了眼」,若非「嗜殺到底」,何至於對一個殘障老人如此殘忍!為了「交差邀功」,竟至於如此嗜殺!

  孟子曰:「無惻?之心者,非人也!」

  六三之前,岩里金田與我不熟。但是岩里錦明與岩里子雄都跟我熟悉,早就知道我是「殘障者」。六三夜,在對我蒐證時,於情於理,那兩隻跟我熟悉的SOB應該發揮人性吧?不但沒有,反而成了幫兇。特殊地,岩里子雄竟把我當做孩子哄,一副知己的和氣貌,哄我合作。

  請看官注意,即然對我是使用「哄孩子」的態度,可見,明知道我是「不值得蒐證的對象」!顯然,那是為了湊業績而吃軟?子,連人性都不顧!因此,我視那三隻SOB為畜生。(對我不禮貌的小警員,不必計較。)

  六三事件

    第十節 自私膽小之徒

  今年六月二日閱報,驚諗金珠惡耗,我的心底更加掀起巨浪,我決心訪查案情的細節。可惜,「人民廣場」結束已近一年,入手甚難。但是,我決心殺到眼紅。

  七月十日晚,我訪到了「背包女」,已獲其姓名,但她堅拒曝光。理由:一、怕被老公罵。二、她的老闆是「死忠的綠」,她擔心被解雇。

  「背包女」言論要點:一、六三案的當天,她的行為根本沾不上「違法」,她當然要拒捕。二、在中正紀念堂西北角外,警員未向她盤問,「逮捕」的動作事出突然,她反應快,乃急奔向中央黨部。三、在中央黨部的玻璃門外,協助其拒捕的人士與警方對峙「長達一小時左右」,不止「半個多小時(我依回憶而如是說)」,今以其說法為準。四、對峙約一個小時後,她乘隙從黨部後門逃脫。

  有一年輕男性,綽號「石頭」,自稱是現場目擊者。其說法之要點為:一、有看見陳金珠在仁愛路邊停放機車(當時我所處的位置看不見此景)。二、金珠從停車處走向廣場,到被逮捕為止,總計約半分鐘。其間,警員並未向金珠蒐證。

  「石頭」不願曝光。似乎,他與岩里錦明有什麼關係,故有所忌憚。

  六三夜,在金珠被逮之前,我見一位「墨鏡女」執大型國旗,比金珠稍晚進入現場。金珠是沿人行道進入現場(距柏油路較近),「墨鏡女」是沿黨部的圍牆外進入現場(距柏油路夠遠)。兩人是「各走各路」的情況。

  金珠被押入警車時,其漁夫帽掉落於車外。警車駛離之際,「墨鏡女」將大國旗拋在矮樹叢上,同時奔向前去撿起金珠的漁夫帽,快步離去,不知去向。

  金珠被逮的位置是:中央黨部出口處行人道的中央,距柏油路約兩公尺。「墨鏡女」的位置是:較接近鐵拉門,距柏油路四、五公尺。

  「墨鏡女」是持大國旗,目標比金珠更顯著,兩人進入現場的路徑不同而已:兩人幾乎是同時進入現場,「墨鏡女」稍晚些許而已。警方不逮捕「墨鏡女」而逮捕金珠,這又是一樁荒腔走板。這一點,該三隻SOB休要唬弄我老記者。

  今年七月十八日晚,我訪到了「墨鏡女」,已獲其姓名,但她也不願曝光。理由:一、她兒子是扁賊(台大法律系)的學弟,且死忠於扁賊。二、她(六十多歲)是靠她兒子供養。三、母子常因政治信仰不同而口角。

  「墨鏡女」言論要點:一、警方逮捕金珠,事出突然,根本未予「盤問、蒐證」。二、她拾起漁夫帽之後,猜想金珠可能是被送往仁愛派出所,乃速往,果不出其所料。

  七月廿五日晚,又遇「墨鏡女」,再詢之,說法同右。

  右列的三人均已聲明不願曝光,但我仍略記其事。

  六三事件

    第十一節 我的心房擴大

  我原有血壓高,但藥物控制的效果極好,再加上我常上山活動,身心愉快,也有助於血壓穩定。我有心臟亂跳的毛病,屬偶發性,好發生於:飢餓時、疲勞時,多喝咖啡時、天冷衣單時。以上,乃六三案之前的宿疾。但是,六三案之前,並無「心房擴大症」。

  六三案之前,我有心臟神經痛的毛病,不常發生。六三案之後,心臟痛的機會漸增,逐至一天之內能發生多次,每天為此症而煩惱、緊張。今年五月作超音波檢查,發現心房擴大。主治醫師詢我抽菸的情況,我據實以告。

  主治醫師表示:菸量太大,超過半年,有可能導至心房擴大及二尖瓣疾患,但卻因人而異。我疾或有可能相關於菸量暴增。

  我從小是古典音樂迷。六三案後,奇怪,我大半是浸沉於兩首曲子中|新世界交響曲與悲愴交響曲。別的曲目被我冷落。

  插播:今天(七月廿七日)我赴和平醫院查病歷。「撞車閃腰」而去急診的時間是:三月廿八日早晨十點半。

  我的音樂嗜好大變。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的生活內容大變,不敢再上山活動。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的菸量暴增。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頭暈、頭痛的機會增多。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心臟神經痛的機會明顯增加。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多次企圖與他人撞車。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是否要判我為「公共危險罪的預備犯」?

  我故意撞路邊的卡車而損失了一輛殘障機車。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常被大便失禁所苦。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不再上山活動,腰圍變粗,皮帶鬆了兩格。原有的褲子腰身已不合,扔進了舊衣回收櫃,新買了六條褲子。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為了怕胖,我現在每天只吃兩餐,甚至只吃午餐,常因餓肚子而暈眩、眼冒金星。但是,節食無法瘦腰。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本來,我飲食很均衡。六三案後,我懶得吃蔬果,用綜合維他命代替。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六三案後,我懶得燒開水,狂買飲料。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很重視整潔。六三案後,我家裡亂得像豬窩。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往昔,我行車幾乎不按喇叭;這方面,我的修養非常好。現在每見前車笨拙,就猛按喇叭。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現在,我被「焦慮狀態」所苦,我憋了一肚子悶氣。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我寫文章的格調完全走了樣,遠違「特約撰述」的水準。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註:我原任自立晚報特約撰述,聘書今存。)

  醫師有給我抗焦慮的藥,不但無效,而且會加重頭暈。這也是受害於六三案,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

  七十八年六月,我在台大醫院治療腦中風(診斷書今存),八十二年起改服中藥。八十五年元月改至西園醫院治療,去年八月起不再去西園。因為西園距我家四公里(太遠,這本不是問題),六三案後,騎殘障車跑太遠,無安全感;去年八月一日最後一次去西園,去程出了小車禍,回程竟三次險出車禍,故視西園為畏途。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註:西園醫院病歷號碼4701268。主治醫師李詩應,神經內科。治療長達九年而斷。)

  相關於「蝴蝶效應」的不幸事例,罄竹難書,其它從略。

  自「金珠追思紀念會(六月廿三日)」之後,我突然殺興大起,乃投入調查六三案,頗有斬獲。我的「記者功夫」寶刀未老。(註:我的本行為數學,人文乃餘興。)

  主導六三案的那三隻SOB,咱們來共同接受「測謊」如何?|這是「必要」,沒有理由拒絕!看官,你幫我催迫那三隻SOB,如何?

  我說,那三隻SOB不必因為「測謊」而發抖。獮們同父異母的老弟岩里建銘(竊中國姓「趙」),在「測謊」未通過之後,還不是耍賴到底?何懼之有?

(註:獮,音「癬」,用以代替「你」,但不得用之於稱謂人類。)

附錄 看我「文人無行」!

  我桃李滿天下,弟子三萬有餘,有藍有綠。廿年前的電視新聞主播童中白,是我的學生。近來嗆扁賊下台的親綠學者黃長玲,是我的學生。我的學生在公私機構位居要津者,大有人在。當然,也有在總統府上班者。

  扁賊的「料」,我早已聽聞很多,但都無具體證據。我本是很謹慎的人,尤重科學精神,對於無證據的「料」,我的態度是「但聽之而已」。今天,我要殺到眼紅,我要爆料。我先選三件。

    第一節 扁賊的第一皮條客

  打從扁賊擔任台北市長開始,岩里永成(竊中國姓「馬」)就是扁賊的皮條客。岩里永成眼光獨到,牠看了那賊婆娘連黃臉婆都不如,乃以進獻女色而獲扁賊重用。當時,岩里永成不過一介「小弟」。

  據說,岩里永成的妹妹或堂表妹什麼的,曾跟扁賊有過兩腿,而且是岩里永成所進獻的第一個女色。正因為岩里永成在進獻女色方面居功厥偉,所以扁賊才予不次拔擢、培育,乃至於帶進總統府,成為扁賊所倚重的佞倖。

  又,在岩里永成之前,扁賊已經有皮條客,岩里永成乃後來居上,其它皮條客乃成為次要。

  此料,若對我測謊,我大概是不能通過,蓋我提不出證據。但是,若扁賊通不過測謊的話,豈非耐人尋味?

    第二節 扁賊在海外的秘密錢財

  這要先洞明扁賊的人生規劃。前提是:成王敗寇。

  扁賊最樂觀的計劃是,卸任後跟牠爸爸爭奪「台獨教父」的地位。反正牠爸爸已是耄耋之年,「剉起來」乃指日可待。因此,扁賊的大夢成功率極大。

  為了要長久維持「台獨教父」且進一步的成為「台灣國父」,當然需要「很多錢」。卸任後,牠要經營廣電媒體,不但規模要大,而且要歷久不衰。若如此的計劃能順利推展,則牠必能逐步完成其「教父夢」至「國父夢」。可是,也要作最壞的打算。萬一落得「敗寇」之途,牠就只好流亡海外|馬可仕模式。

  六年以來,扁賊討好財團、賤賣國產、國庫通私庫,獲貲甚鉅。其在海外的秘密存款(以台幣計),最初的四年已約有兩百億;連任後又快速增加,現在已達五百億,分存於多個國家。

  扁賊A錢的哲學是:大錢當然要,小錢也不放過。

  掃盡台灣錢,填塞扁賊口。

    第三節 扁賊的針氈反應

  扁賊在「興揚之旅」返台之後,「罷扁賊」浪潮風起雲湧,扁賊如坐針氈。為此,扁賊曾密會美國某來使,要求「在其大位不保時」美方給予「馬可仕模式」的安頓,山姆大叔暫以「軟釘子」相償。從此,扁賊只得硬?頭皮「愈錯(挫)愈勇」|暴鱉馮涸,死而不悔。

  所謂「馬可仕模式」,那要多少「錢」呀?扁賊絕對能勝任!

  《禮記‧檀弓》有言:「臨財毋茍得,臨難毋茍免。」那小鱉三必是誤讀作:「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

  「罷扁賊風潮」不會停歇,那小鱉三好想當「母狗」。

    第四節 舉鼎絕臏

  鼎,是指重達千斤的巨鼎。絕,折斷。臏,膝蓋骨。舉鼎絕臏:不能勝任而一敗塗地。又作「舉鼎絕脛」;脛,小腿。

  東周末,秦武王以力大如牛而自雄。一日,舉巨鼎而秀於群臣,力有未逮,鼎墜地而砸碎腿足,至夜而剉起來。

  《易經》有言:「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濯,凶。言不勝其任也。」語譯:鼎斷了一足,其中的佳餚就傾瀉出來,弄得渾身湯羹,是兇險之象。這就是比方才能不足而難當大任的毛病。(見鼎卦九四爻辭。)

  《易繫辭‧下傳‧五》:「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舉鼎絕臏,小孩玩大車。

  《孟子‧盡心‧下》:「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語譯:賊仔扁,大錢小錢都要A,又何怪那隻賊婆娘。

  《中庸‧廿四》:「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

  《大學‧大學之道》:「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

  《中庸‧廿五》:「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孟子‧盡心‧下》:「不親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無政事則財用不足。」、「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寶珠玉者,殃必及身。」

  《韓非子‧亡徵(亡國的徵兆)》選譯:賊仔扁在外國的秘密存款高達天文數字,沒飯吃的老百姓燒碳自殺,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賊婆娘首飾的價值超過五千萬,卡奴上吊一根繩,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官職可憑走後門謀求,爵祿可用賄賂取得,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黿首動不動就用「愛台灣」起乩,用以欺騙低品種的綠帽子王八,政績卻是滿江紅,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力量弱而不睦於強鄰,把台灣自我封鎖於「十字路口」,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賊婆娘色衰愛弛,久荒床笫(笫,音「紫」,勿誤作「第」),黿首劈腿包N奶,我老殘每天耽緬於「悲愴交響曲」,這樣的國家必沉淪滅亡。

餘談

  七月十二日傍晚(下雨),我赴安和派出所找岩里子雄理論,值班警員說牠不在。我留下本文《卷一》暨身份資料、電話。至今未得其來電。牠會找另兩隻SOB串供。

  去年六三的晚上,那三隻SOB為了拚業績,為了交差邀功,竟然對於一個弱女子(陳金珠)殺紅了眼。接?,對我老殘也殺到眼紅,毫不手軟,何其殘忍?

  在此,我教給那三隻SOB:「出妻獻女」乃最佳終南捷徑,獮們的黿首需要。

  小鱉三(岩里水扁)當然可以告我「公然誹謗」,等。不過,請排隊,按順序來,先把「六三案」給我交待清楚,不得「切割處理」。若非「六三案」,我今天不會殺到眼冒血絲。

  我渾身是病,在填溝壑之前,先攘除豎仔,也算是有功於世。

  現在留下一個很明顯的結局:若賊仔扁不把我告上法曹,則我的爆料就成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打官司,我穩輸。這一年多以來,我為了菸量暴增而多花了三萬元。這,向兇手索賠,在「人間的法律」之下,我穩輸。為了買飲料(代替開水)、補藥(代替蔬果),至少花了十萬元,憑「法律」索賠,門兒都沒有!

高景新  撰

九十五年七月卅一日

陳金珠自殺案首尾(卷四)

  序一 前文補強

1.八月一日,我依「石頭」的口供,到現場去模擬金珠被逮的情況。從她離開機車停車處(在仁愛路旁)算起,到被逮為止,共約卅五秒。「石頭」的口供是「約半分鐘」,與我的模擬測試相符。今天,就算把「半分鐘」放寬到「一分鐘」,茲請任何人用常識判斷:警方是否有暇對金珠「盤問、索證件、蒐證」?岩里金田的說法是:「依合法程序逮捕」。看官,你認為是否該「測謊」?先測我,後測那三隻SOB。

2.金珠一個人手持小國旗走在人行道上,此種行為是否構成違法?此一最關鍵性的問題,請該三隻SOB回答!(註:我老記者見多識廣,金珠的行為不但與「違法」沾不上邊,而且連「蒐證」的必要性都不存在!)

3.六三的數日後,金珠向我出示其部分傷痕。並表示:她走入現場時,見警察的陣仗很大,在此種氛圍之下「人民廣場」的活動當然停擺。她決定走去中正紀念堂,尾隨在其後的一撮警員只是象徵性的干涉她,非欲逮捕她(註:此與我的目擊判斷相符,蓋先前對楊宜修也不過是象徵性的干涉)。她心想,只要繼續往前走須臾,就能離開警察的陣仗。但是,廣場南邊的人行道上站了許多警察,她不願從中擠過去,乃調頭往回走,打算回家,但卻莫名其妙的被逮了。

4.金珠出身於書香之家,留美碩士,高級知識份子。是非,她心中自有一把尺。她不可能「明知故犯」,更不可能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天,不管那三隻SOB怎麼拗,我請人類做一個邏輯判斷:金珠會不會是故意的懷?「暴虎馮河死而不悔」的膽子而走入現場?

5.在六三案中,若那三隻SOB違法濫權,則:內政部長、台北市長、警政署長、台北市警察局長,皆應向苦主道歉。我也是苦主。

6.關於「馬可仕模式」一事,美方「暫時」未予照準。此所謂的「暫時」,乃「盡在不言中」。「扁賊下、呂后上」,不符合美國利益。

7.醫師判我有焦慮狀態,但我自認為只是「情緒低落,火大難消」而已,無關於「焦慮」。近一個多月以來,由於寫這一系列的文章,心情開朗了很多。可見,發洩怒火有益身心。

8.扁賊為了「捂弊」,竟至於跟牠爸爸三擊掌。似乎,扁賊已經「精神耗弱」,這比「焦慮狀態」嚴重百倍。

9.我因「六三案」而菸量暴增,以至於上樓會喘。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哦:「不能證明與六三案相關!」

10.往昔,乞丐、流浪漢向我伸手,我不吝施捨。「六三案」後,我不但不予施捨,而且很不耐煩。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哦,不能證明與六三案相關!

11.「六三案」後,我常產生自殘的念頭,甚至想靠「坐監牢」來約束自己。為了避免自殘,故而常去「搖旗隊」閒聊。或者,在行人道上來回走。這,告到法院去,蛋頭法官要怎麼判?哦,強制我去住精神療養院?我情願去吃牢飯!

  序二 陳金珠給我的啟示

  二○○四年間,某晚,在人民廣場。有一篇講稿,金珠帶在身上已經有一段日子,但是她始終沒有勇氣上台演講。當她在跟「小魚兒(五歲的小女孩)」戲耍之際,那篇稿子掉落於地,我撿起來還她。她說:「謝謝,嗯……,你可以幫我看一下嗎?」她主動的講這種話,我乃閱之。其中有八、九個要點,各附扼要的說明,並附有一張影印的剪報(作者:徐新生)。我閱後,告以:「妳的意思我都懂。這些都是很好的演講材料,妳可以上去講嘛。」她表示:「早就打算請別人代講,但不好意思。」乃託我代講。

  我起身正待上台之際,她卻突然將其稿子搶回,我一時無措,只好上台扯了幾個歷史故事。我下台歸座後,她?腆?跟我說:「這張剪報(影本)可以給你。」我乃收取;該文甚佳,我又影印多份贈人。該文為《扁版騙術奇譚》,在本篇中將予全文抄錄。

  在其簡稿中,第一個主題就是她對於「三一九槍擊案」的看法,的確見解獨到。詳後文。

  在她失蹤之前的十九個月中,我從未見過她拿大國旗,持小國旗也不過是「偶或有之」,通常是空手而來。六三晚,她手持小國旗走入現場,竟招至那三隻「婊子養的」殺紅了眼。若當時金珠是空手(未持國旗)而走入現場,則就能幸免於難嗎?我看未必!因為我老殘就沒拿國旗,還不是照樣被那三隻「梅毒婊子養的」殺到眼紅?

  「六三案」之後的一個月起,金珠訂做了一副標語牌:

  這副標語牌,顯示了她在遭受過凌虐之後的怒火。每天從黃昏起,她拄?標語牌,佇立在外交部東牆外的人行道上。

    第一節 三一九槍擊案

  從陳金珠的靈感說起

  三一九槍擊案發生後,舉世譁然,美方於三月底派遣三位鑑識專家來台作「先發制人的鑑識(金珠語)」。該三人是:一、韋契特(Cyril wecht);二、龐巴克(Timothy Palmbach);三、哈格(Michael G. Haag)。後文中,簡稱為「三人行」。

  「三人行」是以閃電式的快速來台檢視扁賊的「鮪魚肚傷痕」,返美後,李昌鈺才來。金珠對於如此的「順序安排」感到可疑。當時報載:「三人行」是受李昌鈺的「委託」而來。金珠認為「委託之說」是幌子,真相應是「布希政權的政治操作」。

  金珠認為:

1.美方對於三一九槍擊案的真相應是瞭若指掌。

2.若台灣因為本案而發生動亂,不符美國利益,故而急遣「三人行」來「先發制人」。偽證扁賊鮪魚肚的槍傷「為真」,並非「造假」,為的是約束後來的李昌鈺鑑識的方針;而李昌鈺也心知肚明,只好「配合」,否則,以後他在美國要怎麼混?

3.韋契特所強調的:「我們是獨立調查,政治上的問題不是我們必須考量的」云云。金珠認為此話很虛偽,事實上這正是美國刻意的政治安排。雖然,美帝明知槍擊案是假的,也不得不「兩害相權取其輕」。否則,若選舉翻盤,綠帽子王八(大部分是低品種)走上街頭,台灣將動亂無休,不符美帝的利益。

  以上是「金珠觀點」,頗有見地。

  當晚,我給金珠補充了一點。三二七(或四一○)抗爭活動結束後,鮑道格警告連戰:「若發生動亂,則唯你是問!」這,豈不發人深省?四月初,李昌鈺來台辦案,寧未受到美帝的「先發制人」所左右嗎?

  請注意李昌鈺的「語帶玄機」:

1.結案並不表示就不再調查了。三一九槍擊案的現場未做立即的保護,當然會對鑑識工作造成困難。

2.受檢的那兩個彈殼之是否遭到調包,這不在鑑識工作的範圍內。

3.許多懸案的真相,遲早會在「以後的歷史中」現形。

  看官應還記得:「岩里義仁(竊中國姓「邱」)的神秘笑容」。

  三一九槍擊案甫發生後,岩里義仁當?媒體記者說:「子彈在總統體內,你說痛不痛?」顯然,牠在暗笑道:「你們這傻瓜記者去發佈新聞吧。」

  請看官憑人情之常來思考一個問題:主子中彈了,在「安危不明」的情況之下,臣僕居然很輕鬆鎮定,不但毫無熱鍋螞蟻之急,反而是一股神秘的奸笑。其中寧無蹊蹺?

  我的學生向我透露一種情資。為了三一九槍擊案的「功勞」,岩里義仁獲扁賊恩償十億元(利用海外秘密人頭戶轉帳);岩里義仁為獲償最高者。岩里在福(竊中國姓「陳」)、岩里再添(竊中國姓「沈」)等,均有密償。

  當然,岩里義仁也有「敗寇」的預備。

  今年六月一日,扁賊「清鱉側」,能忍痛揮別岩里永成與岩里錦昌(竊中國姓「林」)。本來,岩里義仁更應該被「清」掉,但是扁賊不敢,其間的文章不但很大,而且很複雜。

  以目前的局面來看,扁賊向牠爸爸爭奪「台獨教父」的地位已無希望,「馬可仕模式」幾已註定。但是,美帝卻教牠:「………。」

    第二節 陳金珠給我的剪報

作者:徐新生

  扁賊最近批連戰的和平之旅是投降之旅,被譏為昨是今非。豎仔扁的話常常前後不一,事關黿首,怎麼會一口兩舌?許多人百思不解,其實這種鱉格上的缺憾,一定其來有自。牠曾在講一個小故事的時候,提供過一條線索,可惜當時完全沒受到重視,現在更沒什麼人記得,我曾問過一些朋友,他們竟然都沒有印象,所以很值得提出來,以助研究、關心者,清楚一條脈絡。

  還記得賊仔扁就任黿首後的情景吧!牠曾接著參加了好幾所大學的畢業典禮。新任黿首走上大學禮堂講台,侃侃而談,意氣風發,自不在話下。

  一口兩舌 練就說謊本事

  從媒體的競相報中,可看出他在中興大學畢業典禮的那一場,講得最愉快,因為牠和岩里淑珍談戀愛的時候,岩里淑珍還是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臺北大學)地政系的學生。牠談起當年的情景,說了兩個故事。一個是牠透露當年代替岩里淑珍寫論文的事,由於報導廣泛,還引起議論,大家印象比較深刻;另一個是我在電視轉播時,親自看到聽到牠講的,可是一般媒體似乎沒有怎麼報導,就很少人有印象,然而它卻是想了解岩里水扁從政風格之形成,不能不知的故事。

  垃圾扁在講台上回憶著那段甜蜜的時光說,當時法商學院女生宿舍規定,晚上十一點關燈,在此之前一定要回來。但牠們約會,有時不知不覺超過了時間,回宿舍時,教官就守在門口等,怎麼辦呢?岩里淑珍就把手錶撥慢一點鐘,這樣就輕易過關了。接著牠又說:「岩里淑珍這種膽識,給朕後來從政生涯很大的啟發。」

  逃避處罰 小聰明成膽識

  學生用小聰明騙老師、教官,逃避監督、責罰,本來並不是什麼特別稀奇的事,但牠接著又說的那句話,令我感到驚訝萬分!這是什麼膽識?膽識就是連教官都敢騙嗎?一國黿首居然對大學生講這種話!不怕把學生們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道德觀念,一下就摧毀了嗎?

  扁賊說這給牠以後從政生涯很大的啟發。果然牠從政以來,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什麼都敢說。就以岩里淑珍的腿疾為例吧!那是當年扁賊競選臺南縣長失敗後,謝票時被一輛拼裝車撞的,原本只是一件單純的意外車禍,當時就已經處理清楚了,撞到牠的司機,還是牠們的支持者。

  負面示範 臺灣前景堪憂

  但牠們看到可以利用,就是硬要把它說成是政治迫害,每到選舉,只要扁賊把皇帝娘的輪椅一推出來,就騙到同情票,牠看準了臺灣百姓善良好騙,就一路騙下來,騙到黿首大位了,還不洗手。上次岩里淑珍訪美,報載總統府的資料,(車禍案)還是說成政治迫害,繼續騙老美。

  政治人物的誠信很重要,如果說了謊話,就會遮遮掩掩,雖然不好,至少還知道那是不對的,正因為有這種是非之心,所以謊言只敢躲在陰暗的角落,讓社會秩序還能維持一個基本面,如果有一天,「誠實」的價值真的被解構掉了,社會也會跟著崩解,那將會是多麼大的一場災難呀!黿首有這樣的負面示範,怎不令人為臺灣的前途擔憂?

閒評

  右文得自中央日報。日期: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七日。

  作者(徐新生先生)疏漏了一個要點。扁賊在向大學生自誇其騙術之後,竟嘻皮笑臉的說:「哈哈,反正法律追訴期早就過去了嘛,現在講出來有什麼關係。」難怪,牠會靠撇步連任。

  二○○四年立委選後,急獨派對扁賊翻臉,譏之曰:「扁扁扁!變變變!騙騙騙!」請查當年十二月中旬各報。

  扁賊結束九天的「奇航之旅」後,(五月十二日)居然傲氣十足的說:「我們沒有騙大家,如果有騙大家也不是故意的。……。以後如果有騙大家,也是為了國家好。」這小鱉三,居然瞪?眼睛把「騙」字如此「作文」了一場,你還能相信牠的哪一句話?牠沒拿過陳由豪的六百萬?SOGO禮券是跟友人合資買的?賊婆娘絕對未涉入高捷案?賊婆娘的珠寶是向親友借的?牠卸任後要為牠的賊婆娘推輪椅?……。罄竹難書。

  年輕的一代,是否被如此下賤的騙子黿首教壞了?

    第三節 陳金珠被斥為外省豬

  二○○四年三月底某日,金珠在中壢一家館子中進餐,將小國旗擺在飯桌上。有一隻公的綠帽子王八走過她桌前,輕蔑的啐她一聲:「外省豬(台語)!」然後,連吐兩口痰在她的飯碗中,很跩的出店而去。金珠是個弱女子,遇上這樣一隻慓悍野蠻的「岩里孽胤(綠帽子王八)」,只能是忍氣吞聲。(註:金珠口中的「中壢」與「內壢」,應屬模糊表達。她家是在「內壢」,屬「中壢市」的轄區,不知我的了解正確與否。她的言語,我要靠「猜」來推敲。)

  二○○四年四月初某日,金珠在桃園市幫一位殘障歐八桑代喚計程車,金珠口操國語,司機(岩里孽胤)啐她一聲:「外省豬(台語)!」拒載駛離。金珠乃用機車載送該歐八桑|想盡辦法扶她上車,一路上還怕她摔下來。

  今年六月初,金珠的惡耗大白之後,地下電台稱她是:「政治狂熱份子,外省豬,不爽台灣人當總統。」

  金珠是道地的「台灣人」,且是岩里水扁的同鄉。

  台灣,我們生活的地方,被岩里父子撕裂了。台灣,我們的母親,被岩里父子分屍了。

  二○○四年六月廿日晚間,我去中正紀念堂觀賞白蛇傳(孫翠鳳主演)。散場後,我與一位陌生的林××(女)搭訕聊天。林××曾是某國中的英文老師,第九代河洛人。因腦瘤而動過手術。

  林老師在課堂上多次的非難「去中國化」,竟遭至數位學生家長(綠帽子王八)親赴學校辦公室或教室中,指責她是「中國豬」,有怒吼大罵者,林老師淚灑講台。終於,她以「動過腦瘤手術」為由而自動辭職。

  茲公開呼籲Lin Yun Duoo老師:應將您的遭遇上網,不必畏懼綠帽子王八。

    第四節 賣藥郎的證詞

  賣藥郎(已獲其姓氏),六三案的目擊證人。八月十二日訪到。這是我刻意要尋訪的對象。

  六三夜,賣藥郎的腳踏車停在我機車的近處。金珠被逮時,他站在的位置是:「金珠與我之間,偏南約十步」;即,南牆公告欄外的矮樹叢旁,距金珠頗近,距我也頗近。

  金珠被逮走之後,賣藥郎走向他的腳踏車(先到),我走向我的機車(後到;粗估,比他晚到約十秒)。他見警察向我蒐證,他又離開其腳踏車,向北稍退數步而止,站在警察人牆之前,距我頗近,粗估為三公尺。

  其證詞的要點:一、警方在逮捕金珠之前,根本就沒有岩里金田所稱的「合法程序」,而是「很突然的野蠻逮捕,(看見此景的)任何人都會感到很意外」。二、金珠一個人持小國旗走在人行道上,根本就不違法,毫無逮捕的理由。三、他目擊到我被蒐證的全程。四、他見我被蒐證,他心生緊張,企圖逃跑,但恐被追捕,乃故做鎮定的停留在「他腳踏車的前輪與警察之間(我的目擊是:他站在警員的前緣)」。五、我被蒐證完畢而離開現場之後,警察並未向他蒐證,待警察散去後,他才鬆一口氣。其意即:他始終故做鎮定,不打草驚蛇;若「逃跑」,必招致「暴力逮捕」。例如:你遇到了野狗,你鎮定不動,牠咬你的可能性較低;反之,若你「逃跑」,則牠必對你追咬。

  賣藥郎的證詞對於岩里金田非常不利,至少有:一、金珠被逮,他目擊全程。二、即對我「殘障老頭」蒐證,更應該蒐證「健康的年輕人」。岩里金田顯係為了拚業績而「故意的」欺負弱者|顯係出於故意。這一點,若岩里金田膽敢硬拗,我絕不同意!三、賣藥郎「先到」,我老殘「後到(約晚十秒)」。不蒐證「先到者」,反而蒐證「後到者」,這是否太離譜?是否太荒腔走板?

    第五節 擲岩里金田的公開信

SOB岩里金田:

  在六三案的蒐證錄影中,只有我老殘,並無陳金珠,所以獮交不出「合法蒐證的證據」!獮,只會用嘴皮子耍賴。獮的耍賴,導至陳金珠自殺。

  獮,為了交差邀功,為了湊業績,竟向我老殘蒐證。獮,何等殘忍!獮,豈是人養的?畜生!

  我不是愚夫愚婦,而是見多識廣的老記者。獮的行為之是否合法,唬弄不了我!

  六三夜,若我非因頭暈、心律不整,我根本就不可能「委屈求全」,我必跟獮這畜生「話說從頭(我不會發脾氣)」。

  當晚,我從?子走到機車,一路上平衡感很差,走路如同醉漢,踉踉蹌蹌,只差沒跌跤。若獮膽敢說不知我是殘障老頭,獮瞎了嗎?何況,獮令我站在我的殘障機車旁,朝?我的車屁股錄影。這,對於殘障者的人權(尊嚴)是何等殘忍的侮辱、糟塌!若非為了拚業績而殺到眼紅,何至於如此殘忍!

  獮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假設我是警官,獮的梅毒婊子老媽(或老婆)是殘障老媼。我令牠站在牠的殘障車旁,對?牠的車屁股錄影,獮能不眼冒血絲乎?

  六三案,是我平生所遇的唯一一次重大的侮辱,我的人權與尊嚴竟被畜生踐踏。相信,陳金珠比我更為賭爛,以至於走上自殺之途;兇手,就是岩里金田。

  當晚,我是因為:「健康亮起紅燈,不得不鎮定其事,我要考慮回家路上的安全」|我已經沒能力跟畜生講理,故而「委屈求全」,絕非心甘情願的「合作」;事實上,我非常火大!在回家的路上,我氣到腦袋要爆炸,我親身體會到了「頭痛欲裂」的苦頭;恐怕是血壓高得離譜吧。若將歸程放長兩三倍,我必是「車毀人亡」;雖然我能僥倖的安全到家,但卻長期的身心受創。我常企圖與他人撞車,其實等同於「自殺念頭」,難怪陳金珠會自殺。

  假設,當晚有一位「路人甲」見警察陣仗甚大,因好奇而留在現場觀看。當陳金珠被逮走之後,「路人甲」欲離開現場。若獮居然對「路人甲」蒐證,這是否嚴重侵犯人權?獮到底憑什麼法條蒐證他?此一問題,我命令獮這畜生公開解答!

  六三夜,顯然,我正是「路人甲」的情況!又何況,在我到達現場後,我為了防止衝突而勸導叫囂者,直到心肺功能無法負荷才坐下來。獮為了交差邀功,為了多湊一個業績,居然向一個對獮有恩的和事佬蒐證。獮非畜生而何?

  獮,何故不蒐證「先到的年輕健康人」?何故反而要蒐證我「後到的殘障老頭兒」?||此一問題,擊中獮這畜生的要害!我命令獮這畜生公開解答!

  某晚,我走在桂林路與南寧路的交口處,踉踉蹌蹌。一位騎車路過的警員趨前問候,我告以:「曾中風,奔忙一整天,疲累已極,頭暈,平衡感很差;找了好久,找不到家」云云。他即刻送我去和平醫院急診。次晨,他還來急診處看我,並告訴我:頭晚的要點以及我所徘徊的地理位置。此乃四、五年前的事,有病歷可查。

  六三夜,對於我這個「踉蹌的殘障老頭兒」,若獮是人類,應是下令警員即刻送我去急診才對吧?獮,不此之圖,竟為了多湊一筆業績而草菅我老殘的生命,此非「殺到眼紅」的心態而何?獮非畜生而何!

  去年冬某日,我去中華路買唱片,停車於寬敞人行道的邊緣,看似合法停車。事後,見一警員恰到達我的殘障車,語我:「違規停車,何未見告示牌?」我曰:「真抱歉,我沒看見。我腦中風,怕跌跤,下了車就低頭看?地面而走路。」他很和善的跟我聊天一陣。未開罰單,放行,他不忍心靠我老殘而添一筆業績。因為,他無必要向上級「交差邀功」。獮,岩里金田,在我踉踉蹌蹌的情況之下,視我的生命為兒戲!

  住昔,我很少做夢。即或是做了夢,事後就忘了夢境。六三案後,我做夢特別多,而且常出現無色彩的黑白夢。常夢見我去中正一分局或仁愛派出所大肆砍殺警察。一覺醒來,又很自卑,因為我四肢功能障礙,無能力打打殺殺,很沮喪。想?想?,漸生頭暈腦漲、頸項僵硬,以至於發生懶惰症:不燒開水、不清垃圾,……。罄竹難書!

  當我睜?眼睛靜思時,眼前常出現陰森的黑白畫面,因此而整天在外閒逛,找人聊天。生活內容大變。最近因投入於寫文章,此況已少發生(靜態黑白幻影)。

  陳金珠何以走上自殺之途?蝴蝶效應!

  我想殺人,只恨四肢不靈光!但是,我能用文字殺人!

  岩里金田,我命令獮,將獮的梅毒婊子老媽及老婆送去風化區,重操賤業,賺皮肉錢來養獮。獮,何必再憑獸性而湊業績?

  另有五位目擊證人,我記得彼等的外貌(算是熟人,稱呼不明),正尋找中。我不殺到眼紅,誓不甘休!

  獮們三隻畜生不得躲避對質|三熊戰病馬。中風人,語言障礙,不能吵架;不但不能嚷,連「大聲快語」都不可能,只能娓娓陳述。獮們三隻畜生在先天上已佔盡優勢,何懼我之有?我再提示中風人的弱點:一、臨陣應變的能力差,不是正常人的對手。二、我血壓升高時,必頭暈,有可能腦袋空白化,語言能力喪失。

高景新 撰

九十五年八月十五日

《卷四》延續

  金珠被逮後,現場已近曲終人散。「賣藥郎」走向其腳踏車,我走向我的機車。在「賣藥郎」前頭尚有兩位「壯年男士」亦各自走向其機車。他倆的機車停在我車南方不遠處。

  大批警員圍過來向我蒐證時,該二男士離開其機車,繞到矮樹叢隔面而停留,隔?矮樹叢目睹我被蒐證。我被蒐證完畢而欲離去時,仍見該二人站在原處,木然的望?我,其左右各有少許警員。當時警員的「大陣仗」是在我的北方,將我與廣場隔開,賣藥郎站在大陣仗的前緣。我的西方陣仗次之。東(矮樹叢隔面)與南(信義路邊)警員稀少。

  在所有的目擊者中,該二男士比賣藥郎更重要:一、曾對警員叫囂,被我勸服,可證明我是和事佬|若能獲證,則那三隻畜生豈能見容於世?二、金珠被逮時,彼等正在現場目擊。三、彼等走到其機車稍早於我;相較於賣藥郎到達其腳踏車,幾乎是同時。四、岩里金田不蒐證三位先到的健康年輕人,反而對我蒐證,顯係欺負弱者。

  該二男士與我乃熟人,但我不知彼等之姓名,尋找兩個月未得。希該二人士主動與「搖旗隊」聯絡。

  另有三位女性目擊證人均已找到。

九十五年八月廿五日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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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陳金珠烈士文

維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愛國扶旗揮旗同志高景新暨廿二名仝仁頓首,奠告於扶旗烈士陳金珠小姐之靈前,曰:

 金珠,金珠,當妳離開我們之後的不久,杜鵑花為妳而開放。妳可知道,紅色的杜鵑花,望妳,望紅了眼;白色的杜鵑花,想妳,想白了頭。年復一年,年復一年,直到永恒;妳的音容蕩漾在我們的心房。

 每天黃昏西沉的太陽,望妳,望紅了眼;每夜東昇的月亮,想妳,想白了頭。那紅紅與白白,日復一日,日復一日,直到永恒;妳的音容縈繞在我們的身旁。

(縈,音營)

 仙凡異路,雖然千呼萬喚,喚不回;可是,無盡的白白與紅紅,想著妳,望著妳。

 金珠,金珠,妳是否已經到了仙境一般的香格里拉?一定是吧。妳看,那兒柳絲參差,花團嬌雅,暖鴨萬點,流水繞紅牆,那就是妳新的家;什麼都不缺吧?不再煩惱了吧?

 回想去年六月,在皇帝娘岩里淑珍的指令之下,狗腿子岩里金田逮捕了妳,妳手臂上的青青紫紫,讓我傷感至今。隨後,妳連續的遭到綠色恐怖的騷擾,那超過妳所能忍受的極限。去年十二月初,妳失蹤了,我們尋尋覓覓,全無消息。今年六月初,妳失蹤的真相終於大白;綠色的鱉在訕笑,牠們說妳是「外省豬」,其實,妳是岩里水扁的台南同鄉,道地的「台灣人」。台灣,我們生長的地方,被岩里父子撕裂了。台灣,我們的母親,被岩里父子分屍了。

 金珠,金珠,千言萬語,有詩為證:

 心銜國恥纛揮揚,國事蜩螗最鎖腸;
 妖孽奸邪終有報,風拂忠骨永飄香。

 柳絲參差,花團嬌雅,暖鴨萬點,流水繞紅牆,妳已經到了新的家。安息吧。
尚饗
     × × × × × ×
註釋:

1.金珠稱三一九為「國恥日」,故曰:心銜國恥。

2.纛,音「到」,國旗。

3.蜩螗,音「條唐」,喻紛亂混沌。

4.祭文著重於感情,事蹟另表於「滿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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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貼)西江月(憐惜皇帝娘)∕高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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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月(憐惜皇帝娘)    高景新 撰

命似藕絲將斷,身如柳絮紛飄,鱉三暗咒速折夭,爭奈酆都難到。
生死兩難無奈,玩金弄玉逍遙。色衰弛歡遠春宵,珠寶金銀是笑葯。

說明:

1.西江月(詞牌)。此調一向少被詞人選用,原因:一、此調平仄韻互替,較難處置,易失之呆滯。二、本調用於負面境界,輕佻、揶揄、調侃、風月。

2.皇帝娘:岩里淑珍,害死陳金珠烈士的首謀,劊子手(狗腿子)為仁愛分局黿首|岩里子雄。黿,音「猿」,大型的鱉。

3.小鱉三:岩里水扁,豎仔扁,賊仔扁,垃圾扁,扁賊。

4.北魏蕭太后因色衰愛弛,難耐春閨寂寞,乃至於貪婪無度,賣官鬻爵,終日把玩金玉珠寶,癲狂而終。岩里淑珍,蕭太后的化身吧。

5.小鱉三最近又打「悲情牌」,事有蹊蹺。莫非默咒皇帝娘儘快名登鬼錄?以期弊案「死無對證」?

九十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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