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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副市長: 早早安(顏俊家)子鳴Abr尉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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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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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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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本文因「重複貼文」,已由 sauli(sauli) 於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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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city.udn.com/v1/city/cityhall/blacklist.jsp?gid=1995

udn網路城邦城市不分類不分類【Bunun】城市/市政中心/

.

市政中心/黑名單8 人|0 人提出申訴
<>
查詢黑名單:
暱稱(帳號)原因加入日期
Voyager (voyager)重複貼文2006/07/21
SCFtw3 (SCFtw3)2006/07/14
eraser (eraser)2006/07/13
瘋之痕 (boys)胡說八道_回到自己的城市撒野_本園區不屬於妳這種人2006/07/11
pencil (pencil)胡說八道_回到自己的城市撒野_本園區不屬於妳這種人2006/07/11
宇宙 (universe)胡說八道_回到自己的城市撒野_本園區不屬於妳這種人2006/07/11
毀人不倦 (GAIL)胡說八道_回到自己的城市撒野_本園區不屬於妳這種人2006/07/11
SCFtw2 (SCFtw2)胡說八道_回到自己的城市撒野_本園區不屬於妳這種人2006/07/11
 我要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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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吃的『去中國化』是偽藥﹐與老朽的真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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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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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再多話補上一句﹐此處主欄文所謂『張浩天律師』的嚴正聲明﹐如以中文語法觀﹐老
朽認為連國小程度都沒﹐要如何通過司法官律師特考呢﹖恐怕連軍法官特考都是
『門都沒有』吧﹗難道是律師還有甲等特考乎(那就有點可能性啦)﹖
這篇聲明﹐與老朽在美﹐見到的一些中國旅美『大』律師﹐所寫的英文信﹐程度稍
好﹐但亦在伯仲間﹐難不成國內律師﹐有語文智障﹖還是他們吃了杜正勝的『去中
國化』偽藥﹐與老朽的真方不同﹖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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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8662
連黃應貴在論文中都自謙 『語言學家鄭恒雄(Jeng 1977)』,而sauli卻在該篇「原創」中自稱『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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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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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討論區:連黃應貴在論文中都自謙 『語言學家鄭恒雄(Jeng 1977)』,而sauli卻在該篇「原創」中自稱『筆者』……
毀人不倦  政治社會∕政治時事  臘肉店  2006/07/16 18:56:53

好好想一段這則帖子裡的話!!為何他要自稱「筆者」!?語言學是多難的研究!?他竟然自稱「筆者」!!他這篇尚且是呈上給基金會的!!基金會的人沒察覺出破洞嗎!?他竟然在別人的研究成果上面自稱是自己的研究成果!!

好好看清楚該帖背後的嚴重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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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黃應貴論文為例-拆解、分散、重組,這就是sauli教授「研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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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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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以黃應貴論文為例-拆解、分散、重組,這就是sauli教授「研究」的方法!!

http://www.lawtw.net/phpbb2/viewtopic.php?t=4308
論布農族原始宗教信仰(一)
星期五 七月 29, 2005 sauli

前 言

Bunun布農族人在台灣這塊土地生存及起源,眾說紛勻;筆者將布農語歸類為原北印度尼西亞語(Proto-Northern Indonesian)的一個分支,而後者屬原赫斯佩拉尼西亞語(Proto-Hesperonesian)的一支。原赫斯佩拉尼西亞語被認為屬原始西南島語言,故為原始南島語(Proto-Austronesian)的一支。大多數的Bunun布農族人散居在台灣中央山區介於北緯23至24度及東經120至121度間的位置,該區包括了台灣最高的山──Ukaviað或Tonku-Savi玉山。氣候屬副熱帶型。年平均雨量為2000公釐。大多數的雨量降於七月至九月的夏季,當時也是颱風頻繁的時期。大多數的布農人仍居住在日據時期所固定下來的聚落布農人的人口數為台灣原住民族中第四多者,而其分佈面積則居第二僅次於Taiyal泰雅族,除賽Saisiat夏族外,台灣原住民各族群都有互動的記錄與經驗。可算是台灣原住民族中透過移民遷徙而擴張其領域之最成功者。與其他台灣原住民族相較,布農族聚落的平均大小是相當小的。1938年的調查(岡田謙 1938:13)報導說,一個布農聚落的平均大小約包含13.67戶人家和111.22人。並且,布農聚落往往位於台灣的高海拔地帶。在1929年的調查(鹿野忠雄 1938:771)指出有68.2%的布農聚落位於海拔1000公尺以上的地區。是台灣原住民當中,居住地高度最高者。而布農聚落又可因其遷移的歷史過程而可被區分為三類,其分處台灣的不同部分:(1)北部的大型聚落;(2)東部與中部之較小與較孤立的聚落;(3)南部之散居且孤立的聚集,其除了有國家強制的地方行政區劃外,實缺乏明確的空間界線。「Bunun」意指為「人」。布農人用這個詞彙指涉他們自己為人;他們也以該詞彙指涉其他族群的人為非人。一般認為布農人因方言及文化上的差別而區分為六個族群(Taki-Dolo卓社群、Taki-Vatan丹社群、Is-Bukun郡社群、Taki-Bakah卡社群、Tak-Banuað巒社群與Taki-Pulan蘭社群)。如今已沒有布農人認同自己屬於Taki-Pulan蘭社族群,故筆者認為Taki-Pulan蘭社群已被其他族群及Tsou鄒族所同化。目前最大的族群屬Tak-Banuað巒社群與Is-Bukun郡社群。

日本學者稱Bunun布農族為『武崙族』,認為是典型的山地居民,所以將Bunun稱為『番人』或『高砂族』等。事實上,台灣原住民族自十五、十六世紀被稱為夷、番、東夷番以來數世紀年間的族稱演變,都是外人所冠上的,自己從來沒有發展出共同的族名?這是對台灣原住民的認識闕如與無知之論述,殊不知台灣

http://tour.taitung.gov.tw/festivity/Chinese_T/consult11.htm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2418&aid=1761110

黃應貴-『1999 台東南島文化節』學術演講

1.認同與人口

  「Bunun」意指為「人」。布農人用這個詞彙指涉他們自己為人;他們也以該詞彙指涉其他族群的人為非人。一般認為布農人因方言及文化上的差別而區分為六個亞群(卓社群、丹社群、郡社群、卡社群、巒社群與蘭社群)。如今已沒有布農人認同自己屬於蘭社亞群,故學者認為蘭社群已被其他亞群及鄒族所同化。目前最大的亞群屬郡社群。馬淵東一(Mabuchi 1951:44)估計道,在1932年時,郡社群的人口約7700人,或占當時布農總人口數(18113)的42.5%。而郡社群的這種優勢一直維持到今日。這也說明了為何布農聖經當初被翻譯為郡社群的方言。而本文中所用的布農語,也以郡社群方言來代表。

2.語言的溯源與位置

  語言學家鄭恒雄(Jeng 1977)曾將布農語歸類為原北印度尼西亞語(Proto-Northern Indonesian)的一個分支,而後者屬原赫斯佩拉尼西亞語(Proto-Hesperonesian)的一支。原赫斯佩拉尼西亞語被認為屬原始西南島語言,故為原始南島語(Proto-Austronesian)的一支。大多數的布農人散居在台灣中央山區介於北緯23至24度及東經120至121度間的位置,該區包括了台灣最高的山──玉山。氣候屬副熱帶型。年平均雨量為2000公釐。大多數的雨量降於七月至九月的夏季,當時也是颱風頻繁的時期。目前已有不少人暫時移居城市,但並沒有像阿美人那樣形成新的都市聚落,大多數的布農人仍居住在日據時期所固定下來的聚落。至少,他們仍以該聚落為其家鄉。

3.聚落分布 

  布農人的人口數為台灣原住民族中第三多者,而其分佈面積則居第二。他們可算是台灣原住民族中透過移民遷徙而擴張其領域之最成功者。與其他台灣原住民族相較,布農聚落的平均大小是相當小的。一項1938年的調查(岡田謙 1938:13)報導說,一個布農聚落的平均大小約包含13.67戶人家和111.22人。並且,布農聚落往往位於台灣的高海拔地帶。在1929年的調查(鹿野忠雄 1938:771)指出有68.2%的布農聚落位於海拔1000公尺以上的地區。是台灣原住民當中,居住地高度最高者。而布農聚落又可因其遷移的歷史過程而可被區分為三類,其分處台灣的不同部分:(1)北部的大型聚落;(2)東部與中部之較小與較孤立的聚落;(3)南部之散居且孤立的聚集,其除了有國家強制的地方行政區劃外,實缺乏明確的空間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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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7839
還需要聲明麼,一堆人都進了布農族的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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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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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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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想說為什麼文章都發到這裡,原來各位居然就這樣進了布農族的黑名單。

網路公器,用來表達意見/異見本就是理所當然。作為一個虛擬城市的市長,
也不過就是個管理者,憑什麼理由阻止其市民平和發聲的權利?

我看了幾方論戰很久,本無法置一辭,畢竟對此內情不甚了解,但是看到
這種胡亂砍文兼而大開黑名單的動作,著實的讓我非常、非常失望。

再者,搜尋了一下網路,並沒有找到所謂張浩天律師其人。想告的不妨把
地址電話都公告出來,順便做個「廣告」。像顧立雄律師那樣,一些喜歡
告人的應該都很有興趣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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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7793
不好意思,再借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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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y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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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五分鐘內被刪

Sauli兄,套句高陽小說裏胡雪巖說的話:

“我做這行也許多年,這種情形倒也少見”

何以故?因為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很自由,無須抄襲, 此其一.您所刪除的學術界對抄襲之定義十分清楚,但主要適用於學術界的榮譽制度,不是用來打官司的,此其二.因為定義太清楚,任何人都可以分辨,用不著法官,此其三.

第四是重點.因為是榮譽規範,任何學術論文抄襲被抓到的研究者,都無法見容於自己,遑論學術界.

惟願台灣學術界不會因強辯與鄉愿而成為國際學術界的化外之地.

再度附註供您參考:
喬治城大學榮譽規章會(Georgetown University Honor Council)對抄襲之定義與簡略數例
http://gervaseprograms.georgetown.edu/hc/plagiarism.html

定義;
把別人的主意或撰述拿來當成是自己的("the act of passing off as one's own the ideas or writings of another.")

例子:
8. 逐字引用,不加引號或不註明出處.
9. 段落中插入他人的句子
10. 採用他人原創的主意,說明,與辭彙而不註明出處.
11. 用自己的話把他人的觀念重說一次(paraphrase)而不註明出處.
12. 在一大段文章(甚至整本書)後註明出處,但並不指出他人的主意,說明,與辭彙在何處,亦即引用模糊化.
13. 未經許可採用他人資料或圖表,或經許可卻不註明出處.
14. 他人協助取得資料(如田野語言採集)卻未在致謝處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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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7570
Sauli兄: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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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y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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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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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9  中國時報

粉絲奇譚

徐淑卿

前陣子北京某編輯在MSN的ID寫著:「李宇春的粉絲、英格蘭球迷、郭敬明手抄本的愛讀者,都別惹。」不知道他是遭遇什麼有感而發,不過讓我聯想到兩週前年輕作家張悅然、韓寒,分別在自己的部落格針對郭敬明抄襲事件所做的強烈批評。

簡單回顧,今年五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對「郭敬明抄襲案」做出終審判決,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一書抄襲庄羽《圈裡圈外》事實成立,郭敬明和出版社須賠償庄羽經濟損失,且登報道歉。有趣的是,庄羽後來收到賠償金,卻遲遲等不到郭敬明的道歉,郭敬明不道歉的理由是「絕不會迫於壓力而放棄了自己的原則,放棄了曾經創作時的辛苦,放棄了所有依然喜歡著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將道歉等同於放棄原則,郭敬明已經夠語出驚人,但還不比上他的粉絲那樣登峰造極,類似「就算抄又怎麼樣?天下文章本就是抄,你抄我來我抄他,不服呀!有本事你也去抄一本呀!看能不能賣這麼好!」等奇言怪論不一而足,看來有怎樣的偶像就會有怎樣的粉絲。

韓寒的批評直接針對郭敬明的粉絲們。他說:「我最多就是腳掉糞坑裡了,而他的不少粉絲就像腦袋扎糞坑裡了一樣。」張悅然則認為這是一個文學界的「奧斯維辛」事件,因為郭敬明事件的災難性還不在於抄襲行為本身,而是社會的冷漠和沒有負罪感才是最可怕的。她也自省何以現在才發表意見:「由於太多敏感的背景,又害怕引起各種猜忌而傷及自身,我很長時間對郭敬明『拒絕道歉』一事噤口不言。現在看,我們的沈默已經清楚顯示了我們這代人已經締結了一樁不道德的交易:我們在場而不作為,我們明瞭而不聲張,圍觀而不援手,我們愛惜自己的羽毛但不善良…」。

無獨有偶,七月十四日在《中國時報》看到某學運前輩的言論,精彩指數不遜於郭敬明的粉絲。這位人士說:「如果扁在此時下台,台灣的政治場域會發生什麼變化?台灣的民主化進程和未來前途又會如何?台灣面對的局勢很險惡,所以此時獨派的人、追求民主的人都陷入兩難。」又說:「這群學者會提出要求陳總統自行下台的訴求,是因為『他們只看到現在應該怎麼做』,卻未看到學者在聲明中清楚告訴大家,扁下來後的連鎖反應是什麼?接下來該怎麼做?台灣該怎麼走?『完全沒有交代』。」

對於這些論點,我有四點感想。一、他可能是阿扁的大粉絲,所以即使阿扁的無能、失職已被唾棄,但依然相信,台灣前途繫於阿扁「朕一人」。二、這或許已經不是秘密:原來阿扁選阿蓮當副手,不是因為她的才能,而是她比較適合當防火牆。三,這些當朝新貴六年搞得弊案連連,都沒有交代,憑什麼要這些學者「交代」台灣未來要怎麼走?四、民進黨說的進步價值是用來騙選票的,現在幾大天王還沒喬好,萬一二○○八不能繼續執政事情很大條,所以阿扁再爛,還是要含淚相挺。說得冠冕堂皇,也不過就是一黨一己之私。

一個社會如果還知遮掩無恥,那麼猶有可為,如果有這麼多人可以公然無恥,那就表示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已破。郭敬明粉絲的言論,最近對親綠學者聲明說風涼話的挺扁一族,都透露這個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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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4969
當聯網所有人都自我弄瞎甘願成為獵人手中的白兔時,那個說實話者的下場就是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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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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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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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

當聯網所有人都自我弄瞎甘願成為獵人手中的白兔時,那個說實話者的下場就是被殺!!

sauli用的是法律訟棍的途徑,卻無法為自己的「沒有抄襲」辯駁一詞,大家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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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4787
那麼他如何進入「司法程序」呢?或者用「司法程序」來恐嚇Gail和SCF呢?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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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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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宇宙

Voyager那則被刪的帖已經被我移到臘肉店了,我昨晚第一時間就看到了。今早貼出去後才知道Voyager昨晚重貼在【家國】。

本文因「j無須回應_已進入司法程序中_因此_不作回應」,已由 sauli(sauli) 於 2006/07/19 00:35刪除。

什麼叫「司法程序」中!?在「司法程序」中sauli還是要證明他沒有抄襲的,但顯而易見他證明不出來!一點點也證明不出來!!

那麼他如何進入「司法程序」呢?或者用「司法程序」來恐嚇Gail和SCF呢?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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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764677
被 Sauli 刪的帖子,借放此處聊表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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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y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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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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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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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

一小時內被刪

Sauli兄:

您或許不喜歡S與G二位的態度,但如果他們引用均屬實,個人以為您應在學術的立場上說明.以下供您參考.

喬治城大學榮譽規章會(Georgetown University Honor Council)對抄襲之定義與簡略數例
http://gervaseprograms.georgetown.edu/hc/plagiarism.html

定義;
把別人的主意或撰述拿來當成是自己的("the act of passing off as one's own the ideas or writings of another.")

例子:
1.逐字引用,不加引號或不註明出處.
2.段落中插入他人的句子
3.採用他人原創的主意,說明,與辭彙而不註明出處.
4.用自己的話把他人的觀念重說一次(paraphrase)而不註明出處.
5.在一大段文章(甚至整本書)後註明出處,但並不指出他人的主意,說明,與辭彙在何處,亦即引用模糊化.
6.未經許可採用他人資料或圖表,或經許可卻不註明出處.
7.他人協助取得資料(如田野語言採集)卻未在致謝處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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