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解鎖心傷後 給臉書的一封信
元禧幾乎是位專業在臉書上發表對時事看法的政治人物,臉書近年來幾乎是元禧的一切,說良心話,自認為在臉書上或許有不適合之表達方式處,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自認為一切都是為國為民,一切都有適當之道理,所以當接到臉書這樣突然之停用訊息,對元禧的打擊是非常沈重的,因為這十年來,尤其是近幾年,元禧一直將全副心力結晶,都在臉書上發表,所以一方面非常感謝你們,一方面為突然的停用難過得無法接受,所以非常生氣,只希望能拿回自己的著作心血,也氣憤的不想在臉書上繼續,更後悔當初太信任臉書,而近來多數文章,都未備份,這是十年的心血,將來有許多用處的!
感謝妳的慈悲,能分清是非,因為元禧許多言論非主流,有太多惡劣同志或政客意欲打擊,常常告狀,以至於不時會受到干擾,元禧如果有錯,或觸犯臉書的規則,只要你們告知正當理由,一定會檢討改善,臉書對我們這樣忠誠的老顧客,可以用一種稍微緩和的態度,如果毫不警告或通知,就突然停用,再讓我們申述,在這期間,總是心驚膽跳且無法心服,深怕自己數年的心血全然流失,所以臉書或許可以一種較為尊重的方式來處理,例如通知,警告,告知原因,甚至只讓當事人能接觸自己的臉書,而禁止讓他人接觸的方式處理,這樣至少可以讓我們有時間做備份,做離開的準備,要知道這是信任的重要性!
不管怎樣,雖說損失很大,但也不得不如此,本來已經決定要離開這裡,另外發展,不過既然莎拉小姐代表臉書有表示「不便之處,敬請見諒。」的歉意,元禧也就能夠稍稍說服自己繼續在此發展,倒底這對搞政治的元禧來說是很有利的。不過這次教訓已經讓元禧不得不學會在它處備份,否則下次再碰到,而又未碰到如妳這般明理之人,那豈不又要找太多的麻煩出來,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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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於二〇一七年六月廿七日 下午十一點五十七分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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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名其妙擅自封鎖告訴人臉書使用權,妨害言論自由,妨害名譽,觸犯強制罪,證據確鑿。
地址:70846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三百一十號
電郵:yuhyuan.chen@msa.hinet.net
地址:11501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十九之十一號五樓
中華民國一○四年七月三日及四日兩天,被告莫名其妙擅自封鎖告訴人臉書使用權,妨害言論自由,妨害名譽,觸犯強制罪,證據確鑿。
二、「臺灣臉書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工商登記節錄本乙張。(證據二)
三、「臉書雲端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工商登記節錄本乙張。(證據三)
一、被告以「最近張貼違反臉書政策內容,所以暫時封鎖使用此功能權限」。
(四)霸王硬上弓的流氓行為,在臺灣民主社會妨害思想自由觸犯強制罪,罪證確鑿,請起訴。
臉書今低調舉行臺灣分公司成立及辦公室開幕,堅拒透露辦公室地點。蕭榕攝
facebook(臉書)今在西門武昌街誠品五樓低調舉行臺灣分公司成立及辦公室開幕典禮,除謝絕媒體入內採訪外並堅拒透露辦公室地點,不過,據經濟部商業司資料顯示,facebook中文以「臺灣臉書」登記為公司名,資本額僅三百萬元,地點位於北市信義區松高路九號的統一國際大樓(信義誠品)廿七樓,負責人則是大中華區總經理梁幼莓。
在今日開幕典禮上,臺灣臉書嚴禁媒體入內採訪,甚至來賓在門口欲針對臉書在臺發展或看法都遭公關公司阻攔,要求不得透露臺灣臉書辦公室所在地,有來賓當場傻眼對媒體尷尬表示要禁口。
但是,據商業司揭露資料,臺灣臉書成立於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廿四日,財政部營業登記是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廿五日,資本額三百萬元,董事梁幼莓代表為美商 Facebook Global Holdings II, LLC,所營事業為管理顧問業、一般廣告服務業、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另據財政部營業登記資訊,臺灣臉書目前已「營業中」。
據了解,由於英國貿易文化代表處位於該大樓第廿六樓,澳洲代表處位於廿七至廿八樓、香港經濟貿易文化代表處也位於廿五樓,事涉多國駐臺單位安全,因此該棟大樓平常進出管制嚴格,可能是臺灣臉書考慮進駐的原因之一,而該大樓目前平均每坪租金約在三千元以上。
目前臺灣臉書在台員工僅是小團隊,人數不超過廿人,初期並未成立消費者客戶服務,引發不少網友抱怨。(蕭文康/臺北報導)
臉書今低調舉行臺灣分公司成立及辦公室開幕,應邀觀禮來賓被禁止對媒體發言有關辨公室地點。蕭榕攝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今天出席臉書臺灣分公司開幕典禮。蕭榕攝
【沃草烙哲學】歧視性言論應該自由嗎?/邱怡嘉
2015-01-16
查理周刊事件中倖存畫家魯茲(Renald Luzier):「這次,他們失去幽默感、也失去赤子之心。很抱歉我們又畫了穆罕默德,但是我們畫的穆罕默德,也只是一個正在哭泣的人。」
查理周刊事件激起許多關於言論自由的論辯,特別是對於歧視性的、嘲諷性的甚至仇恨性的言論是否應予管制的爭論,事實上,這在查理周刊事件發生以前就是眾人爭執不下的議題,過去曾發生的丹麥漫畫事件,正是因丹麥某報社刊登了數則疑似蔑視伊斯蘭教先知阿拉與穆斯林的宗教信仰的漫畫,激起各地穆斯林的抗議與暴動,在這場抗議中,歧視性或嘲諷性的言論是否應該受到禁止,言論自由是否應該退讓給多元文化的不同價值,成為了亟待政府、學者與社會大眾共同思索的議題。
然而,無論是查理周刊事件抑或是丹麥漫畫事件,在應否管制歧視性、仇恨性言論的爭辯中,核心的問題都是在問:「什麼是言論自由?」,我們應該如何理解言論自由?對這個問題的澄清將有助於我們理解關於言論自由是否有界限的爭論。
以結果來考量是否保障言論,可能會導致危險
到底保障言論自由是為了什麼?一種相當主流的看法認為,之所以要保障言論自由,乃是為了讓個人與社會能夠獲得某種結果,這個結果可能是促進民主政治的良好發展、增進個人間的意見溝通或者是讓言論得以在爭辯中尋求真理,這一種看法將言論自由視為促成這些結果的一項工具,從而,只要是無法獲致這種結果,甚至對於結果有害的言論都有可能受到限制,例如誹謗、侮辱或仇恨言論在此一看法下都是可以合理限制的言論類型。
然而,這種對言論自由的工具式論證是相當薄弱的,其中潛藏了諸多危險,例如眾人的偏好可能會因此藉由法律來壓制少數人的言論、工具式論證也可能無法正當化為什麼政府要容許某些類型的言論(例如猥褻言論)以及最重要的,工具式論證會支持國家以社會基本價值為名來限制某些「政治不正確」的言論,這些存在於工具式論證中的弊害對我們的警示是,倘若我們保障言論自由只是為了追求某種結果,那麼最終這個結果可能會反過來限制我們自己,假設我們認為唯有促進社會秩序的言論才有保障的意義,或是只有促使政治進步的言論才有保護的必要,那麼我們就將自己投到了可能的危機裡,因為某些人偏好的不是大眾喜歡的言論、更不是什麼有助於政治發展的言論,因此這些人的偏好可能就會因眾人的指責或排擠而受到限制,或者,因為言論自由關注的是促進民主政治運作的言論,那麼藝術、個人或宗教性言論的自由與否似乎就沒那麼重要了。
在查理周刊事件的辯論中,支持管制言論自由或宣稱言論自由有其界限的人們,大抵都採取這種工具式的論證,而認為此種言論對社會和諧沒有助益、造成被歧視者在民主社會中的地位被貶低以及此類言論的道德正當性薄弱等等,但這些說法終究難逃工具式論證所潛藏的諸多危機。
保障言論自由是尊重個人作為道德責任的主體
反對管制者,大多是典型的自由主義者,例如古典自由主義者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言論自由有助於個人幸福、有益於發現真理與活化真理的深刻性,況且言論本身並不會傷害任何人,除非言論能夠急迫且直接的與某種傷害行動相連結,否則沒有管制的必要,而近代的自由主義者在面對歧視性、仇恨性言論時,更有認為我們應該學著與這些言論共同生活,這些言論縱使讓人感到不愉快,那也只是一種個人能否忍受言論帶來的痛苦的能力問題,或者更化約的說,那只是一種情緒上的不舒服而已,這種論點受到多方的質疑,其中一個重要的指責是,自由主義者在這個問題上忽視了歧視性、仇恨性一類的言論可能帶來的對被歧視群體(或被仇恨群體)的尊嚴的貶損,這種尊嚴是指一種被社群公平對待的社會地位,歧視性與仇恨性言論損害了這種社會地位,從而使得被歧視的群體有可能在社會上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德沃金(Ronald Dworkin)則從另一個方向切入,他認為言論自由是一種正義的政治社會裡的基礎要素,在這類社會裡,政府應該視其成年成員為有道德責任的主體(moral responsible agent),這項主張包括兩個面向:
1.具備道德責任能力的人們有權去塑造對他們來說什麼是良善或不好的政治或生活的觀點,只有當我們堅持「沒有人有權為我們決定該聽或該讀什麼」,我們才能夠維護我們的尊嚴。
2.具有道德責任能力的人們,有責任形塑自己的信念也有責任將此信念傳達給他人。
德沃金之所以考慮這兩個面向,其目的在於說明政府統治的正當性從何而來,也就是只有在平等尊重個人的道德責任能力的原則下,政府的所作所為才能有正當性,從而,在言論自由這個問題上,無論一個人所偏好的是什麼樣的意見,只要我們尊重他的道德責任能力,我們就沒有理由限制任何言論,即便這類言論是多麼具有傷害性,或這種言論充滿冒犯、仇恨與歧視,一旦我們承認個人是具備道德責任能力的主體的話,就不應該只因為多數人討厭某種類型的言論就予以限制,這種不考慮他人,就擅自決定「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或是「什麼可以看、什麼不可以看」的法律只是在限制他人的個人自主、蔑視他人對其人生的信念,因此沒有正當性的。
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必須經過言論自由這一關
此外,言論自由並非只是一項自由權的保障而已,德沃金更將言論自由視為政府統治的合法性(legisitmacy)要求,也就是說,政府如果要制定任何法律或政策,都必須經過民主程序的加持才是合法的,但如果我們不讓社群裡的所有人都能夠以他偏好的方式表達他的看法的話,那這種程序就是不民主的,因此,唯有讓言論自由開放,民主程序才能健全,我們的法律或政策也才有正當性,從而,即使是歧視性、仇恨性或嘲諷性言論也應該讓它們能夠在社群中表達出來,讓這類言論與其他人的言論一樣能夠在社群中受到平等的考慮與尊重,再者,歧視性、仇恨性或嘲諷性言論作為說話者表達他的意圖的一種方式,如果我們要求這種言論必須用更不冒犯的修辭重新潤飾的話,不僅可能因此失去了它原有的意思,更可能使得我們失去隱含於這類言論中的重要訊息。
如果我們要正當化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就應該讓社群中每一位成員都有機會表達對這種限制的看法與信念,即使是用歧視性、仇恨性或嘲諷性的方式表達也應該受到平等的考慮,唯有讓各種言論都能夠自由公開的發表、參與公眾的辯論,社群所採取的法律才有其合法性,我們對言論的限制也才能夠獲得正當性。
無論說的是什麼,我們都有權如此
查理周刊或許跨越了某些人、某些宗教所能夠忍受的界限,但這些言論作為查理周刊涉入這個社會的方式,它參與了一個更廣泛意義下的公眾辯論,它展現了某種價值觀、生活方式與信念,縱然這些言論令某些人感到不受尊重,但尊重的意義不應只是要求社會配合多數人的價值觀與情感,而是同樣的尊重那些不被多數看到的那些少數人的意見與生活方式,歧視性言論、仇恨性言論、猥褻言論或色情言論都一樣,作為言論自由中的幾個尖銳的議題,事實上都是個人生活方式中的一種,以及其對自我的一種定義,一個正義的、民主的政治社會應該平等的尊重他們的選擇,即便他們所選的是冒犯性的、傷害性的意見表達。
*本文的撰寫承蒙沃草烙哲學寫作社群提供的諸多指教與協助,在此致謝。
*作者為台大法研所學生,個人部落格:花惹法理學
*公民學院交誼廳:http://community.citizenedu.tw/
*沃草公民學院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edu

查理周刊新封面 再掀言論自由論戰
2015-01-15 04:10:33 聯合報 編譯張佑生/綜合報導
民眾十四日在巴黎一家書報店外大排長龍,搶買最新一期「查理周刊」。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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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上周遭血洗,十二人成為激進穆斯林槍下亡魂的法國諷刺性媒體「查理」周刊,最新一期再度以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為封面主角,不僅又挑戰宗教的敏感話題,也重新點燃言論自由是否有極限的論戰。
紐約時報十四日頭版報導,查理周刊編輯部的倖存者解釋最新封面代表寬恕,但是對大多數穆斯林來說,先知嚴禁立像,對先知的任何描繪都是褻瀆。況且,網路上已開始流傳封面漫畫暗藏陽具圖案,對伊斯蘭教大不敬的各種詮釋。
某位代表埃及伊斯蘭教最高當局的教士指出,新封面讓政教分離的西方國家與伊斯蘭教忠實信徒之間的關係更為惡化,周刊編輯部也面臨死亡威脅。
在英國被禁的一個激進伊斯蘭團體前領導人喬德里告訴獨立報,穆罕默德的漫畫形同「宣戰」,若被伊斯蘭教法法庭審判,將被處死。
紐時報導,除了新一波死亡威脅,許多穆斯林更確信歐洲國家管制言論存有雙重標準。簡言之,嘲諷羞辱伊斯蘭教受到言論自由保障,對象換成猶太人就不行。
最新一期「查理周刊」以穆罕默德為封面,手上拿的標語被翻譯成「All is forgiven」,指所有的一切都被寬恕了,但是對大多數穆斯林來說,對先知的任何描繪都是褻瀆。圖擷自T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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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法國諧星姆巴拉二○一三年表演時謔稱,一名猶太記者沒死在毒氣室真可惜;他也曾擺出類似納粹舉手禮的動作,結果鬧進法院,好幾場表演被禁。
十一日巴黎大遊行後,姆巴拉在臉書上寫「我是庫利巴里」,向猶太超市血案凶嫌致意,也和「我是查理」別苗頭。巴黎地檢署十二日表示開始調查姆巴拉是否涉嫌鼓吹恐怖主義,姆巴拉對此大呼不公。
法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有不少例外。總理瓦爾十三日在國會表示,法國法律沒有「瀆神罪」,將來也不會有。但瓦爾不願對查理周刊和姆巴拉的諷刺作任何類比,只說「兩者間有根本的差異」。
對新聞媒體而言,是否刊登周刊漫畫也引起爭議。法國世界報執行副總編輯費諾李奧表示,該報有權刊登任何漫畫,但不會刊登「不好笑且蓄意冒犯他人」的漫畫。他認為新聞自由是絕對的權利,至於是否刊登,各報有自主權。
在美國,華盛頓郵報決定刊登周刊新封面,紐時仍拒登,遭到某些言論自由的支持者批評懦弱。紐時總編輯巴凱透過聲明表示:「其實,本報刊登過數幅查理周刊的漫畫,包括伊斯蘭國首腦和其他政治人物。本報通常不會刊登蓄意冒犯宗教的圖像或其他內容。」
停用解鎖心傷後 給臉書的一封信
莎拉小姐妳好!
謝謝妳的慈悲,與臉書的貢獻!
元禧幾乎是位專業在臉書上發表對時事看法的政治人物,臉書近年來幾乎是元禧的一切,說良心話,自認為在臉書上或許有不適合之表達方式處,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自認為一切都是為國為民,一切都有適當之道理,所以當接到臉書這樣突然之停用訊息,對元禧的打擊是非常沈重的,因為這十年來,尤其是近幾年,元禧一直將全副心力結晶,都在臉書上發表,所以一方面非常感謝你們,一方面為突然的停用難過得無法接受,所以非常生氣,只希望能拿回自己的著作心血,也氣憤的不想在臉書上繼續,更後悔當初太信任臉書,而近來多數文章,都未備份,這是十年的心血,將來有許多用處的!
感謝妳的慈悲,能分清是非,因為元禧許多言論非主流,有太多惡劣同志或政客意欲打擊,常常告狀,以至於不時會受到干擾,元禧如果有錯,或觸犯臉書的規則,只要你們告知正當理由,一定會檢討改善,臉書對我們這樣忠誠的老顧客,可以用一種稍微緩和的態度,如果毫不警告或通知,就突然停用,再讓我們申述,在這期間,總是心驚膽跳且無法心服,深怕自己數年的心血全然流失,所以臉書或許可以一種較為尊重的方式來處理,例如通知,警告,告知原因,甚至只讓當事人能接觸自己的臉書,而禁止讓他人接觸的方式處理,這樣至少可以讓我們有時間做備份,做離開的準備,要知道這是信任的重要性!
不管怎樣,雖說損失很大,但也不得不如此,本來已經決定要離開這裡,另外發展,不過既然莎拉小姐代表臉書有表示「不便之處,敬請見諒。」的歉意,元禧也就能夠稍稍說服自己繼續在此發展,倒底這對搞政治的元禧來說是很有利的。不過這次教訓已經讓元禧不得不學會在它處備份,否則下次再碰到,而又未碰到如妳這般明理之人,那豈不又要找太多的麻煩出來,何苦來哉?
最後還是向莎拉小姐,表達至為深沈的感激,謝謝妳!
梅峰(元禧) 謹敬
臉書即時回覆如下:
我們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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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於二〇一七年六月廿七日 下午十一點五十七分寫道:
峯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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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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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我的個人帳號被停用 - 梅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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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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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我的個人帳號被停用 - 梅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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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安祺
梅峯(元禧) 謹敬
中華:〇九三三–八五三 六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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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星期六
被告莫名其妙擅自封鎖告訴人臉書使用權,妨害言論自由,妨害名譽,觸犯強制罪,證據確鑿。
刑事告訴狀
受文:臺南地檢署
地址:70846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三百一十號
電話:(06)295-9731~50
傳真:06-2985446
日期:中華民國一○四年七月四日星期六
告訴:陳昱元 男 四十四年十二月七日
通訊:臺南郵政第十六之卅五號信箱
電話:0933-355656
電郵:yuhyuan.chen@msa.hinet.net
被告:梁幼莓 臺灣臉書有限公司代表人
地址:11073 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九號廿七樓
被告:許燕輝 臉書雲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
地址:11501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十九之十一號五樓
壹、 案由
中華民國一○四年七月三日及四日兩天,被告莫名其妙擅自封鎖告訴人臉書使用權,妨害言論自由,妨害名譽,觸犯強制罪,證據確鑿。
貳、證據
一、「這項功能暫時被封鎖」節錄本乙張。(證據一)
二、「臺灣臉書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工商登記節錄本乙張。(證據二)
三、「臉書雲端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工商登記節錄本乙張。(證據三)
參、事實及法律
一、被告以「最近張貼違反臉書政策內容,所以暫時封鎖使用此功能權限」。
二、違法事實:
(一)什麼內容違反臉書政策?未釋明?
(二)違反臉書政策的哪一條規?未釋明?
(三)誰裁定違反臉書政策?未釋明?
(四)霸王硬上弓的流氓行為,在臺灣民主社會妨害思想自由觸犯強制罪,罪證確鑿,請起訴。
告訴:語文法資管教育學博士陳昱元
臉書登記台灣臉書 辦公室在信義誠品大樓廿七樓
臉書今低調舉行臺灣分公司成立及辦公室開幕,堅拒透露辦公室地點。蕭榕攝
民國一〇四年元月廿九日
facebook(臉書)今在西門武昌街誠品五樓低調舉行臺灣分公司成立及辦公室開幕典禮,除謝絕媒體入內採訪外並堅拒透露辦公室地點,不過,據經濟部商業司資料顯示,facebook中文以「臺灣臉書」登記為公司名,資本額僅三百萬元,地點位於北市信義區松高路九號的統一國際大樓(信義誠品)廿七樓,負責人則是大中華區總經理梁幼莓。
在今日開幕典禮上,臺灣臉書嚴禁媒體入內採訪,甚至來賓在門口欲針對臉書在臺發展或看法都遭公關公司阻攔,要求不得透露臺灣臉書辦公室所在地,有來賓當場傻眼對媒體尷尬表示要禁口。
但是,據商業司揭露資料,臺灣臉書成立於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廿四日,財政部營業登記是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廿五日,資本額三百萬元,董事梁幼莓代表為美商 Facebook Global Holdings II, LLC,所營事業為管理顧問業、一般廣告服務業、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另據財政部營業登記資訊,臺灣臉書目前已「營業中」。
據了解,由於英國貿易文化代表處位於該大樓第廿六樓,澳洲代表處位於廿七至廿八樓、香港經濟貿易文化代表處也位於廿五樓,事涉多國駐臺單位安全,因此該棟大樓平常進出管制嚴格,可能是臺灣臉書考慮進駐的原因之一,而該大樓目前平均每坪租金約在三千元以上。
目前臺灣臉書在台員工僅是小團隊,人數不超過廿人,初期並未成立消費者客戶服務,引發不少網友抱怨。(蕭文康/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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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洋科技自民國一百年起,至今仍是臉書臺灣總代理!至於是否能管制臉書言論,尚須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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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繼弘:https://www.facebook.com/chihuangchiu
唐鳳:https://www.facebook.com/shu.w.zhengwei
臉書臺灣總代理聖洋科技:http://cacafly.com
【涂建豐╱高雄報導】讀者向《蘋果》投訴,在高雄市長陳菊臉書上批評高市的十二年國教做法,留言卻被刪除。陳菊臉書網管人員表示,絕無刪文,研判是太多人在該則留言上按「×」,臉書系統就會自動將該留言隱藏。
臉書臺灣總代理聖洋科技執行長邱繼弘證實這項機制,強調是美國總公司設計的程式,誰也無法修改。
市民黃小姐向《蘋果》投訴,她上周四在市長陳菊臉書上留言,質疑高雄市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制度做法不妥,沒想到隔天,留言在陳菊臉書的內容都被刪,「市政府到底在怕什麼」?
陳菊幕僚丁允恭表示,市長臉書除非是廣告、人身攻擊,否則不會刪文,若留言被隱藏,唯一可能是其他網友有「異見」,按「×」而造成。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邱議瑩、管碧玲與國民黨立委林國正都表示,沒接到網友反映貼文有被刪除、封鎖狀況,他們也不清楚臉書有這種設計。
中山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郭峰淵說,很多人在網路上匿名發言非常激烈,醜化攻擊不同意見者,但不敢在實體社會公開講,大家應該互相節制,用文明做法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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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1049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七號七十三樓之一
被告六:邱繼弘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英屬維京群島商 FUNP CO., LTD
地址:30072 新竹市東區關新路廿七號十二樓之二
被告七:梁凱智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FUNP CO.,LTD
被告八:彭品勻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FUNP CO.,LTD
地址:30072 新竹市東區關新路廿七號十二樓之二
被告九:蔡宗穎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 FUNP CO., LTD
地址:30072 新竹市東區關新路廿七號十二樓之二
被告十:楊志偉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英屬維京群島商 FUNP CO., LTD
地址:30072 新竹市東區關新路廿七號十二樓之二
渠等共同正犯被告們「完全摧毀我臉書」、「封鎖我GOOGLE部落格」,假借職權機會與蔡英文政府掛勾,整肅異己,妨害言論自由,觸犯強制罪。假惺惺地以保護隱私權為由,進行迫害隱私權意圖,觸犯背信罪。以聲稱本人違反規定為由,騷擾本人網路使用,妨害名譽,罪證明確。
證據一:法律學超級博士陳昱元臉書被銷毀無法復原,渠等共犯強制罪、毀損罪、危害著作權罪,罪證確鑿。
證據二:法律學超級博士陳昱元臉書被銷毀無法復原,共犯偽稱被停用,觸犯強制罪、毀損罪、危害著作權,罪證確鑿。
證據三:法律學超級博士陳昱元臉書被銷毀無法復原,共犯偽稱可以重設密碼復原,事實不然。還趁機詐騙收取簡訊傳輸費,共犯強制罪、毀損罪、詐欺罪、危害著作權,罪證確鑿。
證據四:法律學超級博士陳昱元臉書被銷毀無法復原,知情內幕的臉書朋友,來函證實蔡英文政府的政治迫害,原來裡應外合,魔鬼藏在細節中,聖洋科技公司,天衣無縫配合,共犯強制罪、毀損罪、詐欺罪、危害著作權,罪證確鑿。
證據五:法律學超級博士陳昱元部落格被封鎖,可受公評之事,無法公評。其欺人耳目理由為:「根據歐盟法律規定,您必須讓歐盟訪客瞭解您的網誌所使用的 Coo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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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您網誌的現有連結和書籤仍持續有效。」共犯強制罪、毀損罪、詐欺罪、危害著作權,不打自招,罪證確鑿。
罷昌發起人臉書連續遭封三次
孫繼正:開除台灣負責人以示保障言論自由
適逢罷昌進入第二階段,罷昌發起人孫繼正臉書竟遭到連續封鎖三次。他批這是干犯言論自由,黃國昌應要求支持者自制,也要求臉書創辦人要開除台灣臉書官方負責人,以示尊重言論自由。(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罷昌發起人臉書連續遭封三次 孫繼正:開除臺灣負責人以示保障言論自由
李明凱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廿七日
隨著罷免黃國昌進入第二階段,日前安定力量主席、罷昌發起人孫繼正卻驚傳臉書自廿四日起,一天半的時間連續遭封鎖三次。他痛批這根本是干犯言論自由,除要求黃國昌應呼籲支持者自制外,他還去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臉書上留言,應開除台灣分部負責人以示尊重言論自由。安定力量秘書長游信義則說,這些威脅事件都只會加強團隊堅定罷昌的信念。
罷昌廿日正式進入第二階段,要在六十日內完成兩萬五千多人的連署,面對這般挑戰,安定力量卻信心十足地將目標數拉高,定意要讓黃國昌成為臺灣歷史上第一位遭罷免的立委,帶起臺灣公民力量的覺醒。然而,這份信心似乎令他們變成箭靶,孫繼正個人臉書自上週六起一天半的時間,就連續遭到三次封鎖。
孫繼正表示,上週六晚間八點左右突然發現手機無法登入臉書,他另重開新帳號,向支持者表示臉書遭到封鎖,並在新帳號上繼續發表連署相關的文章,讓大家連署不受到影響,但隔日凌晨1點左右又遭到封鎖。他無奈地再度另開臉書帳號,只不過這次更絕地是,他連罷免連署的事都沒提就遭臉書封鎖,甚至要重創帳號都無法,只好借用他人資料再創。
據孫繼正轉述專家的看法,連續臉書封鎖的事件應是短時間內有大量惡意、針對性地檢舉下的結果,以致臉書官方封鎖,專家更說,不排除背後有團體刻意操作。孫臆測很有可能是同志運動者或黃國昌支持者所為,他譴責這樣的行為很惡劣害他損失過往帳號上所儲存的資源,但這樣行為卻沒法澆熄他和他團隊的決心。
孫繼正更呼籲黃國昌,既然尊重公民行使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就不要在此時沉默,應發聲要求支持者冷靜自制且自清,否則只會讓人民再將這筆帳算在黃身上。此外,孫也很不滿台灣臉書官方的態度,不僅申訴沒回應,他也發現很多團隊的成員和支持者臉書都有被封鎖的現象,懷疑臉書偏頗特定立場,他甚至到馬克.祖克柏的臉書上留言希望他能開除台灣官方的負責人,以示臉書的維護言論自由的決心。
游信義也指出,不光是個人臉書,罷昌的官方粉絲頁之前也遭到封鎖過,甚至先前的炸彈恐嚇、來幫忙的里長遭到關切等,這些攻擊恐嚇雖更激發他們罷昌的意志,但他們還是要嚴正地譴責干擾言論自由的行為,且警告這些行為恐已觸犯選罷法,盼有心人士自重,意見可以不同但請理性表達切勿違法。同時,有鑑於這些干擾「事件」,他們決定要將第二階段,原自訂三萬五千的連署數,提高到六萬,展示民眾的不滿。
對於臉書,他們目前還在等官方給他們合理的解釋,有公民甚至打算到臺灣分部去「陳情」。游信義強調,臉書應保持中立,就算有支持某種特定立場,也不應扼殺不同意見聲音的空間。
而關於臉書刪文封鎖的爭議,在美國也有一名母親在臉書上發表聖經對同性戀的看法,同樣也遭臉書三次刪文停權,後來因媒體報導引來熱議,臉書官方才承認這是意外並向該名母親道歉。然而,臉書的不良記錄不光是這次,前臉書職員曾爆料臉書內部有個叫「新聞策展人」(news curators)的團隊,任務是有計劃地向大眾披露被篩選過的資訊。他們會「刻意打壓」保守派意見領袖的言論,透過刪文等縮小其曝光度。
最後,回看臉書先前響應前總統歐巴馬將六月定為「同志驕傲月」推出「彩虹驕傲」的符號,再看黃國昌推動同婚的不遺餘力,比對孫繼正反對同婚倉促修法的立場,實在令人懷疑這會不會就是導火線呢?馬克.祖克柏宣稱臉書是「中立立場」,但「中立」的標準在哪,恐怕都需要臺灣臉書官方出面給個交待。(李明凱/台北報導)
https://kairos.news/76493
本文於 2017/06/29 00:29 修改第 8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