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
市長: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副市長: 早早安(顏俊家)子鳴Abr尉左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胡說八道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TVBS是中資?民進黨是中風了!
 瀏覽6,642|回應34推薦7

胡說八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7)

Rebec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麥芽糖
蓮心
bell
喜樂
badminton

綠營立委結合新聞局圍剿TVBS,說中資借該台顛覆台灣!借李濤多年前在時報周刊的一篇諷刺短文(懶得查原文,就大意敘述)來講「故事」(該文刊出應有十來年了):

『潛伏在台的中共中央對台事務及情報人員,紛紛發密電回報,要求自請處分,詳述對台工作困難;上級交付「擾亂金融秩序」、「發動城市游擊」、「營造奢靡社會風氣」等工作完全失敗,因為「台灣股市炒手資金及手法」利害,金融秩序早已亂到不能擾亂;台灣黑道火力超強,別說是烏茲、AK47M16,就連薩母彈、火箭筒都有,區區紅星黑心手槍,根本游擊不起來;至於奢靡風氣更營造不了,上級發的假鈔經費不如台灣偽鈔集團印製精緻,數額還不夠台灣有錢人付泊車小費!』

十五年過了,如果今日中共地下工作人員來台搞破壞,恐怕困難更大!因為民進黨執政了,對台灣的傷害比國民黨更大,貪瀆更勝,脫序更甚,中共無須武力攻台,因為民進黨讓台灣人民鬱結,外移的外移,自殺的自殺,窮死的窮死,氣死的氣死,一座空城,何須出兵,派個醫護團來救人吧!

阿扁捅這麼大個摟子,不檢討不自責,死不認錯,顯然缺乏成熟的政治人格,更別提謝長廷所謂的大是大非了!民進黨一些還有點理想的人呢?也緘默不發一言,我看民進黨是中風了!叫老百姓別丟石頭?丟石頭!算客氣啦!至於蔡啟芳說不關了TVBS,牠就姓婊!這話是白說,一般是從父姓,有人要從母姓也不犯法!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29740
 回應文章 頁/共4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耳東兇手 納粹政權(轉貼)冷眼集》繞過審委會開罰 姚文智違法
推薦2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胡說八道
badminton

台灣研究生聯誼會代表,昨天在立法院門口舉布條高喊口號,聲援捍衛言論自由,隨後進入立法院向立委陳情。記者林建榮∕攝影

【本報記者李順德】

爭議多時的 TVBS 股權結構,新聞局長姚文智昨天以「實質違法」,作為力駁多數法界人士所謂的形式主義。新聞局如預期的對 T 台開出處分書,作為新聞局下台階的手段。此一作法,日後政治效應雖待觀察,但一般認為,政治意義遠高於法律意義,也呼應了陳水扁任內不關電視台的宣示。

但姚文智可能自己也面臨違法的窘境,行政院有權對衛星電視做出處分的,是衛星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這在相關法令中說的很清楚。但昨天既沒有開審議委員會,也沒有徵詢審議委員的意見,新聞局長就逕自做出裁罰,又說撤照不是他能決定的,要由審議委員會決定。這種自相矛盾的作法,姚文智本身也在違法行使職權。

相關官員透露,姚文智處理 T 台案,於周一晚間的黨政協調會報,先是徵詢府方的意見,繼而在昨天徵詢行政院法規會的立場,姚文智早知道如何把握陳總統的意旨,但法規會的立場,就衛廣法的條文「依法論法」,認為條文就那麼清楚,與法界的人士看法並無軒輊,新聞局既然執意要做,法規會也無可奈何。

整個爭議過程,經半個月的價值澄清,及法律條文的抽絲剝繭,外界似越來越了解,姚文智最後裁決處分 TVBS ,就如同是另一個「全民按捺指紋」的翻版,都是法界以及內部幕僚都有意見的情況下,主事者執意要做,置法律尊嚴於不顧,後果並由國人埋單。

如果行政院長謝長廷那麼在意外資,昨天在電視節目上談到未來台銀的外資參與,卻又那麼津津樂道外資的參與。如果姚、謝那麼在意中資,卻在未能釐清有無中資介入 T 台,就對 TVBS 開罰。姚文智甚至無法在新聞局所調閱的文件中,判別出前新聞局長程建人任內同意 T 台申設有無特別內情與違法,在找不到台階的情況下,只能「雷聲大雨點小」,對 T 台開出罰鍰。

姚文智是聰明人,他深知此一處分只是傷皮毛不傷骨肉的結果,未來 T 台可以選擇提出行政訴願,甚至在野黨於 NCC 成立後,也可以透過「林佳龍」條款,翻姚文智的案。因此,探究其目的,姚文智要的是「政治目的」,一來可以轉移選戰的議題,一來也能團結深綠選民的認同。

【2005/11/09 聯合報】

政院高層:T 台可提行政訴願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晚為新聞局長姚文智背書。他強調,行政院尊重新聞局對 TVBS 股權結構的處置,認為新聞局是回歸法律面。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高層昨天透露,TVBS 如不接受新聞局所提的行政處分,可採行政救濟方式,向行政院訴願會提出行政訴願,不過,如果採行政救濟,未來 NCC 成立,就不適用「林佳龍條款」可以回復重審。

據了解,新聞局長姚文智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有關股權結構的爭議,對內部並未召開法規委員會,僅徵詢法規會執秘周曉明等少數人的意見。而在爭議期間也都一直未徵詢行政院法規會意見,一直到昨天上午才正式徵詢。

據透露,行政院法規會所持意見,與檯面上如理律事務所等法界的意見很接近,但並未獲新聞局認同,也認為立法要旨很清楚。為此,新聞局長姚文智才把新聞局的法律見解,列為「實質認定」,而一般法界的見解,解釋為形式主義,也就是依公司法的形式主義。

由於法界的看法認為衛廣法第十條沒什麼好爭議的,也很清楚,新聞局硬說是「實質違法」,那是見仁見智,未來 TVBS 可以向行政院提出行政訴訟。官員說,不過,如果未來 NCC 成立,依法可重審新聞局判定的行政處分案,選擇行政訴願,就不能再重審了。目前包括東森 S 台在內,由於已提出行政訴願,就不能再重審。

【2005/11/09 聯合報】

李濤:依法行政 依法論法

記者黃兆璽∕台北報導

TVBS 昨晚表示,已於晚間九點收到了新聞局的行政處分書,將進一步研究後,再對外說明。李濤則再強調當權者應該「依法行政、依法論法」。

昨晚 TVBS 緊盯新聞局姚文智公布行政處分結果,晚間新聞甚至全程轉播姚文智說法,標題也打出「姚文智說 TVBS 是百分之百外資,對 TVBS 罰款一百萬。」不過,對於行政處分書的結果,TVBS 與律師商量後,並未對此發言,僅以「已收到新聞局行政處分書,將進一步研究後再對外說明。」

TVBS 「二一○○全民開講」主持人李濤,節目上也未針對行政處分結果發表任何言論,議題是詩人杜十三恐嚇行政院長事件,並將砲火猛攻陳哲男,就是不談行政處分結果。不過在節目即將結束時,一位民眾突然 call in 要求李濤對姚文智罰 TVBS 一百萬做出回應,李濤在節目尾聲僅嚴肅的說:「一切依法行政、依法論法,國家當權者不能只賴權勢解決問題。」

【2005/11/09 聯合報】

學者:新聞局「騷擾」媒體

記者朱若蘭∕台北報導

對於新聞局認定 TVBS 百分之百外資而開罰一百萬元,師大大傳所所長胡幼偉表示「不可思議」,因新聞局在頻道換照審查時,衛星電視頻道審議委員會也曾質疑 TVBS 資本結構,但討論最後認為並無違法,只有新聞局長姚文智堅持 TVBS 違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胡幼偉說,新聞局的職責應在管理與輔導傳播媒體,而非扮演警察角色,但從 TVBS 股權爭議事件來看,新聞局的作法已是「騷擾」媒體,他建議 TVBS 可對新聞局提出告訴。

胡幼偉很不贊同姚文智說 TVBS 資本結構「形式合法、實質違法」的說法,法律依據的就是形式要件,所謂「實質」是什麼?是否牽涉主觀認定的問題?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魏玓認為,「新聞局裁罰 TVBS 的作法並不恰當。」他說,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法令寬鬆,解釋空間大,說穿了該條文本身根本管不到「間接持股」問題,若新聞局質疑的是外資轉投資部分,那就應考慮是否修法。

此外,魏玓認為 TVBS 資本結構一直存在,為何新聞局過去都沒有那麼大的反應?卻在 TVBS 爆料高捷弊案的敏感時機,質疑該公司股權結構,且在引起爭議下於很短時間內做出罰款決定,在裁決理由不清楚、不充分的情況下,新聞局此舉多少讓人質疑是在刻意打壓媒體運作與媒體言論自由。

魏玓擔心,新聞局裁決 TVBS 違法理由不清楚、不充分,無法讓民眾認清新聞局是不是在打壓媒體,無法對於廣播電視股權外資限制及媒體言論節目負有社會責任,一味爆料、炒作是否能憑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等問題多做深入討論。

【2005/11/09 聯合報】

法界:科罰傷害新聞自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律師昨天說,TVBS 沒有違法問題,新聞局科罰並不妥當。

高涌誠曾在正副總統當選無效之訴判決確定之後,呼籲藍營接受敗訴結果。他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只限制外國人不得「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股權總數的一半,TVBS 的大股東東方彩視既然是依我國法律成立的本土法人,就沒有違法問題。

他解釋,公司法對於關係企業有所謂「薄紗原則」的規範,也就是對母子公司交叉投資做了嚴格的限制;但是衛星廣播電視法並沒有「薄紗原則」的規定,衛星廣播電視法的性質也與公司法的性質不同,所以「薄紗原則」不能適用於衛星廣播電視法,新聞局卻以東方彩視公司是百慕達公司的關係企業為由裁罰 TVBS ,並不合法。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也指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十。」東方彩視公司佔有 TVBS 百分之五十三股權,百慕達公司佔 TVBS 百分之卌七股權;東方彩視公司雖然是百慕達公司的關係企業,但只能說百慕達公司本身「直接持有」 TVBS 股權的百分之卌七,而透過東方彩視「間接持有」 TVBS 的另外百分之五十三股權。

他指出,過去新聞局曾做過解釋,衛星廣播電視法只規範「外國人直接持有」,並不包括「間接持有」在內;現在雖然政黨輪替,但政府施政有一貫性,新聞局如果認為這項法律不合時宜可以修法,不能擅自擴張解釋;現在新聞局利用行政權擴張解釋,不僅損害行政機關的威信,也侵害到立法權。

李永然表示,新聞局不是只有罰款,將來甚至還可以對 TVBS 撤照;如果只因 TVBS 的言論不符合政府的期待,就動用行政權處罰,不符法治國家的精神,新聞局不能一錯再錯,否則將會傷害新聞自由。

【2005/11/09 聯合報】

橘委揚言刪預算 懲罰新聞局

記者蔡惠萍、尚毅夫、林新輝∕台北報導

國、親立委昨天痛批行政院新聞局對 TVBS 的行政處罰是「違法裁罰」。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黃義交說,將在審查預算時,對新聞局進行懲罰性刪減,並盼 TVBS 據理力爭,依訴願法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法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來要求「禁止執行」違法處罰。

民進黨立委則意見不一。立委黃偉哲認為新聞局「踩住煞車」給彼此一個下台階,鄭運鵬則認為,新聞局未能成功把 TVBS 與二一○○全民開講切割,失分頗多,如今重啟戰場應擬好「腳本」,「才不枉費蔡啟芳白白姓『婊』。」

黃義交說,新聞局長姚文智有預設偏見和立場,「擇惡固執」,依照現行法令未禁止外資間接投資,TVBS 依現行法令是合法的,姚文智打壓媒體,他希望 TVBS 能據理力爭。黃義交強調,「我們說到做到,審查預算時,將懲罰性的大幅刪減新聞局預算。」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潘維剛表示,新聞局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藉機整肅打壓新聞媒體,讓人不以為然。潘維剛表示,這項的行政處罰在她的認知是違法。

立委鄭運鵬說,按照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新聞局可對 TVBS 處於廿萬以上兩百萬以下的罰款,新聞局則是採取折衷點;不過,雖然金額只有一百萬,但要求要在十二月廿日前限期改善,時間其實很倉促,所以,這個處罰「也滿嚴苛的。」

他說,新聞局卻是把自己推入絕境之中,明明是合法行政,卻變成壓迫言論自由,「實在很糗」,罰太重又「顧人怨」,輕輕放下又像是「認輸」;總之,新聞局在這一波媒體輿論戰中,操作得沒有 TVBS 成功,一直處於頹勢、挨打的狀態。

日前批評新聞局在此時打 TVBS 是戰術錯誤引致軒然大波的新系大老、立委林濁水態度已相對溫和。他說,TVBS 因為太過自信,也讓新聞局找個罰它的理由,新聞局做出不馬上撤照且讓 TVBS 有救濟空間的裁量,「沒有把路推到大家不願意看到的情況上,」看得出新聞局意欲在其中尋找折衝點的努力。

【2005/11/09 聯合報】

台灣心聲將停播 姚文智:沒打壓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台灣心聲」節目即將停播,汪笨湖聲稱受到謝揆人馬打壓。新聞局長姚文智昨晚駁斥說,行政院或新聞局絕對沒有打壓,反而想呼籲經營者能多照顧媒體南北均衡,讓此節目能有好的轉機。

姚文智同時呼籲,媒體經營者能站在多照顧媒體南北平衡心態,少重視一點收視率,給南部製作節目多一點空間,多支持本國節目文化,希望這個節目能有好的轉機。

【2005/11/09 聯合報】

美國判例「政治嗆聲」無罪

林世宗∕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詩人杜十三打電話到行政院長辦公室留言:「……宣判謝長廷死刑,並將在本星期執行,執行對象,包括謝院長及他的家人。」遭檢警以恐嚇罪偵辦。

美國一位名叫華茲的役男,因不滿美國政府徵兵,在華盛頓首府一項公開集會,除宣稱拒絕報到入伍,更公然說出:「如果他們讓我拿一把來福槍,第一個我將射殺的人就是詹森總統。」引發是否構成恐嚇美國總統之犯罪爭議。

本案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一九六九年作成判例:「所謂威脅或恐嚇,應與憲法保障意見表達之言論自由區分。」並指出,華茲僅是公然表達對總統粗魯或冒犯之政治性異議言論,屬於人民對政府官員的「政治嗆聲」,並非真實威脅,至多僅是人民政治信念的表達,應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始符民主自由之憲政機制。畢竟,任何政府官員之職位與權責,均來自人民所付託,除非有不法行為,否則應容忍人民之「政治嗆聲」。因而判決華茲無罪。

另觀之我國司法院大法官第五○九號解釋也指出:國家應給予人民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之維護。

期盼上述說明,能提供國人於判定詩人杜十三對行政院長謝長廷電話留言是否構成刑法「恐嚇罪」或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得以明確釐清其界限。本案終將由司法定奪,不論結果如何,國人應給予尊重。但本案也必將牽動台灣社會人民「政治嗆聲」的言論自由尺度與指標。此時更應跳脫政治漩渦,回歸嚴肅的憲法天平,精準衡量,於刑法與憲法之間,尋找其妥適平衡點。相信國人將靜候此項裁判,甚至國際社會亦將密切觀察我國政府於本案劃定之人民言論自由發展界限。

【2005/11/09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41538
耳東兇手 違法裁罰 箝制言論 敗相更露(轉貼)股權結構違法 新聞局罰 TVBS 一百萬
推薦0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新聞局長姚文智昨晚舉行記者會,宣布新聞局認定 TVBS 是百分之百外資,「實質」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將罰款新台幣一百萬元。圖為姚文智手拿將給 TVBS 的行政處分書影本。記者游順然∕攝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台 TVBS 股權結構是否合法,經過半個月的爭議,新聞局長姚文智昨晚宣布,新聞局認定 T 台是百分之百外資,已實質違法,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以比例原則開出行政處分書,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新聞局限 TVBS 在十二月廿日以前改正,否則將連續罰,甚至撤照。

姚文智說,新聞局同時發函 TVBS 董事長梁乃鵬、東方彩視代表人費道宜,要求T台儘速說明相關疑點:東方彩視資本額一百萬,卻對T台轉投資九億元,是資本額的九百倍之多,其資金來源如何,有無登載不實?

新聞局也要求梁乃鵬說明:T台法人股東東方彩視成立日期、經理人姓名、員工人數,及是否虛設行號,為何與T台同一地址?

姚文智昨晚舉行記者會表示,新聞局調閱了八十八年 T 台申設時的檔案,但由於檔案浩繁,還要對相關當事人進一步訪談、了解。

姚文智指出,新聞局昨天曾就T台股權結構問題徵詢行政院法規會、新聞局法規會等單位及專家學者。他說,雖然檯面上的法界人士都採形式主義,但行政院與新聞局都認為,衛星廣播電視法是特別法,對特許行業應採實質認定。

記者會中,TVBS 記者當場質疑說,有些法規會委員未參與討論,新聞局徵詢對象的代表性有問題。姚文智不客氣的回應,「你是T台記者,應就採訪的角色發問,不應問公司的事。如果你公司有問題,應由公司來函。」

對新聞局何以認定T台實質違法,姚文智回溯當年立法過程指出,衛廣法原先並未規定外資直接持股應低於百分之五十,後來依立法院的朝野協商增訂了第十條。朝野協商紀錄指出,新增這條,主要是為了防阻外人壟斷市場及保護本國文化產業。

姚文智說,這與一般援引公司法形式主義不同,因此依衛廣法立法意旨,合法就是合法,違法就是違法。

姚文智強調,新聞局一向依法行政,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處分 T 台是依衛廣法第卅八條,依比例原則處罰,完全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他說,部分政治人物以打壓新聞自由為名,甚至到海外告洋狀,都是以言論自由為名,迴避其意識形態、政治立場與妖言惑眾。不過,仍是有人支持他,支持新聞局,送卡片及送花。

【2005/11/09 聯合報】

新聞局開罰 TVBS 一百萬

【單家駿∕台北報導】

針對是否鈉撤銷 TVBS 執照以及相關的股權爭議,新聞局長姚文智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姚文智表示,由於 TVBS 的股權結構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將處以一百萬元的罰鍰,並要求在十二月廿日前改正,屆時仍未改正將採連續罰,新聞局方面已由廣電處派人將行政處分書與一份公函送到 TVBS。

姚文智表示,針對 TVBS 的股權結構,事證證明是百分之百的外資公司,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將處以罰款一百萬元,並要求在十二月廿日前改正,若屆時未改正將採連續罰;至於上週五 TVBS 所屬的聯意公司所提出說明,其中包括是否涉及虛設行號等未說明清楚處,仍將要求 TVBS 方面提出說明,至於東方彩視資本額僅一百萬元,與百慕達公司的換股金額遠超過一百萬元的數百倍,因此亦將要求東方彩視說明資金來源。

至於有關立委質詢港資是否包含中資的部份,姚文智表示由於新聞局無調查權,將請國安會、陸委會協助調查;至於曾任中國香港特區廣播電視事務局主席的 TVBS 董事長梁乃鵬是否適合出任台灣媒體董事長的問題,已請香港辦事處協助調查他的身份。

姚文智日前還表示要追究當初於民國八八年申設的過程是否涉及不法的部份,姚文智在記者會中表示,由於相關檔案相當龐雜,短期內仍無法釐清。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41533
姚文智不受政治力與民眾威脅而妥協這點做得對(轉貼)姚文智認定 TVBS 實質違法
推薦0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TVBS 昨天在新聞局設定的最後期限,就該公司股權結構是否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派專人將回函送達新聞局。新聞局初步認定,TVBS 為百分之百外資,實質違法。

新聞局長姚文智並認為,TVBS 的回函疑點重重,將在下周確定處理方向。

TVBS 則回應說,他們函覆新聞局的資料,對新聞局的疑問都有詳細說明,基於對新聞局的尊重,TVBS 不再做任何回應。

由於陸委會確認 TVBS 董事長梁乃鵬同時擁有香港特區及愛爾蘭護照,姚文智強調,未來這個人選一定得換,而且從衛廣法的立法意旨來看,T台的實際持股不符合立法意旨,因為東方彩視與百慕達長期持有的T台股權超過百分之七十。

姚文智並說,T台有無達到撤照的程度,還要看八十八年發照時,當年的新聞局官員有無涉及不法、疏失或舞弊,是否被蒙蔽還是另有內情。姚文智說,當時新聞局長是程建人,並非台中市長胡志強。

新聞局上月卅一日發函 TVBS,要求釐清六大疑慮,TVBS 在昨天下午派人將資料送到新聞局廣電處。姚文智隨即召集廣電處長曾一泓、法規會執秘周曉明等人討論後初步決定,將繼續全面蒐集相關資料,包括當年審照的過程。

姚文智昨晚召開記者會指出,經新聞局初步審查 TVBS 的回函說明,有兩部分最讓人納悶。一是東方彩視經理人的部分,新聞局請T台函覆,到底誰在執行業務,總經理是誰,T台均未答覆。新聞局實在很難了解,這個純屬外資的公司如何營運。

其二,十月廿八日 TVBS 總經理李濤說,該公司全為港資,非中資;但 TVBS 昨天回函卻又說,李濤是個人的發言,難以代表T台的說明與澄清。那李濤的發言到底是個人意見還是該公司的聲明?

姚文智強調,新聞局對執行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態度仍是十分嚴謹與堅定,而且不會在壓力與干擾下妥協,包括政治力與部分民眾的威脅。

【2005/11/05 聯合報】

TVBS 函新聞局 「股權結構合法」

記者黃兆璽∕台北報導

針對新聞局徹查 TVBS 資本結構,昨天 TVBS 依照要求,委託律師在下班前函覆新聞局,TVBS 強調,TVBS 股權結構均符合我國各項法令要求,股東之持股狀況,均依照法令及政府機關指示,希望新聞局依法行政。

TVBS 針對董事選任是否兼任監察人、董事執行職務疑慮、東方彩視持有股份之疑義以及股東結構是否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之疑義逐一說明,強調 TVBS 自民國八十二年奉准設立以來,股權架構均符合我國各項法令要求。

TVBS 表示,股東有外國公司及本國公司之事實,及各公司股東之持股狀況,均依法令及政府機關指示據實申報。此外,新聞局函詢股權結構等事項,TVBS 已翔實回覆,如仍有任何爭議,應回歸法律面,依法解決。

TVBS 也公開昨天函覆新聞局之內容,有關 TVBS 董事選任之依據、是否兼任監察人及董事執行職務之疑義:(一)TVBS 現任董事、監察人係依公司法規定,由法人股東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百慕達公司」)及東方彩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方彩視」)之數位代表人,分別當選為董事、監察人,不受經濟部函釋有關依公司法第廿七條第一項規定當選董事或監察人者僅限一席之限制。

TVBS 說,公司董事長梁乃鵬曾以「非公職人士」之身分,擔任「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於一九九一年間卸任),並非「新聞局局長」。「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之性質,與我國甫通過成立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相同,為中立之傳播事業管理機構,其主席及大部分成員乃由社會各界公正中立之專業人士組成。

新聞局所引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二○○五年董事報告資料:「… 本集團於聯意之股權由百分之七十增至百分之百。」係指「百慕達公司」及「東方彩視」對 TVBS 之持股總和由零增至百分之百。

另外新聞局質疑 TVBS 之股本是否為「外資」或「港資」?外資比率為何?外國人直接持有加上間接持有股份總數是否過半等,TVBS 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僅限制「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僅限制「外國人直接持有之股份」,並非限制「外國人之資金」。

【2005/11/05 聯合報】

扁謝共識 不輕易撤照 但要依法執行

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周四與陳水扁總統會面達成兩項共識。「我們都認為新聞媒體不應該輕易撤掉執照,但是我們也有共識,就是法律還是要執行。」對是否還會對 TVBS 關台,謝長廷說,「不會一下子就關閉」,但要改善資本結構及罰鍰。

謝長廷昨天在立院答復立委周錫瑋、黃德福、孔文吉等人的質詢時,做上述的表示。謝長廷說,對 TVBS 不一定要關台,但要改善資本結構。對李濤與謝長廷通電話的問題,謝長廷昨天在議場內外都表示,不可能有求饒的話,彼此只是對股權、外資問題和法律精神交換意見。至於李濤與副總統呂秀蓮的講話,他不知道。

TVBS 是否撤照關台的問題仍是昨天立法院施政總質詢的焦點。謝長廷說,與總統達成對新聞媒體不輕易撤照、法律要執行兩點共識。他說,「以我們兩個人(謝與總統)過去的背景和歷史來講,也不希望有電視台在我們手上撤銷執照。」

黃德福質詢是否對 TVBS 還會有撤照的可能?謝長廷說,現在不能說要新聞局一定要怎麼樣。他表示,「除非 TVBS 還有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弊端」,或是不改善也不遵守法律。他一再強調,政府會斟酌保護言論自由和媒體重要性來處理。

【記者彭淵燦∕新竹縣報導】陳水扁總統昨晚到新竹縣助選時說,他捍衛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但媒體不能濫用,不能只會批評,而不接受別人的意見,他擔憂的是台灣媒體的品質。

陳水扁說,他雖然不同意最近媒體的爆料、報導,但仍予尊重,因為那是民主的真諦。過去十年來,他被抹黑、汙陷,連家人也被罵;但是他仍捍衛新聞自由,這是他的理念,也是台灣珍貴的民主價值。他當年辦黨外雜誌,被查扣,心情也很不好,但沒有因政府的打壓而退縮,他不希望歷史重演。

【2005/11/05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7211
請各位朋友,敬愛他人,體諒他人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推薦0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改換為新主題。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7171
刁僕該打
    回應給: 梅峰(MeiFeng)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罰到他們賠償臺灣人民的損失, 就可以停止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7158
你才是狗主人
推薦2


胡說八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麥芽糖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聯晚社論說『批評姚文智,但不該騷擾他家人』
不但支持而且佩服這篇社論,那樣的作為確實不好,於事無補又波及無辜。這件事反映的不僅是不知「公私之別」、「暴露他們的民主素養確實有待加強」,嚴肅看待此事,淺一點說是不懂「冤有頭,債有主」的義理,往深處看是「知法犯法」(立委耶)的法理。
一品老百姓對此另有不同看法:
其一,有理搞得沒理,在野抗爭戰術錯誤。
其二,又給執政者機會,模糊TVBS事件的焦點,轉移多項弊案的注意力,在野戰略錯誤。
民主政治政黨輪替攻守之際的最高戰略指導原則是合法踢牠下台,在野黨不能抓緊這個原則,和違法亂紀的牠有何區隔?至少TVBS事件牠的做為尚未危急到要行使抵抗權,又何必用錯誤的抗爭戰術,搞得有理變沒理,公親變事主。
一品老百姓認為在野黨今天首要的責任是法棒(亂棍也可,祇要是法棍,招術亂點無妨)打惡狗,惡狗打不乖就合法踢牠下台,惡狗打乖了,2008跟牠比乖,總有機會上台(同時別忘了,上得台後你也是牠,不乖自有法棒治你!)這才是民主。人民別忘了,你才是狗主人,是你溜狗,不是狗溜你!別跟著政客走!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7145
給邊罵人邊批人罵人的朋友 請勿隨人起鬨作惡(轉貼)批評姚文智,但不該騷擾他家人
推薦0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社論

新聞局長姚文智因為處理 TVBS 股權結構問題,遭到藍營立委公佈電話反制,要民眾打電話抗議,並聲援 TVBS。此舉,連姚文智家中電話也一併曝光,造成他家人的困擾,甚至不安。這實在「過頭了」,我們呼籲這動作應立刻停止,這是嚴重侵犯隱私!

我們連日來,以嚴詞批謝揆、姚局長,可說寸土必爭、毫不退讓,理由很簡單,我們堅持新聞自由,對事也對人。但即使腔調不客氣,我們亦很清楚這是大是大非之爭,絕非情緒、謾罵的表達。因此,當事態演變到藍營立委不分青紅皂白亂公佈電話,我們必須跳出來說:夠了,請就事論事,隨便公佈官員家中電話,的確很不入流,無論藍橘兩陣營,黨中央或立院黨團都該制止這行為!

當姚文智透過媒體,表達其家人接到這些口氣粗魯無禮的電話,感覺恐懼不安後,竟然還有藍營立委「說風涼話」,這種態度,便十足是低水準的「政客演出」了。堂堂國會立委,若搞不清楚「公私之別」,對隱私權竟一點概念都沒有的話,這就不僅是個人的程度問題,更是所屬政黨、整個國會的恥辱了。

我們還是要重申,謝長廷院長與姚文智局長對新聞自由的認識,以及他們處理與媒體權益攸關事務的手法,在在暴露他們的民主素養確實有待加強。但是,他們個人在民主法治社會該受到的隱私尊重,他們家人在私領域應該享有的安寧生活,絕對不該被政治對手刻意干擾,或蓄意拉入政治公領域的是非圈內,這點,我們期望朝野都該建立基本共識,否則,台灣民主的發展就太可怕了。

隨意公佈姚文智家中電話,並「鼓動」民眾打電話的藍營立委,要想清楚的是,此舉不但可能違法,更等於暗示了這類行動具正當性,一旦如此,綠營立委難道不能起而效尤,跟著照做?你來我往,請問,哪個政治人物能免於政爭所肇致的隱私權被侵犯?家庭生活被干擾?家人安寧被破壞?

台灣的民主政治之所以跟國民所得一樣,陷入瓶頸難以突破向上提升,很大的關鍵,在於朝野常常鬥紅了眼,忘了攻防進退之間,應該要有最起碼的「禮節」與「尊重」。少了這環,勢必變成冤冤相報,待己從寬、待人從嚴,那民主何來希望?要批評姚文智,就請公開跟他辯論,別玩「欺負家人」的小動作!

【2005/11/04 聯合晚報】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6667
安內與攘外之先後,亦需權變抉擇
    回應給: 胡說八道(thomashsia8142) 推薦1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胡說八道

胡○○○先生!

安內與攘外之先後,亦屬權變思慮抉擇之處,小弟既未且無興趣討論這點,就不需與先生在此研討!

仍謝謝先生提醒!

梅峰 敬草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5973
攘外先安內吧!
推薦1


胡說八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梅先生,好:
我吊書袋讓您笑話了!
回您的文,貼了就走,回來發覺可能轉來轉去之間,搞得缺頭漏尾的,乾脆重來過。總之大意還如下文,祇請指教。順頌
安好
胡說八道敬上

攘外先安內吧!
世說新語,言語第二。
王右軍與謝太傅共登冶城,謝悠然遠想,有高世之志。王謂謝曰:「夏禹勤王,手足胼胝;文王旰食,日不暇給。今四郊多壘,人人自傚;而虛談廢務,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謝答曰:「秦任商鞅,二世而亡,豈清言致患邪?」

執政黨「識能不足,彊梁有餘」,國政敗壞,「豈清言致患邪?」,我們在這裡並非「虛談廢務」,也絕不會「浮文妨要」。台灣今日的「立即危險」不是外面的「敵對政權」,而是內在的「四郊多貪,人人自肥」的腐敗。

今天談太多深奧的理論和遠大理想卻真的「非當今所宜」,能罵惡犬的罵,能打惡犬的打,罵得牠聽話,打得牠好好幹,除掉內在的腐敗,外面的「敵對政權」其奈我何?!否則我們自己就先垮了!

事有先後,勢有緩急,攘外先安內吧!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4918
言論自由不得造成「立即之危險」
    回應給: 鈴鈴鈴(lightlybaby) 推薦0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鈴鈴鈴網友!

謝謝留言!

自由主義與言論自由都是大題目,小弟研究不多,不敢造次,僅就一般常識回覆!

您當聽過古時敵對之國以謠言做戰爭工具的消息,無限衛星正在播的《楚漢驕雄》,張良教小孩唱兒歌鼓動項羽遷都彭城,就是很好的例子。

瑞典尚有不得歧視有色人種言論的法律,小弟不很欣賞,但言論自由受特定法律限制應該是大家都認可的。前幾天大陸即有學校小朋友叫「鬼來了」,以至踩死數位小學生之新聞,這與言論自由常常討論到的案例,在戲院中大喊「起火了」一樣,可以知道言論自由絕對有限制,尤其不得造成「立即之危險」。

沒有國家,焉有家庭個人,因此沒有人希望言論自由能超越國家之「立即危險」,所以對敵對政權在我國之新聞媒體,絕對有限制之必要,不知您以為何?

至於人民之思辨能力,這也得因國制宜,在人民教育水準高的國家稍可放鬆,但對一般整天忙於生活衣食的百姓,您不可太掉以輕心,許多人的思辨能力的確是有問題的,這亦是小弟要提倡以「家」為主的「家主政治」之緣故。

小弟常識之言,尚請先生指教!

梅峰 敬草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1434797
頁/共4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