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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是中資?民進黨是中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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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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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麥芽糖
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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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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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立委結合新聞局圍剿TVBS,說中資借該台顛覆台灣!借李濤多年前在時報周刊的一篇諷刺短文(懶得查原文,就大意敘述)來講「故事」(該文刊出應有十來年了):

『潛伏在台的中共中央對台事務及情報人員,紛紛發密電回報,要求自請處分,詳述對台工作困難;上級交付「擾亂金融秩序」、「發動城市游擊」、「營造奢靡社會風氣」等工作完全失敗,因為「台灣股市炒手資金及手法」利害,金融秩序早已亂到不能擾亂;台灣黑道火力超強,別說是烏茲、AK47M16,就連薩母彈、火箭筒都有,區區紅星黑心手槍,根本游擊不起來;至於奢靡風氣更營造不了,上級發的假鈔經費不如台灣偽鈔集團印製精緻,數額還不夠台灣有錢人付泊車小費!』

十五年過了,如果今日中共地下工作人員來台搞破壞,恐怕困難更大!因為民進黨執政了,對台灣的傷害比國民黨更大,貪瀆更勝,脫序更甚,中共無須武力攻台,因為民進黨讓台灣人民鬱結,外移的外移,自殺的自殺,窮死的窮死,氣死的氣死,一座空城,何須出兵,派個醫護團來救人吧!

阿扁捅這麼大個摟子,不檢討不自責,死不認錯,顯然缺乏成熟的政治人格,更別提謝長廷所謂的大是大非了!民進黨一些還有點理想的人呢?也緘默不發一言,我看民進黨是中風了!叫老百姓別丟石頭?丟石頭!算客氣啦!至於蔡啟芳說不關了TVBS,牠就姓婊!這話是白說,一般是從父姓,有人要從母姓也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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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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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鈴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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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言論自由是沒有管什麼安不安全,只有自不自由,願先生能多多接觸自由主義方面的書籍,若是您一定要考慮什麼安全問題,不亦是將人民的思考辨思能力視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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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論事是讓有為者與自己相互砥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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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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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胡○○○先生!

先生博古通今,小弟不如,連明方孝孺都印象不深,【深慮論】更且從未聞矣!

打惡狗,小弟身體力行,所以不是小弟此議題之討論重點,因為小弟一直強調,小弟論事是希望讓有為者與自己相互砥礪的,因為守法守紀,不能只要求別人,藉法打壓與民粹反抗,而不能就事論事,依法而行,都是小弟認為不能容忍的。

至於權變,先生應當相信小弟不至於不懂,這是為人處事刻刻必須考慮抉擇的基本功夫,我們在學驗之後,就必須懂得融會貫通,權宜變通,否則豈不成了機器人也!

經過這幾天的研究,無限衛星似未違法,但廣衛法實應修正以規範外資,否則那個條文就只能讓人鑽法律漏洞,真是莫名其妙!而我中華之輿論安全豈不令人憂慮!

總之!很高興與先生聊天論理,亦希望先生諸事順遂,廚事愉快!

梅峰 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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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帶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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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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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誰說不帶火氣

肉都焦啦

開個小頑笑

謝謝你對這問題的關心

打惡狗要大家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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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衛星似未違法,但廣衛法實應修正以規範外資(轉貼)什麼資不重要 本國公司就合法∕陳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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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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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TVBS 百分之五十三股份的東方彩視,只有一個法人股東,根本無法講出哪一塊錢資本是本國人的,「它就是完全外資。」新聞局長姚文智進一步表示,東方彩視董事都代表百慕達公司,資本都是外資,董事長也是外國人,「不叫外資,叫什麼資?」這樣的說法,牽涉了幾個法律概念的混淆,必須澄清。

首先,TVBS 是「完全外資」,並非精確的法律用語,行政院應是指在 TVBS 已股份百分之百都是「外國人直接持有」之意。依我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依此認知,TVBS 違法。

然而,政府對東方彩視的諸多指控,最多也只能導出「東方彩視」是「百分之百外國人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卻不能在法律上導出 TVBS 是一個百分之百外國人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因為依我國法律,只要「東方彩視」是本國公司,那麼 TVBS 的設立就沒有違法。

那麼東方彩視是不是本國公司呢?依我國公司法第四條,「外國公司」的定義為:「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由此可知,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我國公司法組織成立之社團法人,就屬「本國公司」,也就是法律上的「本國人」(依民法,人分為自然人與法人,皆具有法律上人格)。

公司法上的條件,並不包括對股東國籍、外國人持股比例的限制,亦即我國係以形式條件(成立所依據的法律)而非實質條件(股東或董事國籍)來判斷公司國籍。換言之,即使東方彩視的股東百分之百是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只要其依據我國公司法成立,即是本國公司。

因此,東方彩視說不出哪一塊錢資本是本國人的,並不等於 TVBS 說不出哪一塊錢資本是本國人的,TVBS 在法律上可以大聲地說:「該公司百分之五十三是由本國公司東方彩視所持有!」其資本結構並不違法至明。更何況,廣電法第十條還特別地限定「直接」兩字,明確排除了「外國人間接持股」的情形。這也是國民黨馬英九主席對本案評論:「什麼資不重要」的原因,因為 TVBS 的資本結構並不因東方彩視的資本結構如何,而有違法問題。謝揆將馬主席的話解讀為「這個法律不用遵守」,當屬誤會。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的法律似乎不合理。的確,在立法技術上,是有可能制定、加入所謂的「真實連繫」的條款,以實質控制作為規範基礎。然而,一方面這樣的規範可能會造成跨國資本流通的障礙以及認定的困難;二方面,現狀的法律既是如此特別規定,基於法律的安定性與信賴保護的原則,TVBS 既然合法,其權益就應受到保障。

筆者並不打算以此苛責謝揆或新聞局長,後者並不是法律人(則不該扮演法律人的角色),而前者雖是法律人,但「法律」牽繁涉廣,既專且深,即令法律人也不可能盡為通曉,因此謝揆在法律判斷上犯錯,實有可諒。然而,這也正好點出了制度層面的缺失,正因為領導人並非「法律全能」,政府部門實須建立「法律守門人」機制,負責統合各部門的法制人員,結合成精密的法律資訊網,為政府的政策、作為、言論發表進行法律把關。否則類此錯援法律而害私權,或者類似不久前公然違法修改航發會章程侵於公益等情事,將一再重複。

【2005/11/02 聯合報】

台灣魔法世界 新聞局中了蠻橫咒

蘇盈貴∕律師、前新聞局與捷運局法律顧問(高雄市)

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有個咒語叫蠻橫咒,著法的人會形同著魔,所有的行為都變得不可理喻。當今的新聞局就像被施了蠻橫咒,對 TVBS 排山倒海的動作,讓國人看傻了眼。

為了幫助對法律不熟悉的人,了解被施了蠻橫咒後行為可能的荒腔走板,本文將說明幾個法律的基本觀念。

TVBS 二一○○全民開講持續揭弊,更公布高捷弊案關鍵照片,在這個貪汙共犯的結構中,總統府、行政院與高雄市政府,許多當權者被質疑涉及其中,他們把高捷當成搖錢樹,把廠商當成提款機—先以工程款為名義,把錢給廠商,等到這些貪官汙吏要用錢的時候,再由廠商以政治獻金的名義回饋。

當局現在除了極盡能事的口頭自清外,我們看到的是採鋸箭法,只是把露出體外的箭矢鋸掉,以至於每天病情都更為沉重,套句媒體的話:迄今連續八十天,每日一爆。急得當局恨不得一腳就把 TVBS 踩死,卻又顧慮美國的反應,因此邊踩邊嚷「閉嘴!閉嘴!閉嘴!」

行徑最惡劣的大概就是新聞局了,自從那張串起黑、金、權的照片曝光後,新聞局簡直就像瘋了一樣,讓人不禁想到美國水門事件發生後,白宮幕僚揚言關掉華盛頓郵報以及 CBS 新聞網,當時充滿狠勁的嘴臉。

新聞局所執的理由是:TVBS 是百分之一百的外資,而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執政當局上至學法的總統、行政院長,下至新聞局處的法務人員,一定知道:法條上的「人」,指的是自然人(如你我這樣的血肉之軀)以及法人(擬制的人格,如公司)但條文不可能寫得這麼饒舌。因此外國人以及外國資金,若依照我國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為本國法人(本國人),即符合我國法律規定。於是外國人在本國法人(即本國人)擔任股東或董監事,變成了法人的工具行為,資金變成了融通之物。

以上的法律概念,學法的人不知道,只有兩種可能,其一是程度太差,沒讀過民法總則;其二是昧著良心說瞎話,找遍各種的理由要你關台。這兩種可能哪一種機率比較大?人民自有公斷。

如果說新聞局長不是學法的,他可能沒有這些概念,但他也應該知道,早在民國八十八年程建人擔任新聞局長時就發函解釋過;民國九十三年,新聞局再編纂新聞法令彙編時,又再一次詳細解釋。

簡單的說,TVBS 的股權結構,百分之百是外來的資金,百慕達投資的百分之卌七股份,因為是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成立的,固然是外國人(外國法人),但是東方彩視是依照我國法律組織登記成立的本國法人,其擁有百分之五十三股權,完全依照我國法律規定。除非枉法胡言,否則怎麼可以把它視為外國人。


所有人,包括 TVBS 在內,依照法律規定,去獲致最大利益,那不叫玩法;故意去曲解法律,那才叫做玩法。台灣的最大不幸,是一群習法卻沒有良知的人,濫權妄為,恣意玩弄法律,把天下人當白痴,說是依法行政。

當今的法律制度,在執政者的操弄下,公信力所剩無幾。不能說那是律師性格,習法的人不能這樣。會這樣,或許只是有些人擔心東窗事發,因此急著「殺人滅口」。不過現在糟蹋法律的人,明日終會知道,其實是在糟蹋自己。

【2005/11/05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讓媒體工作者與閱聽大眾來面對情勢!

新聞局派專差函令 TVBS 於周五前說明其「資本結構」;情勢已瀕攤牌前夕。於此同時,社會上支持 TVBS 的民氣亦相當激昂,親民黨並揚言,倘若撤照,將發動百萬人上街抗議。

陳水扁昨日出面聲明不會叫電視台關門,但是否與行政院在唱黑白臉,尚待觀察。估計當前民情,新聞局果真斷訊撤照,百萬人上街的場景並非不可想像,甚至可能血染街頭。然而,這應正是新聞局銜命步步進逼的主要理由,其用意是在千方百計地激出一場街頭衝突,藉以撕裂社會,作為轉移社會視聽並扭轉民進黨頹勢的選舉槓桿。

因此,我們不主張貿然上街;上街就可能中計。新聞局的操作目標有二:其一、藉重新審照的動作來轉移視聽。所以,我們認為,既然重新審照已進入行政程序,一切聽候新聞局發落即可; TVBS 仍宜將主要心力用於討論幾大弊案,不必隨新聞局起舞,也就是不要中了轉移視聽之計。其二,新聞局正想藉此逼出一場街頭衝突,藉以撕裂社會,作為扭轉民進黨頹勢的選舉槓桿。所以,國人不宜貿然上街,上街就可能中計。

反制新聞局之道,一是勿再被陷於審照程序的無謂辯論,靜候新聞局於周五以後攤牌即可;二是如果「複審」過關則罷,倘若斷訊、撤照,則亦宜「以媒體救媒體」為優先戰略,其次再考慮是否走上街頭。也就是說,反制的主軸仍應勉力維持在「自由媒體運動」的領域,儘量不要變成一場政治性的事件。

TVBS 的立場是正確的,亦即:這些弊案爆發在選舉前夕,但 TVBS 揭弊則與選舉是兩回事。新聞局的態度卻是:揭弊影響民進黨的選情,所以要將此事政治化,將之變成「中資 Vs. 台灣」的衝突,進而逼出一場街頭風暴。

所以,為免中計,一旦斷訊、撤照,仍應儘量循「媒體救媒體」的軸線進行反制,也就是以「更堅定的新聞自由」,來拯救「被踐踏的新聞自由」。

斷訊、撤照的那一刻,各媒體應以團體名義,各媒體工作者則以個人名義,全國各傳播學系的師生及所有願意支持新聞自由的閱聽人,皆可在行動及精神層次參與這一場和平而堅強的「搶救新聞自由運動」。中樞由媒體界及社會領袖主導,謝絕政治人士介入。

第一步,速覓一家電視之替代頻道,在 TVBS 斷訊、停播之同時,恢復「二一○○全民開講」在替代頻道正常播出。畢竟,新聞局只對 TVBS 撤照,總不能說「二一○○全民開講」也不能播吧?此一替代頻道之取得,可經運動總部的調度產生,可由頻道主動提供,亦可用社會捐款租借。甚至,倘如姚文智所說,新聞局的目標是在殺 TVBS,而不是封「二一○○全民開講」的喉,則國人亦有堅強的理由提出主張:應由陳水扁政府出面,協調一家替代頻道來維持「二一○○全民開講」的正常播出!

第二步,在替代頻道播出的「流亡二一○○全民開講」,仍可舉行戶外節目,包括可申請在凱達格蘭大道開講,繼續討論弊案話題。以戶外開講取代遊行,正可顯示此一運動的本質仍是「自由媒體運動」,而不是一般的「政治運動」。

倘若此類「媒體自救運動」亦遭民進黨阻擾踐踏,則街頭場面已難避免。但是,即使要走上街頭,運動中樞仍宜由媒體工作者與閱聽人來主導,全力排除政黨介入;遊行的訴求及標語亦應以主張新聞自由及聲討弊案為主,絕不可出現政黨或候選人的名號及旗幟。政黨中的個別人士可以支持者的角色參與此一運動,但不要插花,更不要有利用此一運動的邪念。

在這個關鍵時刻,媒體及閱聽人不但應與執政者劃清界線,亦應與在野黨保持距離。雖然,媒體在制衡政府、揭弊扒糞之時,極可能以在野政黨為槓桿;但媒體畢竟是以更為超然的「新聞自由」為奉獻之目標,而不是為任何政黨服務(包括在野黨)。所以,在這個關鍵時刻,在野黨可關切與支持此一運動,但絕不可試圖操控或利用,否則必難獲國人的原諒。

新聞自由是至高無上的憲政價值,如果新聞局對 TVBS 斷訊撤照,將形同給了媒體工作者與全體閱聽人一個共創憲政典範的時機。

究竟這個時機是否會出現?不妨模仿姚文智的口氣對姚文智說:你就廢話少說,快快攤牌吧!

【2005/11/02 聯合報】

依法行政 最廉價的卸責說詞

桂宏誠∕博士候選人(北縣中和)

不論 TVBS 或是政府主管機關,雖然同樣呼籲依法行政,卻造成雙方各自表述的對立立場。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是站在維護人民權益,政府機關面對人民質疑其依法任事時,若還是以依法行政來回應,就不免顯現出了權力的敷衍與傲慢,成為最廉價的「卸責」方式。

一來,依法行政本應屬人民為「控制」政府濫權而提出的法治要求;二來,政府行政原本也無是否應該依法行政的選擇空間。更重要的是,政府機關主觀上自認其行政為依法,但並不表示客觀上就真的是依法行政,否則訴願及行政訴訟制度早就可以廢除了。

謝院長除了講依法行政外,還講「依據法律精神」。他為何不講依法律規定而講依法律精神呢?這就是政府機關可以做文章的「法門」所在。

在官僚文化的行為模式裡,「有法依法,無法依例,無例開會,會後依擬」的十六字箴言,雖有點調侃的味道,但卻也是公務員承辦案件的基本守則。因此,當謝院長講依法律精神時,就表示他認定法律的規定並不明確。但是,TVBS 要求依法行政,不僅是基於法律條文裡「間接」持股的規定明確,又有「函釋」為補充規定之前例,已無再依法律精神而重做行政解釋的餘地。

公務員都很清楚,透過對法律規定進行函釋的「行政解釋」,往往才是實際上依法行政所依的「法」,故政府機關當然不會不「依法行政」。並且,若政府透過函釋而使法律的「規定」或「精神」來個乾坤大挪移,人民因「移法行政」而遭受到權益受損時,除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外,就算最終獲得救濟,恐怕也元氣大傷。

既然民要與官鬥本已有如背水一戰,當官的何不多談一些法律的「規定」而不是「精神」呢?

【2005/11/05 聯合報】

2005.11.02  中國時報

根本解決爭議 T台擬改申請為境外頻道

陳世昌∕台北報導

由於總統陳水扁一句「不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TVBS 昨天「如釋重負」,並表示會尊重新聞局,在周五前以正式公函向新聞局提出公司股權等說明。

另一方面,因為「關台」風波,這幾天 TVBS 香港母公司 TVB 已派人來台,不排除在事件告一段落後,再研究是否要比照 STARTV,將 TVBS 由境內頻道,改申請為境外頻道,讓「外資」身分名正言順。

TVBS 新聞昨天以大篇幅報導「關台風波」,包括美國國務院、台灣學生,都有相關新聞,但最重要的仍是陳總統針對 TVBS 事件,發表任內絕不關任何一家媒體的談話,TVBS 表示,「樂見陳總統捍衛新聞自由,也重申 TVBS 遵守法律,股權結構符合法令規範的立場,期盼新聞局『依法行政』」。

據了解,香港 TVB 已派遣高層人士來台了解,昨天一整天都與台內人員開會,研究未來因應之道。

根據衛星電視相關法規,台灣其實早已有許多跟 TVBS 一樣的「外資頻道」,包括星空傳媒(STARTV)、HBO、CNN 等,都是百分之百純外資,上述頻道都是以外商公司台灣分公司名義,因而避開了 TVBS「真外資假本土」爭議。其中 STARTV 在台名稱是「香港商亞太星空傳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 TVBS 都屬「港資」。

2005.11.02  中國時報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林淑玲∕特稿

陳水扁總統以四點聲明「搶救 TVBS」,也在扁政府淪為民主國家箝制新聞自由笑柄之前,搶救了台灣的形象。儘管關台、撤照風暴暫告平息,但阿扁「遲來的表態」,仍不免讓人感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綠營不滿 TVBS 從來不是秘密。但在姚文智將手中尖刀揮向 TVBS 時,更多人好奇的是,姚背後除了謝長廷還有沒有人?姚的動作,是否代表扁政府的媒體政策?當然更連帶的讓人質疑,陳水扁昨天的談話,是不是看苗頭不對,才緊急煞車轉向的脫困招數?

到這節骨眼,已經沒有官員敢談論這麼敏感的議題。但回顧全案這幾天驚濤駭浪的發展,也不難找到答案。早在上周五(十月廿八日)姚文智在 TVBS 公布「雙陳」賭場照片的第三天,質疑 TVBS 股權結構,且強調若確定有重大違法情事,可駁回其頻道執照。就有媒體去詢問府方態度,府方當時並未表態,只說那是行政院權責。經過多日發酵,輿論、民眾不滿政府藉著給媒體「戴紅帽子」干預新聞自由的怒火愈燒愈旺。新潮流立委林濁水、李文忠等人質疑新聞局做法,卻遭黨內其他派系強烈抨擊。謝系人馬出於自保,捍衛行政院沒話講;但連陳水扁嫡系的正義連線,也加入批判新潮流行列。府院黨前晚召開例行黨政協調會報,調子也沒變,對 TVBS 還是磨刀霍霍。

全案的轉折是在昨天上午,T台發起的電話連署,短短六個小時竟然接到廿八萬多通支持電話;美國國務院資深官員應台灣媒體詢問,對新聞局揚言要撤除 TVBS 執照一事,表達關切。影響所及,包括美聯社、法新社等國際通訊社都以「台灣政府疑要報復或威脅 TVBS」這樣的字眼,形容這場政府與媒體的戰爭。

上午十點多,陳總統突然在一場接見外賓的場合,脫稿表示政府不會關掉電視台和報社。

回顧這幾天的發展,府方如果一開始就體認到新聞局作為不妥,大可早早介入,透過府院內部連繫機制,要姚文智適可而止。而不是等到家醜鬧到國際上,才由總統宣示立場的方式試圖挽回。而陳水扁講完之後,行政院、新聞局還一付不肯放手的樣子。

陳水扁以這番談話,及時止血,卻對重建民進黨受傷的形象,產生不了多大作用。府院黨這種莽夫式的粗糙操作,已經讓支持者失望至極。

2005.11.02  中國時報

新聞局應立即停止打壓 TVBS

魏玓、羅世宏

綠營立委發動針對 TVBS 電視台「中資」介入問題的動作,以及其後引發的一連串爭議,已經模糊了問題的焦點和界線。無論近日新聞局針對此一個案的不當發言和行政作為,是否有其特定政治目的,已對包括 TVBS 在內的電視媒體產生實質的威嚇效果。我們在此呼籲,新聞局應該立刻停止針對 TVBS 的打壓動作。

在一片煙硝迷霧之中,要理性討論我國廣電媒體的所有權規範,以及整體電視環境的政策法規問題,似乎變得不可能。不過我們相信,除了呼籲綠、藍雙方切勿藉此牟取政黨利益外,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和釐清,也是引導當前輿論朝向理性而不是激情發展的必要工作。

我們的基本看法是,TVBS 外資持股比例問題並非單純的言論自由問題。我們堅定維護言論自由精神,但 TVBS 屬於由少數股東持有股份、以企業組織模式運作之商業媒體,其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與接受公眾監督的義務,應高於一般企業責任與公司治理的標準,須有其他適當的法令與管制措施,以使符合公眾利益,這正是媒體政策的核心價值。

世界各國對外資投資媒體事業大多有所規範,我國也對廣電媒體外資持股上限有程度不一的限制。大體而言,無線電視規範最嚴,其次為有線電視系統,衛星電視最為寬鬆。從媒體性質而論,無線電視和有線電視系統同時掌控內容與流通管道,與提供內容的衛星電視頻道相比,對社會影響較大;此種階層式的限制,概屬合理。

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立法,是妥協的產物。就其成效評估,可從兩個層次來探討:首先,就法律本身成效來說,該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僅提及「直接持有」,而未計入「間接持有」,已經暗示其寬鬆的特質。事實上,外國人可以透過第三地轉投資或內部契約等手段,既達到控制衛星電視頻道的所有權,又逃避了應負的租稅責任。

其次,就法律意欲達成的效果方面,經濟上的保護目的顯然不可能達成。而想單純靠開放外資來引導國外管理和技術對國內產業的助益,也將徒勞無功。至於在文化面向,限制衛星電視的外資持股比例以保護本土文化,遠不如對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設定播出本地節目比例下限,來得有效益。此外,因為兩岸關係的敏感與特殊,所謂外資與中資是否必須區隔、如何區隔,也都是現有法律無法解決的棘手難題。跳脫衛星廣播電視法來看,要改善國內電視環境與影視文化品質,尚有許多政策值得考慮。例如,建立類似許多歐洲國家實施的媒體營運資訊透明∕公開制度,媒體業者有義務公開揭露營收、營收來源資料及財務關係。這不但是讓公眾得以監督商業媒體,檢驗商業媒體是否服膺利益迴避的原則,也可以讓媒體員工面對勞動條件發生變化時,有利於權益之爭取。又例如,建立和擴大公共媒體規模,主動提供更多量也更多元的節目,也是必要且有效的作法。

衛星電視頻道的外資比例限制,就執行面與成效面來說,是到了必須檢討和評估的時機。然而,新聞局疏於監督遊走法律邊緣的股權轉移及轉投資在先,又未在主管媒體業務移交 NCC 之前善盡看守責任,反而在特定時機追查 TVBS 股權結構並以撤照相脅,應受強烈批判;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僅只看到政治打壓,而忽略媒體法令和政策的改革,那麼較之一般公民擁有更多權力的政治人物和媒體,恐怕將因此而更加腐化。

(魏玓為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系助理教授,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二人皆為媒體改造學社執委)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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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姚文智早說過「無意對 TVBS 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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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立法院昨天上午進行施政總質詢,多位立委都對政府是否要 TVBS 關台,質問行政院長謝長廷(左),但立委又不准新聞局長姚文智協助答詢,姚文智只能透過書寫文字的方式給謝長廷參考。記者蔡育豪∕攝影

【記者蔡惠萍、羅曉荷∕台北報導】

新聞局長姚文智追打 TVBS 資金問題,陳總統卻出面「踩煞車」,讓行政院灰頭土臉。據了解,姚文智直接與黨籍立委「對口」丟出議題,府黨、黨團幹部全被蒙在鼓裡,黨鞭趙永清前晚罵了姚文智一頓,姚文智為他政治運作上的問題公開致歉。

據了解,姚文智上周六已告訴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等人,他無意對T台撤照,了解內情人士也透露,謝長廷一直強調只是要 T 台來說明一下,也無意升高戰火;但民進黨普遍認為,如果此時鬆口代表全面敗退,可以對T台做較輕處分,但政府對資金結構的問題不能不處理。立委蔡啟芳昨天向T台道歉,有立委就私下搖頭「這樣民進黨有什麼立場?」

據了解,姚文智發動這一波事件,事先並未告知黨團,而是將相關資料交給特定立委出面舉行記者會。上周六民進黨舉行臨時中常會後,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與立委高志鵬半夜特地把姚文智找來「喝咖啡」,柯建銘建議姚文智,有關TVBS資金問題,應該留待 NCC 成立以後再裁決,姚文智表示同意。

據轉述,姚文智解釋,有線電視換照初審後三個月複審發照的期限到十一月一日為止,過了「觀察期」,執照就一定要發下去,只剩下兩、三天的時間;更何況,「撤照『代誌太大條了』,根本無法承擔後果,」如果 TVBS 違法,頂多要求限期改善,他沒有要撤照的意思。

不過,姚文智在面對媒體時,態度仍十分強硬,讓風波持續擴大,前天傍晚在民進黨派系會議中,黨團總召趙永清抱怨,他知道新聞局在注意這個案子,但不知道新聞局要操作,在晚間黨政協調會報中,趙永清當場向姚文智「發飆」,姚文智表示往後會事先與三長溝通、請教。

昨天上午陳總統準備發表「任內不關電視台」的談話前,相關黨政高層曾接獲府方告知,不過黨政人士則說「我知道沒用,謝長廷要知道才重要。」該人士也說,府院黨都沒有事先溝通過,最重要的是「時機不對,『整組壞去』,」甚至還點燃了派系的戰火。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新聞局長姚文智昨天連夜召開記者會,態度仍十分堅定指出,他認知陳水扁總統對 TVBS 案強調「媒體不能自外於國家法令」,因此新聞局不能讓法令有空窗期,未來將視 TVBS 的回函,依「比例原則」加以處罰。

姚文智還說,陳總統談話及宣示,「我聽到了」,新聞局會依法行政,調查到那裡,就賦與法律上的處分及對待。

姚文智強調,新聞局昨天已行文陸委會及經濟部投審會,查看涉及那部分法令,就依那些法規處理。如 TVBS 公司董事長梁乃鵬是香港廣電局主席,是否適合來台擔任媒體董事長,新聞局也會很快召開法規委員會認定立委所檢舉 TVBS 違法的部分。雖然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質疑姚文智是「一錯再錯」,但新聞局至少不會「將錯就錯」。

當媒體詢及,為何前董事長邱復生時期,該公司仍有百分之七十是外資,直到十多年後才突然要處罰,姚文智說,「現在有新事證」,就應該要改變,「這也是改革啊!」不過政府都是延續的,過去既然都沒處罰,現在處罰的比例原則,也是要考量進去。

姚文智在說明比例原則指出,就是依廣電法第卅八條規定,對違法者處以廿萬到二百萬的罰金、連續罰或停播及撤照,TVBS 公司至遲應於本周五前以書面或口頭向新聞局提出說明。

由於陳總統針對 TVBS 發表四點立場,指任內不會關閉任何一家電視台,姚文智是不是已認知到不能對 TVBS 做撤照處分,姚文智仍不肯鬆口,卻高談陳總統所強調國家法令的重要性,新聞局在 NCC 成立前仍會審慎執法,並在這段期間「謙虛審慎查明」。

【2005/11/02 聯合報】

黨政反應》藍委車輪戰 謝揆一度動怒

記者陳志平、何明國∕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在立院指出,陳水扁總統和他長期為台灣的民主政治奉獻,情感上不輕易讓媒體在他們手上關閉,也不會以簡單、引人爭議的理由關閉媒體,政府對處理 TVBS 並無戰術戰略考量,但法律沒有假期,相信總統也會支持政院依法處理。

立法院昨進行施政總質詢,藍軍立委輪番抨擊行政院打壓言論自由,面對猛烈砲火以及在野黨立委要求為高捷案道歉,謝長廷一度激動地與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吵了起來,對於費鴻泰指謝揆胡說八道,謝揆大聲說「我不是來接受侮辱的」。

另方面,事件主角之一的新聞局長姚文智則是急於想發言為自己辯解,在野立委根本不願意與姚文智對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還因不滿姚文智在自己質詢時屢屢插話,向院會主席王金平提出抗議,最後乾脆把姚文智請下備詢台。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說,謝長廷才剛花費公帑七百萬,辦完為向人民報告系列,如今又要在民視連辦十五場政策說明會,行政院長帶頭拿人民血汗錢為黨籍縣市長候選人輔選,「上行下效」,難怪會出了像姚文智這樣的新聞局長。

儘管謝長廷解釋民視的政策說明節目絕未花公帑,但賴士葆仍痛斥新聞局已成為「現代東廠」,他並質疑行政院引用法條時刻意混淆外國人直接與間接持股的差異,有意誤導視聽。

謝長廷答覆時則指出,TVBS 確定是港資,港資是否等同中資還有爭議,不過法律規定外國人持有股份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TVBS 應該澄清哪一個股東不是外國人而是中華民國國民,謝長廷強調「只要說出一個就好」,不然 TVBS 也可以改變股東結構,或是由立法院修改廣電法,但不能什麼都不改,卻只罵政府,這樣「沒有道理」。

【記者梁震坤、蔡維斌/雲林縣報導】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表示,陳總統任內「不關閉任何媒體」的談話,符合民進黨創黨所堅持「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精神。至於黨內各派系對 TVBS 撤照意見不一,會透過黨團協商建立共識,以免造成外界誤解。

【記者羅曉荷/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表示任內不會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台灣北社秘書長楊文嘉頗為不滿,指陳水扁以政治承諾制約法律該有的客觀判決,傷害台灣民主,「北社給予譴責」。

TVBS 是否撤照引發各界關注,台灣北社昨天下午開記者會,原本打算譴責T台節目內容失當,不過陳水扁上午公開表示任內不會關掉電視台後,北社將矛頭對準總統,痛批陳水扁身為學法之人,卻不尊重法律。

【2005/11/02 聯合報】

冷眼集》府院「黑白臉」? 互動引揣測

本報記者陳敏鳳

在 TVBS 電視台資本結構爭議多日後,陳水扁總統昨天表態在他任內不會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這等於為政府處理 TVBS 設下底線,只是陳總統出手的時機和方式,仍然引發討論。

首先,新聞局處理 TVBS 問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外界及黨內的批評也如潮水般湧現,陳總統為何不及早處理,而且理應請行政院長或者新聞局長到府「一談」,不必如此公開宣示。陳總統昨天的作法,引發外界對府院互動的揣測。

陳總統的處理手法可能讓外界想到「黑白臉」的策略,但陳總統長時間默許新聞局擴大爭議,後又一刀砍下,也可能讓外界認為府院不同調。

府方也有人認為,總統和政院意見並沒有不同,新聞局動作也達「嚇阻」效果,TVBS 從前天開始已不爆料,而改為自己辯護。何況,此事已經引發國際媒體的注意,如果再延燒下去,對台灣政府當然有很大傷害,因此,陳總統選擇在這個臨界時點、和公開場合宣示方式來處理,才有最高效益。

從高捷案開始到 TVBS 爭議,引發了黨內派系的互批風暴,因為這項議題延燒太久,在支持者間已引發情緒和對立,陳總統宣示不關電視台,部分支持者反而不滿陳總統為何不關「這種」電視台。

陳總統「晚一步」的舉止,明顯充滿了政治謀略,並使民進黨內部更為不安。有人形容民進黨此時像一個壓力鍋一樣,充滿了詭譎氣氛。執政五年來的黨內不滿、二○○八年接班初選競爭及未來立委選區縮小的各種壓力都在鍋中悶燒,等待爆發,即使選戰前夕,黨內派系似乎也殺紅了眼,毫不手軟,令人咋舌。

民進黨年底選情已經告急了,但一波波危機並沒有被處理好,反而延燒更廣泛,未來如何收場,黨內沒有人有把握。

而過去沒有執政資源,派系吵吵鬧鬧就算了,但現在情勢複雜,沒有握有行政資源、司法資源的派系對上面要如何出手,頗有忌憚,而高層對不斷放砲的新系也仍有心結,黨內多人預言,在高捷和 TVBS 爭議後,民進黨內部的鬥爭恐怕只會有更血腥場面出現。

【2005/11/02 聯合報】

總統有權「特赦」媒體?

龔濟∕新聞工作者(台北市)

新聞局長姚文智要關 TVBS 電視台,行政院長謝長廷支持;陳水扁總統昨天說:在他任內不會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在社會普遍為言論自由受摧殘侵害而憂心憤怒之際,總統一言而決,可能獲得各方喝采。但是稍一深思,卻也使人不寒而慄:我們到底是一個法治國家還是人治國家?行政官員行使權力可以隨心所欲,人民的權利還有什麼保障?

新聞局要關 TVBS,口口聲聲說是「依法行政」。既然法律有規定,新聞局不執法就是違法;總統是國家元首,豈可命令公務員違法?如果新聞局的行為根本無法可依,是濫權,總統就要指示行政院或司法機關懲辦新聞局,怎麼可一派「皇恩浩蕩」的樣子,下一道「御旨」,TVBS 就「死裡逃生」了?陳水扁總統、謝長廷院長都是學法且曾執業律師之人,弁髦法律到如此程度,豈是國家之幸?

昨天晚報根據陳總統幕僚所透露的內情報導說,姚文智要「懲罰」 TVBS,曾在總統府舉行的府院黨會議中提出,與會有人持保留態度。新聞局發動攻擊後,在另一次同類會議中有人問道,「能不能一次打倒?」姚文智無法答復。報導還說,立委對 TVBS 資金結構的質詢,是行政院連繫的。

由此可見,行政部門打算「消滅」TVBS,陳水扁總統事前是知道的,甚至是准許或默許的。如果他真有「任內不關電視台」的本意,他早就可以阻攔了。只是現在惹起「全民」的怒火,他不得不出來收拾一下而已。

民眾要從這件事上得到一個教訓:叫政客不侵害老百姓的權利,只有人民自己勇敢站出來!

【2005/11/02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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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蔡正元:全民認股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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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表示,黨團立委每人捐了一萬元當作言論自由基金,共卅二萬元,並呼籲民眾一人捐十元贊助言論自由。記者陳易辰∕攝影

【記者許昌平∕報導】

雖然陳水扁總統表明不會關任何一家電視台,但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只是把「殲滅戰」改成「消耗戰」,他預計政府會祭出重罰與行政干擾,拚命對 TVBS 開罰,讓它自然死亡。他呼籲民眾以每人一百元認股,讓 TVBS 成為全民的電視台。

蔡正元說,看起來政府不敢逼 TVBS 關門,但是會用不斷罰款等行政手段干擾,迫使 TVBS 自己關門,目前法律解釋「再勇的身體也不堪三日漏屎」。他建議由 TVBS 的大股東東方彩視發行特別股,讓全民認購,就可以使 TVBS 成為全民電視台,對抗政府強權。

不過,蔡正元說,為了保障原始股東的權益,認購特別股的民眾不能參加股東大會,也不能改選董監事,不配股息,也不會收到股權憑證,東方彩視甚至可以捐款作慈善事業。只要東方彩視點頭,他在三天之內,就可以協助 TVBS 完成所有認股相關程序。

親民黨團總召黃義交也表示,親民黨也已向美國在台協會(AIT)提出呼籲,希望以捍衛言論自由為核心價值的美國,正視民進黨政府貪污腐敗卻想撤銷媒體執照的事實。

【2005/11/02 民生報】

扁:任內不關任一電視台

記者陳敏鳳、陳志平∕台北報導

TVBS 資本結構引發朝野及社會嚴重爭議,陳水扁總統昨天首度表示,任何人有遵守國家法律義務,媒體也不例外;但做為民主台灣的總統,他不可能在任內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

陳總統說,媒體報導不實,不能以政治力介入,要透過市場機制,由閱聽者裁判;媒體罵得不對,政府不會倒,「阿扁被罵十年,也沒倒」,要對台灣有信心、對人民有信心。

行政院及新聞局連日來一再宣稱,要清查 TVBS 資金來源,如果違法,不排除撤照關台。這舉動再度引起政府是否打壓媒體的爭論。陳總統昨天藉接見外賓時公開表態,有意為此爭議定調。

不過,行政院和新聞局昨天的立場仍然強硬,引來府院不同調或各扮黑白臉的揣測。

行政院長謝長廷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他支持新聞局「依法處理」TVBS,NCC 雖已經通過,但還沒有實施,如果新聞局成為看守性質,不能做出處分,「那明天所有媒體都可以播A片了。」

立委卓伯源問謝揆,是不是也可以做出與陳總統同樣的承諾不關掉媒體?謝長廷說,陳總統的意思是,除非有重大違法,不輕易關閉媒體;如果犯錯,會給他機會。但不能說絕對不會(關閉),不然媒體就有理由不繳稅。

陳總統在接見外賓時表示,任何人有遵守國家法律的義務,媒體事業也不例外,如果資本結構不合法,或涉嫌逃漏稅,自應接受調查,說明清楚,依法處置。

陳總統說,任何違法事件的處分,必須遵循比例原則,有些可要求補正,有些可要求改善,有些可從重罰或其他行政處分,但關掉媒體,必須非常慎重。因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絕對不會隨便關掉電視台或報社;作為民主台灣的總統,「阿扁更不可能在任內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

他指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捍衛新聞自由非常重要,媒體任何報導、評論,固然可以大膽假設,也要小心求證。

最後,陳總統說,媒體是政府及他最好的鏡子,他再次由衷感謝媒體、社會各界,長期對政府及他的批評指教,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2005/11/02 聯合報】

李濤:感謝陳總統高度看待

記者黃兆璽∕台北報導

針對陳水扁總統表示在任內不可能關掉任何一家電視台,並強調對 TVBS 事件不會用政治力介入。TVBS 總經理李濤立即回應指出:「只有經歷過國家機器的壓力後,才了解民主自由的可貴,感謝陳總統高度看待此事件。」

TVBS「二一○○全民開講」節目因持續揭弊,引發新聞局大規模調查 TVBS 資本結構。始終強調絕無違反法令的 TVBS,指這是「政治報復」,李濤也提及,前總統李登輝雖曾對「二一○○全民開講」也有過意見,但仍捍衛民主自由,相較現在新聞局對 TVBS 的打壓,他呼籲陳水扁總統能捍衛自由、民主,停止新聞局違法濫權打壓。

陳水扁總統昨天首度針對 TVBS 事件發表言論後,李濤隨即回應說:「很高興陳總統在這起事件上,能夠以國家領導人的身分高度看待。」但對於自己目前的心情,李濤淡淡表示:「只有經歷過國家機器的壓力後,才了解民主自由的可貴。」

TVBS 前晚在節目中針對「呼籲陳總統捍衛民主、自由價值核心,立即停止新聞局違法濫權」進行語音連署,短短五小時湧進卅六萬九千六百八十通電話,有效的連署通數高達廿七萬八千六百八十九通,TVBS 感謝這麼多人的支持。

由於此次的語音連署,TVBS在與電信公司拆帳後計所得廿九萬二千四百十一元,TVBS將全數捐給「TVBS 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作為善款,預計可多幫助四百八十七位貧困兒童。

【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雖然陳水扁總統已宣布任內不會關閉電視台,立法院藍軍仍動作不斷。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發動全民一人一百元投資 TVBS,認購特別股,以法律程序完備該電視台為台灣人的公司。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潘維剛則斥指行政院長謝長廷不斷以撤照威脅 TVBS,綠營在弄玩兩面手法。

民主行動聯盟昨天也舉行記者會,聲援 TVBS。

蔡正元表示,為不讓民進黨政府有理由打壓 TVBS,他呼籲該台的大股東「東方彩視公司」能夠召開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案,讓全民以一百元認購,以法律程序完備該電視台成為台灣人的公司,如此,該台將更有實力對抗強權打壓。

【2005/11/02 聯合報】

追查 TVBS 福利國挺新聞局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昨晚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派系會議,會中對行政部門有不少抱怨。與會者希望黨籍成員的訊息能夠先知會黨團,黨團總召集人趙永清說,對於黨團立委追查 TVBS,黨團三長事先完全不知,被矇在鼓裡,行政部門與黨團的溝通有待加強。

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會後表示,對 TVBS 的處理要審慎。也有與會者認為,應先處以罰鍰等處分,不要一下子就撤照。也有人指出,此時追 TVBS 資金問題,「這個點當然不是很好,」可是派系間對事情做法應該有共識。

派系會議之前,民進黨福利國連線昨天舉行記者會力挺新聞局,希望新聞局不畏強權徹查到底。

福利國系立委昨天一字排開出席記者會,一直緊咬 TVBS 的立委徐國勇向在場的該台記者「嗆聲」,除了再次強調 TVBS 百分之百的外資就是不對,「不要老是講什麼『直接、間接』!」他還要 TVBS 務必要把這一段話播出去。

新潮流系立委李文忠則仍對新聞局的做法持保留態度。他以陳總統曾說過「寧可要媒體不要政府」提醒黨內同志三思。他也呼籲暫緩處理 TVBS 的問題,等待 NCC 成立後再裁決。

【2005/1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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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究底 針鋒相對

仍能不帶火氣

兩位的風度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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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打惡狗,讓牠懂得替人民效犬馬,才能喫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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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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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兄,你好:

一介草民!一品老百姓好過九品芝麻官,特別是今世邦無道之際。


炎黃子孫的福祉確實應是兩岸領導人首要的考慮,可惜可恨可嘆自李登輝始,島內一片不念蒼生念統獨。梅兄相信能貢獻一己之力於此,任誰都要肅然起敬。

文如其人,梅兄之言論適用任何有為之執政者,正是「公平正義、幸福快樂要人民從每一個管道訴諸言語付諸行動,形成全面的民意監督網,才能達成」的表徵!梅兄「不認為正人前先正己有何困難,也一向以此惕勵己身」,讓我想到明,方孝孺的【深慮論】,「慮天下者,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因為,「古之聖人,知天下後事之變,非智慮之所能周,非法術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謀詭技,而惟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

方孝孺和梅兄「只要痛改前非,誠意處置,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今古呼應!佩服之至!無論是作文章還是講道德都會讓政客臉紅,但以此責之民進黨,恐怕沒效,因為扁毒已讓民進黨病入膏肓,所以我說「死老百姓即便認定所有政府都是烏龍邦,天天盯著牠罵,烏托邦的理想國還未必能實現!我們支持但不依賴媒體、要求絕不乞求司法。政黨輪替的慘痛經驗告訴我們,比較不豬八戒的執政後照樣會變成最豬八戒的一群!公平正義、幸福快樂要人民從每一個管道訴諸言語付諸行動,形成全面的民意監督網,才能達成。人民沒有這種覺醒,相信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謊話,等著做死老百姓吧」!現在已經有夢最霉,希望相衰啦!。

君子固要慎其獨,要正人先正己,可邦國危亂,君子更要知權變;祇要該打,打狗不看主人很好,還得打得井然有序,「可分出先後」,先打咬人喫人的惡狗,再打亂叫亂跳之狗。語意、觀念細微之差不是問題,河清後有得聊,現在大家先打惡狗,讓牠懂得替人民效犬馬,才能喫寶路,要不牠不但上桌,還隨便拉屎撒尿呢!與梅兄共勉之!

我們的上一代因國共內鬥,多少人妻離子散,「少孤為客早」飄泊來台,我們這一代本可「親愛精誠」,又因藍綠相爭而與梅兄一般的朋友「多難識君遲」,現在執政黨亂七八糟,再不讓牠下野,我們的下一代真要「掩泣空相向,風塵何所期」了(借盧綸的五律【送李端】,『故關衰草遍,離別正堪悲。路出寒雲外,人歸暮雪時。少孤為客早,多難識君遲。掩泣空相向,風塵何所期』)!

梅兄下筆嚴謹,蒐集資料充分,立論公正,令人起敬,ㄅㄆㄇ一陽指可不能,可又不能不回,我沒有雙CPU,腦子不靈,邊做菜邊做文,已累我燒糊了一鍋牛肉,一鍋鯗烤肉,一鍋蔥烤鯽魚,每鍋都是十斤,花銀子沒攢錢,客來沒得喫要罵,還得費勁刷鍋子,怎一個慘字了得。

言難盡,肉又焦,刷鍋去也。耑此。再頌

安好

胡說八道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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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謝揆:TVBS 是完全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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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徐國勇昨天質疑 TVBS 竟享三年免稅優遇,TVBS 賠錢不用繳稅的說法令人難以相信。記者邱勝旺∕攝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強調,持有 TVBS 百分之五十三股分的東方彩視,只有一個法人股東,根本無法講出哪一塊錢資本是本國人的,「它就是完全外資。」謝揆也說,新聞局處理時會把可能造成的寒蟬效應納入考量,但法律絕對沒有假期。

行政院新聞局長姚文智也認為,TVBS 是百分之百的外資,毫無疑義。

姚文智進一步表示,查閱東方彩視在經濟部登記的資料,這家公司只有新台幣一億元資本額,五位董事都代表百慕達公司,資本都是外資,董事長也是外國人,「不叫外資,叫什麼資?難道是西瓜汁或柳丁汁嗎?」

新聞局昨天函請 TVBS 於周五前提出股權結構說明,謝揆於昨天下午舉行的月月有成績記者會中,一度和 TVBS 記者爭辯東方彩視是否為外資,他反問記者「你可以講出哪一塊錢資本是本國人的嗎?」

謝長廷也針對外界的質疑說,外界把新聞局的動作和近來 TVBS 打弊聯想在一起,其實新聞局很早就在查 TVBS,有立委提出質詢,他就要查,行政院沒有考慮這麼多,也沒選舉考量。

謝揆說,新聞局執法只是維持公權力的最基本尊嚴,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所說「什麼資不重要」,他不贊成,這句話代表這個法律不用遵守,這很奇怪。

媒體問,新聞局於民國八十八年曾發函解釋外國人間接持有股分不受限制,姚文智說,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電視事業外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立法目的就是保護本土產業,防止外資壟斷,而東方彩視是百分之百的百慕達公司法人代表,這還叫做間接持股嗎?

姚文智指出,他剛上任時,立委就針對 TVBS 資本結構提出質詢,新聞局曾於五月間發文請國安單位協助,才瞭解 TVBS 曾變更董事結構未申報,新聞局因此開出廿萬元罰單,這和打弊案無關。

【2005/11/01 聯合報】

2005.11.01  中國時報

打壓 TVBS 不是戰術錯誤 是核心價值淪喪

中時社論

信不信由你,新聞局昨天中午,竟然史無前例派出廣電處的科長擔任專差,親送公函給 TVBS ,要求說明股權結構。就在阿扁總統站在希望卡車上向全國人民為了陳哲男而道歉,表示並不介意媒體為了任何原因而批評政府指責政府之後,新聞局對於近來在每日叩應節目中針對高捷弊案咬住不放的 TVBS,用唯恐天下不知的舉動,追究其股權結構是否違法的問題,還硬說是與其批評政府無關。這已是民主政治中最惡劣的示範,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在此痛加撻伐。

為什麼要說是痛加撻伐?因為指責政府此舉的荒謬,我們的心情沉痛萬分。今日在此要陳述的種種道理,恐怕無一不是當年民進黨在野之時曾經用以責備當道者。現在輪由民進黨執政,卻竟需要我們重新對著明知這些道理卻已背棄這些道理的執政者說教,其中不但意味著政治道德上蓄意的背叛,也展現著權力使人腐敗的可驗證規律,當真令人痛心疾首,為之氣短,也為之氣結。凜於言責,我們就再陳述這些昔日懷有民主高貴理想的民進黨人所熟知的基本道理,為振聾發瞶而努力。

總統鄭重道歉,全台灣的人民都懂得是因為陳哲男在高捷弊案中犯了嚴重的錯誤,他的錯誤不該僅僅是因為說謊,而是他的謊言背後必然隱藏著不可告人、重大違法亂紀的行為,民進黨將他開除黨籍,從總統到黨主席一再鞠躬道歉,至今都還只看到陳哲男確實說謊,謊言背後是什麼,執政者仍然遮住不說。若不是有像 TVBS 這樣的許多媒體,窮追不捨,哪裡會有執政者的鄭重道歉?人民所在乎的,哪裡只是執政者的道歉?人們需要知道,讓執政者不敢不道歉的真相究竟是什麼?道歉完畢的執政者竟然忙不迭地回頭找碴,說是依法行政,不是報復批評,當真是侮辱台灣人民智慧的舉措。 TVBS 是衛星電視事業,從發照到換照到日常營運,無一不依法受到新聞局的高度管理。新聞局怎敢說自己不知道它的外資股權結構?只是因為某一執政黨籍立委質疑,就以如此不避耳目的方法糾問媒體,大概再也沒有更為明顯的政治打壓姿勢了,新聞局今日有此一問,顯示其該知而不知的離譜程度。基此理由,局長已該辭職下台。其實誰不知道 TVBS 的外資股權結構,新聞局必已瞭如指掌,明知故問,不過是威脅騷擾而已。拿著不成問題的問題利用公權力騷擾媒體,製造寒蟬效應,戕害新聞自由,這樣的新聞局長也該下台!

仔細看看新聞局函詢的問題,所依據的法律是衛廣法第十條,該條規定外國人的「直接」持股,應低於衛星電視事業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新聞局在八十八年的函釋中,曾經正確地解釋該條意在規範外國人的直接持股,外國人的間接持股不受限制。現在新聞局沒有理由不知道 TVBS 的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比例,難道是想忽然改變既有的法律解釋?若是如此粗糙的玩弄法律,又怎能說不是威脅新聞自由?執政者明知自己的過失到達應該一再道歉的程度,猶敢藉故尋找理由要求大聲批評的媒體自行閉嘴,這若不算是違反基本人權,那是什麼?

在立法院剛剛完成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立法,新聞局行將走入歷史的前夕,如此明目張膽地威脅新聞自由,肆無忌憚、目無國法的程度,真是駭人聽聞!這顯得新聞局業已成為不折不扣的政治打壓工具,此一事件也因此寫下台灣新聞箝制史上惡劣的一頁。新聞局長如果明知自己來日無多即可橫行一時,那麼行政院院長就該為這位已經不能負擔政治責任的新聞局長負擔政治責任。

其實,從執政的黨政要員近日為了遮掩弊案口不擇言的種種放肆用語來看,台灣的公權力其實都已成了赤裸裸政治鬥爭的工具。總統說清查高捷弊案,是為了救黨;林濁水委員說打壓 TVBS 是戰術錯誤,均是明顯的例證。執政者面對國人皆感鬼影幢幢的弊案,思考的不是如何發奸摘伏,澄清吏治,盤算的卻只是政黨利害,選戰策略與執政利益的得失,台灣人民怎能期待他們拿出公共良心,為台灣人民的公共利益謀求福祉?在這個選舉季節裡,執政者讓人民看到了執政權力的把持才是執政者唯一在意的所在,什麼法制原則、政治道德、新聞自由、行政中立諸般道理,全都拋諸腦後,寒不寒心?

新聞局發出要求 TVBS 說明股權結構我們倒真要看看 TVBS 會有什麼下場,台灣新聞箝制痛史將會什麼更為不堪的發展。也不妨這樣問一問,會是新聞局長在位的時間久呢?還是 TVBS 存在的時間久?這事不僅我們在看,台灣人民在看,國際社會也會看到,一個不惜為了延續政權壽命而不顧一切打壓媒體的政權,能在台灣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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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港資視同中資 恐引發紅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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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資金來源備受矚目,昨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經濟部長何美玥(左)與商業司司長杜紫軍(右)討論相關法律規定。記者邱勝旺∕攝影

【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新聞局質疑 TVBS 港資具中資色彩,擬祭出罰則,經濟部官員昨(卅一)日擔心引發在台港資「紅色恐怖」。高層官員指出,港資已是台灣主要外資來源之一,一旦港資被視同中資,勢必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制,屆時,反而不利台港澳經貿交流,將衝擊國內經濟。

官員指出,將港資視同外資,主要是希望創造兩岸間模糊地帶,增加彼此迴旋空間。如果此刻政策更易,將港資視同中資,勢必使得國內高達數十億美元的港人投資案,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資限制條款,兩岸經貿僵局,已使得台灣面臨經濟邊陲壓力,如此,對積極走向全球布局的台灣經濟發展不利。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兼 WTO 研究中心主任羅昌發昨天在「全球布局與商機再現」論壇指出,香港自一九九七回歸中國大陸後,迄今已近八年,當年因香港回歸而修訂的港澳條例,他個人並不反對檢討改善,但就 WTO 全球布局觀點,未來如果朝更嚴格的方向檢討修正,對台灣未必有利。

一位曾經參與港澳條例制定的經貿高層官員指出,一九九七年因應香港回歸中國大陸時,政府當初特別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定位回歸後的港澳關係。當初也針對港資、澳資的定位問題,進行討論,最後政策決定,將港資、澳資定位為外資,並得適用外人投資條例及准用華僑回國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

不過,昨天由工業總會與國貿局所舉辦的「全球布局與商機再現」論壇,台灣省電腦公會商業聯合會與會代表質疑香港自一九九七回歸中國大陸已經近八年,九七前香港與台灣的關係是「合作」關係,但九七後隨著香港回歸大陸,與大陸關係密切,港資已變成中資,香港與台灣的關係已由「合作」關係轉為「競爭」關係,政府有必要調整對港的立場。

根據投審會資料顯示,香港一直是我國主要外資來源之一,今年一至九月香港來台投資件數總計有六十件,金額為○.八二億美元,累計一九五二年至二○○五年九月,港資來台投資金額達卌.八五億美元,投資件數計二四九四件,而港資主要投資業別為金融保險業、服務業、電子及電器產品製造業、國際貿易業等。

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也顯示,港商在台註冊登記公司不少,是僅次於美商、英商的最大外商公司。經濟部長何美玥昨天對立委逼問 TVBS 股權也強調,衛星電視廣播法主管機關是新聞局,是否為外資應由新聞局認定,而非經濟部主管,如果新聞局撤照,經濟部也會廢止 TVBS 有關電視廣播電視營業項目登記。

【2005/11/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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