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拜讀梅大哥數篇文章,於字裡行間中發現梅大哥對生物演化學頗有概念,因此想就男女擇偶的問題,以演化學之角度向梅大哥請教。
以獅子的社會結構而言,一個獅群由一群母獅、幼獅及一隻公獅所組成(亦可有兩隻公獅,但多以兄弟為主),母獅負責獅群中之獵食及養育之工作,公獅則將畢生心力投注於保衛自身繁殖地位,即保護獅群及驅趕其他入侵之公獅。
就基因之角度來看,造成個體性別差異之原因來自於公獅的性染色體,公獅本身可製造的性染色體為 y 及 x 染色體,而在統計學上,其二者出現之機率為必為 1:1。由於梅大哥曾憶測增加男嬰出生率之方式,但基本上未有具體可行之方案,因此可以想像,在獅群中必定更加沒有可控制生男生女之行為模式或策略,所以在一獅群中,其新生幼獅之比例必為 1:1。
由上述可知,在一個自為一體的獅子生態系中,公獅與母獅之總數應相當,但獅群社會是以一夫多妻為主,一個獅群是以一公獅配七、八隻母獅所組成,因此獅子社會中雄性未婚(即無配偶)之比例與數量必定遠高於雌性。在粥少僧多之情形下,獅群演化出之策略為幼獅長大後,母獅留在獅群中與姐妹與阿姨們組成母性團體,而公獅則需離開獅群自行生存。
在公獅之集合中,有偶之公獅比例僅佔少數,因此公獅間之爭鬥往往特別激烈,正所謂適生存,不適者淘汰,公獅社會中僅有處於體力金字塔頂端之獅子可取得繁殖之機會,即擁有多隻雌性並組成獅群。至於在爭奪繁殖機會的鬥爭中處於弱勢之公獅,一生中絕大部份的時間皆獨自度過,或與兄弟組成小團體自行獵食,並等待與母獅交配之機會,但基本而言,其機會並不大,因此能力不足之弱勢公獅往往孑然地走過一生。
綜合上述,若自動物生態學的基本道理中獲得啟發,並於人類社會群體盛行一夫多妻後,若要避免獅群中爭奪交配權力之爭鬥,其人類之社會群體組成中必須要以女多男少為主,如此方得以維持人類男性群體中之高有偶比例。
但在台灣社會中,內政部統計 2004 年台閩地區全體人口之男女比例是 104:100,即以女性為分母,其性比例為 1.04,而 2004 新生嬰兒出生男女比例更高達 110:100 (性比例 1.1),由此可知,若在台灣地區推廣一夫多妻之政策時,其勢必造成男性不婚之比例暴增。加以男性間對女性配偶之爭奪,必定導致弱勢男性無從取得配偶,使得弱勢男性必須藉文化相異之投機女性來飲酖止渴,造成台灣地區婚姻結構之嚴重失衡。
另一方面,以生物演化學之角度審視女性之選偶策略時,我們可發現大部份的哺乳類動物皆以雄性展示能力、雌性擇其最佳之模式,如母猴選擇與猴王交配、母海獅選擇與最壯之公海獅公配。
事實上,在一獅群中,當公獅年老體弱或被其他能力更強之公獅擊敗而取代後,新任之公獅往往會將獅群中之幼獅殺死,以避免自己為其他非己出之基因出力,講得非學術一點,就是不要為別人的種拼死拼活的。
由母獅之基因的角度而言,讓新任公獅殺死自己之幼獅乃是扼殺自己基因的生存機會,直覺上,母獅在演化的過程中應會否決掉這種策略,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因此,就基因遺傳的角度來了解,新任公獅之所以會擊敗原獅群中之公獅,其取代者一定比原公獅優秀,換言之,新任公獅的基因必定可使其存活更久,取得更多遺傳機會,而母獅的基因透過有性繁殖與新任公獅混合後,其後代必可增加交配之機會,而使母獅之基因在獅群社會之基因庫中取得優勢。由此可知,母獅會基於有利自身基因之遺傳與延續,而採取同意新任公獅殺死幼獅之策略,並選擇與新任公獅交配。
事實上就特定基因在基因庫中競爭處於優勢地位之角度而言,無論公母皆有其特性之策略,雄性動物基本上採取以量取勝之策略模式,以將自身的基因以散播至基因庫之方式取得優勢,而雌性動物則可藉選擇之策略,將自己的基因透過較成功之雄性散播至基因庫中。
由此可知,男性想要傳宗接代固然是生物本能與演化之成果,但女性選擇成功男性亦同為動物生態學的基本道理,因此,以生物演化學之角度而言,人類社會中女性挑選成功男性是絕對正確且合情、合理且合生物理論的。
但以此生物演化需求而言,若卻推行一夫多妻之婚配置度時,必定會遭遇大量女性選擇「高教育成度、高所得、高地位等成功人士」之問題,其結果勢必加深社會低階層弱勢男性取得配偶之困難度,並將嚴重加劇社會婚配衝突之問題。
梅大哥一方面高聲急呼女性主義造成弱勢男性苦無配偶,並積及擬定處理與解決之方案。另一方面又極力鼓吹一夫多妻之婚配模式,卻未發現一夫多妻將造成台灣地區婚姻結構嚴重失衡之問題,且其結果將大為抵觸您在「女人無才便是德」系列文章中之主張,不知您在其中是否有所疏忽,尚請梅大哥加以指點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