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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疆兩中】一個中華疆域 兩個主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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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
早早安(顏俊家)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貪汙無罪嫖妓有理(一邊一咯,叫雞聯盟)
sunism
天煞孤星
久遠
曾太公


 「一疆兩中」與「中國台北」


梅峰/罷免護扁立委行動聯盟召集人


2007/04/28


民進黨以對岸用「中國台北」,而非奧運正式的「中華台北」名稱,來矮化我國,且未「國進國出」,因而拒絕聖火入境,筆者為陳水扁政權的睜眼說瞎話,忘記以小事大需用智慧,且嚴重輕忽參與奧運對兩岸和平與選手志業之重要性,感到極端遺憾!


其實,老以為自己是「台灣國」而自稱「台灣」,並以「中國」稱呼對岸之民進黨,至今仍活在虛幻與謊言中,才是真正的中共同路人,因中共始終以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份,是臣屬於他們的地方政府,故絕不會稱呼我為「中華民國」,而永遠以「台灣省」之「台灣」稱之,而民進黨更以避免混淆當藉口,為了去中國化,而樂得與對岸唱和,結果吃虧上當,還自以為聰明,其實「行不更姓,坐不改名」,怕混淆為何不讓中共去變,而多數百姓只是不願「被」併吞,失去我國得來不易之民主政體,且對到底應稱呼為台灣國或中華民國,並不那麼計較,也都承認自己是炎黃子孫,是台灣省人,更是中(華民)國人。


顧名思義,國家即代表「國」是「家」的組合,再由「國」是「囗」、「口」、「一」與「戈」四個部件組成可知,國家之要素為疆域、家口、一統政權及國防武力,而自簡體字「國」之組成部件是「囗」與「王」亦可看出,對中共專制國家來說,其最根本要素僅需疆域與獨裁者,其他都是次要。而除非填海造陸或地層下陷,否則疆域應是最神聖,且無法分離拆分或更改的,領土分佔更是國與國間之最大分別,國旗與國號甚至可說是象徵性的,國防武力則基本上附隨於政權,至於政權更是會政變、流亡或改選的,而家口也是會生離死別、投誠或移民的。


首先,岩里正男的「特殊國與國關係」,綠軍的「兩國論」與「一中一臺」,都無法明確呈現當前兩岸憲法,均相互強調原始疆域包含對方管轄領域之現實,也才因此衍生綠軍「正常國家」之「正名」及「制憲」要求,與當前兩岸政治與軍事之對峙困境,這相對於世界上多數國家,應該都是大不相同的,所以三者都是綠軍未來之終極願景,而絕非政治現實!


再者,黃光國的「一中兩憲」、張亞中的「一中兩國」、國民黨的「一中各表」、宋楚瑜的「兩岸一中」、馬英九的「一國兩區」,與新黨的「一國兩治」,亦都絕非實況,因為「一中」或「一國」均指「一個中國」,但「中國」是啥?到底是「文化中國」?「歷史中國」?或者我方所說的「中華民國」?還是中共所稱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信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兩國憲法卻率皆強調具對方轄區之所有權,所以「一個中華疆域」之「一疆」,確為雙方憲法與多數人民之認知共識,因為現實是最重要與再清楚不過的。


而「兩憲」、「兩國」、「兩岸」、「兩區」、「兩治」與「各表」之定義,基本上都模糊不清,全是單方面欲讓仗勢欺人之中共接受,逃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具備各自不同體制之國家要素,因而「兩個中國」之「兩中」才是真正現況,且其代表性更是全面的,此即「兩個中國政府」,「兩個中國人民」,「兩個中國轄區」,「兩個中國憲法」,及「兩個中國主權」等等,全都說得通!是故筆者以為「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所謂之「一疆兩中」,方為無人敢否定的兩岸政治現實,與我國不畏強權並維護雙方立場的最真確描述!


更有甚者,「一疆」符合藍軍期望,「兩中」掌握綠軍立場,「一疆兩中」綜合藍綠雙方原則,是終結我國兩岸問題無休止爭戰的萬靈丹,如此團結一致,矛頭向外,方能終止多頭馬車之無效統獨口水,以致力於人民福祉之牛肉政策研討,至於中共是否枉顧現實,繼續穿著「一個中國」之「國王新衣」,此時就全看其自信心足夠否,否則如果連現狀都不敢承認,又將如何擴及兩岸之中程協議與未來目標呢!


至於各種不同之終極政治主張,如臺獨、獨臺、左統、右統甚至中華家國等等,都只是各方期望而尚未達成的不同「理想」;而政治是要進步的,所以中華民國不可能屈服於一個政經,尤其是政治,現皆落後之不文明政府,甚且中國大陸是中共政權竊據自中華民國,我們怎可枉自菲薄,自願做敗家子呢!


總之,奧運只有明年是中共辦,下一次不知又要隔幾年,因此嘴長在他的臉上,我們人在屋檐下,就暫時低個頭,不如隨他去亂報他的,我們就自家報自個正確的,且奧委會是大家的,我們只要照著奧運「中華台北」之規章行事,公道自在人心,何必去理睬他的瘋人哮語;因此他喊他以為的「(紅色)中國台北」,我有我認定的「(自由)中國台北」;他說他的「越南進,中國入」,我有我的「越南進,中國出」;大人們彼此各說各話,睜隻眼,閉隻眼,滿足對方難解之政治面子,但卻務必讓子弟快快樂樂,安安心心的比賽競技,國人輕輕鬆鬆,興高採烈的加油觀戰,這才是政府家長的莫大功德,何苦搞得風聲鶴唳,雞飛狗跳,甚至斷送先前好不容易爭取到的奧運國際舞臺呢!


「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之「一疆兩中」


2005/07/15 04:47


立梧先生! 謝謝您的回應!


小弟很不喜歡花太多時間討論這個令人生厭之問題,但今天既然是小弟激起先生對此事之興趣,小弟就勉為其難花點時間就教於先生吧!因為有些似是而非之言論是很容易誤導讀者的,尤其是邏輯之錯亂。


若有「正名」之議即可否定「名正言順」,這個邏輯如果成立的話,則任何辯論都可免了,因為先生之邏輯即是說,只要有人質疑,則所質疑之事必定正確,而不必再講道理,不必再去辯論,來求得正確之結論了。


中華民國憲法是客觀存在之事實,不是嗎!小弟有以個人之好惡否定此事實嗎? 「中(華民)國」不代表「中國」,那代表什麼?今天不能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代表「中國」,就否定「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事實吧!這不但不可恥,更是鐵的事實。小弟想請教的是,「南朝鮮 (ROK - Republic of Korea)」有因為「大韓(人民民主共和)國(DPRK -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代表「韓國」,而沒出息的說自己不代表「韓國」嗎?因此重點是旁人如何區分它們,而非自己自甘墮落吧!


「中華民國」如果是「台灣」,那先生何不說「秋海棠」是「香蕉」,或「日本 」是「北海道 」呢?現在之事實是,「中華民國」之控制區域僅及臺澎金馬,但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更改之。」,兄台想當敗家子,將自己的領土丟掉嗎?兄台能夠因為強盜以武力強佔自己的家園,就說那些家園不是自己的嗎?小弟說得不是事實嗎?


中華民國並未消失,只要一氣尚存,就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是敗家子。


大陸朋友稱您是台灣人,而自稱是中國人,如果您接受的話,您就是上了他的當的敗家子。您必須正色的告訴他:「我是中國人,您是大陸人」,這是要讓他知道,大陸是「中華民國」的,我們終有收回的一天,否則您就是在自取其辱,自願做敗家子。


所以「兩個國家,兩個主體」是錯誤的,「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才是正確的現實。至於未來兩岸欲如何發展,各種之不同政治主張,如臺獨(台灣共和國)、獨臺(中華民國放棄大陸領土)、左統(解放台灣)、右統(收復大陸)甚至中華家國(以家主政治統一中國)等等,都只是各方期望而尚未達成的不同「理想」,又如何能說是現實呢?


至於『同為華人族裔,何不順其自然,不搞政治統戰,我們可以在現實的基礎上,促進民主化的發展,促進彼此間的協作,拉進彼此的距離』之說法,小弟同意,因為發動戰爭是罪惡,而統獨是為達到人民幸福目的之手段罷了!而「距離」與「炎黃子孫」、「國家」甚或「政治」之相關性,小弟不予置評,因為是第一次聽到,實在不知有何相關。


小弟粗淺見解,就教於先生!


梅峰 敬草


若名正言順何以有正名之議?


立梧 letwo


2005/07/14 01:19


我們要以客觀來面對事實,而不以自己心中的好惡來面對事實,否則事實將會走樣,走樣的事實會影響我們判斷的基準,最後得到萬劫不復的結論,將有損我們的共和國,有損人民福址。


世界華人本是系出同源,無論身在何處,我們有宗親會,我們情感相通,互助提攜,就算遠在印尼的華人受難,我們感同身受,政府相挺,民間出錢出力。我們也都會希望華人同胞族裔都過得光榮、有尊嚴與幸福的日子。


但是,中華民國如何能代表中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這沒有什麼好可恥的,這只是事實而已,有位大陸朋友,也許這樣的大陸朋友很少,他稱我台灣人,而自稱中國人,並把台灣與中國完完全全的分開,這令我突兀,因為這樣強調有點作做,但我可以感到他是為了向我釋放善意,他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卻又必需尊重我們中華民國與他的國家是對等的兩個國家、兩個主體,我很感謝他的善意,這很難得,雖然就算他把台灣當做中國不可拆分的一部份,我也不會跟他生氣,但這件事給了我感想,同為華人族裔,何不順其自然,不搞政治統戰,我們可以在現實的基礎上,促進民主化的發展,促進彼此間的協作,拉進彼此的距離,我們只是國家不同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也沒什麼多大的差異,華人的特性就是很重宗族觀念,無論美籍、日籍、印籍、德籍、大陸、台灣的華人族裔,從來都是有出自本能的向心力。


印尼暴動期間,一位印尼華僑同學跟我說過,同為華人,他很羨慕中國和台灣的同胞,因為中國的華人與台灣的華人都有自己的國家,這是印尼患難的華人所缺乏的。 我想,炎黃子孫,國家不是距離,「政治」才是距離。 「政治」的距離,才是造成今日兩岸問題的根源。



附註:以上五位推薦人與痞瘋修正後加入之文章與圖說無關,很抱歉!



由以上所列舉的史實可知,領土的獲得依賴實力,翻開古今中外的史冊,各民族為了爭取領土,亦即生存空間(Lebens Raum)莫不奮戰不懈,血跡斑斑。中國武俠小說中常出現「土地寶劍,有德者居之」這句話,意即無德之人是保不住土地或寶劍的。至於這「德」字應作何解釋,常可因人而異。現代國際通行的「主權」(Sovereignty)這名詞所代表的觀念是一種舶來品,它是西洋各國在相互爭戰之間,為了休養生息,維持勢力平衡,由妥協而形成的產品,即互相承認權力範圍,起初是默認(Understanding),後來演變為承認(Recognition)。它的重點是「國際承認」,但承認與否還是要看實力。



姚立明也是留德的:他的一中兩國論就是一個中華民族 兩個獨立國家(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加坡? 三個中國:中非共和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疆兩韓、一疆兩中、一疆兩德、一疆兩越。 一疆兩中一蒙。 新加坡?

本文於 修改第 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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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8/09/07 12:35 【不平則鳴】 看豬走路和吃豬肉的差別: 以馬總統兩岸發言, 請教尋王爽城巧克力!
2007/07/30 03:48 【曾太公落美洲】 本主欄﹐原為梅峰答立梧文﹐現經增加二三文﹐已失原旨﹐太公撤銷原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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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 國王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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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教授 鈞鑒!

謝謝您的關心!

我用痞瘋的自稱已經兩三年,當初的確是為擁馬網友所激,而意欲臥薪嘗膽,想在達到打馬目的後再停用,可是之後用成習慣,也就成自然了。其實這也是一種反諷,因為那些用高貴名字的人,不見得做得到,而用此瘋癲之名,不代表不能真正有智慧,我更以為與其有前者讓人日漸恥之的可能,不如讓人愈來愈自然仰慕較好,此名尚有讓人生一窺好奇之妙,這或有讓人誤解之小失,但似乎尚不那麼嚴重,是故謝謝您的好意!

中國光復大陸,是我們承繼孫文救國救民遺志炎黃子孫的責任,雖然不甚切合實際,但也不是不可能,要知風水輪流轉,誰能預知未來,尚且中國仍較中共文明,是中共政治家主化的明燈,當然應該同化中共政權,即使不得已被中共消滅,也都不該失去志氣,而應以各種革命或改革之手段繼續努力,類如今天大陸境內之中國泛藍與境外達賴喇嘛甚或法輪功的做法都可參照。至於您說我們收回大陸失土的做法不符合公義,我就完全無法理解您的思考邏輯!

如果中國大陸的表現確實優秀,願意以民主甚或家主的政治讓我百姓參與,相信多數中國在台灣的同胞當然都願意以和平民主的方式解決包括國號在內之兩岸問題,我自然樂觀其成,但我個人的政治理想仍是認為「民國」的政體完全錯誤,「家國」才是我們應走的方向,所以「中華家國」才是我個人認同與將一輩子奮鬥的未來中國國號!

至於同一空間不容重疊領土主權之國家是否明載於國際法,我剛剛想問繆教授,但一時話不投機,未得其解,我想以自己的看法回覆您的問題。我以為類此條文明載於國際法的可能性不高,而只要中華民國未消失,就應無繼承問題存在,故您所謂「不完全繼承」之意謂只繼承了部份之情況,在未得到中華民國憲法之同意下應該亦不存在。今天實際上存在兩個中國,這是兩個中國空間,此即兩個中國疆域,因為各國當然都可以主張哪裡哪裡是他們原有的國土,可是那僅是主張,而非現狀,是故要承認哪個中國也是各國之自由,不承認中國不影響我國之實際存在狀況,甚至國際組織聯合國承認中共代表中國,那也是聯合國的事,反正我們是真實的存在,嘴長在聯合國臉上,隨他說去!

「一個中國」完全是國王之新衣,目前並不存在,僅是依循歷史的未來政治主張,所以我雖然主張收復大陸失土,但那僅是目標與理想,而全非政治現實。王教授的「一個空間(疆域)不能承認兩個國家主權」的盲點,正證明您的一個中國思考存在理論上無解的難題,或許我的「一疆兩中(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才是真正無人可以顛覆的兩岸政治現實,所以雖然我認為大陸是我國之固有疆域,但現在此中華疆域上卻同時存在兩個主權中國呀!

痞瘋說法或不成熟,請您指正!

梅峰 謹敬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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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中老弟 您是哪國人(轉貼)中國想告訴世界什麼?╱楊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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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國際法地位

許慶雄(2001年修正版)

在現今的國際環境中,臺灣充分具有以獨立國家存在的條件。目前,即令是國內主張「統一」或「不統不獨」者,亦是以中華民國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為前提,絕非反對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國家。

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至今仍經常強調要吞併臺灣,並繼續已行使武力恫嚇臺灣人民。中國所謂「一國兩制」下的統一,其實就是否定中華民國是獨立自主國家的主張,達到其吞併臺灣的目的。此種作法對臺灣毫無建設性的效果,而只會帶來破壞性的後果。其實中國目前並無統治臺灣的能力,以「中國式社會主義」施用於臺灣,根本不可能維持臺灣的繁榮與安定。中國希望吞併臺灣的企圖,只能說是一種不理解臺灣現狀、不尊重臺灣民意的霸權主義。國際社會若疏於檢證臺灣問題的本質,而以曖昧的態度支持中國吞併臺灣的主張,結果只會激起臺灣海峽的激烈對立,從而言物問題的根本解決。(編者按,除了各國的態度外,臺灣本身也要向世界說出不願被中國統治、要獨立建國的意願)本文基於此一認識,從幾個角度來探討臺灣的國法地位,希望能提供相關者思考解決臺灣問題的途徑。

壹、臺灣的主權歸屬爭議

若從國際法層次檢討臺灣這個領域的歸屬時,首先遭遇的問題試過去所謂「臺灣的法律地位」已定或未定的論爭。此項論蒸發端於美國杜魯門總統在韓戰爆發後所發表的聲明。

一九五○年六月廿七日,杜魯門總統發佈所謂的「臺灣中立化宣言」,指出「中國共產黨軍隊佔領台灣是對太平洋地域的安全及在同地域從事合法活動之美軍的直接威脅。因此,美國政府下令第七艦隊於臺灣遭受任何攻擊時防禦臺灣,並要求國民政府停止對中國本土的海空作戰。」並同時表示「關於臺灣為來地位的決定,則留待太平洋地區安全保障恢復後,與日本和平處理,或由聯合國討論再做決定。」此點乃是以美國為中心的戰勝國基於保障所有國家的安全,而將臺灣歸屬問題暫時以「未解決」的方式予以宣示。此即是「臺灣法律地位未定論」[1]

此後,臺灣的法律地位問題及成為國際法或國際政治尚未解決的論爭。此項論爭就國際法的論點而言,可集約為固有領土、〈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效力、〈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中華民國歸屬、戰後接收的問題。本文在此不欲對臺灣歸屬是否屬於未定的論點加以分析,因為不論是已定或未定,臺灣的歸屬只有兩種可能性。亦即,「基於對臺灣住民意願的尊重由其行使自決權」,或者「歸屬於『中國』」。

在此,即使確定臺灣歸屬於「中國」,亦會涉及「中國」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爭。就此點而言,國際法上的思考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新國家或新政府

目前國際社會大多數國家都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國際法上的承認包括國家承認和政府承認兩種。

國家承認係於具備永久性住民、明確的領域、實效支配的政府,與他國締結關係的能力時的行使。[2]由於現今世界全部地域幾乎都被各個國家分割殆盡,因此由無主地成立新國家的事態完全不可能發生。在此情況下,新國家的成立都是以實力抗爭或基於合意,而於一定地域產生國家主權(支配權)交替、變動的結果。力如何病、分離獨立、分裂等。相對於此,政府承認係於既存國家之政府發生憲法秩序外(非常態性)變更時行使。

然而,單使用「承認」一詞,極難區別所指的是國家承認或政府承認。關於此點,日本國際法學者山本草二教授曾表示:「新國家成立之時,他國所給予的國家承認,同時亦成為對其政府的承認。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兩者係相互密切關連的同一事物,實際上極難加以區分。」[3]

因此,各國若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承認,則表示承認其係新國家的承認。例如,各國對同樣由中華民國分離獨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的承認,即意味著國家承認並非政府承認。[4]的確,各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際,同時亦承認「中共政權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然而,此點未必表示各國所行使的事「政府承認」。因為此處所只的「中國」可能僅是地理上的名詞,此種意義下的「中國」並不包含中華民國原先領有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及現在中華民國統治的臺灣。[5]值得注意的是,國際法上的「政府承認」必須具備國家同一性和繼續性的要件,否則新政府就其與舊國家的連續性而言,及無法維持其在國際法上與他國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此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新政府在事實上並不完全具備同一性本質。因為原來的「中華民國」的其他部分仍繼續存在且獨立的運作其權利義務關係,此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否定與完全取代的。

如上所述,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是新成立的國家,則其領域應以建國時所領有的領土為範圍。台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當時仍屬戰後未解決的領域,並非其領土的一部份,其後在事實上亦從未受其支配。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台灣是其一部份主張,當時沒有國際法上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一在是宣稱建立新中國,對於各國的承認是屬於「國家承認」獲「政府承認」也不予重視。然而,隨後在參與聯合國的問題上,北京政權卻明確主張一九四九年所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取代中華民國舊政府的「新政府」。因此,北京並未以新國家身份用「申請」的方式要求加入聯合國,而是以新政府身份要求取得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代表權」。此一中國新舊政府在聯合國代表權之爭,在蔣介石堅持「漢賊不兩立」的情況下,等於由兩岸及國際社會共同承認,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成立新政府,並非建立新國家。

一方面,台灣主權在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合約生效後,日本放棄對台灣的領有權之後,台灣主權歸屬當時上在國際社會代表全中國何法政府的「中華民國」已無爭議。傳統台灣獨立運動主張,台灣領域在日本放棄之後應歸屬台灣人,但一群人並不能主張領域主權。因此,台灣在戰後只有中國(不論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在不同時期代表中國的政府)主張領有權,並無任何國家與中國爭議,故台灣領域主權歸屬目前並無爭議。[6]

二、政府的不完全繼承

若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獲得的是「政府承認」,則理論上中共政權應完全繼承原「中華民國」的領域。然而,此項主張明顯地違反國際法承認制度要求需確立實效支配範圍的原則。依據時效性支配的原則,在完全繼承的情況下,中共政權必須在實際上實效支配原「中華民國」的全部領域。

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且被國際社會承認一事,中共政權亦予以接受。同時不容否認的是,實效統治台灣地域的中華民國政府尚受到卅個國家的承認,並與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維持實質上的國家關係。雖然承認制度中亦有所謂「交戰團體的承認」,但其係行使於「持續普遍性戰鬥行為的不安定狀態」下[7],此與台灣地域的現狀完全不吻合[8]。基於此一事實,許多國際法學者認為世界各國等於是以給予台灣「事實上政府之認定」。[9]

如上所述,中華民國現正統治的台灣地域係受各國的「事實上政府之認定」,並長期且穩定地存在於國際社會中,即使認為北京政權所獲得的是政府承認,從而繼承原先的「中華民國」,亦只能說是一種「不完全的政府繼承」,不能由此推定期有效領有台灣地域。換言之,此時即成為類似國際法上國家分裂之後,關於舊國家與新國家的權利義務的繼承關係。

三、世界各國的立場

當然,有關台灣領域主權歸屬問題,並非北京政權片面的主張即可決定。在前述的理論分析之後,吾人可在由目前各國的立場加以檢證。

各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樹立外交關係之際,對於台灣歸屬問題,主要可分為下列幾種模式:

一、在雙方樹立外交關係之際,逾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換的共同公報中,完全不提及台灣的歸屬。亦即,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一事,此類國家完全不表明任何態度。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的立場(position or stand),此類國家以留意(take note)、認識(acknowledge)、十分理解與尊重等方式來處理[10]。換言之,包括美國、日本等主要國家並未「支持」、「承認」、「合意」或「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而僅是對其「立場」加以「留意」、「認知」或「理解、尊重」。

三、採取完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立場,直接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份。此類國家在全世界中僅有馬爾地夫、幾內亞比索等數國。

由上可知,大多數國家對於「台灣歸屬」的問題,係認為「台灣的法律地位」尚有待檢討,因此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有權主張,接基於事實採取保留爭議權利的立場。換言之,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現正實效統治的地域,因此各國保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領有權的明確承認,有助於與台灣地區的實際往來。特別像美國要出售武器給台灣,更應對此立場有所堅持,否則等於支助反新政府的舊政府,違反內正不干涉原則。然而,此舉並非等同於認定「台灣主權不歸屬中國」或台灣(中華民國)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因為台灣或中華民國要成為獨立國家,依國際法原則欠缺的是自己主張要成為獨立國家這項絕對條件,所以各國根本幫不上忙。

貳、分裂國家的性質

北京政權主張領有台灣的前提,首先必須論證台灣歸屬於「舊中國」(中華民國),在強調中華民國政府完渠消滅,由其以新政府繼承取得台灣。如此,北京政權即可在國際社會中否定中華民國政府的有效存在。關於此點,吾人可由分裂國家的性質加以探討。

分裂國家成為國際法及國際政治的研究對象,主要發端於二次大戰後,越南、韓國、德國、中國先後變成分裂狀態的一九五○年代。關於分裂國家的類型,在理論上有「一個國家內部並存著兩個對立的政府」[11]、「一個國家分裂為兩個國家」[12]、「一個民族內部成立兩個國家」等。目前在分裂國家類型的理論上,尚無普遍確立的理論。[13]

然而,若由國際社會實態來思考分裂國家的概念,則吾人可做成如下的定義:第一、原本應以一個國家的型態獨立乃至統一的地域,基於某些理由,演變成存在兩個國家或團體的分裂狀態;第二;兩者相互主張己方權利的正當性,否定對方的存在;第三;幾乎所有分裂國家的雙方,其政治體制乃至意識型態皆互異;第四;雙方皆以將來要統一隊方為基本政策。此可落國家的一般性概念。

在越戰期間,美國即視南越為一個獨立國家以保衛其不受北越入侵,作為其介入越戰的正當性的根據。一九六六年三月四日,美國國務院發佈的法律備忘錄指出:「南越是獨立國家,或者至少擁有個別性、集團性自衛權的『單獨國際性實體』(a separate international entity)」[14]。賀金斯(E.D. Hawkins)認為:「南北越已成為『事實上個別國家』(de facto separate country)」。韋伯(H. weber)亦主張:「若回顧越戰兩各地欲自一九五四年以來所經歷的一切,吾人沒有理由不承認他們是兩個事實上國家地位。」[15]吾人基於上述論點,對兩岸的國際法人格及國家性進行檢討。目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國家僅有二時於國。誠然,若由國際社會全體而言,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國家如可否認地算是少數。即令如此,事實上在台灣的政權目前仍在一定領域行使有效的管轄權,其有效支配於兩千多萬人民。

直得注意的是,在現實國際政治、經濟關係上,承認與外交關係所擁有的重要性以日漸消褪。在此必須指出的是,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日漸減少,但未必是否定台灣的國家日漸減少,也未必與否定台灣的國家性有所關連。[16]亦即各國撤回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或是與其斷交,其主要原因乃是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歷來一貫主張「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要求各國在北京與台北之間擇一承認為中國合法政府,也就是要求邦交國做政府承認,而非國家承認。換言之,由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主張的領域、主權均及於對方實效支配的地域,且雙方都主張自己市代表中國的「政府」,因此各國無論承認其中任何一方,都必須承認其政權係「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從而自動地否認另一方的政權。

承認雖然有其國際法上的基準,但行使承認時未必受限於此一基準,而是極受國際政治的左右。國際法上作為「國家」的要件,並不要求需受到國際社會多數國家的承認[17]。相反地,在被多數國家承認為國家之前,其國際法上的主體性及常被認可,從而得以適用國際法,並給予國際法主體的地位[18]。一八四八年在波哥大簽署的美洲機構憲章,其第九條即明文規定:「國家的政治性存在並不依存於他國的承認。在受承認之前,國家即有權保衛其統一與獨立,並謀求其存續與繁榮。」[19]因此,國際法人格或國家成立的要件未必與國家承認相干。[20]有關台灣的國家性,雖可由多方面來檢討,但在此先簡單地就美台斷交後的處理方式加以探討。

首先,吾人先就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交正常化以來,仍繼續銷售武器給台灣當局的理由進行考察,美國若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立場,則其對台灣軍售及等於是干涉中國內政問題。此舉是國際法上絕對禁止的行為,而且是對國家主權的重大侵害。因此,美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樹立國交時所發表的共同聲明中,僅指出「認知(acknowledge)中國人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立場」。此點表明美國立場並未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排他管轄權。[21]從而,美國繼續銷售武器一事,可認為是美國是台灣為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排他領有獨立的政治實體。[22]

其次,吾人再就「台灣關係法」的相關問題,進一步考察美國對台灣的基本立場。如眾所周知地,所謂「台灣關係法」是美台斷絕外交關係後,再不存在政府相互承認的情況下,於美國的國內法上,對台灣仍舊以一個是同主權國家的政府來處裡的規定。該法最值得注意的事,第四條美國表明美國對台灣以視同「主權國家」(Sovereign nation)來承認乃至定位[23]。第四條的主要規定如下:

 第四條:法律與國際協定之適用

(甲)外交關係與承認之欠缺,不得影響到美國法律對台灣之適用,美國法律並應以與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以前相同之方式,適用於台灣。

(乙)本條款(甲)項之適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凡美國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國、外國民族、外國國家、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時,此等名詞應包括台灣,此等法律亦應適用於台灣。[24]

 (2) 法律之任何規定,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凡以需要保有外交關係或承認為條件者,概 不適用於台灣。

(丙)為了各項目的,包括在美國任何法院中進行訴訟,國會認可美國與在一九七九年一 月一日以前被承認為中華民國之台灣統治當局所簽訂,並迄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卅一日一直 有效之各項條約及包括多邊協定在內之其他國際協定,繼續有效,除非並直至依法終止為止 。

(丁)本法之任何條款,概不得被解釋為支持排除或驅逐台灣在任何國際金融機構或任何 其他國際組織之會籍之依據。

在上述規定中,「台灣關係法」的各項規定,明確地對台灣以視同舊有的主權國家政府來處理。從而,給予台灣相同於其他存在於國家間承認或外交關係的政府地位。

在此,對於有關丙項規定之「條約或其他國際協定」所含的意義加以檢討。一「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條約汐止「國家間以書面形式締結,而受國際法規範之國際間合意」(第二條第一項[a])。日本知名國際法學者小川芳彥教授亦表示:「條約係由具備條約締結能力之國際法主體(國家及政府間國際機構等)締結。」[25]因此,條約既然是「國家及國際法主體」之間的合意文書,則「台灣關係法」中指名美台間存在的條約或國際協定繼續有效,及等同於美國視同台灣為「國家以及國際法主體」。[26]

由上可知,美國正確地評價台灣擁有的國家性、國際人格,從而依舊將台灣視同「主權國家」。同時,美國將台灣以「具有國際法人格的合法政治實體」[27]來處理,明確地承認台灣是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排他管轄的別個「單獨的國際法主體」[28]。除了美國之外,世界上過去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的國家(包括日本、歐洲各國等),都與台灣在各種範疇維持著實質的國際關係,[29]而且此等關係正日漸強化擴大中。依據以上的論述,台灣與中國在理論上或實際上都應該是「兩個國家」、「兩個國際法主體」、及「兩個相異體制」間的問題。因此,台灣與中國至少應是與過去「東西德」、「南北韓」相銅的「分裂國家」問題。除非台灣政府能夠認清中華民國體制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府體制,釐清政府與國家不銅的國際法源裡,主張與中國的關係是國與國的對等關係,才不會被定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社會所承認的「中國」)的一部分,從而成為毫無國際地位的地方政府。

參、光華寮訴訟

關於目前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法地位,還可由一項國際法判決來分析,那就是發生於日本京都的光華寮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國際上一貫採取孤立台灣的策略,其作法除了在國際組織、國際會議中否定台灣的國家性之外,更儘量影響各國來否認台灣是存在於中國之外的國際法主體。[30]然而,光華寮訴訟證明各國還是依據事實,認定台灣的國際法主體性。若由國際法的視點來分析,光華寮訴訟含有下列幾個意義。

一、承認臺灣的當事者能力與提訴權

本判決認為政府或國家的承認嘗試含有政治性意義的行為,若一此種承認的決定行為作為訴訟的判斷基礎,並無法適切地處理實際的視物,固有必要認可為承認乃至喪失承認之事實上政府的當事者能力,以謀求法律紛爭的合理解決。因此,日本法院首創不將政府承認與其在外國法庭的當事者能力連結的思考方式[31],自一九七七年初以來一直都認定台灣的訴訟當事者能力。依據此項判例,台灣在日本國內法上即擁有與其他被承認國家或政府同等的法地位。如此一來,台灣的獨立權力性即在日本國內法體系獲得承認。如前述,美國制訂「台灣關係法」承認台灣政府的當事者能力,但日本卻無此種立法。因此,藉由此判決對台灣當事者能力的認定,將使台灣在日本國內的一班性活動中擁有法的根據,其法層次的意義極大。

二、認定政府「不完全繼承」的國際法原則

藉由「不完全繼承」原則的確立,即可排除中國對台灣的有效管轄權(實效支配),並以中國目前支配全在現實上不及於台灣,從而承認台灣是存在實效支配的「事實上政府」。因此,台灣政府雖然是未被承認的中國舊政府,但並不意味著國際法上不存在或不具法地位。在現實上,各國亦不得不承認台灣存在著一個實效支配的政治實體。無論任何國際關係的構築,都與實效支配的程度相關連。此一「實效性原則」(principle of effectiveness)對於實效支配一事,不單僅止於支配的事實,亦在法上被視為有效(valid)而成為國際法評價的對象[32]。本訴訟字控訴審以來,即已確立政府「不完全繼承」的國際法原則,承認「不完全繼承」當然就意味著否定北京政府對台灣的排他性管轄權。

值得注意的事,自控訴審以降的判決均指出:某國家內部的新政府成立之後,舊政府並未完全消滅而仍實效支配該國領土的一部分時,即屬政府的不完全繼承。此時,新政府的支配並不急於舊政府在外國擁有的國家財產,由於舊政府仍繼續存在,故該財產不必然由新政府繼承[33]。然而,一部份國際法學者認為國家繼承可分為完全繼承與不完全繼承。[34]若依據此種論點,則在確定事實上是不完全繼承的情況,亦必須將政府繼承認為是完全繼承。如此一來,實際上從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配的台灣及因為自稱是「中華民國」(被繼承的中國舊政府),所以在日本的國內法地位將完全由北京政府取代或代表,臺、日之間各種往來將出現各種矛盾與對立。

三、承認臺灣政權的國際法地位

本訴訟認定台灣具備國際法主體性,是統治管轄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社會所認定的「中國」,及事實上的中國)之外的領域。換言之,台灣政權必須對內、對外均明示,在台灣發生的國際法上違法行為,均有承擔責任的能力,任何外國人在台灣蒙受國際法上的違法行為,該國都可以對台灣政權追究國際法上的責任。[35]台灣政權並非不具國際法主體性的地方政府,並非不存在的政府[36]。如期前所述,各國不承認中國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的主張,即是為了保留處理涉及與台灣之國際法關係。在國際法上,各國即使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亦無權利或義務去否認識時上排他存在的台灣國際法主體性。台灣不被各國承認,是因為政府一貫不主張「分裂國家」、「新國家」的地位,堅持「中華民國體制」、「一個中國」所造成的結果。然而,此原則並非恆久不變的,中國方面亦需有此種認識。亦即,中國無法否認台灣的存在極其具備類似國家性質,台灣終究會寄序往新國家的方向發展。

如上所述,光華寮判決對未承認國家或政府的地位給予新的認定,可說是國際法上的「先進判例」。無論從國際法的學說、先例或條約來看,都被評價為經得起國際法學界檢驗的判決[37]。

肆、結語

台灣問題是戰後殘留未解決的複雜問題,在今日更有加以檢討的必要。因為過去在台灣問題上的論爭,單僅侷限於政治性要素(例如意識型態的對立、國共鬥爭、戰略地位)的檢討,但目前台灣由於經濟的發展而擁有亞洲及國際社會不可忽視的力量。就經濟面而言,台灣製品(Made In Taiwan)業已獲得國際性的地位,向全世界展現其強大的實力。

然而,單是經濟地位的確立,並無法使台灣人獲得滿足。台灣人對於自己國家的國際地位,或自己居住地域應該視為一個國家,已經具有極強的企望。弱勢中國繼續否定台灣的國家性質,,要將台灣排除於國際社會之外,將導致台灣人的反感,只會造成亞洲與國際社會的紛爭,卻面對台灣問題的解決不具任何正面效果。在國家地位尚未確立,不具有與中國對等地位的今日,台灣政府及其人民與中國作政治、經濟上的接觸或談判,非但不能有任何結果,而且必然居於劣勢,更會對國際社會的支持台灣形成負面影響。所以目前台灣的對外工作部應針對中國,應致力於促使國際社會讓中國理解上述事實,放棄併吞台灣乃至於否定台灣存在的企圖,並基於亞太地區即是介的和平與安定,共同協力以最適切的方式讓台灣回歸國際社會。今天台灣要真正的有效化解來自中國的威脅,最短的捷徑不是到北京趣談,而是繞道紐約申請加入聯合國,這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臺灣加入聯合國之意義及法理

壹、為何必須加入聯合國

一、國際社會「組織化」之下的必然性

廿世紀的國際社會與過去傳統的國際社會之間,兩者最大的變化在於逐漸邁向組織化。特別是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幾乎都必須經由各種國際組織的運作,才能順利處理複雜多變的國際關係。

其中,最具代表性且居餘核心地位的國際組織就是聯合國。一個國家如果加入聯合國,就具備加入各種國際組織的資格,則其參與其他國際組織的活動,幾乎是順理成章毫無困難。反之,若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則必然增加各種阻力。特別是像台灣的狀況,更必須以加入聯合國為主要目標,才有可能藉此突破無法參加國際組織的困境。

二、國際法上取得「國家承認」之重要形式

就傳統國際法與國際社會而言,一個新國家必須一一獲得寄存國家的「國家承認」,才能確立其國際地位,從此成為國際法上的國家。

然而,自從聯合國成立以後,基於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各會員國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相互之間必須尊重其他會員國的主權獨立及平等,因此當一個新國家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等於同時獲得各會員國對她的「國家承認」。一現代國際法理論,當一個新國家加入聯合國時,其他會員國除非投票反對其加入,或是特別聲明不給予國家承認,否則視同「默示承認」。更重要的事,即使是對於那些表明不予承認的會員國,在該新國家加入聯合國之後,將會在同為會員國的效果下,形成國與國的關係,除非其中一方退出聯合國,否則雙方之間的實際關係即與存在國家承認無異。

由此可知,台灣若能加入聯合國,將毫無疑問的可以利及獲得近二百個會員國的「國家承認」,對提升國家的國際地位將產生無可比擬的效果。目前外交部對國際社會爭取承認的努力,只能算是個別的運作,在成效上絕對無法與加入聯合國相比。何況目前各國對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因為在國際法上屬政府承認,所以是可撤回的,其穩定性及所代表的意義更是微不足道。這也是我們必須把加入聯合國當作目前外交上全力以赴之重點的主要理由。如此作法不但不會浪費資源,並且將事半功倍。

三、國家安全保障面之重大意義

聯合國經由長期的努力,已逐漸架構出集體安全保障的功能,任何會員國受到非法的侵犯與威脅,都是對聯合國的挑戰,全體會員國絕對不會坐視不理。台灣的安全長期以來完全依賴台灣人民服兵役及負擔沈重國防經費來維持,但是未來的國際社會已不是憑藉一國之國防可以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加入聯合國之後,不但使台灣成為國際安全保障體系之一環,可以減輕人民國防費用之負擔,更進而可以使台灣地位安定,有助於各國對台灣的投資及人民對未來經濟發展的信心,乃屬一舉數得之效果。

貳、應使用臺灣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

一、使用中華民國不可行之原因

一九七一年十月廿五日,聯合國大會以七十六票贊成,三十五票反對,十七票棄權通過阿爾巴尼亞所提,「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為一合法的中國代表,蔣介石的代表應予驅逐」議案。此一決議,是聯合國針對「中國代表權」一事,歷經廿多年之爭議所做的最後決定。

依國際法理論,代表權問題與「加入」是完全不同的範疇。聯合國憲章第四條對於申請加入聯合國,明確規定其條件及手續,但是對於會員國的代表權問題,則並無任何規定。因此,當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北京政權成立,隨後向聯合國提出要求驅逐舊政府的中華民國代表團,並接受其所派代表團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時,遂引起聯合國針對會員國代表權發生問題實應如何解決一事,長期爭議不休。一九五○年,蘇聯在安理會中提出代表權移轉按,主張應由中華人民故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但被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否決。一方面,印度亦在大會中提出相同議案,但亦被否決。同年,韓戰爆發,聯合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派兵介入,使北京與聯合國成為敵對雙方,並被聯合國指控為侵略者。由於此一變數的發生,使得往後十年間,美國在國際輿論支持下,每年都提出之暫緩討論中國代表權案,都獲得大多數會員國支持而通過,使代表權爭議不必進入討論程序。

一九六一年,東西雙方逐漸進入冷戰長期對峙時期,中國代表權案已不可能再以緩議手法拖延,故美國乃提出「重要問題案」,指出要變動會員國代表權屬於重要問題,必須獲得大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如此,除可獲得反對北京的國家支持之外,尚可爭取認為代表權卻屬重要問題的游離各國支持。此一樣式因有三分之二多數的保障,故當大會表決是否變更中國代表權時,都能化險為夷,使國民政府繼續維持聯合國席位(其中一九六五年維四十七票對四十七票,幸賴重要問題才勉強保住席位)。接著因為中國內部發生文化大革命的動亂,使爭議又停滯下來。但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長期有效統治中國這個無法否認之事實,逐漸在國際社會成為共識,使西方各國勉強支持台灣的國民政府維持中國代表權的作法倍感吃力。一九七○年表決「中國代表權案」時,五十一票贊成,四十九票反對,廿五票棄權,首次出現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代表權的票數多餘反對的結果。

因此,一九七一年十月第廿六屆聯合國大會召開之前,以美國為主的各國認為,單純的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骨國以無法立足,不可能獲得多數會員國支持,故擬以「中華民國成為普通會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為會員國並取代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亦即「兩個中國」提案),以求保留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但是國民黨政權基於漢賊不兩立的歷史地位及維持其在台灣統治的法統私益,堅持「一個中國」,絕不接受各友好國家「兩個中國」的善意建議,以維持在聯合國席位。結果,蔣介石代表被聯合國否認其代表中國的資格,台灣自此失去代表中國的空間。

經由以上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是被聯合國認定為取代中華民國舊政府的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絕非「冒名頂替」。因此,「中華民國」這一國號仍在聯合國憲章第廿三條被規定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第一○一條被列為簽署國,就聯合國而言,中華民國此一國號雖然是歷史名詞,中國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原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這一個國家,在國際法上或在聯合國內仍維持一致性,新舊政府代表權的變動並不影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會員國本質。當時聯合國會員國對中國代表權之所以採取此一立場,主要可以由三種不同角度來觀察。首先,以美國為首的陣營,事實上是認為北京政權成立之後,處處與西方陣營作對,例如參加韓戰、鎮壓西藏、侵略印度,故極力阻止其進入聯合國,以免引起後患,而不是真正肯定退居台灣的國民政府足以代表中國,因此在北京政權有意遵守國際秩序時,各國態度即產生變化。其次,社會主義及第三世界國家,則基於返西方及反資本主義立場,自始即權利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完全受美國扶持的國民政府。然而,大多數的會員國(包括英、法、北歐各國),則是基於國際法實效原則,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實際有效統治中國大陸,且已經過相當長時間,各國實無法再拒絕該政府,將之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否則將有礙健全國際秩序之維持,故轉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放棄國民政府。然而,國民政府當時卻無視此國際潮流及國際法原理,仍一再堅稱要代表中國,遂被驅離聯合國。

所以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各國都承認,幾千年來的中國持續存在維持一致性的國家,並認為中國、過去的「中華民國」就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政府所取代,這三種名稱都視同樣的意義,唯一能代表她的就是北京政權。我們如果仍要爭中國代表權使用與CHINA有關之名稱,將使加入聯合國的可能性完全消失。

二、使用「中華台北」、「中國臺灣」之附屬性名稱,爭取所謂一國兩席亦不可行

所謂以一國兩席方式申請加入聯合國,此一方式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中,必須主權獨立國家才可以成為會員國之規定。

目前的國際社會都是由主權國家所構成,一個國家不論是與他國平等往來,或是參加各種國際組織,其前提條件都必須是主權國家。台灣要加入聯合國的前提條件,首先,即必須證明台灣是「主權國家」。依公法學原理,所謂獨立的主權國家是指,國家有其行使統治、支配活動權力之範圍(包括領域主權及對對人主權),在此範圍界定之下,國家權力對外獨立自主,對內高於其他任何權力。

過去東、西德加入聯合國完全是兩個主權國家,最近南北韓也是兩個主權國家加入聯合國,絕非「一國兩席」。此外,過去蘇聯以一個事實上的主權國家,而在聯合國變成形式上的三個主權國家,擁有蘇聯、烏克蘭及白俄羅斯等三個席位,也被引用為此一論調之依據。但是,必須認清的事,烏克蘭及白俄羅斯之所以在聯合國擁有席位,完全是依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廿七日在舊金山會議參與聯合國憲章署名的發起國之資格而取得,並非屬於成立後的加入國。事實上,當時同樣的情形還有尚未獨立的菲律賓(一九四六年獨立)、印度(一九四七年獨立)以及當時仍受法國委任統治的利比亞、黎巴嫩等國。這些是依憲章第三條而成為原始加盟國,與依憲章第四條的心加入國的條件,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更應認清的事,若依烏克蘭與白俄羅斯模式(即形式上獨立而實質上不論內政、外交都受蘇聯控制),即使能加入聯合國,台灣也將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父擁國,完全違背台灣爭取獨立主權國家地位,追求國際人格之目的。

三、臺灣要成為主權國家必須使用「臺灣」為國家名稱加入聯合國

依據國際法原理或衡量當前國際情勢,要推動所謂「兩個中國」,擦量中華民國這個國名已不可能,使用附庸性的名稱,亦無法使台灣地區成為主權國家,更不可能加入聯合國,其理由是聯合國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已有「一個中國」的共識,自一九七一年起即無法再接受兩個中國的主張。因此各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與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完全是兩回事。任何使用「中華台北」、「中國台北」之名稱,都會扭曲台灣成為主權國家之事實,使各國誤認台灣是中國的附庸國。在此情況下,世界各國都稱呼我們台灣,台灣的存在及其經濟力以成為兩千多萬人,幾十年來努力的符號與象徵。因此唯有使用「台灣」才是真正代表一個新國家的適當名稱。

參、加入聯合國絕非可能與否的問題,而是建立國家與獨立生存所必須全力以赴的目標

所謂加入聯合國必遭否決,或所謂依當前國際情勢不可能加入聯合國之說法,乃不負責任之主張。台灣若不再維持中華民國此一中國舊政府的體制,據實確立國家主權為台灣及附屬島嶼,人民為兩千多萬,而不再妄稱主權及於中國、蒙古,國民有十多億,則完全符合國際法上國家應具備之客觀條件。同時,若表明建立新國家的意志及願意遵守國際法,與世界各國和平有好往來,並貢獻國際社會之發展,則完全符合加入聯合國之主觀條件。國際社會沒有排斥之理由,更沒有否定台灣建立國家的一具。否則,國際社會的法秩序及長久以來架構而成的聯合國理念,都將無法自圓其說。因此,台灣要求加入聯合國,各會員國實無拒絕與反對的李由,必然全力支持,以促進東北亞之安定與繁榮。

反對申請加入聯合國之論調中,主要是以中國必然在安理會行使否決權阻止為理由。然而,基於現代國際法國家平等之原則,有關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制度及其否決權之行使,自聯合國成立之後,一直是批判的對象。事實上,與冷戰時期濫用否決權的實態比較,目前安理會的運作,已使否決權的運用效果及行使大受限制。例如,缺席與棄權都部屬否決權,「手續事項」不可行使否決權、「實質事項」與「手續事項」之區分由議長裁定等等,都是對否決權的限制。

特別是憲章第廿七條第三項億規定,與議案有爭論(dispute)的當是國不得投票,更是對中國濫用否決權阻止台灣入會的重要限制。換言之,中國若主張「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故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或甚至以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為由發動武力威脅,則中國籍成為與台灣入會按有爭議的國家,依規定不可參與投票。反之,若中國為行使投票權,而不主張台灣為其領土的一部分,則中國要投票反對台灣入會,將失去反對理由。眾所周知地,國際會議特別是安理會,各理事國針對議案內容都必須慎重議論,表明贊否立場,其所提出理由及論點必須能獲得理解才可行,絕非能為反對而反對,不講理而可濫用否決權。因此中國若不講道理濫用否決權,必然要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衡,終必面臨強大壓力,實無法恣意橫行。

何況,目前聯合國會員國也以準備伺機要求廢除此一強權主義下不公平的否決權制度。中國若一再無理否決台灣入會按,勢必引發各種爭議,因為否決權制度已非合法、合理的國際共識。

在此種國際輿論壓力之下,擁有否決權的美、英、法、俄,為避免此一制度因而招致各國要求廢氣,必然會對中國的濫用否決權施加壓力。

因此可之,未具或擔憂中國可以行使否決權阻止台灣入會,而主張不必申請加入聯合國,乃是本末倒置的說法,時不值一駁。目前,為確立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為突破國際社會中的孤立狀態,我們都必須不屈不撓、不為困難的爭取加入聯合國,這是台灣唯一的選擇。何況即使短期內無法克服障礙,順利加入聯合國,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這一行動,對台灣的國際地位與安全保障也都是更有力的策略。[38]

台灣的前途也唯有藉由加入聯合國及各種國際組織,才能真正確保我們在政治上即經濟上的努力成果。台灣只有以加入聯合國這一行動為出發點,才能成為國家,享有國際地位取得國際人格,使台灣人民能在世界各角落,獲得尊嚴及發揮影響力。

(本文摘自許慶雄《現代國際法》一書附錄)

[1]“statement on korea”,The New York Times,June 28,1950,p.1.此一聲明亦稱為「臺灣中立化聲明」。關於此一論點,請參照,清水良三《國際法傳統革新》酒井書店,11980年1月25日,頁201-208及林金莖《戰後日華關係國際法》有斐閣,昭和62年,頁53-57。

[2]參照,山本草二《國際法》 有斐閣,昭和60年,頁89-92。

[3]參照,山本草二《國際法》 有斐閣,昭和60年,頁151。

[4]參照,入江啟四郎《國際法解義》 成文堂,1974年7月1日,頁151。

[5]參照,同註4,頁118及山本,前揭書,頁151。

[6]參照,許慶雄《臺灣建國的理論基礎》前衛出版社,2000年,頁11-45。

[7]參照,高野雄一《國際法概論(上)》弘文堂,昭和60年,頁161。

[8]參照,廣部和也〈光華寮事件の法理と課題〉,《シユリスト》NO.890,1987年7月15日,頁20。

[9]參照,高野,前揭書,頁160;山本,前揭書,頁158-161;廣瀨善男〈國家‧政府の承認の性質〉;寺決一、內田久司編《國際法の基本問題》有斐閣,昭和61年,頁66。

[10]參照,宇佐美滋〈米中國交交涉における「言葉」の問題〉,《東亞》 NO24,1987年8月,頁26-30

[11]依小谷鶴次教授的論點,分裂國家汐止「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就國家或新獨立國家內部出現兩個對立的政府,雙方均意圖維持或樹立以自己政府危機幹的國家,從而歷經相當長的時期均為持著分裂狀態者。」小谷鶴次〈分裂國家と國際法の適用〉,《國際法外交雜誌》第七十一卷第二號,昭和四十七年七月,頁114

[12]在此必須注意的是,若一國分離為兩個國家,而雙方均未互相聲明代表對方或擁有對方的主權時,並不稱為分裂國家。此時亦是兩個新國家。在歷史上,此種勢力極多。相對地,此處所只「一國分裂為兩個國家」的特徵係只分裂後的所謂兩國競相主張己方政府為兩個國家正式且唯一的政府。

[13]關於分裂國家的問題,有認為僅是自國政府對立的一國說,有事同分裂的兩國說,亦有加以綜合主張的部分是同一國,有的部分視為兩國分離說。基本上也將分裂國家視為一國未免太單純,而將其視為兩國又與關係當事者的意思不合,因此綜合性見解的分離說較符合現實。小谷鶴次〈分裂國の法的地位〉,《國際法外交雜誌》第六十八卷第一號,昭和四十四年五月,頁22

[14]參照松井芳郎〈べトナムにおけつぉ「分裂」國家の國際法上の諸問題(一)〉,《國際法外交雜誌》第七十二卷第三號,昭和四十八年十月十日,頁52。另外,國會記錄部分請參照Richard A. Falk(ed.),The Vietnam Warand International Law< Vol. 1,1968,PP588-603; Lawyers Committee on American Policy Towards Vietnam<1967


中國想告訴世界什麼?

  • 2008-08-10
  •  
  • 中國時報
  •  
  • 【楊偉中】

     不管是熱望、是批判,甚至是抵制,大家都明白北京奧運從頭到尾都是個盛大無比的政治工程。「百年圓夢」口號,指的不僅僅是中國申奧倡議的百週年,更是百餘年來中國人的自強夢。

     於是,圍繞著北京奧運,我們看到了太多的「史上第一」:經費、參賽國與運動員數字、志工服務,無法確切統計的是,這也可能是史上迫遷、驅趕最多底層百姓的奧運。為奧運而建的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據稱是世界單體面積最大的航站大廈和有頂建築,比起同類型航站樓,T3的工期之短也是世界第一。

     八日的開幕式更創下許多第一:最多元首政要出席、最昂貴的煙火秀、最多的演員、最龐大的中國體育代表團……。於是,國際奧委會主席雅克.羅格說了:「北京奧運的額外意義是最盛大的奧運會」。對很多中國人來說,他們心中可能更希望中國的獎牌能成為世界第一。

     但是,這一切的「世界第一」,究竟告訴了世界什麼,「國富」?「人多」?「現代化」?威權政體的「高效率」?在奧運之後,中國還能用什麼來持續增強它對世界的吸引力?

     八日晚上的開幕式,就是很值得解剖的樣本。在張藝謀的操作下,巨大的投資、現代的科技、眾多的演員與中國悠久的傳統(當然是選擇過、重新詮釋過的)結合在一起,再加上被稱為「超現實主義」的鳥巢,固然是壯觀的戲碼,但無法掩飾在炫麗聲光效果下的空洞。畢竟,能持久征服人心的,主要不是「傳統」,而是現實與未來。即使是傳統的嫦娥奔月連接上現代的太空人,中國似乎還是無法提供給世界新的想像。

     為了思考「大國崛起」戰略,中國知識界早就在問:「為什麼美國這個只有幾百年文化史的國家可以利用全球的文化資本,而中國這個千年的文明古國卻用不上?」中國學者也很清楚,除了政治支配、軍事實力、跨國資本、商品消費、傳播媒介外,美國更靠著(西方式)自由民主和「美國夢」的輸出,成功的建立了自己的文化霸權。

     如今的中國要對世界輸出什麼呢?毛澤東主義的理想嗎?文革熱火朝天的激昂烏托邦理想已然褪色,代替革命輸出的是國際資本的流動進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嗎?連中共宣傳部門官員都承認,這個揉雜史達林主義教條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現實的「理論」,早就左支右絀,缺乏真正的吸引力。

     張藝謀的大戲中,秀出了「和」字,大概有和平與和諧的多重意義。從儒家到中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家,很多人說中國和西方文明的重大差別就是「和諧」與競爭的對立。暫且不論這種觀點能否解釋中國歷史,當代中國是否能和平崛起,世界還在觀望,而「和諧社會」在威權政治、金權腐敗和兩極分化的中國,始終是個口號,承受全球化和市場經濟下的嚴酷競爭,才是中國老百姓所面對的現實。「和」,要成為崛起中大國的意識形態武器,還是條遙遠的路。奧運過後,中國人可能真的「百年夢圓」,但是這個夢,還不是真能感染世界的「中國夢」。 (作者為社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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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陸奧委會不妨改名中國北京奧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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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奧委會不妨改名Chinese Beijing Olympic Committee

(2008/08/08 00:41)

(●作者北方人,家住北京,教職。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代照。※北方人特區)

北方人 

首先,應當表揚博士在讀生從虛無飄渺的台灣國回到了現實中的中華民國,不再把「中台兩國」一類的詞語掛在嘴上,也算一大進步吧。 

不想費口舌議論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是什麽關係,只想告訴博士在讀生一點1949年中國由於內戰分治兩岸以後,圍繞著參加奧運,如何角力的歷史。(羅致遠大使作爲當事人,他所寫的文章如實反映了這段歷史的一部分。http://www.nownews.com/2008/08/05/142-2315002.htm) 

現在的中華台北奧會,在1959年前正式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後來由於大陸也成立了奧委會,就形成了兩個中國奧委會互不相讓的局面。這也就影響了兩岸運動員參加奧運會比賽。 

僵局到1978年才被打破,國際奧委會在烏拉圭蒙特維多通過了一項決議,決議內容為: 

1、繼續承認設於台北的中國奧委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 
2、承認在北京的中國奧委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 
3、至於雙方之正式名稱,旗歌等事項則再行協商。 

同年10月,國際奧委會又在名古屋決議,在北京的中國奧委會正式名稱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在台北的中國奧委會改名為 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這個名字,大陸方譯為中國台北奧委會,台灣方譯為中華台北奧會。這種各說個話的譯法經過了十年,一直到1989年,爲了讓臺灣的運動員到大陸參加亞運會時,兩岸在香港達成協議, Chinese Taipei譯為中華台北。 

說這些其實要説明一點,就是,兩岸奧運問題從來沒有超出一個中國範圍,Chinese Taipei是兩個中國奧委會角力的產物。 

從這些年的事實看,兩岸互不相讓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倒不反對把北京的奧委會改名Chinese Beijing Olympic Committee, 以示兩岸對等。 

至於紀政女士是不是第一個奪得奧運獎牌的中國人,就很容易理解了,運動員所在的奧委會在一個中國範圍內,運動員當然不可能是外國人。 

從小就被父親教育「你是為中國人跑」,把北京申奧成功視爲「全體中國人的驕傲」,爲什麽口出此言,爲什麽要發起「為中國人的健康、活力、繁榮而跑」的海峽兩岸長跑活動,爲什麽要為北京申奧呐喊呼喚四處奔跑。 

爲什麽,爲什麽,博士在讀生應當去當面向紀政問罪,干我何事? 

爲了使博士在讀生討伐紀政的材料更充分些,我還可以偷偷透露她的另一段話:「其實,能不能拿到獎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個黃種人能夠在黑人一統天下的短跑項目中奪牌,這也證明了我們炎黃子孫的能力,我們不會讓外國人再看扁中國人!當我站在起跑線上的那一刻,我就有一種油然而生的自豪感,這是一種非常巨大的動力。」 

●NOWnews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新信箱」public@nownews.com 

(●作者北方人,家住北京,教職。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北方人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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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紀政 醬瓜腦袋(轉貼)抗議京奧以中字進場 紀政建議不出席開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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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運/我們沒被矮化!紀政高調籲缺席 馬總統馬上回

(2008/08/01 12:34)

奧運不以T開頭,紀政:不排除抵制。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雖然總統府方面已經正式表明,我奧運代表團排在中字序出場開幕式,可以接受,但是今(1)日有媒體用頭版頭條報導,前奧運國手紀政認為我方遭到矮化,應拒絕出席開幕式。馬總統上午在接見外賓的時候,主動提到名稱的問題,總統非常肯定兩岸和解,外交休兵的大方向。 

今天上午接見澳洲代表的馬總統,神情輕鬆,除了談兩國情誼,還主動提到今年參加奧運的名稱問題。 

總統馬英九:「在這次的北京奧運,我們的名稱都用中華台北,,而不是中國台北,我相信這是個具有重要意義的發展。」 

主動肯定大陸願意稱呼我國為中華台北,取代過去的中國台北,這個時機正好是前奧運國手紀政建議政府拒絕出席開幕式的敏感時刻,總統明顯想要告訴國人:我們沒被矮化! 

總統馬英九:「不管是四年前雅典奧運,或者八年前雪梨奧運,中共的官方媒體都稱呼台灣是中國台北,這次它能夠改變過來,如果不是過去兩個月我們在兩岸關係上努力,我相信這不太容易做到,因為雙方如果再惡性競爭虛耗資源,不但沒有效果,而且會造成國際社會的負面觀感。」 

從擔任台北市長開始,馬總統就ㄧ直強調,外交休兵得從兩岸和解做起,過兩天,他將視察外交部,親自把這個觀念灌輸給外交先鋒。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暐瀚、陳志文、陳震隆)

〈快訊〉抗議北京奧運 紀政建議不出席開幕式
 
記者:網路編輯組     報導 

北京奧運開幕在即,開幕式我方被安排以「中」字做排序進場,前奧運國手紀政認為,我方遭到矮化,應拒絕出席開幕式,下午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親自拜訪,紀政哽咽表示,若如此被矮化,將會後患無窮。

前奧運國手紀政:「他是屬於我們的,本來就是屬於我們應該有的權力,沒有說應該有的權力,我們需要去拜託,我們需要去爭取,豈有此理!我覺得我們都委屈了這麼多年了,這麼多年了;

我真的很希望我們同胞們,老實講這不是宿命,不要走這個宿命啦!去看我們自己勇敢不勇敢站起來,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們真的需要向國際…,讓國際瞭解,一路走來我們有多冤枉、多委屈。」

曾經寫下我國體壇輝煌紀錄的紀政,對於我方將以「中」字排序,作為開幕式進場,她非常不能認同,她建議政府,如果台灣參加奧運開幕出場順序,是排在代表「中」字的C,不如拒絕參加開幕式。

外交怎休兵將揭曉?馬:陸媒稱「中華台北」是重要發展

(2008/08/01 13:16)

回應「中華台北」,馬英九:該硬一定會硬。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1日上午表示,台灣在這次北京奧運,使用的名稱是「中華台北」而非「中國台北」,他相信這是具有重要意義的發展;中國官方媒體不再稱呼台灣是「中國台北」,他認為這是因為政府過去兩個月在兩岸關係上的努力;在下週他到外交部視察時,他會利用機會把外交休兵、兩岸在國際社會和解做更進一步的說明。 

馬總統今天上午在總統府接見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代表華適文(Stephen Waters),他表示,他在就職演說中強調,如果台灣在國際上繼續被孤立,兩岸關係就不可能有順利的發展;兩岸在國際上應該相互尊重、彼此合作,不應惡性競爭,消耗不必要的資源。 

馬總統說,兩年前他在澳洲訪問時,不論在國會、智庫或媒體,他都強調如果要兩岸在國際社會停止沒有意義的惡性競爭,必須從根本上來解決,不光是從外交上解決,更需從兩岸關係上解決,政府現在已經開始這樣的作法。 

馬總統表示,再過幾天他會到外交部視察,他會利用這個機會把外交休兵、兩岸在國際社會和解做更進一步的說明。 

馬總統說,不論如何,在政府提出外交休兵這個議題後,已經受到海峽對岸、美國或其他國家關切;至於到底要如何進行兩岸在國際空間的和解,目前雙方都沒有在這個議題上接觸,但是雙方內部有很多討論,這些討論都很健康,雙方都相信如果繼續惡性競爭,會造成國際社會負面觀感,相信參加討論者都有這樣的共識。 

馬總統表示,在過去兩個月,有關兩岸關係的討論會中都少不了外交休兵的議題,他覺得這是件好的事情,政府有效、成功的引起大家對台灣國際空間的關切,大陸學者在這方面也提出一些具有建設性的看法。 

馬總統認為,像最近有關台灣在奧運使用名稱的問題,在七月底就因為政府提出的理念,海峽雙方得到共識,在這次北京奧運,台灣的名稱都用「中華台北」而非「中國台北」,他相信這是具有重要意義的發展。 

他說,不論是四年前的雅典奧運或八年前的雪梨奧運,中國的官方媒體都稱呼台灣是「中國台北」,這次可以改變過來,如果不是因為過去兩個月在兩岸關係上的努力,他相信這不太容易做到。 

馬總統說,這些努力對兩岸有正面意義,對國際社會也是如此,如果可以讓台灣海峽成為和平大道,而非衝突的場域,他覺得對台灣、對大陸或對全世界都是正面的事情。

奧運出場順序 馬英九樂昏了頭!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對於北京奧運開幕,馬英九總統接受台灣代表隊以「中字」(C)排序進場,而非以奧運模式的「T字」模式,前奧運銅牌得主紀政建議台灣代表團應可考慮以不出席開幕式表達抗議,為此影子政府召集人謝長廷和執行長葉菊蘭昨 (一)日下午前往希望基金會拜訪紀政〈見圖〉,特別送上鮮花表達關心,也感謝紀政為維護台灣的尊嚴發聲,並強調馬英九政府應該慎重思考,不要認為出場順序調整是小事情,否則將來會成為慣例,應該堅守立場,為我國爭取更多的尊嚴。

紀政表示,中華奧委會和國際奧委會(IOC)的協議書上,從1981年開始就是協議以T進場,現在我們的權益豈可被剝奪?她表示,我們的同胞不應該再消極地說這是臺灣人的宿命,過去她曾經為了維護我國的會藉不惜和國際田徑總會打官司。

紀政說當時選擇委曲求全,所以採用奧會模式,但現在我們在IOC明文規定的權益被剝奪,她譴責IOC不應該在中國政府主辦奧運的情況下退守,而犧牲我們的權益。她說:「當時不是玉碎,就是瓦全,我們選擇委曲求全,瓦全就是奧會的模式,沒有奧會模式,怎麼可能在台灣外交困頓的情況下擁有舞台呢?」。
  
謝長廷也拿出IOC在7月15日給我國的文件,上面註明「就連主辦國的官方語言也不能違反奧林匹克議定書和以往的常規」強調,我們立場要很堅定,不應該讓中國覺得我們軟軟的,好像都無所謂,如果我們對這件事不重視,當然會被中國吃掉。他指出,中國舉辦奧運要遵守與IOC合約上的規定的承諾,所以除非我們接受,否則中國沒有理由把我們變更。

謝長廷指出,馬英九在總統選舉時候面對中國對西藏的鎮壓,當時態度還很強硬地說,寧可退出奧運也要支持西藏的人權,現在紀政只是建議開幕式我們不參加,不是為這排序的問題退出比賽,而馬英九當初為了西藏問題說要退出奧運,那現在面對要不要參加開幕式的態度和立場也很重要,應該說明。

葉菊蘭表示,紀政的憂心我們可以體會,因為這一步再讓,以後成為慣例,把台灣保留的一點點的尊嚴和主權這樣和中國的區隔慢慢地被模糊掉,台灣該怎辦?她呼籲馬政府不應該再這樣的輕忽。
 
紀政強調,北京必須要以IOC合約來執行規則和規定,來舉辦奧運,現在T字的排序裡面可以找到Chinese Taipei( TPE)代表我們,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有的權益。紀政想起過去一路走來台灣被打壓的情況,也不禁哽咽。

對於記者提問,國際奧委會在7月15日的文件上,我國還是以T字排序進場,但是7月28日就改以主辦國官方語言以C字進場排序,卻又表示將來在溫哥華冬季奧運以及倫敦奧運會中將改回為T字的看法?謝長廷表示,現在如果開了慣例未來就會被引用,所以我們不能失守,現在說之後的奧運會再恢復成T,但是7月15日的會議,不到兩個星期在7月28日就可以更正了,我們怎麼相信下一次會再改回T?

葉菊蘭也表示馬政府應該要有高度警覺,應該站在堅持台灣不能讓的尊嚴和主權的角度下,全力堅守。

謝長廷認為現在兩岸關係對台灣有利,馬英九總統應該要有信心,全民也應該團結支持政府,立場硬一點去爭取更多的尊嚴。他說:「馬英九現在不要太心虛,覺得我們會失去這個、失去那個,我們的立場應該硬一點,去爭取更多的東西」。2008/08/01

統一不是北京的好選項

舉世矚目的北京奧運明天揭幕。利用奧運的聚焦效應,藏獨與疆獨皆生事端,日前喀什的手榴彈攻擊事件造成公安人員十六死十六傷,更是怵目驚心;相對而言,這段期間海峽兩岸的關係卻呈現出近年來難得的平和與安定,仔細思量,其間應有發人深省的政治啟示。

北京的對台政策,不外三個選項:一、片面強行統一;二、面對「台灣國成立」;三、維持中華民國。理智思考,在中國大陸的政治民主及經濟發展未達相對成熟的境界之前,對北京而言,上述三個對台政策的選項,最差的就是片面強行統一,最佳的則是維持中華民國。

為何有此說法?先談統一:一、在中國大陸的政治民主及經濟發展未臻相對成熟前,若欲強行統一台灣,不免訴諸武力或接近武力的政治暴力;二、以武力或政治暴力強行併吞的台灣,必然成為統治的難題;三、因為,台灣經歷四次總統直選,已有完整的民主體制,若以強力併吞的方式統一台灣,釀成血仇,台灣必較新疆、西藏及香港更難治理。綜上所述,對北京而言,「統一」也許不難,出兵即有可能;但強行統一後,如同打開了潘朵拉魔盒。

再者,為何「面對台灣國成立」的排序在「統一」之後。一、因為,台獨被北京視為挑釁,被國際視為「片面改變現狀」,屆時北京若採武力因應手段,可以解釋為被動作為,不是主動宣戰;二、然而,台獨若引爆兩岸戰爭,則又不啻可能進入前述「強力統一」的邏輯之中,其後續血仇效應無異。

因此,對於北京而言,「維持中華民國」乃最佳選項。不論從任何觀點看,北京皆沒有將台灣強行變成新疆、西藏或香港的道理,亦即沒有強行統一台灣的道理:一、強行統一的過程可能玉石俱焚;二、強行統一後的局面可能後患無窮;三、台灣必將是比新疆、西藏及香港更大的統治難題。

其實,北京當局近年來已然大幅調整了對台政策的主軸思維:一、由反對現狀,變成了「維持現狀」。過去北京反對現狀,因為現狀就是分裂;現在主張維持現狀,則是默認「分裂分治」的現實,二、由宣稱「中華民國已亡」,變成「反對法理台獨」;換句話說,只是反對改名換姓的「台灣國」,但確認中華民國不是台獨,亦確認中華民國未亡。

因此,本文指出「北京對台政策三選項」的排序,或許並非僅是出自主觀想像,而是點出了已經顯現於北京當局政策抉擇的客觀事實。因為,對於北京來說,唯有「維持中華民國」,始能避免「統一」的難題,也才能避免「台獨」的風險;這應是北京對台政策的最佳選項,跡象顯示,北京似乎也正朝這個方向移動。

我們曾經指出,兩岸關係應當從「目的論」的舊思維,改換成「過程論」的新觀念。所謂「目的論」,就是只知強調統一或台獨之「目的」,甚至因「只問目的」而「不擇過程」;所謂「過程論」,則是基於雙贏的善意,不斷地在良性互動的過程中,累積互信;就「過程論」的觀點而言,「目的」可以水到渠成,但不可「果未熟強摘瓜」。準此以論,北京當局從「反對現狀」變成「維持現狀」,從「中華民國已亡」變成「反對法理台獨」,皆可視為由「目的論」向「過程論」的移動;這個移動,也許是謀定而動,亦可能是務實面對情勢而渾然尚不自知。

北京當局看一看新疆、西藏及香港的情勢,即知台灣的情勢更非一般;若要處理台灣問題,必然不能如過去以「消滅中華民國」為手段,反而應在如何「維持中華民國」。或許正因如此,北京從否認「九二共識」,變成承認「九二共識」;且胡錦濤更在布胡熱線及新華社英文稿中承認「一中各表」。跡象顯示,北京高層似乎已經漸有此見,但一般工作層次對此尚無體會;或者,有此念者亦將此視為權謀,卻不能認知這是一個跳出過去窠臼的新信仰與新價值。因為,兩岸關係的最高信仰及最高價值,應是雙贏共生,而不是相互毀滅。

胡錦濤說:「要實事求是地尋求(兩岸)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真正解決問題,做到行穩致遠。」既然「統一」不為台灣接受,「台獨」不為大陸接受,就本文的論題而言,這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辦法就是:維持中華民國。

【2008/08/07 聯合報】

“Chinese Taipei”名稱成功維護我國家奧會會籍始末

(2008/08/05 00:35)

(●作者羅致遠,北縣,退休大使。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羅致遠 

第二十九屆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即將於北京舉行,Chinese Taipei譯成「中華台北」或「中國台北」又起爭議。當年本人有幸參與維護我會籍工作,爰願就個人參與部分及手編資料,除仍涉機密及國家利益者外,作簡要整理,或可略供國人參考。 

我退出聯合國後,中共在雙邊關係及政府間國際組織中,絕大部分均將我取代,並進而於非政府間國際組織(NGO)中排我。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有體育聯合國之稱,所辦運動活動舉世矚目,中共乃對我奧會會籍展開強烈攻勢。為維護我奧會會籍,行政院在1976年12月成立「國際奧會會籍維護小組」,由蔣彥士先生任召集人,相關部會副首長為委員,本人奉派執行秘書,除密集會商函電聯繫外,並由我國國際奧會委員徐亨等四處奔走,爭取國際支持。 

1978年5月,國際奧會成立解決「中國」會籍問題三人專案小組,10月赴大陸、次年元月到台灣考察,由徐委員及沈主席全程陪同,本人英語傳譯。專案小組於1979年2月向國際奧會提出考察報告,國際奧會基蘭寧主席3月12日電報沈主席,召集兩岸奧會3月22日派代表到瑞士洛桑總部會談;雖然當時我有與中共不接觸之「三不政策」,經相關人士會商研究,決定不能不接受此一與中共對談之要求,否則以當時國際社會接納中共參與世界活動之氛圍,定將被中共取代。沈主席乃回電基主席,派副主席丁善理及副秘書長羅致遠為會談代表;為求平等及保障我權益,同時建議我代表先與國際奧會會談,若有共識,再在國際奧會作調停者的前提下,再與中共國家奧會會談。嗣接基主席電復中共拒絕接受,國際奧會之建議也就無疾而終。 

1979年4月3月國際奧會在烏拉圭蒙特維多舉行執行委員會會議,處理專案小組之報告,先由我奧會代表丁副主席及羅副秘書長列席,表達我方立場及答覆詢問,丁、羅退出後,大陸奧會由宋中秘書長等二人列席,表達立場及答覆詢問。三日之執委會開至四日晨一時,以七票贊成、一票反對、一票棄權通過「大陸以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名義入會,同時也保留我會籍,但除去『中華民國』字樣,名稱、會旗、會歌等需另議決定。」徐、丁、羅等經漏夜會商對策,本人提出以向大會提修正案方式,盼能更改執委會決議。 

4月6日國際奧會大會同樣請兩岸奧會代表列席會議,表達立場及接受提問,仍由丁、羅先列席,丁、羅退席後,宋中等二人列席。4月7日,國際奧會大會經冗長討論,以36票贊成、28票反對,通過下列修正案: 

「……大會乃決議:恢復中共會籍,並: 

(1)承認在(位於)北京之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Peking 
(2)繼續承認在(位於)台北之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Taipei 
(3)雙方使用之名稱、國旗、國歌將儘速完成研究安排後,交由主席和執委會辦理,並須先取得大會同意。」丁善理現場答記者問,表示接受國際奧會之決議,稍後沈主席也於台北發表同樣的聲明。宋中向北京請示後,第二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能接受上述修正決議,但仍將繼續參加奧運比賽。 

大致而言,海峽兩岸在國際奧會中使用不同的戰略,中共之戰略以攫奪代表權方式取代我之會籍,亦即「排我納匪」;我方之戰略是以「公平、對等、尊嚴」原則來維護我在國際奧會之會籍。也因為「公平、對等」原則符合國際奧會的體育競賽基本精神,才能最後獲得多數國際奧會委員(包括無邦交國)支持友我之修正案。綜上,我們可以說,“在(位於)台北的中華奧會”(Chinese Committee of Olympic, Taipei)名稱成功維護了我在國際奧會的會籍;這一作為對台灣可謂影響深遠,因為保有在國際奧會的會籍,我不僅可繼續參加國際奧運,也可以參加各式各樣國際間的體育比賽,為台灣人民維持了在國際體壇的參與空間。由此也證明在不得已情況下,「名稱」不是最主要,「參與」才更重要。 

至於其後同年6月在波多黎各San Juan 舉行國際奧會執委會決議,承認位於北京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繼續承認於台北之奧會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同年10月執委會在名古屋會議通過函請全體委員通訊投票決議修改我之旗歌等,經我向洛桑法院控告勝訴,國際奧會乃修改憲章。1981年3月,我國家奧會與國際奧會簽約,確立我國在國際奧會之地位及適當名稱。1989年兩岸奧委會在香港簽署協議,Chinese Taipei譯為中華台北,這些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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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致遠,北縣,退休大使。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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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馬台獨 承認台灣國(轉貼)京奧入場序 馬要求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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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入場 亞運恐串聯台港澳

  • 2008-07-30
  •  
  • 中國時報
  •  
  • 【葉基/特稿】

 「簡」化爭議?▲1990年北京亞運,中華代表隊按照簡體字排序,以「中華台北」名稱進場。(本報資料照片)

     國際奧會奧運執行長吉伯菲利昨天正式行文中華奧會,指出北京奧組委會已決定開幕典禮出場排序,我國將依照中文簡體字「中」的筆畫排序入場,中華奧會感嘆「攏是阿共仔的陰謀」,是否危言聳聽?是否影響未來我國參與其他國際運動賽會權益?值得關注。

     一九九○年北京亞運會,是中國第一次承辦大型國際賽會,由於兩岸才在前一年春天於香港簽署協議,所以,北京亞運會期間,主辦單位對台灣代表團的稱呼,包括文件、信函、名牌、廣播等,一概遵守香港協議,以「中華台北」為名,開幕入場時也是以中文簡體字為排序。

     京奧比照京亞 遵守香港協議

     北京奧運組委會依循十八年前往例,仍以「中華台北」的中文簡體字「中」字做開幕進場排序,我國被排在第廿四個入場,前有日本、後有中非,接著是中國香港,安排似乎也合理。中華奧會高層指出,陸委會、國安局對北京奧組委的出場序並沒有太多意見。

     我國代表隊能獲得有史以來最前面的奧運開幕出場序,似乎沒什麼好抱怨的,前有日本、後有中非,似乎也更能突顯我國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

     不過,十八年前,香港、澳門尚未回歸,台灣代表隊在北京亞運會開幕進場時,也沒有任何令人覺得不妥的情境;然而,試想一下,明年香港東亞運、二○一○年廣州亞運、二○一三年天津東亞運會出現什麼狀況?

     明年香港東亞運,若依照北京奧運開幕模式,則我國將與中國、中國澳門、中國香港排在同為「中」字首依序出場,是否會呈現中、台、澳、港一家親的統一氛圍?二○一○年廣州亞運,也可能會出現台港澳中依序接連出場的畫面。

     台澳港接著走 易陷統戰風暴

     準此,很難不令台灣體育當局聯想,這該不會又是中國在玩的統戰伎倆?

     對上述疑慮,我國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表示,「不可說」,「說出來反而會被中國知道充分利用,對我國不利,現在只要對焦到奧運就好。」

     有些事或許能裝鴕鳥,頭埋在沙裡不見不說,但北京奧運以筆畫順序排定各國開幕典禮出場序,到底是怎麼排出來的?吳經國台北辦事處執行秘書張仲秋表示,當別人問他,他不說或說不知道都覺得很丟臉。

     昨天張仲秋特別打電話到北京奧組委尋求解答,但北京奧組委一時也無法找到人可以回答,結果張仲秋幾乎花掉一整天,逐字逐筆計算開幕典禮各國出場序的規律與準則,到昨天深夜,他還沒有找到答案。

京奧簡體中文序入場 我排第24

  • 2008-07-30
  •  
  • 中國時報
  •  
  • 【葉基/台北報導】

 提前進場▲北京奧運開幕進場,改由中文簡體字筆畫順序進場,中華台北將夾在日本、中非之間,第24梯隊進場。圖為2004雅典奧運時,中華代表團進場畫面。(本報資料照片/鄭任南攝)

     國際奧會奧運執行長吉伯菲利昨天正式行文中華奧會,依據國際奧會發給各會員國的「禮賓手冊」規定,北京奧運開幕典禮的入場序,依照主辦城市的語言排序為基礎,國際奧會已收到北京奧組委會的開幕典禮出場排序,我國將依照漢文簡體字「中」的排序入場。

     吉伯菲利強調,溫哥華冬運、倫敦奧運的開幕典禮,仍將以英文字母排序出場,我國將以「T」的順序出場。

     行政院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將繼續透過中華奧會向國際奧會爭取以漢文簡體「台」,即「T」的順序入場,但是「不管結果如何,中華奧運代表隊仍會依照計畫參加北京奧運。」戴遐齡說。

     我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昨天在瑞士表示,他於瑞士時間七月廿三日,在國際奧會總部洛桑與羅格主席會面,說明我國以「中華台北」名稱參賽,開幕典禮以「T」排序的立場。

     吳經國引用羅格的話說:「開幕典禮將依照國際奧會最近發給各會員國的禮賓手冊為基準,即中文排序,台灣中國都使用中文,這點你比我還清楚。」

     吳經國說:「我國當然可以透過中華奧會向國際奧會力爭,但是國際奧會更希望我國能以參加運動比賽,而非政治角力的態度參加北京奧運,從出場排序來看,我國並沒有被政治化。」

     北京奧組委以「中華台北」漢文簡體字「 中」的排序 ,我國被排在第廿四個入場,前有日本、後有中非,接著是中國香港入場。

     中華奧會堅持我國以「台」字排序入場,即我國從一九八四年重返洛杉磯奧運以來,即以英文「T」排序入場。

     一九八三年,前國際奧會主席薩瑪蘭奇回覆我國前國際奧會委員徐亨,我國在一九八四年重返奧運的入場序是「TPE」的字首「T」,而非「Chinese Taipei」的英文字首「C」。

     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指出,原本情況對我國有利,國際奧會的國家奧會關係處主任裴瑞米洛七月十五日行文給中華奧會,指出「國際奧會目前與北京奧組委密切交涉處理,確保該會切實遵照奧林匹克儀程規定,以及開幕典禮出場序應遵守國際奧會名錄排序,將中華台北代表團置於「T」組,以台北排序。」

     陳國儀說,國際奧會依照北京奧組委的開幕排序,讓我國在之後的奧運開幕出場序充滿不確定性,我國依照「TPE」的「T」排序出場的完整性也受到破壞,並非好事。

簡體字決定出場序 吳經國:無權干預

  • 2008-07-30
  •  
  • 中國時報
  •  
  • 【葉基/台北─瑞士電話採訪】

 兩岸有關北京奧組委會開幕典禮排序的爭議,體委會、中華奧會認為,我國籍的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見圖,本報資料照片/柯承惠攝)的立場傾向北京

     兩岸有關北京奧組委會開幕典禮排序的爭議,體委會、中華奧會認為,我國籍的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的立場傾向北京,昨天在瑞士的吳經國則強調,「我愛台灣,但是國際奧會禮賓手冊賦予奧運主辦國在開幕典禮,以主辦國語言決定出場順序的權利誰也無法更改。」

     體委會、中華奧會指出,七月十六日,中華奧會主席蔡辰威在台北喜來登晚宴,宴請日本國家奧會主席,做陪的吳經國在晚宴上強力主張,中華奧會應接受北京奧組委會,以「中華台北」漢文簡體字「中」的排序,參加北京奧運開幕典禮。當晚與會體委會主委戴遐齡、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先後證實上列說法,並表示,當天晚宴吃得不太愉快。

     吳經國在晚宴上與立委黃志雄、體委會副主委林國棟、陳國儀,就中華奧運代表隊以「台」或「中」筆畫順序,參加開幕典禮展開激烈辯論;廿二日,中華代表隊組團會議,林國棟與吳經國再度以「台」、「中」進行第二回言辭交鋒。

     吳經國則否認上述說法,「如果我立場已傾向北京,我就用不著在國際拳總於瑞士開會期間,特別找時間與羅格見面,表達我國政府的立場。」兼任國際拳總主席的吳經國說。

     奧林匹克憲章賦予各國國際奧會委員獨立的特性,不得接受政府、機關團體、或其他團體干涉其行動與投票自由的命令或指示;其責任義務包括「在其國家及所服務之奧林匹克活動組織內,監督國際奧會計畫執行的情形。」

     吳經國說:「我是國際奧會派駐台北的代表,不是台北派駐國際奧會的代表。」

     體委會、中華奧會了解國際奧會委員的獨立特性,但他們對吳經國試圖說服我國接受北京奧組委的做法,表示無法接受。七月廿五日,吳經國與羅格會談後,吳經國台北辦事處發布羅格支持我國以「中華台北」參賽、「台」字漢文簡體字做為開幕典禮排序消息。

     昨天國際奧會發文中華奧會,指出我國應以漢文簡體字「中」的排序參加北京奧運開幕典禮,這個結果,連吳經國在台北辦事處的人員都感到訝異,「這與吳委員上周五對我們所說的差很多。」吳經國台北辦事處執行總監曾永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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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國晨報:雖不受國際承認 台灣確實存在

 更新日期:2008/07/26 21:28

(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二十六日專電)比利時荷文「晨報」指出,儘管國際社會的大部份成員不承認台灣,但台灣憑藉著自己的努力及實力,已確確實實地「生存」在這個世界上。

「晨報」在今、明兩天的週末版刊載一系列六篇評論專文,探討台灣在國際面臨的困難及它堅忍不拔、努力尋求在世界上的生存之道,與內部政治發展的走向。

由該報亞洲版主編武雪麗(Catherine Vuylsteke)撰寫的專文首先指出,翻開二零零八年聯合國附屬組織的名單,台灣都不是這些組織的成員;而據北京政府表示,台灣得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參加北京奧運,應該感到心滿意足,即使用的是「中華台北」這個古怪的名稱。

四月間曾前往台灣訪問的武雪麗在專文中指出,依據國際官方的說法,台灣並不見容於國際社會,「但是台灣民主的存在卻是個不爭的事實,而且還是全球華人世界中唯一僅存的民主國家」。

專文說,經歷兩次和平的政權轉移,台灣的政權從國民黨轉移給民進,現在又從民進黨轉移給國民黨;只是八年後國民黨重新執政的台灣,與八年前的台灣已截然不同,因為在陳水扁執政的八年當中,產生了台灣意識。

對台海兩岸問題有深入研究的武雪麗並引述香港「遠東經濟評論」總編輯雷斯塔爾說:陳水扁對台灣獨立有著強烈的企圖心,已完全改變了台灣議題的爭辯論述基調,現在台灣人民不可能放棄台灣的主權,如果中國認為國民黨與馬英九總統的勝選象徵台灣主權的沈淪,那將是大錯特錯。

在評論台灣的國際地位時,專文對整個國際社會和北京當局一樣,無視台灣是一個實質上擁有獨立自主權及民主的國家的事實,感到令人驚訝。

專文說,「西方國家領導人深怕在這個敏感的議題上與中國對立,這些領導人眼中就只有市場、工作機會與經濟成長,所以當北京當局利用經濟力及它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否決權,讓台灣在國際社會中變成隱形人時,全世界竟沒有人敢為台灣仗義直言」。

面對在國際政治生存環境中這樣的劣勢,武雪麗在專文中指出,台灣嘗試運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增加它在國際的能見度;除以經濟援助的方式與二十三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外,並以科技實力打造樓高五百零九公尺的台北一零一大樓。

同時,武雪麗說,台灣也爭取到二零零九年世界運動會的主辦權,並為這項世界第二大規模的運動會花費了一億六千五百萬歐元積極活躍的台灣科技人才兩年前也將台灣「福衛三號」衛星成功發射到外太空,以蒐集氣候變化的最新數據。

吳雪麗在專文中談及專訪台灣傳染病專家何美鄉,得悉數年前台灣在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傳染病的處境時表示,這顯示台灣被國際社會忽略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

專文說,台灣從SARS事件已汲取經驗,那就是必須在公共衛生醫療方面投注更大的人力、物力及財力,並設法充分聯絡運用國際公共衛生醫療的民間網絡體系。

然而,專文指出,台灣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並不是一件短期內就可以達成的目標,甚至連為台灣媒體工作的記者,目前也無法得到世界衛生大會的採訪許可證,「全球人士實在很難想像得到,如此致力於各項民生發展與政治民主化的台灣,竟然會在國際組織中沒有一席容身之地」。970726

台聯要切割、與內閣格格不入 賴幸媛兩面不是人

  • 2008-07-29
  •  
  • 【中時電子報盧素梅/特稿】

英九總統在組閣之初,大膽啟用具有深綠背景的賴幸媛,擔綱具有兩岸政策主導地位的陸委會主委,做為兩岸政策的「煞車皮」,沒想到兩個多月過去了,賴幸媛不僅未在陸委會主委的位置上,發揮應有的功能,且大小爭議不斷,與內閣顯得格格不入,如今台聯拿賴幸媛開刀,也讓賴幸媛在國民黨與台聯間兩面不是人。

曾經是李登輝愛將的賴幸媛,過去在台聯時期堅持台獨立場,所以當馬英九傳出向阿輝伯借將,邀請她主管兩岸政策時,不僅綠營譁然,藍營內更是一片反對聲浪。

為了撫平外界對她台獨立場疑慮,賴幸媛在接任之初即表明與馬英九的兩岸政策立場一致,即認同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試圖化解外界對她台獨立場的疑慮。

不料言猶在耳,賴幸媛卻在六月十日出席大陸台商端節座談致詞時,跳過「一中各表」、「九二共識」不唸,其對外說法卻是因為講稿太長,所以跳過未唸,但卻難以說服大眾。 除了在兩岸立場外,賴幸媛在處理縣市長登陸也是爭議不斷,原本陸委會不願放行金門縣長李炷烽,在六月初前往中國參與川震賑災晚會、還有促銷金酒活動,不過後來同意放行,來個政策大轉彎,反讓李炷鋒倒打一把。

馬政府上台後,最重要的就是兌現七月四日的兩岸周末包機與陸客來台觀光,但是在兩岸談判上,都是由國共平台與海基會主導,陸委會似乎毫無使力之處。但是最近兩岸間引爆台灣奧運代表隊「中華台北」、「中國台北」的爭議時,陸委會不僅遭到綠營指責沒有積極與對岸協商名稱外,一篇以「遺憾與難以理解」來回應大陸國台辦的強硬聲明稿,更傳出馬政府強烈不滿。

賴幸媛進入劉內閣以來,也顯得與整個內閣格格不入,七月上旬時她連續請假一周未上班,外界即傳聞她在生「政治病」,雖然賴幸媛事後澄清是濾過性病毒感染,但是還是很難釋眾疑;而當上周四、五內閣上陽明上舉行研討會,希望凝聚共識再出發時,賴幸媛卻未參與晨跑活動,且對外宣稱,鬧鐘未響、睡過頭,再給媒體大做文章的機會。

如今台聯不滿政府經濟政策向中國開放,決定八月二十日發起「抗通膨、反失血820拚經濟」活動,帶領民眾到經濟部抗議,而李登輝也跳出來嚴正否認當初並未推薦賴幸媛,試圖與賴幸媛切割之際,迫使馬英九決定在此時「訪視」賴幸媛,其用意自然引發外界的揣測,也許馬英九內心不禁要開始省思,當初堅持用賴幸媛是對、是錯?

台聯要賴幸媛回娘家 藍委:要她辭官太沉重

【中時電子報黃筱筠/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今(二十九)日下午將視察陸委會,創下總統首度視察陸委會的紀錄;正值台聯放話要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回娘家」,被外界解讀為力挺賴幸媛。

國民黨立委對賴幸媛看法不一,吳育昇今(二十九)日表示,賴幸媛現在做得還算平穩,未來應該會更好,應該給賴幸媛機會,國民黨立委邱毅則認為賴幸媛應儘快「二選一」,想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

台聯因為不滿馬政府一連串兩岸開放政策,要求賴幸媛辭官「回娘家」,吳育昇表示,賴幸媛雖然是台聯黨籍,但是既然進入馬英九的執政團隊,就應以馬英九的執政思維來考量。如果一個人進入中央政府就可以顛覆國民黨的想法,這是「滑天下之大稽」,而且現在賴幸媛做得還算平穩,叫賴幸媛辭職太沉重。

吳育昇並表示,台聯黨過去八年和民進黨一個鼻孔出氣,在兩岸上堅持閉關自守的政策,已經背離兩岸走向開放互動的主流。如果台聯要開除賴幸媛的黨籍,可以讓她在政策推動上更沒有包袱,有利兩岸經貿開展。

對於賴幸媛人事案一向不看好的邱毅則說,賴幸媛自己要選擇,到底是官位比較重要,還是與綠營內部的互動比較重要?邱毅建議賴幸媛,乾脆辭掉陸委會主委,不然就是退出台聯,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

要賴幸媛辭官回娘家? 黃昆輝:沒說過這種話

【中時電子報蘇龍麒/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台聯將下令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辭官回娘家,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今(二十九)日駁斥表示,沒有說過這種話;不過,黃昆輝也說,要台聯為賴幸媛背書,是沒道理的事情。

黃昆輝表示,台聯到目前為止,沒有要賴幸媛回娘家,賴幸媛出任陸委會主委不是前總統李登輝、也不是台聯推薦,馬英九總統是自己來向台聯借將,並不是聯合內閣。

黃昆輝說,賴幸媛出任陸委會主委一職後,就停止參與台聯任何的黨務活動,就像當初民進黨政府下的行政院長唐飛被民進黨政府借將後,國民黨也照常批判民進黨政府的政策,賴幸媛被馬總統借將,馬英九做得不好、台聯覺得不適當的地方,做為在野黨應該監督政府,為人民說話,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黃昆輝表示,馬政府兩岸政策對中國大陸開放速度這麼快,資金流向中國、大失血,台灣沒有就業機會,老百姓生活很苦,「台聯難道不應該站出來說話?」黃昆輝說,八月二十日台聯是要向經濟部抗議,而不是要舉辦大遊行。

而對於賴幸媛到底應不應該辭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張花冠則說,陸委會主委「本來就是豬八戒照鏡子的位置」,希望賴幸媛在鏡子出現前,趕快辭職離開,免得鏡子出現之後,「會變成裡外不是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也認為,賴幸媛在馬政府中左右為難,是個有苦難言的媳婦。

綠:賴幸媛是有苦難言的媳婦 做的下去嗎?

【中廣新聞/程平】

外傳因為不滿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沒有扮演好兩岸政策煞車的角色,台聯及民進黨都認為賴幸媛應該要辭官,知所進退,對於這樣的說法,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馬政府上台後,快速的向中國傾斜,這當然會與賴幸媛的政治背景相衝突,這樣有苦難言的媳婦,還做的下去嗎?

出身綠營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由於綠營認為他在馬政府中,沒有扮演好兩岸政策煞車的角色,因此現在傳出要他辭官「回娘家」的聲音,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就認為,馬政府嚴重向中國傾斜,這與賴幸媛出身台聯的背景相衝突,賴幸媛還做的下去嗎。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也認為,賴幸媛在馬政府中左右為難,是個有苦難言的媳婦。

綠營立委也認為,馬英九29號創紀錄的去陸委會訪視,而不是請賴幸媛到總統府中談話,力挺的意味相當明顯。

馬今訪視陸委會 為賴幸媛打氣

【曾薏蘋、蕭旭岑/台北報導】

馬政府施政引發在野黨強烈批評,台聯更將發動大遊行,前總統李登輝預計公開批馬,台聯黨籍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立場尷尬。馬英九總統今日突然新增行程,下午四時將至陸委會「訪視」,並將公開發表談話,為賴幸媛打氣意味濃厚。

外傳台聯要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辭官「回娘家」,不過親李人士昨天不解,為何會傳出這種訊息,李前總統日前還對友人透露,陸委會主委這個位子不好當,希望賴幸媛要「忍耐」。

陸委會高層也私下表示,賴幸媛全力投入工作,未曾聽聞她有任何倦勤之意,至於李前總統或台聯是否真有要賴幸媛辭去陸委會職務,這位相當瞭解賴幸媛的幕僚指出,「媒體刊登的跟我們的理解有很大的差距」。

對於頻傳出台聯要賴幸媛辭職訊息。台聯高層指出,根本沒有這回事,李前總統也認為,新政府不過上任兩個多月,事情做得好不好,還有待觀察;此外,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曾任陸委會主委,黃昆輝在賴幸媛接下這個位子時也勉勵,陸委會這個位子不好當,做了很多事,但都不能說。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兩岸、國防、外交原本就是總統職權,馬總統前往訪視陸委會很自然。但為何總統臨時新增行程,要前往陸委會訪視,府方幕僚私下均表不知情。

政府將開放十二吋晶圓登陸,李登輝與台聯反彈強烈,八月廿日將發動大遊行,作為對馬政府的「最後通牒」,民進黨團昨日也表示,台聯應要求賴幸媛主動辭官。

府方人士指出,馬總統當初找賴幸媛擔任陸委會主委,就是希望賴扮演兩岸政策的煞車角色,賴主委到目前為止,表現都恰如其分。府方人士不諱言,即使在野黨有不同意見,馬總統仍高度肯定賴幸媛,今日前往訪視陸委會並發表談話,就是要給賴幸媛打氣,公開表達對陸委會的肯定。

陸委會:兩岸雖回暖 一中仍內外有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指出,雖然兩岸關係進入歷史機遇期,雙方展開良性互動。但中國對台灣的基本原則與策略不變,一個中國原則仍是內外有別,在國際上仍強調一中原則的不可動搖性,對台灣國際空間壓制並未緩和。

陸委會發布的四到六月大陸情勢報告指出,大陸方面為掌握總統大選後的歷史機遇期,力求穩定八月份的北京奧運前的周邊情勢,以及改善因處理西藏問題在國際社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等因素的考量下,積極營造兩岸和諧氛圍,兩岸雙方密切互動及雙方領導人相互呼應相關之兩岸論述與作為,已為兩岸下一階段進一步接觸奠定良性開端。

但陸委會也指出,大陸對台基本原則及策略不變,「一個中國原則」仍是「內外有別」:在國際上仍強調一中原則的不可動搖性;近期在涉台政治、外交及軍事上雖維持低調,但對台灣國際空間的壓制並未和緩,依舊阻撓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並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之名稱進行矮化及打壓,並未釋出相對善意。

陸委會也指出,六月間,大陸完成對台人事部署進行功能性調整,並於六月十二日至十四日恢復雙方中斷十年的制度化協商對話,進行第一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達成「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定」等協定,更對日後兩岸兩會進一步就相關議題協商達成共識。

另外,七月四日,中國國家旅遊局長邵琪偉所率領的官員團及中國大陸人民來台旅遊首發團順利成行,正式啟動兩岸週末包機。兩岸兩會恢復協商創造的和諧氛圍,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影響,仍有待後續觀察。

【2008/07/2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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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識時務 那人類歷史要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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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識時務 那人類歷史要改寫
 修改刪除     回應給:  胡卜凱(jamesbkh)2008/07/26 13:19 推薦0


梅峰《中國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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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 大鑒! 

如果中國的存在,完全只是『二戰後國際兩大間的「冷戰」及美國「圍堵政策」下的產物。』,而沒有我國軍民,甚至台獨勢力之努力抗衡,與中共政權自己之無能荒誕,則中國早就消失了,何能維持到現在!且目前美帝「圍堵政策」仍在,我們仍然能夠利用美日共政權的矛盾而尋找生存機會,就當有智慧的好好運用,努力家主政治之發展,以作為爾後全中國之典範! 

事實上兩岸和平統一沒有什麼不好,目前問題癥結全在中共獨裁政權,因為這個惡棍迄今連人類起碼的言論自由都無理箝制,胡老可以忍受,痞瘋卻絕對會抗爭到底。世界之大,痞瘋不見得非得與這個流氓政權共存,痞瘋更不是自甘淪為對國家大事完全做不了主的一介草民,甚至躲在美國說風涼話,要知道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中華民國、共產黨與瑞典社民黨的天下也都是由極少數人開始的,痞瘋絕不服輸,會與邪惡政權鬥到你死我活,所以痞瘋從不會以「識時務」為藉口而自甘墮落! 

國際間如果都只講「拳」而不講「權」,那要國際法做什麼,美帝打伊拉克,日本侵華尚且都要找理由,這就是國際法的重要,否則我們天天練兵即可,何有必要在網上講道理。痞瘋不是笨蛋,不知道時勢之重要,但讀聖賢書,所學何事,明辨是非罷了,如果大家都當「識時務」的聰明人,而曲從惡賊,束手就擒,那全部人類的歷史都要改寫,您有何必要歌頌史可法,少康如何中興,以色列如何對抗阿拉伯世界,您父親為何要創辦中華雜誌對抗蔣氏甚至中共政權! 

胡老既然要「識時務」面對現實投降中共,有何必要天天在這裡談工具理性,談邏輯推理,乾脆打包往大陸跑即可,沒有人可以阻擋得了您,否則您就要嘛閉嘴,要嘛學風水市長表明自己無恥的投共立場,不要在這裡說三道四,甚或譏笑為自家中國生存奮鬥的痞瘋,偏執自欺甚或自居為「未來遺老」,還敢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痞瘋愚昧,實在無法理解您的俊傑投機智慧! 

痞瘋直言,胡老諒解! 

痞瘋 謹敬 

本文於 2008/07/26 13:43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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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現實 -- 識時務者即非偏執
    回應給:  梅峰《中國人》(MeiFeng)2008/07/26 12:19 推薦0


胡卜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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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台灣的蔣中正政府能偏安,是二戰後國際兩大間的「冷戰」及美國「圍堵政策」下的產物。

其次,國際間只講「拳」不講「權」。李自成能打進北京滿清能滅掉南明康熙能收回台灣或納台灣於中國版圖、納蒙古於中國版圖;乾隆能納新疆於中國版圖中國能收回港、澳,也就能收回台灣或納台灣於中國版圖。何用「權」為

面對現實吧。何苦自欺或以「未來遺老」自居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 識時務者即非偏執

淺談「工具理性」
2008/07/25 15:01 推薦2


胡卜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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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曾太公
 胡卜凱

我還是簡單的說幾句:

由於:

a.     資源有限;同時

b.     行動需要資源;同時

c.     我們人類的行動也很多。

因此,有「目的」的行動,也就是說我們希望能完成或達到「目的」的行動,要講求「效率」和/或「效能」。

要講求「效率」或「效能」,就要根據過去經驗所得到的知識、教訓、方法、和/或智慧來進行。

根據過去經驗來做有「目的」的事或決定,就是所謂的「(工具)理性」。

「公共議題」攸關大眾的利益和福祉,自然是有「目的」的行動。因此,討論或決定「公共議題」,同時又需要講求「效率」或「效能」的時候,我建議使用「(工具)理性」。

(工具)理性」是個「工具」或「思考模式」。沒有人天生就有或就會,每個人都是經過學習和培養才能得到和有效使用它。至於要不要學習、培養、和使用「(工具)理性」,則是每個人自己的決定。

現實主義和(工具)理性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2008/07/25 13:11 推薦1


胡卜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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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我同意人有七情六欲,而且我也了解一般人通常不以(工具)理性為決定或決策的最後依據或最大因素。

但是我只要求大家在「公共議題」的領域使用(工具)理性。我已多次討論過這個主張的理由或論點,不再重覆。

一個人是悲觀或樂觀,(我認為)由一個人的成長經驗塑成,和現實或是否接受現實主義沒有直接關係。我已一再說明,在政治(包括社會、經濟、... 等)「公共議題」上我是現實主義者。但我也是西方「啟蒙主義」傳統這個意義下的樂觀者。

簡單的說,「現實主義」指的是

承認有外在現實和人際相通的「客觀」,並以它們為決策依據。

在「公共議題」上,我做決定的過程以「現實」資料、數據、情況、和過去經驗為主要考慮依據;我努力的試圖將個人情緒、性向、或人生觀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這是我所謂的「(工具)理性」。

一般人通常不以(工具)理性為決定或決策的最後依據或最大因素,(我認為)這是社會上有一大堆losersuckersour loser (悲劇英雄?)、跟lunatic的原因。



本文於 2008/07/25 22:40 修改第 2 次
集思廣益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2008/07/25 00:55 推薦1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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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我認為我們都只是一介草民,國家大事我們做不了主。我們只能討論各種可能的方案,給一般民眾參考。

當我們碰到不同意見時,一個有效的溝通方式是試圖了解彼此的理由或根據,集思廣益,尋求一個最佳的方案或共識。沒有必要吹鬍子、瞪眼睛的各自堅持己見。

這是我一直從事介紹論述規範,主張以理性方式討論公共議題的原因。

論述規範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我曾介紹過的:

當一個人不能以邏輯和事實批駁對方的「論點」時,他/她應該嚴肅的考慮對方的說法同時仔細檢查自己的觀點,看看是否有需要修正的地方。

當遇到不同意見時,只是一再重覆自己的「觀點」或「論點」,並不是有效的溝通方式



本文於 2008/07/25 01:17 修改第 4 次

交換「觀點」就是交換「經驗」
2008/07/24 12:06 推薦1


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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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承梅峰、太公指教,略覆數語。

我常說 :

一個人的觀點來自他/她所接受的基本假設,一個人所接受的基本假設,來自他/她的經驗。「經驗」在此除了生活、教育、交友之外,尤其指一個人讀的書,以及他/她針對自己的經歷及所讀過書所做的反覆思考。

世上不可能有兩個有完全相同經驗的人。因此,世上也很少有兩個有完全相同「觀點」的人。碰到有不同「觀點」的人,彼此交換一下「觀點」,也就是在交換「經驗」。

俾斯麥說 :

聰明人從他人的 經驗學習;

普通人從自己的 經驗學習;

笨 人不能 學習。

因此,我通常把和我「觀點」不同的人,當做學習對象,至少姑妄聽之。如果是重大議題,而我不能以邏輯和事實批駁這個「觀點」,我會把它當做參考資料。

( 我接受的另一個基本假設是:天下 沒有 「放之四海而皆準;俟諸百世而不變」的「真理」。 )

人生是個不斷學習的過程,「習於所見,宥於所習。」甚至於「坐井觀天,自以為是。」,胡某不為也。



本文於 2008/07/24 13:23 修改第 1 次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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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危搶分家 無權繼遺緒─中共另創國號自立為王 已無權再要求收回台灣(舊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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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另創國號自立為王 已無權再要求收回台灣

梅峰

有網友在四川震災後對痞瘋說:「台灣沒有義務對大陸作出幫助,同樣大陸也沒有什麽權利要求台灣什麽」,這句話倒是觸動痞瘋護衛中華民國之思緒,應該好好分析一下!

痞瘋以為中國確是有義務對中共做出幫助,因為大陸是中國的固有疆域,大陸同胞是我們的兄弟,大陸人過不好,大陸人在海外丟人現眼,都會嚴重的影響到我們,更何況助人常就是助己,所以只要中國行有餘力,在各方面都有幫助大陸的必要,尤其在政治家主化方面,因為不管目前台灣島人少地小,可是各種「人為面向」之家國進步指標,很少弱於中共獨裁政權的!

不過網友的後段倒是正確,中共無權利要求中國什麽,雖然他們蠻橫不講理的處處要打壓我國,並再次想侵佔台灣地區。奈何他們在剛剛搶走了中國的大陸領土後,就猴急的搞「陸獨」,甚且另創國號自立為王,已經先分裂了中華民國,這個舉動在國際法上就意味,雖然兩國是領土主張重疊的「分裂家國」,痞瘋所謂之「一疆兩中」,但仍是不折不扣的兩個不同的主權家國;也即中共當時在向國際社會宣告,老子搶的夠多了,可以當王了,所以不必再搶了。

但之後中共仍不滿足,所以很快就後悔了,這時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再搶,再繼續搶原不屬於它們的—中國目前僅存的台灣地區,這種行為自然名不正言不順,因為似乎沒有什麼國際法律規定,不同的家國必須且非得一統不可,因為中共此時的身分,在先前的分裂獨立行為之後已經是他國,這就代表中共從先前之國內叛亂(或可說成解放),演變成現今國際上各國率皆側目之對外國侵略了!

而我中國的立場就完全不同,我國在內戰失利轉進(或可說成逃竄)到台灣地區後並未變更國號,也一直在憲法中強調對全中國固有疆域之主權,所以如果我們要打回或拿回大陸,就完全是名正言順的收復當初並未經過合法程序轉讓授與的失土,這完全不能稱為統一,而是收回被人搶走本就屬於自己之土地!

這應該就是老毛當初後悔變更國號,並到處要求各國與我國承認「一中原則」的真正原因!因為中共當初如果能在完全消滅中華民國後,再改朝換代更換國名,就屬完全繼承中華民國,自必享有台灣地區之主權,因為他們無權直接繼承滿清政府。

他們那時如果有腦筋,維持了中華民國的國號,保住了中華民國國民之身分,而以之要求兩個中華民國之統一,甚或單方面要求收回台灣地區,都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順。痞瘋此言全就常理判斷,因為法律不外情理,國際法痞瘋不懂,就不知國際法在這方面講不講道理了,請各位國際法專家指教!

由此可知我國對中華民國憲法、國號與疆域之堅持,對中國台灣地區之生存發展實在是太重要了,我們如果愚蠢的更名為台灣國,則除了完全失去對大陸主權之正當性外,更造成了中華民國消失之後果,反將讓中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名義,名正言順的繼承了已被完全消滅之中華民國,並以中華民國繼承者之身分,要求原為中華民國所屬台灣地區的主權。

可預見的是我們的台灣國除了只能自己喊得爽外,絕對得不到幾個家國之承認,新成立台灣國之家國正當性,必將因無必要國際關係之家國成立要素而消失殆盡;要知道中華民國當初可是普受國際社會承認之聯合國五大創始國之一,依據國際法這種承認舉動並不會因為事後之斷交而消失。因之台灣國政府搶走了原本不屬於它的中華民國之地盤的結果,必讓中華民國繼承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得到求之不得討回台灣區的權利!這絕對是我們的人財雙輸!

痞瘋此觀點雖然純就情理法論述,或會為某些「現實主義」論者譏評為「習於所見,宥於所習。」甚至於「坐井觀天,自以為是。」枉顧對岸日漸崛起之現實;不過痞瘋倒是以為風水輪流轉,只要中國存在一天,就有光復大陸可能的一刻,所謂『「統一」與否不是中華民國國民能夠決定或置喙的議題』,痞瘋完全無法苟同,這是沒有出息的敗家子才會說的話!當然如果中共政權能夠優秀到讓中國樂於與之和平統一,則是無人不期待之最佳結果。

其實,痞瘋友于鴻宣就曾經告訴痞瘋一件事,他說許多外國人對中國能夠存在近甲子而不為鄰近中共龐然怪獸吃掉,都覺得不可思議,因而對我們肅然起敬。可見我們常看不起自己是完全不對的,即使這與美帝為自身利益所致的保護相關,但天助自助,如果沒有我們自身之莊敬自強,任誰幫助都難長久維持的!

● NOWnews 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新信箱」public@nownews.com

(● 作者梅峰(痞瘋),第七屆中國立委參選人,台北工專電子科畢、台大電機系肄、瑞典隆德與林雪平大學研究。簡介表示,他大學雖讀電機,但修的課幾乎都是歷史與社會科學,大六不幸被退學,到瑞典研究了六年福利國社會政策,終於知道未來我國甚至全世界在意識形態上應該修正的方向。個人網站:http://blog.udn.com/MeiFeng 與 https://city.udn.com/688。本文為 NOWnews.com 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梅峰特區)

從馬總統出訪談「外交休兵」的真義

  • 2008-07-29
  •  
  • 中國時報
  •  
  • 【中時社論】

     馬英九總統將於八月中旬率團訪問巴拉圭和多明尼加,這是他就任總統後的首次出國,也是一次實踐「外交休兵」理念的出訪。後續發展結果如何,將具有重要的指標意義。

     馬政府和扁政府最大的不同,在於對中國不再採取全面敵對的態度,希望化解兩岸對立增進合作,進一步促成台灣更大的發展空間。在外交方面,揚棄到處放火最後把自己燒得焦頭爛額的「烽火外交」,也不再走喧賓奪主用過境待遇自吹自擂的「過境外交」老路,轉而將出訪單純化,過境美國時以便利、自然為主,不會像過去那樣用盡力氣耗費資源在禮遇、停留地點與天數、會晤層級上。

     這項改變是正確的,因為過去扁政府已經把「過境外交」的價值從正操作到負,最後除了自己往自己臉上貼金之外,在外交上已經沒有實質功能了。當扁搭乘的專機在停機坪上恰巧停在美國總統專機「空軍一號」的旁邊,都可以被渲染成別具政治意義,這種過境外交已經變成了自欺欺人的噁心鬧劇。尤其最後台美關係因互信破裂而嚴重毀損,陳水扁的過境待遇跟著每下愈況,從看棒球、吃牛排淪落到在阿拉斯加「閃」冬風,如今台美關係重起爐灶,元首過境這檔子事,不妨先卸下過多的政治負載,讓它回歸單純與理性,對大家都是一種喘息。

     然而,「外交休兵」並不是束手就擒,馬政府可千萬不要搞錯了。

     外交部長歐鴻鍊提出的理念基本方向是對的,他長年在拉美固守邦交,深感兩岸外交惡鬥讓雙方都受害,浪費資源又毫無意義,而且傷害國際形象。他認為,邦交國是廿三還是卅個,並沒有太多差別;在國際組織爭吵名稱與儀節,既癱瘓了台灣的外交,也無法替人民帶來幫助。這些觀念雖出自一位老外交官之口,和社會習慣的思路相比,卻是比較前進創新且務實的。

     問題在於一個巴掌拍不響,要休兵,得雙方都放下武器。在兩岸的外交戰中,台灣處於嚴重不利局勢,之前之所以投注大量資源心力,也是為了避免岌岌可危的主權地位與國際生存空間被完全吞噬掉。這是千鈞一髮的求生,沒有太多揮霍或犯錯的本錢。

     在沒有得到中共具體讓步之前,台灣太早即自行休兵,可能會對自己造成嚴重的傷害。因為中共外交對台部門即使睡個幾年覺,就算丟了幾個邦交國吧,也無損於其舉足輕重的國際地位;但台灣的外交版圖可是寸土寸金,每一寸都在咽喉上。廿三個邦交國如果掉到十三或三個,是否還能構成合法政權的定義,已經會成為國際法上需要爭辯的議題了。而且,中共以其實力,讓步之後很容易就能反攻,台灣的陣線如果後退了,要再搶回可就難上加難。

     因此,我們希望「外交休兵」在付諸實行前,要先把重點放在理念溝通與說服上,不能變成不划算的片面退讓。畢竟這是用另一種方式來維護國家主權與生存機會,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從屬位階不能混淆。

     馬總統此行並不輕鬆,首先,他必須鞏固台灣在拉美的外交地盤,改善因多項獻金醜聞而被汙名化的台灣形象。馬總統個人既有涉外的能力,希望他能多多替台灣做有效的公關工作,爭取拉美友邦的民意支持,甚至去當地民間「long stay」搏感情也可以。現在兩岸關係大為改善,中共又力求奧運圓滿成功而投鼠忌器,正是台灣趁隙補強外交陣地的絕佳時機。

     馬總統另外一件要做的事,是加強與美國的溝通。兩岸關係固然因新政府上台而暫時解除警報,但台灣和中共愈走愈近,對美國來說,也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台灣現在到底屬於自己這一邊、還是中共那一邊,已經不如過去那麼有把握了。偏偏馬總統一直沒有提出個清楚的論述,新政府至今的施政也讓人覺得向中共一路倒,沒有自我校正或警惕的機制。

     但無論在軍事、經濟或國際空間上,美國都是台灣的最重要支持,從傳出凍結軍售之說以來,美國都在等待馬政府給個說法。如果有機會的話,這次過境美國時,馬總統倒是可以在這方面多多釋疑,順便也讓台灣民眾有更多了解。總統是要做大事的人,與其在搭包機省錢之類的小細節上斤斤計較,不如把心力花在經營國家發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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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大陸七次重婚不起訴 雄檢:無刑事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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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陸7次重婚不起訴 雄檢:無刑事審判權

(2008/07/26 00:09)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高雄縣康姓男子因先後在大陸地區和女子7次重婚,被警方依妨害婚姻罪嫌送辦,但高雄地檢署檢察官25日偵結認為,康姓男子所涉重婚犯行都在大陸,台灣無刑事審判權,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37歲的康姓男子,於90年7月底到大陸浙江省與該省吳姓女子公證結婚後,明知自己是有配偶的人,仍多次重婚,分別於90年8月31日在浙江台州市與鄭姓女子結婚,2人於93年7月16日協議離婚,97年1月與江西袁女結婚、同年3月15日與福建吳女結婚、94年8月12日又與福州蹇女結婚、94年9月30日與福建關女結婚、同年10月再與吳女結婚、11月17日與湖南羅女結婚。因此被警方認定有重婚罪嫌,後經高雄縣警方依康某涉及7次重婚罪送辦。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領土是構成國家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律上國家概念,同時涉及憲法及國際法層面,因此在解釋憲法規定的領土範圍時,應同時考量量國際法上原則,如背離國際法領土規定,只是一個國家片面的決定,沒有確定領土範圍的效力。 

不起訴處分書說,應區別不當然有法律效力的「領土主張」及有法律效力的「領土主張」,如果一個國家憲法規定「全世界」都是固有疆域,這樣的規定因為欠缺實效統治事實基礎,只是一種有瑕疵的「領土主張」,不當然有法律上的效力。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的固有疆域,在民國38年後已發生變動,即從中國大陸轉向中華民國有實效統治的台澎金馬為主要領土,超過的部分頂多只是領土主張而已。 

不起訴處分書認為,縱使認為憲法中規定的固有疆域仍包括中國大陸,但在80年憲政改革,憲法增訂增修條文後也重新確認了領土範圍,因為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使用「國家統一前」之用語,表明了兩岸之間是未統一的分裂國家,而分裂國家在國際法上就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只是領土主張可能重疊,至於真正有法律效力的領土主張範圍,仍應以是否有實效統治為判斷。 

不起訴處分書表示,衡諸現今海峽兩岸的局勢與國際間看法,海峽兩岸分別存在著兩對等的「國家」,海峽東岸為中華民國,依照對等原則,海峽西岸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的領土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附島嶼而不及於中國大陸,如此說法也才尊重國際社會既有的規範及他國的領土主權。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關於中華民國國土界定,學說上爭論未定,立法體系也有矛盾混亂之處,欲尋求司法最終解決,也因權力分立原則問題,需由政治力加以決定,無法對憲法的「固有疆域」一詞做解釋,從而無法理所當然地推論中華民國領土仍包括大陸地區。 

不起訴處分書也認為,在討論主權問題時,因為涉及到主權對外獨立問題,必須加入國際法考量,發現中華民國有法律效力領土主權僅限於台灣地區而不及於大陸。 

檢察官姚崇略強調,我國有效的主權行使範圍,僅存在於台灣地區,由於康所涉重婚罪都在大陸地區,我無行使審判權,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進一步指出,從刑事訴追實務的觀點來看,如果認為我國領土仍包括大陸地區,那麼不僅台灣地區人民、大陸人民或其他外國人民,在中國領域內犯罪,我國司法機關應依法進行追訴,不僅是實務上執行有困難,且真要執行犯罪的訴追,豈不給人一種荒謬無稽之感?為此,實無將大陸地區也認為是我國刑事審判主權所及領域之理,所以將康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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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疆兩中」與「中國台北」(舊文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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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疆兩中」與「中國台北」

梅峰(第七屆中國立委參選人)

民進黨與將看不到統一的短命馬以對岸用「中國台北」,而非奧會正式的「中華台北」名稱,來矮化我國,而考慮退出奧運。筆者為馬獨台政權的睜眼說瞎話,忘記以小事大需用智慧,且嚴重輕忽參與奧運對兩岸和平與選手志業之重要性,感到極端遺憾!

現今最最需要馬上煞車的反是,體委會循民進黨台獨思惟前例,請中華奧會分別向國際奧委會及北京奧組委要求,且已經國際奧委會同意而尚等我方確認的,於奧運開幕進場將我國代表團置於翻譯排序「T」組而非「C」組,才是真正愚不可及的自我矮化;難不成尚不存在的「台灣國」能代表「中華民國」,而「台灣省」甚或「台灣區」的地位會高於「中國台北(首都在台北的中國)」!

其實,老以為自己是「台灣國」而自稱「台灣」,並以「中國」稱呼對岸之民進黨,至今仍活在虛幻與謊言中,才是真正的中共同路人,因中共始終以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份,是臣屬於他們的地方政府,更以「消滅中華民國」為其數十年來之最大圖謀,故絕不會稱呼我為「中華民國」,而永遠以「台灣省」之「台灣」稱之;而民進黨更以避免混淆當藉口,為了去中國化,而樂得與對岸唱和,結果吃虧上當,還自以為聰明。其實「行不更姓,坐不改名」,怕混淆為何不讓中共去變,而多數百姓只是不願「被」併吞,失去我國得來不易之民主政體,且對到底應稱呼為台灣國或中華民國,並不那麼計較,也都承認自己是炎黃子孫,是台灣省人,更是中國人。

顧名思義,家國即代表有許多「家」才需要「國」的存在,再由「國」是「囗」、「口」、「一」與「戈」四個部件組成可知,家國之要素為疆域、家口、一統政權及國防武力;而自簡體字「國」之組成部件是「囗」與「王」亦可看出,對中共專制家國來說,其根本要素僅需疆域與獨裁者,其他都是次要。而除非填海造陸或地層下陷,否則疆域應是最神聖,且無法分離分割或變更的,領土分佔更是國與國間之最大分別,國旗與國號可說是象徵性的,國防武力則基本上附隨於政權,至於政權本身更是會政變、流亡或改選的,而家口也是會生離死別、投誠或移民的。

所以岩里正男的「特殊國與國關係」,綠軍的「兩國論」與「一中一台」,都無法明確呈現目前兩岸憲法,均相互強調原始疆域包含對方管轄領域之現實,也才因此衍生綠軍「正常家國」之「正名」及「制憲」要求,與目前兩岸政治與軍事之對峙困境,這相對於世界上多數家國,應該都是大不相同的,所以三者都是綠軍未來之終極願景,而絕非政治現實!

現在世上根本無所謂之「文化歷史地理『中國』」存在,因為他沒有「國民」,既無「國民」,當然就不成為「國」,是故黃光國的「一中兩憲」、張亞中的「一中兩國」、國民黨的「一中各表」、宋楚瑜的「兩岸一中」、馬英九的「一國兩區」,與新黨的「一國兩治」,都絕非實況。因為其中之「一中」或「一國」或是指「一個文化歷史地理『中國』」,或是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兩個中之「一個」。惟兩國憲法卻率皆強調具對方轄區之所有權,所以「一個中華疆域」之「一疆」,才是雙方憲法與多數人民之認知共識,因為現實是最最重要與再清楚不過的。

而「兩憲」、「兩國」、「兩岸」、「兩區」、「兩治」與「各表」之定義,基本上都模糊不清,全是單方面欲讓仗勢欺人之中共接受,逃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具備各自不同體制之家國要素,因而「兩個主權中國」之「兩中」才是真正現況,且其代表性更是全面的,此即「兩個中國政府(人民、轄區、憲法、主權)」等等,全都說得通!是故筆者以為「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所謂之「一疆兩中」,真正點明「特殊國與國關係」的「特殊」處,方為無人敢否定的兩岸政治現實,與我國不畏強權並維護雙方立場的最真確描述!

更有甚者,「一疆」符合藍軍期望,「兩中」掌握綠軍立場,「一疆兩中」綜合藍綠雙方原則,是終結我國兩岸問題無休止爭戰的萬靈丹,如此團結一致,矛頭向外,方能終止多頭馬車之無效統獨口水,以致力於人民福祉之牛肉政策研討,至於中共是否枉顧現實,繼續穿著「一個中國」之「國王新衣」,此時就全看其自信心足夠否,否則如果連現狀都不敢承認,又將如何擴及兩岸之中程協議與未來和平統一目標呢!

至於各種不同之終極政治主張,如台獨、獨台、左統、右統甚至中華家國等等,都只是各方期望而尚未達成的不同「理想」;而家國是要進步的,所以中華民國不可能屈服於一個政經,尤其是政治,現皆落後之不文明政府,甚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老毛政權竊據中華民國的大陸國土,先分裂獨立出去的「陸獨」,我們怎可枉自菲薄,自願做敗家子呢!

總之,奧運只有今年是中共辦,下次不知又要隔幾十年,輕言退出,將因奧會規章已改變為祇有聯合國成員國方可加入而很難再入會。因此嘴長在他的臉上,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們人在屋簷下,就暫時低個頭,類如七十九年北京亞運,隨他去亂報他的,我們就自家報自個正確的,且奧委會是大家的,我們只要照其「中華台北」之規章行事,公道自在人心,何必去理睬他的瘋人哮語。

因此他喊他以為的「(紅色)中國台北」,我有我認定的「(自由)中國台北」;他要說「(紅色)中國台北」,我也可以稱他「(自由)中國北京」;大人們彼此各說各話,睜隻眼,閉隻眼,滿足對方難解之政治面子,但卻務必讓子弟快快樂樂,安安心心的比賽競技,國人輕輕鬆鬆,興高采烈的加油觀戰,這才是政府家長的莫大功德,何苦搞得風聲鶴唳,雞飛狗跳,甚至斷送先前好不容易爭取到的奧運國際舞台呢!


「中華台北」稱謂 總統府:大陸釋善意

有關國台辦昨天對於台灣在奧運的名稱問題,強調新華社等相關大陸媒體仍使用「中國台北」名稱是歷史因素形成,奧運相關場合遵守1989年香港協議,使用「中華台北」,總統府正面解讀國台辦的發言,府方人士認為這是釋出了善意。發言人王郁琦強調,兩岸應相互展現善意,在這些問題上形成良性循環。

王郁琦說,我們希望奧運順利成功,也希望雙方充分展現善意,在這些問題上造成良性的循環。被追問昨天國台辦的說法是善意的嗎?王郁琦表示,我們希望奧運順利成功舉辦,過去對於「中華台北」的名稱,我們是非常堅持的,他強調,這個善意要互相釋放,我方希望能良性循環,而目前看起來應該是往這個方向走。

他說,其實國台辦釋放的訊息,也是希望雙方都釋放善意,我們是這樣來看,我們相信對方會有善意回應,他還說,大家「拭目以待」。府方人士認為,國台辦的講法就是只要在香港當年協議的範圍,即奧運的相關正式場合,都會使用「中華台北」的名稱,但要求對岸媒體也使用「中華台北」,對岸其實也有內部的問題,因此,用這種形勢解讀,國台辦的說法應該是善意的。

【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北京奧運8月8日即將開幕,但近來大陸國台辦,以及中國官方媒體,屢屢將我方參與奧運的「中華台北」名稱,改為「中國台北」,新聞局長史亞平上午表示,我方已由國安會、陸委會、中華奧會、體委會、新聞局組成因應小組,希望透過各種管道,和北京奧運組織溝通,請其遵守「香港協議」(即台灣參奧名稱為中華台北)。

體委會上午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體委會已請中華奧會,分別向國際奧委會(IOC)及北京奧組委表達我方立場,奧運開幕進場順序爭取循例以「T」翻譯排序,目前已有初步佳音,中華奧會已接獲IOC關係處主任覆函,表示會將中華代表團置於「T」組,就等最後確認函。否則若把中華台北列在「C」組,將和中國、香港排在一起。

史亞平表示,行政院長劉兆玄已特別指示體委會,全力支援台灣選手,並針對我們奧運代表團的待遇、名稱,開幕典禮的出場順序,成立因應小組,尤其就名稱部分,正嚴密討論中,希望透過各種管道,和北京奧運組織溝通。

史亞平表示,我方立場,即根據1989年的香港協議,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均稱之為「中華台北」,希望北京的奧運組織能遵守相關協議,用中華台北名稱,目前溝通還在進行中。

【2008/07/24 聯合晚報】

冷眼集》釋善意?維持現狀罷了!

兩岸關係講不清,理不明,台灣依據奧會模式使用「中華台北」參賽,碰到中方堅持政治立場,又成了「中國台北」,英文的CHINESE TAIPEI,看在洋人眼中就是那麼一回事,看在兩岸不同立場的人士眼中,卻完全是兩回事。北京對名稱問題保持奧會模式,其實是維持現狀,與釋出善意還有段距離。

馬英九接任總統後,北京對台關係反而有些難以處理,陳水扁總統任內,中方只要堅持一個中國與九二共識,就可以了。面對馬英九,力道拿捏不準確,一不小心,就會讓民進黨有著力空間,不利北京的統一政治日程表,或是太過樂觀,就可能讓馬英九利用北京的善意,當成選舉的重要籌碼,卻依舊在統一日程表上原地踏步。

京奧又觸碰到兩岸敏感神經,雖然名稱問題只在兩岸之間有意義,在國際社會中沒有人在乎,中華台北,中國台北,中文代表完全不同意義,在英文上卻是完全一樣的,外人分不清,兩岸的中國人究竟是怎麼回事?

京奧範圍內,北京對台稱呼中華台北,但在京奧以外的各式場合與媒體報導,中方如何能夠讓步,也使用中華台北,頗令外界好奇。若京奧結束,大陸媒體又如何將中華台北改回中國台北。牽一髮動全身,國民黨執政,北京要妥善處理兩岸關係,維持現狀可能是更好的方案,中華台北與中國台北,不過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翻版,是現狀,並非更進一步的善意。

北京最終要的是台灣這個小朝廷早日回歸,台灣爭取自主的聲音卻隱隱是許多人的主張,馬英九主張不統、不獨,與民進黨的本土優先,在實質意義上相去不遠。北京高度憂慮馬英九治台,也會讓台灣漸行漸遠,卻又不好下重手逼馬就範,面對名稱問題,乾脆保持現狀,至少可化解島內獨派勢力藉機搗亂的問題,但我方刻意誇大解讀,實在不必要。

【2008/07/24 聯合晚報】

陸媒不比照 陸委會:難理解

對於中共國台辦昨對我在奧運名稱問題的說法,陸委會中午發出新聞稿,對國台辦昨日發表談話中,表達願意遵守兩岸奧會在1989年所簽署的協議,陸委會表示樂見。但對中共媒體似無意比照辦理,則表達難以理解與遺憾。

陸委會說,依據國台辦的說法,中國大陸似無意在奧運活動其他有關的場合以及中共媒體的報導上比照辦理,對此,陸委會和台灣朝野各界一樣,感到難以理解與遺憾。

陸委會表示,對於國台辦提出「相互主動釋放善意,妥善解決有關問題」的說法,我們表示贊同。為了展現我方積極營造兩岸關係和諧,建構必要共識與秩序的誠意,我們提議雙方可以在1989年協議的既有基礎上,進行必要的意見交換與進一步的溝通,以尋求妥善解決問題的共識。

【2008/07/24 聯合晚報】

稱「中國台北」 綠委:國格擺哪裡?

大陸國台辦表明不介入要求陸媒在奧運期間稱呼台灣為「中國台北」,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花冠今天痛批,馬政府根本就是「外交低調、奧運變調」,呼籲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若到時候台灣被中央廣播和中央電視台打出「中國台北」字幕強暴時,應該下台負責。

張花冠指出,台灣從1981年的名古屋協議中開始,奧運模式就使用「中華台北」20多年,雖然大陸官方害怕台灣的壓力,同意使用「中華台北」,但若中央廣播或電視台打出「中國台北」字幕時,馬政府該怎麼辦?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也隨即批評馬政府根本就是繡花枕頭,況且大陸沒有新聞自由,如何不干涉媒體?且若有台灣民眾攜帶國旗看奧運,會不會被關起來?台灣選手贏得獎牌時,拿的會不會是五星旗?放的曲子會不會是義勇進行曲?他不禁反問:「我們的國格擺哪裡?」

【2008/07/24 聯合晚報】

大陸官員、媒體都會稱「中華台北」

立委李慶華上午指出,「中華台北」與「中國台北」的名稱爭議,近日內可望出現符合我方期待的圓滿結果。他表示,他由不同管道取得確切消息,針對北京奧運期間,我奧運代表團的中文稱謂一事,大陸官方將在近日內,公開釋出符合我方期待的善意回應。據他了解,屆時對岸所釋出的善意,包括大陸媒體、大陸官員皆會以「中華台北」稱呼我代表團。

由於新華網多次以「中國台北」稱呼我奧運代表團,再加上中共國台辦再三強調陸媒以「中國台北」稱呼台灣奧運代表團,並未逾越1989年香港協議規範的發言,引發台灣朝野對「主權遭到矮化」的高度疑慮。

昨天國台辦透過新華網發表聲明,詳述1989年香港協議的背景與協議內容外,亦在聲明中強調「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化解誤會和疑慮」。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建榮第一時間回應認為,嗅得出國台辦在聲明中「解決問題」與「化解疑慮」的善意。

【2008/07/24 聯合晚報】

中國國台辦:釋放善意 針對協議以外問題

台灣奧運名稱的問題最近引發熱烈討論,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說,中國大陸所指的釋放善意是針對香港協議以外的部分,「肯定是涉及協議以外的問題」。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昨天針對台灣奧運名稱發布新聞表示,中國大陸一直依照兩岸一九八九年簽署的香港協定,在規定範圍內稱台灣體育代表團隊為「中華台北」,規定範圍外則沿用「中國台北」的譯名,並非現在才改稱台灣代表團隊為「中國台北」。

北京奧運臨近,中國大陸媒體在相關報導中逕稱台灣代表團隊為「中國台北」,雖然北京涉台官員指媒體報導並非香港協議的規定範圍,但大陸媒體的做法仍引起台灣朝野的關注與不滿。

繼昨天發布新聞後,李維一今天進一步表示,「二十三日發表的談話有兩部分內容,一是講明事實,指出大陸方面一直是按照香港協議辦的;二是呼籲(兩岸)相互主動釋放善意。」

他說,「釋放善意當然是針對協議以外的問題,以利化解誤會,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實現兩岸同胞共襄奧運盛舉的美好願望。」

國台辦昨天表態「釋放善意」後,台灣方面有說法稱,奧運期間中國大陸媒體都將改口稱台灣代表團隊為「中華台北」。

李維一對這項說法未證實也未否認,但強調:「協議本身是執行的問題,釋放善意肯定是協議以外的問題。」

一九八九年四月六日,兩岸奧委會負責人在香港簽署協定內容為:「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舉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手冊,寄發之信函,製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2008/07/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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