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年7月11日﹙明永樂三年﹚明成祖命鄭和率領龐大的二百四十多艘海船、二萬七千四百名船員組成的船隊遠航,訪問了30多個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家和地區,加深了中國同東南亞、東非的友好關係。每次都由蘇州劉家港出發,一直到1433年﹙明宣德8年﹚,他一共遠航了有八次之多。最後一次,宣德八年四月回程到古裏時,在船上因病過逝。民間故事《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將他的旅行探險稱之為三寶太監下西洋。 鄭和一行歷次出使,每到一地,均首先向當地國王或酋長宣讀詔敕,其次則對其王、妃、臣、僚等加以賞賜,如前述之金幣及錦綺紗羅等物,以後,當地國王或酋長或有所貢納。最後,則為鄭和一行將所帶貨物交換當地土產。 鄭和曾到達過爪哇、蘇門答臘、蘇祿、 彭亨、真臘、古裏、暹羅、阿丹、天方、左法爾、忽魯謨斯、木骨都束等三十多個國家,最遠曾達非洲東岸,紅海、麥加,並有可能到過澳大利亞。 下‘西洋’的定義:明朝初期以婆羅(Borneo)/汶萊為界,以東稱為東洋,以西稱為西洋,故過去所稱南海、西南海之處,明朝稱為東洋、西洋,且暹羅灣之海,稱為漲海。 選擇鄭和一行在出使期間經歷較有意義的重大事件,概述如下。 1、第一次下西洋 (1) 爪哇事件 鄭和第一次出使,首達佔城。自佔城順風南下,二十天即到達爪哇。此地古名闍婆,即今之印度尼西亞之爪哇島,為南洋要衝,商業發達,人口稠密,物產富饒。鄭和等於永樂四年(1406年)六月至其地。據《明史》記載,時該國“西王與東王搆兵,東王戰敗,國被滅。時朝使經東王地,都卒入市,西王國人殺之,凡百七十人。西王懼,遣使謝罪。帝賜敕切責之,命輸黃金六萬兩以贖。六年,再遣鄭和使其國,西王獻黃金萬兩。禮官以輸數不足,請下其使入獄。帝曰‘朕于遠人,欲其畏罪而已,豈利其金耶?’悉捐之。自後,比年一貢,或間歲一貢……。” 第一次下西洋,出師不利,按常情而論,是會引起一場大規模廝殺的。但鄭和頭腦冷靜,訊明情況,知道這是一場誤殺,又鋻於西王惶恐請罪之狀,就毅然強忍悲憤,稟明皇上,化干戈為玉帛,和平處理了此事件,使爪哇西王感恩戴德,年年入貢。 這一事件,充分說明瞭鄭和下西洋所擔負的使命是和平友好、發展中外關係,而鄭和亦不辱命焉。 (2) 古裏建碑 第一次下西洋的終點是古裏,即印度的科澤科德,位於印度半島的西南端。據《明史》稱:“古裏,西洋大國,西濱大海,南距柯枝國(今印度柯欽)……自柯枝舟行三日可至,自錫蘭山十日可至,諸番要會也。”明洪武年間及永樂元年,曾數遣使其國。其王亦曾遣使到中國朝貢。兩國來往不斷,關係密切。 永樂三年,明成祖詔封古裏國王,並賜予印誥、文綺等物。由鄭和捧詔至此,當然是兩國關係中的一個重大事件。為了紀念這件大事,鄭和在此建立了一個碑亭,立石勒碑,文曰: 其國去中國十萬餘裏,民物鹹若,熙皞同風,刻石于茲,永昭萬世。 這是中古兩國人民世代友好的象徵。鄭和等結束了對古裏的訪問後,其王遣使臣隨船至中國答謝。 此後,各次下西洋之寶船,均來此地,並以此為中轉站。甚至亦多次遣使朝貢中國。兩國關係日益發展。 (3) 舊港擒捉海寇,打通交流要道 舊港即今之印度尼西亞,原名三佛齊。《明史》記載:“其地為諸番要會,在爪哇之西,順風八晝夜可至。土沃宜稼,彥曰:‘一年種谷,三年生金’。言收穫而貿金多也。……鄰國畏之。” 元末明初,華人來此定居者頗眾。洪武年間,有廣東潮州人陳祖義者因犯事舉家逃來舊港,投渤林邦國王麻那者巫裏手下為將。國王死後,即糾集一幫海盜,自封為酋長。 據《明實錄》記載:“……鄭和至舊港遇祖義等,遣人招諭之,祖義詐降,而潛謀邀劫官軍。和等覺之,整兵提備,祖義率眾來劫。和出兵與戰,祖義大敗,殺賊黨五千余人,燒戰船十艘,獲其七艘,及偽銅印兩顆,生擒祖義登三人。既至京師,並悉斬之……。” 鄭和為附近各國除了一大害,也為明王朝與西洋各國的友好往來打開了海上通道,“海道由是清寧,番人賴之以安業”,千萬生民,均沾其益。 2、第二次下西洋 (1) 調解鄰國糾紛,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寧 第二次下西洋時,鄭和一行由佔城來到暹羅。其地,“在佔城西南,順風十晝夜可至。即隋唐赤土國。”今之泰國。 鄭和于永樂六年到暹羅。在此之前,佔城貢使返國,據《明史》記載,“風飄其舟至彭亨(今馬來西亞彭亨),暹羅索取其使,羈留不遣。蘇門答臘及滿剌加又訴暹羅恃強發兵奪天朝所賜印誥。帝降敕責之曰:‘佔城、蘇門答臘、滿剌加、與爾俱受朝命,安能逞威拘其貢使,奪其誥印。天有顯道,善福禍淫,安南黎賊,可為鑒戒。其即返佔城使者、蘇門答臘、滿剌加印誥。自今奉天循理,保境睦鄰,庶共用太平之福。’鄭和奉敕切責,暹羅王自知理虧,除照敕辦理外,並遣使貢方物,謝前罪。” 暹羅原為滿剌加等之宗主國,所恃強淩弱,自此,始改前非,保持了這一地區的和平與安寧。 (2) 佈施錫蘭山佛寺 在第二次下西洋中,鄭和在訪問東南亞一些國家後,自蘇門答臘順風十二晝夜到達錫蘭山,即今之斯里蘭卡。其國崇信佛教,歷史悠久。鄭和,作為一佛家信徒,銜命來使,為了加深與當地人的感情,增進相互了解,當然應有表示。於是對錫蘭山佛寺進行了佈施,並立碑勒文,以垂永久。此碑于1911年在錫蘭山之迦裏(Galle)鎮發現,今保存于錫蘭山博物館中,係用漢文、泰米爾(Tamil)文及波斯文所刻。今漢文尚存,其他二種文字已大半漶漫。此碑不僅為鄭和下西洋此一壯舉之實物見證,且係中斯兩國友好關係史上的一件珍貴之文物。 3、第三次下西洋 (1) 在滿剌加建立官倉 滿剌加即今馬來西亞之馬六甲。鄭和第三次下西洋,特至其國,宣讀中國皇帝詔敕,賜其國王雙臺銀印、冠帶袍服。由於滿剌加地處南洋與印度洋要衝,中滿兩國關係又如此親密,而鄭和一行須遍訪諸國,勢須分宗前往,為此就須建立一個中轉之基地。為此,鄭和一行在滿剌加建立官倉。此地對下西洋之貿易番貨、待時回航等各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 (2)錫蘭山王的廢立 錫蘭山國王阿烈苦奈兒“負固不恭”,“又不輯睦鄰國,屢邀劫其往來使臣,諸番皆苦之”。錫蘭山一帶是鄭和航海西域遠國的要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所以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即曾試圖以和平方式解決錫蘭山問題。鄭和第二次出使,還是未能解決錫蘭問題,覺得這個問題不解決,是難以打通往遠方“西南夷”的海路的。鄭和回國後向明成祖彙報了這一情況,在成祖的支援下,鄭和旋即受命“再往錫蘭山”。在永樂七年三月明成祖朱棣發佈命鄭和第三次出使西洋的命令的同時,授給鄭和敕諭海外諸國的詔書,其中特別強調了“爾等祗順天道,恪守眹言,循理安分,勿得違越;不可欺寡,不可淩弱。” 鄭和直言相陳,再次要求阿烈苦奈兒改邪歸正,而“王益慢不恭”,不僅不接受明朝政府的宣諭,反而“令其子納言,索金銀寶物”,為鄭和所拒絕,於是“阿烈苦奈兒謀劫錢糧船隻”,“欲圖害使者。用兵五萬人,刊本塞道,分兵以劫海舟。會其下預泄其機,鄭和等覺,亟回舟,路已阻絕。”在這種嚴峻的情勢下,“和語其下曰:‘賊大眾既出,國中必虛,且謂我客軍孤怯,不能有為,出其不意攻之,可以得志。’”永樂九年(1411年)六月乙巳(十六日),鄭和由海外返京,獻所俘錫蘭山國王阿烈苦奈兒並其家屬。朱棣對阿烈苦奈兒等被俘人員採取了寬大優待的政策,讓他們暫時住在中國。同時,明成祖朱棣命禮部在阿烈苦奈兒的親屬中選擇比較賢能的人立為錫蘭山國王繼承問題妥善的解決。在永樂十年七月丙申(十三日)明成祖朱棣遣使赍詔及誥印往錫蘭山封耶巴乃那為國王,阿烈苦奈兒亦同時被遣送回國。 這次軍事自衛行動,對於那些恃強淩弱的國家,起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4、第四次下西洋 (1) 麻林國遣使貢“麒麟” 第四次的任務是通好阿剌伯及非洲東岸各國。鄭和船隊由佔城至爪哇、錫蘭、古裏後,即前往阿剌伯世界的忽魯謨斯。此乃“西洋大國也,自古裏西北行,二十五日可至。”鄭和至其國後,即宣讀詔敕,“賜其王錦綺、綵幣、紗羅,妃及大臣皆有賜。” 永樂十三年(1415年),麻林國因鄭和使團的來訪,遣使來中國貢獻“麒麟”(長頸鹿),當時被認為是體現了明初對外方針已初步實現的重大事件。麻林國遣使來中國貢獻“麒麟”,是鄭和第四次所取得的一個重大成就,顯示出鄭和使團首次對東非沿岸國家所進行的訪問取得了圓滿的成功。 5、第五次下西洋 (1) 在柯枝國封山勒銘 柯枝國東是大山,西臨大海,南北濱海,是古代印度半島重要的商港。永樂年間,中國與柯枝之間的友好關係有較大的發展。永樂十年,“鄭和再使其國,連二歲入貢,其使者請賜印誥,封其國中之山。”於是明成祖趁鄭和第四次出使之際,賜柯枝國王可亦裏印誥,正式封他為柯枝國王,並封其國中之山為鎮國山,命鄭和至柯枝國時封山勒銘,刊碑以志其事。碑文由朱棣親自撰寫。當年的碑刻迄今尚未發現,但碑之文字內容,在多種中國史籍中都有記載,是鄭和第五次下西洋的一份珍貴的歷史文獻。 (2) 蘇祿國王來華訪問 永樂十五年(1417年)八月,蘇祿東國酋長八都葛叭答剌、蘇祿西國王酋長麻哈剌吒葛剌馬丁、故蘇祿峒酋長之妻叭都葛巴剌卜,各率其親屬及隨從頭目,組成多達三百四十余人的使團,奉金鏤表來朝貢,且獻珍珠、玳瑁、寶石等物。這是繼渤泥、滿剌加國王來訪之後,又一個海外國家的首腦人物親自率領使團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這次訪問,也是蘇祿國對鄭和使團來訪所進行的一次回訪。 6、第六次下西洋 (1) 在阿丹國採辦珍寶 阿丹國即今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之亞丁,正當紅海南口,是古代西亞重要的國際貿易港口,從古裏國西行,順風二十二晝夜可至。永樂十四年(1416年),其國因鄭和船隊來訪,曾遣使奉表來中國貢方物;使者歸國時,明成祖又命鄭和赍敕及彩幣,偕往賞賜。阿丹國氣候溫和宜人,土地肥沃,不但適於多種農副產品的生長,也利於各種珍禽異獸的繁衍,所以其國物資資源頗為豐富。阿丹國的手工業和商業也較發達。鄭和使團對阿丹國進行了友好訪問,對阿丹國的物產、手工業、商業貿易的狀況等,都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知道這裡是進行國際貿易和採辦珍寶較為理想的場所。永樂十九年鄭和船隊的一支分宗,在內官周某的率領下,到阿丹國對國王及大小頭目開讀詔敕,進行賞賜,然後開展貿易活動。 (2) 與祖法兒國人貿易 位於阿拉伯半島東南海岸的祖法兒國,自古便是著名的商埠,各國商賈雲集。在鄭和前幾次出使其他國家時,曾經到過此國,但不是正式奉使到該國,未能擴大兩國間的貿易往來。在永樂十九年(1421年)祖法兒隨同阿丹、剌撒等國來華入貢,所以明成祖命鄭和正式赍璽書,對祖法兒國王進行宣諭賞賜,以為報答。鄭和船隊和祖法兒人民進行了十分廣泛的貿易活動。鄭和使團同祖法兒國開展交易,主要是著眼于紵絲、瓷器等生活用品,換易乳香、血竭、蘆薈、沒藥之類香料和藥物。 7、第七次下西洋 (1) 整修天妃廟宇 自宋以來,航海者多信奉天妃,蘇、浙、閩、粵、桂直至齊、魯諸省之沿海各地皆立廟供祀。有謂天妃宮,有謂海神廟。自從洪熙元年停止下西洋以來,至宣德五年鄭和再度奉命出使,中間已有五、六年之久,這期間鄭和一直謹守南京,因而一切有關下洋的規程,都已廢弛。這次鄭和得到明宣宗朱瞻基的全力支援,重振旗鼓,再度奉使,有關下洋事宜,實有重新整理的必要。當時,各地為鄭和下西洋而興建的天妃廟宇,隨著鄭和船隊停航而遭到冷落,頹圮荒蕪,難為官軍祈報之所。所以,在這次下西洋出國之前,鄭和使團先對沿途所經天妃廟宇進行修葺,使“弘勝舊規”。鄭和一行于宣德五年閏十二月六日從南京龍江開船,十日到江蘇太倉縣徐山打圍,二十日出太倉西北的附子門,二十一日到劉家港,於此駐留一個多月,在劉家港北漕口修建天妃宮。宣德六年春,天妃宮修成,鄭和撰通番事跡記,刻石刊立於天妃宮內,以為紀念。 (2) 偉大航海家之死 據《前聞記》載,鄭和船隊于宣德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忽魯謨斯,于二月二十八日開船回洋,行二十三日,三月十一日到古裏,二十日回洋。鄭和即在此期中病故。一體由隨船官兵運載回國,葬于南京中華門外牛首山下現此墓尚存,曾有一戶後裔守墳數十年。當為可信。因為南京是歷次下西洋的出發地;其城內白下區馬府街有鄭和的府第;六次下西洋後,鄭和又出任南京守備六年;其時和曾呈請將南京凈覺寺為子孫世守之業,其在南京之子孫,綿延不絕,以迄於今。可見南京已成鄭和之第二故鄉。古代人多鄉里情深。船隊官兵將鄭和遺體載回南京安葬,對皇上,對死者,以至對其子孫,都算有了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