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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搶嬰竊嬰與殺妻資料】(轉貼)孕婦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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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編譯田思怡∕華盛頓郵報專題報導


廿九歲的塔拉今年六月一個早上在北卡羅來納州家中被槍殺;十六歲的蕾貝卡在奧克拉荷馬州的小貨車上胸部中彈身亡;廿八歲的安娜在維吉尼亞州上班途中於停車場遇害。


這些孕婦遇害的消息上了地方報紙,隨即被淡忘,在案發社區只短暫打亂生活正軌。


但在馬里蘭州、密西西比州、加州、堪薩斯州、俄亥俄州、伊利諾州和其他州也有孕婦被殺。廿四歲的珍妮在康乃狄克州友人家中遭槍殺;廿九歲的凱莉在俄勒岡州臥室內被槍殺;十六歲的泰莎在告訴男友懷孕消息當天在印第安納州被槍殺;廿四歲的阿黛娜陳屍在喬治亞州森林裡;廿二歲的凱瑟琳在愛達荷州被車撞死;廿六歲的梅莉莎在紐約州被勒死;廿一歲的賽瑪在路易斯安納州家中後院台階上中彈身亡,當天她母親訂了孕婦派對蛋糕。


華盛頓郵報以一年時間調查自一九九○年以來全美各地一千三百六十七件孕婦和剛生寶寶的產婦遇害案,這只是全美孕婦和產婦被害人數的一部分,因為目前缺乏可靠的追蹤系統。


此一現象未引起廣泛注意,也不了解原因。雖然加州男子皮特森殺害懷孕八個月妻子的一屍兩命案轟動全美,陪審團建議判皮特森死刑,但有關懷孕和他殺之間的關聯性卻很少被提及:孕婦被殺的頻率有多高,原因是巧合?還是一種社會症候群。


根據郵報分析,殺害孕婦和產婦案件不分種族和族群,在知道詳情的案件中,百分之六十七的遇害婦女遭槍殺,許多婦女在家中的臥室、起居室和廚房遇害,通常被她們認識的男人殺害,可能是丈夫、男友和情人。


五年前,馬里蘭州衛生研究員伊莎貝爾.霍倫和黛安娜.鄭研究孕婦和產婦死亡原因,除了一般併發症,意外發現謀殺竟是最大死因。她們的研究報告指出:「孕婦或產婦的最大死因是他殺。」 霍倫說:「這真令人驚訝。」她們發現馬里蘭州六年內的兩百卌七件孕婦和產婦死亡案件中,有五十件是他殺,比率超過兩成,比心血管異常、栓塞和意外死亡的案件都多。


黛安娜.鄭說:「一般人誤以為懷孕是安全的避風港。」


【2004/12/22 聯合報】


美殺婦奪胎婦人 首次出庭不發一語


中央社芝加哥廿日法新電


美國犯下將懷孕母親勒頸,從她子宮將胎兒取走當成自己孩子的女嫌犯莉莎.蒙哥馬利,今天首次在堪薩斯法院出庭。 在法院短暫調查庭中,蒙哥馬利始終沈默不發一語,她廿三日將回到法庭,出席本案的預審庭。


這位卅六歲的婦人被控綁架導致被害人死亡,檢察官說,他們正在考慮是否向庭上要求判處死刑。


蒙哥馬利是在殘忍謀殺波比.史丁納特,並奪走她子宮內八個月大女胎兒不到廿四小時,在堪薩斯州麥爾弗恩市的家中被捕。


根據檢方證詞,調查人員是在過濾電腦紀錄後,追查到蒙哥馬利,因為她曾透過網路和史丁納特討論史丁納特的養狗事業。


蒙哥馬利佯裝成買主,約好時間去史丁納特位於密蘇里州鄉下的家中看她,史丁納特甚至指引蒙哥馬利如何到她家的路。


蒙哥馬利上週四 (十六日)下午抵達時,史丁納特正在和她母親講電話,稍後,史丁納特遭到剖腹、拿走胎兒並切斷臍帶。


警方在廿四小時內趕到蒙哥馬利的家中時,他們發現蒙哥馬利還佯裝胎兒是她自己的。


【2004/12/2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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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夫殺妻 喝除草劑自殺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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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殺妻埋屍 林大衛案下週開審


記者吳忠國

波莫那報導

被控殺妻埋屍後院的羅蘭岡華裔居民林大衛(David Lam,譯音),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將於下週一(22 日)上午在波莫那高院登場。

經過幾度延期,仍被羈押的林大衛和律師羅森伯格(Wayne M. Rozenberg)17日上午8時30分出庭,法官歐爾森(Wade D. Olson)主持最後一次審前預審會議(pre-trial conference),聽取檢、辯雙方提出新動議,在確認無異議下,隨即法官裁定陪審團審判22日開始。

林大衛涉及2005年9月殺害其妻林蘇珊(Susan Lam,譯音),把屍體埋在住家羅蘭岡雙樹巷(Doubletree Ln)後院。林蘇珊失蹤多日後,家人報警,才在後院發現。

被警方認為涉嫌重大的林大衛,事發後潛逃出境,在新加坡和印尼等地躲藏,直到去年11月17日在印尼巴丹島被發現,國際刑警逮捕後,於同月20日押回洛杉磯。

1952年出生的林大衛是越南華裔,會講中文和越南話,現年56歲,檢方控一項謀殺罪,保釋金100萬元。事發前,他和太太都在賭場工作,他還擔任發牌員領班經理。林大衛殺妻潛逃的故事,去年曾上了「福斯」(Fox)電視「美國10大要犯」節目。

2008-09-18


薛乃印

// 華人新聞

殺妻棄女嫌疑犯薛乃印在美國被抓獲
17:51
| 2008-02-29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2月29日電 記者黃軼男報道:據美國媒體綜合報道,在新西蘭涉嫌殺妻逃到美國的武術教師薛乃印28日在亞特蘭大被捕。

美國東部時間28日下午,在喬治亞州一個名為Chamblee的小城,薛乃印被六名華人抓獲。當警方趕到時,薛乃印試圖否認自己是通緝犯,但警方在隨後的搜查中發現了薛乃印的新西蘭駕照和其他証件。

警方表示,在上周曾接到舉報,說薛乃印在得克薩斯州、密西西比州和阿拉巴馬州出現,但警方一直未能將其抓獲。此後在Chamblee當地的一所公寓,六名華人認出了薛乃印,他們在網上對比通緝照片後,確認了他的身份,並且立刻報警。警方說,薛乃印試圖逃跑,但最終被這幾名居民制服。

美國警方希望能夠盡快將其引渡回新西蘭,目前薛乃印被關押在地方監獄,亞特蘭大地方法庭將會盡快審理案件,決定何時遣返。

2007年9月,薛乃印將三歲的女兒薛千尋丟棄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火車站,獨自飛往美國。稍後新西蘭警方在薛乃印住所不遠處的一輛汽車里找到了其妻劉安安的尸體。薛乃印因涉嫌殺妻而遭到通緝。2007年年末經新西蘭法院判決,劉安安母親獲得薛千尋撫養權,已將外孫女接至中國湖南撫養。

夫殺妻 喝除草劑自殺昏迷

大安鄉殺妻案,嫌犯卓家山前晚一度醒來,坦承殺妻後喝「妙妙春」除草劑自殺,因此食道嚴重灼傷,警方也在卓家廁所找到農藥空瓶。

但警方希望進一步了解他殺妻動機時,卓又昏迷,醫院表示情況恐不樂觀。

檢警昨天解剖發現死者陳嘉惠身中十餘刀,許多小刀痕是死者掙扎中割到,較大的刀痕是右頸及胸部,但非致命傷;研判卓嫌砍殺妻子後還掐脖子致使昏迷,再用手猛搥右頸傷口,導致頸椎斷裂,失血過多休克而死。

檢警也發現,死者身上多處刀傷是被刀刺,懷疑死者昏迷時,卓家山仍繼續猛刺洩憤。

警方前天起出3把刀,其中1把水果刀呈90度彎曲,檢警認為是卓嫌用來自殺,因此他胸部有1公分寬刀痕,但刺中胸骨或用力太猛導致刀子彎曲。

【2008/09/12 聯合報】

四川高官殺妻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07-12-25]

【文匯專訊】據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報道,曾備受關注的原瀘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胡登舉殺妻案,歷時3年零3個月後,一審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胡登舉,2007年11月27日絕境重生:檢方指控胡登舉犯故意殺人罪,因證據不足且間接證據間不能形成證據鎖鏈,疑罪從無,瀘州中級法院作出重審判決——胡登舉殺妻罪名不能成立。但胡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胡登舉有期徒刑4年。

 「殺妻案」·案情重放

 妻子蹊蹺死亡丈夫滿身傷痕

 2004年8月26日晚,時任瀘州市政協副秘書長的胡登舉,與妻子、44歲的瀘州市江陽區煙草分公司職工駱國洪一起在駱母家吃完晚飯後,駱外出與朋友打麻將至次日凌晨2時30分左右,在牌友護送下打的回到所居住的白招牌12號樓煙草公司宿舍。次日中午11時55分,駱的屍體在住家樓下樓梯間內被清潔工發現。經法醫學和刑事科學技術鑒定,駱國洪死亡原因系被他人所致機械性窒息而亡。經鑒定,證實胡家大門掛鎖無技術開鎖痕跡和選配鑰匙開鎖痕跡,排除他人私自使用選配鑰匙開大門進入的可能。

 警方在胡登舉臥室床墊絮上,發現近60平方厘米範圍的可疑血跡。床頭枕巾後,發現雙人枕套正面有擦拭可疑血跡2處,枕套背面南端向北處也有2處可疑血跡。經鑒定,均系死者駱國洪所留。2005年8月27日,警方對胡登舉體檢發現,胡全身共有40餘處傷痕,多處為表皮剝脫伴皮下出血,右手背側青紫腫脹。經鑒定,胡登舉面部、頸部、身體部位的損傷符合指甲抓傷形成的特點,右手損傷特徵符合右手呈握拳狀多次擊打表面光滑、質地柔軟物體(如人體等)造成。同時,警方從胡登舉手指甲中提取到駱國洪的血跡。胡家財產133萬餘元中,57萬胡至今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2005年8月31日,胡登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拘,同年9月10日逮捕。胡矢口否認殺妻,稱晚飯後一直在家看電視直至凌晨5時才睡覺,妻子一夜未歸。

 「殺妻案」·一審

 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緩

 2005年11月7日,瀘州市檢察院指控胡登舉故意殺人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瀘縣人民法院公開庭審。10天後,瀘州中級法院宣判「胡登舉構成犯罪的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不服,上訴至省高院。省高院對此案十分重視,由最高人民法院掛職到省高院的周建平副院長擔任審判長,周衛、楊洪川法官擔任審判員。二審法官本著嚴謹的專業態度,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於2007年3月26日審結該案。省高院認為「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胡登舉犯故意殺人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瀘州中院一審判決,發回瀘州中院重新審理」。

 「殺妻案」·重審

 胡犯故意殺人罪認定證據不足

 11月21日,瀘州中院作出重審判決:公訴機關指控胡登舉犯故意殺人罪,除涉及胡的DNA鑒定外,其他證據均屬間接證據,且證據之間不能形成鎖鏈,認定胡登舉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足,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名不能成立。但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擁有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距巨大又不能說明其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胡登舉有期徒刑4年,對胡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57萬餘元差額部分財產予以追繳。

 「殺妻案」·精彩辯護

 控方舉證傷痕、血跡證明兇手是胡

 胡登舉案2年前在瀘縣法院一審時,控辯雙方罪與非罪的法庭雄辯,非常精彩。

 法庭上,控方出示幾組胡登舉殺妻證據:駱國洪深夜打的回家,警方現場勘查,周圍沒有作案現場,而駱回家後至案發期間死於樓梯間,床上、枕套上兩處新鮮血跡經DNA鑒定,系駱死前留下的口鼻之血;高高的煙草公司宿舍圍牆無人翻越痕跡,整個宿舍區無兇殺現場痕跡,胡家門窗完好無損,完全可排除第三者入室殺人的可能性。一切證據表明,殺人第一現場鎖定胡家(二樓)臥室,第二現場即拋屍場地為樓下樓梯間。屍檢證明,駱死於機械性窒息,頭部多處軟組織傷痕,系軟體鈍器擊打造成。案發後胡登舉臉、頸、胸部等40餘處抓傷痕跡及右手青腫新傷、駱指甲縫中殘留胡的血跡,均證明殺人兇手就是胡,凶器是胡的右拳。

 胡登舉辯護傷痕涉及夫妻間隱私

 面對控方證據,胡登舉及其辯護律師劉先賦、施傑當庭反擊:值班門衛稅安德強調,當天晚上駱國洪沒回家,不能排除第三人謀財害命的可能性,且駱的手提包、小靈通、眼鏡等隨身之物,警方至今未能找到;若家中為第一作案現場,必有打鬥呼救之聲,而深夜晚歸的3名煙草公司鄰居,卻沒一人聽到響動。另外,檢方證據未能證明現場有胡的手、足印跡。所有證人證詞均稱,胡與駱夫妻感情很好,胡殺妻動機何在?有證人證明,案發後胡確於現場「捶頭頓足」,用右手擊打牆面和花台,導致右手受傷;關於臉部、胸部等40餘處被指甲抓傷的傷痕,胡登舉顧不上夫妻間的隱私,當庭解釋稱:「案發當天中午,正處月經期的妻子要求與我過性生活,身上傷痕系妻子埋怨我無能而將我抓傷的。」

 新聞鏈接

 辛普森案疑罪從無的經典案例

 1994年6月13日,美國前橄欖球明星、影視界當紅黑人演員辛普森的前妻尼科爾和她的男友羅納德·戈德曼的屍體在尼科爾的公寓外被發現。辛普森家中發現的那只皮手套上的血型與受害者的血型相同,據此洛杉磯地方檢察官指控辛普森犯有謀殺罪。

 此案屬沒有直接證據的「旁證案件」。現場滴落的血痕中有辛普森的血,至少可以證明辛普森到過現場,辛普森家中血手套和辛普森的髒衣服,都有被害人的血。辛普森的辯護律師拿公訴人的證據保管開刀,提出洛杉磯警察的保管方法不當。另外,血襪子上發現一種EDPA的化學物質,而這個物質人體中是沒有的,說明這個血不是被害人流出的,而是在保管時染上去的。

 審理中,辛普森突然要求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結果,辛普森在眾目睽睽下竟然無法戴上手套。雖然控訴律師找到辛普森穿戴類似同一手套的照片,並且有專家佐證說手套濺染血液後會收縮,但辯護律師也請專家佐證說,不會如此收縮。1995年10月3日,陪審團在分析了113位證人的1105份證詞後,當庭宣佈辛普森無罪。被監禁9個月的辛普森,笑容滿面地與他的律師們擁抱。法庭外,支持辛的人大聲歡呼,而多數的人卻驚詫不已,以至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親自出面,要大家尊重陪審團的判決。

 對此判決,2名受害者親屬不滿,1997年,辛普森以賠償3350萬美元的代價,了結這場官司。事後,辛普森案被錄入「全球百年大案榜」轟動世界,成為全球「疑罪從無」司法理念的經典代表。

天氣: 晴朗心情: 高興

近日,接受鳳凰衛視訪談的張靈甫遺孀王玉齡驚曝張靈甫槍殺妻子吳海蘭內幕:不是因懷疑吳有外遇,而是因為一個“政治事件”,並且是殺妻在廳堂不在宅院內的菜地。

據我們共知的一個說法,時任國民黨74113團團長張靈甫(當時名張鐘麟),率團隨胡宗南進攻陜北蘇區,而他當時的妻子吳海蘭留在西安。張的一位同事回西安探親歸隊,張靈甫問他可否見到自己的太太。朋友逗他說見到了,看到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和一個小夥子在電影院門口。張靈甫於是怒火中燒,請假回家。

吳海蘭生得十分漂亮,並喜歡交際,一面之交便結識了趙四小姐。據流行的說法,張靈甫娶了一個這樣的老婆一直不太放心。此次請假回家,他看到嫵媚的妻子眼裏滿是淫蕩,於是起了殺機。他對吳海蘭說自己想吃餃子。吳便到宅院菜畦割韭菜,當她蹲下身時,張靈甫拔槍朝她後腦勺上打了一槍,事後匆匆歸隊。

據傳,後來年僅16歲的玉玉齡嫁給張靈甫時,曾傻傻地問丈夫:若自己有了外遇,你會怎麼處置我?天真的新婚妻子的話,觸到了張靈甫的痛處,當時他什麼話也沒說。

後來,王玉齡對外界透露,張靈甫親口告訴自己,吳海蘭被殺是因為拿了張的東西。張靈甫幾次問吳海蘭,她死不開口。事發前晚,二人為次發生了激烈的爭執,第二天一家人坐馬車回長安鄉下,回家路過張靈甫母親墳地時,仍在賭氣的吳海蘭拒絕和張一起下車祭拜,張越發生氣,回家繼續盤問她拿的那件東西,吳海蘭不理,於是張靈甫失去了理智,在廳堂裏拔槍殺死了吳海蘭……

吳海蘭究竟拿了張靈甫什麼東西而引來殺身之禍?王玉齡在訪談中說,張靈甫死了很多年後,張的下屬劉光宇與王玉齡偶然談到此事時說,吳海蘭偷了張靈甫的文件。據劉光宇講,張靈甫當年並非因為懷疑吳海蘭有外遇而起殺心,而是發現她擅自拿走了自己的軍事文件,卻交待不出理由。當時,正值國共兩黨交戰,共產黨的地下組織令國民黨防不勝防。張靈甫擔心妻子被人利用或是通共,便向妻子盤查此事。不料吳海蘭對此保持沉默,惹得他氣急敗壞,越發懷疑妻子背著他做了不可告人之事。又加上其他一些家庭矛盾,剛剛從戰場上回來的張靈甫失去了理智,導致殺妻。因為事涉通共之嫌,事發後張靈甫怕傳出去有口難辯,才推說是感情糾葛。

王玉齡曝出的張靈甫這個殺妻版本似乎比原來的說法更合乎情理。張靈甫是個重感情和家庭的人。在孟良崮戰場上,他寫給蔣介石的絕筆信只有短短幾行,卻不忘父親和妻兒:十余萬之匪向我猛撲,今日戰況更惡化,彈盡援絕,水糧俱無,我與仁傑決戰至最後,以一彈飲訣成仁,上報國家與領袖,下答人民與部屬。老父親來京未見,痛極,望善待之,幼子望養育之。玉玲(齡)吾妻,今永訣矣。落款為“靈甫絕筆,五月十六日孟良崮”。也就是說,張靈甫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學吳起“殺妻求將”的。

吳海蘭的父母得知女兒的死訊後怒不可遏,去西安遞狀紙上告。張學良的夫人于鳳至更是憤憤不平,打長途電話給遠在南京的宋美齡:“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你們要秉公嚴懲!” 西安各界婦女錶示極大的義憤,聯合上書全國婦女部長宋美齡,要求嚴懲兇手。據傳,蔣介石之所以決心抓張靈甫,判他坐十年大牢,是因為宋美齡向蔣介石吹的“枕頭風”。

寫到這裡,我們有充足的證據和理由判斷,王玉齡對宋美齡沒有好感的真實原因,更多的不是宋美齡爽約接見自己,而是因為宋美齡把張靈甫送進了監獄(也許筆者的這個想法對仍然健在的王玉齡女士有點兒大不敬)。

張靈甫殺妻坐牢的第二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若非抗戰,張靈甫將在大牢裏度過漫長的十年,也便不會有與王玉齡的三年姻緣了。

吵架抓狂‧殺女傭再殺妻

  • 命案現場示意圖。

1 of 6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一名疑受精神壓力的五金店銷售員,早上在廚房用餐時與女傭發生口角,竟抓狂拿起菜刀砍死女傭,結果妻子前阻止時,也一樣被亂刀砍死。

嫌兇發狂亂刀砍死女傭及妻子時,他的3名年幼的子女,別4歲的女兒、3歲的兒子及4個的女兒則在屋內。嫌兇的78歲母親看到兒子發狂後,馬上衝進房間抱走4歲孫女逃命,另2個孫子則由到來查案的警方救出。

這起雙屍命案於今日週五,12日)早上7點50分,在蒲種宏願花園3/8一間雙層排屋內發生。20餘歲的女傭沙麗是身浴身臥斃在廚房,37歲的女主人洪淑芬則坐斃在客廳的沙發上。

妻上前阻止被砍死

48歲的傅姓男嫌兇在亂刀砍死女傭及妻子後,靜坐在客聽的沙發。他已被警方押往沙登醫院檢驗。

週五早上,3天已沒有到岳父位置蒲種再也五金店上班的嫌兇,起身後到廚房去喝美祿(Milo),之後準備到醫院檢驗身體。

當他在廚房用餐時,不知何故與女傭發生口角,在樓上的妻子及母親聽到女傭的尖叫聲後,馬上衝下樓到廚房看個究竟,結果卻看到丈夫拿著菜刀往女傭身上砍,因此馬上衝上前拉住嫌兇,但嫌兇卻失去理智,反而用力推倒妻子及母親。

嫌兇的母親看到不對勁,馬上起身衝去房間抱起4歲孫女逃出門外,並向鄰居求助及報案。

警方接獲投報,火速派員到場。警方進門時,看到嫌兇坐在沙發後,而旁邊的沙發則坐著已斃命的妻子,女傭則臥斃在廚房。

除此,警方在進門時,也看到嫌兇的3歲兒子在門口,因此警員馬上先將3歲的兒子救出,交給站在門外的嫌兇母親。接著又到樓上將另一名4個月大的女兒救出來。

過後,警方傳召鑑證組人員到場。警方在屋內起獲一把染有血跡的菜刀,相信是嫌兇拿來揮砍女傭及妻子的凶器。

梳邦警區副主任阿茲說,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02條文調查此案。預料嫌兇會在週六(13日)被押往法庭申請留令。

他說,嫌兇與妻子結婚5年,育有3名兒女。嫌兇是在蒲種再也一間五金店任銷售員,女死者也在同一間五金店當行政人員。據瞭解,這間五金店是嫌兇岳父經營的。

嫌兇電線綁頸圖自殺

傅姓男嫌兇在亂刀砍死女傭及妻子後,試圖自殺,他用電線綑綁頸項及用刀割頸。

據瞭解,警方準備將嫌兇押走時,嫌兇情緒非常激動,並大力掙扎,試圖逃走,警方唯有將他的手腳綁起來。

當嫌兇被押到沙登醫院檢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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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偉殺妻判15年 當場表示放棄上訴

http://news.sina.com 2008年10月29日 02:30 星島日報

  本報記者葉宏智波莫納報導

  「不」!越華裔男子林大偉當庭用這麼簡短的答案,回答法官問他是否要上訴。羅蘭崗殺妻埋尸案兇手、現年55歲的林大偉(David Lam), 日前在被裁定殺妻的二級謀殺罪成立後,昨天(28日)上午在波莫納法院聆聽法官馬丁尼茲(Robert Martinez)的刑期宣判,15年的有期徒刑與約6409美元的罰金。

  馬丁尼茲法官表示,他認同陪審團二級謀殺罪的決議,並解釋他將林大偉的刑期定為15年的理由是,在他30多年的法院生涯中,鮮少見過有人能殘忍到為了兩萬美元賭債的爭吵,竟然「親手殺死」結縭十多年的妻子林素珊(Susan Lam),然後還冷靜埋尸、更逃亡印尼達兩年之久的案例。檢察官維拉卡特(Miji Vellakkatel)當天最這樣的宣判認為,「判決合理」。

  林大偉當天在庭中始終保持沈默,不但頭低著,且眼光鮮少向上觀望,在法官宣布判決後,並未表示異議,而且願意放棄上訴資格。在完成宣判後,則拖著沈重的步伐緩慢的離開。

  辯護律師羅森伯格(Wayne Rozenberg)說,林大偉約6409美元的罰金中包括,支付林素珊約4909美元的喪禮費用、林素珊家人從芝加哥趕來出庭的1500美元旅費。他個人對林大偉難忘的印象則是,他在去年11月份被押回美國後,在說明行兇內容時竟然出現三種「不同版本」。

  洛縣助理檢察官維拉卡特(Miji Vellakkatel)指出,15年的刑期相當合理,因為林大偉要在聯邦監獄狹隘的空間中活到70歲,這等同終身監禁。他並于現場全程錄影保留死者林素珊親戚們的所有証詞,以做為林大偉在15年後申請假釋時,審理的重要依據,不過所有証詞都對他不利。

  死者林素珊的鄭(Trinh)姓親戚說,林大偉就像是殺人的惡魔。因為林大偉曾親口向他說,只要他決定做一件事,便不會顧及任何後果,會「遇神殺神、遇佛殺佛」。

  林素珊的妹妹哭著說,她姊姊先後已幫林大偉償還過三次鉅額賭債,結果下場還是如此淒涼,她認為林大偉從來沒有悔意。

  另一陳(Chen)姓親戚說,林大偉在兩年逃亡期間,不但缺乏悔意且沒有重新做人。而林素珊的爸爸因承受不了女兒被殺的打擊,在命案發生後8個月去世,其他家人也因而精神重創,必須中途輟學或暫停工作。

疑妻外遇 告訴兒:我殺了你媽

  • 2008-09-11
  •  
  • 中國時報
  •  
  • 【林欣儀/中縣報導】

     卓姓男子懷疑妻子陳女外遇,抓姦不成後兩人發生爭吵,十日趁妻子熟睡時,他以亂刀砍死妻子;此時就讀小三的兒子返家,卓某親口告訴兒子「我殺了媽媽」,並要兒子打電話通知伯父,並企圖服藥自殺,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

     卓男(卅四歲)的三哥聞訊趕到弟弟、弟媳陳女(卅二歲)位於台中縣大安鄉租屋處。他說,曾聽弟弟提過懷疑妻子外遇,前晚跑去抓姦未果,兩人回家後發生嚴重爭吵。

     行凶後服藥自盡獲救

     三哥說,昨天中午一時許,接到姪子電話說「爸爸殺了媽媽」,他趕緊報警,到場時發現弟弟已服藥半躺在沙發上,意識不清,被送到大甲光田醫院救治。

     院方表示,卓某左胸及右手分別有長一.五、一公分撕裂傷,昏迷指數約十,喉嚨有灼傷痕跡,目前仍無法辨識他到底喝了什麼,經初步催吐、治療後,已將他留置加護病房觀察。警方表示,陳女頸部、胸部分別有刀傷,致命原因仍待解剖釐清。

     警方指出,陳女陳屍床邊的地板,頭部以棉被蓋住,腋下還夾著把刀,血跡斑斑;現場發現一把菜刀、水果刀及一把彎曲的削皮刀,還需檢驗何者為兇刀。

     兒放學知母死 臉色發白

     陳父氣憤說,女婿十多年前因工作意外墜樓,腿部受傷、行動不便,無固定工作,又愛喝酒,連房租都快付不出來,害得女兒要去幫人剝雞皮賺生活費。

     陳父說,前天傍晚約五點多,女兒下班後回娘家吃晚飯,提到工作很累、全身酸軟,隔天不想去上班要去網咖,當時相當正常,根本沒料到會發生這種事,也未聽過女兒有外遇。

     鄰居表示,卓姓夫妻搬來僅一年多,鮮少與鄰居打交道,育有十一歲兒子及五歲女兒,事發時女兒已被帶到姑姑家住,倒是大兒子放學回家得知母親被砍死,臉色慘白,令人心疼。

心靈受重創 冷漠以對 母屍旁 看電視吃零食

  • 2008-09-11
  •  
  • 中國時報
  •  
  • 【林欣儀/中縣報導】

     大安鄉卓姓男子殺妻事件發生後,檢警到現場驗屍時,年僅十一歲的兒子卻面無表情的在沙發上看電視、吃零食;心理醫師認為孩子心靈已受到嚴重創傷,且是用冷漠抵禦內心的悲痛,未來需要加強復健。

     署立豐原醫院心理師陳怡如說,卓童的這種反應與多數孩童面對巨變時相似,情緒並未在當場爆發,只用冷漠因應,他們最想要的就是回到正常軌道,但之後,就會開始尋找宣洩管道,必須靠心理輔導恢復正常。

     署立豐原醫院身心科醫師葉運強表示,遭遇這種重大創傷的孩子,將來可能會對父親存有憎恨,甚至產生報復心理,即便他的父親幸運活下來,也必須面對司法制裁,在同時失去雙親陰霾下,卓童情緒容易大起大落,得靠親友的力量安撫。

     無奈的是,目前卓童已面臨到最難堪的後續安置問題,因他的外公、外婆接手撫養意願不高,可能得交由社會處出面處理,這時,他的心理傷口就得靠學校輔導老師及社工的持續關懷,才能漸漸平穩。

談分手下毒手 狠刺劈腿女 刀斷兩截

  • 2008-09-11
  •  
  • 中國時報
  •  
  • 【楊宗灝/桃園報導】

     男子王忠順懷疑女友傅美真劈腿,十日竟趁兩人談判分手時,持水果刀猛刺傅女,凶刀甚至斷成兩截,刀片還插在被害人背上,觸目驚心。傅女傷重經緊急轉送長庚醫院急救,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案發後王忠順躲藏在朋友家中,桃園警方透過家屬策動投案,偵訊時王某不斷喃喃自語說:「我還是很愛她,實在沒辦法割捨這段四年感情。」

     卅八歲運貨司機王忠順,昨天下午懷疑同居女友傅美真(卅五歲)移情別戀,相約談判分手。

     警方調查,傅美真擔心王忠順情緒激動,邀另一名劉姓男子赴約。孰料王忠順一見到對方醋勁大發,就持水果刀瘋狂砍殺傅女。傅美真身上多處刀傷,其中背部一刀更刺進身體十多公分,刀片還插在她背上。

     案發後劉姓男子請求附近民眾報警求助,傅女被緊急送往署立桃園醫院急救,因院方無法取出斷刀,只好在轉送林口長庚醫院。警方指出,傅女背部受創甚深,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警方偵訊時,王忠順頻頻表示懊悔,指出自己離婚後獨自帶兒子過活,傅女是他生活的唯一重心,實在是受不了情變打擊,才失手做出傻事。警方訊後已依殺人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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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殺妻 退休警員被控 
女地產經紀蘇珊 曾任密西沙加市房地產局局長 兩人結婚30多年沒孩子 

【多倫多訊】密西沙加市57歲女地產經紀蘇珊‧瑞恩(Susan Ryan)被殺之後,10日警方透露說,蘇珊丈夫被控二級謀殺罪。

9日上午7時50分,警方接報後趕到位於密市Burhamthorpe Road與Cathra Road附近的Carigar Court,發現受害人蘇珊在自己家中被人槍殺身亡。

當警察9日抵達蘇珊家中時,蘇珊丈夫、現年58歲的勞倫斯‧瑞恩(Lawrence Ryan)也受了點輕傷,被送醫救治,不久之後就被警方逮捕,並被控二級謀殺。10日勞倫斯在賓頓法院出庭聆訊。

勞倫斯和蘇珊結婚30多年,沒有孩子。勞倫斯是1名退休警員,幾月前剛從服務了30多年的警察崗位上退職,他平時給鄰居的印象是彬彬有禮、為人和氣,而他的妻子蘇珊生前從事地產經紀,曾經擔任密西沙加市房地產局局長,平時熱心社區公益,還是密西沙加市長麥考蓮的老朋友。

當麥考蓮9日獲悉蘇珊被殺噩耗時,覺得簡直不可思議,並稱蘇珊死去是社區的巨大損失。

蘇珊的屍檢安排於11日進行,這是皮爾邵今年第25宗兇殺案。

警方還在調查整個案件的起因和經過。

2008-11-11


安徽銅陵市原副市長疑殺妻後自殺未遂

【大紀元11月5日訊】安徽銅陵市日前發生原副市長涉嫌殺妻及自殺事件,作案動機暫時不明。該市原副市長、78歲龔平日前在家中突然自殺未遂,其76歲妻子毫無預兆地亦死在家中。當地警方稱,這是一宗由普通家庭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兩人以前常發生口角並多次致電報警。

據新安晚報報導,10月29日早晨龔平在家中突然自殺,身負重傷,經銅陵有色職工總醫院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目前在重症監護病房接受治療。當地警方將龔平列為犯罪嫌疑人,有警察24小時在重症監護室外輪流看守,不讓外人接近。

警方表示,這不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主要是防止他再次自殺。因為當事人特殊身份,這起原本普通案件很快在銅陵市不脛而走,引起種種議論。

據負責此案警方負責人表示,此案是一起由普通家庭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他說,當事人龔平現年約78歲,其老伴現年約76歲,老兩口以前常發生口角,並曾多次打電話報警。

據報導,現年78歲龔平曾任安徽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原黨委副書記、銅陵市原副市長、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等職。
(http://www.dajiyuan.com)

美東時間: 2008-11-04 21:28:04 PM  【萬年曆】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11/5/n2320117.htm

父子同犯殺妻命案潛逃被抓獲

http://news.sina.com 2008年11月11日 10:33 北京新浪網

  新快報訊 (耀文)6年前,廣州市發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將妻子殺死後潛逃。兩個月前,廉州市又出現殺妻命案,凶手畏罪潛逃。近日,這兩起殺妻命案被南寧市良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偵破,令人驚訝的是,兩起案件的疑凶竟是一對父子。

  殺妻案驚動兩地警方

  據《南寧晚報》報導,今年9月,廉州市廉州鎮船潭村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小陳將妻子李某殘忍打死後潛逃。經廉州市警方初步調查,小陳逃到了廣西南寧市良慶區。11月5日,廉州市刑偵大隊偵查員來到良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請求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小陳。

  便衣喬裝進村找線索

  廣東警方提供了一條線索:小陳有可能在良慶區良慶鎮和那馬鎮交界一帶養豬。

  良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那馬派出所、良慶派出所組成了專案組,辦案民警喬裝打扮成便衣隨同鎮里的獸醫到各村進行調查摸底,很快就有了發現。據村民反映,小陳確實在良慶鎮和那馬鎮交界一帶出現過,同時,專案組得到了另一條重要的線索:在一個月前有一名廣東籍中年男子來到良慶鎮新蘭村開了一家私人診所。

  民警一查竟發現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小陳的父親老陳。

  嫌犯之父也是在逃犯

  經與廣東警方聯繫發現,原來這個老陳竟是2002年5月在廣州市白雲區石湖村一出租房內將妻子劉某殺死後一直潛逃的逃犯。民警進一步調查後,還證實了犯罪嫌疑人小陳作案後確實逃往南寧市良慶區投奔老父。

  11月8日凌晨,專案組在那馬鎮某旅社將犯罪嫌疑人老陳抓獲。通過老陳提供的線索,良慶辦案民警又于當天上午10時許,在新蘭市場附近將在逃人員小陳抓獲。

  目前,兩名疑犯已被移交給廣州市警方及廉州市警方。目前兩案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警務

*
老翁被控謀殺
*
香港警務處

     警方今天(11月11日)落案控告81歲老翁謀殺,他涉嫌在青衣殺害其76歲妻子,明天(11月12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昨天凌晨2時30分,警方接獲1名女子報案,指其祖父及祖母在青衣大王下村的單位內受傷。警方到場時,涉案男子手持鎚,其妻子則昏迷倒臥在單位睡房內。

 

     該名男子頸部及前額有刀傷,而女子的頭部、面部及手部均有多處傷痕。

 

     兩人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該名女子於下午5時58分死亡,死因有待驗屍確定。


醉殺妻悔戒酒 女兒饒了他

新竹縣劉姓男子前年11月與妻子酒後爭吵,以延長線勒斃妻子,他再用延長線另一端上吊獲救,新竹地院昨天將他依殺人罪判刑12年。他的女兒得知判決,感慨地說:「如果媽還在,該有多好?」此事在兒女心中是留下陰影,不過爸爸已經懺悔。

46歲劉姓男子與大他3歲的張姓妻子都有段失敗婚姻,兩人7年前再婚,因常爭執,協議離婚後又再度結婚,夫妻都有喝酒習慣,他曾酒後對妻施暴,妻獲核發保護令。

前年11月27日晚,劉與妻子因劉母醫藥費等問題起爭執,夫妻在一處檳榔攤飲酒後大吵,回到家相互拉扯、摔東西,3名子女勸不住,於深夜到鄰近親友家躲避。

20分鐘後子女返家,發現劉妻躺在屋外曬衣棚地上,頸部纏繞著延長線,劉則以長近4公尺的延長線另一端,在曬衣棚木梁以半跪姿上吊,子女割斷延長線將兩人送醫,劉獲救,劉妻不治。

劉堅稱當天已經喝醉,且上吊昏迷,無法回想案發過程,他不可能殺妻。

辯護律師認為,夫妻可能因經濟問題無法解決,酒後相約以同一延長線兩端上吊。

合議庭調查,劉檢測血中酒精濃度已達每百CC126.5毫克,劉妻更高達每百CC200毫克,都已酒醉。

法醫解剖判定,劉妻是被勒斃而非上吊。合議庭認定劉是以延長線勒斃妻子後,因畏罪而以另一端上吊尋死未果。

劉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媽媽」對家裡付出很多,她還因此跟爸爸冷戰,但「媽媽」走後爸爸已有懺悔,很少喝酒,每天定到基隆做蛇籠工程,且很疼愛子女,她們已接受父親的悔悟。

【2008/10/03 聯合報】

洛克斐勒痛失監護權 離婚爸綁架女兒

  • 2008-08-04
  •  
  • 中國時報
  •  
  • 【潘勛/綜合紐約二日外電報導】

     美國「聯邦調查局」宣布,一名涉嫌在七天前探視七歲女兒時加以綁架的白人父親,二日已經在巴爾的摩市被捕;該男子據稱是石油大王洛克斐勒的後代,而且似乎手頭闊綽,綁架案發生後,全美關注,揣測其身分的謠言也紛傳。

     綁架女兒的男子現年四十八歲,名叫克拉克.洛克斐勒,自稱是藝術品經紀商。他與妻子柏絲在二○○七年十二月離異;柏絲獲得女兒蕾伊的全權監護權,並帶著她移居英國倫敦。現年四十一歲的柏絲畢業於哈佛大學,她是全球管理顧問公司「麥肯錫」的合夥人,也曾替紐約市長彭博工作過。

     據說洛克斐勒是個很愛女兒又盡職的好爸爸,與柏斯離婚前,甚至還在家當全職奶爸。據報導,洛克斐勒為了掩飾自己的真實身分,故同意前妻擁有全權監護權,但柏絲獲得女兒的全權監護權後,讓洛克斐勒很生氣且痛苦。

     七天前,蕾伊由社工人員護送,到波士頓市探視洛克斐勒;社工人員表示,洛克斐勒見到蕾伊後即將她攫住,並猛然推開社工,帶著女兒駕駛休旅車逃走。

     波士頓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發布通緝令。有「洛克斐勒」家族男子綁架女兒逃逸,也立即引起全美八卦媒體高度關注,其間謠傳擁有大型遊艇的洛克斐勒已帶著其女跑到百慕達、秘魯或加勒比海地區;還有報導說洛克斐勒剪短蕾伊醒目的金髮,染成別的顏色,還將她喬扮成小男孩,他曾購買價值卅萬美元的金幣,打算終生逃亡時使用等等。而蕾伊失蹤後,其母柏絲也在美國電視上與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厲聲疾呼,懇請洛克斐勒把她的「小公主」交出來。

     最後,警方接獲熱心民眾線報,得悉洛克斐勒帶著女兒藏身在巴爾的摩市某小艇碼頭附近的小公寓。警方監視兩天後,打電話騙洛克斐勒,說他那艘廿六英尺(約八公尺)長的遊艇進水,而等洛克斐勒離開公寓出來查看時,加以逮捕,救出毫髮未傷的蕾伊。警方表示,在整個過程中,洛克斐勒「很合作」。而蕾伊之母柏絲聞訊後,也隨即由波士頓趕赴巴爾的摩與女兒團圓。洛克斐勒則將面臨綁架等控罪。

     雖然洛克斐勒家族否認與克拉克.洛克斐勒有關,但克拉克曾使用「洛克斐勒」之姓,出入波士頓及紐約等地頂級俱樂部,還擔任過波士頓「亞岡奎恩」名流專屬俱樂部的主任,唯該俱樂部經理表示,克拉克三個月前已經辭職。

     《華爾街日報》引述專研洛克斐勒王朝的歷史學家表示,在美國使用這個顯赫姓氏者大約有一萬人,但合法者只有一半,其中石油大王約翰.D.洛克斐勒的直系後代只有一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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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晉江陳埭鎮有人賣小孩像賣菜 “一干十几年”

人販子被警方?場抓?

孩子也許永遠都不會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哪里

早報記者火速組建 營救組喬裝改扮深入狼穴暗訪 警方突然襲擊一网打?

  三?月大的男嬰值1.7万元,三歲大的男孩值2万元!你听說過孩子跟寵物似的被買賣嗎?這樣的事情若非記者親自見?,也真是難以想像。

  “晉江陳埭鎮有人販賣儿童!”有人向早報報料。到底是真是假?早報記者第一時間聯系線人,為了?實線索的真實性,10月18日下午,早報3名記者組成特別營救組,与線人一同?到陳埭暗訪。

 A

  孩子藏在小屋內

  下午2點左右,記者一行?到陳埭鎮。因為事先已和“人販子”說好接頭地點,為防万一,剛進入陳埭鎮,我們便下車雇用摩的到達接頭地點。

  提供線索的市民撥通了電話:“喂,是老劉嗎?我們已經到了,你在哪里?”

  “馬上到,馬上到!”

  10分?后,距离十米開外的一輛破舊的摩托車引起了我們注意。摩托車上的一位男子一直在向這邊張望。果然,不一會,該摩托車工便向我們揮手。隨?他的引領,我們一行?到霞村。

  在大路邊上,摩托車工老劉拿起電話与別人聯系,我們急于揭開事情真相,一再催促其帶我們看看孩子。

  又是10分?過去了,摩托車工這才指?霞村?庄東路邊一條小巷子說:“孩子就在那里!”

  ?到巷口時,一位中年婦女,右臉頰上有一小塊紅斑,熱情地迎上前?。跟?她,我們七拐八彎?到一座簡易搭蓋房前。

  男嬰變成貨一?一万七

  這間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人還真不少。一張破舊的木板床上,坐?一位顯胖的女人。旁邊則是一位上了年紀的老太婆。一听說是?看孩子的,她立即將我們迎進屋里。

  記者終于從胖女人手里看到了他們口中說到的“好貨”———一?胖乎乎的男嬰。男嬰雙目緊閉,睡得正香。

  “她母親早上還剛剛給他喂過奶,吃飽了剛睡?。”“紅斑”女子樂呵呵地介紹說。

  小男嬰嘴里的牙還不見半顆,顯然還未斷奶。

  “這?孩子多少錢?”我們開門見山地說。“一万七少一?子都不行!”

  “一開始不是說一万二嗎,怎么現在這么貴?”

  “一万二有一万二的貨,你也不看看,這?男嬰的模樣,這么結實,?頭這么大,一万七已經不貴了。”

  “不行,太貴了。?且孩子太小,不好養。”

  “那行,要不你就要這?。三歲的,已經會跑會說話了,可机靈了。”

  “多少錢?”“一口价,兩万!”“孩子在哪?”我們問。

  隨?一聲吆喝,門外一?蹦蹦跳跳的小男孩跑了進?。小男孩長得濃眉大眼,十分招人疼愛。她們顯然与這?小男孩很熟了,鼓動他与我們對話。誰知,孩子罵了一句粗話后便匆匆跑開了。

  “這怎么行,還是太貴了,不是說好一万三的嘛。”

  “一万三,干脆你賣給我們好了,我們又沒有漫天要价,你們就別壓价了。”

  我們与“紅斑”女子討价還价起?。

  不知何時屋里又進?了兩三位男男女女,他們一起敲?邊鼓鼓動我們買下這?男嬰。齊聲說,一?男嬰一万七十分便宜,值得買。

  正在討价還价的時候,這時屋外又走進一位較時髦的中年女子。燙?卷?,一進屋便直接坐在床沿上,与“紅斑”女子、胖女人很親熱的樣子。看到我們猶豫的神情。時髦女子忙跟?說:

  “一万七已經很便宜了,你沒看到我們這么多介紹人,每人給?三五百塊也得万把塊,一万七連介紹費一并包了,到哪去找這种好事。你們若不買,像這?孩子,沒多久肯定被別人買走了。”

  “這孩子是哪?的?他父母是誰?賣完之后,他們還會不會找上門??”我們急于打探孩子的??。

  “沒事,這是附近工厂女工生的孩子,父母都是外地人。還沒結婚,所以偷偷生下?抱給我們。我們是?過字的,今后互不相認,放心好了。再說經我們手的也不只你們這?,放心好了,今后不但和他父母互不相認,我們和你們今后也互不相認。”

  “可是這孩子老在睡覺,不知身上有沒有什么病,要不要帶到醫院看看?”看到孩子不停的昏睡,我們不禁有些擔心。“剛剛才鬧過呢,你看這胳膊多結實,哪能有什么病。若真信不過,就抱到醫院里看看也可以。他們父母?頭都很高,長得可好了,這孩子長大后?頭也一定大,一定很好看。我們做這?已經很久了,從?也沒人買回去嫌不好的,你們放心。”說?話,她們便將男嬰的?子解開,撥弄男嬰,向我們展示孩子的塊頭。可怜的嬰儿仍然雙目緊閉,睡得很沉。

  看到談得有點僵,“紅斑”女子便招呼摩托車工說:“干脆帶他們去看那?一万二千塊的,看看他們到底要挑誰。”

  這時老劉苦口婆心地勸我們:“那?孩子我看過了,絕對沒有這?好。再說那孩子离這有十几里路,我勸你們還是挑這?吧。”

  我們重新折回小屋。

  一百元將孩子訂下

  “這樣吧,因為太貴,我們明天再?。”看到談得差不多了,我們想用一招緩兵之計。

  “那你們就放一千塊定金吧,孩子留給你們。”

  “一千塊那太多了,就放一百吧,明天一准?領孩子。”

  沉思片刻之后,“紅斑”女子?話了:“那好吧,一百就一百。明天反正不能降价,孩子給你們留?,我們講信譽,誰?我們都不會給,一定留給你們。你就明天?吧。”

  自始至終,三?月大的男嬰一直處于昏睡狀態,而三歲的男孩子則屋前屋后地跑,好像已經在這里住了很久。

  看到小屋有客人,周圍也圍了几?看熱鬧的。我們一行离開之后,怕這些“人販子”跟?,還特意繞了一大圈后,才与同事碰上頭。

 B

  一网打?

  果真有人在販賣儿童!10月19日上午將近11時,記者一行直接?到晉江市公安局刑警局報案。

  听了記者的描述后,施教導員立即与陳埭刑警大隊聯系。三分?后,刑警大隊的民警赶?市局會合。

  十分?后,記者与民警一同?到刑警大隊辦公室。在這里,打擊販賣人口的偵查工作開始了。

  郭副大隊長向知情人員作了詳細了解之后,果斷部署:找到昨日交易地點,兵分兩路,一路直?黃?,一路外圍埋伏。待到時机成熟,里應外合一网打?。

  她們已干了十几年?

  中午12時許。

  一輛警車領路,后面緊跟?兩輛車駛出晉江市公安局陳埭分局的大門,向霞村方向奔去。几分?后,車隊在霞村村委會門前的馬路上停下。記者与便衣警察小戴先行進入房間暗訪打探情?。外圍刑警則待在車里等候暗訪小分隊的消息。

  12時30分,民警小戴与我們一起?到小屋里。這時屋里只有那?老太婆躺在床上,一看到我們進?,她赶緊起身。兩?孩子正在這?与他們并無血緣關系的老人身邊熟睡。

  一說是?領孩子的,老婆婆立即要我們打電話給一位叫阿芬的。

  為了掌握更多的信息,我們与抱?男嬰的老太婆聊了起?。她告?記者,這間小屋是她的安身之處,為了賺點錢她時常幫人家帶孩子。昨天我們看到的那?“紅斑”女子与后??的那?時髦女人,還有摩托車工都是一起的,都很熟。

  “她們都很能干,家境也都不錯。干這?已經有十几年了。”一邊說,老太婆一邊心疼地摟?怀里的男嬰。

  “哎,你說這孩子長得這么好,父母也舍得賣。這邊這些外地人,跟別人亂?,生了孩子后也實在是狠心,接了錢人就走了。昨天他母親?喂過奶之后,這孩子就一直索奶吸,我哪有啊。只得讓他學?喝奶粉,昨天晚上吵了一夜,現在好了,會吸奶嘴了。”老太婆接?說。

  正聊?,阿芬赶到。記者一看,正是前天的那?胖女人。

  “他們有交代,你們把錢拿給我就行了。”一進屋,胖女人便過去抱起男嬰,樂呵呵地說。

  “不行,那天是她們帶我們?的,還是要等她們?了,?面再談談价錢。順便也得了解一下,這孩子的出生?,今后抱回去也才好報戶口,不然不好辦。”

  在我們的堅持下,胖女人到門外打電話。可是電話許久都沒有打通……

  怎么辦?民警小戴深知如果現在不一网打?的話,將?處理起?將會很麻煩。

  等!

  正在我們等得冒火時,男嬰醒了。睜?圓圓的眼睛,皺?小眉頭。小臉寫滿天真。張?的小嘴“哇哇”地哭了兩聲,小嘴一直張?,小腦袋也前前后后地搖動?,好像很想說話似的。在此期間,旁邊一位鄰居也跑?串門,看到我們在“買”小孩,隨聲附和:“買這樣的小孩可真值。”

  看我們等得焦急,老太婆提醒我們:“你們干嗎不去找那?摩托車工呢,他跟她們是一起的,可能知道怎么找她們。”

  果然,一通電話之后,前天帶路的摩托車工老劉便赶到了。得知我們要找昨天的“紅斑”女人与時髦女人時,他立即跑回家里,找其電話號碼。

  不久,折回?的摩托車帶回了好消息:她們兩?等會就赶到。

  聊天中,我們還從老太婆和胖女人口中听到一些消息:這兩?孩子是這兩天才被帶回?的,根本沒有出生?。他們以前出手的小孩也都沒有出生?。出生?是可以買的,千把塊就可以買到了。?這里買小孩、看小孩的大多都是晉江陳埭附近的人家。

  “今天早上還有人?看這?男嬰,為了守信她們才沒把孩子賣給別人。”她們一再?調自己的信譽。

  就這樣,時間過了將近一?小時。

  睡夢里孩子被抱离“狼窩”

  1時30分左右,一輛摩托車載?昨天的“紅斑”女子与時髦女子一起到?,風塵仆仆。民警小戴看到主要嫌犯都到齊了,便起身离座:“你們先聊,我到外面‘叫車’。”

  片刻,另一組的近十名刑警立即下車奔小巷而去。拐過長長的巷子,衝進平房里。其時,几名人販子正在与記者討价還价。“你們干什么?”面對突然闖進?的便衣,一名人販子臉色蒼白,惊慌失措地叫了起?。?閃亮的手銬?嚓一聲戴在她的手腕時,她終于明白?生了什么。

  刑警命令5名人販子蹲在地上不許動,隨后查看了躺在床上的兩?小孩子。其中一?睡意正濃,神情安然。另一?則張?大眼睛愣愣地看?四周,充滿了好奇。刑警輕輕地給他們裹上被單,交由兩名人販子抱?,隨后將他們帶上了警車。

 在押解他們的時候,周圍一大幫市民都圍?看熱鬧。指指點點地說:這些人早該被抓起?了!

  協議書

  下午2點,陳埭刑警大隊的辦公室。

  警方對5名犯罪嫌疑人分開進行了審訊。在“紅斑”女人的手提包里,刑警搜查出了三份協議書,其中兩份一模一樣。這些協議書除了最后署名不一樣外,其他協議內容大体相同:“?有一男儿,因家庭貧困而無法扶(?)養,自愿送他培養,永不相認,因怕口說不(無)憑,特立此?。”隨后,署有嬰儿父母姓名、家庭地址。

  從兩份協議書可以看出,這些孩子的父母都是外地人。其中一對夫婦?自四川古藺縣,其注明孩子生于今年農?八月二十一日早上七點。另一份協議的?署日期是10月18日,也就在事?前一天!孩子父母則?自江西高安市。協議的末尾上除了孩子父母?名外,還有一??人的名字,同時還有?紅的手印。

  孩子父母真的自愿把孩子送給人販子?

  ?初人販子在与記者進行討价還价中告?記者,這些孩子是他們花了5000元從孩子父母手中買?的。

  孩子被妥善安置

  昨晚6時許,記者撥通了晉江市公安局小何的電話。

  他告?記者,兩?可愛的孩子已經被臨時送往幼嬰院,暫時得到照顧。

  至于這些人販子,經過初步審查,他們初步交代說,這兩?孩子一?是花5000元買?的,另一?則是別人送的。

  小何告?記者,陳埭刑警大隊的民警還將繼續對他們作出審查。

  据了解,除非是親身父母,因經濟原因無力?養小孩,將其送人,否則其他任何人,只要以贏利為目的地出售小孩都构成“拐賣”。

  至于兩?孩子,最好是能讓他們回到自己親生父母身邊,如果不行的話,最終他們也會通過合法渠道,將兩?孩子送到相關部門,然后再讓社會上的愛心人士前?領養。

 C

 法网無情

 買方市場是儿童販賣源頭

  其實,販賣嬰儿現象由?已久,公安机關也曾經對此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前不久,全國?起了聲勢浩大的“打拐”運動,對嬰儿非法販賣活動具有一定的震懾力,販賣活動也曾一度銷聲匿?。但据知情人士反映,其實販賣活動一直沒有完全消失,只是更加隱秘罷了。他說,嬰儿販賣活動為什么一直沒法杜絕,除了犯罪分子為圖暴利?而走險外,還有一?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許多人都有購買欲望。

  這?說法得到了警方和有關部門的?實。据參与此次打擊活動的一名警官介紹,在閩南農村,養儿防老,?宗接代的思想相?嚴重。好像沒有孩子尤其是沒有男孩就會斷絕香火,正是在這种?統觀念滋生,而法律觀念的淡薄情?下,收養者無形中為販賣儿童“買方市場”的形成創造了條件,一些見利忘義的不法之徒趁机?而走險,牟取暴利。

  此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的一組調查統計數据也許能夠說明這?現象的普遍性。該部門提供的一份年初的統計數据表明,泉州目前符合收養條件,且具有收養意愿的家庭上千?,其中,提出男孩收養意愿達到1144?,有意收養女嬰為118?。但按照正?渠道,比如通過向福利院申請進行收養的方式是供不應求。如此也就相應地導致一些家庭通過其他渠道進行收養,由此也就為嬰儿販賣無形中提供了一??大的買方市場。

  拐賣儿童可被判死刑

  被販嬰儿?自何處?人販子又是怎樣把他們弄?的?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泉州一帶的被賣嬰儿?源主要有三,其中最主要的是有人以自己領養的名義騙過?,其次有些是人販子等偷竊人家的孩子;另外還有些是小孩的父母主動賣給人販子。更令人震惊的是,目前有种說法是,在一些貧窮地區,人們未做節育手?,將生下?的小孩賣出賺錢,大有產業化之勢。

  此次拐賣中,犯罪嫌疑人稱這些嬰儿都是外?打工者無力?養送給他們的,并且他們同孩子的父母?訂了協議。那么,父母是否可以隨意把孩子送給他人進行買賣呢?

  “在一?拐賣行為中,相關?事人,包括孩子的親生父母、拐賣者,收買者都應受到相應的處罰。”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張居彪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拐賣儿童,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權,其行為性質极其?劣。和其他人一樣,儿童從生下?就具有人身權,人格尊嚴不容侵犯。而把儿童?做商品,在市場隨意買賣,是對儿童人身權和平等權的嚴重踐踏,相關?事人應受到相應的處罰。

  張律師介紹,父母生下孩子,就應承擔相應的?養義務,不得隨意將孩子遺棄。即使把孩子送給人家收養,也得通過合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如果孩子親生父母以贏利為目的,把孩子賣給人販子,則其行為性質更加?劣,可以判處遺棄罪。

  “通過買賣關系收養儿童的買方,也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張律師說,收養儿童應?合法,按照有關法律?定,以一定的程序進行收養,而不能把人?做牲畜進行交易。

  至于人販子其性質更加?劣。目前,我國刑法對此類人進行了嚴厲的?定。按照刑法?定,其最高可以被判處死刑。(文中采用化名)

  他們就像賣菜一樣

  “他們就像賣菜一樣。”?初永春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其所見到的這一幕時,心惊膽戰地說。劉女士所說的“賣菜”并非真正的在菜市場交易,而是一起買賣嬰儿的場面。劉女士說,?時買主對嬰儿提出挑剔時,賣方立即打電話叫人用拎包送?兩?嬰儿。“看到他們那一幅純真而有無知的笑容,我?時只覺得心痛。”劉女士事后回憶起買賣嬰儿的那一幕時,抑制不住的?心。

  2003年8月初,劉女士的朋友陳小姐夫婦找到她,請她提供方便,一起到晉江去購買嬰儿。?時,他們一行三人開車?到西濱,穿街過巷,在一座二層小樓房里,他們見到了一?5歲的小男孩。因為朋友丈夫因孩子年齡過大為由不滿意時,賣主說我們什么貨都有,只要你愿意。隨后,他撥通一?電話。片刻,一名男子就一手拎?一?大拎包,?到交易的房間。打開拎包拉鏈,每?包中都有一?帶?奶味儿的嬰儿。“他們賣小孩就像賣菜一樣。”劉女士說。

 記者手記

 誰是真正的幫凶

  回想起這起營救男孩,智斗人販子的經?,始終困扰我們的是:他們買賣孩子的手法并不如我們想像中高明。

  ?生在那間敞?木門,不避日月的簡陋小屋里的肮?交易,為何卻遲遲未被人?現,未被人舉報。

  營救他們的是我們,在我們之前,難道就沒有人對這些突然冒出?的孩子提出疑問。

  在買賣孩子的几?小時里,小屋屋里屋外迎?送往了很多人。他們司空見慣的眼神令人害怕。在他們眼里,買賣一條生命与市場上買一只小狗沒有本質的區別。

  在人販子低?頭,被押解的時候。“司空見慣”的鄰居們忽然齊刷刷地圍了過?。他們用獵奇的眼光看?民警帶走人販子。人群中听不到指責聲,只听到好奇地詢問聲:他們怎么了?犯了什么事?

  在离開小巷的最后片刻,記者終于听到圍觀的群眾中?出微弱的聲音:他們早該被抓起?了。

  可是?回過頭尋找這?聲音主人時。它的主人卻轉過臉去,深躲起?,仿佛怕別人追究他說話的責任。到底誰是幫凶?是誰不尊重生命?是誰在為犯罪作掩護?

 D

  全國特大販賣嬰儿案廣西開審

  誰販賣了118名嬰儿?

  10月15日,震惊全國的特大販賣嬰儿案在廣西玉林市開庭審理。52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玉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他們在近兩年內販賣嬰儿118名。他們所販嬰儿除1名男嬰外,其余全部為女嬰。

  今年3月17日、30日,廣西警方連續破?兩起特大販賣嬰儿案,分別解救出28名和13名嬰儿。案件引起中央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警方投入100多名警力,順藤摸瓜,一?橫跨廣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區),涉案上百人的販嬰團伙浮出水面。

  人販筑起三道販嬰“通道”

  人販共分三道。第一道人販以廣西玉林市福綿區謝德明、辛麗芳兩家組成的家庭窩點為主。他們負責在玉林市、欽州市等地“收集”女嬰。

  57歲的被告謝德明,全家7人參与作案。自2001年以?,先后竄到玉林市福綿區附近一些地方,向?地人販子、醫護人員、農村接生人員購買女嬰64名。

  謝德明是玉林市福綿區一?只有小學文化的60歲的老太婆,她在?地卻有“好心婆婆”的美稱。因為只要哪家生了女嬰,她知道后就會跑上門去熱心地詢問:“你們愿不愿意養呀,不愿意養我可以幫你們找人收養。”

  其實她哪是幫找人收養,她是將嬰儿販賣給從安徽、河南、湖北等地?的人販子。

  2001年初,在福綿區,她認識了一?向她“問路”的外省人,這?外省人告?她,有人托她在福綿抱養一?女嬰,只要能弄到,她肯出大价錢。“好心”的謝德明四處打听,抱?了一?,就這樣賺了“第一桶金”。從此,她每日奔跑于鄉間農家、醫院、診所,“專業”購買女嬰,“事業”越做越大,她的家變成了販嬰中轉站和聯絡中心。在她的“奔走”下,一條販賣嬰儿的“鏈”形成了。

  除了她本人,她的家人也參与進?,充?耳目,四處探听、收買女嬰。此案52名被告中,謝德明及其家人就占了7名。從2001年以?,這?“販嬰之家”販賣了64名嬰儿。

  被告辛麗芳、陳善才夫婦自2002年下半年起,先后竄到福綿區的沙田鎮等地,購買、騙取女嬰31名。2002年9月,一位產婦在玉林市福綿醫院產下一名女嬰,辛麗芳、陳善才以給其妹收養為名,騙得嬰儿,后以400元价錢出手。

  第二道人販河南省永城市人崔文獻、趙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監利縣人蔡立平、李秋梅等人,在玉林市從第一道人販手中購得嬰儿后,將嬰儿販運到安徽、河南兩省,轉賣他人。

  在運輸嬰儿過程中,人販為掩人耳目,一般由女性成員或者男女配對運送嬰儿,或搭乘火車,或包租長途臥?班車直接運送,后因多次被查處,他們便化整為零、多地點分散上車。

  為不讓嬰儿哭鬧,出?前,他們給嬰儿喂食安眠?,并用布條捆綁嬰儿的手腳,兩?嬰儿裝在一?旅行袋里,多的三四?塞入一?包中。上車后把嬰儿?行李放在身邊或行李架上,途中隔一段時間打開包?透气和喂奶粉。

  第三道人販韓青松、張新方(另案處理),主要負責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嬰儿,再以高价賣給?地一些群眾。嬰儿价格依長相和健康狀?而定。一些人販從接生婆或介紹人處購得嬰儿的价格最低僅50元。在玉林最后一手价格一般在1200元以內,販運到安徽、河南后“交貨”的价格則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醫護人員參与販嬰

  在52名被告人名單中,11名醫護人員“榜”上有名:玉林市福綿區婦幼保健院醫生李?;福綿區醫院婦產科護士長黎活、醫生吳進娣、護士陳敏蓮、護士謝偉紅;玉林市興業縣石南鎮南街街道衛生所醫生陳皎;興業縣?安鎮衛生院婦產科醫生劉偉新;福綿區樟木鎮衛生院婦產科醫生王惠英以及?体醫生黎桂英、李紹春、黎永蘭。謝德明、辛麗芳從他們處購買女嬰時付給手續費大多在100元-200元。

  在謝德明等人這條罪?的販嬰鏈中,不少婦產科醫生、護士、鄉村接生員充?了不光彩的角色,或是打電話告?謝德明信息,或是直接抱走嬰儿轉賣給謝德明。尚有相?多的接生員因為只提供信息沒收取錢而免于處理。其中李?、黎活還分別是某醫院婦產科主任和護士長。

  2001年初,謝德明干上販賣嬰儿的勾?后,就?到玉林市福綿管理區最大的某醫院婦產科,找到李、黎,表示“合作”意向。見有利可圖,身為科主任、護士長的李、黎竟同意了。兩人還召集科里醫護人員商定:不論是誰?班,听到有產婦生下女嬰不愿養的,就打電話給謝德明,叫她?抱走嬰儿,并向謝收取“紅包費”。“紅包費”統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給大家。還要求,謝德明?抱走嬰儿時,值班人員要讓產婦寫下內容為“同意給人抱養,不再要回”的字据。

  2002年以?,該婦產科集体賣給謝德明4名嬰儿。2002年8月,該科值班護士陳某以200元的价錢將一名嬰儿賣給謝德明,几天后,嬰儿的父母反悔了,找到陳要嬰儿。陳、黎急忙到謝家要人,然而謝已將嬰儿賣走,無法找回了。為防止嬰儿父母向有關部門舉報,黎活動員全科10多名醫護人員每人出錢140多元?夠2000元賠給女嬰父母。

  作為婦產科主任的李?,看到時不時有人?到她的科里“撿”走女嬰賣給謝德明,竟“眼紅”了,除同意科里集体賣嬰外,還私下与其母親商量,如听到有產婦生下女嬰不愿養,她就告?母親,由母親?醫院抱走嬰儿。2001年10月至2003年1月,李?的母親到該婦產科抱走3名嬰儿賣給謝德明。

  重男輕女是禍根

  “3‧17”特大販嬰案導火索是人販之間互相眼紅,為打擊對方才向公安机關舉報的。事后有人提出,如果人販不“窩里斗”,這一喪失人性的行為不知還要持續多久?還有多少無辜的嬰儿將遭此厄運?

  118名嬰儿,為何竟然像商品一樣被買賣?難道真如有人認為,一些父母之所以愿意將嬰儿?做商品般買賣,是因為他們貧窮?實際上并非如此。玉林市靠近廣東,是廣西經濟比較?達的地區之一。這些地方之所以成為棄女嬰、販嬰的集散地,原因?管林林總總,但最主要的是由于重男輕女思想所導致。

  因為嬰儿的?源無非几种途?:想要男嬰卻生下女嬰而遺棄的嬰儿;既是女嬰又屬超生范疇而遺棄的嬰儿;非婚生育遺棄的嬰儿;偷拐?的嬰儿。

  但警方在案?后,多方了解?實,這次被販賣的嬰儿僅有很小一部分屬于非婚生育和偷拐的嬰儿。

  廣西刑偵總隊隊長吳竹林說,在玉林流行這樣一句話:“生男孩吃什么有什么,生女孩有什么吃什么。”人們認為,家里沒有?頂家立戶的,腰杆子都直不起?。很多人生了女孩,要么送人,要么根本就不抱回家,丟在醫院里。一?巨大的“賣方”市場就這樣形成了。

  另外,育齡婦女的孕情監測、計划生育檔案、生育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欠缺,基層計生网絡有待健全,農村非法接生問題突出,也是導致棄嬰現象?生的一?重要原因。

  “買方”市場又是如何形成的?我國現行的計生政策決定了一般情?下,一對夫婦只許生育一?孩子。因此,有些人就想辦法收養,甚至不惜用錢購買。在河南一些地方,買?一?嬰儿后,只需8000元左右就可入戶口。在農村,買?女孩長大后還可成為“搖錢樹”。

  四面八方涌?嬰販

  在這52名被告中,有24人是?自河南、安徽、湖北等外地的人販子。他們构成了這條販嬰罪?鏈的重要一環。

  人販子的鼻子是靈敏的,哪里有生意總能嗅得出。玉林“紅火”的地下販嬰市場將湖北、安徽、河南的人販吸引過?了,而他們對嬰儿的大量的需求又刺激玉林這邊更多的人投入其中。

  這些人販在玉林收購到嬰儿后,成批地搭乘長途客車帶走。為避人耳目,他們將嬰儿裝進旅行袋中;為避免嬰儿哭啼而暴露,他們竟給嬰儿服安眠?。一些嬰儿一路長時間顛簸,到達目的地時已身患多种疾病。

  今年3月中旬,?自河南、安徽等地的三路人販20多人齊聚玉林,相繼向謝德明、辛麗芳等人購買了28名女嬰。3月17日,葛法申、葛法鋒等一路人馬准備搭乘皖S-02099臥?大客車前往安徽亳州;同時,郭方勤、陳淑?、崔勤一等一路人馬也准備搭乘同輛車去亳州;這一天,崔文獻等一路人馬也准備上這輛車。這么多人、這么多嬰儿同上一輛車,未免太過顯眼,于是他們派“代表”在玉林火車站附近上車占位置,其他人分別搭乘其他車到沿路的山心鎮、貴港市、黎塘鎮等路邊等候,隨時用手机聯系。

  然而他們的如意算盤沒打好,最終被過路的群眾?現并報警。3月17日晚,這輛車上的18名人販被一鍋端,車主李芹以及周某、高某、楊某等相關人員明知這伙人拐賣儿童而給予幫助,也被警方逮住。

  3月20日,謝德明被警方抓?。(新?)

 販嬰案背后的思索

  如此多的嬰儿被販賣,讓人触目惊心。造成上百名嬰儿被販賣的原因,說是鄉村重男輕女思想嚴重、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似乎還不能完全詮釋。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些被販賣嬰儿,大多是第二胎,第三胎,甚至是第四胎。在我國實行計划生育已20多年的今天,還出現如此多的超生現象,讓人難以置信。有關部門的職能管理哪去了?

  鄉村的社會動態管理是不是也存在漏洞和缺陷??一??嬰儿從村庄里消失,為什么沒人留意關注和追查?其實很多人知道嬰儿被販賣之事,而鄉村管理層為什么竟不知道或不干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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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www.gazx.gov.cn2003-12-1716:13:50
喪絕人倫販賣女嬰全國罕見販賣女嬰大案是如何被突破的?
廣西賓陽警方偵破“3.17”特大販嬰案紀實
韋典詩廖建明

本站12月17日賓陽訊(通訊員韋典詩廖建明)

  核心提示:2003年11月30日上午,震驚全國的特大販賣嬰兒案在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 主犯謝德明、崔文獻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主犯辛麗芳、陳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主犯蔡立平、趙洪亮、李秋、葛法申、張桂雲被判處無期徒刑。 其餘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予刑事處罰外,分別被判處15年至1年6個月有期徒刑。 12月17日,首先承擔此案偵破工作並取得關鍵突破的廣西賓陽縣公安局首次向新聞媒體披露此案偵破內幕。

  28名女嬰惊現長途客車行李中 

  今年3月17日下午2時40分,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子使用手機向廣西賓陽縣公安局黎塘分局辦公室舉報,稱有一夥人販子欲從玉林或南梧二級公路沿線的貴港、黎塘等地攜帶4名嬰兒搭乘“皖S02099”號雙層臥舖大客車經桂海高速公路到安徽、河南販賣。 接報案後,賓陽縣黎塘公安分局隨即向縣公安局藍常寧局長作了匯報,藍常寧局長指示黎塘分局:立即組織警力做好截查工作,並將情況向駐在桂海高速公路賓陽王靈收費站附近的廣西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四大隊通報,請求四大隊派員協助攔截,發現情況馬上報告。當晚8時42分,“皖S02099”號大客車到達南梧二級公路與桂海高速公路接交口——王靈收費站,在此佈控的民警立即上前攔截,發現情況有異,馬上連人帶車押到四大隊駐地。 經檢查,在這輛雙層臥舖大客車上發現來歷不明的女嬰28名,這28名女嬰最小的一個剛出生2天,最大的一個出生不到三個月,所有女嬰全部裝在簡易旅行袋內,每隻旅行袋裝有2至3名,多數女嬰的手腳被繩子捆綁,由於長途顛波以及車內空氣混濁閉塞,所有女嬰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脫水、缺氧、酸中毒、體溫偏低等症狀,部分女嬰還出現黃疸、肺炎、皮炎、臍炎、濕疹並發等重症,全身腥臭難聞,許多女嬰都已經被折磨得哭叫不出聲音,甚至已經奄奄一息,解救中賓陽警方證實有一名女嬰已經窒息死亡,賓陽縣公安局立即與醫院聯繫,並協助醫務人員將27名女嬰送往地處賓陽縣黎塘鎮的廣西南寧地區衛校附屬醫院搶救,車上所有的42名乘客同時被帶回公安機關審查。

  搶救嬰兒和案件偵破工作並進 

  為了進一步查明案情,廣西賓陽縣公局局長藍常寧、政委李東勇等領導聞訊後立即帶領刑警、治安大隊等50名民警火速趕到黎塘,同時將情況逐級匯報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和南寧地區公安局、自治區公安廳。 賓陽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以及原南寧地區公安局局長李偉文、廣西區公安廳刑偵總隊呂開旺副總隊長,原區交警總隊長、現區公安廳副廳長於娃憲等領導及時趕到,並成立了以賓陽縣莫樹週縣長為組長的“3.17”女嬰案處置工作組和成立以賓陽縣公安局藍常寧局長為組長的“3.17”案件偵破組,並製訂了詳細的偵查方案,立即開展搶救護理嬰兒和案件偵破工作。

  深夜2時許,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周明甫從首府南寧市連夜趕到賓陽現場,認真聽取了各工作組的工作匯報後,作了具體的部署,週副主席指示賓陽縣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衛生、民政等各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女嬰,精心護理,務必做到一個都不能少,決不允許發生女嬰在醫院死亡的事故,區、地、縣三級公安機關要全力偵破,及時破案。 3月18日早上,廣西區公安廳副廳長文起潔也趕到賓陽指揮破案,考慮到賓陽縣實際情況,文副廳長當即拍板劃撥5萬專案經費給賓陽縣公安局用於偵破“3.17”案件工作。 27名嬰兒被就近緊急送到南地衛校附屬醫院後,醫院搶救、安置和護理小組馬上按照一個醫生和一個護理人員對一個嬰兒的“二對一”的特護標準,及時給予嬰兒輸氧、保暖、輸液、消炎等搶救;還給嬰兒餵奶、清洗、更衣和進行破傷風、卡介疫苗、乙肝疫苗的三種疫苗接種等治療護理;根據病情輕重對嬰兒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單獨保存以備今後認領。 同時,又投入25多萬經費添置了空調、藍光保溫治療儀、輸液泵、空氣淨化氣等一大批救治設備,專設嬰兒營養調配室,新生兒環境病房等良好設施以供這批嬰兒安置和護理之用,經過醫務人員12天的搶救、治療、精心護理,27名女嬰全部轉危為安,逐漸恢復了身體健康。

  較量中剝開人販子畫皮 

  案發當晚,廣西賓陽縣公安局立即根據賓陽縣“3.17”案件處置工作組的部署,在區、地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組織了刑警、治安、經偵、巡警及黎塘分局、黎塘、黎明、王靈、和吉、洋橋派出所132名民警成立了偵破組,由賓陽縣公安局局長藍常寧任組長,具體組織偵破工作。 首先,偵破組採取“二對一”的辦法,對車上42名司乘人員進行認真審查。 由於犯罪嫌疑人跨省區作案,心理準備較為充分,加上作案者普遍具有的抵賴心理等原因,當晚的審查工作未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藍常寧局長立即組織偵破組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分析,決定加大審查力度,派出工作組連續趕往案發地廣西玉林市,請求玉林市公安機關對自稱為河南人的20名乘客、自稱為安徽人的18名乘客在玉林的暫住地開展詳細調查,設法找到案件舉報人,弄清他們的基本情況以及被拐嬰兒的來歷,同時組織偵技人員對“皖S02099”號大客車所有42名乘客攜帶物品開展過細勘查,從中發現與拐賣嬰兒案件有關的物品,為審訊工作提供證據材料。 偵破組及時調整審訊策略,從現有證據,掌握的情況入手,選準河南籍乘客葛法申、郭方勤及其姘婦陳美榮等3人為突破口,組織精幹力量進行重點審訊。 經過連夜作戰,3月18日上午10時許,審訊工作初露曙光,重點對象葛法申等3人供認,車上28個嬰兒中,有3個是他們各自“拾來的”,準備帶回河南老家送給親戚撫養,審訊人員立即固定了證據。 同時勘查工作也取得了進展,偵技人員先後從9名乘客的身上、所攜物品中找到與嬰兒護理工作有關的藥品、生活用品如奶瓶、尿布、衣服等物。 3月18日下午,偵破組立即依法對涉嫌拐賣嬰兒的葛法申、郭方勤等12人實行刑事拘留。

  3月18日晚上8時,廣西區公安廳刑警總隊呂開旺副總隊長、賓陽縣公安局藍常寧局長再次召集偵破組有關辦案人員召開碰頭會,研究審訊策略,進一步研究部署落實偵破工作,偵破組民警不辭勞累顧不上休息,乘勝追擊,發揮連續作戰精神,3月19日晚上8時,藍常寧局長親自參加對犯罪嫌疑人的直接審訊工作,並取得了關健性突破,先後有15名犯罪嫌疑人承認了販賣女嬰的事實,同時掌握到販嬰大案關鍵人物“老謝”和“胡姐”的基本犯罪事實。 偵破組以此為案件突破口,經過深入廣泛調查取證,初步查明“3.17”販嬰案係以河南籍郭方勤夫婦和廣西玉林市謝德明等23名犯罪嫌疑人所為。 3月21日上午11時許,赴廣西玉林市工作組傳來捷報,倒賣女嬰案的關鍵人物“老謝”(謝德明,女,66歲,廣西玉林市福綿區福綿村人)和湖北籍中年婦女“胡姐”(胡冬梅,女,46歲,湖北省監利縣週溝鄉人)已順利抓捕,向公安機關舉報此案的舉報人也已經找到,並於當天下午將這兩名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舉報人安全帶回賓陽。 當天下午及晚上,藍常寧局長再次親自點將並參加了對“老謝”、“胡姐”的審訊,此二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供認了非法購銷嬰兒的犯罪事實,“3.17”特大販賣女嬰案很快取得了關鍵性突破,這起全國罕見的特大販賣女嬰案終於惊現於世。

  經廣西賓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賓陽縣公安局於3月27日對本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宣布執行逮捕,案情基本查明。 根據法律有關規定,賓陽警方於3月30日將案件移交給廣西玉林市公安局進一步審理。 同時,女嬰的安置工作在廣西區民政廳的積極協調下,根據棄嬰護理的有關規定,賓陽縣於3月31日下午3時將全部27名女嬰移交給玉林市民政、衛生等部門進一步護理及尋找、確認嬰兒身源工作。

  驚天大案大白天下 

  廣西賓陽縣公安局成功偵破“3.17”特大販賣嬰兒案,為廣西玉林市公安局最終破獲此系列販賣女嬰案打開了一個缺口。 就在賓陽縣公安局移交“3.17”案件的當日,廣西橫縣公安局在群眾舉報下,同樣是在桂柳高速公路上從一輛截獲的長途大客車中,解救出裝在旅行袋中正被販賣的13名嬰兒。 案件引起中央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各級領導明確批示公安機關要從速從快偵破此系列案、司法機關要從重從嚴處罰罪犯。 公安部將此系列案列為部級督辦案件,同時指定廣西玉林市公安局為主要辦案單位,“3.17”案件發生後,廣西賓陽、玉林、橫縣公安局投入500多名警力,順藤摸瓜,深挖細查,一個橫跨廣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區),涉案上百人的購、運、販“一條龍”的特大販賣嬰兒犯罪團伙終於全部浮出水面。

  幾年前,這個人販團伙的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以收廢舊為名,從河南、安徽來到廣西玉林市租房作為落腳點。 人販團伙共分三道。 第一道人販以廣西玉林市福綿區謝德明、辛麗芳兩家組成的家庭窩點為主。 他們負責在玉林市、欽州市等地“收集”女嬰。 人販子謝德明全家7人參與作案。 自2001年以來,先後竄到廣西玉林市福綿區附近一些地方,在金錢利益驅使下,喪盡人倫,與向當地人販子、醫護人員、農村接生人員互相勾結,從不法渠道低價購買女嬰64名,“3.17”案件的28名女嬰中,有15名來自謝德明之手,均來自其女兒、女婿在玉林市城鄉專門收購的棄嬰。 人販子辛麗芳、陳善才夫婦自2002年下半年起,先後竄到福綿區的沙田鎮等地,購買、騙取女嬰31名。 2002年9月,一位產婦在廣西玉林市福綿醫院產下一名女嬰,辛麗芳、陳善才以給其妹收養為名,騙得嬰兒,後以400元價錢出手。 據查,這些犯罪嫌疑人對玉林當地的情況熟悉,販賣女嬰手法老練,並訂有攻守同盟。 他們大部分有過拐賣嬰兒前科,有的已販賣過4次,最多的賣過8名女嬰。

  第二道人販河南省永城市人崔文獻、趙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監利縣人蔡立平、李秋梅等人,在廣西玉林市從第一道人販手中購得嬰兒後,通過“專用運輸渠道”將嬰兒販運到安徽、河南兩省,轉賣他人。 “3.17”販賣嬰兒案中,人販子崔文獻與安徽省亳州市客運集團總公司的“皖S02099”號大客車車主李芹(女,38歲,住安徽省亳州市石人坑人)聯繫,李芹得到通知後,即與河南籍司機周廣西、安徽籍司機高先鋒、楊海洋從安徽亳州開車到廣西玉林市,向所有的犯罪嫌疑人每人收240元車費後,開車將女嬰連同犯罪嫌疑人送回河南省永城、安徽省亳州等地。 在運輸嬰兒過程中,人販為掩人耳目,一般由女性成員或者男女配對運送嬰兒,或搭乘火車,或包租長途臥舖班車直接運送,後因多次被查處,他們便化整為零、多地點分散上車。 為不讓嬰兒哭鬧,出發前,他們給嬰兒餵食安眠藥,並用布條捆綁嬰兒的手腳,兩個嬰兒裝在一個旅行袋裡,多的三四個塞入一個包中。 上車後把嬰兒當行李放在身邊或行李架上,途中隔一段時間打開包來透氣和餵奶粉。

  第三道人販韓青松、張新方,主要負責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嬰兒,再以高價賣給當地一些群眾。 嬰兒價格依長相和健康狀況而定。 一些人販從接生婆或介紹人處購得嬰兒的價格最低僅50元。 一般在廣西玉林最後一手價格在1200元以內,販運到安徽、河南後“交貨”的價格則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全國最大販嬰案開庭公審52名被告涉嫌販賣100多名嬰兒 

2003年11月11日
一輛跨省長途客車上,滿載的竟是人販子和被販賣的嬰兒,讓查獲此車的執法人員震驚不已。

而這只是冰山的一角。

警方經過深入偵查,竟挖出一個有50多人涉嫌參與的販嬰网絡,被販賣的嬰兒有100多名……

2003年10月15日,全國最大的販嬰案在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52名被告人站在了被告席上,年齡最大的60多歲,最小的才17歲。

1、客車上惊現28名女嬰 

3月17日,細雨霏霏。 廣西高速公路賓陽收費站。

廣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隊的幾名民警仔細地觀察著過往車輛。 此前,他們接到報警:一輛從玉林開過來的客車上有人販賣嬰兒。

晚8時40分,一輛從玉林開往安徽亳州的臥舖大客車駛近了,民警們上前做出靠邊停的手勢,汽車緩緩停下。 “安全檢查。”民警對司機說。 然後,民警直接將車押回支隊隊部。

民警檢查乘客,沒發現有人懷抱嬰兒。 但當打開乘客們的包裹時,眼前的景象讓他們震驚:包裡竟然裹著一個個的嬰兒! 打開一隻旅行袋,是嬰兒;打開另一隻,也是嬰兒;再打開一隻,還是嬰兒! 有的一隻旅行袋裡甚至裝著兩三個嬰兒。 從嬰兒頭部的皺紋看,有的出生才幾天,有的臍血還未乾。 這些嬰兒的襁褓十分單薄,一個個凍得臉色發紫。

全車共查獲28名嬰兒!

民警們立即將嬰兒送到賓陽縣城南寧地區衛校附屬醫院。 經檢查,28名嬰兒都被餵服了安眠藥,1名嬰兒已死亡,另有1名嬰兒病情嚴重。

這麼多的嬰兒是從哪兒來的? 沒接到有關嬰兒失蹤的報案。警方分析,這些嬰兒可能是人販子從各地收集而來,然後集中到玉林中轉。 如果是這樣,此案的背後肯定隱藏著一個不小的販嬰團伙,被販賣的嬰兒恐怕也不止這28個。

廣西警方組織了龐大的警力展開調查,很快,一個以謝德明等人為首的目前全國最大的販嬰團伙浮出水面。 到目前為止,已有近60名涉案人員落網。

2、“販嬰之家”賣了六十四名女嬰 

60歲的謝德明住在玉林市福綿鎮,只有小學文化。 她在當地有“好心婆婆”的“美稱”,因為只要哪家生了女嬰,她知道後就會跑上門去熱心地詢問:“你們願不願意養啊?不願意養我可以幫你們找人收養。”

其實,她哪裡是幫忙找人收養,她是將孩子販賣給從安徽、河南、湖北等地來的人販子。

2001年初,謝德明認識了一個“問路”的外省女人,這個人告訴謝德明,有人托她在福綿抱養一個女嬰,只要能弄到,她肯出大價錢。 “好心”的謝德明四處打聽,抱來了一個,這是她做的第一筆“生意”。

從此,她每日奔走於農家、醫院、診所,專門購買女嬰。 很快,“事業”越做越大,她的家成了販嬰中轉站和聯絡中心。 在她的奔走下,一條販賣嬰兒的“鏈”形成了。 哪家生了女嬰,無論是在家裡生的,還是在醫院生的,只要不願養,總會有人向她報信,她就去將嬰兒買回來。 另一頭,來自數省的人販子不斷地與她保持聯絡。
除了她本人,她的家人也參與了進來,充當耳目,四處探聽、收買女嬰。 此案52名被告人中,謝德明及其家人就佔了7名。從2001年以來,這個“販嬰之家”共販賣了64名嬰兒。

3、販嬰暴利使人性淪喪 

在玉林一些偏僻的鄉村,至今仍存在著濃厚的重男輕女觀念,不少夫婦生下女嬰後不願養,寧願給人收養或乾脆扔掉,以期再生一胎。 正是因為如此,人販子才能以極低的價錢買走女嬰,甚至打著收養的幌子,一分錢不花地將女嬰抱走。

2001年6月,玉林市福綿鎮李某夫婦生下一個女嬰,不願養。已成為謝德明“下線”的接生員王惠新立即打電話告訴了謝德明。 謝當即趕到李家,抱走嬰兒,不但沒付錢,還以要給嬰兒買奶粉、衣服為名,從這對夫婦手中要走了200元(王惠新分得100元)。

謝德明的“下線”們以極低的價錢或根本不花錢將新出生的女嬰抱走後,再以50~700元不等的價錢賣給謝德明,謝再以800~1200元不等的價錢賣給來自安徽、湖北、河南的蔡立平、李秋梅、崔文獻、葛法申等人,他們帶回本地後,又以每名2000~2700元不等的價錢將嬰兒賣給他人。

4、婦產醫生、護士、接生員紛紛鑽進販嬰鏈 

在這條罪惡的販嬰鏈中,不少婦產科醫生、護士、鄉村接生員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或是打電話給謝德明通風報信,或是直接抱走嬰兒轉賣給謝德明。 在謝德明等人販賣的嬰兒中,大部分是由醫護人員提供信息或直接從醫護人員手中購買的,而此案的52名被告人中,竟有15人是醫護人員、接生員,其中包括某醫院婦產科的主任李瓊和護士長黎活。 此外,尚有多名接生員因為只提供信息沒收錢而免於處理。

2001年初,謝德明幹上販賣嬰兒的勾當後,就來到玉林市福綿管理區最大的一家醫院的婦產科,找到李、黎,說明了“合作”意向。 見有利可圖,李、黎兩人不僅一口答應,而且還召集科里醫護人員商定:不論是誰當班,聽到有產婦生下女嬰不願養的,就打電話給謝德明,叫她來抱走嬰兒,並向謝收取“紅包費”。 “紅包費” 統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發給大家。 她們還要求,謝德明來抱走嬰兒時,值班人員要讓產婦寫下內容為“同意給人抱養,不再要回”的字據。

2002年以來,該婦產科集體賣給謝德明4名嬰兒。 2002年8月,該科值班護士陳某以200元的價錢將一名嬰兒賣給謝德明,幾天后,嬰兒的父母反悔了,找到陳,要求要回嬰兒。陳、黎急忙到謝家要人,然而謝已將嬰兒賣走,無法找回了。為防止嬰兒父母向有關部門舉報,黎活動員全科10多名醫護人員每人出錢140多元,湊了2000元賠給了女嬰父母。

作為婦產科主任的李瓊,不僅組織科里集體賣嬰,還與其母親商量,如聽到有產婦生下女嬰不願養,她就告訴母親,由其母來醫院抱走嬰兒。 2001年10月至2003年1月,李瓊的母親到該婦產科抱走3名嬰兒賣給謝德明。

5、遺棄女嬰司空見慣 

2001年10月15日,福綿鎮某村的黎某在醫院生下一個女嬰。這是她生的第三胎了,前兩胎都是女兒。 一看第三胎又是個沒“把兒”的,黎某的丈夫十分失望,當即一揮手說:“送人!”當班的醫生正是李瓊。 李趕緊打電話告訴母親,其母直接將嬰兒抱到謝德明家,賣得區區50元。 案發後,警方找到黎某夫婦盤問,他們還不肯承認此事。

在一些鄉村,生下女嬰就送人已是公開的事情,往往一個村莊就有5~10名嬰兒被謝德明或其他人販子抱走。

在歧視女嬰的環境中,生下不願養的女嬰後,如果沒有被人販子買走,女嬰的遭遇可能會更慘,那就是被扔掉。 在謝德明等人販賣的女嬰中,有一些就是在路邊、牆角、草叢中撿到的。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這些被販賣的嬰兒,大多是第二胎,第三胎,甚至是第四胎。在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實行了二十多年的今天,還出現如此多的超生現象,讓人難以置信。 有關部門的管理到哪裡去了?

6、販嬰形成罪惡鏈條 

玉林“紅火”的地下販嬰“市場”將外地的人販子吸引過來了。 在本案的52名被告人中,有24人來自河南、安徽、湖北等地,他們構成了這條販嬰罪惡鏈的重要一環,而他們對嬰兒的大量需求,又刺激玉林這邊更多的人加入到販嬰隊伍中。

來自湖北、安徽、河南等地的人販子除了向謝德明收購嬰兒外,還拓展“市場”,向陳善才、辛麗芳、陳皎等人收購女嬰。其中向陳善才、辛麗芳夫婦購買31名女嬰,向陳皎、謝偉紅等人購買10名女嬰。

這些人販子在玉林買到嬰兒後,成批地搭乘長途客車帶走。 為避人耳目,他們將嬰兒裝進旅行袋中,為避免嬰兒哭啼而暴露,他們竟給嬰兒服安眠藥。 一些嬰兒經過一路長時間的顛簸,到達目的地時已經奄奄一息。

今年3月中旬,來自河南、安徽等地的三路人販子共20多人聚集玉林,分別向謝德明、辛麗芳等人購買了28名女嬰。 3月17日,葛法申、葛法鋒等買了8名嬰兒,準備搭乘皖S-02099臥舖大客車前往安徽亳州;郭方勤、陳淑華、崔勤一等買了7名嬰兒後準備搭乘同一輛汽車去亳州;崔文獻等買了12名嬰兒,也準備上這輛車。 這麼多人、這麼多嬰兒同上一輛車,未免太顯眼,於是他們派人在玉林火車站附近上車佔下座位,其他人分別搭乘其他車到沿路的山心鎮、貴港市、黎塘鎮等路邊等候,車到站時,佔座位的人下車,他們上車。

雖然機關算盡,他們的罪惡勾當還是被過路的群眾發現並報了警。 3月17日晚,這輛車上的18名人販子被“一鍋端”,車主李芹以及周某、高某、楊某等相關人員明知這夥人販賣兒童而給予提供幫助,也被警方抓獲。

3月20日,謝德明被警方抓獲。
惡之花的凋落 公安部掛牌5-11特大販嬰案解析www.XINHUANET.com  2004年08月23日 14:48:07  來源:法制日報

  任素彥落網了。這位至少有6年販嬰經歷的中年婦女,是在一次例行出城登記中被抓獲的。

兩個多月的艱苦偵查,一個超過百人的販嬰團夥漸漸浮出水面。截至7月30日,警方初查涉案嬰兒76名!

這起被定為“5·11”特大系列販賣嬰兒犯罪集團的案件,在全國是罕見的。它成為今年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第20起案件。

駭人聽聞的是,被販嬰兒最小的僅僅出生2小時,大的也只有100個小時。

盤問 截獲販嬰者

44歲的馬貴忠是任素彥的丈夫,他比妻子大1歲。5月11日晚,他們花1200元錢租了一輛紅色捷達計程車準備去北京。

22時20分,計程車來到呼和浩特市塔利村,停在呼市公安局在110國道邊設立的治安崗亭(計程車出城登記站)前。

“去哪兒?”“北京。”“幾個人走?”“兩個人。”“不對。是三個人,還有一個小孩兒。”計程車司機的更正,引起三中隊中隊長喬玉俊、副中隊長張瑞民的注意。

“孩子多大?”“二十多天。是我小姨子生的,送北京親戚。這麼點兒的小孩兒還用登記?”馬貴忠答話時神色有些慌亂。“你小姨子是哪兒的?”很平常的一句問話,馬貴忠竟然答不上來。

一看計程車裏的嬰兒,還閉著眼睛。明明是剛出生的,怎麼說二十多天?為什麼要說假話?難道小孩兒的來路有問題?兩名幹警立即將馬貴忠和任素彥分開進行詢問。

“小孩是我妹妹生的,她不要了,我要抱養,準備到北京去做個體檢。”任素彥的回答與其丈夫明顯不同。

“呼市有那麼多大醫院,還用去北京?”任素彥無言以對。

“到底怎麼回事兒?”幹警的口氣嚴肅了。

發覺無法過關,他們老實交待:“孩子是從呼市一家小診所買來的,給了產婦1000元錢營養費,給了大夫800元接生費。由於誤了長途客車,準備連夜往北京送孩子。”

聽到報告後,公交分局領導指示:立即調查取證。在任素彥帶領下,幹警找到那家診所。大夫證實,孩子確實是他們以1800元的價錢買走的。

任素彥後來說,是女嬰,準備5000元錢“出手”。

搜查 牽出驚人大案

麻花板村地處呼市城郊結合部。沿著一條不是很直的水泥路,記者來到任素彥已經租住了9年的院子。任素彥的家坐東朝西,不足18平米。門鎖上的灰塵告訴記者,這房子的主人已經有一段時間沒回家了。

因為從來也沒見過他們把嬰兒抱回家,鄰居們聽說販賣嬰兒的事兒,都感覺奇怪和驚訝。

但就是在這裡,形成了一個跨越全國四個省份的販嬰網路,任素彥的“買賣”也達到高峰。在2003年,平均不到10天就“出手”一個嬰兒,最多的一個月販了7個!

5月12日,張瑞民等3名幹警搜查了這間平房。

房間裏擺設非常簡單,一面炕,一張床,一隻大立櫃,一台舊彩電,在縫紉機上供著一尊佛像。床上、炕上橫七豎八放著大包小包,裏面都是嬰兒用品,有尿不濕、尿墊、毛毯、寶寶服、奶瓶、奶嘴、奶粉等。任素彥很鎮靜,說這些是她做生意沒賣完的存貨。

但搜查至床角時,她開始緊張得語無倫次:“那裏是些亂七八糟的破爛,不用搜。東西在上面,底下還能放些什麼?”越是不讓搜越是得搜。

幾張寫滿字的硬紙片引起張瑞民注意,正要拿起來端詳,想不到任素彥一下子撲上來,搶過一張記著電話號碼的紙片就撕!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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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人市場有多大 “嬰兒批發中心”敗亡揭開冰山一角

2005-05-30 18:05:20 東方今報網路版 記者 王在華 魏巍 實習生 張波/文 通訊員 劉文斌

南方網訊 2005年2月21日,河南省新鄉市輝縣人郭士縣因涉嫌販賣女嬰被新鄉鐵路刑警大隊抓獲。郭的落網,標誌著由他控制的“豫北嬰兒批發中心”走向敗亡。而這個“批發中心”,輻射河南、河北、山西數省,出手的嬰兒數不勝數。截至昨日(29日),警方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70人,解救被拐嬰兒30名。目前,警方正努力解救其他被拐嬰兒。
  

  警方在辦案中發現,拐賣婦女兒童雖然為大多數人所不齒,但在不少地方還有很大的市場。他們說,當前社會上特別是在一些比較落後的農村地區,受封建社會重男輕女或兒女雙全等思想的影響,一些沒有男孩或女孩的家庭千方百計通過人販子購買男女嬰兒,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求大於供的買方市場。由於法制觀念的淡薄,不少人還沒有認識到收買兒童也是一種犯罪行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據馮幸福介紹,在他們破獲的不少案件中,收買兒童或幫忙尋找買主的,有很多都是在十幾年前被拐騙或販賣到本地的婦女,她們利用老家的關係,一獲悉有棄嬰出現,就主動幫忙在本地聯繫買主,不僅為買賣雙方作了好事,從中還可以撈到一些“好處費”。

  在審問中,不少犯罪嫌疑人都說自己是出於好心,在做善事。比如收購嬰兒,在廣西、廣東、四川、貴州等偏遠地區,許多人生了女孩就不要了,他們掏個四五百元買下來,賣到新鄉等地也算救了一條人命。負責運送的,則說自己不知情,只是幫人家送送孩子。而有的犯罪分子為了獲取不義之財,甚至採取拐騙、從醫院盜竊等手段獲取嬰兒進行販賣。外來務工人員雜居的城中村,由於少人看管,也成了丟失兒童的高發地。甚至很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是驚人地相似:“我在路邊的一個紙箱內撿到的棄嬰,裏面放著一張紙條和幾百塊錢,紙條上面寫著希望好心人可以收養。”這就直接造成公安機關的舉證困難。她們拒不交待嬰兒來源,警方就無法找到嬰兒的父母。

  民警們說,從近一時期破獲的拐賣兒童案件來看,這些犯罪團夥的成員已由原來的多以熟人、親戚、朋友等關係為紐帶,發展為以拐賣嬰兒為職業,犯罪組織日趨嚴密,利用現代化的通訊、交通工具,相互配合,分工協作,形成拐騙、中轉、販賣“一條龍”的職業犯罪團夥,甚至出現了象郭士縣一家一樣以拐賣嬰兒為職業的專業戶。這些不滿周歲的嬰兒歷經多次轉手後,暴利就產生了。一般情況下每名女嬰可賣3000至5000元不等,而每名男嬰可賣到10000元至20000元甚至更多。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刑法》規定拐賣人口行為屬於犯罪行為,收買婦女兒童行為同樣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從目前的情況看,出於種種原因,對買方繩之以法的還比較少見。可以說,“買方”是拐賣兒童犯罪形成的重要環節。只有對“買方”予以嚴厲打擊,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此類犯罪的發生。

  一些法律人士認為,販賣人口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只有截斷了買方市場,人販子也就不會再販賣人口。同時,在處罰時,不但要重罰人販子,還要對“購買”者處以重典。

  參與了整個案件的新鄉鐵路刑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卜慶堂建議,全國公安機關應該建立一個丟失兒童數據庫,所有丟失孩子的相關資訊儲存在裏面,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都可以檢索、對比,這樣將會極大地減輕公安機關的工作量。(編輯:姜志)

事實就是事實

此事國內確有,我們不必怕醜而抵賴,而應去勸阻我們的熟人、朋友,也可讓他們再去勸阻他們的熟人、朋友。 越多的人覺悟,越多的可能減少此類事件的重發。過去很多台灣商人高價買此湯進補,現在少了,宣傳的作用吧。

  • 中國大陸部分無良醫院,甚至直接對外販售胎盤磨成的粉狀紫河車。

    中西醫譴責:吃嬰者神經!

    駭人聽聞的吃嬰實況,令人噁心。 香港港中、西醫週三齊聲譴責吃嬰事件。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怒斥吃嬰的人“神經”,他批評文明社會不應發生這種事情。

    人體組織帶有病毒

    他說,人體組織帶有病毒,雖然烹煮過程可將病毒殺死,但如有克雅二氏症(俗稱瘋牛症)之類的變質蛋白便不能殺死,食嬰者或因此感染。

    他說人類屍體不應被隨便處理:“嬰屍從產房流出市面,會經好多人接觸,這批人有機會染到愛滋病或肝炎等疾病。”

    家庭科醫生關嘉美直斥事件荒謬:“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怎會這麼無知,淪落到要買嬰屍來吃;這已等同販賣器官,簡直是醜陋的中國人!”關氏相信嬰屍來自非法墮胎,“人和動物都是蛋白質,吃下去是不會死,不過都夠噁心啦!”

    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稱,傳統民間食療指動物胚胎和胎盤屬補益性食物,但這種觀念與現代衛生醫療和倫理道德相違背,他絕不贊成、也不主張他人食用:“中藥材紫河車以前是曬乾嬰兒胎盤,現在多數用豬、羊和鹿胎盤代替。”

    網上屢流傳國際無?據

    雖然中國吃嬰惡行屢次在網上流傳,國際上有關專家曾到訪中國調查事件,但尚未掌握確實?據,因此近年國際人權組織絕少就此事譴責中國。

    香港“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指出,若事件屬實,反映內地倫理道德標準低劣,“道德上完全不可以接受,文明社會怎會容許人吃人?生者或死者都要尊重。”

    蔡志森相信,大陸執法不夠嚴謹,間接助長吃嬰歪風,“等於吃狗肉,香港怎麼很少人吃?因為執法執得嚴嘛。”

    “與禽獸何異?!”

    “出生權維護會”主席歐陽嘉傑斥吃嬰行為違反人性,若死嬰由墮胎得來,就牽涉多一重道德問題,“每一個生命由受孕起,就應該持續下去。任何人都沒權墮胎。”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指吃人屬野蠻行為,“互相尊重係人類特質,如果我也吃人,那和禽獸有什麼分別?”




  • 楊千嬅主演的電影《餃子》,正是講述闊太為回覆青春吃人胎餃子。

    《餃子》作者:小說情節真有其事

    有人把死嬰屍肉烹煮餃子,聲稱補身養?,與楊千?及梁家輝主演的驚?電影《三更2之餃子》情節不謀而合。 該片導演陳果表示,為電影蒐集資料時確實聽過部分大陸人吃死嬰的傳聞;故事原著作者李碧華更指情節是赴大陸?訪得來的第一手資料。

    該片改編自李碧華的小說《餃子》,2004年上映,由楊千?、梁家輝和白靈主演。 劇情講述由楊千?飾演的過氣女星為留住丈夫梁家輝的愛,不惜試吃嬰胎做的餃子,藉此令容貌回覆青春。

    第一手?訪資料“當然血淋淋”

    李碧華當時在其專欄回應禁映事件時指出,小說內容建基於她在內地的見聞:“資料都是第一手,是向嬰胎販子、律師、大夫?訪所得,當然血淋淋。”

    導演陳果說:“我做資料蒐集都聽過有內地人真的用死嬰人肉做餃子。中國傳統源遠流長,一向都說食物可以以形補形。”不過,他認為吃死嬰非常殘忍,屬不道德行為,“你叫我試就真的敬謝不敏啦,超級噁心的。”

    該片05年入選柏林影展,但遭中國大陸禁映。

  • 沸沸揚揚遼宁婦人吃男嬰補身體被電影宣揚出來
    來源:壹周刊 編輯:FISK 最後更新:2007-03-24

    台灣《壹周刊》的特約記者在今年2月份,跟隨在上海一名台商家中任保母的劉姐返回遼宁省的鄉下,並親睹以嬰屍炮製人肉餃子的駭人過程。
    (台北22日綜合電)中國大陸部分鄉村出現吃嬰屍的行為,早有所聞,但孰真孰假,一直難以印?。 今日出版的台灣《壹周刊》驚人地則揭發在21世紀的今天、經濟增長冠全球的中國,仍有人迷信吃嬰屍美?養容、能醫百病。 該周刊記者直擊中國東北,揭發當地村婦流行吃嬰屍,每每花上千多人民幣,透過醫院購得墮胎的嬰屍或胎盤,用來煲湯,甚至炮製人肉餃子。 這種等同人吃人的冷血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嬰屍嬰胎供不應求

    據台灣《壹周刊》報道,中國大陸許多醫院的婦產科為了牟利,竟透過員工將流產的嬰、胎賣給吃嬰屍的人,形成胎嬰主要來源。 而無良醫院非法流出的嬰胎甚至出現供不應求的現象。 據稱,吃嬰者一般要排隊等幾個月,才能取得貨源。

    台灣《壹周刊》的特約記者在今年2月份,跟隨在上海一名台商家中任保母的劉姐返回遼宁省的鄉下,並親睹以嬰屍肉炮製人肉餃子的駭人過程。



    負責烹煮嬰屍的大嬸,從紙箱拿出包裹在棉布的嬰屍與胎盤。 (台灣《壹周刊》照片)


    台灣《壹周刊》披露,遼宁一名婦人食用以男嬰胎肉做的餃子進補。

    嬰屍包餃嬰骨沖水

    年約50歲的劉姐稱,她結婚初期因身子虛弱且有些婦女問題懷不上孕,鄉下老人就會以嬰屍包餃子或是把嬰兒骨頭曬乾衝熱水給她吃喝。 她近來亦因感到腹部疼痛,“家人已經幫我張羅東西(嬰屍和胎盤),打算趁年假回老家補一補。”

    而劉姐因有親戚在醫院工作,所以才能買到週數高、體積大的嬰屍,“這樣身上的肉才多。”她稱,醫院賣胎盤跟嬰屍都有公價,新鮮的胎盤要300元(約134令吉),嬰屍將視大小,每個由1700至2000元不等(約760至900令吉)。

    記者嚇到臉色發白

    劉姐今次獲得的是只有5個月大的男嬰屍。 據稱,嬰胎的母親是個大學生,因被學校發現懷孕,遭強製到醫院流產。 “男嬰比女嬰更補身呢!”她特別請了一名村中烹調嬰屍經驗豐富的村婦,替她將胎盤來煲湯,同時,還將男嬰屍起肉剁碎後包餃子。

    當人肉餃子和胎盤湯上桌後,劉姐急不及待咬了一口餃子。 據《壹周刊》報道,人肉餃子外表與一般餃子並沒有分別,但內的肉卻明顯偏紅。

    “胎衣(胎盤)是經中醫?實可以補氣的,胎兒肯定比胎衣補身。”劉姐邊吃邊推銷吃人肉餃子的好處,記者則嚇至臉色發白。

    事後拿上山火化

    當地有個習俗,就是在事後把嬰屍殘骸拿到山上火葬,“免被嬰靈纏身,帶來噩運”云云。 劉姐在事後亦用百元紙幣在沒有任何圖案的香紙上劃押,繼而拿裝嬰屍的箱子及木柴上山,在一塊玉米田中,焚燒嬰屍。 她與村婦一邊燒衣紙,口中念念有詞:“小男孩,你很幸福!好走,好走。”

    現今,中國大陸因年輕男女性開放的關係,女孩到醫院合法墮胎,令社會湧現大量嬰屍,部分無良的醫院藉此牟利。

     “漆黑一片可能是夸張,但現代中國發生的許多事可能在中國几千年的史書中找不到,是地地道道的今古奇觀。隨便舉几個媒体披露的例子:

    第四件是廣西一長途汽車上有人象托運行李一樣把廉价買來的十几個活女嬰打包托運到廣東販賣

    天怒人怨 這和中共的計劃生育有關
    2007-04-08 23:50 藍水 大陸
    三千塊錢吃女嬰? 廣東傳出人吃人駭聞!
    最近流傳著一個駭人听聞的進補潮流嬰兒湯。
    花三四千元人民幣,
    就吃到一盅用六七個月大的嬰兒炖成的補湯,
    台商則形容是壯陽勝品。
    在東莞開工廠的王姓台商,自詡是嬰兒湯的常客,
    幾個月大的嬰兒,
    加入巴戟、黨參、當歸、杞子、姜片,加入雞肉排骨,
    炖八小時,很能補氣、養血。
    他一邊緊摟身旁十九歲的湖南二奶,一邊洋洋自得的說︰
    以我六十二歲的年紀,每晚都可來一回(做愛),還不是靠這個。
    眼見記者滿臉狐疑,他自告奮勇,帶記者見識見識。

    第一站,他帶記者到廣東佛山市,
    找到吃開嬰兒湯的餐廳,
    誰知主理的黎師傅卻說︰
    排骨(他們的暗語,指嬰兒)不好搞,現貨沒有,
    胎盤倒有新鮮的,這東西不能冷凍,新鮮的好。
      
    黎師傅告訴我們,真的要吃那個,有個外地來打工的夫妻,
    現在懷孕八個多月,由于兩胎都女兒,
    再過幾天準備鹽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兒,到時候就可以吃了。

    記者還是半信半疑,調查采訪幾個星期,還是听的多,
    沒有親眼見過,以為就此打住,
    誰知過不了幾天,王姓台商來電︰
    東西找到了,天氣轉冷,有幾個朋友正想進補。

    他帶著記者來到台山,找到了餐廳,
    負責的高師傅帶著我們一眾人等,到廚房開眼界。
    但見那嬰尸小小的比貓兒大不了多少,
    躺在砧板上,五個多月大,有點小。
    高師傅說著似乎有點歉意。
    高師傅說女嬰尸是朋友從鄉下找來的,
    他不肯透露這女嬰的搜購價,
    只說價錢是依據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

    王姓台商亦說,吃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幣,
    其他細節,他不理了。
    記者听他們在聊,流產或墮胎的死胎,
    中介人就包給產婆幾百塊紅包,若是接近足月引產的活胎,
    則要付兩千元紅包給女嬰的父母,
    當是收養;
    至于嬰兒交到餐廳時,都已死亡,
    之前是死是活,已無從細考了

    這頓補湯記者無膽一嘗,
    經廚房一役,久久無法吃東西,佯裝不適離去。
    中國人天上飛的,地下走的,海里游的,無所不吃,
    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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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xer

    丈夫疑其妻外遇將其掐死

    北京新浪網 (2008-11-12 12:52)
     

      紅網湘西11月12日訊(通訊員 佘新建)夫妻吵架,妻子外出不歸,丈夫懷疑妻子給自己戴了『綠帽子』,便將妻子活u穸邯t死。近日,花垣縣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石某批准逮捕。

      石某是花垣縣道二鄉村民,三年前與本縣雅橋鄉女子龍某結婚,平時喜歡喝酒並常酒後對妻子打罵。今年4月,龍某不堪忍受跑回娘家並外出打工。7月初,在石某一再保証下,通過娘家人勸解,妻子總算回到家。回家後,石某追問起龍某外出三個月情況,但妻子支支吾吾,一直不肯告訴自己這外出三個月來的行蹤,於是懷疑妻子在外面與人有染,心裡耿耿于懷。

      2008年8月10日凌晨,石某因為龍某不肯為給孩子換尿片事情發生爭吵,石某想到妻子外出背著自己偷男人,回來又不肯做家務,於是一怒之下將妻子掐死,然後將屍體拋到村後小樹林里。後來在其哥哥的勸說下,石某投案自首。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稿源:紅網 作者:佘新建
    牧師娘殺夫 判刑3年
    圖為判刑後,溫可勒在法院對親家宣讀一項聲明,表示深感抱歉。
    美聯社

    開槍殺死牧師丈夫的女子瑪麗‧溫可勒(Mary Winkler),8日被判三年徒刑,但她可能只須在精神病醫院待幾個月。陪審團4月裁定溫可勒蓄意殺人罪名成立。她2006年3月對躺在床上的丈夫開槍,原可被判高達六年的徒刑。

    法官麥克柯洛表示,溫可勒必須服刑210天或約七個月後,才能獲釋緩刑,但她已坐牢五個月,刑期只剩兩個月。

    麥克柯洛稱,最高60天的刑期可在精神健康機構度過。意味著溫克勒不必在獄中再待更久。

    法官拒絕溫可勒完全緩刑的要求或司法處分 (judicial diver-sion),這種方式最後將撤銷她定罪的紀錄。

    33歲的溫可勒4月因一級謀殺受審,但在她作證表示身體和精神受丈夫虐待後,陪審團對她判以較輕的蓄意殺人罪。

    在審判期間,溫可勒說,丈夫馬休對她拳打腳踢,並強迫她看色情片和要她做不正常的性愛。溫可勒向陪審團展示一雙厚底鞋和一頂黑色假髮,指稱她被迫在作愛時穿上它們。

    然而,溫可勒8日在庭上說,她每天思念著馬休,並將永遠想他和愛他。

    31歲的馬休2006年3月在牧師公館被發現遭射殺。隔天,妻子在340哩外的阿拉巴馬海岸被捕,當時她駕駛迷你廂型車,女兒也在車上。

    【2007/06/09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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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少年弒母案》沒悔意 他說:就是想殺人

    日本十七歲少年弒母並提著母親頭顱自首案,據警方調查,這名少年準備了鋸子,在家裡將母親支解,除砍下頭部外,還把右肢截下,插到家裡的盆栽裡。

    警方以殺人毀屍罪嫌將少年移送法辦,並繼續追查犯案動機。

    據稱,這名少年對殺害母親並沒有悔意,他告訴警方,「我就是想要殺人,什麼人都行」,這句話讓警方覺得匪夷所思,警方以為他對母親不滿,但又不是。

    警方說,少年犯案後還帶著頭顱到網咖流連了兩個多小時,上網玩了電玩,還看了影片。

    據稱,少年是網咖的常客,喜歡血腥的電玩與殺人的影片。殺了自己的母親還到網咖流連兩個多小時,然後才打電話找計程車載他去警局自首,警方聽了只能不斷搖頭。

    少年提著頭顱上計程車時,還滴出了血,司機問他是什麼,他還鎮靜的回答是打翻了巧克力。警方根據他的供述找到了這輛計程車,以進行血跡比對。

    日本媒體報導,這名少年最近因為精神問題未到學校上課,正由精神醫師治療當中。

    【2007/05/17 聯合報】

    算命一句話 安徽男子斧頭劈死媽

    大陸也傳弒母慘案。安徽涇縣涇川鎮上坊村村民沈紹林,只因算命先生一句話,竟用利斧砍死親生母親。

    中安線上報導,本月十日,涇縣公安局接到民眾報案,上坊村發生命案。報案人說,沈紹林用斧頭殺死母親後逃跑。警察趕往凶案現場,在距案發現場約五百公尺處的麥地裡抓到沈紹林。

    經審訊,現年四十五歲的沈紹林供稱,前段時間,村裡來了個算命先生,談到他的命運時,說他家裡有鬼,可能對子女不利,沈紹林深信不疑。沈紹林說,好一陣子他經常夢見去年剛過世的父親在陰間沒得吃;想到家裡的鬼可能是父親,會對子女不利,他萌生把母親送去給父親做飯,送走不吉利的邪念。

    十日清晨六點多,沈紹林從外面趕回家中,將母親叫到自家後院,舉起平時用來砍柴的斧頭,劈頭對母親砍下去。

    沈紹林見母親倒在血泊中,慌忙外逃。母親後來搶救無效死亡。

    涇縣警察正在搜尋給沈紹林算命的算命先生。

    如果查證屬實,公安機關將以算命先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他。

    【2007/05/17 聯合報】

    算命一句話 男子劈死媽

    安徽涇縣涇川鎮上坊村村民沈紹林,只因算命先生一句話,竟用利斧砍死親生母親。

    中安線上報導,本月10日,涇縣公安局接到民眾報案,上坊村發生命案。報案人說,沈紹林用斧頭殺死母親後逃跑。警察趕往凶案現場,在距案發現場約500公尺處的麥地裡抓到沈紹林。

    經審訊,45歲的沈紹林供稱,前段時間,村裡來了一個算命先生,談到他的命運時,說他家裡有鬼,可能對子女不利,沈紹林深信不疑。

    沈紹林說,好一陣子他經常夢見去年剛過世的父親在陰間沒得吃;想到家裡的鬼可能是父親變的,因為害怕會對子女不利,他萌生把母親送去給父親做飯,送走不吉利的邪念。

    10日清晨6點多,沈紹林從外面趕回家中,將母親叫到自家後院,舉起平時用來砍柴的斧頭,劈頭對母親砍下去。沈紹林見母親倒在血泊中,慌忙外逃。母親後來搶救無效死亡。

    涇縣警察正在搜尋給沈紹林算命的算命先生。如果查證屬實,公安機關將以算命先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他。

    【2007/05/17 世界日報】

    弒母殺父還義正辭嚴 日本社會病了

    日本高三生殺死母親還砍斷她頭顱的事件傳出之後,震撼全日本,包括「朝日新聞」、「日刊現代」等媒體十五日晚報都大篇幅報導此案。發生血案的公寓就在會津若松市政府附近的商業區,公寓是少年的母親為了方便孩子讀書上學而租下的房子。他們的老家距離會津若松市有六十公里遠,他們的母親每個星期會來探視一次。凶嫌所讀的高中是當地有名的一所中學,升大學比例高達六成。

    精神異常 常是藉口

    一些日本媒體報導說,兇嫌有些心理異常,曾看過精神科醫生。似乎這樁慘案,為殺人的高中生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藉口」,但是綜觀近幾年日本社會兒子殺害父母的案例頻傳,反映的其實正是「病態的社會」。

    據日本警察廳的統計,十四歲以上的孩童殺害自己父母的例子,近數年有增加的趨勢。一九九七到二○○四年,每年有三到九件;二○○五年以後,快速增加到十七件,這兩年每年都呈兩位數成長。

    弒殺動機 都很詭異

    去年的一件慘案,讓家有高中生的日本父母親相當警惕。去年六月,奈良一位醫師父親因為期待孩子繼承衣缽,在學業上對孩子施加了很大壓力,卻沒想到孩子在家放火,燒死了母親以及弟妹。犯案的高中生說:「我就是想要把自己的生活全部消掉,然後重頭做起!」

    靠近成田機場的千葉縣佐倉市,去年七月也發生一名十九歲的少女在家裡放火,把五十二歲的父親燒死的案子。更離譜的是,北海道稚內市去年八月有個十六歲的高中生,找同學合力將四十六歲的母親殺害。

    這些孩子殺害父母的動機都相當詭異,很多是想要找回自己的存在價值,所以想排除對自己有阻礙的家族與家庭。日本福祉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加藤幸雄說,殺死母親還砍下她的頭顱,顯然是脫離社會認知的行為,可能是對愛的欲求未能滿足轉而生恨。

    一些社會學家也對社會價值觀混亂、親子關係混淆帶來日益擴增的「宅男現象」相當憂心。例如,最近幾所大學名校的學生集體強姦女生,社會群起批判,卻又有國會議員出面解嘲說:「男生會想要強暴女生,表示男生很有魄力,現在日本社會就需要這樣的男子漢呢!」這些國會議員後來在輿論壓力下被迫住嘴,可是已澈底反映了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宅男問題 變相鼓勵

    「宅男問題」也被認為是日本社會的一大病灶,這些一天到晚關在房內不願意出門的孩子,到了該出社會成家立業的年紀,卻還靠著父母生活。

    過去發生數起小女生失蹤遭到殺害,或者是長期被人監禁,最後才被救出,卻已經耗掉好幾年歲月的例子,多數是宅男所為。宅男現象本來就不應該受到鼓勵,奈何日本的媒體卻往往對宅男現象大事報導,甚至拍成電視劇,讓日本這個社會愈來愈沈淪。

    【2007/05/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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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日高中生弒母 提頭顱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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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高中生弒母 提頭顱自首
    犯罪現場日本福島縣會津若松市警方辦案人員,十五日在高中生弒母凶案現場搜尋跡證。
    (路透)

    日本十五日驚傳駭人聽聞的弒母事件。一名十七歲高中男生提著母親的頭顱走進警察署自首,說「我殺了自己的母親」。

    值班警員以為他在開玩笑,打開他的手提袋,發現了血淋淋的人頭,嚇了一大跳。

    這起家庭悲劇發生於昨天深夜。少年向警方供稱,他深夜兩點趁媽媽睡覺時將她殺害,隨後割下她的頭顱,上午七時左右帶著頭顱到警局報案。這件慘案頓時震驚全日本。

    弒母少年提著母親人頭向日本福島縣會津若松市警局自首後,警方立即派員到他居住的公寓內,找到一具沒有頭顱的女屍。

    經緊急比對頭顱與屍體的血型,確認他的犯罪嫌疑後,警方以謀殺罪嫌逮捕他。

    警方指出,屍體的頭部是被利器割下,屍體則橫躺在被子上,在附近發現了一把刀。

    行凶的少年是當地縣立高中三年級學生,最近幾天沒有到學校上課,據稱正在接受心理治療。

    少年接受偵訊時很無厘頭地說:「不能再讓世上有恐怖活動與戰爭,我要殺人,什麼人都該殺。」警方透露,少年接受審訊時態度相當平靜。

    【2007/05/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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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推前妻下山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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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晚報 2007.04.20 
    把前妻推下山崖 不見蹤跡凶多吉少
    中廣新聞/粱國榮

    台南縣籍的黃姓男子,帶著前妻出遊,開車經過台八線中橫公路124公里碧綠路段附近時,因為發生口角,男方一氣之下,將前妻推下山崖,警方研判,被害人可能凶多吉少,今天押解嫌犯到現場搜尋屍體,不過,到目前只找到女方的手機和皮包。

    警方調查指出,四十五歲的台南縣籍的黃姓男子,三月二號晚上與陳姓前妻相約在台南縣關廟會合後,開車出遊,三號凌晨二點多,在行經中橫公路碧綠路段附近時,疑似發生口角,黃姓男子一氣之下,將前妻推下山崖。

    屏東警方今天押解黃姓男子到案發現場搜尋被害人下落.警方尚未發現陳姓女子蹤跡,不過在台十四甲合歡山霧社支線發現被害人陳女的皮包,又在疑似案發地點附近找到陳女手機,警方仍持續搜尋,希望儘早找到失蹤的陳姓女子,至於案情是否真如嫌犯所言,警方也將持續進行調查。

    中國時報 2007.04.21 
    索債積恨 狠男誘殺前妻 拋下千米深谷
    王安國、簡東源/綜合報導

    狠心的廚師黃清波,不滿前妻陳美穎向他索債,涉嫌先花言巧語將前妻騙到南二高關廟休息站,再佯邀她到合歡山遊玩,竟在途中將陳女拋下一千公尺深的溪谷。

    警方昨天帶黃某到現場搜尋,先後找出陳女皮包、手機和車輛,惟屍體尚未尋獲。廿一日將繼續搜尋。

    車貸埋火種 爭吵成常態

    警方調查,黃清波(台南縣人,四十六歲)在屏東縣內埔鄉新中華餐廳擔任廚師時,經常到陳美穎(四十六歲)經營的彩券行(位於內埔鄉和興村)下注,因近水樓台緣故,與陳逐漸熟識,民國九十二年六月,陳美穎不顧家人反對與黃清波結婚

    婚後不久,黃清波即原形畢露,簽大注,交女友,無所不來,陳對感情無法割捨,任憑予取予求,連黃買休旅車也是她出的錢。

    結婚不到三個月,兩人就已形同分居,黃搬回餐廳住,但陳為了車貸,總是三天兩頭前往餐廳找黃大吵一架。兩人在離婚時,雙方協議,男方需每月歸還一萬四千元車款,但黃卻拖拖拉拉,要給不給,爭吵不休已成常態。

    揹下殘障女 旋即扔下山

    警方調查,三月二日晚間九時,黃開黑色休旅車到台南銘樓餐廳接女友周淑馥(四十歲)下班,兩人先到南二高關廟休息站,黃將車交給周女,並稱自己要留下來「找朋友」,要周女繼續往合歡山方向行駛,隨時等候電話聯絡。

    而陳美穎在先前就接到黃清波的電話,稱要還她錢,並要陳女到關廟休息站見面。陳女不疑有他,按約定的時間,獨自開車抵達關廟休息站。這時黃邀她一起到合歡山玩,途中還在飲料中羼入安眠藥,可是,陳喝了竟毫無作用。

    三日凌晨三時左右,兩人抵達花蓮縣秀林鄉台八線金馬隧道東口一公里處時,黃見一計不成,乾脆以看風景為由把小兒痲痺的陳女揹下車,讓她坐在護欄旁的平台,在陳尚未坐定時順勢將其拋落一千公尺深的溪谷。

    女友涉偽證 共謀待釐清

    黃為湮滅罪證,先駕駛前妻的豐田轎車到南投縣台十四甲線廿三公里處將皮包丟棄,接著又在廿六點八公里處,再把車推落山谷丟棄,該地與行兇地點相隔長達廿七公里,然後又往前步行了三公里後,用行動電話聯絡周小姐前來接他。

    黃清波認為這樁謀殺案設計得神不知、鬼不覺,在回程的路上,兩人還邊玩邊賞風景,並在埔里下車短暫休息。

    不過周淑馥向警方表示,在車上「我感覺他情緒怪怪的」。警方表示,初次傳喚她製作筆錄時,周女未說實話,還與黃套招,指案發時兩人在南投,具不在場證明,屏東內埔警分局認為,周已涉偽證罪嫌,是否有參與謀殺,尚待進一步釐清。

    監視全都錄 黃坦承共遊

    警方調查,陳美穎是在三月二日晚赴約、三日凌晨遇害,陳女家屬發現她與黃某外出後音訊全無,手機也打不通,三月五日向內埔警分局報案協尋,警方於是約談黃某到案。

    一開始黃某矢口否認,並稱已有多時未與陳女連絡,唯警方從通聯紀錄發現,陳女失蹤當天,兩人通聯頻繁。並調閱各地監視畫面,赫然發現南二高關廟休息站的廁所監視器,拍到黃清波用輪椅推著陳女上廁所的畫面,黃清波不得不交代行蹤,坦承載前妻出遊,但否認將陳女拋下溪谷。

    中國時報 2007.04.21 
    車尋獲 人蹤仍未見
    簡東源 楊秋蘋/花蓮報導

    「從公路滑落一定會被雜草、林木卡住,不可能跌到溪底的。」參加無數山難搜救的宋士官長,廿日從中橫公路垂降到五百公尺溪谷平台,再走到溪底搜尋陳美穎蹤影,經過四個多小時搜尋,他說,若只是意外滑落溪谷,人會被草木卡住,除非是被拋出去,或用力摔出去。

    昨天上午,屏東內埔警分局與花蓮新城警分局聯手尋找屍體,內埔分局瑪家派出所警員李清貴、泰武派出所警員林寶金都是健壯原住民。李清貴與林寶金先在台十四甲線找到被黃清波棄置的轎車,轎車被推落近百公尺深的溪谷,車輛找到後,警方士氣大振。隨後又找到陳美穎的身分證件及皮包。

    中午十二點,艱困的搜救工作才要開始,內埔分局準備兩條一百五十公尺長的繩索,由不願透露名字的「宋士官長」與弟弟直接從公路旁七十度的陡坡垂降而下;另一組李清貴、林寶金則是沿著另外一條山徑緩緩搜索。

    一整個下午搜尋了四個多小時,在山區起霧之後,緊急叫停,四位搜尋人員表示,在溪谷有聞到臭味,但是無法確定是人體屍臭味,還是動物屍體的臭味,廿一日將繼續下溪谷搜尋。

    屏東男子黃清波殺害前妻棄車一案,南投縣仁愛警分局偕同翠峰派出所員警展開地毯搜索,昨日下午終在台十四甲線廿六點八公里處尋獲,自小客車墜落六十公尺深的山谷,出動大型怪手協助,漏夜運抵屏東配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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