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現在都看到了那張接合嚴重錯誤的傷口合成照,也知道陳水扁的肚皮根本從開始就沒有傷口,但是有沒有任何人曾經懷疑三一九當天公佈的 X 光片根本不是在奇美醫院拍攝的?如果知道 X 光片和原訂劇本所使用的傷口照片,都是在台北準備好帶去台南的,所有本案剩下的疑點就可以一一解開了。以下請看那張 X 光片:
這張 X 光片上子彈還留在上腹部,符合原劇本陳水扁上腹部中彈,需送往奇美醫院開刀取出的情形;也符合三一九當天下午三點半邱義仁對媒體宣稱子彈在陳水扁身上找到的情形。但是既然已發生了呂秀蓮中彈的意外,明知原訂劇本勢必大幅修改,為何仍拿出原來準備的 X 光片公佈,以至於後來必須硬掰是子彈在衣服裏,由前下腹部轉彎到後背,而且是在手術後,再加照 X 光片後,再加斷層掃瞄後才發現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們編的說法,原本還有斷層掃瞄這一段吧!)
如果知道原來準備的傷口照片,因為陳水扁現場沒有捧肚中彈已經不再適用,而新的照片和新的劇本卻又如此難產,就知道邱義仁第一時間在媒體追問案情時,既不能推說對於陳水扁傷勢種種完全一無所知,實際上又真的是不知道大幅改編後的劇本會變成怎麼一個模樣,不得已之下只好拿原來準備好的 X 光片先搪塞,以為緩兵之計,再焦急的等著新劇本出爐。
根據高檢署公佈的李昌鈺報告,我們看到報告第七十四頁是這樣認定彈道的方向的:「彈孔的內側表面呈一個較大的凹陷。這個事實說明該彈孔射入口是由擋風玻璃外側打入。」而擋風玻璃內側彈孔之情形為 「從破碎的玻璃形狀及型態說明彈頭很可能由於翻滾的效應,而造成擋風玻璃上較似橢圓形的型態。」(見第七十六頁,照片第六十五號);報告第八一頁則這樣寫道:「依據彈孔之型態與彈頭受損的狀況(編號十八的銅彈頭)研判,彈頭飛行的彈道軌跡相當的不穩定。⋯⋯⋯由於在撞擊擋風玻璃前彈頭不穩定/翻轉之現象,以及彈頭較制式彈頭初速低的因素,以致無法正確估計撞擊角度,故以下之量測仍有正負十五度之誤差:⋯⋯⋯」。從這一部分的敘述我們知道它是完全以彈孔內側表面的情形來推斷子彈的走向的;彈孔外側表面的情形,不知是有意或無意,則付諸闕如。如只論彈孔內側表面,則子彈由玻璃向車內反彈,和子彈由車外射穿玻璃打向車內的情形,其實是滿相像的。不過如果說到彈道軌跡相當的不穩定和彈頭翻轉現象,恐怕只符合子彈反彈的情形,而不符合子彈由車外直射車內的情形吧!還有一點值得特別一提的就是,李昌鈺報告從頭到尾沒有說子彈是由車外射入車內的;它說的是「由擋風玻璃外側進入」(entering from the exterior side of the windshield)和「由外往內」(from outside inward),個中差異和巧妙就大家自己玩味了。
高檢報告照片十一號銅彈頭全身
高檢報告照片十一號銅彈頭尖端
高檢報告照片十六號銅彈頭底部
我們再看這份報告説道,除基部部分外,那顆銅彈頭其實相當完整(見第十九頁,照片第十號)。彈頭真正缺損情形如下:「彈頭尖端一側有輕微的受損,這些受損類似於磨損的痕跡」(原文作 abrasion,原意接近磨擦 ,見第二十頁,照片第十一號);「在彈頭底部可以看到一塊受損的區域,大概損失掉約百分之三十的面積,另外在底部邊緣的受損位置上,發現有粉狀玻璃嵌入的情形。」(見第二十五頁,照片第十六號)「這些事實研判彈頭的底部曾經撞擊過吉普車的擋風玻璃並射穿玻璃。」(原文作 perforated the glass,意為玻璃穿孔,並非子彈穿越玻璃,見第二十七頁)如果有人曾經真正的仔細研究過這份報告所描寫的銅彈頭受損情形,就知道裡面其實已經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呂秀蓮「中彈」的真相了:原來銅彈頭在尖端碰撞擋風玻璃產生輕微磨擦後,立即翻轉並以百分之三十的底部將玻璃擊破,本身則彈離玻璃打回車子內部;彈頭尖端缺損微乎其微,反而底部有較大缺損的原因就在這裡;如以整個彈頭而論,整體缺損微不足道的理由也就此明朗了。
至於李昌鈺,他因為被陳水扁餵了假證據而作出錯誤的判斷,或看不到完整的真相嗎?恐怕未必。李昌鈺一直提醒國人要仔細看他的報告,又一直暗示真相就在事件現場拍到的影片裡,可有國人真正懂得他的苦心?國親的文宣還指控他的報告是假的哩!李昌鈺曾經指出他不知道為什麼呂秀蓮的長褲有彈孔,但現場穿在身上的淺綠色風衣則毫髮未傷?顯然他已經訪問過呂秀蓮,知道風衣是包著膝蓋一起被子彈打到的,而長褲的彈孔是後來作上去的。他又指出他不知道子彈穿過陳水扁的襯衫並劃傷肚皮,為何夾克沒有破洞?可是他的報告明明說夾克有兩個「類似彈孔痕」(原文為 bullet like hole,意為子彈形狀的洞),難道他現在要明白告訴我們那兩個「子彈形狀的洞」其實就是「根本不是彈孔」的客氣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