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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討論區】槍擊案真相幾幾乎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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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案真相幾乎出爐

梅峰 評論

一八一○一七兄臺似已追查分析出耳東水扁槍擊案之真相,如為何正副總統會奇蹟似的同時中槍,為何耳東會於傷後還輕鬆的自行走進走入醫院,並在數小時候後才宣佈槍擊案等等重大疑點。

今天特代兄臺整裡一下,以讓各位能夠看得更清楚些!請各位儘快轉貼或轉寄至所有您能傳播的地方,讓真相大白,讓正義現身。

小弟覺得您尚必須解釋,為何您說呂的隨扈盧孝民放槍,而您卻又說呂似乎不知情之矛盾,難道盧扁關係更勝盧呂?呂秀連如若不知情,則很多狀況都很難解釋,因為他們當天很多時候都在一起呀!

另外,如果 X 光片和原訂劇本所使用的傷口照片,都是在台北準備好帶去台南的,則照片所顯示之橫切傷口應不至於讓子彈留在腹部內吧!

三一九真相在此,請看陳水扁自己提供的傷口合成照

一八一○一七 2004/11/13 11:16

陳水扁的肚皮從來就沒有受傷,既沒有真傷口,也沒有假傷口,請比較這幾張照片就可以很容易的看出來:













請問如果有傷口,即使是假傷口,又何必用照片合成?那張合成照接合角度嚴重錯亂,你應該看出來了吧!

傷口合成照三大破綻

一八一○一七 2004/11/15 12:07

破綻一:頭肩部分與肚皮部分接合角度嚴重錯亂,肚皮部分是三一九當天從外國醫院整形外科舊檔竊取的,特徵是本來就沒有拍出傷者的頭部,以保護個人隱私。這張照片的肚皮與鏡頭是平行的,合成照是三二一上午補拍,下午隨即對媒體發佈的;陳水扁頭肩部與鏡頭幾乎垂直,這兩張照片勉強接在一起,就成了你們自己看到的腰折樣子,根本與是不是鮪魚肚無關。

破綻二:病床邊某人的手臂和身體在照片合成時修去,獨留孤伶伶一隻手在陳水扁右肩上(照片左方)。

破綻三:照片左上方不分近景中景遠景,一律刷成一片白色,未修前照片的立體層次感不見了。

會貼圖的朋友請幫忙貼出相關照片,謝謝。

盧孝民舉包瞄準,子彈打到呂秀蓮

一八一○一七 2004/11/14 22:16

先看照片:







呂秀蓮身後帶黑色太陽眼鏡和黑色鴨舌帽的男子,就是呂的隨扈盧孝民,台南金華路現場拍到的新聞片顯示,盧孝民無故舉起一黑色公事包,瞄準座車右方擋風玻璃,玻璃同時出現彈孔,呂秀蓮也同時宣稱中彈。

如何證明盧孝民舉包瞄準就是造成呂秀蓮中彈的原因?李昌鈺的鑑識報告指出:打中呂秀蓮膝蓋的銅彈頭只有一個小「點」缺損,顯示銅彈頭與擋風玻璃碰撞的部分只有這一個點,而非大致形成一個「圈」,銅彈頭雖射破玻璃卻未射穿也就昭然若揭;呂秀蓮膝蓋雖稱「中彈」,卻能全膝而退的原因也就清清楚楚。

請注意照片裏盧孝民拿公事包的方式:他捨虎口不用,而用左手無名指和小指拎住公事包,其他三指則剛好另有妙用。

至於銅彈何以無法射穿擋風玻璃呢?大家應該都還記得銅彈頭檢驗結果,發現裏面的火藥是減量的吧?為什麼要減量呢?大家又應該沒有忘記,侍衛長陳再福就坐在右邊擋風玻璃後面不到半公尺之處吧?又銅彈威力如果太過兇猛,筆直射向路旁群眾,槍手的位置不也就曝光了?

呂秀蓮雖一直懷疑自己人意圖對她不利,陳水扁卻寧可讓她胡思亂想,也始終不願尋求她的諒解共守秘密,無非是因為向呂秀蓮招認真相的後果,絕非他們可以掌控的。

吉普車擋風玻璃彈孔被調包

一八一○一七 2004/11/15 12:12

補充說明:

擋風玻璃彈孔形狀,聯合報記者林秀明三一九當天下午第一時間,在奇美醫院急診室門口拍到的,證實與後來扣案吉普車上的不同,並於四月九日由立委李慶華揭發。

陳水扁輕鬆走進奇美醫院的原因揭曉:原來當時他還不知道自己要宣佈中彈啊!

一八一○一七 2004/11/16 16:28

三一九現場拍到的影片顯示,在盧孝民舉公事包瞄準的同時,座車侍衛官張春波也正在執行他早已安排好的任務:只見他移步至陳水扁身前,藉車體的掩護,拿出一白色小罐,迅速在陳水扁夾克外面塗抹不明物品;畫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出來,此一動作在兩人默契中進行;陳水扁當時仍面孔向上如常揮手拜票,假裝不知道有人在摸他肚子。

張春波塗抹在陳水扁夾克外的不明物品,後來經李昌鈺的檢驗,證實是大量的油膏,不過是不是油膏其實不重要;它是紅色的,看起來像大片血跡的,才是絕大多數人都忽略的重點。

現在在這裏講白了,以免有人還沒會過意來;張春波塗抹的正是不折不扣的假血啊!以下是陳水扁夾克上塗抹假血的照片和一秒鐘影片:





本來陳水扁在夾克塗好假血後,就要在現場即時宣佈中彈,但是人算不如「天意」,此時卻突然發生了一件令座車上眾同謀者想都想不到的事:你們現在都知道,就是要打穿擋風玻璃的銅彈,竟然反彈打到呂秀蓮膝蓋這檔子烏龍糗事,被這事一攪和,陳水扁竟錯失了在第一時間表演原訂的捧肚中彈戲碼,只好匆匆低調落荒而逃,不敢驚動媒體,先往奇美醫院研究出一個對外的說法再作打算,以下照片是陳水扁在三一九當天,剛進奇美醫院的情形:





上面這一幕從來沒有被正確解讀過,真正的情形是:陳水扁剛進奇美醫院時,因需要大幅修改的劇本尚未出爐,連他是否要照原計畫宣佈中彈也還在未定之天,只好先以兩手交叉阻擋的方式,遮掩夾克上已塗抹好的斑斑「血跡」。

既然陳水扁要搞假槍擊案,又為什麼輕鬆自行走進奇美醫院?裝一下中彈不是很簡單嗎?謎底現在終於揭曉:

本來陳水扁原訂要在金華路現場捧肚中彈被抬進奇美醫院的,不過因為橫生誤傷呂秀蓮的枝節,所有原來的安排都被打斷,在陳水扁來講,這齣戲已經流產,不可能再演下去了,然而這齣戲到了奇美醫院以後,竟然還能敗部復活,這卻是他剛踏進奇美醫院時所始料未及的。

三一九傷口照和 X 光片事先在台北準備好帶去台南,但傷口照面臨必須臨時更換的窘境

一八一○一七 2004/11/18 12:30

你們現在都看到了那張接合嚴重錯誤的傷口合成照,也知道陳水扁的肚皮根本從開始就沒有傷口,但是有沒有任何人曾經懷疑三一九當天公佈的 X 光片根本不是在奇美醫院拍攝的?如果知道 X 光片和原訂劇本所使用的傷口照片,都是在台北準備好帶去台南的,所有本案剩下的疑點就可以一一解開了。以下請看那張 X 光片:



這張 X 光片上子彈還留在上腹部,符合原劇本陳水扁上腹部中彈,需送往奇美醫院開刀取出的情形;也符合三一九當天下午三點半邱義仁對媒體宣稱子彈在陳水扁身上找到的情形。但是既然已發生了呂秀蓮中彈的意外,明知原訂劇本勢必大幅修改,為何仍拿出原來準備的 X 光片公佈,以至於後來必須硬掰是子彈在衣服裏,由前下腹部轉彎到後背,而且是在手術後,再加照 X 光片後,再加斷層掃瞄後才發現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們編的說法,原本還有斷層掃瞄這一段吧!)

為了解釋子彈何以歷經了這麼複雜的程序才終能找到,他們又不得不說陳水扁在手術台上是夾克、襯衫和內衣褲全部穿上去的(所以子彈包在重重衣物裏掉不出來)。他們把自己弄到如此胡言亂語不知所云的地步,難道是故弄玄虛還是自找麻煩?邱義仁真的是居心叵測,意圖先行誤導民眾的認知嗎?

如果知道原來準備的傷口照片,因為陳水扁現場沒有捧肚中彈已經不再適用,而新的照片和新的劇本卻又如此難產,就知道邱義仁第一時間在媒體追問案情時,既不能推說對於陳水扁傷勢種種完全一無所知,實際上又真的是不知道大幅改編後的劇本會變成怎麼一個模樣,不得已之下只好拿原來準備好的 X 光片先搪塞,以為緩兵之計,再焦急的等著新劇本出爐。

新劇本所以難產的原因,就在必須先找到適合當時事故現場複雜狀況的傷口照片,再據以編寫,而非先編好劇本,才去製作新的傷口照片。當時陳水扁雖然身心俱疲大受煎熬,也只好乖乖的躲在奇美醫院苦苦等候,直到當晚七點半才能出院返回台北,並在近半夜的十一點,用錄影廣播的方式,宣佈他的身體並無大礙,以迴避媒體的面對面詢問。

槍擊案真相到此終於全盤托出,請所有關心此案的朋友詳細一一檢視,並提供你們的正反意見。真相在此只能算「網路傳聞」,小眾傳播再怎麼聲嘶力竭,也無法產生真正的力量。要將真相真正的公諸於世,還需要大家運用智慧共同努力。

本文於 修改第 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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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共識----槍擊案是自導自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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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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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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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共識----槍擊案是自導自演的

成龍說:槍擊案是「天大的笑話」.
這可以代表全球中國人共同的看法.

美國華盛頓郵報說:槍擊案是「廉價的小說情節」.
這可以代表外國人共同的看法.

台灣居民---無論是藍綠,也都認為槍擊案是假的,是自導自演的.

凡是頭腦清醒正常的人,沒有不認為槍擊案有很大的蹊蹺存在.
若槍擊案不是自導自演,這種蹊蹺無法作合理的解釋.

泛藍人士,頭腦是正常的,他們認為槍擊案是自導自演,所以,他們力主追查真相,來還社會一個正義,來討回公道.

泛綠人士,頭腦也是正常的,他們也認為槍擊案是自導自演的,所以他們拼命的阻擋調查,怕真相大白,怕水落石出,怕落實正義,怕被追回公道.

扁政府以行政權處處阻礙調查,立法院只好成立"真調會",扁和他的打手卻說"真調會"「違憲」,陳水扁「違憲」違的還少嗎?難道搞台獨不違憲?

這種選擇性的「違憲」說,和以違憲當藉口,來阻擋調查真相,若不是心虛,何以如此?若是真的,何以不敢調查?

泛藍知道槍擊是假的,所以他們要真相,要調查.
泛綠也知道槍擊案是假的,所以他們要掩蓋真相,不敢調查.

槍擊案做假做的太明顯了,破綻處處.再加上案發後,泛綠阻擋調查的心虛表現,凡此種種,讓頭腦正常的人,怎不認為這不是自導自演呢?

槍擊案是假的,是自導自演的,這不但是全世界的共識,也是藍綠陣營唯一的共識,只是泛綠因立場的關係,嘴巴上不承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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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認為3.19[草草結案]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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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ao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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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17 22:15 推薦2

        大約在一小時以前﹐偶剛剛收看了一期關於3.19[結案]而採訪中國人民

公安大學教授的節目。

         由於是剛剛播出的節目﹐可能視頻版的貼文要等兩三天才能鏈接過來。

這裏偶僅做個簡單敘述﹕接受採訪的某教授明確表示在[死無對證]的情形下﹐

匆匆對去年地區領導人選舉產生顛覆性影響的重大案件進行[結案]﹐是不合適的。

另外﹐在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某陳姓男子就是凶犯﹐僅靠數個(5個)間接的

現場人員口供﹐[缺乏科學性]和[可信度]﹐是[很荒唐]的事﹔對於臺灣當地調查機構

既未能找到凶器﹐和進行必要的[彈道對比]﹐就匆匆結案表示不解。

          這期節目中還播出了某陳姓男子之子對認定其父為凶犯的過程表示了不滿的

片斷以及美華裔偵探李昌鈺接受電話採訪的錄音。總之﹐在整個案件給人們帶來

重重疑問的時候﹐民進黨當局對3.19槍擊案的結案是不能夠得到必要的公信力的。

 

(有視頻版出現的時候﹐偶將及時奉上)

視頻鏈接﹕rtsp://real.cctv.com/haixialiangan/2005/08/haixialiangan_56_20050825_11.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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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陳水扁在吉普車上安排呂秀蓮坐左邊、而他自己站靠馬路的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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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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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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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陳水扁在三一九事件中陰謀殺害呂秀蓮,以造成選舉翻盤;我們來探究一下看看,是否有此可能。
 
首先,「兩顆子彈」是否如絕大多數人所認定是陳水扁最後翻盤勝選的原因?我們認為不是。槍擊事件就算能夠造成部分戲劇性的影響,對一心想不擇手段贏得勝選、絕對不容許失敗的人來講,「兩顆子彈」根本無法預見能夠提供任何萬全的保證。真正萬無一失的手段其實是捨「作票」就無其他,只要票作得夠多就一定勝選,而陳水扁也正是「作票」當選的。
 
所謂的「槍擊事件」只是選前民調顯示篤定敗選的情勢下,為掩飾「作票」當選所撒下的煙幕彈罷了:不但槍擊事件本身是假的,就連製造槍擊事件所要達到的目的也是假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判斷陳水扁不可能因此謀害呂秀蓮,也不可能因此真的在自己的肚子上打洞作傷口;因為就算真的謀害呂秀蓮、或真的在自己的肚子上打洞作傷口,也不會真的造成翻盤勝選的目的;「作票」才是當時唯一的選項,而其他都是障眼法啊!
 
接下來陳水扁這個動作更進一步證明了他絕對沒有故意要傷害呂秀蓮。我們先看看呂秀蓮發表的「三一九中彈紀實」是怎麼說的:「按陳總統在吉普車所站的位置﹐過去幾次他都沒有站靠馬路的右邊﹐出事那天﹐我坐的高腳椅﹐早先就綁好在左邊﹐因此陳總統站在右邊。」由此證實陳水扁預先將高腳椅綁在左邊好趕呂秀蓮去坐左邊的位子,他自己才好篤定能站在右邊靠馬路的位置。
 
這左邊右邊有何差別呢?差別就在右邊靠馬路是最容易讓刺客下手的位置;而左邊離馬路遠,以呂秀蓮三一九當天來說,除了最前方的擋風玻璃以外,她前面有司機郭雨新、後面有隨扈盧孝民包夾,右側由前至後又有陳再福、陳水扁、張春波依序層層掩護,按理來講其實是一個最安全的位置,也是陳水扁在之前拜票時為了自身安全一直佔據的位置。
 
那麼何以陳水扁在三一九當天自己安排自己站在容易遇刺的位置,而將最安全的位置讓給呂秀蓮呢?這下就講到重點了。原來陳水扁在三一九當天改站在右邊就是要方便刺客行刺自己啊!正確的說法則應該是「方便虛擬的車外槍手執行虛擬的刺殺任務」,因為站在左邊的話,要說被子彈越過層層人肉盾牌和車上其他障礙物而打中,真的很有解釋的困難。要不是如我們所知道的,真正的槍手其實就是站在呂秀蓮後面的隨扈盧孝民,子彈又在打到擋風玻璃後在車內回彈過來,身在最安全位置的呂秀蓮又怎麼居然會中彈呢?
 
不過這件假槍擊案跟呂秀蓮不相干,她根本是個局外人,何不把她安排到另一輛車上,省得礙手礙腳,也不會發生後來那一長串荒腔走板的怪事?原來呂秀蓮之所以被安排在同一輛車上,不是他們真的有需要她當配角或龍套,只因為她的隨扈盧孝民是個圈內人都知道的神槍手;如果呂秀蓮被安排在另一車上,盧孝民勢必要跟去另一車才符合規矩,才不會起人疑竇。為了盧孝民,呂秀蓮才不得已被安排在同一車上。此案之所以有充分的資格成為千古的笑譚,還不在一國總統假裝被刺騙勝選,而是在總統的對頭冤家不得已被安排在同一車上以後所發生的種種巧合妙事。
 
附圖顯示陳水扁在別處拜票時,被吉普車上左邊的男子和右邊的呂秀蓮夾在中間保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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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是應該好好感謝「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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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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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連、宋是應該好好感謝「天意」

讓連宋聯共刺扁的惡毒謠言完全止息

但是不是該質疑台灣人民 

腦袋是不是裝醬糊 

眼睛是不是裝瞎

耳朵是不是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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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居然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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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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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慕亞

如果三一九假槍擊案照扁集團原訂計畫圓滿達成,扁在事故現場夾克塗抹好假血、擋風玻璃打好一個洞後即時宣佈中彈,接著被抬進奇美醫院,則連宋勾結中共刺殺陳水扁的陰影將啞巴吃黃蓮、終兩人一生都無法撇清。

所幸子彈居然長眼睛,挑呂秀蓮的膝蓋彈回去,以致原來簡單明瞭、挑不出什麼破綻的計畫,竟然被迫將劇本修改到嚴重扭曲變形、荒腔走板、人人皆曰可以合理懷疑的程度,連宋聯共刺扁的惡毒謠言才能在一天半後完全止息;而且從此以後心虛的一方只求再也沒有人提起「三一九」三個字,說什麼也不敢繼續明的或暗的誣陷連宋來刺激連宋反撲的動作。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連宋真應該好好感謝「天意」對他們的厚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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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槍間隔只有零點六秒,如何一口咬定呂秀蓮先中彈,不是陳水扁先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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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慕亞

侯友宜說槍擊案是一個兇手開兩槍,且兩槍間隔零點六秒。

請問如果真有兩槍,且兩槍間隔零點六秒,呂秀蓮是如何一口咬定她自己是第一個中彈的人?陳水扁那夥人又是如何跟著咬定呂秀蓮確是第一個中彈的人?為何他們一致認定陳水扁絕不可能是那個先中彈的人呢?

而其實根據呂秀蓮的「三一九中彈紀實」,她是後來看到陳水扁夾克有血跡,才知道扁也中彈的;也就是她當時根本沒有親眼看到扁中彈瞬間的情形。荒唐的是扁稱蓮發現扁中彈時,扁自己並不知道自己已中彈;而更離譜的是,在第一時間(扁蓮三一九下午兩點鐘到達奇美醫院後的幾分鐘內)第一個告訴媒體同一顆子彈先打到蓮再打到扁的人,既不是呂秀蓮也不是陳水扁,而是當時不在吉普車上的「三橫一豎先生」。總之,他們都異口同聲、毫不吝惜的將「第一個中彈」的榮譽讓呂秀蓮獨享,而侯友宜卻說兩槍間相隔只有零點六秒。

呂秀蓮既然當時根本沒有看到扁中彈瞬間的情形,卻相當堅持自己是第一個中彈的人,我們知道呂秀蓮話中有話;她真正要說的是她自己是從頭到尾唯一一個中彈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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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維基百科 三一九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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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槍擊事件是發生在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和副總統呂秀蓮的槍擊事件。這起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註,並在事件發生後不久便傳出是綠營為選舉獲勝而製造的「陰謀論」。這不僅僅是因為該起事件是臺灣所發生的第一起針對中華民國總統的槍擊事件,更是因為該事件發生在二○○四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的前一天,所以引起的政治效應巨大。

目錄

﹡ 1 過程
﹡ 2 爭議與疑點
﹡ 3 影響
﹡ 4 刑事調查
﹡ 4.1 李昌鈺調查報告
﹡ 4.2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 4.3 臺南市安南區理容院槍擊案
﹡ 5 破案曙光
﹡ 5.1 李昌鈺記者會
﹡ 5.2 三一九槍擊事件週年
﹡ 6 CIA 報告
﹡ 7 外部連結

過程

三月十九日,爭取總統連任的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正在陳水扁的家鄉、民進黨大票倉臺南掃街拜票,在下午一時四五分發生槍擊事件,根據事後警方調查,兇手共開了二槍,其中一顆子彈穿過汽車擋風玻璃後擊中副總統呂秀蓮膝蓋,另一顆則擦過陳水扁腹部。由於當時道路兩旁群眾正在放鞭炮慶祝總統來訪,巨大的噪聲掩蓋了槍聲,也沒有人看見兇手,使得他可以在煙霧中逃離現場。總統、副總統隨後被送往離事發地點五﹡ 八公裡外的奇美醫院治療。

事件在二時左右最先有媒體報導,最早的報導稱總統副總統被鞭炮炸傷,但是也有傳聞稱是子彈攻擊。總統府祕書長邱義仁在三時卅分召開記者會,證實陳水扁、呂秀蓮是在競選行程中遭到槍擊,並已經送往奇美醫院治療。醫院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公佈了三張總統腹部的照片和一些沾滿血跡的衣物,但是表示只傷及總統的脂肪組織,並沒有打穿腹腔。傷口有十一公分長,三公分深,共縫了十四針。兩顆子彈也分別在總統的衣服和汽車中找到。

總統、副總統在當晚七時卅分離開奇美醫院,乘總統專機離開臺南,返回臺北,國安機制在總統遭槍擊後立即啟動。

爭議與疑點

由於在槍擊事件之前,許多民調數據反映泛藍支持度較泛綠略高。槍擊案發生後,泛藍候選人表示關切,並呼籲停止一切競選活動,同時沒有大規模的質疑槍擊案。在選舉結果公佈後,許多泛藍支持者對陳水扁的連任感到出乎意料,許多並認為是槍擊案影響了選情,於是開始懷疑此事件是民進黨自導自演。親泛藍的無黨籍立法委員陳文茜和親民黨副主席、前長庚醫院院長張昭雄在三月廿日夜在連宋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公佈了他們所認為的幾個疑點:

﹡ 陳文茜稱,一名奇美醫院的護士向她舉報,在三月十九日上午,有國安人員到奇美醫院視察,此外還有一名醫生則向她舉報,陳水扁的醫療記錄被篡改;張昭雄也證實,有奇美醫院高層人士向他透露,陳水扁的醫療記錄被篡改,而且奇美醫院醫護人員被排除在醫治過程外,一切由總統府醫療團隊親自負責;

﹡ 陳文茜表示,有一名全國知名的刑警負責人向她透露,警方在現場所發現的兩顆彈殼與子彈不符。陳文茜稱,為保護消息來源,她無法公佈向她提供消息人士的姓名,但是將來在法庭上作證時她願意公佈,所以始終他並沒有公佈消息人士的資訊使大眾無法他說法的判斷真偽;

﹡ 針對國安部召開的記者會中所稱,奇美醫院是國安部的責任醫院,陳文茜在三月廿日上午公佈了一份國安祕密檔案,裡面寫明奇美醫院不是國安部責任醫院,而離開事發現場更近的成大醫院才是責任醫院。他們質疑,為何在事發後將總統送往更遠的奇美醫院,而不送往更近的幾個大醫院。

﹡ 陳文茜稱,根據法律,總統遇緊急狀況就醫國安局應該有錄影,她要求國安單位立即公佈該錄影。

泛藍人士還有其他一些懷疑

一、民進黨政府稱總統是遭子彈攻擊受傷,但是雖然現場群眾眾多,沒有一個人當時察覺總統有異樣;也沒有攝影錄影或照片拍到總統中彈,因此無法證明總統真的是被槍擊;

二、大多數刑事專家同意,槍手是在近距離開槍後逃離,但是雖然現場噪聲大,煙霧彌漫,可是群眾聚集,如果有人舉槍試圖暗殺總統,肯定會有目擊者,怎麼可能讓兇手逃離現場;

三、如果是近距離射擊,則兇手一定會選擇頭部作為目標,而且很容易擊中,但槍擊的結果受傷的的部位在腹部;

四、現場發現的彈殼,一個是鉛制,一個是銅制。

五、根據錄影,陳水扁是自行走進醫院的;

六、陳呂作為國家正副元首,在參加類似與人群密集接觸的場合,理應做好各種防護工作,包括穿防彈衣、配備防彈汽車(至少玻璃應該是防彈的),並且總統、副總統不應乘坐同一輛車。

七、陳水扁的醫療團隊中有一名整形醫師,當時也到奇美醫院,一些人質疑為何有整形醫師參加陳水扁的就治過程,認為該名醫生就是負責利用雷射在陳水扁腹部製造了假的槍傷口。

八、根據當時的照片顯示,總統中彈後汽車上的彈痕與之後刑事局公佈的汽車上的彈痕不符;

九、陳水扁的外套前後不符,中彈時外套較新,進醫院時外套卻變舊、變小;

十、總統侍衛長事後沒有遭到懲處,反而有獲獎金的傳聞;

十一、CNN 新聞的畫面中,陳水扁腹部有大片血跡。但送醫後卻消失了。

十二、陳水扁的長褲沒有彈孔。該長褲長九七公分,根據後來量測陳水扁外褲穿著高度為肚臍下八公分,但三一九當天如果按照此穿法,該長褲會拖到鞋跟之下五公分,與常理不符;

十三、射入射出內衣的二個彈孔相距七﹡ 五公分,而傷口卻有十一公分,與常理不符;

針對這些疑點,民進黨對其中一些做出回應,包括:

一、將總統送往奇美醫院是因為在緊急狀況中,司機判斷認為奇美最近,前往另一間成大醫院須再穿越市區;

二、兇手可能是業餘槍手或精神病患,因此沒有擊中頭部;

三、兇手也可能在衣服中射擊,因此沒有引起註意;

四、傷口已經由外國專家確認是槍傷;

五、CNN 畫面中疑似腹部出血,經看其他媒體的畫面,可證明祇是紅色安全帶,並非血跡。

此外,警方的調查報告,稱現場的彈殼與子彈完全符合,而且子彈上的血跡經過 DNA 鑒定也與總統的 DNA 符合,證實是槍傷。

後續的爭議也持續擴大,首先是槍擊案的兇手遲遲未被抓獲,引起不滿,泛藍質疑為何一個犯下如此重大案件的罪犯一直都無法被抓獲,甚至根本毫無頭緒;更重大的爭議則出現在總統府當時在事件發生後所宣稱的「啟動國安機制」,經過媒體報道確認,台灣根本沒有所謂「國安機制」,總統府卻自行宣佈啟動該應急機制,是明顯的撒謊行為,許多人懷疑該動作影響到廿萬軍人的投票權,雖然後來政府及軍方均表示軍人的投票權並沒有受到影響。此外,總統的貼身侍衛長在事件後不但沒有被懲處,甚至還獲得了總統府的特別獎章表彰,更引起很多人的聯想。

在藍營的倡導下,立法院通過議案成立「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由國會兩大陣營按比例推舉立法委員參與調查。該草案通過後遭到行政院的反對,理由是根據現行憲法,該委員會的成立是逾越了立法委員的權責,因為「五權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具有調查權,而是在監察委員手中。

影響

這次事件對於二○○四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在事件發生後,泛綠和泛藍兩個陣營都宣佈取消一切競選活動,不過中選會宣佈,於次日舉行的投票將如期舉行。國民黨主席連戰在晚間陳水扁回到臺北官邸後也親自前往探視,但是因陳水扁已經就寢,連戰在留下名片後離去。

事件發生後,不論是泛藍泛綠都同聲譴責暴力,不過泛藍表示希望當局在三月十九日午夜前公佈初步的調查結果。許多泛藍人士認為該事件對選情沖擊很大,特別是在南部地區的選票流失嚴重。不過,一般認為,這次事件沒有直接造成泛藍陣營的選票流失,但使得很多沒有投票意願的選民投了泛綠的票。

國際一些著名媒體,包括 CNN 和 BBC,都在第一時間做出報導;日本首相和菲律賓總統向陳水扁發出慰問電。中國大陸國台辦則表示「密切關註勢態發展」,據傳中國大陸官方對消息進行了管制,直到當晚九點新華社才發布一條簡短的消息,稱「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在競選活動中遭槍擊,但是傷勢不重。

在次日舉行的大選投票中,陳水扁和呂秀蓮都出現在投票所,兩人分別發表了一段講話,稱不會被子彈打倒。大選的開票結果是陳呂獲勝,一些泛藍人士認為,陳水扁三月十九日的槍擊事件是扭轉選情的關鍵。

此後美國給臺灣的賀電比平常晚了幾天,併在賀電中提到這次選舉存在一定的問題,隱指槍擊事件。

刑事調查

事件發生後,臺南刑事局立即展開偵察,但是進展緩慢,在事件發生一周後才公佈了一捲監視錄影帶,其中拍攝到兩名嫌疑男子,但是當地民眾普遍反應沒有看到過這個人,認為不是本地人。泛藍人士對於當地警方的偵察表示懷疑,認為有政治力介入的可能性,因此提出由國際專家對案件進行調查,對此泛綠陣營也表示同意。

三月廿九日,出生臺灣的美籍華人李昌鈺博士推薦的三名美國刑事和彈道專家抵達臺灣,開始調查工作,他們取得了事件發生時所有有關的證物,並到現場勘察,將會把採樣到的資料帶回美國,與李昌鈺共同討論。民進黨雖然之前表示歡迎國際刑事專家對事件展開調查,不過在三月廿九日當天又表示,李昌鈺身為連宋北美後援會的會長,有關聘請李昌鈺的事宜都是由泛藍陣營搭線,陪同美國專家做翻譯的雷倩也是新黨黨員,因此也對李昌鈺的公正性提出了些許質疑,但仍表示不抗拒泛藍方面的調查。

三月廿日三名美國專家結束了調查工作,在離台前的記者會上,他們表示受到臺灣方面的充分配合,並且還會見了陳水扁本人,並親自檢查了他的傷口。他們認為傷口確實是槍傷無誤,而且是新的傷口,但是進一步的推斷無法做出,因為傷口已經開始縫合。此外他們還表示基本上已經能夠確定到底兇手是近距離還是遠距離射擊,但目前不能公開,因為詳細的鑒定結果必須要跟李昌鈺博士確認後才可公佈。

四月九日,李昌鈺抵達臺灣,他在機場首先表示,自己只是進行鑒識工作,後續的調查還需要臺灣方面自行負責,而且他表示事件可能成為一宗懸案。當天他首先祕密拜訪總統府,檢查了陳水扁和呂秀蓮的傷口,確認是搶傷,而且是新的,但是就無法推測具體受傷的時間;隨後他又到臺北調查局領取了所有的證物和照片進行研究。下午,李昌鈺到臺南,先訪問奇美醫院與醫生談話,再度確認,之前受懷疑的 X 光片沒有問題。晚間他來到案發現場,採用雷射技術判斷出兇手可能是躲在公交汽車牌附近射擊,而且汽車的彈孔應該是從外向內射擊造成的。此外,李博士還發現子彈有機器印(machine mark),這需要進一步調查;至於陳水扁的外套則沒有火藥殘留痕跡。

李昌鈺調查報告

八月廿八日晚十一時,李昌鈺博士在美國召開記者會,宣佈已經完成其一三三頁的調查報告,當晚就交給臺北駐紐約經貿辦事處,立即以外交包裹形式送回臺北,轉交給台灣方面負責刑事偵查的檢察總長盧仁發。記者會上,李博士對媒體做出以下幾點交代:

一、李博士的調查小組在子彈上找到十分特殊的「工具痕」(machine mark),對偵查十分有幫助,如台灣方面能找到作案時使用的槍管,就可進行比對。李昌鈺稱,只要找到槍支,案件就解決了大半;

二、對陳水扁衣服的檢驗結果發現,夾克上大部分不是血蹟,而是油膏;在陳水扁的襯衫上也發現大量油膏;

三、子彈上發現藍、白衣服纖微;

四、歹徒所使用的槍支是特製的土製槍支,且兩支槍管都是用同一機器製成,然後切成兩半;

五、由於兇手非常專業,而卻又使用火力很小的槍支,因此可以排除是政治謀殺行為。

李昌鈺表示自己的報告不設政治立場,不作任何推斷,也不受台灣藍綠和美國任何一方政治勢力的影響。但是他卻又表示「如果仔細讀(報告),就可以知道是什麼意思」。但是藍綠兩陣營對此的解讀卻完全相反,各自強調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發揮,民進黨稱該調查報告與刑事局之前的調查報告基本相似,而李昌鈺做出的「非政治謀殺」推論結論過於倉促,因為台灣與美國的情況不同,不應那麼早排除任何可能。藍營則指,「非政治謀殺」的結論證明瞭藍營的清白,他們更進一步指出,既然動機非純粹的暗殺,則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企圖影響選舉結果,而這又是對當時選情並不看好的綠營有利。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二○○四年八月二四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行政院隨即提出覆議,然而失敗,民進黨立院黨團提請大法官釋憲,在此同時,總統依法公佈該條例,卻違反憲政慣例加以批註,並拒派代表參與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隨後真調會即召開會議,執政的民進黨則發動抵抗權,引發了嚴重的憲政危機。

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五八五號釋憲,確認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主要宣告違憲的條例如下:

一、三一九槍擊案刑事責任偵查權專屬真調會
二、全部案卷證物移交真調會
三、真調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
四、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限制
五、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等理由規避或拒絕說明
六、真調會有權對相關人做出限制出境處分

此一釋憲剝奪了以泛藍成員為主的真調會權力,但該會仍在二○○五年一月十七日公佈自行的調查報告,並斷言這是一場「操作選舉」。對立的泛綠質疑,在失去調查權力後,真調會的結論是從何來?並認為這樣的結論是「由政治動機出發所做的荒謬推斷,完全無法令人接受。」

臺南市安南區理容院槍擊案

當兩派仍為槍擊案爭執不休時,二○○五年二月二四日臺南市安南區一間理容院亦發生槍擊事件。巧合的是,受傷的理容院老闆翁德祥與陳水扁的傷口如出一轍:被害人腹部中槍、彈頭留在衣服上,且同送奇美醫院。另外,腹部只有一進一齣的傷口,連作案槍枝也是改造槍械,甚至開槍者以左手開槍皆吻合。

檢調單位一度懷疑兩案是同一人所為,但調查後已排除可能性。泛綠則表示此事件的發生,代表陳水扁的傷口不是不可能發生,也成為反駁敵營的證據。

破案曙光

二○○五年三月七日,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三一九槍擊事件開槍的嫌犯為已畏罪自殺的陳義雄。但由於凶槍等證物尚未尋獲,目前仍不宣佈破案。刑事警察局稱陳義雄家人已經坦誠陳義雄涉案,他在死前曾留有遺書承認犯案,但家人為保護陳義雄名譽已經將該遺書銷毀,並將陳義雄之死上報為意外死亡。

陳義雄已於二○○四年三月廿九日,即槍擊案發生後十日,落海溺斃於安平港,且其生前留下的遺書已經被毀,使得國民黨仍高度質疑調查的確實性,並表示二○○五年三月十九日的三一九週年仍會舉行大規模抗議。而甫於二○○五年二月二四日與陳水扁舉行扁宋會的親民黨也表示,嫌疑人已經死亡,使案件死無對證,對檢調結果存疑。

外界對於刑事警察局調查結果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槍枝下落及嫌犯死亡的方式(陳義雄生前是漁民,擅長游泳,溺水身亡的原因為何),泛藍更懷疑陳義雄係遭滅口。但由於現場膠筏僅能搭載一人,且無打鬥跡象,初步排除滅口或他殺的可能性。

遺書及家屬態度也是另一向關鍵,刑事局亦稱其家人因五次接受測謊未通過,加上為維護陳義雄名譽,對案情多所隱瞞,遺書亦早已焚毀。

泛綠方面的反應,副總統呂秀蓮則表示:民進黨政府保護民主人權,不會像過去國民黨政權那樣栽贓無辜。擔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也表示,必要時仍可再次邀請李昌鈺來臺檢視。

李昌鈺記者會

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召開聯合記者會當晚,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隨即在美國康乃狄克州自宅召開記者會。他首先肯定臺灣警調單位「取得重大進展及突破」。他說,侯友宜於案情發表會前日曾與他通過電話,把案情做了一次最新的彙報。依臺北警方目前最新偵辦進度而言,他認為三一九槍擊案情可能有重大進展。

他也表示,依目前證據研判,陳義雄為凶嫌的可能性非常高。並建議:「由於陳義雄已溺斃,溺斃的確比較難以確定是他殺或自殺,但仍可以從地點、是否有遺書、屍體外傷等查出重要線索。即使陳已火化,也可從驗屍照片、法醫的記錄等,查出蛛絲馬跡。」

李博士表示,國外也有許多嫌犯已死亡、兇器未尋獲,但仍逕自宣佈破案的例子。他表示:「最重要的是辦案人員能否達到百分之百的確信。例如三一九槍擊事件,警方即是運用排除法,逐一排除不可能涉案的槍枝。檢警所謂的重大突破,即是指目前己排除了百分之九十,只剩百分之十待查。一旦比對到僅剩一把槍未查,即使該槍枝未尋獲,仍可視為重要證據。」

李昌鈺同時承諾,必要時將返臺協助調查。

三一九槍擊事件週年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泛藍重新號加其支持群眾,至總統府前遊行抗議,聯合報、中央日報及國民黨部皆宣稱有卅萬餘人參與(見當日各報)。但臺北市警察局表示,大約僅有三至四萬人(見聯合報新聞),與去年相較已少許多,反映出臺灣民眾已對政治活動趨於冷淡。

甫進行扁宋會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則選擇不主動、但亦不反對其成員遊行。然而,此一決定造成親民黨及泛藍內部嚴重內訌,也引發了部分泛藍支持者的不滿。

CIA 報告

據中華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李敖資料,有美國中央情報局 CIA 報告稱三一九事件實際上是陳水扁策劃的針對呂秀蓮的槍殺陰謀。但是,中華民國總統府方面稱資料不盡詳實,可能是假的。李敖卻稱,是為了保護舉報人,刻意改寫過。

外部連結

維基資源: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台灣最高檢察署:三一九槍擊案李昌鈺調查報告(中文)
台灣最高檢察署:三一九槍擊案李昌鈺結論摘要(中文)
台灣最高檢察署:三一九槍擊案李昌鈺調查報告(英文)
台灣最高檢察署:三一九槍擊案李昌鈺結論摘要(英文)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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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16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27次專案報告-立法院對三一九槍擊案件真相調查的努力與方向(報告人:曾執行長永權)
2005/1/19


立法院對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調查的努力與方向
報告人:曾永權執行長
去(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總統大選投票日前一天下午,陳呂兩位候選人突然於台南市金華路三段遭致所謂的槍擊事件;由於事出驟然,且案發前後,有關陳呂候選人、總統府,乃至國安及情治單位種種疏於防範、掩滅證物及論功行賞等諸多違反常理及經驗法則的舉措,引起國內外廣大民眾的議論與懷疑,咸認內情絕不單純,民調顯示高達六成以上民眾認應查明真相。

壹、真調會條例的制定過程

雖然國內外及媒體輿論均主張政府應仿照美國華倫委員會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陳水扁先生表面贊成,但實質反對,極思如果成立也應由其所掌控,但國親陣營主張該會應獨立超然,不受任何政治力的干涉,故而在陳水扁不願法制化後,被迫自行向立法院提出「真調會條例」草案,並在馬副主席領導的「真相調查小組」中多次依據學者意見不斷修正;可是,卻仍然受到陳水扁及民進黨團採取議事技巧百般阻撓與延宕立法,特別在國親陣營百分百採納民間司改會及檢改會所建議的條文修正原版本後,還是遭到民進黨動用御用學者及外圍團體發動違憲杯葛;八月廿四日立法院院會歷經四十一次表決通過三讀該條例,行政院立即以最快速度舉行臨時院會通過覆議的提案,並送入立法院,立法院乃於九月十四日舉行覆議案的表決,陳水扁親上火線,要求將該條例封殺於第一關,並且動用大法官進行關說,最終表決結果以一一四票對○票否決了行政院的覆議案;可是,民進黨仍不死心,與台聯共同向司法院提案,主張該條例違憲,要求釋憲及急速處分,意圖凍結該條例,但在釋憲結果出爐前,該條例已在九月廿七日經總統公佈而生效運作;直至十二月十五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正副院長缺席情況下,作出「預設立場」的不公正五八五號解釋,該解釋雖未宣告全部條例無效,但卻將該條例中最具有發掘真相威力的條款全部宣告違憲,使真調會成為無牙老虎,失其作用;大法官會議以所謂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侵犯行政特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為由,宣佈該條例第八條第一、三、四、七、九項及第十三條為違憲,要求檢討修正。

貳、真調會的成立與調查情形

真調會自九月廿七日生效後,十月四日在司法院前院長施啟揚先生的領導下,國親及無黨聯盟推荐的十一位成員正式組成真調會,其成員名單為王清峰、鄭健才、陳肇敏、王光宇、陳璧、葉耀鵬、蔡文斌、翟宗泉、陳錫蕃、方中民及羅明通(未曾出席),均為社會上立場超然,獨立客觀的公正人士,可是卻依舊遭到陳定南、陳其邁、蘇嘉全、林佳龍等五位閣員以行使「抵抗權」為由,前往真調會踢館,並且強力阻撓真調會的運作,使刑事警察局、台南地檢署、國安局等相關單位不敢配合提出證據。根據統計自去(九十三)年四月九日起至十二月釋憲案止,陳水扁及民進黨已創下十八次的杯葛紀錄,已足以間接反證,三一九槍擊案確屬偽作。

參、立法院黨團對真調會報告的因應措施

本(九十四)年元月十七日(星期一)真調會調查結果報告正式出爐,報告中指出三項主要論點,一為垃圾袋中取出之檢體,其檢驗結果並不可靠;二為國安及維安單位的作為令人難以苟同,應屬配合演出;三為陳水扁腹部的創傷應非三一九當日扣案的鉛彈所造成,並舉出六項論點以為佐證,從而認定本事件合理推斷應屬選舉操作。真調會並於第一時間以正式公文函送立法院備查。

立法院於接獲調查結果報告後,依法排入昨(十八)日程序委員會議程;國親立法院黨團對此報告及其建議採取如下之因應主張及作法。

一、 經由程序委員會表決通過列入查照案。
二、 依據該條例第二條規定,於第六屆立法院開議後,重組第二屆真調會,並促
請政府依法編列預算,使其順利運作,以回應報告內繼續追查真相之建議。
三、 配合大法官會議五八五號解釋,向立法院提出合憲之條例修正草案,以完備
法案之內容。
四、 將行政院游錫?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等違法失職之官員,移送監察院彈劾。
五、 建置獨立檢察官制度:儘速制定「獨立檢察官設置條例」,以實施刑事偵查
權,追查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
以上為有關本黨立法院黨團針對三一九真調會公佈之調查結果報告,所作之回應與未來努力方向,敬請指正,謝謝!

連戰接受朝日電視台專訪,質疑槍擊案後民進黨的謠言是有計畫的安排
2004/4/15

國民黨主席連戰今(十五)日上午在接受日本朝日電視台專訪時,對著鏡頭出示民進黨在陳水扁槍傷案後一個多小時內即全面散發「1號台灣人,2號中國人」的傳單,並指出,當陳水扁留在奇美醫院裡喝茶、聊天、打電話時,民進黨正快速動員所有的地方非法電台和宣傳車,大肆惡意散播「國親聯合中謀殺台灣人總統」的謠言!

連戰強烈質疑,如果不是事前即已規劃好槍擊後的相關配合工作,怎麼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印製並全面散發傳單,且有計畫的動員地下電台和宣傳車呢?

連戰並指出,李昌鈺的鑑識工作只確認了二件事,一是確實有人開槍打到副總統,一是陳水扁的傷確實是槍傷,如此而已,至於槍傷之前、之後所發生的事情,沒有一樣不讓人高度質疑。連戰因此提出一連串的為什麼:為什麼總統、副總統不穿防彈衣?為什麼總統、副總統會擠在一輛車上?為什麼他們會用沒有防彈設備的民間座車?為什麼捨政府部門的司機不用,而用民間的司機?為什麼侍衛長不站在他應站的位子?為什麼事後不封鎖現場?為什麼不就近趕到成大醫院,而寧赴奇美醫院?到了醫院,為什麼還是陳水扁自己的御用醫生而非當地醫生處理傷口?…

連戰說,對於這一大堆的疑問,陳水扁怎麼樣就是不肯成立公正、超然的真相調查委員會,極盡迴避、推拖之能事!已經一個多月了,如果有調查,也是最基層地方檢警人員在應付了事,「這些陳水扁的部下的部下的部下的部下…」,在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怎可能查出什麼東西來?為何我們就不能參照美國甘迺迪總統遭暗殺時成立「華倫真相調查委員會」的作法,以昭公信,陳水扁為何如此害怕讓真相大白?

連戰表示,這就是為什麼感覺被欺騙的台灣人民會如此一波一波的上街頭抗爭的原因,陳水扁心裡有數,看到這種場面他其實是每天心驚肉跳,極度不安!所以,他現在正運用一些技倆製造假象,以移轉焦點,改變人民和國際間的印象,包括,強迫中選會公告當選、厚著臉皮的叫外交部向各國要賀電、搞內閣人事…等等,目的無非就是要讓槍擊案變成「不存在的案子」,這是多麼可怕的事!

連戰感嘆的說,從選前的公投綁大選到選後的宣傳單,那麼多、那麼明顯的疑點和不公、公義的事,媒體現在都不提了,轉而注意扁政府想擴大宣傳的事,這真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令人感到哀傷的現象!

三一九槍擊案週年回顧與前瞻

報告人:帥化民

一、 前言:

一個倒轉選情、顛覆司法、破壞政府公信力的319槍擊案已屆週年,政府宣稱破案,或「接近破案」的前夕,在此做一個全盤回顧與前瞻。

二、 現況:

人民對真相的質疑已被導至「刑案」的一個角落,陷入荒誕劇情中打轉,刑警局釋放案情的時機、目的與作用均待觀察。
沖銷「三一九週年遊行」?轉移「反分裂法」的衝擊?是凝聚「反反分裂遊行能量」?

三、 槍擊案的本質:

三一九槍擊案只是整個大選翻轉的一個關鍵點。
槍擊「刑案」僅是大選「弊案」中的一個「環節」。槍擊的刑案與選舉弊案,中間尚缺大片「真相」,有待拼湊與還原,這才是槍擊案的「本質」,亦是追求真相的目的。

四、 槍擊案的後遺:

(一) 行政機構有待「自清」:
違憲違法操作國安會、國安機制、國防部、國安局特勤機制。
(二) 司法、監察機制的「無效」、「失能」。
(三) 釋憲權與行政權的錯置與誤用。
政府公信力、族群和諧的淪喪豈是抓到一個不明不白死亡的兇手所能彌補。

五、 三一九槍擊案後政府的作為與策略:

作為:

(一) 盡一切手段防範選舉翻案效應。
(二) 壓縮偵調的層級(構不到高層,探不出真相)。
(三) 鎖定一人一槍兩彈(先預設立場,硬排除自導自 演)。
(四) 侷限辦案方式,以彈追槍、追人、追案,以「逐鹿 換成逐兔」。

策略:

(一) 疼痛遞減效應:
每當釋放一個不合情理的「案情」,鬧三天自歸平靜,人民的憤怒被笑話所稀釋。
(二) 以人民的政治屬性塑造「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兩分法,淡化、轉移追求真相的張力,鞏固一半綠營,自我合理化,麻痺泛藍群眾的抗爭,消耗人民的耐性。
(三) 以連宋「輸不起」轉移人民尋求公理、公平的普世價值,醜化成為個人權力私慾。
(四) 二千三百萬人民從「懷疑」→「無力」→「無奈」→「坐實」其中最大催化力量,是人民怕亂,期待安定心理。

六、 泛藍訴求與作為:

(一) 遊行與抗爭:
三二一→四一○抗爭舉世矚目,惜未堅持達到「烏克蘭」效果。

(二) 科學求證與實驗

1. 退休兵工專家彈道測試(排除一人一槍二彈)。
2. 具熱力學與氣動力學的學者專家,作彈丸溫度與衣服材料力學試驗,證明灼傷的不合理與槍口焰的能、衣物、證物與彈丸不對稱。

(三) 真調會所暴露政府的醜態:

1. 對具有法源的真調會做出不借人、不給錢、不授權的侷限(怠忽漠視)。
2. 政府行政機構居然可以行使抵抗權(積極對抗)。
3. 司法、監察、大法官會議(失能、失職)。

七、 未來前瞻與發展:

(一) 法理戰線的延續(立法院、獨立檢察 長、真調會)。
(二) 選戰戰場的努力。
(三) 選舉次數簡併與選舉機制改善。
(四) 「三一九」定為民主傷痕紀念日與「二二八」並列。

八、 結論:

(一)三一九週年遊行不是總統大位翻盤運動,是不分藍綠追求公平正義的民間運動。
(二)三一九是中華民國民主進化受挫的一個為警惕來茲的一個「里程碑」。
(三)三一九是台灣二千三百萬人追求尊嚴,自我提昇或矮化的一個分水嶺。

中國國民黨第16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06次會議專題報告-三一九槍擊案彈道性能測試報告(報告人-帥政策委員化民)
2004/6/30


三一九槍擊案彈道性能測試報告
          -報告人帥化民


一、前言:

內彈道:膛壓—膛壓的高低影響武器、彈藥之安全及槍(砲)是否退殼。
轉變彈道:初速(槍口速度)—影響射程、精度等。
終端彈道:彈體威力、殺傷效應—貫穿、殺傷、致死面積(殺傷半徑)等。

以上為彈道之基本說明,再視測試目的、依據武器、彈藥之諸元(口徑、重量、裝藥、距離、角度、射程等),進行彈道性能測試。


二、 目的:驗證陳水扁8公厘土造鉛彈頭子彈槍擊之真實性及可能之殺傷力。


三、 說明:

(一)實彈射擊,驗證土造鉛彈頭子彈是否可穿透夾克、襯衫、內衣,擦傷下腹,再穿過內
   衣,留在內衣與襯衫之間。
(二)土造鉛彈頭子彈飛行軌跡是否穩定,驗證傷口之直線性。
(三)土造鉛彈頭子彈之殺傷效應是否已達到最低之58呎-磅(78.6焦耳)之能量。


四、 測試設備:

(一)手槍—P.BERETTA 9公厘手槍
   槍管更換為自製8公厘光膛槍管(照片一)
   (外徑:13.22mm、內徑:8.10mm、長度:96.70mm、材料:低碳鋼)
(二)槍彈—鉛彈頭子彈:重量3.88公克(60±3克冷)、直徑8.10mm、長度:
             10.09mm(照片二)
(三)發射藥:Smokeless Pistol Powder、鞭炮黑藥(照片三、四)
(四)模擬人體乳膠(ORDNANCE GELATIN POWDER)(照片五)
(五)CHRONY測速儀(照片六)
(六)FASTCAM ultima512高速電視攝影機
(七)手控半自動裝彈機(照片七)
(八)改造彈頭模具
(九)改造彈殼模具
(十)彈頭彈性夾具
(十一)制退簧製作模具
(十二)固定槍座
(十三)車床
(十四)鑽床
(十五)各式工具、刀具、夾具


五、 測試方式及步驟:

(一)9公厘手槍及9公厘子彈射擊靶紙,量測子彈速度並驗證測速儀、槍枝及固定槍座性
   能。
(二)9公厘手槍更換自行改造之8公厘光膛槍管,裝自行改造之8公厘鉛彈頭子彈,以不
   同藥量射擊5公尺處靶紙及襯紙,驗證改造之8公厘光膛槍管性能、子彈速度及子彈
   飛行軌跡。(照片十一)
(三)使用8公厘光膛槍管、改造之8公厘鉛彈頭子彈,以不同藥量射擊距槍口5公尺之四
   層布靶及襯紙,量測子彈速度及拍攝子彈飛行軌跡,以求得貫穿四層布靶與襯紙及
   未貫穿四層布靶及襯紙之相關速度等數據。(照片十二)
(四)選取適當之藥量,射擊距槍口5公尺之「模擬人體乳膠」,達到子彈擦過乳膠,而
   緊貼乳膠後之四層布靶未貫穿。
(五)將模特兒下腹貼上「模擬人體乳膠」,穿上內衣(汗衫)、襯衫、及材質為聚酯類
   纖維,廠牌「Italy Lama」之夾克,以步驟四之藥量射擊,達到子彈穿過夾克、襯
   衫、內衣,擦過乳膠,穿過內衣,留在內衣與襯衫之間,並量測子彈之撞擊速度。
   (照片)
(六)射擊時槍枝固定,俾易於瞄準,同時以高速電視攝影機拍攝子彈飛行軌跡,測速儀
   量測子彈速度,以計算終端效應之能量。


六、 測試結果:

(一)測試時間:民國93年6月10日-20日。
(二)測試地點:美國、洛杉磯A Place to Shoot射擊場。
(三)測試人員:陳笏、鄭臺安等人。
(四)測試結果:另有詳細紀錄。


七、 研判分析:

(一)改造之8公厘手槍(光膛)及改造之鉛彈頭,經不斷測試,得出當子彈撞擊速度為
   532.4呎/秒(162.3公尺/秒),裝藥為1.5克冷時,子彈可穿過夾克、襯衫、內衣
   ,擦過下腹(以ORDNANCE GELATIN乳膠模擬),穿過內衣,停留在衣內之重要
   數據。
(二)ORDNANCE GELATIN為美國警方廣泛使用,以測試槍彈穿透性與傷害力的一種材料
   。由於它的透明度,除了顯示子彈在人體內翻動狀態外,亦可顯現子彈動能散佈狀況
   ,可供法醫或專家檢視傷痕之參考依據。
(三)
   1. 依據美軍技術手冊TM9-1907記載,子彈動能達到58呎-磅(78.6焦耳)以上時就
   具有殺傷力或造成失去戰鬥力。

   2. 本組測試子彈「最終衝擊」速度為532.4呎秒(160公尺/秒),動能37.78呎-磅
   ,51焦耳,應不具致命性。
   刑事警察局所測得180公尺/秒(槍口速)(合理換算應為62焦耳),但警局第一
   次公布動能卻為123焦耳,而引用20焦耳為殺傷力標準,得出結論該土造彈具
   「殺傷力」。侯局長卻據此引申為兇手「一人一槍二彈」,且由於「具有殺傷力」
   ,所以他排除槍擊案為綠營自導自演之嫌疑。這種論述太過牽強。

   3. 據刑警局第二次解釋,123焦耳是以8公厘彈頭單位面積(πγ2)做計算標準,本組
   認為亦有其依據。

   4. 其實本組與刑警局測得數據相似,唯對致命性標準猶有不同依據及意見,但均不能
   用「有殺傷力」來排除自導自演的論述或武斷槍擊現場是「一人一槍二彈」的結論。

(四)經多次射擊測試,發現子彈速度低於530呎/秒時,手槍不能退殼及連續擊發,因此現
   場兇手為「一人一槍二彈」的假設就不成立,現場亦將無兩枚彈殼,亦因此國人普遍
   懷疑有兩個現場。
(五)8公厘光膛改造手槍改造子彈,彈道不穩定、精度差、散佈大,不適合用以狙殺元首
   或自製槍傷之武器。
(六)一般公認9公厘制式手槍之彈道穩定,用來狙殺或自製傷口,有較佳之穩定性與安全
   性。因此,本組亦納入測試。在乳膠測試過程造成之擦傷傷口形狀最接近媒體所公布
   之陳水扁傷口。究竟陳水扁傷口是由9公厘子彈或8公厘子彈造成,仍須進一步調查。
(七)槍聲與鞭炮聲同時發生時不易分辨。呂副總統所聽到兩聲巨響,究竟是鞭炮聲還是子
   彈掠過之嘯聲,待查。


八、 結論:

(一)彈道與子彈「衝擊能量」之測試僅為偵破槍擊眾多工作之一環,可作為兇槍比對、槍
   傷比對之依據,如果早做彈道測試,先確定一人、二人,一槍、二槍,一彈、兩彈,
   現場做、事先做,事後做分析之依據,可縮小緝兇範圍,節省辦案時間。
(二)欲破刑案必須從尋找「動機」著手,舉凡特勤疏失、憲警、檢調之違常反應、國安機
   制不當啟動,均應納入偵察範圍,因為兇殺案未必一時能破,兇手亦未必一定成擒,
   但真相愈明晰,人心愈凝固,國家就愈安定,這是不分藍綠人民共同之願望。
(三)以刑事警察局職掌、範圍、能力、權限,均不能達到有效全面偵察之目的。因此有必
   要成立高層次、大授權、並獨立的「真相調查委員會」。
(四)本小組所得之資料數據僅提供社會各界參閱,謬誤之處歡迎指教,所得之測試數據願
   提供各領域學者專家作為研究基礎,透明乳膠亦願送刑警局運用以利後續測試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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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耳東兇手幫兇,刑事局顏面全丟光(轉貼)鐵漢柔情 侯友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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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郭至楨)

 從十多年前的大陸千島湖慘案到陳進興挾持前南非武官官邸事件,侯友宜站在第一線指揮辦案沈著勇敢的英雄形象已深植人心,在經歷過二十多年的刑事工作之後,此刻的侯友宜不僅有著更豐富的辦案經驗與人生歷練,尤其是在二○○四年自中央警察大學畢業,順利取得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學位後,更讓這一位專業的鐵漢自詡,希望能夠藉由學術與實務並進的方式,對社會治安有更大的貢獻。

強調科學辦案,不忘法理人情

 腳尾飯事件一開始刑事局便已掌握了相當重要的關鍵證據,從人證到物證,因此接下來便看王育誠如何繼續表演,圓謊下去。刑事局長侯友宜對於這一齣烏龍鬧劇,表示刑事局在接手處理此案時,便已透過關鍵的第三人掌握了相當確切的黑衣人證與其他物證,刑事辦案講求的是時效性的查察以及要掌握重要的證據,因此無論是透過科學辦案亦或是以心理攻防的方式誘導破案,這都是刑事局最擅長的偵辦方式,而王育誠的腳尾飯風波便是相當典型的破案方式,先以科學鑑定的方式抓出錄影帶中剪輯造假的畫面,再以偵訊誘導的方式突破重要黑衣證人的心防,讓他得以全盤托出,至此全案便已大白於社會。

 相對於前一陣子轟動全台的千面人(毒蠻牛)事件,整個案件就更為複雜困難了,因為要從上千支的監視錄影帶中,一一的過濾出有利偵辦的線索,以帶找車,再以車找人,最終還是透過指紋庫的比對才鎖定嫌犯王進展,因此侯友宜對日前吵的沸沸揚揚的「全民按指紋」事件表示,對於大法官已經做出暫緩實施的決議當然要予以尊重,但若撇開其它的因素,單就刑事辦案的專業角度而言,指紋資料庫的建立的確有其必要性,而此次王進展千面人案件得已在最後時刻掌握破案關鍵,便是靠著王進展留下租車公司資料登記表上的指紋,以及他曾經因案留下指紋檔案紀錄,兩相比對下才得已順利宣佈偵破此案。

 至於在侯友宜從事刑事辦案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是否曾經碰過被害人透過所謂的「托夢辦案」等靈異情況,侯友宜倒是相當保守且持平的表示,比較常發生的情況是因為辦案人員成天都在偵辦此案,破案的壓力以及終日都在研究案情與相關事物,因此到了晚間就連睡覺時候,難免也會有思緒進入夢中,倒不是什麼靈異托夢的情形。

 但是就在面對法律無情的刑事偵辦原則下,在經過如此長時間的辦案過程中,侯友宜深深的體驗到一點「法律不忘情理」的真諦,侯友宜表示,有時候在偵辦案件的過程中,要適時的兼顧其他的層面,不要把人與情都給辦絕了,因為法律條文是死的,但是在偵辦或是執法的過程卻是可以稍有彈性的。侯友宜舉例,他在民國七十五年偵辦竹聯幫槍擊要犯劉煥榮案件時,當時的劉煥榮為重大槍擊要犯,即將面臨死刑的判決,但是當年的道上兄弟,在外雖是逞兇鬥狠,但是內心卻仍然有至孝的一面,因此便在劉煥榮的要求之下,在判決行刑之前,侯友宜讓劉煥榮與他母親見了最後一面,以了這一位江湖浪子的最後心願,也因此獲得了劉煥榮在最後偵訊期間相當程度的信任與配合調查。

走出內心障礙,樂在工作

 「一份工作當你做了選擇之後,便沒有後悔的餘地」,這是刑事局局長侯友宜在從事長達二十多年的刑事偵查工作後,為自己這一段心路歷程所下的定義,尤其是在面對破案壓力與辦案危險,如此雙重壓力的情況下,除了要誠實的面對自己當初所做的生涯選擇之外,當然也要設法尋求家人的了解與共識,畢竟這一份工作並沒有人逼你,因此只有樂在其中,才能持續的走下去。

 就像對於三一九槍擊事件而言,其全國關注的破案壓力之大不說,至今外界依舊有許多疑問或是對於偵調小組有許多的不諒解之處,但是侯友宜自己對於三一九案件的態度是,「心靜如水、誠實以對」,偵辦三一九案絕沒政治立場的考量,他不拍誰的馬屁,辦案要對得起自己良心及專業。未來仍將會為了捍衛刑事辦案的專業精神繼續奮戰下去,絕對不會如外界所擔慮的草草了事。

 因此「認知」變成了侯友宜自己與家人共同的相處默契,侯友宜充分的認知自己所面對的壓力與責難,但是卻仍堅持以專業的辦案與負責任的精神,支持自己繼續從事如此艱鉅的工作;而同時侯友宜也要求他的家庭要有相同的認知,這是一份無法拋棄的宿命,如此才全家人能夠一同攜手走下去。

 由其是經歷過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在痛失愛子之後,侯友宜並未因此而懷憂喪志,怨天尤人,反而讓他更加看淡人生的無常以及生命的可貴,因此在他往後的辦案過程中,除了專業的判斷與法理的原則之外,他寧願多加入一點人性的空間,同時也因為看過太多的「死亡刑案」,所以如何能夠以他的專業辦案,為不幸受害的被害人找出真相與兇嫌,還其天理正義,便成了支持侯友宜繼續從事刑事辦案最重要的原動力了。

侯友宜憂:毒品年成長三成!黑幫占領校園!

專訪\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  撰文\黃哲斌

從 ATM 風波到身分證指紋爭議,他一度身陷尷尬風暴;從千面人案到腳尾飯造假,他又能迅速讓社會安心,侯友宜曾經是全台灣最年輕的直轄市分局長、最年輕的警監局長,如今是台灣警政史上最年輕的刑事局長,「能力強、個性直、官運亨通」似乎是外界對他的印象,當他接受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的影音專訪,則侃侃而談他的人生哲學、治安憂慮,以及他對張錫銘、劉煥榮等「對手」的評價。

在一小時的訪談中,侯友宜有自豪的時刻,談起破案的風光,他流露對刑事工作的熱愛,及對辦案同仁的疼惜;侯友宜也有強硬的時刻,談起張錫銘、林明樺等跑路要犯,他的口氣略帶輕蔑,相信警方遲早會把他們逼出來,更不希望外界將他們「英雄化」。

侯友宜也有憂心忡忡的時刻,當坦言「近兩年毒品成長率三成」、「黑道入侵校園吸收學生」,他呼籲社會大眾、呼籲家長父母正視此一趨勢,他強調:治安問題只是社會與經濟問題交互作用下的一環,當趨勢潮流變化、網路潮流來襲,包括警方、教育機關甚且整個社會,都面臨犯罪問題的新挑戰。

而侯友宜最難解、情緒最複雜的時刻,應屬被問及「捺指紋爭議」、「三一九槍擊案」等扯上政治的議題,以身分證捺指紋為例,他坦率表示,大法官已經釋憲、政策也踩煞車,作為高階警官,他原本不該再多說什麼,但站在刑事偵查的專業角度,他不得不為此一構想說幾句話,也歷歷陳述「指紋」對於破案的重要性。

至於飽受在野黨及呂副總統質疑的「三一九槍擊案」,侯友宜更是滿腹感慨:「這個案子對我們很重要,對我個人很重要,但是再怎麼重要,我們都不能去賭注、不能去違法!我們要為了我們的人格奮戰,為了我們的榮譽奮戰,是我們的專業而奮戰。外面有許多解讀…我都可以接受,因為站在很多不同的角度去判斷,有人不了解我們做多少事情,不了解我們訪問多少物證人證…」

在難免牢騷之餘,侯友宜除了強調「三一九案比甘迺迪遇刺案更難破」,光是從子彈追兇槍,就往上追查了七、八手;但他也知道,因為此案的高度政治敏感性,警方調查結果很難讓當事人信服,他只能淡淡地說:「我這一路辦這個案子,我的心境是心如止水,壓力很大,心境如水。」

一輩子面對惡煞兇神,一輩子在槍口底下衝鋒的侯友宜,曾經收伏陳進興、劉煥榮等亡命要犯的侯友宜,他知道,政治這一關,可能是他最難過,也永遠收伏不了的一關。

以下就是精彩專訪全文:

Q:刑事局連續破了很多社會矚目的案件,先談談王育誠「腳尾飯」烏龍風波。請問破案關鍵在哪裡?整個偵辦過程又是如何?

A:腳尾飯一案,對於專門偵辦重大刑事案件的刑事警察局來講,並未列管為刑事重大案件,但因媒體不斷報導以後,刑事局同仁從整個電視錄影帶發現破綻,無論從時間點、順序都有破綻。所以我們去追查裡面是隱藏著什麼動機和背景,包括追查贓車、議員助理的交往對象,警方也接到一通寶貴的檢舉電話,聲稱認識腳尾飯影帶中的黑衣人,但也沒有肯定。警方知道了這個人在某通訊行上班,於是以閒聊的方式試探對方,一聊到主題的時候,發現他一直在冒冷汗,因而發覺一定有問題!事實上,案情的偵辦不是很困難,但後續發展讓社會大眾看清楚事情原貌,給民眾有一個交代。

Q: 我們再看前一陣子千面人王進展這個案子,我們知道,這個案子的偵辦過程相對辛苦,做了很多地毯式的搜查,而關鍵好像也是在那錄影帶?

A:千面人案在辦案過程中花了很多的時間、人力和物力,破案有三個很重要的關鍵,一、從一萬多支的監錄攝影器材裡面,篩選出犯罪者所使用的交通工具、還有犯罪者的體型相貌穿著,尤其把犯罪的交通工具找出來,這個很重要的關鍵,才去找那個租車車行,再由出租人的所填的單子裡面去採取指紋,才從指紋裡面確定王進展的身分!

Q:出租車行不是要登記姓名及身分證資料嗎?

A:但登記資料未必都是真的!很多人都用假身分證登記,所以必須要去靠指紋,我們經過刑事鑑定才確認了這個指紋,再與檔案指紋來比對,正因王進展本身有前科,所以是才比對出來的!這是一個關鍵!

第二個重要關鍵是,當我們確定了身分,要如何找人?所以我們靠他所使用的犯罪車輛等情資去鎖定,那鎖定之後,再進行地毯式的搜查!才清查出來她的交通工具停在中和。

除了大規模的搜索,還要開始埋伏。當王進展出來牽機車的時候,同仁就跟著進去搜索,大家說好我們的運氣很好,在他的桌上地上擺了很多偽造證件,起碼我們能夠以偽造證件進行偵辦。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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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開始抓到他的時候,事實上他還否認涉案?

A:因為他的心理很篤定,找不到證據就拿他沒辦法!警方偵訊了將近十個小時,他都完全否認;最後偵訊的突破,在於從他女友電腦的資料裡面,刑事局的電腦高手把已刪除的檔案救回來!將關鍵證物救回來後,整起案件就一切穩定!所以說破案的三大關鍵,第一個就是找到車子,第二個找到人,第三偵訊突破找到相對的證據!這三個事要環環相扣,而後面的關鍵點,必須要再短短十六個小時內完成!因為警察只有十六個小時的工作時間!這非常的高難度,同仁很辛苦!

Q:所以整個王進展的案子,我們投入多少的警力呢?

A:這個警力我們大概投入了幾百個人了,大概三、四百個人以上。

Q:所以那段時間內,都是不眠不休一直在偵查?

A:可以說同仁為了這個案子,八、九天都沒有休息,過程是很辛苦的!

Q:事實上,辦案是很辛苦的,有時某些案件又更難破案了!例如我猜想,侯局長現在最頭痛的應該就是「小黑」張錫銘?

A:追緝逃犯對警察來講是一個長期性的工作,必須要花很多的人力和物力;但因現在科技發達,加上人際關係冷漠,不像以前早期有人會來檢舉,加上在圍捕要犯的過程中,我們要做很多的評估,武力的評估、同仁傷亡的評估,才採取我們的程序作業!而且在逮捕的過程當中,必須評估同仁的傷亡可能性,我們寧可減少同仁的傷亡,寧可讓歹徒有機會逃脫,而不能讓同仁喪失生命!抓人是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是可以不斷的追擊的!都可以不斷的去辦的!所以任何一個逃犯,我們都會採取這個觀念,今天抓不到你沒關係,我們明天在想辦法!

Q:警方圍捕張錫銘的過程裡,幾次都是在他熟悉的山區鄉間讓他逃竄出去,而且,據說張錫銘在他東山一帶出手很大方,所以有些道上兄弟還會為他通風報信?

A:其實媒體報導的某些部分都被誇大了,事實上,警方在克服地形地物上確實先天不足,當攻堅員警單手要抬十六公斤的盾牌,全身穿著十多公斤的重裝備,然後在一個羊腸小徑,要避免自己傷亡的山區圍捕行動是非常高困難的。其次,警方在佈建的過程當中,也必須避免打草驚蛇。

那我們不是說不能將他逮捕到案,只是說在碰到瓶頸的時候,我們怎麼樣去轉一個彎去處裡這些問題。事實上到現在為止,張錫銘集團最狠的角色也都被警方抓到了,我們總共已逮獲該集團中四十二個人。

要抓張錫銘,不外乎積極、正面迎戰,就算他不出來或只跟少部分特定人聯絡,我們還是一樣可以逐一逐一的,除了把週遭的關係給他縮小範圍鎖住以外,也可以將他逼出來。事實上專案小組,在嘗試了很多方式的作為,是希望能夠盡快的把張錫銘逮捕到案。

Q:前陣子,又發生了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被綁架,此案出現了一個所謂的「中間人」,是否讓警方辦案過程比較難以介入?

A:此案被害者的身分特殊,一般老百姓不可能尋求黑道的人來解決,警方站在辦案的專業角度來看,第一個先決要件是人質的安全考量,;案件發生之初,警方就確切掌握嫌犯就是耕讀園林明樺犯罪集團,當警方掌握他們的身份,就比較不擔心人質受到傷害,所以歹徒也只是要錢而已。對於此案,當有些黑道管道介入其間,警方已經全盤性的掌握住;當然當人質獲釋,的確較晚告訴警方。

今天黑道扮演中間者的角色,到底是幫助被害人家屬,還是和歹徒共同串謀?警方必須要去思考這個因素,每天的情報線索都是我們要釐清的方向,對於警方來講,人質回來就是我們發動偵查最好機會,尤其更何況歹徒的身份我們也掌握了,全部抓沒有顧忌!

Q:這個案件的後續發展,警方會用什麼方式來追捕像林明樺集團呢?

A:林明樺犯罪集團在耕讀園一案中共有八個嫌犯,警方已查獲四個,還有四個在逃。這四個在逃有一些幕後的老闆和大哥,警方要想辦法把他們抓回來,並切斷他們親友及偷渡的管道,我們希望就是說專案小組能夠全力動員,由台中縣專案小組及刑事局在短期間把這幾個人逮捕。

Q:就像剛才提到的千面人王進展案,因為比對口卡指紋而鎖定嫌犯;前陣子受爭議的換發身份證按指紋一事到底絕不絕對是一個破案的關鍵?又牽扯上所謂的人權問題,局長就你的專業領域來看,會如何想?

A:包括行政院及大法官都已作出政策宣示或解釋,我身為一個官員,照說不能再多做解釋,因為警察必須服從。但站在我們捍衛治安、保障所有大多數沉默者的人權的角度上,犯罪者有人權,沉默的大多數也有人權,當案子發生、當你被害的時候,就算你並未受害,但是他都是間接被害!治安問題為什麼要政府負責任?因為民眾被害雖然是少部分,但所有人都敢說治安不好,;再說,人權到底要保護哪些人?或者說,照相也是一個人權,我有肖像權,換身分證憑什麼要附照片?站在我們全民關心治安,站在我們治安全民受害的情形,在這個現階段裡面指紋的破案絕對是一個很重要,而且是個很嚴肅的問題!

民國九十年以後,兵役指紋並未建檔;指紋資料庫就大量流失沒有建檔,現在許多案件都因為指紋無法比對,因此很難進行偵查。或許大家都知道犯罪者一定帶手套,但犯罪者很多地方一定不會用手套,還是會有漏洞。包括我們拆解爆裂物,裡面也可以採到指紋;很多特殊的重大刑案裡,明明刀子用很多的塑膠袋包起來,膠帶裡面還是可以採到指紋…指紋對破案真的有很大的幫忙,就算是對於失蹤老人、迷路失智無法回家的人,甚至有一些無名女屍,妳怎麼幫他找回家的路?

指紋已經建檔了二十多年,到現在也沒有指紋外流的現象,大家是要知道這是一個機制問題!今天機制管理不好誰就要去負刑責、誰要受到法律追訴。

Q:就你專業的評斷上,指紋是破案的最關鍵的資訊來源?

沒有錯,證據有很多種,DNA、毛髮、痕跡、文書,但留下最多的還是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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