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一種感覺, 現在在談兩性平等的人, 有很大一部份的人是像台獨宣揚者一樣的虛偽而且偏執。而在談到女性地位時, 女性對女性本身的受害意識形態十分強烈, 強烈到很難去理性溝通。而大多數的男性, 在面對兩性平等中的女性主義者時, 也往往拘泥於傳統上男性是加害者的角色, 而不能理性直言, 又更加強化了兩性平等議題的非理性化趨勢, 以致於公開的言辭上, 都是要扶助女性成長, 壓抑男性的過度侵略, 然後間接助長了女性主義者的政治資本。
在詳細說明我的看法之前, 我必需先聲明我的性別, 我是男性。
好, 回到主題。
[從平等開始談]
首先, "平等"這個名詞本身就有問題, 我從來不相信天底下有所謂的平等這種事。自然界裡除了一片死寂的太空中, 那裡有平等 ? 而有歷史以來也都證明了, 所有宣揚"平等"的, 絕大多數都是陰謀家, 都是想藉由這個名詞, 去謀取自身的利 益者居多。
平等, 根本是宇宙發展的墓地等同詞, 宣揚平等, 和宣揚死亡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
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 平等這一詞的出現, 也一定能取得群眾中的多數人支持, 而地位愈低下的, 其支持度也愈高。因為平等之所以會喊出來, 一定是在常態分配的左端, 但除了最右端的少數(最強最好的), 每一個人都有右端, 也就是都有比自己強的或好的, 然後這種聽起來對自己絕對有好處的名詞, 當然是大受歡迎。而被剝奪愈嚴重的, 其支持度就愈高。換句話說, 只要有利益分配之處, 只要把平等拿出來一喊, 大概就是群眾支持的保證, 但這和是非對錯沒關係, 純粹是人多力量大, 拳頭出公理而已。
所以, 凡是用了平等這個名詞的, 就都有問題, 因為不平等必然有其邏輯及其原因, 而這些原因綜合起來, 可能才是自然的法則, 也可以說是天理。
舉個例子來說, 大自然中, 肉食動物吃草食性動物, 光從這一點來看, 怎麼樣都不會公平的。但如果深入去探討, 動物學家都會告訴你, 不能不吃, 要是不吃, 到最後連草食動物都要滅種了。為什麼 ? 因為草食動物食量大, 而且出生率高, 幼體成活率也高, 要不是有這些肉食動物平衡著, 草原會崩潰, 然後會提出食物鏈這個道理出來。
其實這一類的自然現象, 只要人力不去干預, 隨地都看得到, 但就整個生物體系的平衡來看, 這沒有什麼不對的, 而且也有其必要性。
所以, 不平等也就是平等, 每一個平等系統之上會有另一個不平等系統會去破壞他, 然後最終的平等系統就是"死寂", 也就是大自然的最後裁決者, 能趨疲, 熵。
這一節的結論就是天下沒有平等這種東西, 凡是提出平等的人, 如果不是騙你的, 那就是魔鬼的代表, 要你去死的, 最好不要上當。如果你堅信人定勝天, 那地震、颱風和土石流會讓你明白, 人是多麼的渺小。
說了這麼多, 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天底下除了死以外, 沒有平等這種東西, 那我也沒有辦法, 只能希望你自求多福。
[能追求的只有公道]
沒有了平等, 那人與人間豈不是弱肉強食, 完全沒有了公理正義 ?
人之異於禽獸, 當然是有所不同的, 沒有了平等, 還是可以有公理正義, 而公理正義的標準就是"要怎麼收獲, 先那麼栽", 取得的利益要等同你付出的, 也就是所謂的公道。我這裡有個公道的公式:
所得 = 出發點 + 努力的質 X 努力的量 + 環境變數
其中環境變數就是更上一層的裁決者, 也就是前面平等說裡的上一層不平等力量。這是一張通吃的王牌, 平時可能為零, 但一出現, 可以化負為正, 也可以化正為負, 但在大多數時候, 我們都可以忽略不計, 它的產生, 是由長期的公道或不公道而來, 是大自然用來平衡系統用的。
我們只要努力維持這個公式, 那就可以維持住社會的平衡, 大家也就可以正常發展。但如果想要逆天而行, 累積出來的能量, 就會把環境變數激發出來, 套個道家名詞, 你不妨把環境變數當成是天劫吧。像過去的國民黨和現在的民進黨執政就是個典型例子, 在長期不公道後, 自然就會激發出民變, 進而產生出顛覆的力量, 這就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天劫。
[兩性不會平等]
當然, 還是會有些頑固份子, 堅信兩性是平等的。為了徹底粉碎這群人的妄想, 我們就從生理, 心理及歷史的角度, 來看看兩性是不是平等的。
從生理來看, 根本就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雖然大部份的結構看起來一樣, 但光從每一個細胞裡的XY染色體就可以說, 沒有一顆細胞是相似的了, 更何況在生殖系統的差異了。或許有些人要從染色體對數或是器官種類這種細緻的地方來談男女在生理上的相似度, 但我認為沒有意義, 生殖系統的荷爾蒙是對全身起作用的, 而不同性別間的差異, 在本質上就是完全的不同, 如果真要用剛才的邏輯去比, 那男人和女人間的差異, 和人類與一隻猴子的差異, 在數值上也許會很相近, 這樣的比較, 有意義嗎 ?
既然生理上是不相同的, 那兩性間去追求平等, 在生理上是立不住腳的。
再從心理來看, 這一點是最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當我自認為我是男的, 妳自認為是女的的時候, 就已經無從談起平等了。更進一步的來看, 當妳以女性角色來和男人要求兩性平等時, 這兩者的不平等就已經存在了。迪卡兒說了, "我思故我在", 有了性別意識後, 平不平等就已經存在了, 一如人只要開始意識到自己時, 就開始存在了不公平一樣, 不平等是如同水和空氣一樣自然的東西。
當人一心一意的去追求平等時, 平等本身就不存在了, 所以, 從心理層面來看, 兩性平等更是不堪一擊。
再從歷史來看, 那也是沒有懸念的東西, 就算到了今天, 兩性間大概也沒有什麼真正平等吧, 從西方到東方, 從古代到現代, 翻開來看看兩性間在地位, 成就, 社會責任及家庭責任的要求裡, 有那裡是平等的 ? 別都說是男性佔據了高位, 那只是結果, 形成這種結果是一種過程, 而非剝奪。
非常多的女性不斷的舉出過去封建社會裡的三宮六院及妻妾成群和奴婢制度來強烈抨擊男性長期欺凌女性, 但卻不會去面對封建時期, 男性必需優先面對各種體力剝奪工作, 及宮中太監數, 權貴人士家中的長工數也不見得會比女性少。
事實上, 女性如果有機會掌權, 對男性的奴役和作風, 也會和男性一樣, 中國歷史上的女皇帝或女掌權者, 史蹟斑斑可考。與其說是性別造成的, 不如說是地位造成的, 這才是真相。
而歷史上會演進成男性居高位者多, 當然也和兩性間的生理結構有密切關係。古代的生存活動需要靠強大的體力, 而保護家庭, 也需要以體力為基礎的武力來完成, 而且在生理期, 在生育哺育養育期, 都需要保護者, 否則種族也難以延續。而在這樣的過程中, 強大的男性保護一個女性和數個女性, 其實沒有差別, 但要一個女人同時生下數個男人的後代, 在生理結構上就根本不許, 還談什麼一女多男呢 ? 除非是男女數極不平衡的情況, 否則想要有這種狀況, 實在很難。因為當時男性折損率高, 高風險高地位, 這實在很正常。
所以, 大多數女性以現代的安逸環境來去衡量古代的情況, 實在是因為先有了立場後才去找理由, 極少願意去把整個時空環境做一個檢討, 在古代, 體力需求又高, 持續時間又要長, 女性真的難以獨當一面。之所以沒有地位, 和她們對於族群延續貢獻不夠大是習習相關的。但這麼難堪的結論, 又有多少女性主義者願意拿出來先討論 ?
只有現代以知識為力量的環境裡, 才能讓女性不冉受到體力的限制, 取得良好的社會地位, 這只是一種公道的體現, 而不是平等。不用那些女性主義取去爭, 自然而然的也會有這樣的結果, 大自然是很公平的。
所以, 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 兩性間都不會平等的。過去不會, 現在不會, 未來也不會。其實, 講這麼多也是廢話, 兩個男人, 兩個女人間都不會平等, 從常識上來看都能明白了, 還需要去證明什麼 ?
[兩性間的公道]
前面提了這麼多, 目的就是要說明, 兩性間要追求的, 是公道, 而非平等。每一個人有他或她自己可以獲得的, 也有他或她要失去的, 社會大眾應該去追索或是處理的, 只是去產生出一個維持兩性公道的機制, 而非去追求虛無飄渺的平等, 那不切實際, 而且違反天理。
我個人認為, 真正要去思考的, 反而是如何落實兩性間的公道。
由於過去兩性平等論甚囂塵上, 女性主義者過度的強調男女間的差異極低, 然後在法律上嘩眾取寵的去爭取了很多的雞肋條文, 反而不願意好好的去體認男女間的差異, 落差的必然性, 文化發展的獨特性, 然後實務的在應當爭取的地方去爭取, 使得現在社會上兩性間的問題日趨嚴重, 不但沒有達到提昇社會生活品質的理想, 反而治絲益棼, 連家庭關係都搞的難以穩定, 幼兒的家庭撫育品質低下。
造成這種現象, 主要就是社會上錯誤的去追求兩性平等, 而沒有去追求兩性公道。
不平等是不可能消除的, 那我們只能以撫平不公道出發。在兩性之間, 最容易發生的不公道就在於男性因為體力及社會地位優勢, 而對女性進行難以啟齒的侵害事件。一種是強暴, 另一種是家暴。這兩者我都予以廣義化, 並不拘限於肉體的暴力加害, 以職權之便或是經濟控制行使的加害, 也歸類到這裡面。
所以, 社會上真正要去爭取的, 其實是讓女性能夠免於恐懼的自由, 並且保有自由競爭及發展的公道。當然社會裡早已有針對每一個人的類似機制, 但對於女性, 我不反對要有一些較為特別的公道機制, 因為那是男性比較沒有機會碰上的。
增加這些公道機制, 並不違反自然, 因為種族繁衍及生活舒適, 是更高的生活要求, 當社會機制對上述要求予以破壞時, 引進一個新的觀念和做法, 是合理的, 而且, 也較能避開所謂的天劫效應。
[兩性公道的機制]
從養成教育起, 就要告訴我們的下一代, 男女有別, 並且要特別唾棄欺負女性的暴力份子, 詳細的說明欺負方法及特徵, 並且告訴下一代要如何的防範和處理。
教育中也要讓女性明白, 女性想扮演被保護角色時, 也要同時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她要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較高的服從性。但如果她不想要被保護, 她可以取得自由, 但也要自己去面對這個社會。如何平衡, 由每一個女性個體自己去衡量。
說真的, 我很不明白我們人類的一生, 絕大多數的時間都無法避免和異性相處, 但在我們受教育的歷程中, 對如何相處和如何相處好的介紹和說明簡直是鳯毛麟角, 全都靠我們自己去摸索和私下面對。
無怪忽社會上男女衝突此起彼落, 各種各樣的悲劇和不可思議的處理模式都有。與其批評那些割腕跳樓的蠢蛋, 不如捫心自問, 國家社會和家庭教過他們了嗎 ?
如何與異性相處, 絕對要列入國民教育內容裡, 從小學起的唾棄暴力加害, 到中學的感情課程及大學的家庭相處, 每一項都要是必修, 以確保社會裡的兩性相處共識基礎。
離開了學校, 在社會裡, 我們沒有辦法去干預每一個人的兩性相處, 那麼, 我們就該建立起公道合理的法律體系, 去特別支持女性。這裡的支持, 我指的是消極性的支持, 而非積極性的支持。
比如保留女性名額, 就是極為糟糕的制度。一個團體既然設了門檻, 就表示裡面要有一定的條件和能力。開一道後門的結果, 反而讓社會更為坐實了女性能力不足的刻板印象。而被保護的女性, 在團體裡也很難被以實力認定, 對個人心理, 也會有微妙的影響。而這微妙的影響就是變的很敏感, 一直記得要為這個"恩賜"的名額做些事, 而這時做的事, 多半也缺乏長遠的思考, 反而急功近利。
既然是一種公道的機制, 法律對兩性間的弱勢者是要予以更為人性化的救弱補強, 而不是一昧的去補上表面的洞。筆者之前曾提到現有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就是這種表面很公平, 但骨子裡卻完全沒有公道的機制在裡面。
一夫一妻制完全寄望在要求一對男女都能舉案齊眉的烏托邦理想上, 但對於這中間弱勢者的另一半, 卻只有一個離婚及贍養費等等兩造必需在力量相當時才能合理爭取到利益的假平等機制上。換句話說, 除非兩個要離婚的人彼此的社經地位相當, 個性強悍度相當, 對彼此的瞭解相當, 否則, 除非強悍的一方心理素質良好, 弱勢一方只有乖乖的忍氣吞聲, 當做是最後一次犠牲...
歐美世界可以一夫一妻輔以離婚贍養等方式來設定婚姻制度, 有其對離婚婦的不在意和陪審制及律師辯護等等多重機制來協助雙方, 以達成較為公道的結果。但在亞州儒家文化影響深遠的地方, 離婚婦女的社會地位, 及在家中雙方資訊不對稱嚴重, 法律制度律師體系迴然不同的地方也依樣化葫蘆, 那我也只能說, 其中對女性的不公道, 真的是令人髮指。
對這一議題, 我已有看法, 有興趣的讀友可以去參考 http://tripc.5d3w.us/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27&blogId=10
[結語]
觀念的改變非一朝一夕, 我也明白在這裡高聲疾呼兩性平等是一種虛偽, 對大多數的人而言, 對"平等"已有根深蒂固期望者而言, 個人的主張是多麼的微薄。但我還是希望能夠在這裡繼續我個人對目前兩性相處的關心, 並且發表個人的看法, 希望能夠盡量的去影響一些人, 盡量擴而大之的讓兩性間公道可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