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廿六歲的陳姓越南配偶上夜班,獨力撐起家計,養無業的丈夫和兩名稚子,丈夫卻常喝酒到天亮,找剛下班回來已筋疲力盡的她行房,她受不了,昨天向新竹地院聲請保護令。
在竹科任作業員的陳姓越南配偶表示,她廿歲嫁來台灣,卅九歲的鍾姓丈夫因精神躁鬱無法工作,靠婆婆接濟過活。後來婆婆年紀大,不再提供經濟協助,加上她取得身分證,從此由她賺錢養家。
她指出,白天她要帶小孩,晚上上班,睡眠時間有限,丈夫天天閒著沒事做,睡飽吃、吃飽睡,精力充沛,晚上她去上班,丈夫就看色情影片,她下班返家累到不行,才剛上床,丈夫就翻過身扒她的衣服「一兩次還好,可是他天天都要,我那受得了?」
她表示,前天丈夫又再度要求行房,她過於疲累拒絕,丈夫打她還逼問「你是不是在外面有男人?」她氣得回拳「我上班那麼累,你為何都不體諒?」隨即打一一○報警,表示要跟老公離婚。
她的婆婆趕到警局說,「為了房間裡的事吵到警察局,丟死人了!」兩人剛結婚時,「兩個人閒在家裡,沒事就做愛,有時吵到隔壁鄰居都跑來跟我抗議。現在又這樣,真的不知怎麼辦才好。」
她的丈夫鍾姓男子則說,以前太太都相當配合,上班後陪他時間少了,做愛時又總被拒絕,他才懷疑太太偷人,忍不住動手。
陳姓女子反駁,「以前我沒事做,當然可以天天陪你玩,現在我要上班。每天都做愛,我那有力氣上班?」在家人及警方勸說下,她表示「婚暫時可以不離」,但她要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要求丈夫不得再騷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