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大哥說的沒錯,我同意您的説法。
畢竟出家人的觀點和我們不一樣,所以他們才會放的下一切出家;再説格希之前也有徵詢那位女生的意願是否想要報警,既然那位女生不想格希也不想為自己受的傷討公道。
我承認自己的冥頑不靈,其實隔天格希上了飛機之後,我有考慮到警察局說出這件事,但這麽做肯定會把那位女生牽扯出來,因爲新加坡的警察辦案迅速認真,只要找到當晚送那位女生回家的計程車司機,就能尋獲那位女生了。
然而這麽做有違那位女生的意願,我也唯恐那位女生不能承受,畢竟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如果可以,至今我還是堅持應該報警,讓壞人受到應得的懲罰以及不會再有機會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