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帶著女兒回台度假去宜蘭找朋友時
一晚大概八、九點鐘行經一紅綠燈路口,恰巧亮起紅燈
於是腳輕踩煞車器,將車停在白線前,眼看著前方燈號,也沒特別注意後方來車
孩子和朋友正一搭一和,車裡充滿著歡樂聲,突然間.........
砰........一聲巨響,後方來車居然就這麼給撞了上來,驚魂未定
我們的車已滑進了十字路口中.....最初的反映只有再踏住煞車器.
來個緊急煞車,歡笑聲頓時變成驚叫連連.........
心裡暗罵著哪裡來的冒失鬼,這麼大的車停在紅綠燈下沒看見嗎?
氣急敗壞下了車探個究竟,心頭嘟嚷著非把他罵個狗血淋頭才行
唉呀呀!一看到他車裡冒著濃濃煙霧挺嚇人的.原來是他的安全氣囊全都爆了
車主便搖搖擺擺下了車,這時才看清他的臉紅的像關公,兩眼怖滿紅絲
口齒不清的說:我的車撞到你們嗎??一眼就看出是個剛喝過酒的醉漢
他似乎也知道闖了禍代誌大條,趕緊call他的上司出面幫他處理
當時我們也通知交警,確認我們沒有冤枉他.跟他索賠是理所當然
車主是個公務員,如果我硬要上報差館,那麼他的鐵飯碗肯定不保
外加酒測所罰的金額,修車費.......<他的車頭比我的後車廂嚴重多了>
真的會吃不完兜著走,他出動三個上司兩個朋友一直跟我們拜託<關說>
這時顯然車主已清醒了許多連聲道歉,並請我們原諒他的過錯............
之後,我們並沒有追究他的過失,一來我們只受到驚嚇身上沒受傷
再者所幸前方沒有來車,沒造成連環車禍.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三來肇事者第二天乖乖地在修車場等我們,頗有誠意.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此算了.
現代人駕車的比例有增無減,出門駕車是很平常的
但若不遵守酒後不駕車的守則,那麼後果可大可小,重則車毀人亡害人害己
輕則損壞賠償,還得吊銷執照吃罰款...........
也藉此語重心長的奉勸各位開車的朋友們,,珍惜自己,疼惜家人,愛惜自己的所有
尊重寶貴的生命,該感恩老天賜予了我們美好的生活
若因一時的疏忽導致無法彌補的後果,那才真是一點價值都沒有了!
所以不論定數與否,天災固然是無奈,但人禍卻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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