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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日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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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已經上線
由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一人掌管,而且是她本人掌管
其他人管理無效
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轉帳出去的錢
皆有留下交易記錄
如果沒留下交易記錄而從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帳戶胡亂轉出去的錢實屬無效
一概形同被作廢成功
目前喬若飛共和國的約定轉帳只有兩筆
就是侍衛長黃榮輝先生(兼任特勤部部長)的薪資所得
及駐外大使館黃群雅小姐(兼任外交部部長)的薪資所得
兩位的薪資所得每月新台幣6萬元整,七月份調整至新台幣10萬元整
其他還有不定時轉帳年節獎金,生日禮金等
請其他國家的人不要管喬若飛共和國的閒事
不然一律告到底
要是胡亂檢舉喬若飛共和國的任何事物
一律會被提告到底
目前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還沒辦完手續之前還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既然是中華民國的國民,自然有國民應盡的義務
但中華民國政府應保障自己國民的憲法權益
要是無故侵害本人的權益
本人也會在適當時候提出嚴正抗議及採取在法律上必要的手段
希望以上這些話,該看到的該聽到的都知道了
喬若飛痛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敬上
在飛花湮滅前
留一抹淡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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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我才看完恐怖片
世界上最大的恐怖是什麼?
你沒有支持者--
你被預言沒人待在你身邊
連個互相扶持的人都沒有
如果你不朝人群移動,等你注意到時
身旁只有一片黑暗
而那時,你和你的冷汗直下
心,只能顫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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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自己一掛的派別取出名字來了
叫"蒼天派",因為有人一直叫我真佛宗的,很討厭
我沒有加入任何宗教組織過
沒有認過任何人當師父過
人家師出有名
我也當過老師--以前工作的時候了
"蒼天派"無關任何宗教組織
只是我自己的派別,自己的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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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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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之前提到的合法收入有新台幣一萬元整
但是那是強迫自己的弟弟暫時幫幫忙,江湖救急用的
如今如果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能正當合法使用
我就能請弟弟不用支助我了
他當警察很辛苦
還有喬若飛(林慧芳)也不喜歡穿金戴銀,出入只請侍衛長用機車載我出門
很普通人一個,因為個性孤僻,不喜歡與人往來,過年也才回娘家而已
關於喬若飛(林慧芳)實在沒什麼好報告的
因為怕引起反感,沒事也不出門
沒有人像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活得這麼無奈,又小心翼翼的
連當個普通人的,出門都比我自在大方
很少關心國際事務是真的,因為別的國家大,要做的事自然很多
我們國家小,相對地只要謹守禮節及不要犯法就差不多了
不管國家大小,國與國之間,元首跟元首之間就是地位平等
雖然有人會抗議我的說法,或鄙視我的說法
但是我不會因為今天有這位置,就高估自己或無視他人的重要性
我林慧芳(Q221268277)已經請我自己喬若飛(林慧芳)坐上自己國家喬若飛共和國天神的位置了
我自己的一片天,天神的位置只有一個,不好意思
而這是我應得的,你博筊也一樣,就已經定下很久了
我沒有成立邪教組織,我的國家沒有特別的宗教信仰
也尊重人家的宗教信仰
未來也不會創建自己的教派
但因為有必要,有自己那掛的東西能使用,亦即我自己有一個未命名的派別
意思是就像一個武功的淵源派別的存在了
我修的是人生道,水到渠成,因此關於我自己一掛,不怕你說什麼了
自己博筊就知道了
這樣最公正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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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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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的正當性(合法性)
是依喬若飛共和國的國法依法存在的,與世界各大銀行存在的正當性合法性都不應受到質疑
喬若飛共和國並沒有自己的國鈔,也沒有印其他國家的鈔票
而是用現行世界各國流通的鈔票(還有電子支付)正當合法使用
用別的說法來加強翻譯:就是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沒有紙鈔,只有數字鈔
而喬若飛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出門用的都是新台幣(紙鈔),因為住在新台幣流通的地方,有必要才會使用電子支付那類的東西
喬若飛共和國的兩位特聘人員也是如此,用新台幣及電子支付那類的
喬若飛共和國為了要營造國家良好印象
不可能隨意犯法犯罪
還有人到現在還不知道喬若飛共和國的存在
而本國再過一兩月就建立一年了
時間真的過得很快
本國響應各類節約能源的公約,但因有其必要,所以通常不關燈
本國為避免引起反感不良印象等,不辦國慶日,不辦任何節日,只會過農曆新年而已
本國以尊重其他國家及國民為主,但是很多事還是默默忍受著,很無奈
不鋪張浪費,不花俏,沒有過度消費,沒有令人眼紅的強勢國家印象
唯一令人眼紅的,可能只有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以及我的發言而已
但是看來看去,那也只是數字而已,不是嗎?
你如果喜歡,我轉帳些數字給你開心,但要由我喬若飛(林慧芳)本人操作轉帳才行--
不敢說大話,不好意思,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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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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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喬若飛共和國的國法
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的定義為:
中立獨立機構,只為喬若飛共和國(中立國,不簽引渡條款之類的)該國人掌管,而目前喬若飛共和國合法國民只有一位
即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
所以掌管人的法律上的權力權利無誤
即由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掌管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
由喬若飛共和國國家銀行轉出去的錢
應和世界各國的銀行轉帳一樣,得到同樣的尊重和保護
如果涉及繳稅的問題
不應用"強制執行"這種不尊重人的無理字句,而且又未說明因何強制執行,令人無法信服及不齒
如果是扣繳稅款,或扣繳所得稅之類,應用正確的法律名詞
人家才不會覺得人權受到侵犯,而一看就懂
總之,國與國之間的往來,即使人家是小國
他國也應展現泱泱大國的風範留給人家好印象
而不是讓人覺得,怎麼像背地裡陰險狡詐的小人似的,一點也沒有政治家的風範了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連狗也能爬上人類的位置坐著,笑死人
我指的是某些不要臉的人
喬若飛共和國兩位特聘人員
目前依法還有要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的權利,但是要以他們的確有這筆收入來算扣繳的稅額
至於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一毛的私人收入都沒有
依法不用繳中華民國的稅
所謂有收入才要繳稅,不然胡亂扣款,萬一人家因此去自殺呢?你要負責任嗎?
以上說的
希望人家都聽到了
喬若飛共和國國家元首喬若飛(林慧芳)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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