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的第一個禮拜天,我們都很捨不得在約會結束後,分開。時間怎麼用都不夠用。很想一直看著妳微笑的樣子,伴我入夢,而妳也總是看著我,用笑代替言語。
談話間,小心地不敢把情緒露出來。一百分的口氣、一百分的穿著、一百分的體貼、一百分的尊重、一百分的專注……
結婚是我們在一起的目的,沒有人可以破壞,光是這樣想著。
約會的時間再晚,也不能把浪漫從我們的眼神移開……
男人與女人共譜的故事,三百六十五天都在發生,為什麼結婚後的熱戀感覺就這麼不見了?屬於我們共同的話題,談到最後變得無趣且煩人,恨不得把耳躲摀住,不要再聽見對方的聲音──
這樣的愛情還有多少能夠挽回?等想清楚之後才赫然發現那個與己共眠的傢伙,真的不是「夢中情人」,也不能帶給自己「一百分的幸福」?!原來都是在演戲,演到讓人陶醉,而生活裡──我竟不知道你是如何生活的,或者說生活的方式就是跟我不同。愈來愈多的摩擦,就快讓人受不了了。
再也不能用I love you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男人事後諸葛亮,處理溝通上的爭執,一點都不能有幫助;女人是一肚子氣,不爽時就搬出舊帳,再來算一算。愛情還有能怎樣的期待?
兩人會結婚的原因,皆因昏了頭,才會做出如此愚不可及的決定?
支持兩人攜手共度,都還在愛裡打混摸魚,根本就不想好好看清婚事背後要背負的代價有多大!漠視對方的缺點,只管放大優點,因位不用整天面對面,多少還能用奢望來彌補現實中的不完美──什麼動作也沒做──當然是不可能有進步的空間。
討厭一個人很容易,至少不用培養關係,就能立即發生。不順我者,就是──敵人。談戀愛的心情與婚後的掙扎有很大的不同。為彼此套上婚戒,哪能真的套住對方,這種事可就要「鴨子滑水」,隨時作好準備才行──婚前用力談愛,婚後卻以個人為重,感情不壞才奇怪。
何時會基於壓力來愛對方?可能是恐懼自己會親手摧毀婚姻,成為劊子手──這罪名男人可承擔不起,女人也是一樣。所以,不敢不愛對方;忍耐是有限度的。當對方一直在挑戰你的極限時,愛簡直是一種浪費,還不如恨對方來得有用。那種恨是日積月累的。
挑別人的毛病,不費吹灰之力。說出自己的錯處,可能想了老半天,還想不出一個。有時間檢討他人過失,卻無時間看見不時老犯的小錯──那些體貼都到哪裡去了?價值觀的差距, 就這麼愈拉愈大,大到必須分開,才能平息。
以前一起躺在陽台上看星星的夜晚時,看見對方眼裡的星星多到不可勝數,怎麼?現在再看一眼就快想要吐的樣子?
你喜歡的對象,別人也同樣欣賞──到底是因一時衝動,還是沒把眼睛帶出來,僅用幻想在談婚事──事後肯定要「昏」的。
愛情其實可以不貧乏的;若能長跑一輩子,就算婚後,也能保持以往的水準,讓對方沒有生厭的藉口。那些個一百分,不是考〔應付〕出來,而應是做〔行動〕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