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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那麼有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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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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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Not-So-Free Press

呂理甡譯

原文請見(11月22日)隨本報出刊的紐時周報二版下


一般來說,把新聞記者丟進大牢是中國大陸和辛巴威幹的事,美國則譴責那些國家的這種壓迫行為。

但現在同樣的濫權行為即將在美國出現,這是戕害美國新聞自由、令人憂心的部分新模式。過去幾個月間,總共有8位新聞記者因拒絕透露秘密消息來源,分別遭到3位聯邦法官判定蔑視法庭。其中一位可能在今年底前首先入獄,其他幾位可能明年春天坐牢。

第一位可能入獄的記者是國家廣播公司(NBC)電視網駐羅德島普洛威登斯市記者塔利卡尼。塔利卡尼完全合法地取得並播報一捲錄影帶的內容,影帶中顯現一位市政府官員收受一個裝滿現金的信封。

美國地方法官托雷斯裁定塔利卡尼蔑視法庭,理由是他拒絕透露從那裡取得這捲錄影帶,法官並判決,只要他不供出消息來源,每天就罰一千美元。但這樣仍然沒有辦法使塔利卡尼改變心意,所以托雷斯法官決定11月中旬開庭聽證。各位看到這篇文章時,聽證會應已決定是否把塔利卡尼丟進牢房。

然後還有一位過度熱心、有如現代賈維特探長的特別檢察官費茲傑羅。費茲傑羅在處分據信把中央情報局幹員普拉姆身分洩漏給專欄作家諾瓦克的白宮官員方面,迄今了無進展。但他似乎決心把兩位並未犯罪的新聞記者關起來,這兩位記者一位是紐約時報的茱迪絲.米勒,一位是時代雜誌的庫柏,原因是兩人不願透露秘密消息來源。

聯邦地方法官何根揚言要把他們下獄;他已定12月8日開庭聽證。至於諾瓦克,他並未處於明顯危險的狀態,理由目前仍不清楚。

還有另一個案子,司法部支持一位檢察官,企圖取得紐約時報兩位記者的電話通聯紀錄,以便查明他們在2001年秋天的秘密消息來源。把這些事例全部拼湊起來,我們看到對新聞自由的傷害,這種事若發生在哈薩克,我們會驚駭無比。

責任主要出在法官,而非布希政府,除了要求取得電話通聯紀錄,及任命有如賈維特探長的人物出任特別檢察官。但我們看到侵犯新聞自由的事件發生在像布里茲涅夫那麼愛搞秘密的政府主政期間,可能不是巧合。

我們記者陷在這種困境,部分原因是外界普遍認為我們傲慢自大、心存偏見,因此我們有必要嚴肅處理這些問題。但當記者因為執行工作而面臨牢獄之災,最後的受害者是資訊自由流通,而資訊自由流通是任何民主制度的循環系統。

中共政府最近逮捕紐約時報駐北京研究助理趙岩,布希政府提出抗議。也許布希政府可以和中共政府做個交易:如果美國政府不把新聞記者下獄,中共政府也停止這種行為。

自從1663年約翰.端恩出版一本書觸怒英王被捕以來,保護秘密消息來源一直是出版業神聖的道德圭臬。端恩拒絕透露該書作者姓名,結果被公開去勢,開膛破肚及肢解,肉塊並被釘在倫敦城門和橋上。所以,至少我們已有明顯進步。

今年5月,伊朗秘密警察在德黑蘭將我羈押,要我透露一位革命衛隊成員姓名,因為我引述他的話說「毛拉(譯注: 一些回教國家對精通回教神學的穆斯林、回教律法教師及有學問者的尊稱)見鬼去吧」。偵訊我的人威脅說,除非我供出消息來源,否則要把我下獄。但僵持一陣子之後,這些伊朗惡棍還是把我放了。即使對他們來說,把保護消息來源的西方新聞記者關起來,作風也太中世紀。希望美國的司法系統能像那些伊朗壞蛋一樣,展現同樣的自制。 


【2004-11-24/聯合報/C7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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