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亂了套,荒腔走板的民主憲政!
司法權豈可介入民主政黨內部的政爭?政黨的性質並非民法上的社團法人,關於黨與黨員的關係存在或不存在,即不屬民事訴訟管轄事件之範疇。法院若有這個權力判決,就也可以判李登輝並未喪失中國國民黨籍,也可以回復毛澤東是中國國民黨黨員的名譽了。
中央選委會名義上歸行政院之機構,性質上代表全民公正依法運作選舉制度,除了人為的違法,更不應受法院之命令。
立法院依法自主集會,誰是立法院長,該不該下台,完全應由立法院會決定,干司法院屁事?法案審不審也是行政院操心的事。
擔保金以王金平失業可能的損失薪水計算,更是拿國家的體制陪著個人的利益玩政治把戲!
司法可以如此專權,難怪能關說到位,就是最大的政治權力!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