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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希來值得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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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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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審薄希來在即,這是從國家法治及刑事司法的正當程序上,來裁判薄是否認罪,是否有罪?
在公開審判的過程中,如果程序是合法的,正當的,無可指責的,他是不需要同情的,如果他被依法定了罪,他的罪不是出於迫不得已的,人民也無需給予他同情,儘管有人讚賞他的重慶模式或一表人才,但若依法定出了他的刑責,就說明了他在他的職位上,的確侵害了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即便他曾是共產黨員及方面大員,也做出過人們認同的貢獻,也一樣不值得同情,或因而減刑。

薄被中央從重慶一把手的位子撤下來,還開除了黨籍,這值得同情嗎?
或許有人說,他是被鬥倒的,在政治上受陷害的,這樣就該同情他嗎?
若有人同情,那才是可笑的,若是共產黨員中有人同情,那麼是犯了溫情主義毛病,該受檢討,若是毛左派同情,那是唯恐天下不亂,若是民主派同情,那是鱷魚的眼淚,假慈悲,想搞黨與人民的矛盾,突出黨內鬥爭,破壞黨中央的威信與形象。

政治權力的爭奪,本質上就是鬥爭,路線領導是最重要的權力表徵,在全國一盤棋的改革道路上,薄走自己的模式,雖是形左,確是實右,更是山頭,他沒被鬥倒,被鬥倒的就是別人,黨內鬥爭是民主專政重要機制,誰被鬥倒都是正常現象,何須大驚小怪!人民不必濫用同情!

可以擁護共產黨,可以反對共產黨,人民雪亮的眼睛可以選擇,當共產黨員就不需要同情兩個字,薄希來也不會要同情的!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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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事件司法化》 是所有當權派對異己最致命也最無恥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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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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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事件司法化》
是所有當權派對異己最致命也最無恥的鬥爭

 

! 果然是個投機的《當權派》!一口咬死被告對不起黨 對不起國! 

 

謹推薦三篇不同角度的帖文:

 

 

鮑彤:審判還是做戲?

http://www.canyu.org/n79004c10.aspx

 

左翼學者:中共審判薄熙來無異自取滅亡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8/130821_handeqiang_bo_trial.shtml

 

薄熙來案未了局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30823/c23li/

 

 

後記: 薄熙來 就是薄熙來 哪來的據說? 聽說? 胡說?

把《薄熙來》誤植為《薄希來》在閣下的《祖國》可是要進秦城的! 小心啊!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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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希》是《熙》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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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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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上文,我把薄熙來誤植為薄希來。

感謝挺薄人士激烈指正!

如果妻兒的一切好處皆改革開放政策帶來的,薄熙來不聞不問,即非受賄,則中國就不存在貪腐問題了!

沒授意,無知悉,未談及,不過問,會沒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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