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想想,如果說,當事的是對立的雙方,而不存在客觀且權威的第三方,那麼該誰給誰平反?
是受害小的該給受害大的一方平反?還是受害大的給受害小的一方平反?
誰是受害大的一方?誰是受害小的一方?
六四是中央發起的政治上運動嗎?當然不是。國家有立場去做政治上平反嗎?當然沒有。
如果因涉及六四而被判刑的,自認為是錯判的,當然應循法律程序尋求平反,豈能仍無視國家有法律??而認為自已政治上崇高,身份上單純,應從政治上平反而豁免法律上責任?
一個國家,他的政府,在最大忍耐限度下,終止了一場可能極大傷害國家與社會的動亂萌生,他不是在依法保護自已的尊嚴與利益嗎?他沒這個權力嗎?
再想想,當西方媒體把解放軍及政府領導人描繪成屠夫,西方強權國家對整體中國經濟加以制裁時,迄今為止,解放軍的名譽,他們給平反了嗎?政府的罪狀他們給平反了嗎?國家的尊嚴他們給平反了嗎?
民主人士們,中國人民沒有起來支持你們奪權的膽怯與罪過,你們說過人民的抉擇是對的,而給人民一個平反嗎?
誰該給誰平反?
誰在討西方的歡心?而真真實實地傷害了自已, 更傷害了祖國.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本文於 2013/05/31 23:17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