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什麼!ETC弊案正在偵辦中,交通部居然還在電視頻道上猛打廣告,要民眾踴躍安裝ETC。
本人強烈懷疑這又是政府圖利廠商的陽謀!
況且拍廣告、買電視時段猛打廣告,這些不又是我們人民身上的民脂民膏麼!我們人民還要忍多久啊?!任何一毛錢都不要再被掌權者剝削!在野黨應該也要好好對此事進行監督與質詢才對!不是嗎?
我們人民應該也在此事上團結起來,拒裝電子收費儀器,闖越ETC專用車道,看政府能奈我們何!當然啦前者自己一個人做起來容易,後者則需要集體的共識與行動--這有其困難啦!
不過想想,車流量大時,不裝它我們就得在其他車道排隊等,想想看過年期間吧!好!假使大家都有這拒裝、闖越的共識,每輛車都勇敢的給他闖過去,一百兩百三百輛的車呼嘯而過,他們要抓也抓不勝抓啊!不是嗎?有什麼好怕的?
不過,慕亞在此不鼓勵個人單獨行動闖越,這樣吃虧的還是自己啦!他媽的!明明政府不對,小老百姓還要擔心受罪,什麼世道啊!
國親譴責ETC 政府應負權責 查失職官員 |
【2006/02/27 12:02 報導 】(中廣新聞網)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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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遠通電收」最優ETC申請人資格,立法院國親黨團一致譴責ETC的實施亂象,要求政府必須負起全部責任,嚴查失職官員。親民黨團甚至主張交通部應該停止「高速公路電子收費BOT 案」,立刻收回國營,並概括承受民眾的損失...(蔡佩芳報導)
立院國親黨團對交通部堅持實施「爭議性 」與「收賄傳聞」不斷的「ETC」BOT案,感到無法理解。要求政府必須針對現行ETC亂象,與面臨的巨額投資損失,負起完全責任,並嚴查失職官員:親民黨團更質疑,立法院早在民國93年,就針對「遠通電ETC案」,提出四點質疑 ,包括:違反公眾利益,選擇民眾負擔最重的方案,還有全案涉嫌違反招商程序,以及全案涉及弊案,決議要求交通部依法取消遠東聯盟的得標資格,交通部卻置之不理。親民黨團表示,遠通電收的紅外線ETC系統,扣款失敗率高達百分之八,已經超過合約規定的412倍,依 據合約,應該解除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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