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泥客 對第一次市政會議結論的感想
|
瀏覽3,562|回應11|推薦3 |
|
|
致全體市民及關心的網民們, 此次爭論到此告一段落, 泥客不同意市長的判斷, 但是也接受這樣的結果, 畢竟真理的辯駁不是一場爭論就告終了, 人生才是每個人奮鬥的旅程表, 人生得長久別向不義低頭. 不過, 該釐清的議題沒有被釐清, 我發表幾點簡短的聲明以告終. 並請求將所有的文件保留, 以示公正客觀的接受批評. 泥客 2005/6/27 ( 底下副文共有7篇, 請由下而上看~ )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麻棧今麻市 本是污泥地 蓮花出不出 因在蓮心裡 白雲自在悠 清風拂水塘 好景應長記 橘紅柳綠時
贈詩泥客副市長 銘感其辛勞與情誼
|
|
|
麻棧諸位市長市民們, 本人不識家規為何, 誤闖此地, 由於以下兩點, 所以與各位告別: (1) 管不了 (2) 沒話說 有朋友給我評語 : " 好人可能比較寂寞;勇者也可能伴隨失落!" 因為我不算太勇敢, 失落也不多. 天涯皆朋友, 不會寂寞. 有朋友給我鼓勵 : " 千里獨行不辭遠,長夜不寐望星河。" 謝謝你, 我喜歡這樣的心境 -- 遠望星河, 不感到寂寞. 僅以拙作 < 天下江海情 > 與各位辭行. 天下蒼生事 紛擾是心底 知識份子夢 是非先分明 挑燈子夜情 網遊望雲霓 前塵浮沈裡 路迷心不迷 浮雲遊子意 醉看世間語 青青河邊草 萬里叮嚀心 茫茫浪濤盡 漂浮如虹霓 遊冶處登高 江海闊餘生 泥客 ...再會了
|
|
|
大義覺迷 世人迷夢何時醒 皆可以慢慢參 莫要迷上了人家壓寨夫人的花容笑靨 神不守舍即好
動不動想到 出走 離棄 獨立 分裂.... 於家 於國 於一團體 於自己 皆為負面之思想感情 本即非成熟之見 不走 勇兼智也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別為我哭泣 我不委屈! 我做我應作之事 得世人皆得之果 不貪求 不妄有 世界之大 何患無容? 我已做我應作之事 說我該說的話 嘆一口氣 這世界還是一樣的美麗 泥客 不走 謝謝關心!
|
|
|
"在青紅皂白不分的時代裡, 打死正義之士的就是所謂的正義之士". 僅留下小人在背後, 偷偷笑著... 有趣的是, 前文裡頭有出現兩次的 "正義之士", 大家也就各自對號入座了. 別急, 這裡還有個分別, 就是 "青紅皂白" 分不分得清楚? 可笑的是, 也有兩種人會對自己有信心, 認為可以分得清楚 "青紅皂白". 第一種人, 是 聰明人! 第二種人, 是 . . . . . . . . . . . .............. 自以為聰明的人! 泥客再提出警告之時, 就猜到會有現在的結果. 為什麼能猜到? 因為不難猜測, 人的習慣通常不太會改變. 但是, 泥客還是提出, 花力氣辯駁, 然後接受結果, 說說看法感想. 如果有人會問, "為什麼會輸還要做呢?" 我的答案是一個反問 "難道會輸就不去做了嗎?" 真實的世界裡, 有多少次是真理贏了惡行? 難道一時的輸贏證明了 "真理得要折腰"? 人只有一生, 選擇怎麼過活是每個人自己的責任. 什麼叫做 "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 我在嘗試著學習理解它, 永不放棄! 我不夠聰明, 留給你們聰明人做結論吧! 泥客 2005/6/27 後記: 自古以來, 中國人就有非常多自認為聰明的人, 結果還是亂世一堆. 最亂的時代, 首推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時期 -- 文化大革命. 孩子批評爸爸, 朋友相互攻擊, 評論不需要事實證據, 拿帽子堆高當獎品, 換來下一頓自己的溫飽, 和朋友父親的血牢. 人民哪還有尊嚴呢? 現在是好多了. 未來不知道! 看還有多少人昧著良心的給人冤獄?
|
|
|
泥客不是法輪功, 也談法輪功. 不敢偏頗. 先引述法輪功的最高原則 "真善忍", 來源自法輪功的簡介 -- "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創編的佛家高層次修煉法門,修煉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 泥客以為 "真善美" 比 "真善忍" 來的重要. "真善美" 有一部電影, 輕鬆愉快, 清晰自然, 很舒服的享受裡頭的音樂, 和電影情節主旨推崇的 "真善美"的人性! 談比較兩者的差異比較容易, 不然, 得花上許多時間查詢很多教義. Sorry, 對許多宗教我沒什麼研究, 只粗淺的了解幾個世界性的大宗教或教派. "真善美" 和 "真善忍" 只差了一個字. "美" 和 "忍" 有什麼不同呢? 泥客以為, 追求 "真善" 有時候 "忍" 不得. "忍" 了, 有時就模糊了 "善", 忘掉了 "真"! "美" 多好呀! 看到賞心悅目的風景和人情, 真美! 聽到美妙的旋律, 真美! 見到喜歡的人的一頻一笑, 真美! 別忍呀! 直說真美! 美極了! 美))))) 忍不當忍之時, 也就不美, 不善, 不真了! 當此法輪功受盡中共政權的偽善者的欺壓, 就算"不美"的法輪功人, 也應受世人的合理尊重. 不同心同派, 也不得任意糟蹋折磨人, 用侮辱栽贓誹謗性的字眼, 扭曲其基本人權. 基督教派的聖經中, 記載著被市人糟蹋蹂躪的困境, 仍然堅毅不屈的行善清潔自心寧靜的. 堅毅的精神才是最好的證明, 給是人看你們不是邪派, 遵行正道永遠努力. 任何有宗教信仰的人, 都應該本著善良的心, 去除狡猾和見義不為的黑暗心理, 給世界一個清新. 泥客 2005/6/27
|
|
|
madkao 市長完全未對此事發言, 難道任由人身攻擊恣意而為? 述說自己只是賣糕的, 就在此事件畏縮了? 罵起整個 "族群"時, 又好像可以泛論整個"族群"的是非功過! 人身攻擊不當, 罵整個族群也是不當, 應當就事論事. 人家生而是福佬人的, 並沒有能力選擇不是. 講福佬人要有正義公理, 大的族群該禮讓小的族群, 好好勸說, 不就得了. 非得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是否過當, 真理也自在人心. 君子自重而後威. 是嗎? 泥客 2005/6/27
|
|
|
一個名為 "律師正義觀察加拿大(Lawers' Rights Watch Canada)" 的組織, 該團體強調保護保衛人權的人士(Promoting human rights by protecting those who defend them), 裡頭的一篇報告如下: http://www.lrwc.org/pub2.php?sid=35 A second libel lawsuit proceeded against the Chinese Deputy Consul General in Toronto, Pan Xinchun. Joel Chipkar, a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had written a letter to the Canadian newspaper the Toronto Star expressing concern about the cover up of SARS in China. The consul wrote a reply letter to the Toronto Star in which he labelled Chipkar and other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s members of a "sinister cult". Chipkar won the libel suit against the Chinese consul by default, in December 2003. The consul refused to defend against the lawsuit. The amount awarded against him was $1000 Canadian plus legal fees. 事情發生在多倫多(Toronto), 中國外交官 Mr. Pan 出言不遜的稱呼 Joel Chipkar 等人是邪教人士, 被後者告上法院. 中國外交官 Mr. Pan 本來以外交豁免權抵擋訴訟, 不知道為什麼被駁回. Sorry, 我沒有細查究發展. 好像是 2004年 11月終結, 判定中國外交官有罪. 有更多的法輪功網站文章引述到此結果. 為求公正, 僅以比較代表客觀的 "律師正義觀察加拿大(Lawers' Rights Watch Canada)" 組織的網站律師報告文件的摘要提出. 可以看看, 參考一下什麼是誹謗. 泥客 2005/6/27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看事件要看心, 看清楚才能有所學習. 請先注意 yahao副市長的言論, 如下: >> 至于您是不是轮子,请也不要把大家都当傻子,清风轮子所到之处,肯定少不了热狗和另一位(这里不点名)是显而易见,掩饰只怕是越涂越黑哦~ >> 本人完全是支持中共政府取缔轮子的,您不如向本人靠拢一下... 大抵來說, 一個政府或是宗教團體要有雅量, 接受人民的質疑. 否則, 也有權去控告批評的當事人. 只是, 當控告開始後, 引發的輿論因此加大, 參與的政府或是宗教團體, 會接受更多嚴格的檢驗. 所以, 不論是為了避免輿論的討論, 或是因為度量大不計較, 都盡量避免上法院爭訟. 否則, 法人團體視同個人的權益, 不能被過當的侮辱或誹謗, 是必然的. 這次事件, yahao 不是針對法輪功的是非做討論, 而是針對熱狗男孩的個人身分做討論, 認定熱狗男孩一定是法輪功人士, 然後提出中共政權的名號, 要脅熱狗男孩要向他靠攏. 泥客以為, 攻擊法輪功的是非, 留給法輪功的支持者自己去辯護即可. 攻擊人身的, 該由網路城市的管理者警告節度之. 泥客立刻提出警告, 有無不妥? 真理自在人心. 看到什麼了嗎? 泥客 2005/6/27
|
|
|
市長 madkao 只處理了, 泥客原提案裡頭處置的措辭, 如下: yahao副市長的言論, 侮辱市民的舉動, 本人已經勒令警告如下: >> 限你在24小時內提出事証人証等確實的證據, 不然, 請向被侮辱的當事人道歉. 否則, 我會將你列入黑名單. 本市的黑名單, 是針對栽贓妄法對人權不尊敬之人. 市長 madkao 並未處理 yahao副市長的言論. 泥客原來的提案所根據的 yahao副市長的言論, 如下: 所根據的 yahao副市長的言論, 如下: >> 至于您是不是轮子,请也不要把大家都当傻子,清风轮子所到之处,肯定少不了热狗和另一位(这里不点名)是显而易见,掩饰只怕是越涂越黑哦~ >> 本人完全是支持中共政府取缔轮子的,您不如向本人靠拢一下... 〔請市長召開市政會議〕 請各位思考市長 madkao 的處置有無偏頗? 泥客 2005/6/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