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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君和Y掌櫃兩位之爭執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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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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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林兮

關於兩位之爭執一事

先回Gail小姐 基本上麻棧的原則是不刪不踢  每一位棧友都可以發表任何觀點  只不過皆要有被駁斥的心理準備 可是在發生了 龍公主 麥君和S君爭執  我和S君爭執  諸多掌櫃和麥君爭執等等幾件事情之後  自由的環境已遭濫用 長期的紛爭讓每個人都受不了 就在麥君上了黑名單之後 原本的原則已經改變



回慕亞掌櫃 我不介意消除黑名單上S君的名字 但是這個前例能否適用於麥君身上﹖仔細看的話 S君的用詞比較激烈   消除黑名單上的名字會不會對yahao掌櫃不公平﹖ 同樣地 麥君的用詞也很猛烈 消除名字會不會對Vi掌櫃和Rebec掌櫃不公平﹖


然而 S君與麥君兩者的作風 是在舊原則的範圍之下 不在更改過後新原則的範疇內  麻棧是否表明了新立場﹖不知者無罪﹖

麻棧的新立場其實已經是 可以肯定不同立場 但是不肯定人身攻擊

我目前的決定是先消除黑名單歸零 與各個掌櫃確定新規則 不以立場不同但以發言方式為準則 最後從嚴執行

不過 我的決定會先行保留 在這五天內  如果狂老否決或是有其他四位掌櫃提出異議 我的決定當屬無效 由大家重新商議再做確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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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一直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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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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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慕亞

你可以同意撤銷 但同意冬月撤銷scf的黑名單或自行撤銷後 即一事不再究

若制定一些新規定或沒有制定 也只能用在往後發生的事件上 或就新發生的情況再設定黑名單

當然 其他副市長的權力自主行使 因未參與撤銷之決定 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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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民主法制的機制中 沒有〔死都不同意呢?!〕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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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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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慕亞
林兮

若設定者不同意 原則上由市政會議決定是否撤銷

但設定者或申訴者 也可以主張願意接受由市長做出的裁決

而排除由市政會議做出決定 以符合市長與副市長間的委任信任關係

以及符合市民與市長間的基本架構上的關係


對於市長的不滿 副市長及全體市民 可以採〔眾叛親離〕的方式或其它方法表達態度與意見

供市長檢討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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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贊同諸位同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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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ao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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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完全贊同狂老及冬月市長的主張的,應該預事而立市規\市法.

為和諧麻市現時氣氛,可先行請輪值副市長冬月或者由本人代勞去取消<yahao945關於將網友SCFtw2列入黑名單的公告>,解除對網友SCFtw2的黑名單限制;再由狂老領銜眾位市長制定市規\市法,而後依法規對《yahao945關於揭發SCFtw2網友在麻城嚴重不軌的公告》﹑《yahao945關於揭發SCFtw2網友在聯合網網路城邦嚴重不軌的公告》做出公論.

不知諸位意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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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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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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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兮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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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冬月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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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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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月太年輕了,壓不下人。

你有威望,你是市長,你親自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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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應先保留黑名單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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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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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蕾蕾☆

我贊成狂老的作法與說法,我也贊成你所說的主文中回我的那段文字,所以我贊成狂老說的先行恢復黑名單,這是對兩位副市長決定的尊重。然後我們(其他副市長門--喔,冬月,這應不止只有四位吧?)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訴來做討論再行最後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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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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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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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蕾蕾☆

請先把已設的黑名單恢復過來

再依一個先後程序來處理 才是尊重已代表本市做出〔行政處分〕的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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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詢其他副市長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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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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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慕亞

其他副市長 要消除已設定的黑名單 理應先得到設定者的同意

或者正式提到市政會議上〔開一新主題〕 公開徵詢其他副市長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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