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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台灣非主權國家〕
2004/11/10 16:20 瀏覽394|回應0推薦5

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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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麥芽糖
慕亞
Julia小喵
ray35
狂老

「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台灣非主權國家〕
台灣仍應由失主領回 物歸原主
百多年前的失主是誰?失主領回了沒有?
若說非要有強盜具結 言明交還失主 才歸失主所有 
天下豈有此理?誰規定的?
物歸原主之後 .........原主中了蒙汗藥........因此
在十多年前 台灣又落入另一批李姓強盜之手
後又轉讓到了一批陳姓強盜之手中
台灣成了這一批又一批強盜手中之贓物

強盜對人民說 台灣乃前一批強盜放棄的...沒說明要物歸原主
所以台灣歸我們原始取得的 加入我們你也有好處 台灣人都有份
現在「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 等咱們建了國之後
就確定是咱們台灣國的了 千萬不可承認是原失主的東西
原失主已是咱們共同的敵人

來一起喊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現在叫中華民國

失主 或強盜 你是那一邊的?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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