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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搞不好是彈弓射傷」
2004/10/23 23:55 瀏覽696|回應1推薦3

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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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badminton
麥芽糖
狂老

聯合新聞
<<<<<到底有沒有第二槍 雷菲柯夫說,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第二槍,連官方宣稱打中呂秀蓮的第一槍,他也強烈懷疑,因為檢視傷口照片「不像我所看過槍擊的傷」、「沒看過槍傷是這樣」、「搞不好是彈弓射傷」,那種腳傷不叫「傷口」,應該叫「破皮」。 >>>>>

我真的非常非常相信 是彈弓以用過的彈頭射了一次 只一次
小時我用彈弓打小鳥 一發中彈 力道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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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英美專家:扁肚皮傷口應非槍傷
2004/10/24 13:49 推薦2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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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隆華
Vi

英美專家:扁肚皮傷口應非槍傷
羅如蘭

英國射擊管理委員會委員提爾內和美國賓州專研槍支的探員雷菲柯夫二位外國專家,昨天在國民黨智庫舉辦的「三一九槍擊事件國際學術研討會」中表示,陳水扁總統肚皮上的傷不可能是槍傷,因為鉛彈無法造成其傷口的燒灼痕跡。雷菲柯夫強調,他有豐富的法庭作證經驗,曾經看過醫生以加熱的手術刀造成類似陳水扁的傷口,流血量很少,而且又有燒灼的痕跡。

國民黨智庫昨天邀請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立委陳文茜、國親大選訴訟委託律師李復甸、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周錫瑋等人和雷菲柯夫(Warren Levicoff)、提爾內(Robert Tilney)等二位外國專家,根據二份民間版的測試報告,質疑官方調查三一九槍擊案的諸多疑點。真調會委員王清峰、翟宗泉等三人也到場旁聽。

李復甸指出,律師團在大選訴訟中所閱覽的官方調查報告顯示,陳水扁衣物上的彈孔有纖維受熱鎔融現象,鎔點必需高達二百五十五度C以上。總統的隨行醫師簡雄飛、蕭自佑等人在大選訴訟中也作證說明傷口確有燒灼現象。但根據專業學術研究報告,鉛彈的熔點很低,不可能燒灼到纖維和傷口。提爾夫更斬釘截鐵地說,子彈不可能造成燒傷,只會造成撕裂傷,且鉛彈要達到燒灼傷口的溫度,很可能會在手槍裡炸開。

周錫瑋昨天也代表民間測試小組公布第二份針對材料力學進行槍擊測試的報告。這份報告是為了模擬子彈在何種情況下可能造成陳水扁肚皮的傷口,並且停留在內衣和襯衫之間。結果顯示,直徑零點八一公分的子彈不可能造成陳水扁深達一點二公分的傷口。此一鉛彈質量太小且速度太慢,無法造成人體部組織爆裂,形成開放性傷口,而且也不可能有燒灼痕跡。以同樣動能的子彈刮擦皮膚表皮,最多形成三、四公分的傷口,不可能有長達十一公分的傷口。

第一份民間版測試報告稍早已公布,鉛彈若要停留在陳水扁衣服裡,速度必需大幅減低到四百七十八至五百五十六呎/秒,只有四十呎/磅的能量,無論瞄準那個部位都不會致命,而且手槍若係改造,光膛子彈根本瞄不準目標,即使造成傷口,也不可能是直線型。民間專家以活體測試的結果發現,九公厘制式手槍所打的傷口,最接近陳水扁的傷口。

律師李復甸指出,李昌鈺引用刑事局法醫胡台平的報告指出,陳水扁傷口有「紅血球噬中性白血球浸潤及外物嵌入」,部分醫界人士認為,必需受傷二小時以上才可能出現這種狀況。部分醫界人士則認為,只要有傷口就會出現這類狀況。若前者為真,陳水扁受傷的時間應該早於槍擊案發生時。不過,李復甸說,因胡台平的報告只有文字描述,沒有任何數據,且刑事局的證物清單中並無陳水扁的清創檢體,在證物不全的情況下,律師只能合理懷疑,無法進一步證明推論。

朱浤源也指出,根據刑事局的報告,鉛彈頭上找到的陳水扁衣物的纖維只有二種,分別是內衣和襯衫的,而沒有夾克的;但離奇的是,陳的夾克卻有六個洞。至今沒有人能夠解釋這些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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