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消息】據臺灣媒體報道﹐根據臺「外交部」最新擬妥「國名」簡稱使用準則﹐臺灣與「邦交國」往來書面文稿﹐將優先使用「Republic of China(Taiwan)」名稱﹐至於非「邦交」國場合﹐文稿則優先使用Taiwan。這項使用準則將報請臺「行政院」核定。
據悉﹐針對「國名」簡稱爭議問題﹐陳唐山日前表示﹐未來將視情況交互使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和臺灣(Taiwan)﹔臺灣參與國際活動時﹐除了「R.O.C」和Taiwan﹐其它名稱能不用就不用﹐尤其是「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希望藉此區別有「邦交國」與非「邦交國」而有不同使用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