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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之回應 天下縱橫談棧<問題:關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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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 天下縱橫談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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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於"中國" bluefish2004 2004/08/16 16:53
為什麼當年我們要退出聯合國?
為什麼當年我們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我實在搞不懂 有誰可以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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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的文章
>>冒昧指出 回應貼文中的兩個誤解 madkao 2004/08/18 01:29
引用回應貼文中的下面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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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
李登輝時代透過修憲 將中華民國統治範圍界定為台灣,也透過修憲承認中國大陸的[統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法理看來,李登輝時代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注意!! 「統治權」與「領土主權」不同
整個中國大陸的主權,若由中華民國來解釋,仍能是屬於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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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沒有正式外交文獻但..... yogibear89 2004/08/17 18:47
一般來說國與國間相互承認,互派大使建立兩國間外交關係。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在法理上仍處於交戰狀態,這使得單方面承認為不可能。 之後李登輝的兩國論及陳水扁執政黨的一邊一國政策,都在暗示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方面承認。 這也就是為甚麼主文作者誤認為有文獻証明。不過也沒錯,執政黨的各式文宣及具政策宣尊也算文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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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kao 的見解如下 請大家指正
<李登輝時代透過修憲 將中華民國統治範圍界定為台灣,也透過修憲承認中國大陸的[統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madkao 請提出<修憲後之文字內容>證明
<從法理看來,李登輝時代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madkao 從法理<論>來 李登輝沒有權力為中華民國或台灣人民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李登輝時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有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注意!! 「統治權」與「領土主權」不同 >
madkao 文字已不同 意義當然不同 但這<不同>並不表示李登輝或中華民國已授權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權」或有了法之效力
更不不表示或等於中華民國已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並有法之效力 是讓大家任意感覺與想像而已
<一般來說國與國間相互承認,互派大使建立兩國間外交關係。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在法理上仍處於交戰狀態,這使得單方面承認為不可能。>
madkao 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 在國際法上是不同的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 在國際法上根本沒有或不發生承認問題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 在國際法法理上是不可能處於交戰狀態 在國際法法理上 中華民國與中國共產黨之間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國民黨或者台灣政府之間 也不是處於交戰狀態 一國之內戰 在國際法法理上不是處於交戰狀態
除非內戰之政府一方 承認他方為交戰團體 但中華民國迄未承認中國共產黨為交戰團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承認中國國民黨或者台灣政府與人民為交戰團體 所以事實上是一國之內戰停火 但不是<兩國之間,在法理上仍處於交戰狀態>
<李登輝的兩國論及陳水扁執政黨的一邊一國政策,都在暗示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方面承認>
madkao 正因<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方面承認>是想自我顯示台灣島上是一個國家 所以違反一中原則 而兩國論或一邊一國才不敢入憲 <政策暗示>是在假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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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來狂老這裡談, 不用擔心[風水]問題!
這個問題, 就像在兩蔣統治時代, 問: [我們怎麼來到臺灣的?]一樣. 是絕對不可以問的: 忌諱話題.
當然, 就如同當年, 會聽到滿耳朵: 共產黨如何胡作非為一樣, 現在馬, 聽到的都是[外來統治階層]的錯誤.
簡單的說: 就是, 敵人, 從對岸, 變成你旁邊的人. 跟那時代的[匪諜, 就在你身邊!]一樣.
要怎麼樣, 分辨[敵人]呢? 就要使用[愛臺灣]這個法寶了!
簡而言之: 殺頭的生意, 有人做. 賠本的生意, 沒人做!
美國, 要靠賣東西賺錢.
臺灣, 買美國軍火, 老共, 當年買蘇聯軍火, 現在, 自己生產.
臺灣, 只有兩千萬人口. 大陸, 有十三億人口.
大陸, 一人出一塊錢. 臺灣, 每個人要出六十五塊, 才拿出一樣多的錢.
這不打緊: 如果, 大陸, 十家人, 買輛車. 比臺灣, 家家戶戶, 都買車, 多了六倍.
所以, 美國拋棄臺灣, 是必然現象!
不管臺灣怎麼說, 怎麼吵, 美國, 以及聯合國, 今天, 跟老共, 是正式關係. 臺灣, 是愛昧關係. 如果, 想正常化, 要通過老共那一關.
奇怪的是:
兩位總統, 不找老共談, 要美日當夫妻吵架時候, 傳話的孩子.
問題是: 臺灣的實力, 只夠當孩子, 端啥架子? 還準備打架, 買些破銅濫鐵. 以為: 抄了根扁鑽, 就可以打贏有自動手槍的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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