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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人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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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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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http://news.msn.com.tw/news140668.aspx
@影片引用YouTube~John Mayer | No Such Thing

  不信上帝,最後再牽扯到不相信婚姻,哦~澳州人是這麼容易陷在「自我保護」與「易生恐懼」的族群嗎?有點跌破我的眼鏡……。我還以為愈是住在領土廣大的國家應該心胸開闊,學習與接納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較強才對,怎會如此?

  可惜我身邊沒有認識澳洲的朋友,不然非要問一問不可!不信上帝,不是蠻荒未開化之地,再不然就是罪惡橫行──人心自私與冷漠的程度,肯定無法想像。儘管,不信神的人口比例逐年升高,但並不代表不需要?!福音必須被廣傳! 就連中東回教國家就有許多基督徒的宣教士長年耕耘,一點都不氣餒,更何況是澳洲這塊未得之地。

  對婚姻產生莫名排斥與偏見,不是看過太多失敗的例子,就是身受其害,離婚人口一定特多;人是需要感情慰藉的動物,哪怕是膽顫心驚,還是要談戀愛、還是要面對曾經的創傷,藉此不信上帝,並把應學的功課,全都賴給上帝,說祂的不是,抑或採取更激烈的手段。不信,這話有點言過其實了。易受環境影響的人們,如果生活周遭有超過一定比例不信任婚姻可以帶來幸福,悲觀指數一定很高!

  婚姻若要幸福,不是沒有辦法;既然神設立婚姻的宗旨是要人過得快樂,又為何不信神,這真的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很多新人都只想拍美美的婚紗照,然後租用教堂的場地來進行超奢華婚禮的儀式,根本就不信神,也不願意以神的方式來維繫婚姻,這種幸福的假象,當然不會長久;兩人易生口角,甚至是更嚴重的問題!

  婚姻在人看來是制度,不過在神看來那卻是一條需要兩人共同長久合作的事業;不信任枕邊人,也不願同步在愛裡成長,這愛很快就會變質。不是搞婚外情, 再不就是家庭經濟出狀況──在國外的法律明文規定,若一方執意要離婚,那兩人的財產分配、膳養費等細節得花好長的時間對簿公堂,光是請律師打這場離婚官思,花費就高的嚇人,真會弄得一個頭兩個大。既然離婚這麼勞神傷財,就乾脆不結,這種鴕鳥心態,實在不值得鼓勵。 

  愛沒有原罪。錯就錯在愛的方式;婚姻裡感到不適,不是愛錯了人,就是愛的動機不夠強烈到有能力去組織一個家庭。簡言之,沒有做好萬全準備,就冒然許下承諾,不吃大虧我就跟你姓!

  愛一個人不能只靠衝動,還須備妥長遠的計劃。這計劃需要「信仰」做為基礎,才能化解婚姻中必經過程裡的大小疑難。最好是兩人都在神的見證下受洗,也在教會中接受婚前輔導課程,加上有參與教會聚會與服事,有同樣的目標與價值觀,誰還會沒事想離婚;遇不到「對的人」就算只談情不婚,同樣要慘遭滑鐵盧。這跟是不是澳洲人,一點關係也沒有。這則新聞我只能說,信神與相信婚姻的澳洲人,仍大有人在,只不過是少數中的少數。 

  幸福物以稀為貴,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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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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