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若真能冒犯他人或引起強烈反應的話,不該是某人取了帶有宗教涵意的名字,而是做出違背真理的行徑;很顯然的,在美國有人以「耶穌基督」為自己的名字,在法院被解讀為不當,進而駁回此人的更名申請。
在報上說,這名五十多歲的男子原名彼得.羅伯.菲立普,為要考取駕照,而以「耶穌基督」報考,考上了卻沒法拿回駕照,原來是他的新名字闖了大禍。他現住在美國西維吉尼州,按該州相關法令,他必須提出改名的正式證明文件──否則他是拿不到駕照的。為此,他也在官司中護衛自身權益而戰。
講起名字若從東方人的角度切入,就會被「姓名學」裡的字首、筆劃解剖此人基本特質、理財觀、愛情觀、人際關係……把人的一生好壞都算足了。而耶穌基督卻有其人。祂為上帝之獨生兒子,為要拯救世人免於沉淪罪惡,自願背負十字架酷刑而死,後來第三天時復活升天,完成了上帝手中救贖大計。祂年僅三十三歲的生命,具傳奇色彩,也為後世的基督徒們津津樂道。現在居然有人以祂來命名,這也難怪。許多宗教狂熱份子,常以為表率;但在人類的世界裡,有些名字還是被剔除在外,不得入名,原因只是會引發極大的爭議,帶來困擾。
真實的環境中,用神兒子的名字來替帶原有的名字,其目的為何?叫人匪疑所思!一般來說,每個人的姓名都是父母取名;如果不是極度厭惡原來的舊名,就是另有所圖,至於他要圖什麼?看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為了這個打場官司,是否小提大作了點?為爭取信仰自由而戰,那無可厚非;不過,世上不也有許多地方不知道耶穌基督這號人物,還不如去當名宣教士,周遊各地去傳福音,這還比較能收到較正面的成效。
愛神的方式有很多種;若非改名為「耶穌基都」才叫作敬畏神的話,那麼全世界幾乎無人能得救了。熟知聖經的人大概都知曉,「世界末日」這四字的真正涵意,而且會有第二次的終極審判。要是不想自己的靈魂被判入獄的話, 理應多多思想真理的用處,豈不是勸人歸向神,並且以自潔的態度去面對生命。
再說耶穌基督本尊之所以被取為這樣的名字,是他父母親在夢中由天使告知才為他取這名,身負重任,絕非標新立異。人乃血肉之軀,以此為名,是否褻瀆了神的名號?
耶穌自己曾經說過一句話:「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新約聖經>
每個人的名字都是獨一無二的,實在沒有必要改名;改名等於改運更是無稽之談。這位仁兄的駕照,何時能取回?他恐怕需要想想中間的得失──在美國沒駕照,根本不能開車──沒車更是寸步難行,造成生活不便,這也非上帝的本意。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新約聖經>
信神應享有更多自由,卻不是處處受制,這樣信神難免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