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真正的台灣史研究
市長:泥土‧‧‧郭譽孚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其他【真正的台灣史研究】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非專書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第三章 同化、感化的再奠基〈1919~1932〉 第三節 「同化」與「愚化」的再奠基 之三
 瀏覽669|回應0推薦0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第三章 同化、感化的再奠基〈1919~1932〉

第三節 「同化」與「愚化」的再奠基

三、教化主義、「共學制」到「內地延長」之辨證

對於「教化主義」一詞的強調,是曾任內閣大臣的田總督提出的,相較於任何「同化」說法,它與「內地延長」相近,但是理解「內地狀況」的人仍可以提出意見爭論,而這所謂的「教化主義」則更讓被統治者沒有發言空間──似乎不接受「教化」,就是野蠻和固陋。 前述的「同化政策」、「差別的同化」到「內地延長」,對於統治者而言,實在是一步步的限縮了我台人發言的可能性──例如,台人是否與日人同獲尊重,人人皆有感受,都可批判,但是能有多少人理解日本國內的實況呢?──在「教化主義」裡,則我先民連這樣的批判機會都更減少了。

在「日台共學制」中,他總結了日人殖民統治上過去的政策經驗,那是人人都能在法條文字上就分辨出,日、台學生受到了差別的待遇,他的新政策就是極力地將之消除,所有差別隱入「內規」之中,法條上只留下似乎無可奈何的合理差別──那是他們透過了可以自我解讀的共學制實驗,而強調「同化的差別」乃是由所謂「國語常用問題」的客觀現象所引起的──真是相當漂亮的作法,更真正實現了某種「差別的同化」之說。

然後,更要指出的,前述與此「教化主義」與共學制之確立,同時進行著對於當時我們島嶼法律上位階更高的「法三號」的修正;這個1921年通過與公布,與「修正台灣教育令」同於1922年施行的新法,由於其適用絕不障礙過去苛虐的統治法令,因而該「內地延長主義」可說相當「完美的」補充了整個殖民體制的宰制型態。

四、「有失國體」才有「新國策」

1916年,被稱為世界第一大刑案的「噍吧哖事件」,相對於同時殖民地朝鮮似乎高度有效的控制,使得總督府仿用「朝鮮教育令」,而推出「台灣教育令〈1919〉」。 這本應該是可使在台日人安心的措施;但該年稍後的「三一萬歲事件」與「五四運動」,讓接任的文官總督田健治郎有理由進行變革,但是同時,在台作威作福的日人,雖自以為「神裔」,在這樣簡直令其「國體」為之動盪的時局發展下,如何能夠安心?

我們已指出由「共學制」試驗的出台,到「台灣教育令〈1922〉」之推出,是總督府面對朝鮮統治失敗而反應的變革──似乎表示當局對於我們被統治的先民降低了些姿態;而1923年的皇太子行幸台灣的作為,則除了表達對於我們島嶼高度的關切,主要具有另一種讓在台日人安心的作用;這時是大正天皇健康狀況不佳的時期,皇太子已經成為「攝政」,可說已擁有了「准天皇」 的身分。

這是由天皇家族公開實現成為「現人神」的最關鍵過程中,正準備著不久之後的登基時刻;他的來台,對於我們還不熟習日本「國體論」中天皇的尊榮之先民言,只是一種必須肅靜迴避的高官巡視吧;但是,對於在台信仰「國體論」的日人言,其所面對的卻是一無比榮耀的「現人神」之光臨與庇護。

日本學者曾描述當時皇太子在島上與民間互動中是很儀式化的,是透過繁複累贅的儀式而實現其所要進行的目標的──那時的儀式不只是有「八紘一宇」的意涵,在其中還展現了台灣人仍將繼續被排斥、被疏離的安排 ;同時,也顯示似乎高度自信而寬大地對於顯示民間普遍不滿的「噍吧哖事件」的刑犯,宣示了減刑的措施。

以此而自我宣明了此一易被質問的「同化主義」,向較能避開國際質疑的「內地延長主義」之從此展開;日本學者曾強調當時日人對於該次活動有許多美詞美語,一片自我美化的感想,本研究認為就是相當達到了使在台日人安心的效果 但我台籍學者李永熾曾將此一官方作為視為「權威性秩序的重構」 ,與本研究所提出之「再奠基」,應該是相當類似的認知;它努力修補了日本在本期初「三一萬歲事件」與「五四運動」中,日本國體在國際面貌上出現的明顯裂痕──那高度「有失國體」的自我形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77&aid=714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