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感化與同化的再奠基〈1919~1932〉
第二節、「再奠基」, 當時我台灣社會生活的實際
其三、島內外,政治運動的興起
二、 台灣民眾黨 的組成
前述台灣議會期成運動之發展,雖是和平的,但是並未獲得官方的許可,主要在日本東京進行;島內的發展主要是由「台灣文化協會」,以改革台灣社會,促進民度的提升,以符合官方設立議會之期許而進行;然而,在本期動盪的時代中,「台灣議會期成運動」並無可觀的成績,而1926年,文協總理林獻堂與陳炘成立大東信託期間,文協本部更受前述「大眾化」呼聲的壓力,竟因林曾與日警曾訂約不能涉及政治性事務而皆未能充分回應。
至1927年初,「台灣文化協會」遂有左右派之分裂;文協本部為左派連溫卿、王敏川等掌握;但中間偏左的幹部蔣渭水卻與林獻堂、蔡培火一派卻宣佈脫離文協,另組新團體,其團體一度名為「解放協會」,更名為「台政革新會」,送臺北員警署,被指為不妥,經修改而易名為「台灣民黨」,又遭禁止;復經內部協商妥協與對外折衝,於1927年7月成立「台灣民眾黨」。
此黨之成立,主要應為蔣渭水之功;他雖沒有支持主張大眾化的文協左翼份子;但是他感受到應該呼應社會的期待,因而堅持成立政治團體。同時,留日師範學生謝春木長期隨留日學生講演團來台,南征北討,熱心的表現,受到台灣民報當局的肯定,此時成為蔣的重要助手;當該黨成立前,蔣與蔡培火爭執,幾乎破裂;最後是由謝春木擔任該黨的負責人,即主幹,由其向日警遞出組黨申請書。
該黨成立之初,如當年蔡惠如之組台灣青年會,組成之後,留會長大位以待林獻堂;蔣渭水也虛最高的總理之位以待林。林竟然堅決反對,因而,由該黨成立到最後被日警解散期間,黨章中的總理一職,長期虛懸。當時可說蔣渭水與謝春木同以該黨中央常務委員身分,分別以財政部主任與政務部主任之銜,領導該黨進行黨內外的種種奮鬥。
在當時的時代氛圍中,依據該黨的指導原理──全民運動與農工運動──至同年底,僅五個月,已成立15處支部,並獲得全台21個勞工團體,人數達三千餘人之支持。1928年2月該黨為了進一步統合各團體的行動更組成「台灣工友總聯盟」,加盟者又增加十數個團體,到該年底總加盟團體,達41個,總會員數達九千餘人。
此外,農民團體與地方性團體的支持雖未如此迅速擴展,也有若干的發展;而該黨除了有上述引人注目的發展外,讓官方憂心的應該是該黨對於祖國的認同不減;例如,1929年3月12日,孫文逝世紀念日,全台各地中華會館皆辦紀念會,日警嚴禁台人參加,雖記者也不許入場。
此時,該黨也舉行紀念會,眾講演者竟均被警扣押,是呼應祖國紀念之例;另,6月3日,是中國拒毒紀念日,全島各支部同時舉辦「打倒鴉片講演會」 ,又是呼應祖國拒毒一例。
而後該黨領導社會運動的成績頗為可觀,但也因此埋下了「台灣民眾黨」內部將分裂的種子 ──例如,除了地主資產階級對於農工運動難免有恐懼外,其他的右派領袖如娶日女為妻的蔡式榖律師,雖以其法律專業與理解日本文化 而擔任台灣民眾黨顧問,但怎麼可能接受1929年後該黨日益激進的社運路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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