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人是何心態?
會上癮嗎?
壞人的存在,才有正義良善的行使的特權,不消說,這樣的比喻有些不恰當;
面對現行犯,你不得不依賴社會提供的警政系統,來維持治安,不然下一秒又會有人遇害了。
那些受害者像是不知自己的命運似的,一步步被即將到來的危機掉入了圈套,
少了平日該有戒心,就這麼成了可怕事件裡最無助的一方;
愈是可憐的人,他們的內心世界本就難以介入,更別說受害後的心情會受到多大的打擊。
落單的危險,人人皆知。
不過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不會最倒霉的一個;誰知?命運就是這樣喜歡捉弄人,
選了一個離奇的時刻,然後有人欣然前往受害,聽起來就像個已經安排的陷井。
真要深入探討事發當前的細節,那麼故事的起點不會是在受害之後……
危險,不是特別的情況,而是人失去該有的警覺,
這些俗稱治安的死角,不是正義能事先就防範的,
單靠薄弱的警力,根本遠水救不了近火。
很怕聽見受害者無助的喊叫聲,不如睜大眼睛看看這看似無害的生活環境,
其實潛藏著我們所不知道的危機,它們給了犯罪者一個合理的藉口,
行徑之囂張,你絕對無法想像,傷害一個人會讓人如嗜血般,毫無人性,比禽獸更不如!
事後,要做的事是揭發這些人醜陋的犯罪事實,
你知道舉證有多難嗎,?但有人受害是不爭的事實,那麼就得想盡辦法將壞人繩之以法,
不然更多人會有同樣的遭遇,在相同的地點──不是別人,就是你的家人。
警察能做的事還原真相,儘管事過境遷,難忘的事依舊如陰影,你卻無法淡忘,
加上身心俱創的傷痛,你如何能若無其事地回顧當時的經過?
對於涉嫌重大的人,警方必須透過受害者的指認來進行調查,
再還沒有找到確切證據之前,一切都還言之過早,
不過受害者的記憶絕對可信,因為對於加害者的惡毒手段,這會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只有證據會說話,
站在法律的一邊,證據非同小可,即使如此,
發生不幸的同時,受害一家的生活也因此而改變。
生命裡從此不再以如往常,你會漸漸發覺,原來可怕的事無論發生多久,都還是會讓人驚懼,
別人對待你的方式,無法再相信,你寧可躲得遠遠的又或者被某些人拿來評論;
因為你曾是受害事件中的主角,那種椎心刺骨的痛,沒辦法釋懷,
你以不同的態度面對,又是另一回事了。
社會對於受害者所能提供的協助,除了最基本人權之外,
醫療系統這時僅供一張病床,加護診治病人的傷處,
那麼家屬要再一次面臨的窘境,則與龐大的醫療費用有關。
救一個人,需要耗費的成本有多少?
害一個人,只要幾秒的時間。
社會到底在這中間能做什麼?
讀這書的同時,之前新聞報導關於是否要廢除死刑的議題,而炒得沸沸揚揚。
心所有感,社會值得被放大檢視,因為有太多似是而非的事情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
為此,人民應得保護和權利,政府是該加以重視,
除了法律,還有讓生活的環境更加安全舒適才是。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
如何人民不受迫害,能夠安全出入,這應是基本人權。
抓壞人是警察的事,那麼安撫人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同理心。
很多時候,我們視而不見的就是存於心中的那份冷漠,這比殺人還要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