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的是殺人事件,但正在發生的故事其實就在生活周遭,
在於每個不同生活背景與職業的人身上。
死者身份尚待查明,不過活人也都各自有自己的苦與樂。
有誰天生就是幹哪一行的料?
後天環境的養成才是每個人最終的宿命,
雖說在日本社會裡各階層的人們都明白自己所處的位置,
安於本份的人不會有不切實際的想像,然而也有人遊走於法律邊緣,觸法也在所不惜!
一套社會的遊戲規則,由法律來加以看管,好人與壞人就只能一種方式來判斷。
那些預謀殺人的人,都不想只是用單一身份來面對自己,
時有瘋狂的舉措,想一呼百諾,讓更多跟自己有類似遭遇的人都有機會向社會發聲,
無非是要讓微弱的聲音,可以更被社會大眾聽見。
難道觸法的人不知身負罪孽,理當嚴懲?
在犯法的人心中,真正的可怕不在於法律,而在於身處不自由的環境所受的委曲,
就像承受過多的壓力,在意想不到的時刻便會爆發,
那種可怕,可能禍及無辜,又有可能不盡然如此。
時間往前後挪移,情事發展不盡如人意。
生命本無常,對於受害者來說,那是人禍;好人壞人總有一死,
但死前如何,故事相當曲折。
愈是嚴謹的社會,人們感受的不再只是個人,牽連與他人的關係裡就有極惡極善的轉變,
詳明背後的原因,不外乎個人的自由與他人的自由相衝突,當中的利益糾葛,已非私了。
書名很特別,內容卻與我們生活相近,
活在繁雜的秩序裡,遵行時,不免有些龐雜與不耐,
當大部份的人都以此為中心時,
真正的導火線就在於人與人之間相處時的對立與彈性疲乏。
只有人類會以法制人,但在其他動物身上,生存就是最好的法律。
法律是為誰所設立的?──保護壞人,欺壓不知法的好人!?
如此令人莞爾的比喻,真正隱身於真相的人,或許並不知道自己會因此闖下大禍,
面對法律並不感到畏懼,其心中已有自己的判定。
談及價值,你以什麼來衡量?
財富與名聲,是社會上普遍認定的標準,
換言之,這樣的價值,容易判別,也容易產生誤導。
有錢人,必然受盛名之累;另一種既不有錢,也無勢力的人,其心態又是為何?
殺人本該償命,不過法律的設立卻無起死回生之效,
法能追溯的只有事後的責任歸屬,也有時效性。
躲過者追溯期,那麼殺人這件事有可能被時間所淡忘,
更多不安的事件也會從而消聲匿跡?
一定也不會;只是化明為暗,繼續在暗中行進,你看不見的事物,並非不存在。
任何時候都有任何事發生的可能。
那麼你會如何面對意外從天而降?
案情觸礁,根本無從查起,身為人民褓姆的警察,肯定忙得不可開交!
法治觀念的養成,不在於那些知法犯法的人如何公然與法律對抗,
而是真正不知法為何物,甚或利用對法律的常識進行非法活動,
這種事,對於受過教育的人都知之甚詳不是嗎?
何故,文明社會還是需要法律來加以規範?
法律對活的人有牽制的作用,不過對於死去的人毫無辦法,
只能留待時間釐清。
一命抵一命,那麼造成這悲劇的原兇,恐怕這現實的環境也難辭其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