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規定只有受過正規學校教育的人才能當作家,她對學習產生濃厚興趣,又怎能獨缺她的存在。
寫作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喜好與熱愛,才能在閱讀當中尋得思考的捷逕,
在既定的格式當中找到樂趣。
讀者的目光通常都會鎖定在書本身,
至於作者或許出身不凡抑或在文壇上享有盛譽,才有可能受到矚目。
將言語透過文字以其精簡的形式寫下,這讓讀者可以感受到不同的情緒在文中起伏,轉折亦然。
寫文的本身投入不外乎時空背景和內心獨白交互產生共鳴所致,
你知道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如何引發人內心情感之泉湧,
完全需要深刻的描摹和印象汲取出精髓。
稚嫩的筆觸,說服不了人心裡那份根深蒂固的執拗,
當然就本書而言讀者可是決定書的生死,事關重大。
如果說,寫作是門藝術的操練,那麼閱讀也非藝術眼光入門不可。
一本著作的完成,是要讓讀者更有機會切入核心,
讓整本書透過讀者的影響力更近於完整。
無人閱讀的書,就只是徒然了;讀者才是書寄託之所在。
無須爭論書的好壞與內容的優劣與否,以這書的作者來說,她有一語道破的能力,
這讓書的聲勢更勝以往,只是對於鑽研各種書中知識的她,也身兼讀者被賦予的任務。
書,在過去可是昂貴的收藏。
一般民眾恐難親近,識字是教育的基礎,那都是權貴人士的子女所能獨享的特權。
瘋狂追逐名利的權貴們,都在苦思一件事:如何在一本書裡成為要角,
供後來的讀者加以追憶,紀念以書信,這也構成書的基本要素;
有故事還不足以成事,更要有趣的角色加以點綴才能相得益彰。
重要的事情會被寫下來,供人傳閱;但萬沒想到這樣的心思也被解讀為一種情感交流的媒介,
在世上的諸多事件流傳不息;非苦即死,都在人性掙扎中獲得平反。
宣揚一種理念,積極推廣,需要時間與可讀性相輔相成,
捧讀人生的譯本,莫過於教化人心,還有真實可感的過往;
在生活體驗中,略為不同的是個人感受極為主觀,較容易區別在於,
如何在故事情節急轉直下之際,找回對閱讀的渴望,乃至於重回正途。
有目的性的閱讀不單可使人省思,生活有了更為積極的理由,
熟悉的人事物都在我們生活的周遭,筆述一段經歷,為此心有所感,自然道出真情摯愛,
更別說作家有其難得的天賦,基於充足時間的閱讀,作者是前驅抑或引導,讀者也就跟著受惠。
人的各種形象與比喻,皆為帶出深刻的力量,撫平人的情緒,找會失落的精采,
過於不確定的陳述,就會引起讀者反感,強調的是作者自身的寫作能力,能否得到發揮,
還是需要堅穩寫作信仰支撐,隨著筆墨宣染加深,不同的故事性,就會發展出各異的結局──不求為自己辯解任何形式上的證明,成全的還是文中對心靈所持看法得以獲釋,
不必歸咎於其他;
沉默的不再是故事,而是大眾得以紓發,再無所畏懼,果敢而直接,
用不著再逃回現實,當個不起眼的讀者──普通意味著普及,深獲人心,
言明教義和情感,無分大小。寫作以誠,閱讀何嘗不是如此。